优短文提供的乡镇森林防火培训方案(精选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乡镇森林防火培训方案 篇1
为了大力宣传搞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政治意义和经济意义,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性和森林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断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识,把防治森林火灾变为群众的一项自觉行动,从根本上减少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会议宣传
(一)2月中旬,召开会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专题研究春季森林防火。
(二)3月上旬,举办由各乡镇林业站长、防火专干、县乡两级扑火队长参加的扑火安全知识培训班,对扑火安全工作进行再部署。
(三)3月下旬,召开由各乡镇林业站站长参加的森林防火会商会议,对清明期间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总动员。
(四)3月下旬,由各林派所牵头,组织辖区乡镇林业站和大山护林员,召开森林防火会议,开展大山检查,宣传森林防火。
(五)4月中旬,召开由各乡镇防火专干参加的春防汇报会,对春耕生产农事用火期间的森防工作进行再动员。
(六)3月下旬,各乡镇召开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动员大会。
(七)4月上旬─中旬,由县防火办牵头,组织有关单位,深入鹰咀界自然保护区等十个特级森林防火单位,召开森林防火现场办公会议,进一步宣传森林防火。
(八)月最后一周为全县森林防火宣传周。
二、广播电视宣传
(一)每天播报森林火险等级预报。由气象局通过县有线电视台、县教育电视台,在每天的天气预报节目中,定时发布全县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并播放1-2条森林防火警示标语。
(二)3月中旬至4月中旬。县森防办出动宣传车,深入全县25个乡镇集镇、重点部位和防火单位宣传森林防火。
(三)4月上旬,组织各乡镇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深入各自然村巡回宣传森林防火。
(四)各重点防火单位,在森林防火戒严期,组织人员手持电喇叭,深入周边村组宣传森林防火。
(五)每天在县教育电视台滚动播放10条以上森林防火宣传字幕。
(六)在森林防火戒严期,每天由县有线电视网、县教育电视台、县广播电台及时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并在县有线电视网滚动播放森林防火警示标语。
三、文字宣传
(一)印发《会同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20xx份张贴全县。
(二)印发《森林警察防火提示》5万份,分发在全县各家各户。
(三)新置森林防火固定性宣传碑25块。
(四)悬挂森林防火横幅200条。
(五)各村委会刷写森林防火石灰标语5条以上。
(六)书写张贴森林防火标语3万条。
(七)印发100x50公分森林防火搪瓷标语牌250块,悬挂在全县各乡镇的主要交通要道口。
四、中小学校“四个一”宣传
(一)3月下旬至4月上旬,发动全县各中小学校的师生将5万份“清明扫墓、小心山火”的小旗插至林区的每座坟墓上。
(二)3月下旬由每个学生写一块森林防火宣传牌。
(三)3月下旬由每个学生写一封致家长的森林防火信。
(四)3月份由每个学校出一期森林防火专栏。
(五)3月份每个班召开一次森林防火班会。
(五)4月份每个中学和学区开展一次森林防火作文竞赛、书法比赛、歌咏比赛。
(七)4月上旬每个乡组织学生开展一次森林防火游行宣传活动。
乡镇森林防火培训方案 篇2
今年冬季持续干旱,正是森林火灾高发期,为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家《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严格落实防火责任
(一)森林防火工作实行村干部负责制和包村干部督导制。各村支部书记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的森林防火负总责,森林防火包山机关干部负有督导责任,村干部、护林员是森林防火的直接责任人。
(二)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镇、村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责任状,各村按照“谁管辖、谁领导、谁负责”的原则,按行政区域划定防火责任区,对各自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
二、科学防范森林火灾
(一)加强防火队伍建设。镇建立一支39人的半专业扑火队,配备相应扑火装备,人武部、林业站负责组织培训和训练;镇成立野外用火巡查管理队伍,由安监办、林业站负责;在高火险天气和重要节假日,各村要设立1—2名巡查员,配合该区域护林员的工作在重要地段进行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火警及火灾。有山林的村要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防火预备队伍,一旦发生突发山火,迅速组织扑救。各村必须选配1名责任心强且吃苦耐劳的森林防火巡查员,并签订责任状。
(二)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各村必须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标语、宣传栏、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面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中小学校要重点抓好对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每位学生要发一份防火安全明白纸进行学习,严禁学生到户外放野火。
(三)加强值班制度。各村要在森林防火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应急队伍集中待命,并确保政令畅通、通讯畅通,及时处置火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电话不得转接;村主要负责人、护林人员、应急队队员手机不得关闭。高火险天气和主要节假日安排专人每天进行巡山,村干部要带头上山巡查。
(四)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格落实“三个不准”即防火期间不准任何形式的野外用火,不准带明火上山,不准上山放牧,镇、村两级要加强巡查,做到冒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发现违规用火行为,立即坚决制止,并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
三、责任追究制度
(一)发生森林火灾通过查明起火原因。森林火灾发生后,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如因思想麻痹、工作不到位,瞒报、漏报,延误扑火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二)森林防火工作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直接挂钩,实行单项考核。凡发生森林火灾两起或一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或起火时间超过5个小时未扑灭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该村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
(三)加大对森林火灾肇事者的查处力度。对失火人员除责令检查悔过、恢复植被、赔偿损失外,根据灾情的性质、情节和后果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由镇林业站、派出所负责调查处理。
乡镇森林防火培训方案 篇3
为切实做好我区20xx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杜绝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将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1%。,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强化责任分工,落实防火责任
(一)落实政府行政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划区包干,层层落实责任。乡镇(街道)、村(社区)、组、户要逐级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及承诺书,各乡镇(街道)要与承担防火责任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单位或个人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并报送区防火办备案,确保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到位。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后,相关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扑救工作,切实担负起一线扑救森林火灾的重任,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二)落实部门分工责任制。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抓好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督促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有森林防火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做好森林火灾的防范工作,特别要加强森林旅游景区、林区加油站、花炮厂、酒厂、油库、炸药库、燃(煤)气站等重点区域的防火责任制的落实,确保责任明确,预防措施到位。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严格按部门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加强联络沟通,联合联系乡镇(街道)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工作。
(三)建立基层联防联保责任制。各乡镇(街道)要建立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工作机制。相邻乡镇(街道)之间、村(社区)与村(社区)之间必须签订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协议,确定重点联防区域,建立联防会议制度,落实联防互援措施,形成严密的防范网络。要坚持“林火有界,扑火无界”的原则,对发生在行政交界处的森林火灾,谁先发现,谁先扑救,必要时共同扑救,不得推卸责任。
二、突出灾前防范,强化火管控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要积极主动深入基层一线,采取上防火、张贴宣传标语、播公益广告、定乡规民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森林防火的认识,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自觉行动。1月1日至月1日,区电视台要每日滚动播放森林防火警示标语和有关防火规定,及时播报森林火险等级。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在林区主要路口、公路沿线、风景区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牌(对字迹不清的要刷新),悬挂森林防火横幅。特别在元旦、春节、元宵、清明、五一、国庆等节假日期间,要提前做好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宣传,并对森林火灾典型案的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报道,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二)强化火管理,严防火灾发生。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把野外火和居民生活用火管理关。在1月1日至月1日期间,乡镇(街道)、村(社区)、林场要组织人员在林农交错区、坟墓集中区、风景区、封育林区等重点区域的主要路口设立固定或临时的检查站(点),实行实名登记,加强对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的检查,严禁火种入。区民政局要对在公墓区烧纸、燃放鞭炮等祭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区公安分局要依法查处、取缔非法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行为;区旅游局要加强景区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劝导并制止群众在风景区等场所燃放孔明灯;区委区政府督查目标办要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常态化督查。
(三)加强预警巡查,防患于未然。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限期全面清理防火隔离带和林地边缘杂草。对设在林区或林缘的炸药库、加油站、花炮厂、酒厂、燃(煤)气站、重要物资储备库等,区森林防火部门要责令并督促责任单位对周边0米内的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涉及林木采伐的,区林业局要给予支持,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尽早尽快消除火险隐患。进入森林防火期后,要将巡设卡、护林员上巡逻工作落到实处,实行全天候、立体式监测。特别是森林高火险时段,乡镇(街道)、村(社)要建立村(社)干部、村民组长、护林员为主体的野外火监测络,做到早发现、早报警、早处置。区气象局要及时发布天气预报和相关信息,并根据天气条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区电视台要及时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做好森林火灾预警工作。
三、夯实防火基础,提高扑救能力
(一)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切实做好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等工作,要有针对重大节假日的专门的预案。要做到早修订、早培训、早演练、早准备、早启动,全面落实扑火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全年组织预案演练不得少于2次。
(二)强化森林火灾扑火队伍建设。要加强各级森林消防扑火队伍建设,区防火办要组建0人以上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成立20—0人的森林火灾半专业扑救队伍,村(社区)要成立10—20人的群众扑火队伍,并对所有的扑救队员组织1次以上的森林防火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在1月1日至月1日期间,区、乡镇(街道)两级队伍必须24小时待命,保证随叫随到,快速集结,有火扑火,无火巡查。
(三)做好扑火安全工作。要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扑火观念,坚决把安全保障放在首位,推行“半小时扑救机制”和“以水灭火”扑救方式,科学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在扑救火中,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老人和儿童及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扑火,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四)夯实基层基础。深化“三进六有”,即进学校,进林区(景点)、进村组(社区)、有队伍、有经费、有制度、有预案、有装备、有措施,规范乡镇(街道)防火基础建设。建立与森林防火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物资储备管理体系,确保物资储备充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森林防火通道、隔离带、消防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注重配足适用有效的多级水泵和水带。完善森林防火无线电通信网络建设,提高火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确保指挥调度畅通。
四、加大查处力度,有效震慑犯罪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区森林公安和乡镇(街道)派出所要及时介入,从严从快查处森林火灾及违规用火案,特别是森林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在案的侦破查处上,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特别是对纵火者、无视防火法律、法规人员,要依法严加惩处;对重大和影响恶劣的森林火灾案,要成立专案组,挂牌督办,快侦快破。
五、完善值班制度,严格信息报送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并保持通讯畅通,杜绝漏岗、脱岗现象的发生。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乡镇(街道)、林业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各岗位值班人员要各司其职,恪尽职守。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按照《火情报告制度》规定及时上报,在报告森林火灾时,要严格执行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特别是发生在风景区、重要区域等重点部位的森林火灾,实行即时报告制度,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区防火办,不得迟报、隐报、瞒报。区防火办在知悉火情后,在10分钟内核实后向区政府报告。
六、加强督办督查,严格奖惩制度
各乡镇(街道)及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森林防火监督和管理职责,加大对森林防火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办督查力度,特别要加强对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和火管理薄弱单位、火灾多发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督查力度,对执行力不强、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力等原因造成较大以上森林火灾事故的失职渎职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防火值班人员、护林员等擅自脱离岗位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失职、渎职、瞒报、迟报、责任不明、组织不力等造成灾害后果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责任落实到位、业绩突出、保障有力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
乡镇森林防火培训方案 篇4
去冬今春,由于天干物燥,森林火险进入红色预警阶段,为抓早抓好抓实我乡春季森防工作,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家森林安全,城郊乡党委、政府采取一系列强硬措施安排部署春季森防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做到思想认识到位。
森林防火工作是一项群众性极强的工作,只有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森林防火工作才能扎实推进。我乡坚持把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作为预防森林火灾的重要措施来抓。通过印制致全乡农户的一封信开展常规性宣传教育,共印4000余份;通过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给学生上防火课等形式开展多样性宣传教育,每天出动宣传车至少4次,张贴标语400余张;通过乡、村两级干部职工下村组到重点地块就野外吸烟、烧荒、烧田埂等违禁用火案例开展导向性宣传教育,极大增强了干部群众的森防意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工作责任到人。
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顾问、乡长任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春季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责任,任务分解到人,实行“干部包村、村主干包组、组干部包户、农户包山场”的森防四级联防网络,形成“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一级抓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的格局,加强森防工作职责、加大宣传巡逻和野外火源监管力度,规定各村(居)支部书记、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三、强化工作保障,做到防扑措施过硬。
加强对火源的管理,制定严格规范的野外用火管理制度;建立乡村两级森防应急分队台帐,并落实责任人;每个行政村(居)都制定护林防火村规民约,明确防火巡护员;乡党委、政府坚持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严格执行“一个方针、三个结合、三个不漏掉、四个包、五个确保、六个落实”,即: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坚持森林防火与乡域经济发展相结合,全面预防与及时组织扑救相结合,制度落实与责任追究相结合;不漏掉一块林地,不漏掉一项措施,不漏掉一个人;乡包村,村包户,户包人,校包生;确保措施落实到位,确保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政令、信息畅通,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落实思想认识,落实组织领导,落实制度管理,落实扑火力量,落实设施建设,落实协作联防。加大巡山护林和野外火源检查力度,做到及时发现火情及时扑灭。并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完善《扑救火警、火灾应急预案》,做到应急分队随时待命做好扑救火灾准备,同时乡党委、政府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加大投入力度,购买上万元的扑火专用工具,并进行维修整理,存放地点统一明确,一旦接警能做到快捷及时。
四、严肃工作纪律,做好及早防护准备。
乡村两级干部要24小时待命,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在特防期间,对无故关停手机,无法联系的:乡干部职工每次罚款50元,村干部每次扣减年终考核分2分,并与评先评优挂钩;对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外出的:乡干部职工按待岗处理,对村干部作违规处理,并作为村支两委换届时的淘汰人选;对失职、渎职或森林防火责任制不落实引起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进入特防期后,实行分片负责,协同作战的原则,一旦发生火情,做到早发现、快出击、用重兵,真正做到“打早、打小、打了”,确保全乡森林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