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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1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改善空气质量,防止环境污染,切实改善我镇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涡政〔20xx〕14号,以下简称《通告》)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领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深入广泛宣传发动,严格依法打击整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做到禁燃禁放宣传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网络有点击、手机有短信、重点场所有《通告》、居住区有宣传牌、街道(村巷)有标语,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支持禁燃禁放工作,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行为,确保禁燃时段和区域内烟花爆竹“零燃放”,最大限度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造成的环境污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改善我镇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镇成立组织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禁燃禁放工作的日常管理,统筹谋划禁燃禁放工作相关事宜,起草相关文件,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对各村(居)委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职责分工
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管理区。按照区域划分做好管理区禁燃禁放督查和对村督促指导工作。各班子成员按照所在管理区协调配合工作。
(二)村(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的烟花爆竹(大盘香)禁止燃放工作,利用广播、微信开展禁燃禁放的宣传教育、配合执法等工作。协助市场所、派出所等部门依法查处本辖区违法违规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制定村(居)民公约,约定本区域内不得违法违规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并实施监督。在本辖区逐户开展禁燃禁放宣传,落实“红白喜事”报备制度,加强日常宣传、引导、监督,发现和劝阻违法违规燃放行为。
(三)文化站。通过广播广泛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宣传工作,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围绕禁燃禁放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禁燃规定。
(四)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接受群众举报投诉,负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电子鞭炮、电子礼炮等造成噪音污染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会同环保等部门进行处理。
(五)创建大队。利用城管宣传车沿街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燃放行为,依法取缔流动兜售烟花爆竹摊点。
(六)环保站。对电子鞭炮、电子礼炮等造成噪音污染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会同公安等部门进行查处。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开展禁止燃放宣传工作。
(七)市场所。负责沿街店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售卖大盘香宣传管理工作。向旅馆、餐饮服务行业业主发放一封信,对其燃放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八)应急(安监办)。负责在禁止燃放的时段和区域、地点内,对烟花爆竹进行全面禁售、限售,依法查处全镇域内非法生产、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行为,接受群众举报投诉,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置违规燃放行为。
(九)中心校。结合“小手拉大手”活动,组织负责好在学校家长群和学生进行宣传禁燃禁放。通知积极发放“一封信”,要求学生家长签字后,开学后交学校备案。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
1.召开动员大会。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2.广泛宣传动员
(1)各村(居)要结合职责分工,通过单位办事大厅、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各种宣传阵地,广泛张贴发放宣传禁燃禁放通告、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各村(居)要利用广播和禁烧宣传车等开展宣传,禁燃禁放网格员要配备红袖标和小喇叭等不间断开展宣传。
(2)各村(居)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邻长制优势为广大群众逐户发放《致牌坊镇广大群众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确保禁燃禁放宣传“村不漏户、户不漏人”。
(3)要紧盯除夕、春节、元宵节等重点时间节点,紧盯婚丧嫁娶、开工封顶、开业庆典、居民乔迁等重点活动,有针对性地下大力气开展禁燃禁放宣传活动,确保禁燃禁放宣传形成铺天盖地的声势,为实现全镇禁燃禁放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集中行动阶段(20xx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开展集中整治。按照行业管理职责,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提前消除本行业单位、企业违规燃放隐患。
(1)管理区做好对村(居)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2)派出所依法加强烟花爆竹运输管理,从严查处违法违规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
(3)执法队要会同市场所、派出所、环保站、安监办等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流动兜售烟花爆竹摊点。
(4)各村(居)落实红白喜事报备制度,提前掌握辖区内婚丧嫁娶、开工封顶、开业庆典、居民乔迁等易发生违规燃放行为信息,提前做深入细致的工作,消除违规燃放隐患。
2.强化巡查防控。建立全镇禁燃禁放工作邻长制包保责任体系,管理区区长、镇干部包村,各村(居)干部要包到村组、小区、街巷、路段。
(1)镇级层面。充分发动党政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力量,织密织牢包保网络,落实包保监管责任。
(2)村(居)层面。各村(居)要充分发挥邻长制基层组织作用,制定细化到村组、小区、街巷、路段的“村(社区)基层包保网格图”,层层压实禁燃禁放工作责任。
(3)在除夕、春节、初三、初五、元宵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各村(居)要认真谋划、精心组织三级包保责任人,按照划分的网格,组建巡查小分队。24小时不间断宣传巡逻,及时发现、制止、查处违法违规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等各类行为,确保全镇“零燃放”。
3.严查违法违规燃放行为。广大群众和包保干部在发现违规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等行为后,拨打7529110派出所报警电话,镇有关单位协调联动,开展应急查处。同时,对第一时间举报违规燃放者,经查证属实的,给予充值100元话费的奖励。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应迅速应对,及时查处,严厉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细化执法单位责任。建立镇、村(居)三级包保网络,并细化到街巷、路段的“村组、社区基层包保网格”。要明确村(居)的主体责任,各执法单位的监管责任,在除夕、春节、初三、初五、元宵节等重点时段,要全员上阵、形成工作合力,采取交叉巡逻、死看硬守等方式,确保在禁燃禁放区域内“零燃放”。
(二)加强工作保障。镇按照管理区划分成立五个督导组有针对性的对村进行督导,不间断地分管理区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各督查组要进村入户开展现场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和发现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问题及处罚情况于每天下午下班前报镇党政办汇总。
(三)加强考核奖惩。镇政府按照每个村(居)给予1000元奖补经费,待专项行动考核验收后予以结算。各村(居)统筹安排禁燃禁放工作有序开展。镇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列入月重点工作和环保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问责。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包保不到位,辖区出现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行为的,每发现1例,给予该村(居)500元罚款,该村(居)书记向镇党委、政府写出深刻检查;发现3例的,该村(居)环保月考评分数为零分,村书记在大会作检讨;禁燃禁放工作失控造成严重影响的,对该村(居)书记予以免职,并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违规燃放数量的认定以镇督查发现及信访举报查实为准。
社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2
为巩固和提升我市文明城市建设水平,改善大气环境、减少噪音污染,推动《***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有力实施,切实做好辖区内禁放工作,保护辖区安全,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通过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二)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营造干净有序、文明安定的社会环境;
(三)全力确保《达州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使参与和支持禁放成为辖区居民的自觉行为。
二、组织领导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原则,经研究决定成立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办事处主任冯小峰任组长,分管领导王珊、三里坪派出所所长余华、仙鹤路派出所所长赵国奇、供销社冯刚任副组长,街道辖区各社区主任为成员,下设“禁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贺伟任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应急管理办公室,通过强化宣传教育、严密清查堵控,全面落实禁放各项管控措施,确保三里坪街道禁放区内重点管控时段实现烟花爆竹“零响声”。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21年2月7日-2月10日)
街道召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专题部署会,各社区、有关单位分别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部署动员会、组织开展集中宣传。通过在公共场所、人群聚集地、主要街道等广为张贴、悬挂《通告》和“禁放横幅”,并且由社区工作人员挨家挨户针对性的入户发放禁放宣传单,迅速掀起“禁放”宣传热潮。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1年2月11日-2月28日)
禁放范围内各社区、有关单位组织力量巡查劝导,有效落实禁放措施。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实行重点巡逻管控,严格查处违规施放行为,特别是在除夕、正月初一、元宵节等重大节日和重点时段以及婚丧喜庆活动期间,进一步加大管控力度,对有燃放烟花爆竹苗头的,及时上门发放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单。确保每个社区、小区、广场、商业区都有横幅、宣传点、宣传队、告知书。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建立“街道-村社区-小区”三级联动机制,责任落实到最基层的社区网格单元,动员社会力量和有关部门从源头上教育引导。
(三)巩固长效阶段(2021年3月起)
各社区、有关单位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采取积极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工作合力,常态化开展宣传、管控和整治工作。在重大节日期间,统一进行组织部署,集中开展宣传告知和查处整治行动,逐步推动社会文明新风的形成。
四、重点整治区域
要重点查处烟花爆竹的运输、储存和销售,特别在集贸市场要着重查获一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摊点。加大力度查处禁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
五、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中心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新时期精神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中心城区整体发展形象,各单位要从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捍卫法令尊严和维护我辖区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禁燃放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危险性。为此,各社区居委会、机关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真总结,精心制定工作方案,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以坚定的决心、空前的力度、过硬的措施,确保禁燃放工作取得实效;
各社区居委会、机关各部门务必真抓实干、确保成效;
配合派出所把专项整治行动纳入业务工作范畴认真抓好落实,确保禁燃放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社区居委会、机关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活动。要在社区主要路口、超市、公众场所等醒目位置悬挂大型禁燃放广告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倡议书,进行宣传,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
(三)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禁燃放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内禁燃放工作具体负责,要严格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要求,形成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街道将适时组织开展禁燃放统一行动,并定期对行动情况通报。各社区主要领导要与社区民警形成连带责任,组织、协调、督查“禁燃放”工作。街道办事处要抽调办事处、派出所、巡逻队、执法中队人员组成禁炮处置应急小分队,开展日常宣传检查工作。要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作为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的重要内容来抓,具体落实到社区网格。城管办要切实履行职责,组织巡查队伍,查处无照流动商贩和违反规定随意摆摊设点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做好禁燃放工作,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的,除依照本部门法规处理外,还要扭送当地派出所处理;
派出所要负责查处非法运输、储存、销售、邮寄烟花爆竹行为,配合街道等部门办理查处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妨害公务或劝阻不听的人员进行严厉处罚,社区巡逻队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大对非法行为巡查力度,并配合当地派出所做好查处工作,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综合执法办要做好本部门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作用,保证辖区的环境卫生,督促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建筑工地广泛宣传,发现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要及时制止并报告属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查处。各社区居委会、机关各部门要齐心协力,切实形成无缝隙执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四)落实责任,严格倒查。“禁燃放”期间,各社区居委会、机关各部门要把宣传工作分解责任到人、责任到社区网格,做到宣传工作家喻户晓,凡群众举报、领导督办的,必须件件落实并及时反馈,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各社区居委会、机关各部门的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教育好自己的亲属子女,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旦发现有非法参与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派出所要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监督,一旦接到举报,应立即组织查处,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责任人一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凡符合拘留条件的一定予以拘留,对查获非法烟花爆竹案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对包庇、纵容、执法不严,将视情况追究责任人责任。在“禁燃放”期间,凡不履行职责,出现因生产、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爆炸、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各社区居委会、机关各部门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社区居委会、派出所、机关各部门要把督导检查贯穿于禁燃放工作的全过程,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重点督导等多种方式,就本辖区禁燃放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深入督导。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深入一线,分片包干,带队检查,保证禁燃放规定宣传到位,街面巡查、卡口检查无盲区,重点要害部位治安检查无遗漏,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漏洞,完善改进措施;
对于工作不力、措施不强、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要及时进行通报。
(五)鼓励举报,及时处置。街道举报电话为2339066。各社区也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一旦接到举报,所在禁燃放工作队要立即出动,如发现燃放烟花爆竹者,各工作队必须把查获的人员移送辖区派出所。对非法制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人依法一律处予行政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不得降格处理。烟花爆竹来源不清楚不放过、贩运网络没有打掉不放过、制贩窝点没有端掉不放过、烟花爆竹没有全部收缴不放过、涉案人员没有得到依法处理不放过。
(六)强化管理,加强报送。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协作,密切配合,加强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苗头。对违反《管理办法》燃放烟花爆竹者,依法予以严格查处。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职报送禁燃放各类信息,确保不出现迟报、漏报、瞒报、误报、虚报等现象,保障禁燃工作信息渠道畅通。
(七)常抓不懈,长效管理。各社区居委会、机关各部门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充实监管力量,进一步强化日常跟踪管理和监督。各社区要制订、实施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村规民约,动员和组织社区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长效管理机制。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摆上常规工作日程,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整治活动,确保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请各社区居委会、派出所、机关各部门务必认真贯彻执行,确保不出纰漏、不走过场、不搞形式。
社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执行射洪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射洪市市城区及周边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射府通〔20xx〕1号),切实做好我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防治环境污染,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社会稳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禁燃范围
禁止在平安街道办事处全域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二、领导机构
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市管理办,谢语秋兼任办公室主任,杨飞具体负责禁燃禁放工作的督促和调度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深入宣传发动。各社区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迅速掀起禁燃禁放宣传热潮。一是通过悬挂标语、LED横幅,手机短信、宣传窗、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宣传,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告知群众。二是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入户宣传,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禁燃禁放宣传不漏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家喻户晓,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三是提倡文明祭祀、安全祭祀,春节期间上坟祭祖活动在各社区规定地点进行,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工作。
(二)严厉打击整治。禁燃禁放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办事处为主负责,派出所协同配合。各社区要对辖区进行巡查,采取有力措施,严查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特别是在春节期间等重点燃放时段及婚丧喜庆活动期间,要集中力量做好宣传教育和查处工作。派出所负责配合市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查处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对妨碍公务或劝阻不听的人员进行严厉处罚。
(三)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形成联动机制。在办事处禁燃禁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社区在接到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工作合力。二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社区要分解责任,确保各片区禁燃禁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对各社区出现的大范围或长时间燃放无人制止等失职行为,将按照安全生产分片管理分工实行追责。同时,各社区要制定和实施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居民公约,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长效管理机制。
社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执行射洪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射洪市市城区及周边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射府通〔2022〕1号),切实做好我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防治环境污染,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社会稳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禁燃范围
禁止在平安街道办事处全域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二、领导机构
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市管理办,谢语秋兼任办公室主任,杨飞具体负责禁燃禁放工作的督促和调度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深入宣传发动。各社区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迅速掀起禁燃禁放宣传热潮。一是通过悬挂标语、LED横幅,手机短信、宣传窗、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宣传,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告知群众。二是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入户宣传,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禁燃禁放宣传不漏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家喻户晓,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三是提倡文明祭祀、安全祭祀,春节期间上坟祭祖活动在各社区规定地点进行,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工作。
(二)严厉打击整治。禁燃禁放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办事处为主负责,派出所协同配合。各社区要对辖区进行巡查,采取有力措施,严查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特别是在春节期间等重点燃放时段及婚丧喜庆活动期间,要集中力量做好宣传教育和查处工作。派出所负责配合市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查处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对妨碍公务或劝阻不听的人员进行严厉处罚。
(三)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形成联动机制。在办事处禁燃禁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社区在接到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工作合力。二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社区要分解责任,确保各片区禁燃禁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对各社区出现的大范围或长时间燃放无人制止等失职行为,将按照安全生产分片管理分工实行追责。同时,各社区要制定和实施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居民公约,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长效管理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