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助学工作实施方案

优短文提供的金秋助学工作实施方案(精选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金秋助学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为了进一步贯彻十八大会议精神,落实好区委区政府“不让一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失学”的工作目标,为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关爱机制,情系贫困学生,共建和谐社会的需要,经研究在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实施“春风助学行动”,使用圆梦行动结余资金,资助一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特拟定此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推进均衡发展,建立关爱机制。

二、资金来源

从圆梦行动结余资金中划拨200万元用于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对象及资助标准

1、孤儿、烈士子女每人资助1500元;

2、患重大疾病在籍学生每人资助3000-5000元;

3、没有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低保户家庭学生、残疾人家庭学生、无稳定经济收入的单亲家庭学生、丹江口移民家庭学生、因重大疾病或其他重大灾难致贫家庭学生每人资助800元。

四、工作程序

“春风助学行动”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孤儿、烈士子女、患重大疾病在籍学生资助,拟在XX年元月30日前完成;第二阶段:没有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低保户家庭学生、残疾人家庭学生、无稳定经济收入的单亲家庭学生、丹江口移民家庭学生、因重大疾病或其他重大灾难致贫家庭学生资助,拟在XX年3月30日前完成。

1、活动宣传及调查摸底。各学校通过不同形式积极宣传区教育局“春风助学行动”工作方案,使该活动家喻户晓;认真组织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摸底工作,将符合不同类型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各学校对提出申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审查认定后,指导学生填写《春风助学行动申请表》,同时要求学生提供必要的相关证明(孤儿、烈士子女提供孤儿证、烈士证书复印件;患重大疾病在籍学生提供疾病诊断书、住院病历、住院费用结算单等复印件;其他类型学生需要提供残疾证、低保证或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提供家庭情况证明等)。

3、学校评审公示。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对学生提供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经过认真审议,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资助中心核定。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专班对各校上报《受助学生名册》及学生《申请表》等进行复核,核定后,在区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5、资金发放。助学资金以现金的形式通过学校发放。

6、资料建档。各校要对所助学生资料建档备查。

五、组织领导

为了深入推进此次助学行动,区教育局成立以杨汉明局长任组长,江中华副主任任副组长,资助中心、财务科、基教科、监察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资助中心翁胜华同志任主任,具体负责此次助学活动组织工作。

六、时间安排

1、 12月20日前,学校宣传资助政策,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调查摸底工作。

2、XX年1月10日前,组织孤儿、烈士子女、患重大疾病在籍学生申请,学校评审、公示,报送区资助管理中心。

3、XX年1月20日前,资助中心下校复核、公示。

4、XX年1月30日前,发放第一批助学金。

5、XX年3月5日前,学校组织符合第二批受助条件学生申请,学校评审、公示后报送区资助管理中心。

6、XX年3月20日前,资助中心复核、公示。

7、XX年3月30日前,发放第二批助学金。

8、XX年4月15日前,资料建档、工作小结。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要高度重视本次助学工作,要精心组织、细致安排,成立专班,制定方案,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活动。

2、广泛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各校要积极宣传资助政策营造助学氛围,通过不同形式开展助学活动,把经济资助与思想教育结合起来,积极收集、报送资助活动中典型事例,发挥资助育人最大效益。

3、评审规范,做到公平、公正。

各校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认真做好对贫困学生的摸底、评审、公示等项工作,做到认定准确,不徇私情,应助尽助,资金发放及时。

金秋助学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根据公司《20XX年秋季助学工作方案》的要求,特制定化工厂20XX年秋季助学工作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献爱心送温暖,扶贫帮困”为原则,切实帮助困难员工考取大学的子女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

二、组织机构

工厂设立助学帮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助学对象

1、在岗员工、退休、退养困难人员子女,在公司各单位工作至7月1日连续满一年以上社会劳务用工(以劳动合同为准)困难人员子女,20XX年考取国家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二本及以上)的。

2、有偿解除合同困难人员子女,20XX年考取国家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3、工亡、病亡困难人员子女,20XX年考取国家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四、申报条件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不能保证子女上大学学习和生活需要;

2、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家庭成员有重大疾病或家庭遇重大变故的,不能保证子女上大学学习和生活需要;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7月23日至7月30日,各单位摸底、审核、上报阶段;

第二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工厂审核上报公司阶段;

第三阶段,8月21日至8月23日,对审核确定的助学名单实施公示,8月24日至9月10日,对困难学生实施帮扶。

六、申报说明

1、严格按附件表内的要求填写,不得空项;

2、明细表内“家庭成员情况”的第一栏内填写员工本人的情况,与本人关系内填写“本人”;

3、申报表“工资卡号”以人力资源科注工资号为准;

4、汇总表内“人员编号”以人力资源科记录为准;

5、申报时需附本人子女入学通知书、学费通知单复印件,低保证,本年度医院开具的`病情介绍、医疗费收据等相关资料。

七、申报方式

1、在岗、工亡、病亡、劳务工困难人员电子版、书面版信息报厂工会余杰,经工厂助学帮困领导小组审核报公司工会;

2、退休、退养困难人员电子版、书面版信息报退休办孙岩,经工厂助学帮困领导小组审核、由矿区服务事业部离退休管理处确认后,报公司工会;

3、有偿解除合同困难人员电子版、书面版信息,报稳定办苏星,经工厂助学帮困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公司维护稳定办公室,经公司维护稳定办公室同劳资培训处(再就业中心)确认后,报公司工会;

八、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领导要充分认识助学工作的重要意义,要与扶贫帮困、稳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做好调查、审核、上报工作。明确责任与任务,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2、深入调查,实事求是。各单位要密切配合,通过入户走访等形式,全面了解掌握助学人员的家庭情况,子女20XX年升学情况,切实帮助困难员工子女解决实际困难。

3、认真细致,确保质量。要严格对照各类困难人员子女助学的界定标准,细致审核严格把关,做到不虚报、误报、漏报,不重复申报,公开、公正、公开的将好事办好。

4、注重质量,确保进度。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次助学总体时间进度开展工作,认真做好所需资料上报和统计工作。

5、各单位要在20XX年7月30日下班前将“吉林石化公司20XX年秋季助学申报表、汇总表”分别报工会余秀杰、退休办杨彪、稳定办苏星邮箱(只要电子版);8月5日下班前将吉林石化公司秋季助学申报表、汇总表、入学通知书和缴费通知书、低保证、本年度开具的病情介绍、医疗费收据等相关资料分别报送厂工会xxx、退休办xxx、稳定办xxx。

金秋助学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为扎实推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帮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解决子女上学难问题,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7月30日-8月20日结束。

二、助学对象

已通过20xx年度全县困难职工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和信息核对工作的在档困难职工(农民工)中在读全日制大学和高中、中专(中专生自费才可享受资助政策)的子女家庭。

三、资助标准

县总工会的金秋助学资助标准待摸底调查清楚后根据《广西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再确定资助金额。

四、申报方式

(一)经信息核对无差异的原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属应保未保户、低保户类别的,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就读证明);

2.家长本人农行或农商行的银行卡(存折)复印件(复印件上备注姓名)。

(二)经信息核对无差异的原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属低保边缘户、意外致困户类别的,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就读证明);

2.家长本人农行或农商行的银行卡(存折)复印件(复印件上备注姓名);

3.该职工家庭申请前6个月非生活性支出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医药费发票、子女读书的学杂费收据等)。

(三)县各乡镇工委,各产业(系统)工会,各基层工会新增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请根据《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贺政规〔20xx〕4号)文件精神(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520元统一调整提高到每人每月585元,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380元统一调整提高到每人每年3800元,调整后的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xx年7月1日执行),以及《贺州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广西工会困难职工信息管理系统上线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于8月10前完成新增困难职工家庭建档工作,并提供以下材料:

1.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就读证明);

2.家长本人农行或农商行的银行卡(存折)复印件(复印件上备注姓名)。

3.该职工家庭申请前6个月非生活性支出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医药费发票、子女读书的学杂费收据等)。

五、工作要求

(一)申请资助的困难职工家庭向基层工会提出资助申请,并由所在基层工会分类汇总后统一上报,各基层工会要严格按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摸底调查工作。

(二)请县各乡镇工委,各产业(系统)工会,各基层工会于8月20日前将在档困难职工(农民工)需要提供材料一并报送至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部。逾期不报、材料提供不全者,一律视为放弃。

未尽事宜,请与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部联系。

金秋助学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为弘扬慈善精神,传递社会正能量,营造人人关心并参与慈善的良好氛围,20xx年7-8月,市慈善协会、华泰地产集团在市区联合开展“慈善助学·金秋圆梦”活动,通过此项活动帮助20xx年度考取大学的家境贫困,品学兼优的学生克服暂时困难,顺利入学。

一、活动时间

此次助学活动时间为20xx年7月13日至20xx年8月20日。

二、救助对象及标准

救助对象: 参加20xx年度高考并考取全日制二本以上院校并具有XX市爱辉区户籍的孤儿、城乡特困、城乡低保、残障、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救助标准:每名学生一次性资助5000元。

三、资金来源

此次救助资金预算15万元,由XX市慈善总会和华泰地产集团两方共同承担,各负担一半费用。

四、申报及救助程序

(一)报名申请:7月13日至8月10日,申请救助的学生持户口本、低保证(孤儿证、特困证、残疾证、建档立卡证明)、身份证、高校录取通知单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慈善协会报名,并填写《XX市20xx年“慈善助学·金秋圆梦”审批表》(一式两份)。

(二)入户调查:8月10日至15日,市慈善协会核查小组,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入户调查。

(三)集中审批:8月15日至20日,市慈善协会对上报的救助学生名单进行集中审批,并在XX市民政信息网公示。

(四)集中发放:8月20日,市慈善协会、华泰地产集团共同组织发放仪式,对获得救助的学生进行助学金集中发放,宣传社会爱心,弘扬慈善精神。

五、具体要求

一要广泛宣传,确保政策落实到位。通过电视、报纸、民政、公众号等多种信息渠道,广泛开展宣传,认真摸清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不落一人。

二要规范程序,确保救助过程透明。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做好审核工作,做到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救助活动在阳光下运行,切实把好事办好。

三要材料齐全,确保救助理由充分。申报人佐证材料齐全、准确、清晰,对于申报材料不齐全,市慈善协会不予审批。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