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

优短文提供的小学教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精选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小学教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 篇1

一、排查目的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渔业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隐患排查与风险控制相结合,消除隐患与治理整顿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全面提升我县畜禽水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水平。

二、排查内容

各相关单位要围绕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及潜在风险,加大对辖区内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畜禽水产品养殖环节的动态监管,全面排查畜禽水产品流通加工环节中存在的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要求的问题及隐患风险,并及时进行清理、整治,严厉打击各种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三、排查重点

(一)结合当前形势和我县实际,重点加强对养殖投入品使用过程的监管,排查是否有使用“瘦肉精”、“孔雀石绿”等其它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

(二)打击销售、加工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

四、排查时间

第一次:5月2日至7月31日

第二次:8月1日至12月1日

五、责任分工

(一)饲料、兽药管理站负责饲料兽药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管和隐患排查。

(二)水产渔政站负责水产品养殖环节的监管和隐患排查。

(三)兽医局负责畜禽流通环节的监管和隐患排查及对销售加工病死畜禽违法案件的查处。

(四)各乡镇动物防疫站负责本辖区的畜禽生产环节的监管和隐患排查。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精心组织。局属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严格实施责任追溯机制,确保部署到位、排查到位、清理到位。围绕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场地、重点时段,扎实开展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清理整治工作。

(二)坚持原则,严格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要及时清理,对情况严重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要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坚决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确保对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到位。

(三)深入排查,及时清理。要认真分析我县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查找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对各种危险因素进行认真分析,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整治。通过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与风险排查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与风险,进一步加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推动和提升我县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小学教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工程检测"质量月"活动,促进建衡职工质量责任意识的进一步提高,进一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开展质量活动月精神,推进建衡检测精细化检测管理,全面加强业务窗口的服务,提升服务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张晋文主任任组长,马晓东任副组长,成员由罗荣辉、闫智伦、刘小刚等同志组成。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王铁柱、董晔负责。

三、活动主体

四、活动内容

1、开展"质量月"学习活动

结合建衡实际情况,通过报刊杂志等媒介,大力宣传学习质量安全、质量和谐、质量效益、质量幸福观念和质量管理要求。同时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检测机构诚信服务的宣传,在全科室倡导诚实守信、质量第一,大力提升全科室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质量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的质量舆论氛围。

2、开展专项检查

开展以砂石为重点的专项检查。结合这几个月以来施工现场陆续发生的混凝土质量问题,以及现场与所送检测样品不符的情况,在"质量月"活动期间,重点开展在建项目主体结构的实体质量检测,并抽查现场实体样品是否符合工程建设要求。

3、做好校安工程及民生工程检测工作

今年,集团公司中小学校舍加固全面启动,现部分校舍工程正在建设中,为保障校安工程质量,定于9月中旬对在建工程项目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情况,采取现场检查与实体抽测。将校安工程建设,作为推进"质量月"活动的一项措施,同时,将保障性住房、小区道路改造工程等涉及民生工程的项目,列入重点监管内容,加强监管,提高检测检查频次,确保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的质量。

4、开展有广度,有深度的质量自查活动

"质量月"活动期间,所有来样检测及现场检测人员要从"质量就是生命"的高度,对各自检测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质量自查,重点检查检测程序的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措施的落实和完善情况;特别要加强对不合格检测数据和质量问题处理情况的检查。

5、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通过质量月活动,提升服务效益

通过加强业务窗口的服务,提升服务水平。由中心主任牵头,对来我科室办理检测业务的客户,做到热情、周到、礼貌服务。要件件有落实,事事要完满,让客户满意。

6、召开一次全科室范围的"质量月"总结讲评会。在活动期间,在"质量月"活动中工作开展得较好、富有成效的项目,尤其在"质量月"活动中检查发现质量隐患主动整改和消除的项目,九月底进行一次集中讲评。

7、进行"质量月"活动工作总结。

五、活动要求

1、开展"质量月"活动应围绕主题开展,并与日常监督工作相结合。

2、"质量月"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及时向院领导报告"质量月"活动开展情况,适时请院领导指导工作。

3、"质量月"活动结束后,及时形成专题总结,报送矿山分院。

小学教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 篇3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督管理,构建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科学评价学校教学质量,促进全县教育均衡、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五河县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方案》。

一、监测目的

1、贯彻落实新课程改革精神,推进素质教育发展。

2、全面深入了解我县教育教学现状,科学评价学校教学工作,充分调动所有学校争先进位的积极性。

3、促进学校加强教学管理、努力防流堵辍、注重学生主动学习和全面发展。

4、根据监测结果,调整教学思路,优化课堂教学,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并作为评价各校教学质量的依据。

5、逐步建立全县学生发展状况数据库、学科质量数据库,为全县教育发展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监测范围及内容

监测对象为全县中、小学在籍在校生(以学籍电子档案为依据),监测范围为《课程标准》规定开设的所有科目。

监测内容注重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实践、创新能力,监测试题难易得当,适应不同层次学生;监测方法采取纸笔监测、面试监测和实际操作监测相结合。

三、监测办法

质量监测总分为120分(其中附加分20分)。监测类型为集中监测、随机监测、特长监测三种。集中监测按巩固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后30%的平均分等五项赋分。随机监测按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三项赋分。特长监测按比赛获奖、大课间活动、测试三项赋分。

(一)集中监测(60分)

高中、初中、小学的集中监测分别为高考、中考、小学毕业考试(明年以后将在三年级举行一次监测作为小学阶段的起始分数)。

高中按巩固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四项计算,具体分值分别为5分、20分、15分、20分。

初中按巩固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后30%的平均分五项计算,具体分值分别为5分、15分、10分、20分、10分。

小学的巩固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后30%的平均分的分值分别为5分、15分、15分、15分、10分。

计分办法如下:

(1)集中监测巩固率,即参加考试人数与参评人数之比。小学巩固率达97%、高初中达95%,记5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为防止人为的淘汰差生,巩固率可记负分,以充分抵消因淘汰差生而提高的其他几方面的得分。

参评人数=(学籍数+转入数+复学数+其他)-(转出数+休学数+其他)(县内转入、转出均应主动到教育科备案,转到县外应到教育科审批,否则视同流失)。

(2)集中监测平均分,即学校总分与学校参考人数之比。

集中监测平均分赋分:

(3)集中监测及格率,即学校总分及格人数与学校参考人数之比。及格分数=总分×60%。

集中监测及格率赋分:

(4)集中监测优秀率,即学校总分达优秀人数与学校参考人数之比。优秀分数=总分×80%。优秀率达到40%记该项最高分值,每低一个百分点,中、小学均扣0.5分。

(5)集中监测后30%的平均分,即各校位于后30%的学生的平均分。

后30%学生平均分赋分:

(二)随机监测(高中40分,初中、小学25分)

即教育局每学年随机对全县某些学校、某些年级、某些班级、某些学科随机进行监测,按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等三项赋分。高中以每学期末联考数据为依据,分值为平均分15分、及格率10分、优秀率15分。初中分值分别为10分、5分、10分。小学分值分别为10分、10分、5分。其计分办法是:

(1)随机监测平均分赋分:

(2)随机监测及格率赋分:

(3)随机监测优秀率赋分:优秀率达到40%记该项分值,每低一个百分点高中扣0.4分、初中扣0.3分、小学扣0.2分。

参评人数、及格分、优秀分规定同集中监测。

为减少随机抽样的偶然性,对乡镇中心小学的村完小实行按类抽取,中心小学在学年初把全镇村完小按教学质量平均分成三类,并上报质量监测中心。在随机监测前抽签决定监测的学科、类别、学校、年级和班级。一类高中的'随机监测以每学期的联考成绩为依据,二类高中以抽查数据为准。

(三)特长监测(15分)

(1)比赛获奖(3分)

即每学年各校学生参加各级各类中小学生运动会、文体活动、学科竞赛和综合实践活动等获奖情况。计分办法如下:

①获县级以上个人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10、8、5分。

②获县级以上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0分、80分、50分。

所有活动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与其他部门联合组织的,折半计分,以表彰文件、通报及获奖证书原件为依据(若按名次发奖,按1:2:3比例转化为一、二、三等奖)。计分办法是:

比赛获奖赋分:

(2)大课间活动(3分)

学校举行大课间活动正常,且活动内容丰富,能有效提高学生锻炼水平。大课间赋分:

(3)测试(9分,其中体育3分、音乐3分、美术3分。)

即:县教育局组织专业人员进校进班随机抽取学生,对学生音乐、体育、美术等知识和技能进行监测,计分办法是:

测试赋分:

高中不进行特长监测。

(四)发展性指标(20分)

发展性监测指标分为两项,即学年进位10分、学段进位10分。

(1)学年进位,即各学校集中监测排名比上学年集中监测排名进位情况。上年排名在前10%名今年仍保持的加10分,上年排名在前10%-15%名今年保持的加8分,上年排名在前15%-20%名今年仍保持的加6分。如果上年排名在前10%名,今年虽退位但仍在前20%名,可加相应的分值,退位到20%名以后得0分。

学年进位赋分:

(2)学段进位,即各学校学段末排名比学段初排名进位情况。高、初中学段初成绩以入学成绩为准,小学学段初成绩以三年级集中监测排名为准。年段初排名在前10%名年段末仍保持的加10分,年段初排名在前10%-15%名年段末仍保持的加8分,年段初排名在前15%-20%名年段末仍保持的加6分。如果年段初排名在前10%名,年段末虽退位但仍在前20%名,可加相应的分值,退位到20%名以后得0分。

学段进位赋分:

以上各项累计得分为各校年度教学质量综合评定得分,其中发展性指标为附加分。初中学段提高分自20xx年起实施,小学、高中学段提高分自20xx年起实施。

四、评价办法

(一)分类比较:

高中:

第一类:一中、二中、新集中学、苏皖学校、大志中学。

第二类:四中、沫河口中学、刘集中学、小圩中学。

初中:所有公办民办初中,以及完中的初中部、九年一贯制初中部。

小学:

第一类:局属小学、乡镇中心小学校本部等19个学校。

第二类:15个乡镇中心小学(以乡镇为单位)。

第三类:村完小、九年一贯制小学部。各项分值以集中监测为依据。

同一类别的学校之间进行比较。

(二)分等评定:

优秀等次:监测总分达80分以上的单位

良好等次:监测总分达70-79分的单位

合格等次:监测总分达60-69分的单位

不合格等次:监测总分低于60分的单位

五、奖惩

(一)凡监测总分为优秀等次的单位,教育局颁发教学质量优秀单位奖。其中乡镇中心小学全学区教学质量虽然达到优秀等次,但仍有五分之一教学质量不合格完小的,该乡镇中心小学不授予教学质量优秀单位奖。

(二)凡监测总分排名较上年进位超过五名以上的单位,教育局颁发教学质量同比进步奖。

(三)凡教学质量监测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通报全县,并责令整改,对第一年教学质量不合格等次的学校进行重点帮扶,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为教学质量不合格等次的学校校长引咎辞职。

(四)凡中心小学有三分之一以上学校为不合格等次的,通报全县,并责令整改,对第一年有三分之一以上学校为教学质量不合格等次的中心小学校长及业务副校长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都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学校为教学质量不合格等次的中心小学校长及业务副校长引咎辞职。

(五)教学质量监测结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学校综合评估。

(六)集中监测按各科任课教师总数20%的比例设学科教学一、二、三等奖(一、二、三等奖比例为1:2:3)。

六、违纪处理办法

(一)学生违反考试纪律,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凡冒名顶替或在试卷上做特殊标记的,该学科作零分处理。

(二)学校对参考学生资审不严,为学生冒名顶替提供条件或为学生提供作弊便利的,该学科按零分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对校长及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三)监考教师不按考试规范程序操作,违反考试纪律,造成考场秩序混乱、集体作弊、出现雷同卷的或阅卷教师工作不负责,造成阅卷、统分误差大,查实后取消下一年监考资格,阅卷资格,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四)县局抽调下派的考务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不按考试规范程序操作,造成试卷泄密、混装、倒装或少装答卷,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五)凡人为淘汰差生,或在学籍上弄虚作假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小学教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 篇4

一、考核原则

按照科学合理、定性定量、考评结合、监管有效的原则,充分发挥考核评估对教学的规范、激励、导向作用,确保有效教学管理顺利实施,促进教学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和教学效益的不断提高。

二、考核内容

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考核包括以下三项内容:一是教学管理(100分);二是教研工作(100分);三是教学质量(200分)。各项内容考核细则附后。

三、 考核办法

(一)教学管理考核 (100分)

县教研室根据《石台县中小学校(含池州生态经济学校)教学管理考核细则》(见附件1),按完整学年度,依据平时掌握,结合教学视导和目标管理实地考核计算赋分。

(二)教研工作考核(100分)

县教研室根据《石台县中小学校(含池州生态经济学校)教研考核细则》(见附件2),按完整学年度,依据平时掌握、教学视导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计算赋分。

(三)教学质量考核 (200分)

1、小学考核

(1)考核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学科(思品与社会、科学)。

(2)参加考核学校:各中心学校、实验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

(3)成绩考核按完整学年度计算,以期末质量检测、学科抽测成绩(若未进行学科抽测,其分值纳入期末质量检测计算)为主要依据,实行综合量化评价。各学科权重为:语文0.4,数学0.4,英语0.1,科学0.05,道德与法治0.05。

(4)、具体操作方法:

= 1 x GB3①学科质量抽测60分(没有抽测时该项分值纳入期末质量检测)

依据抽测范围内在校生人数,对各校的考核成绩(语文、数学等学科)实行综合量化评价,按全县及各校抽测学生数计算各校的平均分系数、优秀率系数,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均分、优秀率所占比重为7:3,各项考核得分最高为分满分,最低分为0分。

= 2 x GB3②期末质量监测成绩140分

依据抽测范围内在校生人数,对各校的考核成绩(语文、数学等学科)实行综合量化评价,按全县及各校实际在校生数测算,确立各校平均分系数、优秀率系数,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均分、优秀率所占比重为7:3,各项考核得分最高分满分,最低分0分。

2、初中考核

(1)参加考核学校:农村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第二中学。

(2)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

(3)成绩考核按完整学年度计算,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全县初中质量抽测学科成绩为主要依据,实行综合量化评价。

(4)具体操作方法:

= 1 x GB3①毕业(升学)考试成绩120分

依据应参加初中招生考试人数,对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做出综合分析,确立全县各科的平均分系数和优秀率系数。均分、优秀率所占比重为7:3,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为满分,最低为0分。

= 2 x GB3②全县初中质量检测成绩80分

按七年级在校生人数对各校的学科考试成绩实行综合量化评价,计算各科平均分系数和优秀率系数。均分、优秀率所占比重为7:3,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满分,最低0分。

3、职教考核

(1)参加考核学校:池州市生态经济学校。

(2)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专业课。

(3)成绩考核按完整学年度计算,以市、省、国家级示范高中学校对口高考成绩、推荐就业为主要依据,实行综合量化评价。

(4)具体操作方法:

= 1 x GB3①对口高考成绩120分

依据应参加对口高考考试人数(不少于当年毕业生数65%),对对口高考成绩做出综合分析,确立全市升学率、实际录取人数参数(以考取本科数据为统计依据)。升学率、实际录取人数所占比重为8:2,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为满分,最低为0分。

= 2 x GB3②学额巩固20分

以年度毕业学生数与当年入学学生数为指标,计算学额巩固率,巩固率x20=实际得分,计入考核得分。

= 3 x GB3③推荐就业成绩60分(就业班就业50分、社会培训10分)

按推荐就业在校生人数对就业现状实行综合量化评价,确定就业率、巩固率、就业薪资等。其中就业率10分(就业率=实际就业学生数应当就业学生数)、巩固率25分(期末实际就业人数期初实际就业人数)、就业薪资(不少于3000元/月)15分。社会培训10分,以学员满意度为依据,由参与有关社会部门来考核。

4、普高考核

(1)参加考核学校:石台中学。

(2)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地理、历史、物理、化学、生物。

(3)成绩考核按完整学年度计算,以石台中学当年应届生高考一本、二本达线率为主要依据(艺体类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要同时达线),实行综合量化评价。

(4)具体操作方法:

= 1 x GB3①完成本科达线目标情况。以近三年的一本达线率与二本达线率的平均数作为考核参数,确立教学质量考核目标,两者权重比例为6:4。

= 2 x GB3②完成一本达线目标120分。以近三年一本达线率平均数为基数,计算当年完成一本达线目标系数,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目标分值的.80%,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为满分,最低为0分。

= 3 x GB3③完成二本达线目标80分。以近三年二本达线率平均数为基数,计算当年完成一本达线目标系数,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目标分值的80%,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为满分,最低为0分。

(5)附加分

当年考取清华、北大的考生,每一人加5分,可累加。

四、考核的实施与保障

全县教学工作考核由县教体局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教研室负责实施,相关股室配合进行。

考核结果在每年10月完成统计并公布结果。

为避免有关考试弄虚作假、成绩不真实情况发生,保证考核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公正性,小学毕业年级质量监测由县教体局下派巡视员并保管试卷,施教区初中教师担任主监考、各小学互派副监考。抽测年级由教体局派人监考、保管试卷。初中学科质量监测实行各初中学校交叉派人监考,县教体局下派巡视员,试卷由巡视员全程保管。统测和抽测年级的阅卷、登录、分析由县教研室组织完成。石台中学教学质量考核依据当年应届生参加高考的考生为主要依据,池州生态经济学校教学质量考核依据市、县局统计口径及学校、社会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实行。

对集体舞弊、大面积雷同试卷、不按统一规定要求组织实施考试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扣除该校当年考核得分30-50分。

奖惩办法

1、小学考核前5名、初中考核前3名的学校,颁发“教学管理与质量考核优秀学校”奖牌。九年一贯制学校纳入初中考核。石台中学、生态经济学校考核得分达到初中考核前3名学校平均水平,则颁发“教学管理与质量考核优秀学校”奖牌。

2、对获得“教学管理与质量考核优秀学校”的单位,对其在本学年度在教学管理与质量考核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学管理负责人(包括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导主任或教研组长等)授予“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称号。

六、本办法由石台县教学研究室负责解释。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