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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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篇1

年终岁尾,随着“元旦、春节”将近,节日期间群众生产生活活跃度上升,同时,进入冬季,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影响加剧,住建领域部分企业赶工期、抢任务意愿强烈,易出现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问题,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诱发因素增加。为进一步加强当前我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高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高安委办发〔20xx〕81号)要求,现结合我县住建领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各类事故教训,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上35条、市上33条和我县37条具体举措,巩固全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坚决治理住建领域重大安全隐患,严厉惩处住建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靠实安全监管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化解全县住建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全力防控一般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岁末年初社会安全稳定。

二、整治时间及范围

(一)全面安排部署(20xx年12月20日前)。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和监管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认真梳理分析监管行业存在的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按照本工作方案,立即动员开展专项整治。

(二)企业自查自改(20xx年1月30日前)。各企业要认真开展全员、全方位安全检查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生产工艺、危险作业场所,压紧压实企业隐患排查第一责任人责任,将自查自改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要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安委会办公室报备,分级建立台账清单,按照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的原则,迅速组织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制定防范预案,责任到人,盯紧看牢,确保不发生事故。

(三)加强督导检查。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督促指导监管行业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因地制宜确定监管行业的重大隐患和整治标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项督导检查。特别是在20xx年元旦、春节、省“两会”和全国“两会”前后等重点时段,认真开展重点抽查检查。对检查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整改,切实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此次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的范围是建筑施工、民用燃气、物业管理、市政公用设施运营、公园广场等方面安全生产中的各类隐患问题。

三、整治重点

(一)建筑施工方面

1.建筑市场和安全行为。重点检查工程项目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建设单位特别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不合理压缩工期、违法发包、肢解发包等情况,施工单位是否存在无资质、超资质、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等情况,监理单位是否存在超资质营业或未按规定配备项目监理人员等情况,项目经理、项目监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等人员持证上岗、到岗履职情况,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执行情况,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施工机械安全停靠、安全教育培训及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实施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冬季停工期间企业领导带班、门卫职守和巡视检查制度落实情况等。

2.冬季施工安全。重点整治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的行为,加大对建筑施工工地冬季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等安全防范工作措施不落实的整治力度,全面排查冬季深基坑、高支模、高空施工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是否具备安装拆卸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拆卸等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机械设备是否进行备案登记和使用登记,日常检查及维护保养是否到位,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要严格落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部署,持续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要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所使用的.建筑材料能否达到A级阻燃性能,临建房屋门窗、通道的安装设置是否满足应急逃生要求,是否存在在建工程内贮存易燃材料、兼做职工宿舍的违规行为,高层建筑施工消防设施、水源水压、器具安全性能;施工现场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或料场、职工宿舍等各重点防火部位消防器材的配置、管理与使用;宿舍内是否使用电炉子等大功率用电设备; 要加大对冬季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监管力度,落实好三级教育和技术交底,防止施工现场动火、施工临时用电等引发的火灾事故。对于冬季停止施工的工程项目,要严格落实企业领导或项目管理人员带班制度,经常性的开展门卫值班人员生活用火、用电安全教育,认真排查工地现场安全隐患,严防火灾、中毒安全事故发生。

(二)市政公用行业安全

1.深入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检查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持证经营情况,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等情况。二要检查城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情况。重点检查设备设施巡视巡检制度建立情况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台账落实情况,“三类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运营维护和抢修人员)从业人员参加专业培训、考核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三要检查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施工等活动是否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是否落实设施保护措施,避免第三方外力破坏发生。四是检查燃气场站、加气站、管网等安全运行情况,燃气设施设备完好状况、日常管理维护情况,是否按期进行检验;老旧燃气管线改造情况、市政燃气管线腐蚀情况,密闭空间、建筑占压、暗沟(管)敷设等可能发生燃气串气的安全隐患情况。五是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管道燃气安全使用情况,包括大型综合体、集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餐饮以及城市老旧小区改造等场所,严查燃气管道腐蚀、漏气情况、使用场所通风情况、燃气报警器安装及运行情况等。六是排查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储存等场所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情况;通过电子标签或二维码等信息技术手段,对气瓶进行跟踪管理情况。七是检查餐饮场所的供气用户加强安全用气指导服务情况,及时纠正和处置使用不符合要求或超过寿命的“瓶、灶、阀、管”等安全隐患情况。八是重点检查燃气经营企业应急体系和制度建设情况。燃气经营企业是否编制应急预案,是否按照预案配备必要装备,是否组织应急演练,是否开展岗位应急培训等情况,是否开展燃气用户安全用气宣传、教育等情况。

2.保障供热工作安全平稳运行。重点检查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建立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完善情况,在部门责任、人员配备、工作措施、资金保障等方面做出科学合理的安排,做好应对极端天气变化和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严格落实领导24小时带班和事故上报制度,全力保障供热用气、用水、用电安全稳定供应。要即时分析热源储备情况,定期报送保暖保供周报,对异常情况、特殊紧急信息加强研判、科学识别,提出处置方案。

3.强化供水排水运营安全。重点检查水源地保护情况,检查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污染企业、工业废渣、垃圾、养殖场等污染源;检查危化品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危化药品的储藏环境、使用记录、危化品处置等方面是否规范,制度是否健全;检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情况,供水预警和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加强城市公共设施、园林绿化等设施安全。重点检查城市照明、道路、桥梁、涵洞的安全隐患,加强城市照明亮化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排查,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强道路、桥面通行管控,通过完善标志标线、确保车辆行驶安全。重点检查城市园林、道路绿化树木及设施安全,排查人流疏导疏散、警示标志、引导标牌设置情况,人员安全防护措施落实等情况。

(三)物业安全方面

1.重点突出住宅小区火灾隐患集中整治。整治住宅小区消防违法占用消防通道和遮盖、移除消防设施的行为;整治小区内消防设施设备是老化,年久失修和飞线充电等问题。

2.突出住宅小区临时建筑和地下、半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监管,重点检查整治小区内夹心材料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的彩钢板临时建筑和地下、半地下空间燃气安全使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情况;严格落实消防设施安全审查、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和挂牌督办制度情况。

(四)公园安全方面

月牙湖公园管理办公室要做好公园游乐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公园防火、防溺水工作,加强应急值守,检查公园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齐全有效,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示是否完好醒目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务求工作实效。局属各单位、各相关企业、要严守安全红线,树牢底线思维,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今冬明春全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突出重点,细化措施、严格执行,确保取得工作实效。各相关企业要严格按照专项整改方案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对照标准规范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

(二)严格排查整治,跟踪落实整改。局属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筑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采取重点检查、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住建领域所有安全生产经营企业及市政运营设施开展一次全覆盖、无缝隙、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坚决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要坚持“零容忍”,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及时跟踪落实,此次专项整治检查实行痕迹管理和闭环管理,确保查出的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存在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管理效能。局属各单位、各相关企业和要充分利用冬季停工和冬闲期间,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题教育培训,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意识,并要督促企业积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不断加强企业管理人员业务技能知识学习,尤其要加强对国家现行技术规范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的学习研究,深入查找企业安全应急管理、施工现场安全隐患防治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同时企业要加大对一线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切实提高一线工作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水平,全面提升企业管理能力,促进企业持续向好发展。

局属各单位于20xx年1月30日前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和专项整治检查工作台帐(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县建筑管理站。

住建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篇2

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赣建安委〔xxx4〕3号)文件具体要求,我局制定了以下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

一、 成立安全检查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二、检查范围

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

三、检查的依据、标准

《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xxx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等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四、检查内容

(一).建设单位

(1)法定建设程序的履行情况。

(2)建设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检查落实情况。

(二)施工、监理企业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项目工程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具体包括:

1.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2.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建设情况;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落实情况。

3.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及到脚手架、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计算使用软件的情况,以及论证、执行情况。

4.建筑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责任企业和人员处罚的工作情况。加大管理力度,建立和完善管理机制;制止违章施工作业和查处事故瞒报、谎报行为情况。

5.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务用工等情况。

6.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情况;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7.检查起重机械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起重机械登记情况以及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安拆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可操作性是否有针对性;是否组织专业人员进价定期检测;起重机械设备顶升作业是否安全;塔吊附墙装置设置是否牢固,“塔吊安全监控系统”装置是否完好、可靠;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的传动系统、安全装置、绳轮系统和电气控制系统是否灵尬施工升降机防坠器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测等。

8.监理企业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情况。

五、检查步骤、方法和时间安排

检查工作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施工企业自查整改阶段(9月24日--x月7日)

通知各施工企业要认真对本单位全部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彻底排查各类事故隐患。

(二)执法检查阶段(x月8日--x月15日)检查小组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进行检查。

(三)总结、处理阶段(x月16日--x月20日)

检查小组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整理,依法严肃处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法违规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施工企业,要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快从重处罚。

六、具体要求

施工、监理企业要迅速开展自查自纠,根据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开展安全自查,特别是要加强重点部位、重点施工环节的检查,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工程项目要责令其限期整改,跟踪落实,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住建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篇3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6号)要求,开展一次彻底的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铁腕打击煤矿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建设行为,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依法关闭一批煤矿、处罚一批煤矿、停产整顿一批煤矿、公布一批“黑名单”、曝光一批案例、宣传一批典型(以下简称“六个一批”),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20xx年6月至9月底,对全国所有煤矿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包括生产矿井、建设矿井和停产整顿矿井。对所有矿井、矿井各生产系统、各采掘工作面、各类设备设施、各类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全面彻底检查。

三、检查内容

检查各地区和各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8号,以下简称《七条规定》)和煤矿关闭整顿等治本攻坚“七条举措”情况,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具体检查内容:

1.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国煤矿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xx〕6号)的组织实施情况。是否制定并实施宣贯《七条规定》的工作方案;是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落实《七条规定》的实施细则,并将《七条规定》细化列表等。

2.矿井生产布局情况。采掘工作面数量、开采顺序以及采煤方法工艺、支护方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超能力生产、超层越界开采等行为。

3.矿井通风系统情况。通风系统是否合理、完善、可靠;是否有违反规定的串联通风;采掘作业地点风量、风速是否符合要求;局部通风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严格执行“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且自动切换的规定。

4.瓦斯治理情况。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是否严格执行“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做到区域消除突出危险性后再安排采掘。是否建设瓦斯抽采系统并投入运行,是否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评估制度并做到抽采达标;瓦斯超限是否按规定停电、撤人和查处;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5.矿井防灭火情况。是否按规定鉴定煤层自然发火等级,是否按规定采取了综合防灭火措施。

6.水害防治情况。防治水制度及机构人员配备是否齐全;矿井及周边老空区积水是否查清;井田内废弃井筒是否治理;探放水是否落实“三专”制度;雨季“三防”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制定水害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7.冲击地压防治情况。是否按规定判明矿井有无冲击地压危险;是否合理安排生产布局与开采强度,并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8.机电设备管理情况。设备、器材、仪器、仪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并完善可靠;矿井供电是否安全可靠,提升运输设备的使用、维护、检修和报废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是否按规定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是否按规定建设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9.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完善并严格落实;对排查出的隐患是否按照等级进行登记上报;重大隐患治理的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是否到位。

10.应急管理情况。是否按规定建立救护队或签订救护协议;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设备配备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进行培训演练。

11.安全培训教育情况。是否按规定配备工程技术人员;是否按规定进行全员培训教育;煤矿矿长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是否依法签订煤矿劳动用工合同。

12.在建煤矿情况。开工手续是否齐全,施工队伍资质是否符合规定;改扩建煤矿、整合技改煤矿是否按设计施工,有无擅自组织生产行为;是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顺序是否符合规定。

13.停产整顿煤矿情况。是否按规定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人,并及时上报;入井人员是否在规定区域从事相关整改作业;是否真正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4.小煤矿关闭整顿情况。是否分解落实了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关闭整顿目标任务;是否制定相应政策措施;今年已实施关闭矿井的进展情况。

15.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是否真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定期研究并解决煤矿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四、检查方式方法

(一)煤矿企业自查自纠全覆盖。各煤矿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上述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大检查实施方案,对所有煤矿和每个矿井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每个月要将检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在本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监督,并上报当地负责煤矿安全监管的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和中央企业集团总部要对本企业大检查负总责,统一部署并组织对下属所有矿井进行大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及时整改,逐条销号。各驻地中央企业要自觉接受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中央企业集团总部要将检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报国家煤矿安监局。

(二)地方政府监督检查全覆盖。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有关部门,对所有煤矿进行全面检查。省级检查要全覆盖省属所有煤矿和中央企业煤矿,并对其他煤矿进行抽查;市(地)级检查要全覆盖市属所有煤矿,并对辖区内各县属煤矿进行抽查;县级检查要全覆盖本辖区的所有煤矿。

(三)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督促指导全覆盖。国家煤矿安监局对26个产煤省级统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抽查部分产煤市(地)和煤矿企业;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对驻地所有产煤市(地)级政府及部门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抽查部分县(市、区)和煤矿;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对辖区所有产煤县级政府及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对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水害等灾害严重煤矿进行重点监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国家煤矿安监局成立由主要领导同志牵头负责的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司室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各省级人民政府要成立由分管负责人任组长的大检查领导小组,与“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一并办公,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省级大检查领导小组名单、工作方案以及贯彻落实《七条规定》的实施细则,请于6月20日前报送国家煤矿安监局。

(二)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群众参与。各地区、各煤矿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正反两方面典型,公布隐患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结果,并鼓励通过“12350”举报电话举报煤矿安全问题和隐患,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切实保护举报人。对大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予以公开曝光。各地区要及时编发简报,反映情况、交流经验。

(三)坚持严格执法,务求取得实效。大检查要采取随机抽查、突击夜查、明察暗访、回头复查、交叉检查等方式进行。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当即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煤矿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停而不整或整改无望的,要依法关闭。对停产整顿的地方煤矿,要挂牌督办,派专人盯守,复工复产前必须经过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验收,市县主要负责人签字;对停产整顿的省属煤矿和中央企业煤矿,复工复产前必须经过由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验收、局长签字。对已列入关闭的矿井,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关实关死。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要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严肃处置。企业和地方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将作为事故查处的重要依据。

(四)定期报送案例,及时掌握情况。省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于每周五向国家煤矿安监局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主要做法、重点问题和典型案例(包括按照“六个一批”要求提供被关闭、停产、处罚煤矿名单及数额等);每月25日前报送本月大检查进展情况,并于大检查结束后形成总结报告,于10月15日前上报。

同时,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要于每周五向国家煤矿安监局报送重点监察情况和典型案例(包括按照“六个一批”要求提供被关闭、停产、处罚煤矿名单及数额等);每月25日前报送本月大检查进展情况,并于大检查结束后形成总结报告,于10月15日前报送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各督查组要及时报送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典型案例等。

(五)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区要将大检查与推进煤矿安全治本攻坚“七条举措”相结合,加快小煤矿关闭退出进度,深化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强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防治,推进煤矿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提升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住建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篇4

为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盯元旦至春节、冬奥会及全国“两会”等关键时间节点,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全省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鲁安发〔20xx〕28号)、《威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威办发电〔20xx〕62号)及威海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威安办发〔20xx〕9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实际,决定从即日起开始到20xx年3月底开展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做好元旦至春节、冬奥会及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带头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坚持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一以贯之,深刻吸取烟台栖霞市笏山金矿事故、山西“12.15”煤炭盗采透水事故及近期其他地区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全力保障重点时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和重点内容

检查范围涵盖我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城镇燃气、供热站场设施;物业小区;城市公园广场;建筑垃圾消纳场和路灯管线设施等方面。

(一)房屋市政工程方面

1.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部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安全生产总监及管理人员设置配备情况,以及企业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自查自纠等情况。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重点整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行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冬期施工安全生产措施与安全带班值班制度落实情况;建设单位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情况,危大工程是否建立清单,并制定应急预案和管理措施,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

2.模板支撑和脚手架工程。是否按规定编制审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进行了专家论证;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前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起重机械安装与拆卸。安装拆卸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按规定编制和审批施工方案,拆装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拆装安全技术交底签字盖章是否齐全,安装、加节、附着、拆除等是否符合规定;塔式起重机主要承重结构有无缺陷,安全装置是否齐全。

4.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按规定编制和审批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是否进行了专家论证;是否委托第三方机构按要求进行监测,支护结构变形控制值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临边安全防护。悬挑式物料钢平台是否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资料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和安全防护网;安全通道口搭设的防护棚是否严密、牢靠,防护到位。

(二)燃气热力运营方面

1.燃气热力管道运行情况。是否按规定时限整改燃气灰口铸铁管、管道占压、经营区域交叉重叠、管道违规交叉;是否存在设施设备老化锈蚀等。

2.燃气汽车加气站、储配站。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建设各类燃气汽车加气站、储配站、输配管网和各类用户设施情况;无证经营燃气的情况;非法供气站点倒罐倒气、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违规情况。

3.履行燃气热力设施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严格工程项目审查审批程序,落实质量监督、施工图审查、建设监理等制度,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有无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就投入运行等行为。

(三)物业安全管理方面

要加大对物业服务的监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做好消防、电梯等公用设施和公用通道、地下空间等公共部位的日常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小区内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房屋安全使用应急管理机制,保证房屋共用部位的安全使用。

(四)园林安全管理方面

要加大园林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调度园林企业加强公园广场以及园林工程的日常巡查,尤其对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区域需加强健身设施、护栏设施等绿地设施的维护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保证园林领域安全稳定。

(五)环境卫生管理方面

加强对行车、垃圾厂、中转站安全的督导力度,进行每日排查。重点检查垃圾是否存在超高堆放、是否存在坍塌危险等情况。

(六)路灯安全管理方面

要对辖区范围内的路灯设施进行排查,重点对老旧灯具及年久易故障线路进行检查,预防供电故障、杜绝火灾隐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重点时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是市委、市政府近阶段重点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各分管负责人要靠上去、具体抓。要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确保取得实效。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作风,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开展督查、检查,着力解决实际问题,督促企业彻查隐患、堵塞漏洞。要充分发挥专家、专业机构的作用,真正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做到“四个到位”,狠抓工作落实。一是检查要到位。各部门要认真抓好大排查大整治方案的实施,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做到不留死角、消除盲区。检查安全生产责任、法规标准、全员培训教育和制度措施是否在基层和企业得到贯彻落实,存在的问题是否得到真正整改。所有的督查、检查都要做好记录,做到有痕迹可追,有档案可查。二是整改要到位。要坚持边查边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实行“零容忍”,切实把安全生产检查的过程作为大整改、大消除隐患的过程。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其整改结果必须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按程序销号。三是督查到位。对督查所发现的问题,实施跟踪调度、督导,确保整改到位。四是追责要到位。对检查工作不认真、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的,要通报批评、集中曝光、严肃问责。对检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同时依法倒查追究相关主管单位的'责任。

(三)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认真开展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四)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要抓住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大力宣传检查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典型引路。同时,对问题和隐患久拖不改、拒不整改的,以及发生事故的,要纳入“黑名单”管理,强化诚信约束和警示。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着力营造“人人想安全、安全为人人”的浓厚氛围。

(五)及时上报相关情况。请相关单位务必于于3月25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工作总结报局质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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