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学教师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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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学教师考核方案 篇1

根据《玛曲县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意见》,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办法》,制订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1、实事求是对教师工作作出科学、客观的评价。

2、奖勤罚懒,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3、考评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晋升、评优选先和绩效工资的主要依据。

4、促进学校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对象、时间和权限

1、全校所有公派教师。

2、考核以月为周期,按照考核细则,每月末核算每位教师的考核成绩。

3、离职培训的教师、确因有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上班,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及量化标准

(一)、考勤(20分)

病假一场扣0.5分,事假一场扣0.5分,迟到一场扣0.5,早退一场扣0.5分,旷工一场扣2分,一天两场。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考核以学校考勤记载和教师请假条为依据。

(二)、工作量(30分)

1、教学工作量;本校教师任课节数基本持平,教学工作量各为30分。

2、管理工作量:教导主任记6个工作量,安全校长记4个工作量,后勤会计计4个工作量。收发报刊管理人员计1个工作量。

(三)、教育教学过程(30分)

1、备课(6分),要求教师对所任学科备写相应的教案,具体要求按照《采日玛乡寄宿制学校教学常规制度实施细则》关于对备课的规定进行,学校采取每月一次业务大检查方式进行,检查每缺一课时扣0.5分,备写简单,教学环节不全,字迹潦草,封面名目不全等不按学校要求备写教案者每项扣0.5分,无教案和使用旧教案者本项不得分。(以学校各科教案检查量化考评表量办法为依据)

2、课堂教学(6分),对教师的课堂教学根据《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意见》关于课堂教学的.要求进行量化评定,并不定期抽查教师的上课情况,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课堂迟到早退1次扣0.5分,旷课一节本项扣完,无教案上课或备写教案与上课教学过程不符者,发现一次扣0.5分,扣分累计在课堂教学量化评定总分中扣。

3、作业批改及辅导(8分)

按照《采日玛乡寄宿制学校教学常规制度实施细则》关于

对作业的要求进行检查,采取平时抽查和月查结合进行,检查或抽查中作业量达不到学校要求的标准,每少一次作业扣0.5分,作业批改不及时,每落一次扣0.5分,作业批改粗糙,发现明显错误遗漏的,发现一处扣0.5分,无作业批改纪录者扣5分,作业批改不按学校要求,作业普遍书写潦草,封面不整洁,有家长反映,经学校调查核实,有明显问题者扣0.5分。(以作业检查情况反馈表为依据)

教师必须将培优补差纳入到教育教学过程之中并做好过程性资料的积累,要求每学期要有完整的培优补差计划、细致的记录、效果的分析及总结,计划、总结每项各占0.5分,每月组织检查,量化分数。

4、教研活动(6分)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各种教研活动,完成学校安排的听课任务。学科教学计划、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笔记、培训笔记、月考试卷分析、总结,每项质量不高、数量不足扣0.5,每缺一次听课活动扣0.25分,按照学校的要求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8节,领导组成员30节,每缺一次听课记录扣0.25分。周一例会每缺一次扣1分。

5、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4分)

教师要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做好学校安排的各种工作任务并积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在当月28号前把所负责安全区安全隐患排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安全副校长,安

全副校长进行汇总再上报中心校。在教师的管理职责和时间区限内不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者该项得满分,如出现安全问题,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外,本项不得分。安全日志每缺一次扣0.25分。学校路队护送每缺一次扣0.5分,门岗值班每缺一次扣0.5分。

(四)、师德规范(10 分)

1、政治思想:不按教育方针办事,在学生和社会中散布反动言论或歪理邪说,造成恶劣影响,有损学校形象和政府或国家利益经查证属实的扣3-10分/次。

2、职业道德:经学校调查落实教师对学生变相体罚扣0.5分/次,体罚扣1分/人次,严重体罚扣5分/人次;搞有偿家教,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扣2分/人次;乱收费、乱办班、乱订资料等“三乱”行为的扣5分/次。

3、为人师表:在公开场合(或网络上)语言不文明,拨弄是非,语言有损学校或他人形象,影响团结,查证属实的每次扣2分;穿戴、举止不端庄,乱吐乱扔等行为,扣1分/次。

4、敬业精神:不服从安排,工作推诿,敷衍塞责等扣2分/次。因非客观原因推迟完成的扣1分/次。如课题研究,参加各级教研活动,论文撰写、计划总结、质量分析、辅导学生参赛等。

5、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的,不予考核。上级另有规定的,按上级的规定执行。

(五)、教育教学业绩(20分)

按照学校每次期中、期末考试、教学质量评估的名次为依据,全校前3名20分,倒数2、3、4、5名10分,中间15分,全校倒数第1名5分。每上升一个名次加1分。

(六)、加分项目

1、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县级以上各种比赛,按获奖名次予以奖励,县级加2分,市级加5分,省级加8分,国家级加10分。

2、教师发文(含新闻报道)一篇,加2分,可累加。

3、教师在教育部门主管杂志发文一篇加2分。

4、教师参加校县级以上组织的教学比赛、优质课竞赛、个人才艺比赛、论文和教学设计评选等活动中获奖,校级加1分,县级加2分,市级加3分,省级加5分。

5、学校安排临时性工作应公开召集,个人报名。每次加1分,谁主管谁考核。

6、班主任工作加分按学生会各项检查结果为依据,月总分在前2名者加6分,后2名者加4分,中间加5分。

四、本学期考核组成员

组 长:xx

副组长:xx

组 员:xxxx

农村小学教师考核方案 篇2

一、落实常规:

1、上课:

(1)严格按课表上课,不准私自窜课,违反一次扣5分。

(2)上课教师不及时,违反一次扣5分。

(3)上课组织不好,违反一次扣5分。

(4)出席簿每天详细记录,未做到一次扣5分。

(5)体活课教师要有组织,教师及时参与,违反一次扣5分。

2、活动:

(6)上厕所、课间活动要有组织,教师要跟班,违反一次扣5分。

(7)到儿童活动区(秋千、滑梯等)活动时,教师要有组织,违反一次扣5分。

(8)严格禁止儿童到不安全的地方活动,发现一次扣5分。

注:如教师不按要求去做,出现后果自负,并扣除当月的奖励工资。

3、午睡:

(9)按时组织午睡,未按时组织发现一次扣5分。

(10)保证午睡纪律,学生乱发现一次扣5分。

(11)要保持教室宿舍卫生,被褥叠放整齐,否则一次扣5分。

4、接送学生:

(12)教师准时在门口迎接学生,与家长、学生礼貌问好,违者一次扣5分。

(13)放学要有组织,按时送到校门口,违反一次扣5分。

5、安全:

(14)教师要认真做好本班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看护工作,保证孩子在园期间的安全,如因教师原因,导致孩子出现安全事故,责任完全由教师个人负责,并且根据情节扣10——20分,情节严重的扣除当月工资。

6、物品保管:

(15)教师要保管好班级及宿舍内的所有物品,如因教师疏忽,导致班级、宿舍内的物品丢失或损坏,由教师自己按价赔偿,并根据情节扣5——10分。

二、师德水平:

1、对待儿童要有耐心、爱心、细心,语言要有亲和力,与家长沟通要热情,有礼貌(做到起身相迎、笑脸相送)发现语言粗鲁、行为不良者,一次扣10分。

2、上课期间,不许接打手机,手机应在振动状态,违反一次扣3分

3、在征求家长对教师是否满意的问卷中,发现一人次家长不满意,并提出理由的扣1分。

4、尊重孩子的人格,不准谩骂、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发现一次扣3分。

三、考勤:

1、迟到、早退一次扣3分,少上一节课扣4元,有事必须请假,否则,视为旷工每天扣50元,三天以上者扣除当月工资。

2、缺勤一天扣20元(婚、丧、嫁、娶除外)。

四、奖励:

1、定员:

小、中、大班定员人数分别为15、25、30人,每超一人每月奖励10元。

2、活动:

对园内举行的各项活动,参与组织质量按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0、15、10分,(注:一等一名,二等二名,三等二名)。

3、安全:

对一学期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的班级,教师奖励50元。

4、教学:

对于上级部门组织的各项教学活动,参与教师按区、市、省、国家分别奖励20、40、60、80分。

5、物品管理:

对于班级和宿舍内的任何物品,以学期为单位,完好无损的奖励20分。

农村小学教师考核方案 篇3

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绩效工资分配的实施办法,经教职工全体大会讨论,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在我校实施绩效考核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小学教师收入分配机制,绩效工资以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坚持多劳多得的原则,适当拉开差距,坚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班主任教师、特别是做出成绩的优秀教师倾斜,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同时要妥善处理学校内部各类人员之间的`绩效工资分配关系,防止差距过大,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三、分配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质优酬、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完全做到公平、公正,接受教师的监督。

3、坚持“差距、倾斜、调节”的原则。学校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以实际为准,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

四、发放形式

绩效工资分上半年(1-8月)、下半年(9-12月)两次考核造册,报上级审核后,通过个人工资帐户直接划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五、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一)绩效考核项目

考核基准分共计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常规3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1、考勤(1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旷工1天扣3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记载。

2、工作量(30分)。学校量化出所有岗位周工作量,尽量使教师周工作量均衡,根据课时数确定考核分。

3、教育教学常规(30分)。重在考核备、教、批、辅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

4、教育教学业绩(30分)。主要考核教师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

(二)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师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在对相关需奖励条目教师奖励之后,剩余绩效工资按月平均分配。

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1、实施评方案必须在经过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有半数以上的与会人员到会,且得到到会人员三分之二的多数人员同意。)

2、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天。

3、学校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

农村小学教师考核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教育专家队伍,带动和促进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一)市第一层次骨干教师:省特级教师、市名校长、市名教师(名班主任);

(二)市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市教坛新秀、市教坛中坚、市教坛宿将(简称"三坛");

(三)市第三层次骨干教师:市学科骨干教师。

下列对象不列入考核:

(一)本学年已调离校长岗位的名校长,离开学校教学第一线和市、县(市、区)教研、教师教育机构的名教师、"三坛"、学科骨干教师,没有担任班主任的名班主任;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上的教坛新秀、50周岁及以上的教坛中坚(到龄未享受三年待遇者,经考核合格可延续享受三年),已退休未留任的教坛宿将。

二、考核内容

(一)师德修养。权重15分。

(二)骨干团队建设及成效。权重20分。

(三)开设公开课、讲座。权重15分。

(四)课题研究或论文(著)撰写。权重15分。

(五)读教育专著。权重5分。

(六)自我发展及教育教学创新。权重10分。

(七)学校本职工作考核。权重20分。

三、考核标准

四、考核办法

(一)市、县(市、区)教育局分别建立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教学研究院),聘请专家,组织相关人员对骨干教师进行考核。市教育局负责第一层次骨干教师和市直学校第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第二、三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市直学校负责本校第三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市教育局对县(市、区)第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进行终审。

(二)采取专家考核(占70%)和学校民主测评考核(占30%)相结合办法。专家考核根据骨干教师学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和标准,逐项对照审核,量化评分。学校考核采取考评对象述职、全体教师或同学科教师参与、民意测评的办法,对骨干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水平、科研能力、示范作用四个方面进行测评。考核工作一般安排在学年末。

五、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要客观公正,严格按程序操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增加考核工作透明度。

(一)公布考核办法,布置考核要求。

(二)个人对照考核标准自评。符合标准的对象,由骨干教师本人在每年的4月30日前提出申请。第一层次和市直属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向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市、区)第二、三层次骨干教师向所在地教育局,市直属第三次骨干教师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填报《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表》,上交考核材料。考核对象应在所在学校(单位或校区)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

(三)组织专家考核,审核材料。

(四)梳理考核结果,报考核领导小组,市、县(市、区)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五)公布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

六、考核奖惩

考核奖励按照温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xx〕18号)第八条执行。实行一学年一考核,一学年一奖励。不申请不考核;连续两次不申请考核者取消其荣誉称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合格并取消骨干教师称号:

(一)专家考核(70%)、学校民主测评考核(30%)两者总分低于60分;或专家考核分数低于40分;或学校测评基本称职、不称职票数合计达到40%以上,其中不称职占20%及以上。

(二)热衷于第二职业、乱办班、有偿家教、带寄读生等,经查实,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三)在考核工作中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

(四)工作责任心不强,出现责任事故被一票否决的;

(五)有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考核时间安排

(一)3月至4月,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二)5月10日前,完成骨干教师考核报名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将第一层次骨干教师考核材料,市局直属学校、单位将第一、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材料于5月30日前报送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教学研究院108室)。联系人:张伶。

(三)7月,完成考核评审工作,发文公布考核结果。

八、报送材料

(一)《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表》

(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经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按照《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表》填写内容的顺序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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