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居家隔离人员方案

优短文提供的疫情居家隔离人员方案(精选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疫情居家隔离人员方案 篇1

一、居家医学观察(居家隔离)

1、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在经社区评估符合医学观察条件的居家场所接受医学观察,观察天数一般为14天。期间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必须单人单间、使用独立卫生间,不得与他人共同居住生活;

2、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3、居家医学观察人员观察期间,严禁擅自离开隔离场所,其日常生活、用餐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拒绝一切探访,其他人员尽量不进入隔离房间;

4、居家居家观察期间,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主动报告至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

5、由社区医务人员上门指导家庭清洁消毒和采样核酸检测。

二、居家健康监测

1、居家健康监测人员(解除集中隔离人员和中高风险所在设区市低风险地区来泰人员),在家中或单位宿舍接受所在社区(村居)的日常健康监测,监测天数一般为14天或7天,具体时间由社区通知;

2、期间尽量单独居住。如确需与他人共同居住,应避免密切接触。不得组织或参加会议、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得从事学校、培训机构组织的线下教学授课或其他集体活动,不得进入歌舞厅、浴室、电影院、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

3、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需向社区(村居)报备,全程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与他人保持1米距离,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和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限时定向往返;

4、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服从社区安排,凭社区开具的《采样联系单》,做好个人防护,定点往返,自行至指定辖区医疗机构采样检测,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居家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期间,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时,立即向社区报告。由社区安排专车或拨打120及时至市人民医院(润泰院区)发热门诊就诊。

疫情居家隔离人员方案 篇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各村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规范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根据《泉州市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控实施细则》(泉防控指办〔20xx〕324号),《德化县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控实施方案》(德防控指办〔20xx〕33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居家隔离对象

(一)密切接触者中特殊人群。14岁及以下儿童、半自理、无自理能力以及有严重基础性疾病等特殊情况的密切接触者。

(二)实施5天集中隔离结束后的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

(三)高风险区外溢人员。

(四)其他经专业人员评估无法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

二、居家隔离期限

(一)密切接触者中特殊人群采取8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6、8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实施5天集中隔离结束后的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采取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高风险区外溢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居家隔离场所要求

(一)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最好单独居住;如果条件不允许,选择套房里一间通风较好的.房间,保持相对独立。

(二)相对独立的隔离室门口有放置桌凳,作为非接触式传递物品的交接处。

(三)房间使用空调系统通风时,应选择分体空调,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四)使用单独卫生间,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共用卫生间。

(五)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对确实达不到居家隔离场所条件,会造成家庭成员交叉感染风险的,应实施集中隔离。

四、居家隔离人员管理

(一)居家活动

1.居家隔离人员居家隔离期间,日常生活、用餐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拒绝一切探访,其他人员不进入隔离房间。

2.隔离房间内活动可不戴口罩,离开隔离房间时要戴口罩。尽量减少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必须接触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3.居家隔离期间不得外出。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经所在村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对隔离对象合理的相关诉求应第一时间给予反馈并做好保障。

4.若有共同居住者或陪护人员应一同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核酸检测频次同隔离对象。

(二)特殊群体

1.如居家隔离人员为哺乳期母亲,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可继续母乳喂养婴儿。

2.孕产妇可到定点医院进行正常产检,应当提前预约,做好防护,尽量缩短就医时间,回家后及时洗手、消毒。

3.患有基础疾病的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按时服药,不可擅自停药,药物储备不足时,由村居管控人员到就近的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开药并送药上门。

(三)健康监测

1.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主动报告至村居医学观察管理人员。

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村居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辖区疾控机构报告。

(四)居家饮食

1.居家隔离人员自己准备食物、饭前便后、戴口罩前后,均应当洗手或手消毒。擦手时,使用一次性擦手纸。

2.讲究咳嗽礼仪,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盖口鼻或用手肘内侧遮挡口鼻,将用过的纸巾丢至垃圾桶,如接触呼吸道分泌物要立即洗手或手消毒。

3.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和餐具。

(五)清洁消毒

居家隔离人员每天尽量保持房间通风,对接触的物体表面、用过的餐具、换洗衣物及洗手间要及时开展日常消毒,具体消毒规范详见附件3。

(六)垃圾处理

居家隔离人员用过的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以及其他生活垃圾装入黄色垃圾袋,放置到专用垃圾桶,每天清袋打包,清理前用含有效氯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75%酒精喷洒消毒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口袋,用厚实双层垃圾袋打包,有一次性筷子或鱼刺等能刺穿垃圾袋的物品应先适当进行包裹,避免刺穿垃圾袋造成泄露,再和家里其他垃圾一起丢弃。

(七)工作人员防护

与居家隔离人员或共同居住者任何直接接触,或离开其居住空间后,准备食物、饭前便后、戴手套前、脱手套后要进行双手清洁及消毒。

五、网格工作人员职责

(一)对居家隔离人员按照“一户一档”或“一人一档”要求,建立台账(包括居家隔离人员的基本信息、隔离起始时间、解除隔离时间、每日健康监测情况、核酸检测时间及结果),并向居家隔离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的人员进行日常卫生与防护知识及隔离期间相关要求等培训。

(二)对居家隔离人员情况进行摸底,如其为单独居住、孕产妇、透析病人或孤寡老人等脆弱群体,应当对其提供必要的帮助,加密沟通和观察频次,严防次生事故。

(三)负责居家隔离人员生活、医疗需求的对接,协助开展生活物资配送、看病送医以及心理疏导等服务工作。

(四)对居家隔离人员进行每日两次健康监测和症状问询,并做好记录反馈。协助医务人员上门对被隔离人员进行核酸采样。

(五)对接安排保洁、消毒人员进行环境清洁与垃圾处理。每天对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居住楼层走道、楼梯等场所进行1次消毒,至少清理1次垃圾,必要时及时清理。

(六)居家隔离结束后,协助消毒工作人员或专业消杀公司对隔离人员所居住房间进行预防性消毒。

(七)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八)提高服务意识,主动、耐心了解居家隔离对象需求,为隔离人员提供暖心优质服务。

六、审批管理权限

(一)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居家隔离人员由所在乡镇审批,报县防控办备案。由医学隔离责任村下发《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隔离期满,经所在乡镇审批同意后方可解除隔离。

(二)落实专人负责。实行“人盯人一对一”,居家隔离人员所在乡镇应根据隔离对象的数量,配备足够数量的网格工作人员,承担医学观察管理服务保障工作,明确职责,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三)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居家隔离人员所在乡镇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落实严密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开展督查巡查。如发现居家隔离人员违反规定,一律立即移送集中隔离,并依照有关规定严格处置。

(四)压实个人防控责任。要做好居家隔离规范要求的宣传引导,通过微信群、短信、小喇叭、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防控信息和相关安排,推进居家隔离对象主动配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确保居家隔离工作严格按标准落到实处。

疫情居家隔离人员方案 篇3

近期,我国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地区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暴露出农村地区防控意识松懈、防控能力薄弱、防控难度大等问题,特别是春节期间农村地区返乡人员增多,聚集性活动频繁,将加大疫情传播的风险。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指导农村地区科学精准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防控要求,结合近期农村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早预防

(一)减少人员流动。提倡春节假期非必要不流动,鼓励学校与企业错峰放假和开学开工,从事进口物品搬运、运输、存储和销售环节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在工作地休假或工作。

(二)减少人员聚集。各镇春节期间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好宗教活动及场所管控要求,从严从紧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居民家庭不举办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宣传和倡导移风易俗,劝导农民群众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活动,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并有防控方案,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并由村委会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三)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各镇要夯实村级责任,发挥村民委员会作用,动员群众提前报备返乡信息,落实提前3天报备回程信息,到家前6小时报告到家时间的报备程序。同时,要建立1名镇干部、1名村网格员、1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1名驻村民警、1名及以上志愿服务者组成的“五包一”服务团队,做好所有返乡人员,特别是入境隔离期满、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及从事进口冷链食品和货物相关工作返乡人员的摸排和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返乡人员信息登记,并逐级上报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县、镇、村均要成立数据专班,对所有返乡人员的信息进行核查、管控,并将相关信息上报省重点(外来)人员管理系统。

(四)加强返乡人员管理。跨省返回农村地区的返乡人员,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对需要集中隔离的返乡人员,由县指挥部疫情流调组落实“点对点”转运、上门核酸采样和集中隔离等措施,在县级集中隔离点隔离;对需要居家隔离的返乡人员,各镇要在本镇设置临时隔离点,由镇医疗卫生机构派员当即核酸采样,县级核酸检测实验室及时进行检测,结果阴性的,方可交由村落实居家隔离措施;对需要进行居家健康监测的返乡人员,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所有返乡人员在管理期间每7天和第14天分别做1次核酸检测。各镇、村落实责任制,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五)强化宣传教育。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措施宣传,引导返乡人员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管理措施,增强村民勤洗手、保持室内通风、封闭场所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增强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就诊和第一时间报告意识。

(六)加强重点场所管控。县农业农村、民政、教育、市场监管、商务、文化和旅游、司法、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分工,分别做好村办企业、养老机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药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农村集市(庙会)、网吧(KTV)、影剧院、旅游景点、羁押场所、农村车站、村诊所等重点场所出入人员扫健康码、测温、戴口罩和通风消毒等日常防控措施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等工作。城乡社区(村)防控组要发挥村组网格管理作用,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区域内无物业管理、无主管部门、无人防物防的院落、楼栋等“三无”小区的管控,确保上述小区(村)来太返太人员不失管、不失控。

二、早发现

(一)扩大“应检尽检”范围。将县医院和镇卫生院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包括县医院、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工作人员、农村需排查和协查人员等纳入“应检尽检”范围,每周开展核酸检测。

(二)及时开展样本采集和核酸检测。实行“镇采样、县检测”,镇卫生院负责核酸检测样本采集和送检,不具备条件的镇卫生院由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安排机构收集样本和送检,县医院、疾控中心负责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纳入当地“应检尽检”范围。

(三)加强环境与药品监测。每周对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农贸市场、村民活动室、棋牌室、休闲娱乐室、公共卫生间、养老院等公共场所环境开展核酸检测,定期入户开展抽样检测。农村药店建立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销售实名登记台账,排查可疑者。

三、早报告

(一)可疑患者报告。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在留观患者的同时,2小时内报告镇卫生院,镇卫生院负责采集样本和送检,并协助做好转诊等工作。农村药店发现购买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的患者后2小时内报告镇卫生院。按照“镇采样、县检测”的原则,由镇卫生院安排专人,上门流调并为发热人员采集样本,送县级核酸检测实验室进行检测。

(二)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检测机构接到样本后在12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阳性结果要立即反馈送样机构和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三)感染者网络直报。医疗机构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立即电话报告疾控机构进行网络直报。

四、早隔离

(一)快速响应。镇政府、村委会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2小时内转运感染者。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要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工作。镇政府、村委会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感染来源追踪、涉疫人员管控等工作。

(二)实施自然村封闭管控。对于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自然村和每户家庭立即实施封闭管控,所有居民居家医学观察,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发生疫情持续传播时,以新发现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为中心,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科学划定疫区。

(三)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发挥医联体、医共体作用,在疾控机构现有流调人员的基础上,组建充足的流调队伍,确保县级流调人员不少于30人。按照每支2—3名专业人员的标准组建流调小分队,并根据需要增加公安、通信管理、大数据处理、村组等工作人员参与。同时,加强技能培训,提高流调水平。

疫情发生后,县级疾控机构要在市级疾控机构指导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县卫生健康、公安、工信部门共同配合,镇政府、村委会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依据通讯大数据,及时排查疫区流出人员并发出协查通告。镇政府、村委会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争取最短时间摸清可能的感染来源,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四)规范集中隔离点设置和管理。县、镇要因地制宜储备充足的隔离场所,隔离场所要符合“三区两通道”要求。县级隔离点设置在酒店或宾馆,并明确功能区域划分和工作人员出入流程。各镇临时隔离点要设立在有独立卫生间的场所,居家隔离要落实单人单间要求,注意保护家人安全。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得相互串门,防止出现交叉感染。隔离点要抽调足够数量的医护、公安、后勤保障、环保、城建等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并加强对专班人员培训及管理,落实隔离人员健康监测、隔离场所消毒、安全及后勤保障、心理咨询、垃圾无害化处理等措施,降低隔离点发生不可预测事件可能。

(五)密切接触者隔离管理。县上设立集中隔离场所,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特殊情况除外。要在12小时内完成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转运。不具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可采取居家医学观察,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核酸检测、体温监测等措施。居家隔离的自然村按照集中隔离场所要求规范管理。

(六)实施全员核酸筛查。要对发生疫情的村或者疫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明确样本采集地点和核酸检测点,有效配置队伍,分区域、分时段有序开展。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

(七)建立信息平台。县医院、疾控中心、公安机关、定点医院、集中隔离场所等组成信息共享平台,与省、市级平台互联互通,明确部门和机构职责和工作流程,实时共享核酸检测阳性者信息、活动轨迹大数据信息、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信息和管理状况等信息,统筹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

(八)开展环境消杀。各镇、村要对城乡结合部、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确定专人负责消杀工作。对确诊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并由相关部门处理。

五、早救治

(一)尽早发现可疑患者。制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体诊所发热病人接诊指引,强化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重点关注近期外地返乡人员中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临床症状的患者,加强流行病学史问诊、核酸检测和可疑病例早期识别。

(二)可疑患者转诊。县医院要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有条件的镇卫生院要设置发热门诊(或诊室),不具备条件的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诊所等要备有专门房间,对可疑患者进行隔离。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立即报告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县卫健局2小时内安排联系负压救护车将患者转运到县医院就诊。如没有负压救护车使用普通救护车时,要注意做好司机和医务人员防护。镇、村要协助做好转运服务。

(三)规范治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及时发现并转诊可疑病例。对于疑似病例要尽快安排救护车转运至县级及以上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全部转运至市级定点医院,经专家会诊属于疑难重症的转省级定点医院救治。疫情防控期间,县域内救护车归口至120统一调度。

(四)严格院感防控。县医院主要负责人是院感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医院及医共体内所有医疗机构的院感防控工作,开展全员培训,落实标准防护措施。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或其他健康证明。要优化诊疗流程,做好人流、物流管控,减少人员聚集。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在接诊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要尽快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交叉感染。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院感防控专家,组建若干巡查组,分区包片定期到县域内各医疗机构开展巡查和指导,要覆盖到县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和诊所等。县疾控机构要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疫情发生后的密切接触者隔离和环境消杀工作。

六、强保障

(一)组织领导。县疫情防控指挥体系要保持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建立县包镇、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四级网格化分级包抓责任体系,落实镇干部、村干部、公安干警、村镇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发挥医共体、医联体作用,县镇一体落实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的区域防治任务,各镇落实镇卫生院的包村任务。健全镇村公共卫生委员会,组织村民做好冬春季和春节疫情防控工作。镇、村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工作领导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发挥好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广大农村党员的作用,组织动员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道德理事会、红白理事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广大群众开展群防群控,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能力保障。加强县镇村三级专业人员样本采集、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环境消杀等技术培训。要按照一个感染者备用100间隔离房间,应对大规模人员隔离的需要。集中隔离场所要满足相关标准要求,配备好工作人员和车辆、消毒剂、隔离服等防疫物资。

(三)物资保障。细化应急预案,逐级开展多部门参与的培训演练,做好增援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准备。要负责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的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落实疫情发生后区域管控的生产生活保障的准备工作。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督促各部门维护正常市场流通秩序,确保农产品产销顺畅。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科学合理安排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强化农作物田间管理,保障农业生产资料物流畅通,不得随意以防疫为借口拦截农资运输车辆。镇、村要以行政村为单位提前准备防护物资,要切实做好农产品供应,满足农村居民生活需求,把粮油、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农产品纳入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范围。

(四)督导检查。各镇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提前部署,责任到人,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各镇政府考核内容。县委农办要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农村地区抓好疫情防控、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供给保障工作。要组织开展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工作,将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作为督查的重点内容,督促指导各部门排查风险漏洞,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于工作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严肃问责。

各镇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冬春季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报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疫情居家隔离人员方案 篇4

为全面做好居家隔离重点场所涉疫垃圾消毒清运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涉疫垃圾清运及时有序、“日产日清”、不留死角。按照莆田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消毒工作的通知》及仙游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居家隔离场所涉疫垃圾处置的通知》(仙新疫指消毒〔20xx〕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处置范围

1.疫情期间,居家隔离场所的生活垃圾属于涉疫提级管理的生活垃圾,纳入统一管理,规范收集、转运、处置。

2.各村(居)要全面摸清本辖区内所有居家隔离人员情况,做到居家隔离人员底数清楚、居住位置定位准确和收集暂存点位明确,健全完善镇街、村居消杀、收集人员分级分区(单元)工作责任制。

二、规范收集流程

1.垃圾收集员必须穿好防护服,佩戴好N95口罩、面罩、手套、鞋套等做好防护措施的情况下,首先对涉疫垃圾进行一次消毒,再将涉疫垃圾装进双层医疗垃圾袋用扎带绑紧打包,每袋垃圾量不超过包装袋容量的3/4,打包好后,再重新消毒一次(消毒采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全部完成后放至村指定地点。

2.每日收集完毕后登记“居家隔离垃圾收集登记表”,并由相关人员签字并盖章后将表格交于镇垃圾清运人员,或者将表格扫描(拍照)后报送至共建办陈文瑜13110565452处;同时,要在居家隔离垃圾收运工作群报送当日收集照片。

3.核酸检测的医疗废弃物必须由采集人员处理并打包好后交由送核酸检测样本人员一并送至卫生院,不得与居家隔离人员生活垃圾混放。

4.由于涉疫垃圾进入兴鸿电力环保有限公司(书峰焚烧发电厂)有时间段限制,所以根据安排,北片区村(居)(山岑、垅溪、钟峰、龙坂、文殊、乌石、蒲山、蒲峰、坑北、尾坂、汾阳、虎垄)要在每日9:00前收集完毕,南片区村(居)(大济社区、西南、三会、后林、东井、阮里、洋坑、溪车、溪口、古濑、北山)每日14:00前收集完毕,以便镇清运人员按时收运。

5.镇清运人员应在每日上午将北片区村清运完毕,每日下午将南片区村清运完毕,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确保“日产日清”。

三、规范暂存点位

1.各村(居)应在辖区内指定位置设置有明显标识牌和警戒线的涉疫垃圾暂存点。涉疫垃圾暂存点可使用集装箱、自制密闭箱或医废垃圾周转箱等存放,并做到垃圾不落地,防鼠、蟑螂等。雨天时,应避免涉疫垃圾不浸泡外溢。

2.涉疫垃圾收集人员应每天定时定点把消毒后的涉疫垃圾统一放置在涉疫垃圾暂存点,统一称重并建立台账。

3.设置涉疫垃圾暂存点时,应按规范对暂存处地面和墙壁等进行消毒。

4.垃圾暂存点每6小时至少消毒1次,存放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四、规范垃圾转运

1.清运人员在对涉疫垃圾运输前,需做到“三个确保”:确保包装袋无破损、确保包装袋置于转运箱内、确保包装袋密封符合要求。

2.清运人员在对涉疫垃圾运输时,必须做到全车封闭,将涉疫垃圾转运至兴鸿电力环保有限公司(书峰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运输路线应尽量避开人口稠密地区以及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兴鸿电力环保有限公司(书峰焚烧发电厂)接收涉疫垃圾进场时间为12:00-14:00、16:00-19:00,1#卸料门卸料。

4.清运人员(含驾驶员、跟车人员)在每日开始清运工作前必须穿好防护服,佩戴好N95口罩、面罩、手套、鞋套等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清运工作,在涉疫垃圾转运结束后,应对涉疫垃圾运输车辆及自身(含驾驶员、跟车人员)进行全面消毒。

5.涉疫垃圾清运人员(含驾驶员、跟车人员)每日核酸检测一次,并向镇共建办报备。

五、规范监督管理

镇负责人要及时分析研判,研究处置措施,对因涉疫生活垃圾处置工作出现的消杀、收集、运输、处置等异常情况,快速作出反应,做到早预警、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监督和指导各村(居)对辖区内的居家隔离场所涉疫垃圾消毒、打包、暂存工作。

2.监督和指导涉疫垃圾运输、处置工作,派出环卫工人和运输车辆,监督清运人员做好日产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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