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短文提供的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精选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篇1
一、项目建设总体思路和绩效目标
(一)总体思路
按照农村人居环境“一年见成效、两年有提升、三年大改观”的总体目标和“由村内到村外、由户内到户外、由屋内到屋外”的工作思路,以“三清三建三提升”为重点,坚持示范引领、全面带动,做好户内整治与户外整治同步推进、村庄风貌与精神面貌同步提升,着力解决农村“七乱”问题,努力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绩效目标
该项目受益村数5个,受益户数469户,受益人数1256人。通过实施项目,有效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极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生态宜居乡村,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二、项目建设地点及内容
(一)项目主管部门:渭源县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实施单位:莲峰镇、锹峪镇、上湾镇、麻家集镇、清源镇。
(三)建设地点:莲峰镇团结村、锹峪镇贯子口村、上湾镇上湾村、麻家集镇袁家河村、清源镇张家湾村。
(四)建设时限:2022年6月至9月
(五)建设性质:新建
(六)建设内容:
1.上湾村:总投资30万元,结合上湾村村庄建设规划及村情实际,以提升人居环境为目的,新建道路排水渠780米,毛石护坡70米。
2.张家湾村:总投资30万元,对清源镇张家湾村徐家庙社道路沿线农户进行基础设施提升改造2500平方米,投资24万元;房前绿化200平方米,投资6万元,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3.贯子口村:总投资30万元,整治断壁残垣28米,投资2.1万元;公共区域基础设施配套建设1560米,投资9.36万元;村内传统建筑修复保护2365㎡,投资9.46万元;村内公共区域绿化1150平方米,投资9.08万元。
4.团结村:总投资30万元,新建掌子社、后庄社晾晒场各一处,共计1600平方米,投资12.8万元;新建30平方米垃圾池两座,投资6万元;徐家堡至水泉社道路两侧覆土4公里,投资4万元;清运村内垃圾约100顿,投资1万元;购置三轮垃圾清运车一辆,投资2.5万元;购置240L铁质垃圾桶74个,投资3.7万元。
5.袁家河村:总投资30万元,对村级滑坡隐患点进行治理,修建护坡185米。
三、资金来源及投资概算
(一)资金来源
2022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二)投资概算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150万元。
四、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及公告公示要求
(一)方案制定和前期准备阶段(2022年6月)。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审批及前期公告公示、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二)项目建设阶段(2022年7月-2022年8月)。于7月全面开工建设,8月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同时完成项目建设及建设中公告公示等。
(三)项目验收阶段(2022年9月)。项目完成后,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县直有关单位进行县级验收,出具项目竣工验收意见书。同时各乡镇做好项目自验、审计、竣工报账和绩效评价及竣工公告公示等工作。
五、效益分析
(一)社会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实施,可以改善469户1256人的人居环境,村容村貌明显改观,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提升。
(二)生态效益指标:有效解决了农村“七乱”问题,改变了村庄脏乱差现象,加大了环境保护力度。
(三)群众满意度指标:有效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农民生活品质,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项目主管部门、资金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审查、审批制度,确保方案内容符合发展实际需求和群众发展意愿。涉及项目建设的乡镇是该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做好项目实施、资金报账、收益监管、公示公告、做好各类项目资料整理工作,并成立领导小组。村两委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负责做好项目建设、公示公告、资金使用等各项工作的日常监督和项目建成后动员和带领广大群众全面落实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等工作。
(二)做好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微信群、公众号、抖音和快手等新媒体和广播、报刊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通过召开村组干部会议、村民议事会议、张贴宣传标语、加强传单等方式,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推动工作开展的强大合力。
(三)强化资金管理。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使用,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单独核算。不准挤占、截留、挪用和克扣。项目建设单位根据投资计划和工程进度,按已完成工程量填写报账申请书,经项目负责人和工程监管人员签字后,连同财务原始凭证,审核后予以报账,同时上级管理部门对资金应用情况随时进行检查、监督、年终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解决。镇纪委、镇财政所监督检查财政预算资金管理落实情况,定期组织开展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责成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确保财政资金项目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市委组织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xx年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通过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提升待遇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筑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斗堡垒。
二、实施内容
(一)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工作经费。向乡村振兴重点村等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按规定落实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工作队按照《xx县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资金管理办法》在乡镇财政所报账,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报刊订阅、公务邮寄,以及统一组织或经批准的会议培训、外出考察差旅费等。
(二)提升村级组织建设保障水平。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村干部综合考核工作体系,积极稳妥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
三、资金筹措及拨付
工作队办公经费由省、市、县按x:x:x的比例分级承担。省、市财政将及时下达资金到县,由县财政局足额筹措,根据资金使用要求,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四、审核备案
建立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审核备案机制。各乡镇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实施内容等,制定《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实施方案》,并报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备案。同时,要指导督促工作队制定经费使用计划,并报乡镇备案。
五、资金监管
乡镇组织、财政部门要落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经费监管机制,加强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经费管理。乡镇要定期向县选派协调办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篇3
一、创建目标
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每年在全县遴选4个村或示范片区(以下统称示范村),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因地制宜,创建成有规模、有特色,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乡村振兴示范村,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我县乡村振兴工作一年一个新台阶。
二、创建原则
(一)党政主导。党委政府引导示范村立足资源禀赋,合理选择发展方向和发展模式,不大包大揽、大拆大建,通过领导联点、政策激励、资金奖补等方式,全力支持示范村开展创建工作。
(二)部门主推。在派出强有力的县直单位驻村帮扶的基础上,县直各责任单位对示范村按照“一村一策”和“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协同制定创建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在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方面,为示范村创建提供政策支持。
(三)属地主责。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长(街道主任)为示范村创建第一责任人,对示范村的申报、成功创建负主责,村支部书记为示范村创建直接责任人,负责牵头抓好示范村创建工作的落地落实。
(四)乡贤主创。发动乡贤在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参与示范村创建,促进项目回归、人才回乡、资金回流、技术回援、文化回润、公益回扶,加快补齐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短板,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秀美村庄。
(五)群众主体。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通过开展“三联一创”、成立村民理事会、编制“村规民约”,引导群众出智出力、筹资筹劳共同参与示范村创建,确保创建后期运维管理持续有效、成果共享。
三、创建申报
(一)申报单位
乡镇(街道)为示范村申报单位。
(二)申报条件
示范村申报应具备“三强三好”条件,能打造成产业带动型、文化创意型、乡贤引领型、村企共建型、自然生态型等示范亮点和特色优势。
1.班子配备强。村级党建工作扎实,干部配备合理,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强。对乡村振兴思路清晰,具有较强的治理水平和开拓创新能力。村级无债务,有稳定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2.产业发展强。主导产业优势明显,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村内有产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组织等经营主体,带动村民致富效益明显。
3.乡贤力量强。能挖掘具有桑梓情怀、有能力、有意愿为家乡乡村振兴作贡献的乡贤。乡贤能带头捐资支持乡村建设和乡村产业发展。
4.资源禀赋好。依山傍水,有丰富的自然风光,村庄布局规范,村容村貌整洁美观,存留有平江特色的传统习俗、非物质文化遗产或有可考证的历史人文典故或红色文化底蕴。
5.群众基础好。村内群众面貌新、民风好,勤劳节俭、邻里和睦、尊老爱幼、扶困助弱等美德蔚然成风,能主动积极筹资筹工筹产参与乡村振兴。
6.基础设施好。交通便捷、通畅,村级组织活动中心和便民设施齐全,电视、网络、自来水等可覆盖。
(三)遴选程序
1.村级自愿。有意愿的村填写申报表(附件1),并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附件2)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乡镇申报。乡镇(街道)对提交申请的村进行评估筛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择优推荐申报到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连片创建的以牵头村为申报主体)。每个乡镇(街道)原则上只能推荐1个村,申报材料、图片等资料于3月10日前报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乡村振兴局514室)。
3.实地核查。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实地核查评估,3月15日前初选8个村,报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复审。
4.现场评审。乡镇(街道)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任组长、支部书记(驻村第一书记)和乡贤代表为成员的参选小组,利用PPT等形式进行演讲(10分钟),并现场答辩(5分钟),通过现场评审确定4个示范村。
四、创建内容
(一)产业兴旺
1.产业发展。在原有的产业基础上,做强传统主导产业的发展,利用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提升生产效率和质量,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观光农业、休闲农业、民宿餐饮、乡村旅游等新型业态,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发展产业促进村民入股分红家门口就业增收、村级集体经济稳定增长。(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林业局、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项目配套。推进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合理配置农田灌溉设施,坚决遏制耕地抛荒,耕地主要用于种粮食,能种双季稻的`良田必须全部栽插双季稻,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利用空闲地、废弃地发展设施农业,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乡村两级为其提供土地流转保障,不与粮争地。(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
3.创业扶持。支持农民创业,开展生产经营技能培训,培育一批创业致富带头人和土专家,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对村级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给予政策扶持,创建优质的政策和服务吸引乡贤回乡投资,壮大村级经济产业。(责任单位:人社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商务粮食局)
(二)环境秀美
1.村庄规划。按照“多规合一”的方式,编制公众参与、科学可行的村庄规划,严格按照规划进行村庄建设,完善村级基础设施和村民生产生活条件。(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2.人居环境。持续推进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对村民聚居点进行秀美屋场打造,村庄进出口有特色标志,主要路段、屋场、景观有标识介绍,村内给排水管道,电力、电信、电视、广播等杆线整改设置规范,农村户厕改和聚居点人工小湿地全覆盖,有效整治小微水体、黑臭水体,主干道路、公共区域和房前屋后适度绿化美化,村民住房整洁美观,生活生产用品有序存放,家禽家畜圈养,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交通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城管局、供电公司、融媒体中心、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
3.地域风光。因地制宜打造美丽山塘、美丽水库、美丽河坝等自然景观,依法依规加强对村内合法历史古迹的修缮和保护,保持村庄特有的自然风光和古迹。(责任单位:水利局、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三)生活便捷
1.交通物流。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落实路长制,村组道路畅通,道路安防及标识齐全,加快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加强物流服务,设立快递综合收发点,加快实施“数商兴农”工程,推进电子商务进村入户。(责任单位:交通局、商务粮食局)
2.数字乡村。推进智慧农业发展,促进信息技术与农机农艺融合发展。以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公共服务,加快推进千兆光纤、5G网络全覆盖,完善电子商务配套设施,实现“村村响”和“雪亮工程”全覆盖,促进智能乡村、数字乡村建设。(责任单位: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商务粮食局、融媒体中心、公安局)
3.便民设施。建设村级基础教育、医疗卫生、购物金融、养老服务、防灾减灾应急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责任单位:教育局、卫健局、民政局、应急管理局、金融办)
(四)生态和谐
1.水土养护。落实河长、林长、田长制,有效管护河道溪流,杜绝非法捕鱼、非法采砂等现象,保护山林田土,杜绝非法占用耕地林地、乱砍滥伐、山体裸露的等现象。(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农机事务中心)
2.绿色发展。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农膜科学使用回收和秸秆综合利用。开展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全面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推广植树造林,因地制宜对荒山、主干道路和水系两旁、房前屋后等地方植树栽花。(责任单位:林业局)
3.低碳生活。扎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大力提倡节约水电,积极发展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提高生产生活的电气化、清洁化水平,倡导取之有度、用之有节的低碳理念。(责任单位:发改局、生态环境局)
(五)乡风文明
1.文化挖掘。挖掘历史人文典故、传统民俗文化,利用发展沿革、风土人情、红色历史、典故传说、祖训家规等乡村特色文化充实村庄文化内涵,弘扬地方文化特色,推动乡村文化繁荣兴盛。(责任单位: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邻里风尚。通过“移风易俗”树立社会新风,开展“文明家庭”“五好家庭”选树和村歌、“村晚”、广场舞、趣味运动会等体现农耕农趣农味的文化体育活动,弘扬邻里团结、守望相助的传统美德,建成勤劳致富、邻里和睦、尊老爱幼、扶困助弱等社会新风尚,杜绝农村黑恶势力、偷盗抢劫等违法犯罪现象。(责任单位:宣传部、政法委)
3.共建共治。打造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强,对乡村振兴思路清晰的支村两委班子,吸收大学生、创业能人为支村两委后备力量,选派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完善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引导乡贤在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参与乡村治理,推广积分制等治理方式,广泛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责任单位:组织部)
五、创建步骤
示范村创建周期原则上为1个年度,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申报遴选阶段(2022年2月28日-2022年3月20日)。2月28日前下发实施方案,3月10日前完成示范村创建申报,3月15日前完成示范村初选,3月20日前完成示范村遴选。
(二)规划设计阶段(2022年3月20日-2022年4月20日)。由乡镇(街道)牵头,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林业局等单位协助,聘请有实力、有经验的规划设计公司,为示范村编制创建规划。县直各责任单位通过实地调研,制定与示范村创建规划相统一的支持方案,明确支持项目、完成时限和投资规模。示范村创建规划和县直各责任单位的支持方案于4月20日前报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批准。
(三)创建实施阶段(2022年4月20日-2023年3月31日)。按照示范村创建规划和县直各责任单位的支持方案开展创建,确保2022年4月中旬动工、9月底完成过半,2023年3月底完成建设。由乡镇(街道)乡村振兴办负责,每月25日向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示范村创建实施进度。
(四)评价验收阶段(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30日)。2023年4月底完成示范村创建工作评价和验收,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和组织县四大家在职领导现场观摩示范村创建成果。
六、创建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平江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交通局、应急管理局、城管局、人社局、商务粮食局、卫健局、教育局、民政局、林业局、水利局、公安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供电公司、融媒体中心、金融办、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尹佑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强化要素保障。县政府年度整合涉农资金2000万元,按照快投快补、少投少补的原则对示范村给予奖补,引导工商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乡贤资本等积极参与。县直各责任单位和乡镇(街道)对示范村创建依规给予项目和资金支持。严禁新增村级不良债务。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建设示范村,保障好示范村农民建房、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用地计划指标。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用于乡村振兴。推进村庄小型建设项目简易审批,规范项目管理,提高资金绩效。
(三)强化督查考核。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示范村创建工作实行半月简报、月调度、两月讲评、季度召开一次现场督战会。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对示范村的创建工作实行一月一督查一通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党政主要负责干部任用和综合绩效、乡村振兴考核的重要依据。凡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未达到创建目标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对在示范村的创建工作中涉嫌贪污等问题的,移交县纪委监委立案处理。
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篇4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绿色发展为主线,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实施建设新乡村、培养新农民“双新”工程为抓手,全面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建设,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六个xx”提供重要支撑。
2.目标任务。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新时代“互联网+产业+公司+基地”的农副产品加工流通模式;继续做大做强“一县一特”花卉产业,提升xx现代农业示范园的品质;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农业,打造农旅融合发展新典范;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持续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实现乡村环境更美丽、更宜居;提高农村改革成果转化率,积极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因地制宜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高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继续保持可支配收入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速高于城镇;提高动植物疫病防控水平,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水平。
二、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3.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设立脱贫攻坚五年过渡期要求,做好xx区“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规划,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逐步由集中资源脱贫攻坚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做到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和低收入人群保障机制,持续跟踪易返贫人口收支变动、“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继续精准施策,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现象。接续产业扶贫政策,巩固和支持一批产业扶贫项目,帮助提高内生发展能力。加强就业扶贫,继续办好用好扶贫车间和就业扶贫基地,加大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等力度。加强消费扶贫,深入推进“三专一平台”建设,打造全省领先的消费扶贫典型经验【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医保局、xx镇、xx街道、xx街道、xx街道等为责任单位,排名第一为区直牵头单位;相关乡镇(街道)为工作落实具体责任单位,文中不再表述,下同】。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区委组织部)。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区委农办)。开展“知党恩、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脱贫攻坚主题活动(区农业农村局)。
4.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完善低收入人群保障机制,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坚持开发式帮扶,帮助提高内生发展能力。对丧失劳动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稳步提高农村低保水平(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人社局)。
三、加快乡村产业发展
5.稳定粮食生产。把粮食生产摆在“三农”工作首要位置,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和粮食安全责任制,建立区、镇、街、村粮食生产考核、通报、约谈机制,确保粮食播种面积、产量稳定(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在种植结构调整区积极引导发展特色旱杂粮生产(区农业农村局)。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区发改局);严格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区财政局);出台补齐农业技术服务体系短板的实施意见(区农业农村局、区委编办)。开展粮食节约行动(区发改局)。
6.稳定生猪、蔬菜等重要农产品供给。落实“菜篮子”工程,稳定生猪存出栏数量。推动区域养宰加销环节有效衔接。加快补齐动物防疫短板,抓好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建立健全动物防疫随机抽查、评估通报、激励约束机制。全面开展非洲猪瘟防控技术培训,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和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抓好蔬菜、油菜产业发展(区农业农村局)。
7.深入推进品牌强农。培育壮大特色产业,推动肉制品和花卉苗木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平台化、数字化、融合化“五化”发展(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完善品牌建设规划,打造地理标志和区域公用品牌。支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抓好品种、品质、品牌和标准化生产。全面推进农产品“身份证”“合格证”管理体系建设,确保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98%以上。严格农产品市场监管,加大假冒伪劣农产品打击力度(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
8.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坚持产业链、供应链、服务链、创新链、价值链“五链”融合,推进产业融合强农,形成生态绿色食品全产业链,打造xx省农业产业数字化高地(区农业农村局、xx经开区)。深入推进开放强农,瞄准“三类500强”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招大引强。引导优质农产品企业开设品牌旗舰店、专营店和专柜。支持优势特色农产品入驻电商平台销售。对农产品企业参加展会实施奖励政策,推动农产品出湘(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
9.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和设施农业发展。大力提升农作物机械化水平和发展设施农业(区农业农村局)。完善农产品供应链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冷链物流建设(区发改局、区商务局)。持续推进拖拉机安全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和“平安农机”创建(区农业农村局)。
10.大力发展休闲农业。服务长株潭都市群市民下乡,推进农旅深度融合,将休闲农业与xx、盘龙等旅游景点、xx现代农业示范园发展有机结合,有效实现都市休闲农业集聚发展(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广体局)。充分挖掘红色文化资源,推动乡村旅游、民宿文化和研学旅行融合发展,发布乡村旅游精品路线(区文旅广体局),打造研学旅行基地(区教育局)。力争创建省级示范休闲农庄x家(区农业农村局)。支持推广“慧润模式”,带动乡村民宿上网、农特产品上线(区文旅广体局、区农业农村局)。
四、全面推进乡村建设行动
11.加快编制村庄规划。落实《xx市村庄规划建设条例》,严肃查处违规乱建行为。加强乡村风貌整体管控,不搞大拆大建。培养专业乡村规划队伍(区自然资源局)。力争“设计下乡”志愿服务成果落地x个以上(团区委)。
12.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提升。深入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规范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完成农村公路提质改造x公里,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建设x公里,推动乡乡通三级路建设,加强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建设,逐步提升建制村通双车道水平。推进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全面实施“路长制”,严格按要求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区交通运输局)。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城市自来水管网延伸工程,巩固和新增农村自来水人口x万人,到20xx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区水利局)。推进燃气下乡(区城管执法局)。继续实施农村通信网络提升工程,推进农村5G网络、移动互联网与城市同步规划建设,在应用需求明确的农业园区、景区、重点村镇有序部署5G、移动物联网(区科工信局)。推进快递进村,实现区乡村三级物流配送全覆盖(区商务局)。统筹推进农村文化体育场所(区文旅广体局)、村级客运站点(区交通运输局)等设施工程建设。健全乡村基础设施建管长效机制,逐步将管护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13.接续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实施农村人居环境五年提升行动,推行城管、交警执法下乡,着力创新技术模式、建设模式、参与模式。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推进主要交通干线“三治三化”和村庄“四清四治四提升”。坚持质量首位,改(新)建x户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落实农村新建房屋新(改)建无害化卫生厕所要求(区农业农村局)。推广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治理模式,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收、转、处体系建设(区城管执法局)。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付费制全覆盖(区发改局)。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体系建设(区农业农村局)。创建省级特色精品乡村x个,分别创建省、市、县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各x个,打造美丽屋场x个、“三星”美丽庭院x个(区农业农村局、区妇联)。建立区级领导联点美丽乡村示范片建设机制(区农业农村局)。
14.推进农村公共服务施提升。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继续实施增加农村公办幼儿园学位建设工程,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计划,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提高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比例,加强乡村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实施农村网络联校全覆盖攻坚行动,加快推进优质教学资源下乡(区教育局)。全面巩固健康乡村建设,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健康管理水平,行政村卫生室标准化率达到95%以上,产权公有率达到95%以上,每个行政村卫生室均配备合格村医,推动乡村医生向职业助理医师转变。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能力,加快推进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实施疾控中心标准建设工程,提升区级疾控机构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加强农村妇幼、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推进中医药服务基层全覆盖(区卫健局)。落实困难群众参保资助政策,做好医疗保险关系转移交接续,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规范医疗救助管理(区医保局)。加快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区民政局)。提高乡村公共文化设施现代化水平,实施基层文化队伍人才培训计划,高质量开展各类文化下乡惠民活动(区文旅广体局)。建强建好区级融媒体中心,实施“家门口十小示范”工程,持续推进农村基层综合型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区融媒体中心、区文旅广体局)。深化基层“一门式”公共服务建设,增强为民服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健全完善“湘融湘爱”农民工服务保障监测预警社会协作机制,抓好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区人社局)。
15.巩固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打造王家晒、爱劳渠等样板河湖。完成河道治理x公里。完成x座小型水库维护保安(区水利局)。抓好“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抓好防汛抗旱和农业防灾减灾(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
16.加快数字乡村建设。加快推进农业物联网、5G等应用试点示范,建成x家以上集智能感知、智能传输、智能控制为一体的智慧农业示范基地,加快推动盘龙5G大棚建设(区农业农村局、区科工信局)。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区行政审批局)。
五、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17.加强耕地保护。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区自然资源局)。严格落实“六个严禁”,开展耕地抛荒治理专项行动。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巩固“大棚房”清理整治成果。明确耕地利用优先,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水稻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蔬菜、油料等农产品生产(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加强和改进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监管。加强耕地保护督察和执法监察,将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开展绿化造林、挖湖造景、非农建设等“非农化”行为纳入绩效考核内容。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
18.推进现代乡村产业绿色发展。全面推进重点水域禁渔工作,全面开展打击整治非法捕捞行动,启动智慧渔政建设,建立属地专业巡查队伍,健全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区农业农村局、xx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推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实施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行动。持续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健全河湖长制工作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区水利局)。实行林长制,推进农村重点节点和美丽乡村创建村的绿化(区自然资源局)。
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19.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建设,建立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和风险防范,树立一批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示范典型,农村土地流转率达到62.5%以上(区农业农村局)。探索农村土地承包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办法(区农业农村局、区政府金融办、区自然资源局)。
20.大力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改革。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治“空心房”和村容村貌,节余指标调剂及收益主要用于乡村振兴。严守土地所有制性质、耕地红线和农民利益,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落实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政策,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新方式,满足乡村休闲观光、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分散布局的实际需要(区自然资源局)。加强农村建房管理,建立区(镇)街村、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建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落实联审联批联合执法、“一户一宅”和“三到场”要求。全面建立农民建房公示监督制度(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区发改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区自然资源局)。
21.扩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配合做好全市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区农业农村局)。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规定,推行村党支部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大力推行“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三变改革”,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开展财政投入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项目资金量化给村集体经济组织试点,重点奖励扶持资源开发型、产业发展型、股份合作型项目。开展小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承接试点(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22.统筹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等改革工作。充分发挥好益农站点作用。积极探索供销、电商、快递、金融、邮政、便民等“多站融合”的新型组织形式,推动基层社提质扩面(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
23.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养计划。扶持小农户发展成为家庭农场,积极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推进试点。积极组织示范合作社理事长、示范家庭农场主参加市局组织的“走出去”培训、学习。引导扶持建设“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的联合体、市级示范社和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区农业农村局)。
七、全面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24.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建立规范高效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促进城乡产业发展、生态环境、社会管理一体化设计和建设。建立城乡要素合理配置机制,持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土地、人才、资金、技术、管理等要素资源城乡合理流动。建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机制,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机制,建立农民收入持续增长长效机制,持续缩小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xx公安分局)。
25.持续推进“十园十镇”建设。落实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管理办法和投资指引要求,创新运营机制,突出发展农业园区“一园一业”,主导产业产值比重提高10%以上。争创市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xx现代农业示范园完成计划投资x亿元以上(区农业农村局、xx现代农业示范园)。继续推进xx小镇建设,完成x亿元投资(区住建局、xx经开区)。
26.促进区域内城乡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区域优势,支持发展特色小镇和一村一品专业村,推动实施“北进xx、融合发展”的策略(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广体局)。打造xx乡村文化旅游示范园项目,充分融合xx风景区、仰天湖水上乐园、森林步道、盘龙大观园、xx现代农业示范园、xx国际商贸城等现有资源,形成优质的农旅体系,发展乡村旅游。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环境治理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将道路延伸到各村,并与市级绿道相衔接,争取纳入国家优秀旅游路线图,实现农业与旅游的有机结合(区发改局、xx经开区、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广体局)。
27.促进农民增收。持续推进“五个促增收”行动。以农民工返岗复业和就近创业就业为抓手提高工资性收入,以农产品产销对接为抓手提高经营性收入,以惠农政策落实和困难群体帮扶为抓手提高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区委农办、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
28.促进农村消费。进一步落实“六稳”“六保”政策和农村消费补贴等政策措施,激发农村消费市场。加快发展镇(街)村生活服务,推动“电商下乡”,完善农村流通体系,加强商贸设施和到村物流站点建设,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区发改局、区商务局)。
八、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29.实施党建领航工程。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为基层干事创业创造更好条件。建立村工作事项准入制度,依法厘清街道(乡镇)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权责边界(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30.开展平安乡村建设。强化村规民约作用(区民政局),加强镇(街)村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民主法治示范村和平安乡村创建,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推进乡村法治文化建设,建设法治乡村。建立健全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打击农村非法宗教活动,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和向未成年人传教。
31.加强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开展农民丰收节等活动。深入挖掘湖湘文化资源,弘扬红色基因,打造一批红色教育基地。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科学知识,开展“推动移风易俗树立乡风文明”行动和“治陋树新、播种文明”、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建设工作。深化市级以上文明单位与行政村“结对帮扶”活动,开展文明村镇创建,确保20xx年底区级以上文明村和文明乡镇占比分别达到55%、60%以上(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广体局)。
九、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32.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增强政治自觉(区委农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和xx省实施办法,制定我区实施细则,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区委农办、区委组织部)。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区委组织部)。建立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区委区政府负责同志都要确定联系点,办成乡村振兴示范点,区级分管和联系领导抓农业重点产业链。区委书记抓现代农业产业园,办成乡村振兴示范片。区长联点抓“一县一特”产业链。区委书记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把主要精力放在农业农村工作上的“五考”具体要求(区委农办)。开展镇、街、村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轮训(区委组织部、区委农办)。
33.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出台重大涉农政策、文件要征求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并进行备案。设立由党委政府负责同志领导的“五个振兴”专项小组或工作专班,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制定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促检查等职能,确保上下贯通、指挥有力(区委农办、区委编办)。
34.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和人才支撑。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积极开展科研活动和科技成果转化(区科工信局)。发挥农业专家科技服务团的作用,继续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区委组织部)。引导农村创新创业,打造乡村振兴“双创”平台,推进xx农村创业创新示范园建设,积极引进优质项目落户园区(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建立健全持续稳定的人才吸纳引入机制,着重从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等中培养选拔乡村振兴带头人(区委组织部)。开展“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活动,树立“十美新乡贤”典型(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区农业农村局)。开展一期农业领域企业家轮训和以蔬菜、水果、茶叶种植、畜禽水产养殖和农机服务、农村电商、村集体经济等为重点,年内培训农民x人次。选树农村实用人才典型(区农业农村局)。支持高素质农民提升学历层次,20xx年培养x名农民大学生(区委组织部)。落实农村定向大学生公费培养制度(区教育局)。
35.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打造乡村振兴投融资平台。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加大力度争取国、省涉农专项资金,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创新资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导向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区财政局)。持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推进信用担保、保单质押、农机具、大棚设施等贷款业务和养殖业按照养殖规模进行信用贷款业务。建立健全银信担保对接沟通机制,支持省农担公司和地方信贷担保公司按市场化原则对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增信服务。支持农业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融资(区政府金融办)。支持发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健全农业再保险机制(区财政局)。
36.强化乡村振兴实绩考核。xx镇党委、政府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每年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区委办、区政府办)。继续把乡村振兴纳入对镇、街和有关部门绩效考核,对考核优秀的镇、街实施激励措施,优先提拔使用乡村振兴实绩突出的党政领导干部,对考核排名靠后、履职不力的镇、街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区委组织部)。建立市委一号文件调度、督导、通报、落实机制,开展镇、街、村书记履行抓乡村振兴责任大检查(区委农办)。举办1号文件宣讲活动。总结一批乡村振兴创新案例,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区委农办、区委宣传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