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企业冬季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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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企业冬季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篇1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省能源局、市发改委关于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绥德县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积极践行能源安全新战略,严格落实国家能源局、陕西省能源局及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工作要求,落实“四个安全”治理理念,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整治电力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电力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电力重特大事故;强化电力行业管理责任,显著提升电力安全生产总体水平,彻底扭转我县当前安全生产被动局面!

二、组织领导及具体举措

1、成立绥德县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任:

副主任:

委员:

绥德县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绥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由高宇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

2、党组(党委)会议传达学习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各单位要及时召开党组(党委)会议,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举措,并加强对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和监督考核。

3、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把安全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到电力发展改革的各领域、各环节,不断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将安全生产摆在所有工作最突出位置;坚决摒弃“重发展、轻安全、重效益、轻安全”的错误的思想认识和现象。

4、健全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清单化管理,并做好动态更新工作,该本级挂牌督办的要挂牌督办,对重大及特别重大级安全风险隐患要及时向县应急局和市发改委报告。

5、督促各电力企业建立电力应急救援队,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加强应急信息化建设、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落实重要时段保电措施和信息报送工作。

三、电力企业检查内容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和西北监管局《西北(陕宁青)区域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逐项抓好落实。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安全教育培训,按照市发改委《关于做好近期电力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榆政发改发〔20xx〕180号)要求,认真开展防汛抗旱、水电站和小散远企业排查整治、危化品集中治理、除尘器等设备排查整治、电化学储能管理、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管控、有限空间隐患排查等专项工作;加强对外包工程、外来队伍和外协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教育;电网企业要合理安排运行方式,及时统筹全网电力电量平衡,结合负荷变化趋势实施蓄水存煤和检修安排;完善对迎峰度夏(冬)等重点时段安全保供预案,留足系统安全裕度,要加强对设备的运维管理,提升网络安全水平;要根据各项工作要求,及时将有关情况报绥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四、时间安排

自20xx年5月至20xx年11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整改阶段(5月-9月)。各电力企业要对照本方案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主体和进度安排,通过广泛宣传,迅速启动大检查各项工作,要全面梳理本企业电力安全生产短板弱项,深入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建立动态更新风险隐患和整治措施清单,并按照边查边改方式对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人和整治要求,立即落实整改,实行问题销号管理,切实解决问题、管住风险、消除隐患

(二)抽查督查阶段(6月-10月)。各电力企业开展对所属各部门、各基层单位的大检查工作的指导,及时对所属相关党委大检查工作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开展阶段性评估,及时发现短板弱项,进行针对性整改。我局将不定期对辖区企业自查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抽查检查,对自查工作未开展的单位挂牌督办,对自查工作开展不深入的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11月)。系统梳理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分析问题原因,深挖思想认识、体制机制、标准规范等方面的根源,针对性研究解决措施,积极建立长效机制,保障电力生产长治久安。

20xx年11月5日前,各电力企业要全面总结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形成报告报绥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电力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组织领导,靠前指挥协调,亲自部署开展工作,亲自研究解决问题,要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保障安全大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密切配合,有序高效推进。各电力企业要加强内外部沟通联系,进一步加强机关和基层单位、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坚持步调一致,形成大检查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切实发现和消除一批电力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三)加强监督,严肃追责问责。各电力企业要加强对所属企业、部门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巡查检查和监督考核,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强化监督检查问责力度。

电力企业冬季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篇2

根据全省冬季防火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xx〕86号)要求,按照市政府办《关于集中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的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次检查工作要以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镇安县人民政府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镇安县人民政府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冬季防火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副县长、公安局长王晓红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刘家钊、县林业局长张本智、县公安副政委杨生华任副组长,消防、安监、教育、文化、卫生、工商、商务、广电、林业等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具体负责此次大检查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县公安消防大队(联系电话:5325077),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秦万和担任。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检查的范围、重点和内容

(一)检查的范围、重点

1.人员密集场所:歌舞厅、游艺室、夜总会、网吧、洗浴等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幼儿园、医院、学生宿舍、民工集体宿舍、体育馆、劳动密集型企业、旅游景点及车站候车场所。

2.重要机构:党政机关、科研单位、金融、通讯、电力等重要部门。

3.火灾危险场所:高层、地下建筑,“三合一”,“多合一”建筑。

4.元旦、春节、元宵节节日庆典等大型活动场所。

5.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

6.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二)检查的内容

1.消防安全

(1)建筑物或场所的消防安全合法性,是否依法通过了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

(2)建筑物或场所使用性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事故应急照明、消防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装修材料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3)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

(4)是否制定、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应急疏散预案,是否进行了应急预案的演练,电气线路安装使用情况。

(5)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存在营业期间安全出口锁闭,疏散通道堵塞,擅自停用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无人值守等问题;

(6)单位法人、从业人员是否经公安消防机构培训,值班人员是否到位,每日巡查制度是否建立、落实。

(7)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在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等问题。

2.森林防火

(1)森林防火责任是否落实,防火领导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是否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把每座山头、每块林地落实到人,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2)是否开展护林防火宣传教育。查宣传资料、标语记录等。调查群众对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掌握情况。

(3)火源管理是否到位,是否落实重要季节、重要节日、重点人的监管。

(4)是否制定预案,进行演练,建立健全火灾扑救长效机制。

(5)是否严查重处森林火灾肇事人员,达到教育、警示、震慑犯罪作用。

(6)各级防火责任追究制度是否落实,责任人是否履行职责。

四、职责分工

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牵头组织本行业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社区负责本区域的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县公安局、消防大队负责全县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协调和督促落实。相关部门分工如下:

(一)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并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以学生宿舍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治理活动。

(二)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医院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三)县文体局负责组织旅游景点、网吧、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四)县交通局、镇安火车站、镇安高速公路管理处分别分别负责组织开展汽车站、火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五)镇安电力局负责组织开展所属电力企业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六)县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七)县粮食局负责组织粮食加工企业和粮食储备库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八)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组织所属运营企业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九)县商务办负责组织各类油、气储存销售企业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十)各金融单位、县邮政局负责所属网点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十一)林特局负责全县冬季森林防火大检查工作。

五、工作步骤

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按照三个阶段进行:

12月25日。各乡镇政府和政府各工作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周密部署消防安全大检查。

20xx年2月9日。各乡镇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深入各单位、村庄和社区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政府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改工作。

2月16日。各乡镇政府、各行业系统适时组织检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县政府将下派督察组,分别对各乡镇、各直属部门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督察验收。在总结检查验收工作情况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冬季防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有关消防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整治。集中整治要加强执法力度,切实维护消防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对存在的一般火灾隐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加大执法力度,认真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帮助隐患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对拒不履行消防行政处罚决定的单位,依照法定程序提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法检查中,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其它,对于在治理中发现的其它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特别是在前几次专项治理中要求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到期尚未整改的,将依法从重予以处罚。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冬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行业、各系统和各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指导思想,从维护一方平安,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冬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明确目标,突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扎实落实各项措施,确保认识到位、部署到位、落实到位,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冬季防火工作取得实效。对于干扰、阻挠冬季防火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理;对于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因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徇私舞弊而造成火灾的,要坚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严格执法,认真履行职责,推进冬季防火工作。这次检查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单位的抽查率不得少于80%。对存在的一般火灾隐患,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要依照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加大执法力度,认真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帮助隐患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对拒不履行消防行政处罚决定的单位,要依照法定程序提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求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到期尚未整改的,应当依法从重予以处罚。公安派出所要采取点面结合、分片包干、逐一上门等灵活多样的工作措施,对辖区内属于非重点单位的小宾馆、小娱乐场所、小加工厂等火灾多发场所,全面组织一次抽查,形成公安机关“全警动员、责任明确、多警联动”的工作机制。结合农村火灾多发的特点,各乡镇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的组织领导作用,切实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制定防火公约,深入发动群众,建立多户联防等村民自我管理机制,开展治安和防火巡查,实行群防群治。针对农村柴草垛、林区柈子城、城乡结合部、乡镇易燃建筑密集区易发生连营火灾的特点,切实加强柴草垛等燃料的管理和炉灶、烟囱、天棚、电线等易致灾部位的治理,加强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和乡(镇)集体、个体、私营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

3.强化训练,苦练精兵,积极做好灭火救援工作。消防中队要强化依法执勤意识,切实履行灭火救援职责。要针对冬季火灾多发在夜间,发现晚、报警迟、烟雾大、扑救难、易造成人员伤亡的规律和特点,立足“灭大火、打恶仗”,坚持“救人第一”,从思想、组织、装备、训练和预案上扎扎实实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要组织官兵深入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开展“六熟悉”、实战演练等冬季训练工作,从难从严,确保常备不懈,有备无虞。对夜间发生人员密集场所、村民住宅等易造成人员伤亡的火灾,必须加强第一出动,携带照明、排烟、救生等器材装备及时赶到现场,周密侦察、慎重指挥,积极抢救遇险人员,全力控制火势蔓延,严格落实官兵人身防护措施,提高灭火战斗成功率,全力降低火灾损失。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做到快速反应、有效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月25日开始,开辟冬季消防大检查宣传专栏,每日黄金时间播放消防宣传片2-3分钟,连续播放15天,以增强社会宣传效果。同时,要将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纳入社会公益宣传的内容,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消防工作氛围。使消防宣传工作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从而提高全社会共同抗御火灾的能力。做好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倡导科学的生产、生活习俗,指导农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落实对弱势人员的看护责任,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电力企业冬季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我们的职业底线是安全”为指针,以“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为指导,以“安全培训不到位就是重大安全隐患”为理念,以“强化红线意思、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以“提升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主线,进一步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打造安全生产稳固防线,形成“全员、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的安全管理氛围。通过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全面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更加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机构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组织,安委会办公室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具体执行部门。成立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安环处,办公室主任由88兼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月”的相关活动,办公室成员由各部门安全员组成。

五、主要活动计划:

(一)宣传启动

1、5月31日悬挂安全生产标语:

(1)8幅安全生产条幅;

(2)100幅安全生产小刀旗,营造安全生产氛围。(综合办公室负责制作,各分厂负责悬挂)

2、建立公司安全生产QQ群,认真开展揭短亮丑和安全违章大找茬活动,通过QQ移动信息技术,全面鼓励广大干部员工带“放大镜”到现场“找茬”,积极上传分享现场出现的安全隐患、违章行为和安全知识,通过一个点,带动一个面,积极推进“多说一句话”活动有序健康开展。

3、6月1日组织“安全生产月”启动签名活动,全体干部员工郑重在“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的条幅上签上自己的名字。要求六大分厂、质控处、能源计量处各参加20人,其余处室参加3人,6月1日上午9:30分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参加“安全生产月”启动签名活动,参加人员一律穿工作服,戴安全帽,着装整洁,各部门一把手带队。

(二)安全生产月检查评比周(6月3-9日)

1、6月3日-5日,各部门、分厂安全隐患自查阶段,自行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优找差"活动,包括“三检查”活动,作业环境检查;安全设备维护、保养、检测;防护用品正确佩戴、使用;清除事故隐患;纠正违章行为;消除麻痹思想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6月7日把查出的各种安全隐患及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报“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不报或迟报的单位罚单位第一负责人500元。

2、6月6日-6月9日,公司进行一次彻底的'、全方位的安全隐患大检查,严格按照"安全检查→整改落实→跟踪督办→复查闭合"的程序,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升级。根据《天瑞集团水泥有限公司5S岗位标准》届时将评选“5S先进生产办公室”1个,奖励流动红旗一面,并奖励管理员50元;评选“5S先进生产岗位”6个,奖励流动红旗一面,同时奖励:岗位人数50;评选“5S先进集体”1个,奖励流动红旗一面,并奖励5S现场管理专干100元。

3、开展“排除隐患大行动”活动,六大分厂、能源计量处全员参与,开展我为安全生产月查隐患活动,通过“处处留心,人人细心耐心尽心”的群众性的密集活动,查找薄弱点,排查隐患。要求每位员工结合日常巡检、检修、检查和生产操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大胆提出自己的整改设想方案,每人发现问题不能小于1项;安全隐患问题要以安全管理缺陷、现场安全设施、保护装置和现场作业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为主;安全隐患报告内容要注明,存在隐患部位和缺陷,可能会造成的不安全因素,整改方案和说明,整改前的安全隐患图片;6月20日由部门汇总上报安全隐患到“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办公室。本次活动评出“最佳隐患排除能手”6人,奖励300元/人,并红榜通报奖励和颁发荣誉证书。

4、开展“我是最佳手指口述指导员”体验活动,六大分厂、能源计量处按照《安全培训月实施方案》“手指口述”安全培训条款要求开展为期不少于20天的“手指口述”安全培训,各分厂每天安排巡检、机修“手指口述”指导员现场作操作示范指导1名巡检工和机修工,能源计量处每天安排电工“手指口述”指导员现场作操作示范指导1名电工,各“手指口述”指导员将各种操作行为、操作规范、注意事项等一一进行“手指口述”,并将记录《“手指口述”记录表》于6月28日报“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办公室。本次活动评出“我是最佳口述指导员”6人,奖励300元/人,并红榜通报奖励和颁发荣誉证书。

电力企业冬季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落实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和电力设施产权单位的主体责任,按照《楚雄州电力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消除电力行业安全隐患,守牢安全生产红线、底线,保障全县电力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应,决定开展姚安县20xx年电力行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全面开展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范围包括高低压电力线路、电力电缆通道安全隐患;变、配电设施周边场所可能存在危及电力设施及其辅助设施的安全隐患。

(二)消除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各种违章作业、违章种植超高树竹,违章建(构)筑物,以及变电站所周边区域堆放危险化学品、漂浮物、易燃易爆物品等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隐患。

(三)按“分层分级”和“属地化”原则,在全县开展隐患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县发展改革局对整治工作的“重点、难点、痛点”进行督办和协调。

(四)将电力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重心,逐步由“治”向“防”转变,确保电网长期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从而保障地区经济社会长期稳定健康的发展。

二、工作安排

(一)排查整治时间从20xx年1月1日至12月3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1.隐患排查阶段(20xx年2月28日前完成)

电力生产经营单位(电力设施产权单位)是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优先安排人员和资金治理重大安全隐患,按照要求全面开展电力设施安全隐患自查,对重要输电通道、重要变电站进行重点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督促整改,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消除的闭环管理机制。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要建立台账,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完成整改时间。在隐患未清除前,要加强监控,落实防范、控制措施。(责任单位:楚雄姚安供电局)

2.集中治理阶段(20xx年3月1日至11月30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电力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小组,明确相关人员负责此项工作,按照楚雄州电力安全隐患处置机制开展排查出的重大电力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对照《姚安县电力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清单》开展隐患整治工作。对线路、电力电缆通道及变、配电设施保护区内各类违章建筑、违章施工、种植树木、采石放炮、挖沙取土等行为进行有效制止,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电网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楚雄姚安供电局)

3.验收阶段(20xx年12月30日前完成)

各乡镇人民政府、楚雄姚安供电局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与不足,并于20xx年12月30日前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县电力行政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509室)。(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楚雄姚安供电局)

由县电力行政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楚雄姚安供电局配合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不力、未按要求清除隐患的单位报县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楚雄姚安供电局)

(二)电力生产经营单位(电力产权单位)每月将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报县电力行政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将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县电力行政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内容包括:①工作开展情况。②存在的问题。③需要县电力行政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处理的.事项。)联系方式:施晓燕,联系电话:xxx。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辖区的电力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电力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

(二)强化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电力行业监督管理职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的地盘谁负责”的原则,根据辖区范围内电力安全隐患情况组织做好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通过重点督导、挂牌督办、现场推进等措施,强力推进电力安全隐患的整治,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

(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楚雄姚安供电局、其他电力生产经营单位和电力设施产权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电力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积极向属地电力行政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汇报电力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情况和需要协调处理的问题,对于相关部门参与协调达成整改意见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措施。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楚雄姚安供电局之间要加强沟通、交流,建立健全联合整治、预防电力安全隐患的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制度。相关部门在施工许可、住房建设审批时要按《云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规范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现场勘查,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要经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是辖区内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要按规定做好电力设施保区内施工防护方案的审批和检查。产权单位要按要求装设电力设施保护区的标志牌,并将保护区标志牌纳入运行维护范畴。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楚雄姚安供电局要结合实际,利用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各种媒介,宣传电力设施保护的法律法规,对危及、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不断增强公民依法护电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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