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乡村振兴示范镇创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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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乡村振兴示范镇创建方案 篇1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扶贫作为“五个一批”脱贫攻坚重要举措之一,带动全市70多万贫困人口脱贫增收,改善了贫困地区生态环境,为如期完成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促进乡村振兴,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将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放在突出位置,以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为动力,全力打造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革命老区绿色振兴、赶超发展,为新阶段现代化幸福×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生态支撑。

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的过渡期内,继续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生态产业提质增效,实现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到2025年,生态脱贫成果巩固拓展,脱贫人口通过参与生态保护、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和发展生态产业,收入水平逐步提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满足能力不断提升。到2035年,脱贫地区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美、百姓富“双赢”局面基本实现。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合理调整、平稳过渡。过渡期内在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上下功夫、想更多办法、给予更多后续帮扶支持,适度向乡村振兴持续攻坚区倾斜。在生态补偿、国土绿化、生态产业等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分类梳理现有帮扶政策并进行优化调整,逐步推进生态扶贫政策向稳定政策转变,增强生态脱贫稳定性。

(二)坚持帮扶不变、巩固提升。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继续开展驻村帮扶、定点帮扶,保持原有帮扶责任人、帮扶联系人不脱钩,重点帮扶农村低收入人口,加大科技帮扶,提升基层一线工作能力,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因地制宜发展脱贫地区生态产业,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密切利益联结机制,拓展脱贫群众增收空间。

(三)坚持落地落实、常态长效。坚持抓落实、快速响应的工作机制,将各项帮扶举措及时落到实处。创新体制机制,充分调动脱贫人口的积极性,强化全过程监管,确保巩固生态脱贫成果各项举措见实效、可持续、利长远,推动脱贫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三、主要任务

(一)保持脱贫人ロ稳定就业

1.加强生态护林员管理。对全市现有×名生态护林员,过渡期内保持政策稳定,按季度精准更新生态护林员基本信息,完善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制度,明确管护责任、管护边界,不断健全生态护林员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做好生态护林员队伍服务培训等工作,为生态护林员配备巡护装备、购买保险,加大对生态护林员服务保障水平。

2.建立多元化管护机制。支持森林资源管护任务重、原非贫困县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参与等方式开展生态管护,设立护林公益性岗位,吸纳农村低收入人口就近就地参与生态管护和管理服务。

3.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在营造林、森林保护与修复及油茶、薄壳山核桃、储备林基地建设等领域中生产作用道路、贮存设施、灌溉基础设施和管护用房等配套和附属工程建设与维护,因灾损毁营造林附属配套工程复建等,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因地制宜实施一批项目,带动更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业增收。

(二)支持农村特色林业发展壮大

1.推进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争取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支持油茶丰产示范基地、加工和品牌建设,将油茶产业打造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两山”转换通道示范产业。

2.加大竹资源开发和培育力度。按照“主攻二产、促进一产、拓展三产”的.总体思路,努力打造毛竹板材加工产业,实现上下游企业的合理分工,延伸竹产业链条。争取农发、林业科技推广和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等项目资金,支持现代林业示范区、笋用林和笋材两用林、竹山集材林道、竹加工制造业、竹文化旅游业产业发展。

3.积极发展林下经济。争取中央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林下经济及森林旅游康养产业发展。打造林下经济精品产业,提高林下经济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发展林下石斛、天麻、黄精、西洋参等林下生态平衡种植。依托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森林景区和大别山风景道、×茶谷、九十里山水画廊等森林旅游目的地,大力发展森林旅游康养产业。

4.培育壮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组织+农户”的林业产业发展模式,引导林农以土地、劳动力、技术等入股林业经营主体,实行“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维护林农利益,带动林农增收致富。

(三)加快脱贫地区生态优势转化

1.做好用地保障服务。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程序,引导集约节约使用林地,优先保障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民生、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要。

2.推进森林资源合理利用。开展公益林布局优化调整试点,争取提高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试点开展公益林补偿抵押贷款。科学实施森林经营,推动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

3.提升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林业碳汇工作,以保护为前提,在自然保护地控制区内划定适当区域开展生态教育、自然体验、生态旅游等活动,构建高品质、多样化的生态产品体系。

(四)促进脱贫地区生态宜居

1.继续开展送苗下乡活动。支持脱贫地区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鼓励脱贫人口房前屋后零星造林,因地制宜开展庭院绿化、四旁绿化、乡村公园建设,推进城乡绿化美化融合发展。

2.持续推进国土绿化。实施淮河、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建设和“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将低产低效林改造、林相改造、生态修复、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等重要项目资金继续向脱贫地区倾斜。

3.促进美丽乡村建设。继续开展省级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活动,改善当地生态环境,拓宽群众的生存空间,打造具有乡村特色的绿化景观带。

(五)加强脱贫地区科技和人才帮扶

1.完善帮扶机制。加强与北京林业大学、安徽农业大学、亚林所等科研院校交流合作,开展协同创新,促进成果转化,着重培养油茶、薄壳山核桃等基层紧缺型林业产业人才。延续脱贫攻坚期间科技特派员、122科技服务、一周一技等科技活动,建立健全引导林业人才服务乡村振兴长效机制。

2.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对林业科技型企业政策扶持力度。鼓励、支持和引导林业企业增加科技投入,通过科技下乡、新闻报道、成果展示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对林业科技重点工作和实用技术进行广泛宣传。

3.大力培养专业人才。加大对乡土专家等基层人才的政策扶持和培训力度,健全全市林业专业技术人才专家库,着力构建以本土人才培育和外部人才引入双轮驱动的乡村人力资本积累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林业局要把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十四五”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要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聚焦重点任务,建立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领导机制,强化工作举措,并做好驻村帮扶、定点帮扶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加强衔接保障。各县区林业局要聚焦支持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统筹安排林业项目资金,在脱贫地区大力发展林业生态产业,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生态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逐步提高用于林业产业发展的投入比例。要持续做好金融服务保障,加大对优势特色林业信贷和保险支持力度,继续推广林权抵押贷款和“五绿兴林贷”,积极开发特色经济林险种,增强脱贫人口发展能力,确保生态脱贫成果。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县区林业局要及时总结提炼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先进模范,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典型经验、模式做法,并通过多渠道广泛宣传生态脱贫成果。要大力传承和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引导群众积极投身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推动实现我市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走在前、当表率、做示范。

镇乡村振兴示范镇创建方案 篇2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绿色发展为主线,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实施建设新乡村、培养新农民“双新”工程为抓手,全面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建设,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六个xx”提供重要支撑。

2.目标任务。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新时代“互联网+产业+公司+基地”的农副产品加工流通模式;继续做大做强“一县一特”花卉产业,提升xx现代农业示范园的品质;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农业,打造农旅融合发展新典范;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持续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实现乡村环境更美丽、更宜居;提高农村改革成果转化率,积极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因地制宜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高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继续保持可支配收入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速高于城镇;提高动植物疫病防控水平,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水平。

二、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3.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设立脱贫攻坚五年过渡期要求,做好xx区“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规划,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逐步由集中资源脱贫攻坚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做到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和低收入人群保障机制,持续跟踪易返贫人口收支变动、“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继续精准施策,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现象。接续产业扶贫政策,巩固和支持一批产业扶贫项目,帮助提高内生发展能力。加强就业扶贫,继续办好用好扶贫车间和就业扶贫基地,加大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等力度。加强消费扶贫,深入推进“三专一平台”建设,打造全省领先的消费扶贫典型经验【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医保局、xx镇、xx街道、xx街道、xx街道等为责任单位,排名第一为区直牵头单位;相关乡镇(街道)为工作落实具体责任单位,文中不再表述,下同】。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区委组织部)。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区委农办)。开展“知党恩、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脱贫攻坚主题活动(区农业农村局)。

4.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完善低收入人群保障机制,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坚持开发式帮扶,帮助提高内生发展能力。对丧失劳动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稳步提高农村低保水平(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人社局)。

三、加快乡村产业发展

5.稳定粮食生产。把粮食生产摆在“三农”工作首要位置,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和粮食安全责任制,建立区、镇、街、村粮食生产考核、通报、约谈机制,确保粮食播种面积、产量稳定(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在种植结构调整区积极引导发展特色旱杂粮生产(区农业农村局)。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区发改局);严格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区财政局);出台补齐农业技术服务体系短板的实施意见(区农业农村局、区委编办)。开展粮食节约行动(区发改局)。

6.稳定生猪、蔬菜等重要农产品供给。落实“菜篮子”工程,稳定生猪存出栏数量。推动区域养宰加销环节有效衔接。加快补齐动物防疫短板,抓好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建立健全动物防疫随机抽查、评估通报、激励约束机制。全面开展非洲猪瘟防控技术培训,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和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抓好蔬菜、油菜产业发展(区农业农村局)。

7.深入推进品牌强农。培育壮大特色产业,推动肉制品和花卉苗木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平台化、数字化、融合化“五化”发展(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完善品牌建设规划,打造地理标志和区域公用品牌。支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抓好品种、品质、品牌和标准化生产。全面推进农产品“身份证”“合格证”管理体系建设,确保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98%以上。严格农产品市场监管,加大假冒伪劣农产品打击力度(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

8.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坚持产业链、供应链、服务链、创新链、价值链“五链”融合,推进产业融合强农,形成生态绿色食品全产业链,打造xx省农业产业数字化高地(区农业农村局、xx经开区)。深入推进开放强农,瞄准“三类500强”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招大引强。引导优质农产品企业开设品牌旗舰店、专营店和专柜。支持优势特色农产品入驻电商平台销售。对农产品企业参加展会实施奖励政策,推动农产品出湘(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

9.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和设施农业发展。大力提升农作物机械化水平和发展设施农业(区农业农村局)。完善农产品供应链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冷链物流建设(区发改局、区商务局)。持续推进拖拉机安全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和“平安农机”创建(区农业农村局)。

10.大力发展休闲农业。服务长株潭都市群市民下乡,推进农旅深度融合,将休闲农业与xx、盘龙等旅游景点、xx现代农业示范园发展有机结合,有效实现都市休闲农业集聚发展(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广体局)。充分挖掘红色文化资源,推动乡村旅游、民宿文化和研学旅行融合发展,发布乡村旅游精品路线(区文旅广体局),打造研学旅行基地(区教育局)。力争创建省级示范休闲农庄x家(区农业农村局)。支持推广“慧润模式”,带动乡村民宿上网、农特产品上线(区文旅广体局、区农业农村局)。

四、全面推进乡村建设行动

11.加快编制村庄规划。落实《XX市村庄规划建设条例》,严肃查处违规乱建行为。加强乡村风貌整体管控,不搞大拆大建。培养专业乡村规划队伍(区自然资源局)。力争“设计下乡”志愿服务成果落地x个以上(团区委)。

12.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提升。深入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规范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完成农村公路提质改造x公里,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建设x公里,推动乡乡通三级路建设,加强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建设,逐步提升建制村通双车道水平。推进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全面实施“路长制”,严格按要求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区交通运输局)。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城市自来水管网延伸工程,巩固和新增农村自来水人口x万人,到20xx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区水利局)。推进燃气下乡(区城管执法局)。继续实施农村通信网络提升工程,推进农村5G网络、移动互联网与城市同步规划建设,在应用需求明确的农业园区、景区、重点村镇有序部署5G、移动物联网(区科工信局)。推进快递进村,实现区乡村三级物流配送全覆盖(区商务局)。统筹推进农村文化体育场所(区文旅广体局)、村级客运站点(区交通运输局)等设施工程建设。健全乡村基础设施建管长效机制,逐步将管护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13.接续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实施农村人居环境五年提升行动,推行城管、交警执法下乡,着力创新技术模式、建设模式、参与模式。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推进主要交通干线“三治三化”和村庄“四清四治四提升”。坚持质量首位,改(新)建x户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落实农村新建房屋新(改)建无害化卫生厕所要求(区农业农村局)。推广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治理模式,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收、转、处体系建设(区城管执法局)。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付费制全覆盖(区发改局)。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体系建设(区农业农村局)。创建省级特色精品乡村x个,分别创建省、市、县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各x个,打造美丽屋场x个、“三星”美丽庭院x个(区农业农村局、区妇联)。建立区级领导联点美丽乡村示范片建设机制(区农业农村局)。

14.推进农村公共服务施提升。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继续实施增加农村公办幼儿园学位建设工程,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计划,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提高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比例,加强乡村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实施农村网络联校全覆盖攻坚行动,加快推进优质教学资源下乡(区教育局)。全面巩固健康乡村建设,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健康管理水平,行政村卫生室标准化率达到95%以上,产权公有率达到95%以上,每个行政村卫生室均配备合格村医,推动乡村医生向职业助理医师转变。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能力,加快推进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实施疾控中心标准建设工程,提升区级疾控机构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加强农村妇幼、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推进中医药服务基层全覆盖(区卫健局)。落实困难群众参保资助政策,做好医疗保险关系转移交接续,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规范医疗救助管理(区医保局)。加快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区民政局)。提高乡村公共文化设施现代化水平,实施基层文化队伍人才培训计划,高质量开展各类文化下乡惠民活动(区文旅广体局)。建强建好区级融媒体中心,实施“家门口十小示范”工程,持续推进农村基层综合型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区融媒体中心、区文旅广体局)。深化基层“一门式”公共服务建设,增强为民服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健全完善“湘融湘爱”农民工服务保障监测预警社会协作机制,抓好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区人社局)。

15.巩固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打造王家晒、爱劳渠等样板河湖。完成河道治理x公里。完成x座小型水库维护保安(区水利局)。抓好“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抓好防汛抗旱和农业防灾减灾(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

16.加快数字乡村建设。加快推进农业物联网、5G等应用试点示范,建成x家以上集智能感知、智能传输、智能控制为一体的智慧农业示范基地,加快推动盘龙5G大棚建设(区农业农村局、区科工信局)。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区行政审批局)。

五、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17.加强耕地保护。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区自然资源局)。严格落实“六个严禁”,开展耕地抛荒治理专项行动。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巩固“大棚房”清理整治成果。明确耕地利用优先,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水稻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蔬菜、油料等农产品生产(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加强和改进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监管。加强耕地保护督察和执法监察,将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开展绿化造林、挖湖造景、非农建设等“非农化”行为纳入绩效考核内容。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

18.推进现代乡村产业绿色发展。全面推进重点水域禁渔工作,全面开展打击整治非法捕捞行动,启动智慧渔政建设,建立属地专业巡查队伍,健全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区农业农村局、xx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推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实施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行动。持续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健全河湖长制工作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区水利局)。实行林长制,推进农村重点节点和美丽乡村创建村的绿化(区自然资源局)。

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19.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建设,建立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和风险防范,树立一批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示范典型,农村土地流转率达到62.5%以上(区农业农村局)。探索农村土地承包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办法(区农业农村局、区政府金融办、区自然资源局)。

20.大力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改革。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治“空心房”和村容村貌,节余指标调剂及收益主要用于乡村振兴。严守土地所有制性质、耕地红线和农民利益,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落实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政策,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新方式,满足乡村休闲观光、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分散布局的实际需要(区自然资源局)。加强农村建房管理,建立区(镇)街村、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建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落实联审联批联合执法、“一户一宅”和“三到场”要求。全面建立农民建房公示监督制度(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区发改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区自然资源局)。

21.扩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配合做好全市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区农业农村局)。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规定,推行村党支部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大力推行“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三变改革”,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开展财政投入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项目资金量化给村集体经济组织试点,重点奖励扶持资源开发型、产业发展型、股份合作型项目。开展小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承接试点(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22.统筹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等改革工作。充分发挥好益农站点作用。积极探索供销、电商、快递、金融、邮政、便民等“多站融合”的新型组织形式,推动基层社提质扩面(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

23.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养计划。扶持小农户发展成为家庭农场,积极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推进试点。积极组织示范合作社理事长、示范家庭农场主参加市局组织的“走出去”培训、学习。引导扶持建设“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的联合体、市级示范社和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区农业农村局)。

七、全面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24.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建立规范高效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促进城乡产业发展、生态环境、社会管理一体化设计和建设。建立城乡要素合理配置机制,持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土地、人才、资金、技术、管理等要素资源城乡合理流动。建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机制,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机制,建立农民收入持续增长长效机制,持续缩小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xx公安分局)。

25.持续推进“十园十镇”建设。落实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管理办法和投资指引要求,创新运营机制,突出发展农业园区“一园一业”,主导产业产值比重提高10%以上。争创市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xx现代农业示范园完成计划投资x亿元以上(区农业农村局、xx现代农业示范园)。继续推进xx小镇建设,完成x亿元投资(区住建局、xx经开区)。

26.促进区域内城乡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区域优势,支持发展特色小镇和一村一品专业村,推动实施“北进xx、融合发展”的策略(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广体局)。打造xx乡村文化旅游示范园项目,充分融合xx风景区、仰天湖水上乐园、森林步道、盘龙大观园、xx现代农业示范园、xx国际商贸城等现有资源,形成优质的农旅体系,发展乡村旅游。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环境治理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将道路延伸到各村,并与市级绿道相衔接,争取纳入国家优秀旅游路线图,实现农业与旅游的有机结合(区发改局、xx经开区、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广体局)。

27.促进农民增收。持续推进“五个促增收”行动。以农民工返岗复业和就近创业就业为抓手提高工资性收入,以农产品产销对接为抓手提高经营性收入,以惠农政策落实和困难群体帮扶为抓手提高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区委农办、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

28.促进农村消费。进一步落实“六稳”“六保”政策和农村消费补贴等政策措施,激发农村消费市场。加快发展镇(街)村生活服务,推动“电商下乡”,完善农村流通体系,加强商贸设施和到村物流站点建设,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区发改局、区商务局)。

八、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29.实施党建领航工程。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为基层干事创业创造更好条件。建立村工作事项准入制度,依法厘清街道(乡镇)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权责边界(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30.开展平安乡村建设。强化村规民约作用(区民政局),加强镇(街)村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民主法治示范村和平安乡村创建,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推进乡村法治文化建设,建设法治乡村。建立健全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打击农村非法宗教活动,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和向未成年人传教。加强镇街村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做好对重大事件的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区应急管理局、xx区消防救援大队)。

31.加强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开展农民丰收节等活动。深入挖掘湖湘文化资源,弘扬红色基因,打造一批红色教育基地。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科学知识,开展“推动移风易俗树立乡风文明”行动和“治陋树新、播种文明”、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建设工作。深化市级以上文明单位与行政村“结对帮扶”活动,开展文明村镇创建,确保20xx年底区级以上文明村和文明乡镇占比分别达到55%、60%以上(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广体局)。

九、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32.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增强政治自觉(区委农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和xx省实施办法,制定我区实施细则,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区委农办、区委组织部)。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区委组织部)。建立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区委区政府负责同志都要确定联系点,办成乡村振兴示范点,区级分管和联系领导抓农业重点产业链。区委书记抓现代农业产业园,办成乡村振兴示范片。区长联点抓“一县一特”产业链。区委书记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把主要精力放在农业农村工作上的“五考”具体要求(区委农办)。开展镇、街、村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轮训(区委组织部、区委农办)。

33.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出台重大涉农政策、文件要征求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并进行备案。设立由党委政府负责同志领导的“五个振兴”专项小组或工作专班,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制定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促检查等职能,确保上下贯通、指挥有力(区委农办、区委编办)。

34.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和人才支撑。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积极开展科研活动和科技成果转化(区科工信局)。发挥农业专家科技服务团的作用,继续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区委组织部)。引导农村创新创业,打造乡村振兴“双创”平台,推进xx农村创业创新示范园建设,积极引进优质项目落户园区(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建立健全持续稳定的人才吸纳引入机制,着重从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等中培养选拔乡村振兴带头人(区委组织部)。开展“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活动,树立“十美新乡贤”典型(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区农业农村局)。开展一期农业领域企业家轮训和以蔬菜、水果、茶叶种植、畜禽水产养殖和农机服务、农村电商、村集体经济等为重点,年内培训农民x人次。选树农村实用人才典型(区农业农村局)。支持高素质农民提升学历层次,20xx年培养x名农民大学生(区委组织部)。落实农村定向大学生公费培养制度(区教育局)。

35.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打造乡村振兴投融资平台。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加大力度争取国、省涉农专项资金,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创新资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导向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区财政局)。持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推进信用担保、保单质押、农机具、大棚设施等贷款业务和养殖业按照养殖规模进行信用贷款业务。建立健全银信担保对接沟通机制,支持省农担公司和地方信贷担保公司按市场化原则对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增信服务。支持农业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融资(区政府金融办)。支持发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健全农业再保险机制(区财政局)。

36.强化乡村振兴实绩考核。xx镇党委、政府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每年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区委办、区政府办)。继续把乡村振兴纳入对镇、街和有关部门绩效考核,对考核优秀的镇、街实施激励措施,优先提拔使用乡村振兴实绩突出的党政领导干部,对考核排名靠后、履职不力的镇、街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区委组织部)。建立市委一号文件调度、督导、通报、落实机制,开展镇、街、村书记履行抓乡村振兴责任大检查(区委农办)。举办1号文件宣讲活动。总结一批乡村振兴创新案例,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区委农办、区委宣传部)。

镇乡村振兴示范镇创建方案 篇3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小城镇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特别是一些城市周边的中心镇快速发展,有力推动了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在乡村振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受经济发展、自然条件、资源禀赋以及政策等因素影响,多数小城镇还存在着综合承载能力不强、产业聚集能力较弱、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组织机构不健全等问题和短板。为进一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聚焦问题、补齐短板,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完善小城镇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发挥小城镇连接城市、服务乡村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满足城乡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为目的,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顺应城乡发展规律,加快推进乡村建设行动,补齐小城镇建设短板,形成以镇带村、以建促产、以产富民、以治促管的新局面,助力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委领导作用,将脱贫攻坚中形成的有效做法运用到推进乡村振兴中,将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落实到示范镇建设上,形成党政齐抓共管、上下协调贯通、精准施策推进的工作格局。

坚持规划先行。提升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树牢全域规划理念,突出国土空间规划统筹,把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考虑,推进“多规合一”,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坚持突出重点。突出长春都市圈、其他城市周边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以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为突破口,立足不同资源禀赋,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因地制宜、稳步协调开展示范。

坚持“三生”融合。尊重群众意愿,以完善提升为主,不搞大拆大建,保留古树、历史建筑,严禁搞破坏性建设,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有序推进海绵城镇、节水型城镇、园林城镇建设,努力营造安全宜居宜业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

坚持建管并重。构建精细化、科学化、标准化的长效管理机制,鼓励群众参与小城镇建设管理,打造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幸福家园。

三、工作目标

从2022年开始,在全省遴选30个产业基础良好、发展空间较大、人口聚集力强的建制镇,建设以增强产业支撑能力、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治理镇村人居环境、强化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公共服务品质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振兴示范镇(以下简称示范镇)。力争到“十四五”末,示范镇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服务乡村功能持续增强,管理水平显著提高,镇容镇貌大为改观,乡风民风更加文明,成为促进全省乡村振兴的建制镇示范样板。

四、主要任务

(一)推动产业项目建设,提升造血能力

1.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推进园区与镇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动产城一体、镇园融合。拓展园区发展空间,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壮大园区发展规模。大力发展商贸物流、乡村旅游、新电商等服务业,鼓励大型流通企业在具备条件的建制镇建设商贸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

2.加快产业服务平台建设。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政府服务,为企业投资提供良好营商环境。吸引人才、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向示范镇聚集,加快二、三产业发展。做大做强“吉林大米”“长白山人参”“吉林梅花鹿”等“吉字号”品牌,依托秸秆变肉工程,着力培育和形成“一镇一业”特色产业,搭建园区中小企业服务平台。

(二)推动市政设施建设,提升承载能力

3.推进生活服务设施建设。尊重居民意愿,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困难家庭的住房安全,镇区住宅以低层为宜,应具有完善的配套服务设施。推动老旧住房改造,完善水电气热信等配套基础设施。更新改造老旧破损供水管网,保证供水水质。有条件的小城镇推动电网和通信网架空线入地改造。因地制宜开展乡镇燃气工程建设,积极拓展乡镇燃气覆盖范围。推进集中供热,改造提升老旧供热设施,确保供热质量安全。推动小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向周边村屯延伸。示范镇政府可按照市场机制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制定市政公用设施有偿使用办法,鼓励民间资本以个人独资、合资等方式建设经营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治理、商业等基础设施。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养护和管理。

4.推进道路交通设施建设。推进镇区与县城、村庄交通设施互联互通,鼓励对公路、乡镇客运站等设施升级改造,提升客运服务水平,增强交通保障能力。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完善路灯及信号灯、人行道铺装及镇区道路硬化、亮化、绿化,改善群众出行条件。

5.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注重应用海绵城市理念,尊重原有地形地貌,构建源头减排、雨水蓄排、排涝除险的排水防涝系统,推进雨污分流排水管网改造升级。完善镇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提升示范镇垃圾转运能力。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发展清洁能源供暖。坚持以城带镇,加快示范镇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实现专业化管理和稳定运行。

(三)推动公共事业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6.提升养老育幼能力。健全与村级建制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养老育幼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适老、适幼化改造。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性功能型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巡访+互助”养老模式,提升农村养老照护能力。鼓励利用闲置公房、校舍等存量资源建立婴幼儿看护中心,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创办托育服务机构,发展多元化托育服务体系。

7.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接纳农村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为重点,探索建立城乡统筹的教育、就业服务、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协调发展。

(四)推动人居环境建设,提升宜居水平

8.强化设计引导和风貌管控。在符合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积极推进乡镇城市设计,实现全域全要素空间管控。着力加强小城镇出入口、步行街巷、街头广场等重要街区、地段和节点的整治项目设计,不断提升空间环境品质。坚持应留尽留,不随意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严禁砍伐和擅自迁移古树名木。保护修缮老建筑,保留传统风貌,有机更新现存的传统街区、传统民居和老厂房,努力形成有记忆的街区、有故事的小镇,展示浓郁的东北民俗风情和地方特色。

9.加大环境卫生保洁力度。全面整治主次干道、背街小巷、镇村接合部、集贸市场、居住小区、公园广场、建筑工地和学校周边等区域的环境卫生,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以无积冰、无残雪、露出地面为标准,及时清雪除冰,有条件的镇可购置机械化清雪设备,减少人工作业和融雪剂的使用。强化公共水域综合整治,加强河流、湖泊、池塘、沟渠等各类水域保洁,保持水体清洁。

10.规范镇区生产生活秩序。推行县级综合执法力量下沉,在示范镇派出分支机构和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管理职责。整顿道路交通秩序,合理划定停车场,规范机动车通行和货车停放,治理占道停车。合理划定街道摊贩设置点,整治乱摆摊点摊位,规范经营秩序。加大违法建筑查处和整治力度,治理私搭乱建。规范户外缆线架设,做到入管入盒、标识清晰、牢固安全、整齐有序,治理线网乱拉。加强沿街立面整治,保持沿街及两侧立面整洁美观。

11.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和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提升村容村貌,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纳入千村示范创建范围的示范村,要全部达到“九有六无”标准,并确保验收通过。

(五)推动体制机制建设,提升治理能力

12.建立资金投入机制。市、县两级财政要加大对示范镇建设的投入,撬动社会资金,赋能乡村振兴。市级财政统筹使用现有渠道资金支持示范镇建设,县级财政将示范镇建设项目资金列入年度预算。

13.建立人才培养机制。选派规划建设专业人才到省级示范镇挂职或任职,加强对镇区规划建设技术指导,对作用发挥明显、表现突出、综合考评优秀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建立设计方案相关行业部门联审联批机制,做到有项目必规划、无设计不动工。

14.建立长效帮扶机制。省直部门要坚持重心下移,充分发挥对示范镇的政策支持、业务指导和帮扶作用。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自身在产业、管理、营销等方面的优势,通过联手经营和产业扶持,盘活线上线下资源。大专院校要通过校地人才合作,引导专家、教授送技下乡,定期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促进产业致富。引导建筑师、设计师和优秀团队下乡,发挥好乡村能工巧匠作用,提升乡村建设水平。

15.建立基层网格化治理机制。推进“网格化+信息化”“网格员+信息员”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统筹网格内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社会救助、疫情防控等工作。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共建共治,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实施步骤

(一)确定示范镇。突出长春都市圈和其他城市周边,围绕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重要节点镇、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边境地区,选定打造一批示范镇,每个市(州)至少2个省级示范镇,全省确定省级示范镇30个;每个市(州)至少2个市级示范镇,全省确定市级示范镇40个以上;每个县(市、区)至少1个县级示范镇,全省确定县级示范镇50个以上。由市(州)组织各县(市、区)上报候选示范镇基本情况、“十四五”期间建设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2022年4月底前,综合考虑规划布局、资源禀赋、基础条件等因素,选定产业比较兴旺、人口相对集聚、地理位置优越、道路交通便利、具有发展潜力和区域带动作用的示范镇。

(二)组织实施建设。落实上位规划提出的战略引导、指标约束、底线管控等要求,加快示范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推进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治理镇区人居环境,增强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公共服务品质。

(三)开展总结交流。尊重首创精神,及时总结示范镇建设经验和发展模式,每年9月份召开现场会,在全省推广示范镇建设成功经验。2025年,全面总结“十四五”期间示范镇建设工作成效亮点,推广、复制成功经验。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任总召集人,省政府有关副秘书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要负责同志任召集人,相关省直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省级议事协调机制,组织协调和推进示范镇建设。省级议事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示范镇建设日常工作,按照清单化管理、图表化推进、手册化操作、机制化落实、模板化运行方式,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坚持省负总责、市级督导、县抓落实、镇级实施的工作机制。市(州)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工作调度。县(市、区)党委、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制定实施方案,统筹协调解决实施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二)强化政策支持。2022—2025年,市、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指导示范镇谋划一批镇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改造以及环境治理领域的高质量项目。市、县在下达的新增债务限额内,优先安排省级示范镇公益性建设项目。对省级示范镇申报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建设项目,且单项工程投资规模超过500万元,省级予以重点支持。其中,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省级通过一般债券予以安排;对符合国家规定的专项债券投向领域,且收益能够覆盖本息的公益性项目,省级通过专项债券予以安排。示范镇享受省级有权决定的相关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要加大对示范镇的对口支持力度,制定具体实施政策,建立“1+N”政策体系。积极协调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结合各自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依法合规加大对示范镇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依法合规对示范镇建设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信贷支持。支持省级示范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优先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及产业发展项目用地,重点支持区域城乡统筹发展和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用地。

(三)严格考核考评。建立示范镇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定期调度示范镇建设进展情况,每年按照标准严格督导考核,对综合考核前5名的省级示范镇通报表扬,对排名靠后的省级示范镇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连续两年考核靠后的予以淘汰,由考核优秀的市级示范镇递补。

(四)做好宣传引导。市、县政府要广泛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简报等传统手段和微信、抖音、快手等现代传播方式,大力宣传示范镇的先进做法,形成良好舆论环境。主动释放正面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市(州)要参照本实施方案开展市、县两级示范镇建设工作。要建立本地区示范镇名录,择优申报省级示范镇,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我省示范镇建设。

镇乡村振兴示范镇创建方案 篇4

为全面贯彻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县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推进乡村生态宜居环境建设,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升乡风文明水平,不断增强乡村建设的综合示范带动能力,根据市委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部署,县委、县政府决定2021年开始建设1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一个乡村振兴示范镇。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以改善乡村生活条件、优化乡村生态环境、完善乡村治理制度、提升乡村文明水平、转变乡村发展方式为目标,以村庄规划建设为先导,以乡村环境生态综合整治和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基础,以整合涉农项目资金为推手,强化特色产业支撑,努力让广大乡村群众过上富裕文明的美好生活。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部门联动。县政府充分发挥总揽全局、综合协调的作用,发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建设,把尊重群众意愿贯穿示范村建设全过程,做到建设前群众赞成,建设中群众参与,建成后群众满意。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加强业务指导,集成各类建设项目资源,整合各项涉农资金,重点支持和投入示范村建设。

(二)科学规划,引领振兴。准确把握乡村振兴的科学内涵,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结合实际,在不失农村韵味的基础上,科学制定编制或修编村庄布局规划,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注重保持乡土风貌,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加强农村建房许可管理,打造高标准、高水平的示范村,通过“连点成面、连片成带”辐射带动周边村组的发展。

(三)自然和谐,突出特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依托现有的山水脉络,结合当地农村实际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立足地域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建设生态循环农业,推进畜禽粪污、秸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创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示范村建设不搞大拆大建,让村组建设融入自然,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培育农村经济发展新业态,着力把乡村打造成突显当地乡土气息和民风民俗,产业特色鲜明、成效明显的新型示范村建设典型。

(四)群众主体,社会参与。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机制,通过增强乡村治理能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推进平安乡村建设,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注重引入市场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设,打造支撑乡村发展的现代特色农业、休闲旅游产业等,营造“政府引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良好格局。

(五)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充分发挥农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发挥村级各类组织作用,强化村级组织服务功能,健全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着力把示范村建设成为农业产业结构优化、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生态乡村美丽建设的先行区、试验场,借鉴和引入先进地区的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集民意、汇民智,大胆探索创新,努力用新办法解决新问题,用新机制推进新活动,不断激发农业农村发展内生动力,为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经验和典范。

三、基本条件

(一)地理位置:交通便利,具有一定区位优势。重点选择位于交通干道和铁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村组。按照串点连线、合线成面的思路,优先选择县级以上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规划范围内的村组。

(二)环境状况: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村庄形态基础,有拓展建设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新业态潜力。重点选择特色产业具有一定基础的生态文明试点(示范)村、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村、移民新村、省市美丽宜居示范村等。

(三)文化底蕴:村组有一定的历史和文化底蕴、民风民俗较鲜明。

(四)产业发展:农村经济有较好发展,有一定集体经济,特色产业初步形成。优先选择有实力企业入驻,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以及建成后可对周边区域形成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村组。

(五)干群基础:村“两委”班子团结务实,有较强的战斗力和执行力,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组织发动群众能力较强。干群关系和谐,群众积极性高。

四、目标任务

建成10个“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综合性、示范性、辐射带动作用强的乡村振兴示范村(以下简称“示范村”)。经县人民政府同意,

五、建设内容

(一)规划编制。以“改善人居环境、留得住乡愁”为理念,立足于村庄综合改造,注重节约用地,合理布局功能区,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设计相关法规,开展示范村规划编制;以“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设施配套、产业发展、生态环保、合理布局、注重实效”为原则,明确示范村的建设定位、并且选定1项以上特色优势明显的富民产业,实现多规合一,制定乡村发展规划。突出传承优秀文化及融合乡村旅游,重点对建筑特色、村庄布局、环境整治、垃圾治理、排水和污水处理、道路硬化、村庄美化绿化亮化、产业发展等方面进行规划。(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分局、交通运输局、文旅局、财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丹州街道办事处。)

(二)产业兴旺。以促进产业发展、农民致富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建设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为载体,依托资源优势结合当地实际整合规划,不断提高农田水利、农业机械装备、农业科技支撑建设水平;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构建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充分运用“互联网+”、“旅游+”、“生态+”等模式,拓展农业功能,推进农业产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多种形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等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文旅局、财政局、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丹州街道办事处。)

(三)生态宜居。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青山绿水净土保卫战”为重点,突出传承乡村农耕文明、彰显黄土风情,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结合村组现有和新建建筑、乡村环境要素引导进行乡土化改造,延续历史文脉,凝聚故土情结,提升“乡土、乡情、乡愁”,打造有韵味、有特点的村落民居。民居建筑典型特征得到彰显,黄土风貌、特色民居、古树名树得到合理保护。按照适度超前、综合配套、集约利用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示范村的道路、供电、供水、通信、污水垃圾处理、民宿、净化美化绿化亮化硬化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在持续巩固清洁乡村、生态乡村的、宜居乡村活动成果基础上,突出抓好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垃圾收集处理、“厕所革命”、畜禽粪污和农业废弃物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八清一改”,改变影响村组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建设优美宜居环境。(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分局;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林业局、宣传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丹州街道办事处。)

(四)乡风文明。把当地的文化遗产和民俗文化融入乡村建设和乡村旅游,着力保护当地的特色民宅、古树名木、民俗文化、文化遗产,挖掘乡村人文、生态特色内涵,在空间格局和景观塑造上力求展现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美丽的田园风光。依托特色农业资源和民俗文化,培育农事体验节庆和特色节庆品牌。健全新型农民培训教育机制,教、科、文、卫、体、计生等服务设施配套完备,建设图书室、文化广场、小舞台、运动场等多功能文化活动场所。有民俗文化底蕴的村组,做到民族文化有效传承,民族文化保护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开展以民俗民居传承、保护和发展为主要内容的村史陈列室或类似设施建设。村庄文化氛围得到提升,村庄有文体团队、活动阵地和特色文体活动。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明创建活动,使农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得到提升,崇尚科学、健康娱乐、邻里互助、家庭和谐的风气得到弘扬。(牵头单位:宣传部;配合单位:文旅局、农业农村局、教科体局、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丹州街道办事处。)

(五)治理有效。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持续抓党建促振兴,建立村组建设和管理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探索乡村建设多元投入机制,抓好“一组两会”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村级党组织工作制度和村民民主自治制度。依法开展村务管理,健全乡村管理制度和村规民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培育农民学法用法示范户;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建立健全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加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建立法治为本、德治为先、自治为基的基层治理机制,以法治定纷止争,以德治春风化雨,以自治消化矛盾。(牵头单位:组织部;配合单位:文旅局、农业农村局、教科体局、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丹州街道办事处。)

(六)生活富裕。不断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好满足农民群众多样化公共服务需求,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为目标,完善乡村公共服务载体(平台),加强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重点做好村级就业、社会保障经办、教育助学、卫生健康、群众文化体育、法律等六项服务,努力让农民群众办事不出村,使农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的基本公共服务。深化农业农村体制改革,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着力探索建立村庄发展、产业兴旺、农民富裕的体制机制。建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村集体、农户等多方共同投入、建设及经营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多方共赢。(牵头单位:县委农办(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组织部、人社局、民政局、文旅局、教科体局、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丹州街道办事处。)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2021年我县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成立##县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长任建新任组长,县委常委、副书记王晓春、副县长曹红星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农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统筹规划等,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全力配合推进(具体分工方案详见附件)。各乡镇要实行乡镇长(主任)负责制,制定实施方案和各项工作的细化方案,靠前指挥,积极需相关部门沟通,落实至少一名副科级以上领导驻村协调组织群众。

(二)加强配合,共同推进。示范村建设实行“例会”制度,县示范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召开工作例会,听取示范村建设进度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示范村建设的重要事项,部署下一阶段建设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农办)负责全县示范村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指导示范村产业发展。县直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工作职责,指导制定方案开展建设,优先安排本部门涉农建设项目资金重点投入到示范村建设。

(三)多方筹措,确保投入。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有效整合各方资源,集中力量投入到示范村建设。“争取国家和省市拨付一点、本级财政配套安排一点、群众自筹解决一点、企业参与投入一点、社会帮扶捐助一点”的多元投入方式解决。要多方筹措资金保障示范村建设,县级财政优先安排专项资金投入,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建设。以建设示范村为平台,推进各类涉农建设项目资金整合。

要建立完善示范村专项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财政资金按相关规定严格管理使用,厉行节约,不得超标准、超规格使用。要根据实际需要,科学统筹安排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示范村建设主体是农民,受益主体也是农民,要建立起“一组两会”村民议事机制,讨论并决定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要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网站、论坛、微信等互联网新媒体,营造建设活动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建设。

(五)加强督导,确保成效。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示范村建设进度的指导、检查、督促和跟进。项目由各乡镇政(丹州街道办事处)府组织实施,乡镇政府(丹州街道办办事处)要加强建设进度管理,确保建设任务按期高质高效完成,保障资金投入产生效益,及时上报各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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