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短文提供的油品保供方案(精选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油品保供方案 篇1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有关部署,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等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全国全面供应符合第五阶段国家强制性标准车用油品相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6〕2730号)和《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成品油质量升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赣发改能源〔2016〕999号)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成品油供应中断应急预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10〕7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确保全省全面供应国V标准油品,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营造安全平稳的市场环境。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确保全省全面、安全、平稳有序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同时停止省内销售低于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
二、重点任务
(一)规范成品油流通管理
1.严禁炼油企业将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成品油以其他产品名义销售给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
2.严禁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从无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严禁成品油批发企业向不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销售用于经营用途成品油。
3.规范加油站(点)产品标示,按法规要求明确标注所售汽、柴油产品名称、牌号和等级,全面供应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
(二)保障成品油调配及运输
成品油销售企业要加强与省内、外相关企业联系,保障成品油调配资源、渠道与市场需求配套。加强成品油运输和配送工作,使成品油输送能够及时满足市场需要。加强成品油市场监测,做好油品输配调度协调。
(三)保障成品油合理库存量
每月进行库存量盘点,根据市场需求合理调配库存量,各油库成品油库存量下限不得低于相关规定储备量,确保应急储备。
(四)加强成品油行业安全管理
认真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双检查、双报告”制度,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行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有关情况及时向属地安监部门、行业管理部门报告。
三、职责分工
(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成品油调运保供的组织协调工作,认真组织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流通领域的监督检查,加强辖区内成品油行业安全监管,确保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供应安全平稳运行。
(二)省发改委(能源局)负责综合协调成品油保供工作,负责成品油价格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牵头做好成品油长输管道保护工作。
(三)省公安厅负责协调指导成品油经营企业和有关部门加强成品油生产、运输、储存和销售等重要设施、重点部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厉打击涉及成品油供应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省商务厅负责成品油市场监测、流通领域的监督和安全管理,做好供应保障协调工作。
(五)省环保厅负责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工作。
(六)省交通运输厅、南昌铁路局负责对相关运输通道状况的监测,保障所需成品油及时、安全调运。
(七)省工商局负责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油品等违法行为。
(八)省质监局负责做好生产领域成品油产品质量监督,查处不符合国家标准、虚高标号等违法行为,对成品油生产企业的油品质量和经营企业的计量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九)中石化九江分公司负责国Ⅴ标准汽、柴油生产和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江西输油管理处负责做好全省成品油长输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确保成品油长输管道安全平稳运行。
(十一)中石油、中石化在赣经营企业及省投资集团等成品油销售企业要加强成品油调运和储备。做好储运设备、设施和加油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和企业联系沟通、建立协调机制、编制保供应急方案。社会成品油经营企业要稳定国Ⅴ标准汽、柴油进货渠道,保障市场供应。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国V标准成品油的平稳供应事关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秩序稳定。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成品油保供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国V标准成品油安全平稳供应。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和各有关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共同做好国Ⅴ标准汽、柴油保供工作。
(三)建立保供机制。省发改委(能源局)会同省公安厅、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环保厅、江西省交通厅、江西省国资委、江西省质监局、江西省工商局、南昌铁路局等省有关部门和炼油、成品油销售企业建立保供协调机制,协调和处置油品供应重要工作。
(四)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强化成品油市场管理体系建设,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加强协调配合,大力开展联合监管与执法。加大加油站油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建立和完善成品油标准体系、检测体系、质量监督检查体系,确保炼油企业生产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高品质成品油。
油品保供方案 篇2
为做好新冠疫情发生时的生活物资保供工作,落实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责任,确保本地区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运行,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新冠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等,制订本预案。
一、组建工作协调机制
(一)组织机构
设立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
组长:xx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xx发改委主任
xx经信局局长
成员:粮食、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城管、宣传、教育、民政、财政、应急、统计等各单位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发改委,xx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xx海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专班日常组织协调。
(二)主要职责
统筹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储备投放、终端销售、市场监管、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快速启动保障机制
(一)启动和中止条件
根据县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及时启动和中止生活物资保障机制。
(二)监测预警制度
1.每日监测菜肉蛋奶等重点生活物资价格。
2.跟踪监测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鸡蛋、奶类、生猪等生产和流通相关情况,及时掌握供销状况和存在问题。
(三)报告处置制度
1.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本县生活物资保障情况。
2.高风险区粮油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供给、需求、库存、价格等动态情况实行日报制度。
3.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协调处置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生活物资保障有关情况。
(四)经费保障
统筹调度可使用的既有资金和储备物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经费保障支持。
三、重要民生商品储备数量要求
(一)粮油方面
城区成品粮油储备要达到15天以上(含15天)市场供应量,并提高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比例。(粮储中心、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猪肉方面
猪肉储备规模原则上不低于城区常住人口3天消费量,发生疫情的地区要通过加强调运、投放猪肉储备等方式,切实保障猪肉市场供应。(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蔬菜方面
因地制宜建立蔬菜应急库存,确保冬春季节重要的耐储藏蔬菜品种库存满足7天消费量,以满足突发情况下的调控需要。(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四)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方面
保障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正常供应。(城管局、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五)农村地区比照城区执行。
四、保障市场供应
(一)抓好生产保货源
1.组织好粮油菜肉蛋奶等产品相关的种养、采摘、屠宰、加工、运输、销售等生产活动。加强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农资和仔畜雏畜、饲料等供应,为粮油菜肉蛋奶稳定供应提供保障支持。(农业农村局牵头,粮储中心、交通局配合)
2.保障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接采购蔬菜、肉类等农产品时,严把食品安全关,鼓励索要查看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等可溯源凭证、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市场监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经信局配合)
3.加强成品油调配,满足汽柴油(含乙醇汽油)需求,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应对电力需求。(城管局、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4.解决农业企业、农资生产企业等涉农经营主体、能源企业在落实防控措施、交通运输、原材料供应等方面的具体困难。(农业局牵头,交通局、经信局配合)
(二)健全重点企业保障
1.建立参与政府价格调控的重点企业并进行动态调整。(发改委牵头,农业农村局、经信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2.采取储备轮换、协议储备等方式,提前与重点保供企业和运输保障企业签订保供协议,做好货源、运力组织和物资储备。(粮储中心牵头,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配合)
3.动员生产、流通和物流重点企业承担应急物资的代储、代购、运输保供,引导企业增加商业库存,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代储。(交通局牵头,经信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应急管理局配合)
4.组织上下游保供企业建立联供联储机制,推动代储代购物资有序轮换和产能储备提升。(经信局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配合)
5.对承担重大任务的骨干企业,采取生产流通资质应急审批、原材料供应保障、运输保障等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稳产增产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经信局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做实货源对接
1.组织商超、批发市场与规模种植、养殖企业(合作社)对接,进一步拓宽货源,加大采购力度。(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配合)
2.充分发挥大型电商平台筹措物资、对接产销的作用。(经信局)
3.协助超市、商场等零售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与生活
必需品批发市场高效对接。(经信局)
(四)组织应急储备投放
1.组织投放政府储备物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先投放地方储备物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2.当储备物资无法满足事发地需求时,在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工作的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3.储备粮动用出库、划转、核销等手续可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补充完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五)增加经营场所供应
1.组织引导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社区菜店等做好货源组织,有序营业。组织引导大型商超、社区菜店,倡议承诺价格不涨、供应不断、质量不降。(市场监管局牵头,经信局配合)
2.通过落实好国家对商户的有关优惠政策、大型批发市场阶段性免收进场费等措施,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增加市场供应量、稳定市场价格。(交通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3.商贸经营场所适当增加蔬菜特别是土豆、白菜等耐储蔬菜及粮油、肉类、方便面、瓶装水等生活必需品供应。(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配合)
4.商贸经营场所应加大进货量,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存货在店、存货在架。(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5.一旦发现缺货,商贸经营场所应尽快补充货源并上架。(经信局牵头,交通局配合)
五、畅通物流运输
1.依托骨干流通、物流等企业,切实组织建立好疫情风险区“配送网”。(交通局)
2.建立健全应急配送机制,为配送骨干企业以及重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大型商贸企业自有车辆,提供专用通行证,打通生活必需品运输全链条堵点,及时协调解决流通企业出现的运输、物流、配送等方面问题,减少“最后一公里”“最后一百米”梗阻问题。(交通局)
六、做好终端服务
(一)做好封闭小区终端配送
1.制定封闭小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规范,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实现“最后一公里”无接触配送。封闭小区内或邻近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实施封闭的,应纳入封闭小区终端配送统筹安排。其他区域实行封闭管理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物资配送问题,由民政部门报请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协调解决。(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
合)
2.鼓励引导广大党员、社区工作者、机关干部、志愿者等担任“采购员”“配送员”,建立“专业物流公司+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的“最后一公里”配送队伍,按每10户配备1名配送人员的标准,提高配送组织效率。(交通局牵头,宣传部、民政局配合)
3.组织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对接,根据企业供应能力,分包社区定向供应生活物资。(经信局)
4.鼓励临近超市、社区菜店等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移动售货车销售等服务,在配送环节采取配送柜收货、志愿者帮助派送等方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配合)
5.鼓励商贸企业、生鲜经营个体户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满足居民多种购物需求。(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配合)
6.鼓励居民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等进行线上购物。(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配合)
7.在配送保障能力难以满足居民个性化需要时,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减少后端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的工作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交通局配合)
(二)做好困难群众帮扶
1.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或粮油菜肉蛋奶等民生商品。(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2.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的居民,由社区或物业收集汇总居民购物需求信息,统一下单代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3.对鳏寡孤独和行动困难群众等群体给予特殊关怀,安排专门人员按时、足量配送相关生活物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4.摸排社区患有重大慢性病的人员,定期收集购药需求,由社区统一对接药房,及时配送。(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
七、维护市场秩序
(一)引导稳定消费预期
1.利用新闻发布会、专家解读、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强生活物资供应情况方面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部牵头,粮储中心、经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2.重点宣传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测、兜住民生保障底线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提振市场和群众信心,引导合理消费,鼓励官方和重点企业对外发布重要生活物资价格水平。(宣传部牵头,粮储中心、经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畅通诉求反馈渠道
1.开通24小时保供服务热线电话,组建热线工作专班,及时接听、处理居民来电,密切关注物资品种短缺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并迅速采取措施解决。(宣传部)
2.坚决遏制和打击不实传言和恶意炒作,对于故意造成社会恐慌情绪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处置。(公安)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加强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和价格巡查,对以次充好、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并曝光。(市场监管局)
油品保供方案 篇3
为预防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处置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当疫情发生时,负责下达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指令;全力保证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储备中心负责粮食和应急物资的统一调配,储备库负责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接到指令,负责具体物资调运等工作,政粮和粮安公司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并接受物资储备中心统一安排,协助
二、工作举措
(一)积极做好粮食和物资储备,确保突发事件粮食和物资应急需求。
(二)按照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要求,做好有关配合工作,接到上级指示后,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迅速开展工作;
(三)做好单位干部职工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及防控工作;
(四)积极主动做好流动人口,特别是疫区返程人员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
(五)做好来本单位办理事务人员体温检测、登记及其他防控措施。
三、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接到上级指令后,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做出反应,第一时间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四、应急结束
按照“谁启动、谁解除”的原则,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疫情决定是否结束应急响应。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
各股室、各公司、城关库及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指挥部工作要求,采取有力举措,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宣传,做好防控。
充分利用单位qq工作群、工作微信群、宣传展板、宣传资料等宣传途径,全方位、多渠道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干部职工和流动人口对疫情防控知识的知晓率。
(三)认真排查,联防联控。
积极主动配合辖区做好做实联防联控工作,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实施群防群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坚决防输入、防扩散、确保联防联控工作落到实处。
油品保供方案 篇4
一、工作目标
优质服务,优惠加油,保障供应。
二、工作措施
(一)中石化
1.绿色通道。“三夏”期间,设立100座三夏农机专供加油站,开辟绿色加油通道,实行24小时营业。
2.惠农让利。5月20日0时—6月30日24时,农机手持石化钱包或加油卡,在三夏保供站点现有优惠的挂牌价基础上再优惠0.2元/升。免费向农机手发放以洗漱用品、矿泉水、口罩为主的“三夏爱心大礼包”。
3.核拨专项费用,选择40个“爱心站”开展“爱心早餐”行动。
4.县市区分公司送油到田间地头。各县区公司成立送油小分队,重点对位置偏僻、远离加油站的麦收现场,开展送油到田间地头活动。
5.农机优惠。“三夏”期间,农机专供站油品供应价格根据省市公司要求的油价优惠通知统一调整,加油站现场做好针对农机手的石化钱包推介,落实专项优惠政策。
6.优质服务。农机专供站设立三夏服务台。在便利店设立三夏易捷商品专柜,对农机手所需日用品实行惠农价供应。具备条件的.加油站设立小药箱、小工具箱、小休息室、小淋浴室、饮用水、车辆加水等免费增值服务。
7.做好疫情防控。认真落实当地政府以及上级公司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推荐客户使用“一键加油”无接触支付,按要求查验进站客户双码,测体温,提醒客户规范佩戴口罩等。三夏保供站均为客户准备一批备用口罩,主动为没有口罩的客户发放。
(二)中石油
(1)确保24小时资源供应
44座加油站柴油高库存运行,油站运输车辆24小时高速运行,确保三夏期间油站油料充足,不脱销、不断档。加油站备好油桶、导油管,二次配送工具,确保随时供油。
(2)确保每一枪油质计量关
对所属加油站油品质量、加油机流量全覆盖进行自检,全过程严把油品“运输关”、“验收关”、“储存关”、“销售关”,不让一滴不合格油品流入市场,让农民加上放心油,满意油。
(3)优化10项惠农服务措施
1.持卡享优惠。农机专供加油站柴油在国家规定最高零售价格基础上根据市场情况优惠供应不低于3%;
2.加油送好礼。柴油单笔消费200元,可获赠纯净水、口罩、毛巾、手套、火腿肠、方面面等商品;
3.持农机卡润滑油车辅类8.5折销售;
4.设置绿色通道。所属加油站内醒目位置悬挂“助力三夏,支农惠农”宣传,设置农机车辆绿色通道,进口位置统一摆放“三夏农机专供站”展板引导;
5.成立送油突击队。对于距离加油站偏远的作业区域,加油站提供送油服务;
6.设立防疫服务台。摆放体温测量及酒精消毒等防疫用品,免费赠送口罩;
7.设置便民服务台。提供简易维修工具、开水绿豆茶、防暑降温等物品;
8.提供淋浴简餐。站内提供淋浴间及简易洗漱用品;
9.提供临时停靠休息。加油站设置统一的农机车辆停靠区、休息区;
10.提供免费快递业务。加油站代收、发小件快递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