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短文提供的蔬菜配送服务投标方案(精选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蔬菜配送服务投标方案 篇1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完善学校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运行机制,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与学生营养健康保障水平,从源头保障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安全,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5号)、《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发〔20xx〕19号)、《关于印发的通知》(鲁教体字〔20xx〕10号)、《关于加强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教体函〔20xx〕17号)、《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发〔20xx〕2号)、《关于开展保障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民生实事工作的实施方案》(临市监餐食字〔20xx〕45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优质、安全、高效、便利”的原则,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进行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实现食堂管理规范化,为师生提供安全卫生、质优价廉的食品,从源头保障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安全,全力打造阳光食堂、放心食堂、满意食堂。
二、基本原则
1、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考察、评估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过程中,坚持采购选择权和使用评价权分离的原则。
3、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管理工作中,坚持动态管理、优胜劣汰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县教体局成立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后勤服务中心、机关党委、安全指导科、财务核算中心、信访科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讨论和决定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中的相关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各采购配送学校要成立相关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职责到人,做好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和统一配送工作。
四、定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凡参加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的供应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达到一定的规模,有达标的场所、固定的工作人员、足够的配送车辆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能做到配送及时,服务到位。
2、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新成立公司除外)。
3、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新成立公司除外)。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新成立公司除外)。
5、依法缴纳税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除外)。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一定的规模,有一定面积的固定经营场所,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采购配送需要的仓储、冷藏、运输、标准化检测等设施设备。仓储、配送、检测室等配置电子监控系统。
2、经营场所及相关设施设备须在沂南县境内。
3、供货价格不高于本地市场批发价。
4、所供食品在本县学校食堂使用率、品牌认知度、质量认可度较高。
5、肉类、禽类、水产品、蔬菜等定点供应商须建有足够容量的冷藏库,配备符合要求的配送车辆。蔬菜供应商还须建有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有能力对大宗农产品(蔬菜、鲜肉、生鲜、蛋类、禽类等)进行检测或提供检疫合格证明、检测合格报告,并将批次检测合格结果随食材送至学校。
6、各工种工作人员配备合理、人数充足,且身体健康,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7、有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并能严格落实。
8、具备应急保障能力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有能力交纳一定金额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金,用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定点供应商终止供货合同时,根据应急处置金使用情况,无息退还余额。
五、定点供应商确定方式
1、由县教体局发布定点供应商招商公告,供应商按公告要求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由县有关部门业务人员组成考察评估小组,采取实地考察、现场评估打分的方式,择优确定定点供应商。
3、依据我县学校食堂需求及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择优确定出综合性定点供应商和专项定点供应商各若干家。今后可根据全县学校食堂实际需求,适当增减定点综合性供应商和专项定点供应商数量。
4、考察评估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县教体局组织定点供应商进行洽谈,提出相关要求,同时与定点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5、定点供应商资格不得转让。
六、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范围
全县开设食堂的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
七、定点采购统一配送食品种类
米、面、食用油、杂粮、蔬菜、肉类、禽类、蛋类、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等。
八、定点采购统一配送方式
1、县教体局建立“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和监管平台”,由学校食堂采购人员、学校及监管部门人员使用,订货、下单、配送、结算、统计、监管、联系等全部在手机或电脑平台上完成。
2、每天上午9:00前,定点供应商在平台上公布各类食品图片、质量等级、价格及相关资料信息等,各学校每天14:00前登录平台进行采购比选,在平台上完成填写订单,对本校食品采购需求量进行确认。定点供应商接受配送任务后,应按订单要求,向学校提供优质、新鲜的食品。对于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要保证无条件退货,并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对出现质量问题的按合同相关规定处理。定点供应商要保证按时供货。
九、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要求
定点供应商在采购和配送中,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须索要上一级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若直接从生产厂家购进则须索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上述内容每学期索要一次,归档保存并在送货时交一份给学校保存。
2、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须向上一级供货商或生产厂家索要该批次食品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归档保存,在送货时另交一份给学校保存。相关食品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配送的米、面、杂粮、食用油、调味品等产品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必须有“SC”标志,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4、配送的预包装食品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且必须有“三名”(厂名、品名、产地名),“二期”(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三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并提供食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
5、配送的散装食品和当地农户加工售卖的食品须在当地镇街(街道)政府备案。
6、配送的肉类、禽类等农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7、配送的蔬菜须经过农药残留检测,提供检测合格报告,且符合食用安全标准。
8、严禁配送劣质变质、霉变生虫、掺假掺杂、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严禁配送四季豆、发芽土豆、鲜黄花菜、野生菌等容易发生中毒的蔬菜。
9、禁止配送肉食鸡、鸭等含激素超标的食品原料以及成品、半成品。
10、禁止配送转基因食品原料。
11、禁止配送冷冻肉类、速冻食品、速冻蔬菜等食品原料。
12、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由供应商提供车辆、驾驶员信息,县教体局统一定制盖章)进出学校。蔬菜、肉类等生鲜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13、严禁供应商之间搞串通定价、弄虚作假、恶意竞争、相互诋毁等不正当行为。
14、县监管部门和学校发现定点供应商不认真执行以上要求的,将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管理
严格遵守供货合同条款,按照“执行制度不放松、互相沟通不对立、负起责任不推脱”的要求,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管理工作。
1、学校要认真做好食品验收工作。学校要坚守购验分离、购用分离原则,对定点供应商配送的食品严格执行验货、入出库和索证索票制度。配强、配齐食品验收工作人员,接收货物时应由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验收人员共同验收,仔细核对《送货单》,确认无误后签收,并做好登记存档工作。一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及时取证,并与定点供应商取得联系,查明原因,并及时做好换货或补货工作。
2、及时做好食品价格公开工作。在学校食堂显眼位置设立公示栏,每日及时更新《送货单》等购货清单,向全校师生及家长、社会人士公示,及时听取反馈意见。学校应通过师生、家长监督等多渠道了解食品市场价。学校安排人员每个月至少组织一次市场价调查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及时对报价异常的定点供应商提出警示。
3、加强对定点供应商日常管理考核。学校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平时要加强对定点供应商的监督管理,在学年度考核中对定点供应商做出客观的评价。定点供应商违反供货合同条款给学校食堂造成经济、声誉上损害的,学校应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县教体局和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反映,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一、定点供应商考核和退出机制
1、县监管部门和学校对定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期限为1学年,实行配送月考核(百分制),学年度考核(百分制)为配送月考核累积平均值。
考核的内容包含:食品质量、数量对应、食品卫生及检验保障、配送时效性、价格执行、应急处置情况、配送服务满意度。考核等级:优秀(85分以上)、合格(70-85分)、不合格(70分以下)。
学校考核(60%):学校要对定点供应商进行月考核,考核结果于下一个月的5日报送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监管部门考核(40%):主要包括监管部门不定期的“飞检”、督查组的督查、采购和监管平台的监督评估等方面。
县教体局负责各学校和监管部门考核的结果汇总并公示。
学年度考核得分85分以上的定点供货商可直接参加下一学年度的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学年度考核得分70分-85分的定点供应商,采购配送期间无因质量问题退货行为,可参加下一学年度的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学年度考核得分70分以下的,取消参加下一学年度的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资格。
2、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该定点供应商资格:
(1)配送的食品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2)月考核连续两次评议结果低于70分的;
(3)学年度考核结果低于70分的;
(4)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5)其他严重违反规定的情形。
3、定点供应商可以自主退出平台供应,但须提前30天告知县教体局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职责:负责指导学校与采购配送定点供应商签定合同;不定时组织各相关科室对学校食堂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反馈;组织全县和各学校学年度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的考核总结工作,做好下一年度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的相关准备工作。
机关党委职责:参与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考察评估过程、配送食品价格和廉洁自律的监督。
安全指导科职责:负责指导学校加强食堂安全管理,健全与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卫生制度;与相关科室协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和卫生等进行检查;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全县学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财务核算中心职责:负责建立健全学校食堂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食堂收入和成本支出的核算,加强对学校食堂财务的监督与管理。
信访科职责:负责指导学校做好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中群众的诉求工作。
学校职责:学校要成立食堂管理机构,确定一名分管校长、一名中层教干负责食堂管理工作,配备至少一名食品验收人员;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堂进、出货台账;严格遵守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要求,严禁私自采购;建立健全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学校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管理的,食堂财务要纳入学校财务管理,要设立收、支台帐,凡学校食堂入账的食品原料采购票据,必须有学校食堂收货验收人、食堂管理中层教干、分管校长及校长共同签字的正规发票,学校财务才能予以下账;学校食堂委托餐饮公司经营管理的,食堂财务也要设立收、支台帐,凡学校食堂入账的食品原料采购票据,必须有餐饮公司负责人、学校食堂收货验收人、食堂管理中层教干、分管校长及校长共同签字的正规发票,餐饮公司财务才能予以下账;加强学校门卫管理,严禁无专用通行证和非“学校食品配送专用车辆”送食品原料进入校园,要教育师生注意校园内配送车辆的交通安全;加强食品市场价格调查,对定点供应商的食品报价进行监督,确保配送的食品价格符合合同要求;加强对定点采购统一配送食品的质量验收,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要拒绝签收,对配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定点供应商反映,及时沟通解决,确有困难的问题要及时向县教体局汇报;每批次食品都要向定点供应商索证索票,并妥善保管,建好台账;学校其他相关科室依据各自工作职责,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进行相应的指导与监管。
(二)健全制度,强化监管。建立定点采购统一配送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各学校要及时对定点供应商进行学年度考核。评议结果及时报送县教体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地对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学校食堂违规进货、食堂管理不严,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严格追究学校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定点供应商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学生正常就餐的,将按合同约定酌情扣除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金;情节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由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三)建立督查制度。县教体局成立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督查组,督查组由县教体局机关党委、信访科、核算中心、安全指导科、后勤服务中心等科室人员组成,不定期对各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成绩纳入对定点供应商的学年度考核。
蔬菜配送服务投标方案 篇2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完善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运行机制,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与学生营养健康保障水平,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提高食品质量,并科学、合理地贮存食品,降低伙食成本,使学校食堂的管理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确保学校食堂正常有序运转和食品安全。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鲁教财发〔2021〕1号)及济宁市教育局、济宁市财政局、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济教函〔2021〕19号),结合我县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米、面、油、水(海)产品、生鲜肉、蛋类、豆制品、调味品等食材,随着学校大宗食品配送工作深入开展,运行机制不断完善,逐步实现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全覆盖。
二、工作原则
1.学校大宗食品的统一配送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用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能够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食品供应商。配送单位及相关食品生产企业在近3年的省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未检出不合格产品。
2.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由县教体局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县教体局与公开招标确定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签订统一配送合同,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各学校在总合同框架内再与供应商签订具体的配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实施程序和违约责任。
三、配送要求
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供应的食品符合国家标准、质量优良、新鲜卫生,确保食品安全。
2.供应商配送食材价格应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供应价格应低于同期优质大米、面粉、食用油等食品的市场价格。
3.供应商应向采购学校提供方便快捷的原材料采购系统或网站。具有符合食材储存条件的仓库、配送专用车辆及人员,所有人员有健康查体证明。配送期间所有车辆和人员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4.学校食堂所使用的米、面、油、调味品等原则上每星期配送一次,但必须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和安全可靠,最大配送量不能超过正常消费15天的食用量。其他食品原材料应视学校实际需求,确保食品安全的情况下酌情配送。
5.供应商应对生产或采购的每个批次食品原料进行自检,每批食品原料到校时,应随货提供本批次的厂家或供应商检验合格报告及配送清单。
6.供应商应积极主动配合学校做好食堂食品原料的采购、运输、验收、退换等各项工作。
7.供应商应制订嘉祥县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应急预案。
四、账目结算
1.县教体局负责为学校设立食堂账目监管账户,各学校依据本校就餐费用收取办法,每次收取费用应及时全额存入本校食堂账目监管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截留、挪用、扣除食堂就餐费用。
2.各学校大宗食品采购费用隔月结算一次,每月底由供应商依据配送清单汇总供货总价格,再由学校核对无误后,供应商出具发票经食堂负责人、分管领导、校长签字后,由县教体局核算中心从监管账户中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五、监督管理
1.教育主管部门职责。县教体局是实施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的主体单位,制定学校大宗食品采购办法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供应商监督考核办法和供应商退出机制,督促学校落实大宗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2.财政部门职责。县财政局根据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实际,协助县教体局开展供应商的招标工作。指导学校做好食堂财务管理,规范食堂收支行为,提高食堂财务管理水平。
3.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加强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及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定期对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开展检查,依法查处涉及学校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每学期应当会同教育部门对辖区内学校及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学校及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确保食品安全可追溯。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嘉祥县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的组织领导,完善采购和质量监控管理的各项制度。各学校成立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工作小组,负责大宗食品的具体配送、验收等工作,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确保采购食品的质量安全。
2.明确责任要求。学校是实施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要做好食堂管理人员工作分工,压实责任,保障大宗食品配送工作顺利实施。供应商是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具有完善的食品安全配送体系,对食品安全负责。
3.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嘉祥县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全过程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度。制定具体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在招标采购、质量检验、供货验收、货款支付等方面,明确规范要求和工作流程,细化工作职责,切实做到廉政风险防控全覆盖,严防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4.加强监督检查。学校要及时公示大宗食材统一采购流程、供应商和原材料情况等信息,自觉接受师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及时将供应商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建立健全供货商综合评价和退出制度,对评价不合格、严重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要坚决终止供货合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单位的监督检查,各学校不得超范围采购,对于违反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要求的单位,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如存在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玩忽职守等情形的,将追究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七、其他要求
1.学校对采购的食材遇有特殊要求,经协商能达成一致的,供需双方单独签订供货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食材的价格等,月底结算时,附在发票后作为附件进行结算。
2.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之外的原材料采购,供应商能承担的,提倡由供应商统一配送;供应商不能承担的,学校也要实行定点采购,并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相关采购要求执行。
3.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嘉祥县所有公(民)办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各类幼儿园。本方案的解释权由嘉祥县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蔬菜配送服务投标方案 篇3
一、市场背景
1、由于人们生活水平的发展,开始讲求天然产品,这是蔬菜产品有了广阔的市2、农贸批发大市场,地理位置优越,蔬菜品种较为齐全,蔬菜产品质量较好
3、商业企业要求最好的销售和利润的最大化,为了使利润最大化,组建一个以蔬菜物流冷链批发式配送为主的农产品配送公司具有很大的市场潜力。
二、产品分类
仓储主要以生鲜蔬菜为主
三、蔬菜配送中心的组织结构
1.信息中心
信息中心指挥和管理着整个配送中心,它是配送中心的中枢神经。它的功能是:对外负责收集和汇总各种信息,包括便利店的销售、订货信息,以及与部分供应商联网的信息,并根据这些信息作出相应的决策;对内负责协调、组织各种活动,指挥调度各部门的人员,共同完成配送任务
2.仓库
①收货区。在这个作业区内,工作人员须完成接收货物的任务和货物入库之前的准备工作,如卸货、检验、票据等工作
②储存区。在这个作业区里分类储存着验收后的货物
③理货区。理货区是配送中心人员进行拣货和配货作业的场所。
④配装区。在配装区内,工作人员要根据每个客户的位置、货物数量进行分放、配车,并确定单独装运还是混载同运。
⑤发货区。发货区是工作人员将组配好的货物装车外运的作业区域。
⑥加工区。在这个区域内对收进的蔬菜进行整理加工分拣,如对蔬菜去除老叶、清洗等四、蔬菜配送中心的营运流程
1、蔬菜配送流程分类(1000斤为例。人员配置:收货+送货(2人)、加工(3人)、储存(1人)、配货(2人)
第一类:保质期较短或对保鲜要求较高的蔬菜其流程如下:
订货→收货→配装→送货
第二类:保质期较长的蔬菜,一般在备货后安插储存工序,有时是放在保鲜仓库
中储存。这类蔬菜的流程与干货的流程差不多。其流程如下:
订货→收货→储货→配货→配装→送货
第三类:对需要加工的食品配制成半成品,然后再进行储存到配送的各道工序。
对需要加工的食品其操作程序如下:大量货物集中到仓库后,先进行初加工,对货物进行等级划分,给蔬菜去根、去老叶等。其流程如下:
订货→收货→加工(分拣)→储存→配货→配装→送货
第四类:对有些产品为了提高商品周转速度,提高商品鲜度,虽由配货中心向供应商订货,但是供应商不是将商品发给配送中心,而是将商品直接发给各个门店,这是流程最短的一种商品配送方式。其流程如下:
配送中心订货→门店收货
2、蔬菜的配送流程
(1)订货。是配送中心运作周期的开始
(2)收货。收货包括收货和验收入库
(3)加工。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制成品加工。二是初级产品加工
(4)储存。储存主要是为了保证销售需要,但要求是合理库存,同时还要注意在储存业务中做到确保商品不发生数量和质量变化。
(5)配货。根据信息中心打印出的要货单将货物挑选出来的一种活动
(6)送货。送货包括装车和送货两项活动。
四、仓储设备
设备有仓库、电脑录入系统、包装机、保鲜设备、货架.六、蔬菜仓储管理总体规划:
(1)各店下订单的内容填写完整,并以电子档的形式传至PC。
(2)PC生成厂商订货单、拣货单。
(3)厂商到货。
(4)验收。依照合同处理,由采购追货予以补足
(5)清洗蔬菜和相关产品
(6)分级。按高级和低级分类
(7)包装。使用规定的包装材料及型号
(8)贴标。贴上促销标签等,加强促销效果。
(9)分货。在贴标之前,即把分货数量分配完成,在贴标的同时依据分货表的数量,即刻分配到各店,并完成小结
⑴每日的进销存数据从销售终端转入到drp系统,即使是没有pos的情况,这些数据也被人工输入系统;
⑵入库有严格的、完善的制度A收货及检验的技术标准B收货及检验的操作流程
C收货及检验的单据以及传递流程和管理制度D收货区域门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二分类仓库管理
⑴保鲜库管理
①温度:保鲜库的温度应保持在恒温0℃左右。
②湿度:保鲜库的相对湿度应保持在50%至60%之间.
③通风:按照标准,保鲜库的空气每小时应交换4次。
④照明:仓库内照明,一般以每平方米2至3瓦为宜;如有玻璃门窗,应尽量使用毛玻璃,以防止阳光的`直接照射而降低原料质量保鲜库管理的具体做法:
1、保鲜库应安装性能良好的温度计和湿度计,并定时检查其温、湿度,防止库内温度和湿度越过许可范围。
2、原料应整理分类,依次存放,保证每一种原料都有其固定位置,便于管理和使用。
3、原料应放置在货架上,保证原料至少离地面25厘米,离开墙壁10厘米,以便于空气流通和清扫,并随时保持货架和地面的干净,防止污染。
4、原料存放应远离自来水管道、热水管道和蒸气管道,以防受潮和湿热霉变
5、入库原料需注明进货日期,以利于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发放,定期检查原料保质期,保证原料质量。
6、保鲜库应定期进行清扫、消毒,预防和杜绝虫害、鼠害。
7、所有有毒及易污染的物品,包括杀虫剂、去污剂、及清扫用具,不要放在食品原料干货库内。
8、控制有权进入仓库的人员数量,外单位及职工私人物品一律不应存放在保鲜库内。
⑵冷藏库管理
冷藏是以低温抑制鲜货类原料中微生物和细菌的生长繁殖速度,维持原料的质量、延长其保存期。因此,一般温度应控制在0至-10℃,将其设计在深冻库的隔壁,可以节省能源。要特别注意贮藏时间的控制。
冷藏库管理的具体做法:
1、冷藏室温度每天必须定时检查,温度计应安装在冷藏库明显的地方,如冷藏库门口。
2、厨房要制订妥善的领用原料计划,尽量减少开启冷藏室的次数,以节省能源,防止冷藏设备内温度变化过大。
3、冷藏库内贮藏的原料必须堆放有序,原料与原料之间应有足够的空隙,原料不能直接堆放在地面或紧靠墙壁,以使空气良好循环,保证冷空气自始至终都包裹在每一种原料的四周。
4、原料进冷藏库之前应仔细检查,不应将已经变质或弄脏的原料送入冷藏库。
5、需冷藏的原料应尽快下库,尽量减少耽搁时间;对经过初加工的原料进行冷藏,应用保鲜纸包裹并装入合适干净盛器,以防止污染和干耗。
五、运输方式公路运输八、配送管理
1、现场部负责对接收的商品进行计数、计量、质检、贴标签、商品上架;配送人员负责将需要退、换、残、次商品拉回配送中心集中处理
2、财务部定期向现场部结算销售的货款存入公司银行帐户,或公司与供应商或客户定期结算应付货款。
3、信息处理当某一货品库存减少到一定数量时,电脑就会发出信号,提醒采购中心及时向供应商要求进货,由采购中心安排货源后送往总公司。
蔬菜配送服务投标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三大战略”“六大主攻方向”的部署,推动蔬菜产业扬优成势,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我省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xx〕11号)要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发展目标
按照市场主导、农民主体的发展理念,遵循产业和市场规律,激活农民内生动力,推动蔬菜产业实现更高水平的良性发展。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巩固发展原有基地,全面提升生产经营质量和效益;坚持创新融资、有序发展,新(扩)建规模设施蔬菜基地8万亩、规模露地蔬菜基地4万亩;坚持联农户、带乡村,通过引导农户自主发展产业、参与务工就业等方式,助力乡村产业兴旺和村集体经济发展,实现联结带动的农户户均年增收3000元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巩固提升现有基地。全面摸排现有蔬菜基地运营情况,建立管理台账,区分不同类型,加快推进低质低效基地的改造提升。对长期运营不善的基地,重新落实经营主体;对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缺少水源等选址不当的基地,引导经营主体拆除异地重建;对设施条件不完善的基地,加快完善排灌、道路沟渠等设施;对老旧破损的大棚及时进行清理修复。鼓励有条件的单膜连体大棚加装二膜,增强保温功能,发挥设施效益。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强基地环境整治和管护。落实生产种植计划制度,合理安排品种、茬口和农事,推进精耕细作。对企业经营规模较大且管理不善的.基地,加快推进返租倒包,确保每个大棚有人种、种得好。
(二)创新融资持续扩面。大力创新投融资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工商资本、金融资本投资发展蔬菜产业。鼓励国有企业采取独资、资本合资或直接与菜农合作等方式建设大棚设施;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投资建设大棚设施。建成后,鼓励委托当地村集体经济组织管护,周边农户承包经营。鼓励职业菜农抱团组建产业联合体,自主投资经营大棚。坚持科学选址、标准建园,推广顶部竖式通风双膜连栋钢架大棚。继续打造6个重点县(市),加快发展茄果类、瓜果类等外向型设施基地,兼顾发展应季露地菜,逐步形成错位协同、特色突出的优势产业带。健全配套链、延伸产业链,引导各类资本发展种苗繁育、蔬菜加工、农资、大棚钢材以及配件生产等产业。
(三)推进产业联农带村。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职业菜农”生产组织模式,细化产业分工,提高生产效率。宣传产业政策和致富典型,通过现身说法、现场观摩,激励内生动力,引导更多农民参与发展蔬菜产业。落实引进培育职业菜农的若干政策措施,招引一批家庭型职业菜农,构建传帮带机制,加快培育壮大本土菜农队伍。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大棚设施管护获取收益,开展土地流转、大棚搭建、农资销售、农机租赁等社会化服务,结合乡村旅游拓展科普和农事体验功能,探索建立村级田头市场和劳动力市场,让村集体经济组织从中实现多业态增值增收。
(四)加快技术转化落地。瞄准目标市场,重点安排越冬长茬、早春和越夏台风季茬口,发展辣椒、茄子等茄果类和反季节高端叶类菜。用好全国蔬菜质量标准中心(赣州)分中心平台,加快建设江西省设施蔬菜技术创新中心,开展育种、标准制定等科研攻关。提升“两中心一基地”、赣南科学院蔬菜团队,完善和运营县级蔬菜高效种植示范基地,加快推动技术本土化。继续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一批技术员充实到乡村和基地,建立技术员联系基地制度,常态化开展蹲点指导服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大规模开展技术培训,普及实用栽培技术和大棚管理方式,提高蔬菜种植管理水平。
(五)打通市场销售渠道。强化蔬菜生产过程监管,增强品质品牌意识。引导基地开展品牌创建和绿色、有机认证,提高产品商品率和附加值。加快补齐冷链物流短板,提高分级、包装、预冷等商品化处理能力。用好富硒土地资源,在圈定的富硒区布局发展一批富硒蔬菜基地。立体式开展广告、新闻宣传,组织参加和举办蔬菜专题展示展销会,唱响“赣南蔬菜”“富硒蔬菜”品牌。全面对标大湾区,建成并运营大湾区“菜篮子”产品赣州配送分中心,申报大湾区“菜篮子”基地20家以上。积极培育流通型企业、合作社、经理人等蔬菜营销主体,鼓励在广州江南、深圳海吉星等市场设立销售档口,不断扩大市场份额。
三、组织保障
(一)加大工作力度。把蔬菜作为乡村振兴的主抓产业,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靠前指挥、认真谋划,一抓到底、务求实效。要对照要求,细化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调度,切实解决蔬菜产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农业农村、商务、金融、自然资源、水利、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
(二)加强政策扶持。市财政预算安排蔬菜产业发展资金,奖补标准按20xx年政策执行。具体验收标准、方法和程序,由市农业农村局商市财政局另行制定。优化扶持项目设置,对产业模式创新、技术攻关、市场对接等方面加大正向激励。继续支持蔬菜生产经营体系建设和职业菜农的引进培育。各县(市、区)要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更多资本投入发展蔬菜产业,破解产业发展资金难题。
(三)优化发展环境。将蔬菜产业发展纳入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不定期对各地工作开展和基地运营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树立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理念,坚决杜绝被动式、应付式、简单招商式的发展,确保蔬菜产业发展各项工作抓紧抓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