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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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巩固强化母婴安全,保障优化生育政策落地,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要求,结合“健康安徽行动计划”和“安徽省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促进母婴安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落实全省母婴安全五项制度为主线,以提升服务质量、专科能力和群众满意度为目标,持续强化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孕产妇及婴儿死亡。

二、行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安徽省母婴安全提升行动,促进母婴安全高质量发展,使全省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体系更加完善,妇幼健康服务水平持续提升。为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便捷、温馨的高质量妇幼健康服务,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健康更有保障。

(二)具体目标

到2025年底,实现以下目标:

1.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3/10万以下;

2.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6‰以下;

3.孕产妇系统管理率稳定在90%以上;

4.婚前医学检查率达85%以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稳定80%以上;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服用率达90%以上;产前筛查率达75%以上;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8%以上;

5.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检查率保持95%以上,孕期检测率达90%以上,孕早期检测率达到70%以上;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病毒用药率、所生婴儿用药率均达95%以上;梅毒感染孕产妇治疗率、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率均达95%以上,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率达95%以上。

三、行动范围

全省开展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重点是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各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要全面组织实施。

四、行动内容

(一)实施妊娠风险防范水平提升行动

1. 加大科普宣传力度

结合国家实施“三孩”生育政策,针对生育服务链条的各环节,以科学备孕、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为重点,制订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采取线下和线上教育相结合方式,依托孕妇学校、生育咨询门诊、医院宣传教育栏、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平台,结合各类主题宣传日活动,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孕育健康知识。

全省三级妇幼保健院新媒体平台每年发布不少于50篇科普作品,单篇科普作品平均阅读量力争达到1万。二级及以下妇幼保健机构辖区健康教育覆盖率逐年提高,新媒体平台每年发布不少于30篇科普作品,作品平均阅读量力争达到3000。

2.强化风险防范意识

各级助产机构要加强开展生育指导,将妊娠风险教育作为孕妇学校开班第一课,强化孕产妇“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引导孕妇正确认识妊娠风险,尤其是高龄高危妊娠相关风险因素,使孕产妇知晓并掌握自我监测方法和求助通道。各市要积极推进有条件的助产机构开展多学科协作,建立健全以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为核心的多学科会诊、转诊制度,组织妇科、产科、生殖、遗传、心理、中医等专业力量,综合评估妇女基础健康状况、生育能力、妊娠几率和风险。

3.落实妊娠风险评估

严格按照《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要求,规范开展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和评估工作,注重多学科联合动态评估和管理,强化产后风险评估。严格按照不同妊娠风险等级,引导孕妇及时转诊到相应级别的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医疗保健服务。

规范有序开展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严格落实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防控措施,及时发现和干预影响妊娠的风险因素,防范不良妊娠结局。对患有疾病可能危及生命不宜继续妊娠的孕妇,由副主任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进行评估和确诊。

4.推进孕产信息管理

完善孕情监测网络,建设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助产机构、妇幼保健机构为基础的孕情监测网络和协作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与村(居)委会、基层妇联等协作,充分发挥基层网络优势,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有效落实对辖区孕妇的早发现、早建卡、早管理。

加强妇幼卫生信息化建设,依托“云上妇幼”和省妇幼保健信息系统,以“皖事通”、孕产妇保健手册(母子健康手册)使用为载体,为群众提供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产后避孕、儿童保健等系统、规范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鼓励利用信息系统对孕产妇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妊娠风险追踪体系。

5.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各地要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并坚持常规和应急结合,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新发传染病聚集性疫情期间以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母婴安全保障工作,持续完善应急工作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持续提升突发应急事件中母婴安全保障能力。

(二)实施危急重症救治水平提升行动

6.严格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与规范,规范妊娠危险因素筛查,识别高危孕产妇。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紫色”孕产妇严格实行专案管理,并明确由产科高年资医师负责管理,引导有序集中就诊,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及时转诊、严密随访,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

对未按时产检的高危孕产妇要责任到人、及时追访。对失访的孕产妇要做好记录并告知同级妇幼保健机构协助追踪。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的高危孕产妇管理率应≥95%。

7.完善院内救治协调机制

各级助产机构要分管院长具体负责,指定部门负责落实院内产科安全管理职责。

各单位要完善抢救流程与规范,明确相关科室和人员职责任务,强化急救设备、药品、孕产妇用血、转运等保障机制;完善院内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会诊、转诊制度及协作机制,建立院内多学科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小组;完善产科、儿科协作机制,鼓励新生儿科医生进产房。建立完善危重孕产妇救治医患沟通机制,救治抢救期间医疗组应当指定1名产科医师负责与患者家属做好沟通。

8.规范管理“两个救治中心”

继续加强各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定期开展质量控制督导,对不达标的救治中心限期整改,实行动态管理。

在“两个救治中心”持续提升救治能力的基础上,严格划片分区责任落实,履行协调区域间危重症的转会诊和救治工作的职能,并加强对下级医疗机构的指导,建立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会诊转诊机制。

9.加强危急重症救治网络建设

运用省“云上妇幼”平台,优化全省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网络,加强区域协作管理,落实妇幼保健院、妇产医院与综合救治能力较强的综合医院转会诊协作机制,建立助产机构、急救中心和血站联动机制,强化转运、救治、用血等重点环节保障,畅通危重症抢救绿色通道,切实保障孕产妇和新生儿安全,市县卫健部门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省级母婴安全多学科专家组应加大对省内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指导,必要时直接参与救治。

10.改善救治薄弱环节

规范开展危重孕产妇、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评审,从早孕建档到产后随访进行全程分析,梳理各个环节存在的管理、技术问题,不断完善诊疗方案和管理制度。以个案评审暴露的问题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对危重孕产妇的早期识别、干预和救治能力,有效减少孕产妇死亡的发生。

针对产后出血、新生儿窒息等常见危重症,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专项技能培训和快速反应团队急救演练,紧急剖宫产自决定手术至胎儿娩出时间(DDI)努力控制在30分钟以内并逐步缩短。每半年至少组织召开1次多科室联席会议,每年在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至少组织1次区域内危重孕产妇救治演练。

(三)实施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升行动

11.完善质量管理制度

严格依法依规执业,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实施助产技术应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应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具体管理工作。产科、儿科应成立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医疗质量安全案例警示教育。严格遵守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重点强化三级查房制度、术前讨论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危急重症患者抢救制度等。

12. 严格医疗安全管理

严格新技术准入与风险管理,严格落实医师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强化产科探视管理,完善新生儿出入管理制度和交接流程。严格落实传染病预防控制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建立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加强门急诊、产科病房、产房、新生儿及儿科病房、检验、影像等重点科室、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感染预防控制管理,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手卫生和医院感染监测等规定。

13. 落实质量改进措施

严格遵守产科、新生儿科专业诊疗指南及技术操作规范,针对手术室、产房、新生儿病房等重点部门,围绕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每月开展自我评估与分析,持续落实质量改进措施。全面开展产房分娩安全核查,规范填写核查表,并作为医疗文书纳入病历管理,降低产房医疗差错及安全不良事件发生率。到2025年,一半以上的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三级妇幼保健院标准,三分之一以上的县级保健机构达到二级妇幼保健院标准。省卫健委依托省级产科、新生儿科等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分工协作,加强全省围产期保健工作质量和产科、新生儿科医疗质量控制管理工作,合力促进我省母婴安全质量提升。

14. 加强数据分析应用

市、县妇幼保健机构要成立母婴安全管理办公室,收集、分析辖区信息每月组织专家进行质量控制,各医疗保健机构要成立产儿科安全管理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与报送。要每月报送住院分娩、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出生缺陷等母婴安全相关数据,发生孕产妇死亡后第一时间报送所在地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完善院内产科质控指标体系和数据收集,通过数据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和报告相关制度。对于可避免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例数增长过快地区将纳入当地卫健部门绩效考核。

(四)实施妇幼专科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15.加强重点专科建设

开展孕产多学科协作诊疗试点和产科亚专科建设试点,提升产科临床诊疗水平,推进建立省市县三级妇幼专科联盟。综合性医院着力加强妊娠合并症处置、危重孕产妇多学科联合救治;分娩量较大的妇幼保健院、妇产医院着力加强产科亚专科、新生儿科建设,逐步建立产科重点专病医疗组。继续争创国家级孕产期保健和新生儿保健特色专科,促进预防保健与临床医疗融合发展。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孕期保健能力建设,提升孕产妇健康管理能力。

16.推广中医药服务

妇产科、儿科积极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妇女儿童预防保健和疾病诊疗中的独特作用。积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和方法,建立中西医协作诊疗制度。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全面开展中医药服务,做优做强中医妇科、中医儿科等专科,逐步提高门诊中医药服务占比,鼓励有条件的妇幼保健院营养餐厅提供药膳、营养餐等服务,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开展中医药专科服务的比例达到90%和70%。

17. 加强人才队伍和科研能力建设

保障产科、儿科和新生儿科医师、助产士和护士每年至少参加1次针对性继续医学教育。以临床应用为导向,加强科学研究和临床转化,加快推进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妇幼保健机构要稳步提高配套科研经费占机构总经费支出的比例,鼓励有条件的三级妇幼保健院加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建设。

(五)实施群众就诊分娩满意度提升行动

18.优化诊疗资源配置

科学评估机构承接能力,精准测算群众就医需求,按照开放床位和配置标准,足额配备医护人员和设施设备,确保服务资源与服务量相匹配。疫情期间鼓励适当调整延长产科、超声等科室门诊时间,有条件的机构可探索开设周末门诊、假日门诊、午间门诊、夜间门诊,减轻集中接诊压力。落实门诊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处理预案,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合理设置门诊候诊区域,充分利用各类就诊系统、叫号系统、检查预约系统分流患者,严格落实“一人一诊一室”,保障有序就诊,逐步缩短门诊患者预约后平均等待时间。

19.完善便民利民服务

优化产科诊室布局和服务流程,集中产科门诊、超声检查、胎心监护、采血、尿检、缴费等环节,努力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全面预约诊疗,提供门诊分时段预约。三级妇幼保健院的产科预约诊疗率≥70%,二级妇幼保健院产科预约诊疗率≥50%,三级综合医院和三级妇幼保健院的产前检查复诊预约率≥90%,二级妇幼保健院的产前检查复诊预约率≥60%。在保障危重孕产妇救治的前提下,推广预约住院分娩。推进孕产期全程预约诊疗,引导孕产妇在助产机构建档时确定主管责任医师,鼓励由1名产科医师或1个产科医疗组为未转诊转院的孕产妇提供全程系统保健服务。

20. 促进安全舒适分娩

营造温馨、舒适的产房环境,提供以产妇为中心的人性化分娩服务。规范开展专业陪伴分娩等非药物镇痛服务,鼓励开展药物镇痛分娩服务,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开展家属陪伴分娩。加强高品质、普惠性产科床位设置,鼓励市级妇幼保健院和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产科病房以单人间和双人间为主,切实改善产科住院条件,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各地要将保障母婴安全摆在卫生健康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根据当地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精心组织实施,夯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2.要建立重点联系单位制度,强化对各级医疗机构的督促指导。省卫健委重点联系省属助产机构和部分市级妇幼保健院,市、县卫健委要确定辖区重点联系单位,定期了解工作进展,督促医疗机构认真落实行动计划。

3.要加强区域组织协调,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建立完善母婴安全保障协调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任务,建立助产机构、急救中心和血站联动机制,强化转运、救治、用血等重点环节保障。组建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区域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专家组,指导参与辖区医疗救治工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及转会诊网络运行情况的评估管理。

(二)完善系统管理

1.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要切实履行辖区管理职责,及时掌握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制定辖区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开展相关工作检查、考核与评估,推动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省卫健委对母婴安全指标波动较大的地市给予针对性指导,对任务措施不落实、工作严重滑坡的地市进行约谈和通报,推进提升计划取得实效。

2.加快推进省级“云上妇幼”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实施省域妇幼健康“大手拉小手”行动。省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要发挥区域“龙头”作用,督导各地规范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和会诊转诊,帮助基层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

(三)做好宣传总结

1.各地要加强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的宣传,定期跟踪了解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总结发现好的经验和做法并予以推广。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树立和宣传典型机构、人员和事例,营造良好舆论范围。积极宣传扎根基层、情系群众的一线医护人员,增强医护人员职业荣誉感。

2.各医疗保健机构每半年对本机构提升计划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各市、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年度至少组织1次对辖区医疗保健机构落实提升计划的监督指导。每年11月底,各市卫健委要及时将本辖区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做法经验报送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处。

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方案 篇2

一、主要目标

建立覆盖城乡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保障妇女儿童公平享有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全市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7/10万以下,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和8‰以下。具体指标如下:

1.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农村孕产妇保健覆盖率保持在95%以上;孕早期检查率保持在90%以上。

2.住院分娩率达到99%,高危妊娠筛查管理率、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均达到100%。

3.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均达到90%以上。

4.提高产前筛查率和产前诊断水平,产前筛查率达到50%以上。

5.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甲状腺功能低下症等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均达到90%以上,提高确诊病例治疗率。

6.孕产妇艾滋病和梅毒检测率均达到80%,感染艾滋病及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90%以上。

7、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到50%以上。提高宫颈癌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

8.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目标达到省卫生厅要求。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妇幼卫生体系建设

1、坚持妇幼卫生的公共卫生性质,明确妇幼保健机构职能定位。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明确妇幼保健机构是由政府举办、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

2、实施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以市妇幼保健院为重点,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卫生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按照国家“十二五”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规划和建设标准,制定二级妇保院的设置规划和建设计划,强化妇幼保健机构在业务指导、人员培训、技术支持和信息管理等方面的职能。健全以市妇幼保健院为龙头、镇区街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市、镇、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

3、开展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工作。按照《全国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要求,继续开展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加快妇幼保健体系建设与发展,做好迎接省级检查的准备工作。

4、加强妇幼保健学科建设与管理。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医疗市场竞争将向纵深发展,妇幼保健机构必须树立“科技兴院”意识,重视科学发展,加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训,以此带动医疗技术水平向前发展。加强妇女保健、儿童保健重点专科建设,开展重点学科评审,培养重点学科带头人。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原则,在工作中不断总结新技术、新方法、新成果。

5、加强基层妇幼保健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对各级妇幼保健人员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市妇幼保健院要组建师资队伍,承担全市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信息统计、妇幼保健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工作的培训,制定妇幼保健专项技术培训计划,定期举办妇幼保健人员的“三基”和适宜技术培训,组织开展2次全市妇幼保健技术竞赛,提升业务技能水平。市妇幼保健院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加强对镇区街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指导,基层医疗单位新调整的妇幼人员,由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做好岗前培训,培训后进行考试考核。镇区街卫生院要加强村级妇幼保健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确保妇幼保健工作落到实处。

(二)、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质量

1、加强孕产妇保健管理。深入贯彻卫生部《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和《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健全孕产期保健服务网络,改变《孕产妇保健手册》的传统建立模式,统一由镇区街卫生院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登记基本信息,将孕前、孕期、分娩期和产褥期医疗保健服务有效衔接,为孕产妇提供全程、连续、规范、安全的孕产期保健服务。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高危妊娠的筛查、监护和管理。市卫生局加强对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和质量控制,每半年对辖区的孕产期保健工作质量进行1次全面检查,促进孕产期保健服务质量全面提升。

2、强化儿童保健服务。认真落实卫生部《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配齐专业技术人员,配足业务用房及设施设备,建立区域儿童保健工作监督管理和考评评估制度,完善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中的儿童保健工作,医疗保健机构要转变职能,把直接面向儿童个体的健康管理服务工作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中《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为儿童做好相应的服务。

3、提高产科、儿科服务质量。加强产科质量管理和爱婴医院建设,各助产机构要严格掌握剖宫产手术指征,并实行产科主任负责制,严格控制剖宫产率,提供规范、安全的助产技术服务。市卫生局将定期组织专家对各助产机构剖宫产情况进行质控,并作为年终考核依据。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项目定点助产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对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定点助产机构资格。

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紧急救治、转运和管理,提高救治能力,提高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成功率。开展孕产妇死亡评审和新生儿死亡评审,推广新生儿窒息复苏等适宜技术,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

4、实施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工程。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建立与妇联、人口计生、财政等多部门合作机制,重点开展对严重威胁妇女生命健康的宫颈癌、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及儿童常见病、传染病等疾病的防治。加强流动人口妇幼保健管理,将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和儿童纳入流入地系统保健管理,实现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和儿童享有与常住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措施

1、强化三级预防措施。进一步健全由妇幼保健机构、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成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加大出生缺陷预防知识的宣传力度,加强婚前保健知识和婚前医学检查宣传和咨询指导,加强与民政等部门的协调与合作,改进服务模式,推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规范孕前医学检查,不断提高婚检率继续免费为农村孕前和孕早期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建立健全产前筛查网络,有序推进产前筛查服务,加强重大体表畸形和唐氏综合症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提高产前筛查率和确诊率。

2、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大力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健全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和听力障碍筛查服务网络,稳步提高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等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加强确诊病例治疗和干预。健全新生儿听力筛查和诊断制度、职责和流程,做好可疑听力障碍儿童的转诊、诊断工作,逐步开展听力障碍的干预和康复工作。不断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干预率,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四)、推进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实施

落实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年度目标任务和医疗卫生机构职责分工,加强对项目单位的监督管理。建立项目督导评估制度,定期对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全面实施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孕产妇预防艾滋病、乙肝、梅毒母婴传播项目的绩效评估,按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不断提高项目运行质量,增强项目执行力,提高项目社会满意度。

(五)、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建设

以全省妇幼保健信息系统为主线,以妇幼卫生信息监测为重点,整合相关信息管理资源,继续做好母婴三证、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信息化管理、妇幼卫生信息监测和年报工作。做好质量控制,做到不瞒报、不漏报,确保数据的科学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六)、强化妇幼保健行业监管

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人员和项目的准入管理,对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从业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加大对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两非”(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贯彻落实卫生部、教育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加大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监管,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水平。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管理人员培训和资格审查工作,规范《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

(七)、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温馨安全在妇幼”主题实践活动

按照“三好一满意温馨安全在妇幼”主题实践活动要求,努力营造温馨、和谐、安全的妇幼保健服务环境,进一步提升妇幼保健服务品牌。

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方案 篇3

按照《岳阳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xx—20xx年)》(以下简称“两个规划”)要求,切实维护好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结合全市教育体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加强党对妇女儿童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儿童发展环境,提升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可持续发展。坚持妇女儿童发展事业的正确政治方向,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妇女儿童发展事业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把党的领导体现在妇女儿童发展事业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坚持男女平等,促进两性和谐发展。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中充分考虑两性现实差异和妇女儿童特殊利益,营造更加平等、包容、可持续的发展环境,缩小两性发展差距。

3、坚持鼓励儿童参与,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尊重儿童主体地位,鼓励和支持儿童参与家庭、社会和文化生活,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保障儿童身心健康,促进儿童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实现全面发展。

(三)总体目标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得到深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妇女平等享有安全优质高效的卫生健康服务,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明显改善。妇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素质能力持续提高。妇女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促进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儿童优先的社会风尚普遍形成,儿童享有更加均等和优质的基本公共服务,享有更加普惠和优越的福利保障,享有更加和谐和友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儿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等领域的权利进一步实现,思想道德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二、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健康

主要目标

1、促进妇女生殖保健服务,重视青少年生殖健康。

2、提升妇女心理健康意识,妇女焦虑障碍、抑郁症上升趋

势减缓。

3、提高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提高妇女体质测定标准合格比例。

策略措施

1、重视青少年生殖健康,在学校教育不同阶段设置科学、实用的生殖健康教育课程,提高青少年对生殖健康的认知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基教科、职成科、民办科)

2、加强心理健康、心理精神疾病预防等知识的宣传,根据需要开展心理咨询、评估和指导,积极预防抑郁和焦虑等心理问题,重点关注青春期妇女的心理健康和认知能力改变。(基教科、职成科、民办科)

3、引导妇女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行动。大力弘扬体育精神,面向妇女群体加强体育健身活动宣传和指导,引导鼓励妇女经常性开展适度体育锻炼,养成运动习惯。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引导妇女有效利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加入各类健身组织。(群体科、竞训科)

(二)妇女与教育

主要目标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做新时代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女性。引领妇女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

2、教育工作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3、大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全面推进,教师和学生的男女平等意识明显增强。

4、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在园男童女童比例保持均衡。

5、女童平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消除女童辍学现象,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稳定在98%。

6、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3.5%。

7、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高等学校在校生男女比例保持均衡,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的性别结构逐步趋于平衡,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

8、女性接受职业教育的比例进一步提高。

9、女性科技人才培养力度加大,女性科学素质提升,两性科学素质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女性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0%。

策略措施

1、面向妇女广泛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将思想价值引领贯穿于教育教学及其管理全过程和校园生活各方面,融入学校党团组织、少先队各类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的思想政治教育作用。(基教科、教师科、人事科)

2、将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体现在教育体育工作全过程。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到教育体育法规政策和规划制定、修订、执行和评估中,落实到各级各类教育内容、教学过程、学校管理中。推动学校广泛开展性别平等教育,在教育系统的评估中注重吸收社会性别专家参与。因地制宜开发性别平等课程,加强师资培训。促进性别平等教育融入学校的校园文化、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体育赛事中。探索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性别平等教育模式。(基教科、教师科、人事科、群体科)

3、加强教育工作中的社会性别理论培训。建立健全教育工作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将社会性别理论纳入教育工作者的常规培训课程中,提高教育工作者的社会性别意识。加大对教育管理者社会性别理论的培训力度,在教学、各级各类师资培训中加强性别平等教育内容。提高学校和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决策和管理层的女性比例。(教师科、基教科、人事科)

4、保障适龄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权利。资助困难家庭女童和残疾女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多形式增加农村学前教育资源,着力保证留守女童入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快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确保女童平等接受公平优质的义务教育。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防止空挂学籍。加强分类指导,督促法定监护人依法保障适龄女童接受义务教育。切实保障欠发达地区女童、农村留守女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及残疾女童的受教育权利和机会。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学业困难女童完成义务教育,提高女童义务教育巩固率。(学前科、基教科、民办科、原资助中心)

5、提高女性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水平。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加大学生资助力度,确保女性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推动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发展,满足女性全面发展和个性化发展需求,将职业教育的相关内容融入高中教育,培养女性在进入社会劳动前的职业规划意识。(基教科、职成科、民办科、原资助中心)

6、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和机会。鼓励女性在科学、技术、工程、数学等学科领域的创造性学习和专业研究。采取多种措施,制定相关政策,保证女性在学科选择上的自主性,提高女性主要劳动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基教科、职成科、民办科、原资助中心)

7、提高女性接受职业教育的水平。鼓励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建立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的培养模式,拓宽女性成长与发展渠道。开展针对女生的学科选择和职业生涯指导规划,提高其自主选择能力,消除性别因素对其学业和职业发展的影响。扶持有需要的女性接受职业教育。(基教科、职成科、民办科、原资助中心)

8、加大女性科技人才的培养。加大科技人才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女性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高中教育阶段女生的科学兴趣和探索精神,鼓励女生报考理工类院校。(基教科、职成科、民办科、教师科)

9、提高女性科学素质。将女性科学素质培养贯穿于学校教育各阶段,在中小学课程体系和教材中加入科学素质专项内容,通过课程学习、科学实践、科普活动等培养女生的科学兴趣、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加大面向女性的科学知识教育、传播与普及力度,逐渐消除性别数字鸿沟。(基教科、职成科、民办科、教师科)

(三)妇女与法律

主要目标

妇女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升。

策略措施

加强妇女法治能力建设。广泛深入宣传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知识。加强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扩大妇女人身和财产权益讲座的覆盖范围。进一步落实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普法责任制,确保普法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教体工会、法规科)

(四)儿童与健康

主要目标

1、儿童健康素养水平提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均达到90%以上。

2、儿童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全市儿童总体近视率逐年下降0、5个百分点。小学生近视率降至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降至63%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降至74%以下。

3、增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儿童心理健康水平。

4、适龄儿童普遍接受性健康教育,性健康服务可及性明显提高。

5、培养儿童良好运动习惯,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50%以上。

策略措施

1、加强学校、幼儿园常见病预防保健能力,按标准足额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专(兼)职保健教师和必要的卫生保健设备。加强对流动、留守以及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强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儿童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依托家庭、幼儿园、学校、社区,加大预防疾病、及时就医、合理规范用药、合理膳食、应急避险、心理健康等儿童健康知识和技能宣传普及力度,提高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健康素养。(基教科、安全科、学前科)

2、有效控制儿童近视。构建0—6岁儿童眼病防治工作网络,落实每学期两次视力监测和每年两次统计上报要求。加强0—6岁儿童眼疾病筛查和眼保健、视力检查工作,建立儿童眼健康档案。全面落实“双减”政策,组织学生做好眼保健操,纠正不良读写姿势,改善室内采光、照明、课桌椅、黑板等环境条件。引导家长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知识,引导孩子不在卧床、光线不良等情况下看书或看视频。家长有意识地控制孩子特别是学龄前儿童使用电子产品,非学习目的电子产品使用单次不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超过1小时。鼓励儿童参与户外活动,每天接触户外自然光不少于1小时。(安全科、基教科、学前科、职成科、民办科)

3、加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贯彻落实《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构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评估治疗、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公共服务网络。提高学校、幼儿园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水平,关注和满足留守、困境儿童心理发展需要。中小学校设心理咨询室,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儿童提供心理问题和精神疾病等方面的咨询指导和干预治疗服务。完善与儿童相关的心理学专业学科建设,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基教科、安全科、学前科、职成科、民办科)

4、加强儿童性教育与生殖健康服务。引导儿童树立正确的性别意识和道德观念,正确认识两性关系。教育部门将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体系和课程质量监测体系,严格课时安排,提高教学效果。家长根据儿童发育阶段特点重视和开展对孩子的性健康教育和性发育监控。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开展性教育与生殖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安全科、基教科、学前科、职成科、民办科)

5、增强儿童身体素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和体质监测制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保障儿童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加强适宜儿童的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提倡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免费或优惠向周边学校和儿童开放,并加强监测和管理。鼓励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余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开足开齐体育与健康课。支持学校向体育类社会组织购买课后体育服务。家庭合理安排儿童作息,保证每天学前幼儿和小学生10小时、初中生9小时、高中生8小时睡眠时间。(竞训科、群体科、基教科、学前科、职成科、民办科)

(五)儿童与安全

主要目标

1、健全儿童安全环境相关的政策法规。

2、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xx年为基数下降20%。

3、消除溺水隐患,儿童溺水死亡率持续下降。

4、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安全头盔,儿童出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5、减少儿童跌倒(跌落)、烧烫伤和中毒等伤害的发生、致残和死亡。

6、儿童食品安全进一步得到有效保障。

7、提升儿童用品质量安全水平。

8、预防和制止针对儿童一切形式的暴力。

9、提高对学生欺凌的综合治理能力,预防和有效处置学生欺凌。

10、加强儿童网络保护,网络有害信息、沉迷网络、隐私泄露、网络欺凌等问题得到有效防治。

11、儿童遭受意外和暴力伤害的监测报告系统进一步完善。

策略措施

1、创建儿童安全环境。树立儿童伤害可防可控意识,采用宣传教育、改善环境、加强执法、使用安全产品、开展评估等措施,提升全社会维护儿童安全的意识和能力,创建有利于儿童成长的家庭、学校、社区安全环境。加强教育培训,帮助儿童及其看护人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培养儿童的安全行为习惯。学校、幼儿园等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有针对性开展儿童防伤害、防暴力、避灾险、会自救等教育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和保育教育管理全过程。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排除安全隐患。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儿童安全保护措施。(安全科、基教科、学前科、职成科、民办科)

2、建立健全儿童伤害防控体系。构建完善多部门合作的儿童伤害防控工作机制,提高各部门伤害防控能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儿童伤害防控。制定实施岳阳市儿童伤害防控行动计划,探索创新并大力推广儿童伤害防控适宜技术,优先制定实施针对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困境儿童的伤害防控措施。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体系,健全学校安全教育机制,推动落实全国中小学专职保安员配备率、学校封闭化管理率、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学校“护学岗”配备率“4个100%”(安全科、基教科、学前科、职成科、民办科)

3、预防和控制儿童溺水。压实属地、部门、学校和家庭责任,加强学校预防溺水和急救知识技能教育,逐步普及儿童游泳课程,引导儿童使用安全游泳场所。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履行好管理和监护责任。不断增强儿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儿童的自救能力,杜绝野外戏水、游泳、摸鱼捉虾,防止溺水事件发生。加强宣教警示。(安全科、基教科、学前科、职成科、民办科)

4、预防和控制儿童道路交通伤害。完善校园周边安全设施。提高家长看护能力,落实监护人责任,拒绝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严禁儿童驾驶机动车辆、电动车行为,培养儿童养成良好交通行为习惯。(安全科、基教科、学前科、职成科、民办科)

5、预防和控制儿童跌倒(跌落)、烧烫伤、中毒等伤害。推广应用窗户护栏、窗口限位器等防护产品,减少儿童跌倒(跌落)。教育儿童远离火源,引导家庭分隔热源、安全使用电子电气产品及烟花爆竹,推广使用具有儿童保护功能的电子电器用品,预防儿童烧烫伤。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包装,提升儿童看护人对农药、药物、日用化学品等常见毒物的识别及保管能力,预防儿童中毒。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儿童及其看护人针对地震、火灾、踩踏等灾害性事件的防灾避险技能。(安全科、基教科、学前科、职成科、民办科)

6、加强儿童食品安全监管。每年开展春秋季食品安全联合检查,落实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消除儿童集体用餐各环节食品安全隐患,加强校内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增强学生和家长食品安全意识,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安全科、基教科、学前科、职成科、民办科)

7、预防和减少产品引发的儿童伤害。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杜绝“毒跑道”“毒校服”,引导儿童安全使用电动扶梯、旋转门等设施设备。(安全科、基教科、学前科、职成科、民办科)

8、预防和控制针对儿童的暴力伤害。宣传倡导对儿童暴力零容忍理念,提升公众法治意识和儿童保护意识,增强儿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强化政府、社会、学校、家庭保护责任,落实儿童暴力伤害发现、报告、干预机制。(安全科、基教科、学前科、职成科、民办科)

9、加强对学生欺凌的综合治理。完善落实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多部门合作工作机制。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健全人格和社会交往能力。严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健全学生欺凌早期预警、事中处置、事后干预等工作机制。学校应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要求,进一步完善校纪校规,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对相关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强化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将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纳入平安校园创建内容。(安全科、基教科、学前科、职成科、民办科)

10、加强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落实政府部门、企业、学校、家庭、社会保护责任,为儿童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儿童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加强网络监管和治理,完善和落实网络信息监测、识别、举报、处置制度,依法惩处利用网络散布不良价值导向的信息、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综合防治儿童沉迷网络。加强儿童个人信息和网络隐私安全保障。加强媒介素养教育,提高儿童自助互助能力,健全未成年人网络欺凌发现报告机制,治理网络欺凌。(安全科、基教科、学前科、职成科、民办科)

11、提高儿童遭受意外和暴力伤害的急救、治疗、康复服务水平。专题开展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广泛宣传儿童急救知识,提升家长、教师急救技能。(安全科、基教科、学前科、职成科、民办科)

(六)儿童与教育

主要目标

1、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促进0—3岁婴幼儿早期综合发展,建设优质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3、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率不断提高,适龄儿童普遍接受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6%以上,公办园幼儿占比达到56%以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达到90%以上。

4、适龄儿童依法接受公平优质的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巩固率继续稳定在98%以上,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5、适龄学生普遍接受高质量的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3、5%,加强中等职业教育特色专业体系建设。

6、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得到根本保障。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巩固水平进一步提高。

7、儿童科学素质全面提升,科学兴趣、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不断提高。

8、以提高儿童综合素质为导向的教育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

9、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提高,校园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城乡差距、区域差距与校际差距缩小。

10、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友善、平等、尊重的师生关系和同学关系,加强儿童的心理教育和法治教育,营造健康向上的学习氛围。

11、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进一步完善,校外教育实践育人功能进一步发挥。

策略措施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坚持立德树人,重点推进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以及良好品德行为习惯的养成。坚持健康第一,深化体教融合,帮助学生磨练坚强意志、锻炼强健体魄。加强美育,提升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加强劳动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培养基本劳动能力,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深化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增强思想道德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弘扬岳阳文化精神,发挥本土文化的育人功能。(基教科、学前科、职成科、民办科、信息科)

2、全面推进教育理念、体系、制度、内容、方法创新。严格落实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提高教学质量。完善教材编写、修订、审查、选用、退出机制。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尊重个体差异,因材施教,推行启发式、探究式、参与式、合作式教学。探索具有特殊才能学生的培养体系。落实信息化教学2、0行动计划,提升校园智能化水平,提高信息化服务教育教学、管理的能力水平,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在线辐射农村和边远地区薄弱学校,加快发展适合不同学生的信息化自主学习方式,满足个性化发展需求。(基教科、学前科、职成科、民办科、信息科)

3、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加大学前教育的经费投入,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投入和成本分担机制,着力解决普惠性幼儿园运行、师资等方面的保障问题,着力提高幼儿教育工作者特别是农村教育工作者的待遇。提高教育质量,健全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加强对各类幼儿园的规范监管和业务指导。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大力发展农村地区学前教育资源。支持地方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大力推广“游戏化”教学模式。(原资产中心、学前科、人事科、教师科)

4、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科学规划布局城乡学校建设,实施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保障儿童获得公平优质的义务教育。合理有序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完善落实控辍保学机制,落实辍学劝返措施。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与校际差异。(原资产中心、基教科、教师科、人事科、学前科)

5、进一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统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加快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优化教学方式,满足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发展需要,稳步开展特色高中建设。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建设一批优秀中职学校和优质专业,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落实中职教育免学费政策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基教科、职成科、原资助中心)

6、保障特殊儿童群体受教育权利。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与低收入家庭儿童的就学资助政策。为有严重不良行为、违法犯罪行为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扩大残疾儿童及特殊儿童随班就读、普通学校特教班和寄宿制残疾学生规模,提高残疾儿童及特殊儿童受教育水平。推进融合教育,提升特殊教育的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提高残疾儿童及特殊儿童学前入园率,以职业教育为重点,提高残疾儿童及特殊儿童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水平。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基教科、学前科)

7、加强儿童科学教育。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提高社会各界对培养学生科学素质的认识。提高学校科学教育质量,加大对学校实验室、实验器材等设施建设的投入,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配备专业科学老师,将科学素质考核纳入学校考评体系。加强社会协同,注重利用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等校外科学学习和实践活动。建立并完善青少年科学素质监测评估体系(基教科、职成科)

8、建立健全以提高儿童综合素质为导向的教育评价体系。树立科学成才观念,完善德育评价,强化体育评价,改进美育评价,加强劳动教育评价,严格学业标准,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针对不同主体和不同学段、不同类型的教育特点,不断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着力破除唯分数、唯升学等错误导向,系统改革教育评价的内容和方法,确保内容考量的系统化和方法的多样化,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形成多元主体积极参与的民主化教育评价机制。(基教科)

9、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完善体制和政策,不断扩大教育领域的社会资源投入。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机会均等化。坚持基本公共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教育发展保障机制和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与校舍等资源。(计财科、原资助中心)

10、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师资队伍。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引导做“四有”好老师。创新评价机制,采取教学水平评价、教学成果转化评价、专家评议与实践操作等多种评价方式,推行同行评议制度,科学公平考核教师教育教学成绩。完善教师资格准入制度,着力解决教师结构性、阶段性、地域性短缺问题。加强教师进修培训,提高基本功和专业能力。提高教师待遇,鼓励教师深耕教学实践。(人事科、教师科、基教科)

11、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优化心理健康课程设置,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改进教育方式,对有心理困扰和心理问题的学生,提供个别辅导和支持。落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意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条件保障,督促学校按要求配备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和建设标准化心理辅导室。推进全员育人,落实全体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职责。密切家校协同,强化预防干预,建立完善学生心理健康信息平台。(基教科、人事科)

12、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道德教育。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全过程。建设民主、文明、和谐、平等、安全的友好型学校。建立尊师爱生的师生关系。加强学校法治教育建设,落实法治教育课时,将其作为教育部门考核内容。全面建立法治副校长制度,支持学校定期聘请法律人士开展讲座,增开案例教学、以案说法。善于发现引发校园暴力事件的源头,并对有明显暴力倾向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从源头上杜绝校园暴力现象。(基教科、人事科、安全科)

13、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学校加强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建设,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家庭教育经验。中小学、幼儿园每学期定期组织家庭教育指导、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和亲子实践活动。加强家校协作,推动教师家访制度化与常态化。支持儿童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开展专题调查、研学实践、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乐于奉献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实践能力。(基教科、老干科)

(七)儿童与福利

主要目标

1、构建连续完整的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支持体系。

2、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流动儿童服务机制更加健全。

3、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五位一体”的儿童保护机制有效运行。

策略措施

1、推进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全面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加强3—5岁学龄前儿童营养改善工作,构建连续完整的营养改善项目支持体系。(学前科)

2、建立和完善流动儿童服务机制。保障流动儿童平等享有公共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基教科)

3、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进一步完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提高监护能力。(基教科、安全科)

4、建立健全基层儿童保护机制。全面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督促学校、幼儿园主体强化主动报告意识,履行涉及困境儿童和受暴力伤害儿童的强制报告义务。(基教科、安全科)

(八)儿童与家庭

主要目标

1、发挥家庭立德树人第一所学校作用,教育引导儿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儿童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

2、尊重儿童主体地位,保障儿童平等参与自身和家庭事务的权利。

3、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指导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4、提升家庭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水平,促进成果转化应用。

策略措施

1、将立德树人落实到家庭教育各方面。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将立德树人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将思想品德教育融入日常生活,帮助儿童开拓视野、认识社会,通过身边人、身边事,培养儿童的好思想、好品德、好习惯,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教育引导儿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以及湖湘优秀文化,厚植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情怀。增强法制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从小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学习,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基教科、老干科)

2、尊重儿童主体地位和权利。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坚持以儿童为主体,尊重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保障儿童休息、锻炼、闲暇和娱乐的权利,合理安排儿童的学习和生活,增加体育锻炼、劳动实践、休息娱乐、社会实践、同伴交往、亲子活动等时间。尊重儿童的知情权、参与权,重视听取并采纳儿童的合理意见。教育引导儿童增强家庭和社会责任意识,鼓励儿童自主选择、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参与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培养劳动习惯,提高劳动技能。(基教科、学前科)

3、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平台,开设网上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课程。幼儿园、中小学等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制度,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和教职工业务培训,通过多种方式定期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家庭教育指导和两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基教科、老干科)

4、强化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支持保障。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家庭教育工作。(基教科、老干科)

5、加强家庭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充分发挥学会、研究会等学术型社会组织作用,建立家庭教育研究基地,培养壮大家庭教育专业研究队伍,提升研究水平。(基教科、老干科)

(九)儿童与环境

主要目标

1、将儿童优先理念落实到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各方面,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形成。

2、儿童公益性校外活动场所基本覆盖乡镇(街道)。

3、儿童参与家庭、学校和社会事务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4、儿童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明显提升,养成绿色低碳生活习惯。

5、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时充分考虑儿童的身心特点,优先满足儿童的特殊需求。

策略措施

1、全面贯彻儿童优先原则。建立和完善促进儿童优先发展的制度体系,广泛开展以儿童优先和保障儿童权利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提高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对儿童权利的认识,增强保障儿童权利的自觉性。探索建立“儿童优先”政策评估机制。(基教科)

2、加大儿童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力度。加强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史国史教育基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等的建设。增加对儿童活动场所的投入,推进儿童活动场所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加强和规范儿童校外活动场所管理,各类公益性教育、体育场所对儿童免费或优惠开放,根据条件开辟儿童活动专区。在具备条件的校外活动场所普遍建立少先队组织。发挥校外活动场所的育人优势,打造特色鲜明、参与面广的儿童主题活动品牌。(原资产中心、基教科)

3、保障儿童的参与和表达权利。尊重儿童参与自身和家庭事务的权利,注重培养和增强儿童参与意识和能力。注重与儿童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制定、实施和评估中的儿童参与,决定有关儿童的重大事项应吸收儿童代表参加。将儿童参与纳入学校、校外教育机构工作计划。支持少先队、共青团等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及体验活动。加强学校班委会和学生会建设,畅通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渠道。广泛开展儿童参与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基教科)

4、创新开展面向儿童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融入课程设置、校园活动、社会实践等环节。推进生态环境科普基地和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通过科普研究、共享实验室、乡土树种的识别等实践提升儿童生态素养。在“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科技周”等节点开展丰富的儿童环保主题活动,依托自然保护地等建设儿童自然教育保护基地,开展儿童自然教育。培养儿童生态文明意识,树立珍惜资源、保护自然、珍爱生命、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观念,自觉养成健康文明、绿色低碳、垃圾分类的良好生活习惯。通过“环保小卫士”等志愿服务形式培育儿童的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责任。(基教科)

5、在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中加强对儿童的保护。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校外教育机构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提高教职工、儿童及其监护人识别灾害、事故风险和应对灾害事故的能力。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优先救护儿童。灾后恢复与重建阶段,针对儿童特点采取优先救助和康复措施,将灾害对儿童的伤害降到最低程度。(安全科、基教科)

(十)儿童与法律保护

主要目标

1、中小学生普法和安全教育力度加大,儿童法治素养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社会公众保护儿童的意识和能力增强。

2、加强儿童保护领域执法工作。

3、针对儿童实施的家庭暴力、虐待、拐卖、遗弃等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预防和依法严惩。

4、儿童违法犯罪率降低,对儿童违法犯罪实行分级干预。

5、落实儿童监护制度,保障儿童获得有效监护。

策略措施

1、加强儿童保护的法治宣传教育。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运用法治副校长、以案释法、模拟法庭、少年警队等多样化方式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引导媒体广泛宣传儿童保护法律法规,客观、审慎、适度采访和报道涉未成年人案件。加大普法力度,提高家长、教师、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推动形成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安全科、基教科、法规科)

2、加强儿童保护领域的执法。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中对校园欺凌、网络欺凌行为的防控与处置措施。(安全科、基教科、学前科)

3、完善落实儿童监护制度。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依法规范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委托他人照护未成年人子女的行为,禁止早婚早育和早婚辍学行为,督促监护人履行报告义务。(安全科、基教科)

4、预防和依法严惩对儿童实施家庭暴力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反家庭暴力宣传,杜绝针对儿童的家庭暴力以及严重忽视等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隐私和安全,将心理疏导引入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及时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安全科、基教科)

5、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完善针对具有严重不良行为儿童的矫治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和预防犯罪教育。落实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分级干预制度,依法采取教育矫治措施,及时发现、制止、管教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及时制止、处理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和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严重危害他人及社会的行为。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依法惩戒与精准帮教相结合,提升教育矫治质量,预防重新犯罪。加强与司法机关等合作,共同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社会调查、社会观护、教育矫治、社区矫正等工作。完善专门学校入学程序、学生和学籍管理、转回普通学校等制度。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免受歧视,依法实现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的同等权利。(安全科、基教科)

三、步骤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下半年

1、提高思想认识。广泛宣传《岳阳市(20xx—2025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提高干部职工对“两个规划”的认识,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为妇女儿童工作服务。

2、制定实施方案。细化量化“两个规划”各项指标,分解指标要求,压实工作责任,落实规划的目标、要求和步骤。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3年——2024年

1、做好融合推进。全面开展妇女儿童工作,统筹安排、整体推进,让“两个规划”为中心服务、为大局效力,为教育体育发展带来实效,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突破,加大工作力度,加大资金投入,拓宽工作领域,促进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妇女儿童工作全面发展。

2、强化评估总结。每年底对落实情况进行阶段总结,各单位(部门)按工作清单报送相关材料,市教育体育工会进行汇总并上报,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5年

1、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两个规划”活动的实施情况,扩大活动成果和影响。

2、市教育体育工会将对各单位(部门)开展“两个规划”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体育局成立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妇女儿童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尤庆学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市教育体育工会主席陈育文任副组长,机关各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教育体育工会,由工会副主席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实施“两个规划”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动员和协调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通力协作。按照工作要求,制定市教育体育局落实“两个规划”目标责任分解清单,各单位(部门)对标对表明确责任、分解任务,狠抓落实,形成全局一盘棋、上下一齐抓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舆论宣传。采取各种妇女儿童喜闻乐见、富有成效的形式和方法,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宣传活动,真正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意义目的、任务要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把本系统内各部门单位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促进“两个规划”各项指标任务顺利完成,为全市妇女儿童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贡献教育体育力量。

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方案 篇4

20xx年上半年,我县妇幼保健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正确领导下,以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为核心,开拓进取,加大了工作力度;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障生殖健康为重点;以为儿童妇女健康服务为宗旨,优化服务模式,提高了我县妇幼保健的服务能力降低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出生缺陷率,拓宽服务领域,使妇幼卫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20xx年妇幼保健站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妇幼卫生重大项目工作进展情况

(一)规范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提高补助率。

在贯彻落实《自治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指导方案》(新卫妇发【2014】113号)的基础上我站制定了《若羌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资金管理方案》及《住院分娩限价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2014年10月1日该项目正式在我县启动并开始实施。实施过程中重点开展基层妇幼卫生项目工作:

1、加强妇幼专干对项目知识的培训,督促其在孕早期为孕妇宣传住院分娩的好处,以确保符合政策的孕产妇及时享受政策补助。

2、动员各乡镇卫生院不断加大对项目的宣传力度,使党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努力提高全县项目补助率。

截至三月底我县农村产妇181人,享受补助113人,补助率达62.4%。补助金额约5.65万元。

(二)阻断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

按自治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制定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协调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逢孕必检”的工作机制。并按“实施方案”要求因地制宜的紧紧围绕婚前保健人群、孕妇及产妇等目标人群,开展了如下工作:

1、健康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卫生宣传日、电视、广播及保健门诊大力宣传“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发放各种宣传册、画报、宣传单等资料,通过县、乡保健服务单位发放到孕产妇手中,向孕产妇传递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和信息。

2、提供自愿咨询与自愿检测服务。

——20xx年上半年hiv免费咨询212人,孕期hiv抗体检测129人,孕期梅毒检测127人,乙肝检测126人。

(三)农村孕产妇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按照自治区的要求,我站制定了《若羌县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方案》同时成立了《若羌县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技术指导小组》。县妇幼保健站妇幼保健科作为全县项目技术指导核心。同时开展了以下工作;

1、加强项目的宣教工作。加强项目宣教是“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的重要内容。我站通过采取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以及利用电视等形式宣传准备怀孕农村妇女及孕早期妇女补充小剂量叶酸的好处及领取叶酸的程序。通过宣传提高了准备怀孕妇女对于孕早期服用小剂量叶酸知晓率。

2、加强妇幼专干对项目知识的培训,要求对辖区内的待孕妇女进行摸底造册,并组织发放小剂量叶酸片,做好发放登记及信息上报工作。大力宣传小剂量叶酸增补相关知识,提高待孕妇女的优生优育的意识,尽量为减少新生儿神经管畸形出生缺陷的发生做好预防工作。截至五月底全县共发放待孕妇女及早孕妇女251人,发放叶酸片753瓶。

(四)新生儿疾病筛查

按自治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我站制定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协调领导小组和技术领导小组的实施方案。此项目工作在我县已正式实施。今年上半年在我站免费咨询新生儿疾病筛查相关知识的有159人,筛查新生儿疾病0人。

二、妇幼保健工作

(1)孕产妇系统管理

20xx年上半年三乡一镇产妇总数228人,活产数228人,产前建卡数224人,建卡率98.2%;,产前检查219人,检查率96.1%;孕早期检查109人,孕早期检查率47.8%;产后访视195人,产后访视率85.5%;住院分娩226人,住院分娩率99.1%;,高危产妇17人,住院分娩17人,住院分娩率100%;孕产妇死亡1人。

(2)儿童系统管理

儿童保健严格实行“4.2.1”体检制,重点加强对0—3岁儿童系统管理,儿童“四病”的防治及学龄前儿童体检工作。三乡一镇0—7岁以下儿童数为2301人,5岁以下儿童为1795人,3岁以下儿童为1256人,3岁以下系统管理896人,系统管理率71.3%;5岁以下儿童死亡5人,5岁以下死亡率21.9‰;今年4月初我站在县幼儿园的配合下开展了学龄前儿童体检工作。实查616人数,检查出佝偻病患儿84人,体弱儿19人,对体弱儿全部进行了专案管理。并给予健康指导。

(3)加强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工作。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坚持持《出生医学证明》入户,提高了《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率和管理率,上半年共办理出生医学证明45人。

三、加强项目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为了加强基层妇幼保健人员的工作能力及业务水平我站积极开展培训工作,于2月14日-17日举办一期妇幼卫生项目培训班,参加人数30人。进一步加强了基层妇幼卫生专业人员对孕产妇产前、产时、和产后的保健服务以及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工作。

四、加大了项目宣传力度

为确保我县妇幼卫生项目工作能顺利开展,我站除继续采取用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以及和利用电视宣传等形式,宣传农村孕产妇住院补助优惠政策、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妇女叶酸增补预防神经管缺陷4大项目,我站还于20xx年年初开通智能短信平台,利用发放短信息来加大我站各项工作宣传力度。积极参加红十字会组织的健康知识讲座免费义诊活动。我站还利用各种宣传机会,开展咨询、宣传服务。2月14日我站工作人员到铁干里克乡回族村进行入户宣传,共计宣传两次,发放宣传材料150余份。3月17-18日我站工作人员利用各级干部赴基层转变作风活动,到吾塔木乡依格孜吾斯塘村及若羌镇文化社区包联户家中进行面对面宣传,发放了宣传资料共计70余份。往政府的网站上报信息10余篇。我站将会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普及保健知识,提高育龄妇女保健意识。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农村孕产妇对住院分娩补助政策的知晓率。

五、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服务质量,拓宽服务领域。

积极组织参加自治区卫生厅和州卫生部门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班,于20xx年5月16日-18日安排儿保科和妇保科各一人参加自治州疾控中心举办的艾滋病扩大检测培训班,20xx年5月21日-25日安排妇保科及检验科人员参加自治区妇社处举办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阻断传播工作专题培训班。站领导还支持大家自学并鼓励单位职工继续教育提升学历和自身素质。并组织大家每周四的集体业务学习,大大提高了业务人员自身的技术水平。

通过半年来的共同努力,我县的妇幼卫生工作有了较大的发展,并且取得了一些好成绩,这都离不开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持以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为核心,进一步推动妇幼卫生工作的全面发展。要依法加强妇幼卫生管理,提高妇幼卫生工作水平,放开发展,强化管理,提高整体素质,为全县妇女儿童提供更方便、更优质、更温馨舒适、更全面周到的服务,为我县的妇幼保健事业做出更大贡献,使我县的妇幼卫生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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