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奖励方案

优短文提供的中学奖励方案(精选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中学奖励方案 篇1

为发挥班主任在班级教育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班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并为班主任聘任、评优及发放班主任津贴和奖金等提供依据,特制订本细则。

一、考核办法:

1、班主任考核分为《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和《班级工作成绩考核》两部分。

2、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分采用得分制和倒扣分制相结合的方法;班级工作成绩考核分采用加分制。

二、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内容:

1、能及时制订本学期班队工作计划,并按时上交者得5分,迟交者扣2分,不交者扣5分。

2、能认真组织好每周一次的班队活动课,每学期不得少于15次,班队活动课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要求班队活动课有主题,有内容,有记录。满分15分,每举行一次得1分,

少一次倒扣1分,承办校内观摩活动的中队另加2分。(以班队工作手册或班队活动记录为依据)

3、每天上好晨会课,并及时做好记录。满分20分,少上一次扣1分。(以学校抽查和晨会记录为依据)

4、经常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每学期对50%的学生作一次家访或与家长联系一次。满分30分,缺一次倒扣1分。(以班队工作手册中家访记载为依据)

5、每周一的升国旗仪式,能认真组织学生参加,纪律严明、秩序井然。满分10分,缺一分倒扣1分。

6、能做好对班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指导工作,经常了解班风、学风情况。每月至少能组织1次班级学生干部会议,每学期不得少于4次,要求有会议记录。满分5分,少开一次倒扣1分。(以班干部会议记录或班队工作手册记载为依据)

7、能积极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集体活动和比赛活动。满分10分,缺一次倒扣2分。

8、能按时参加学校组织召开的班主任会议,每参加一次得2分,迟到或早退者扣1分,缺席者扣2分。(以学校常规检查和会议记录为依据)

9、学期结束前,能及时撰写班主任工作总结,并按时上交者加5分,迟交者扣2分,不交者扣5分。

10、能科学、规范管理班级,无重大违法违纪、安全事故现象发生,得5分,如果发生重大违纪违法现象或安全事故,扣10分。学生好人好事受到社会相关组织表彰,得5分。

三、班级工作成绩考核内容:

1、卫生:教室内外、地面、墙壁、走廊及卫生包干区等处卫生情况。(以学校卫生大检查和少先队卫生检查结果为依据)

2、两操:广播操和眼保健操学生出勤率以及活动情况。(以学校抽查和红领巾监督岗检查结果为依据)

3、纪律和路队:早读、课间、路队、午间的纪律情况。(以学校抽查和红领巾监督岗检查结果为依据)

(以上三项每周考核一次,每月评一次流动红旗,获一面流动红旗得5分)

4、爱护设施:爱护学校花草树木、校园环境,爱护公共设施,爱护课桌椅、门窗壁画等公共财产情况,节约水电等资源情况。期末评比,获一等奖得10分,二等奖得8分,三等奖得6分。(以总务处检查结果为依据)

5、教室布置:要求做到教室布置个性化,条幅激励用语规范化,文具摆放条理化,洁具放置隐蔽化,有古诗文园地,有图书角和荣誉角,"三表"悬挂合理化,教室周围清洁化。教室布置评比获一等奖得10分,二等奖得8分,三等奖得6分。(以学校检查结果为依据)

6、黑板报:每月按规定出好一期黑板报。获一等奖得10分,二等奖得8分。(以学校检查结果为依据)

7、参赛:能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学生在竞赛中获国家级一等奖得30分,国家级二等奖(省级一等奖)得25分,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市级一等奖)得20分,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县级一等奖)得15分,市级三等奖(县级二等奖)得10分,县级三等奖得8分。不同奖项可累计,同一奖项以最高奖统计。参加各种校内竞赛活动,获一等奖得10分,二等奖得8分,三等奖得6分。不同奖项可累计,同一奖项以最高奖统计,班级获团体奖为学生同级别获奖得分的双倍。(以竞赛公布的结果为准)

四、班主任津贴发放:

1、常规工作考核分与班级工作成绩考核分相加为学期考核总分。

2、学期考核根据考核得分划为三个等级,一等奖比例占班级数的`20%,二等奖比例占班级数的40%,其余的为三等奖。

3、班主任学期考核津贴为一等奖35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60元。

五、班主任的奖罚:

1、根据班主任工作考核成绩,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优秀班主任的评比,班主任考核总分名列前10名者,有资格参加优秀班主任的评选。被评为优秀班主任的学校将另外给予奖金奖励。

2、班主任如有以下情况者,学校将不发放学期考核津贴。

(1)对班级和学生情况不了解,不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学生和家长意见较大者。

(2)因失职、渎职造成班级较大事故或对班级学生中出现的违纪违规现象教育处理不力者:

(3)因工作不努力、不负责而导致班级班风、学风差或不服从学校安排而导致工作无法开展者。

(4)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者。

(5)利用班主任职权诱使本班学生接受有偿家教

中学奖励方案 篇2

为调动初三全体科任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敬业精神,确保每年中考成绩有新的突破和提升,特制定本方案。

一、奖励原则

鼓励团结协作,注重教学管理,学科成绩突出,体现优劳优酬。

二、考核奖励条件

1、本学年毕业班无任何重大安全事故;

2、中考成绩达到沙井民办学校毕业年级平均水平;

3、中考成绩达到宝安区民办学校毕业年级平均水平;

4、中考个人总成绩达到600分及以上的成绩;

5、中考个人单科达到“A”、“A+”等级的;

6、体育成绩平均分达到80分及以上的;

7、体育成绩单项达到“A+”的。

三、奖励方案:

第一部分:文化课学科奖励

1、团队优秀奖励:

(1)初三一学年内学生未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奖励所有科任教师(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体育)每人100元,班主任200元,此项不重复计算;

(2)中考总分标准平均分达到430分(去年平均分为410.58),奖励团体(包括行政)1500元;每超过5分增加100元。

(3)学生单个标准总分每突破一个600分奖励团体(包括行政)1000元;每突破一个700分奖励团体2000元

2、学科单项奖:

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各科每达到一个“A+”等级奖励本科教师200元;达到“A”的奖励100元。

第一部分两项奖励可混合计算。

第二部分:体育学科奖励

体育教师奖励:

1、平均分到达80分奖励100元,每超过5分奖励100元。

2、学生单个等级每达到一个“A+”奖励100元;学生单个等级每达到一个“A”奖励30元。

第三部分:行政管理奖励

1、初三一学年内没有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奖励值周行政每人300元。

2、中考报名、综合评价、英语口语、口语模拟考试、一模、二模、三模、中考等有关中考各项组织工作顺利进行,未出现任何失误的奖励行政负责人300元。

中学奖励方案 篇3

根据安教[20xx]2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分配制度改革,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一、分配原则

学校按多劳多得,按劳取酬;优质优酬,注重绩效;凸显岗位,向一线教师、教学骨干倾斜;岗变薪变,待遇能高能低;不区分职称差异,不体现学科差异的原则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工作量认定

(一)教职员工工作量认定

教职工工作量包括学校教育工作和教学工作的总量。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职工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xx]34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xx]121号)有关规定,根据我校教育教学任务和教职工人数确定教职工标准工作量。教学人员工作量:高考、中考文考学科的任课教师每周10节为标准工作量,其他学科的任课教师为每周12节。高考、中考文考学科的任课教师超过10节的部份计为超工作量,其余任课教师超过12节的部份计为超工作量;跨年段、跨学科教学的加2节计入工作量。非教学人员标准工作量为每周五个工作日。教学人员课时不满标准工作量,但承担学校委派的其他相当的教育教学或后勤岗位工作的,视为满工作量。

(二)行政人员工作量认定

根据安委教[20xx]53号《溪安县学校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工作暂行规定》文件规定,我校行政人员工作量如下:

校长、书记免于兼课,副校级领导、处室正主任每周兼课4节,处室副主任(工会主席、团委书记)每周兼课5节。超过上述标准的,计为超工作量。

因无教师资格证书不能兼课的行政人员,必须完成学校委派的其他工作任务,才能视为满工作量。否则,一律不得按满工作量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其绩效工资不得超过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即学校绩效工资总金额÷全校教职工总数,下同)的80%。

学校督导员(从学校行政岗位退居二线的视同督导员)按《溪安县学校督导员管理暂行办法》(安委教[20xx]20号)担任相应的工作量:

1.正校级督导员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副校级督导员及督导员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每周必须任课4节以上或听课6节以上,并协助其它相应工作。

2.凡未达到退任督导员年龄(指完中校、职校、进修学校53周岁以下,初中校、中心学校、县直小学、幼儿园51周岁以下)的原学校副校级和处室领导干部必须任课,副校级督导员每周4节以上,处室督导员每周6节以上。

凡未按上述规定履职的,其绩效工资一律不得超过本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80%。

三、项目设置

根据闽政办[20xx]xx3号、闽教人[20xx]50号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基础绩效工资、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教学量化奖励、岗位津贴(行政管理人员岗位津贴、值班值日、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段长等)、教育教学成果暨骨干教师奖励、毕业班奖教金及代课、下班督修、命题、评卷等其他津贴奖励等项目。

1.基础绩效工资

师德表现良好、出满勤、满正常工作量的教师均可领取基础绩效工资,标准为全校人均绩效工资的70%。没有出满勤的教师则根据《溪安八中教职工考勤条例》(见附件一)的有关标准扣除工资后,计算出个人实际所得的基础绩效工资。长期病假、产假按学校原制定办法发放基础绩效工资。

2.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工作实施量化考评,按《溪安八中班主任考评条例》(见附件二)进行考评,并计算出班主任每月所得津贴。

3.超课时津贴

教学人员每周任课超过标准工作量,每节课补贴10元。

4.教学量化奖励

教学量化奖励基数为200元,根据《溪安八中基础年段量化考核办法》(见附件三)计算出个人实际所得奖金。

5.岗位津贴

行政值日每天50元、年段长每学期补贴200元、教研组长每学期补贴xx0元、备课组长每学期补贴200元、工会委员每学期补贴100元。

学校行政人员除发放行政管理人员岗位津贴(不得高于本校班主任津贴平均标准)、值日补贴两个项目外,担任教学工作并超工作量或者兼任班主任、年段长等其他工作的,按相应标准发放超工作量补贴;其他属于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不再发放补贴。

6.课外教育成果暨骨干教师奖励

课外教育成果暨骨干教师奖励,分课外教育成果奖、教师专业技能比赛获、教师撰写论文公开发表、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高中毕业班校际组成员、课题研究奖励、教师学科竞赛辅导补贴奖七个项目进行奖励,具体按照《溪安八中课外成果暨骨干教师奖励办法》(见附件四)计算出个人实际所得奖金。

7.毕业班奖教金

在校董会财力允许的情况下,按每年度的《溪安八中高考、中考、会考奖教条例》计算出个人所得奖金,提请校董会拨出资金全额支付。

若校董会不能支付,则按初三年人均1000元、高三年人均xx00元的标准,从绩效工资中拨出资金作为毕业班奖教金,按每年度的`《溪安八中高考、中考奖教条例》计算出个人所得奖金。初三、高三毕业班奖教金除下年段行政人员或兼任毕业班教学的行政人员外,其他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含校长)不得参与分配。

8.其他工作量补贴

代课补贴每节10元;早读下班、英语教师早读听力放音(只补贴放音的教师)每次补贴5元,晚自修下班补贴每节10元;双休日值日补贴每天30元;学校运动队课外训练补贴每晚10元;监考按不同时长给予补贴:xx0分钟每次16元,120分钟每次xx元,90分钟每次12元,60分钟每次10元,英语听力放音每次5元;成绩统计每班补贴10元,编制质量分析表初中每次30元、高中每次50元,年段长编排晚自修下班每学期补贴xx元,分发补贴30元。

命题(含统练)每科每次补贴标准(单位: 元)

年段语数英政史地物化生

初中部424242303030303030

高中部484848393939393939

评卷(含统练)每科每次补贴标准(单位: 元)

年段语数英政史地物化生

初一、初二xxxxxx1010101010

初三xxxxxx12121212

高中部161616xxxxxxxxxxxx

除上述工作量补贴外,其他的临时加班补贴,由行政会根据具体情况讨论确定补贴标准,列入绩效工资。

四、实施流程

1、健全考核机构。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考核组,考核组由学校领导、工会和教职工代表23人组成,成员中一线教职工代表10人,考核组成员候选人由学校行政会议提名,并在学校公示后,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全会通过的方式产生。

2、执行公示制度。

各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根据本《方案》计算出教职工的各项奖励性绩效工资,以电子文档的形式送交总务处汇总出个人所得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最终的考核结果由考核组集体签名后并在学校内部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教职工有反馈意见的,由考核组及时核实;对考核量化有误或者与学校教代会通过的考核方案不符的,重新考核确定并予以公示。学校考核组要认真负责,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与申诉答复工作。

3、组织拨款发放。

每学期末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结果(含发放对象、项目金额、奖教金等)经公示无异议,由学校考核组集体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上报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备案,待县教育局下拨款项后,由学校财务部门按相关程序发放给每位教职员工。

五、其他说明

1、根据安教[20xx]34号《关于溪安县教育系统教职工津贴补贴(增加部分)发放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

(1)教职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并将此作为教师绩效考核合格的必备的基本要求。

(2)全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事假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教职工,不参与绩效考核津贴分配。

(3)教职工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处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津贴。凡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不予发放绩效考核津贴。

2、根据安教[20xx]282号文件规定:

(1)经县教育局、公务员局批准(以正式书面通知为准)借用的教职工,根据借用单位出具的工作鉴定(含出勤情况),考核合格者,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本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80%发放。凡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发给奖励性绩效工资。

(2)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处分期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3、若按本考评方案计算出的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超过县教育局下拨的绩效工资总额,在校董会财力允许的情况下,提请校董会补足差额资金予以支付。在校董会不能支付的情况下,则按公式:根据本方案计算出的个人所得金额×(县教育局下拨的全校绩效工资总额÷根据本方案计算出的累计应分发的金额总数),计算出个人实际工资额。

若按本考评方案计算出的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少于县教育局下拨的绩效工资总额,则将剩余金额平均分发给每位教职员工。

4、本《方案》由行政会讨论拟定征求意见稿,在广泛征求全体教师意见后,制定考评方案,经教代会表决通过后予以实施。

5、本《方案》由学校行政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行政会讨论决定。

6、本《方案》自20xx年秋季起执行,之前制定的《溪安八中教师绩效工资方案》同时废止。若今后上级对此有新的规定出台,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中学奖励方案 篇4

为进一步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倡导团结协作的工作氛围,激励教师科学、高效地组织复习迎考工作,奖励先进,特制订中考奖励方案如下:

一、总奋斗目标及奖励措施:

奖励目标:平均分第4名;优秀率5名;及格率第4名;总差生率第4名。

奖励措施:按个项计算,达到目标,每位任课教师奖励10元,上升一个名次加10元。(最差学科教师除外)

二、各学科成绩目标:

目标:各学科单项目标均为第6名,从第五名依次设奖,单项目标达第五名的学科教师奖励10元,依次为20元,40元,60元。凡单项名次在第7名以下者(第8名起),在其他达到目标项中依次扣除5元,10元,20元,30元和50元。

三、考取唐山一中目标奖励:

1、凡达到唐山一中录取线1人,每位任课教师奖励100元。(该生成绩中,学科成绩达不到优秀的教师除外)。

2、凡达到唐山一中录取线2人,每位任课教师奖励200元。(该生成绩中,学科成绩达不到优秀的教师除外)。

3、凡达到唐山一中录取线3人,每位任课教师奖励300元。(该生成绩中,学科成绩达不到优秀的教师除外)。

四、班主任特别贡献奖:

凡在统考中,班级总体成绩进步显著或优生成绩进步显著,一次性奖励班主任50元。

五、教师特别贡献奖:

凡在中考中,三率一分总成绩最好的学科中的最好个人,一次性奖励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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