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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筑牢安全管理防线,切实增强我县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水平和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挂牌整治工作能力,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摸清县城内市政道路、桥梁和在建市政道路工程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情况,严格源头监管和路面监控,有效治理市政危险路段、落实工程承包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改善道路通行秩序,严格按照领导指示,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全面维护县城市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政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钟惠强同志任组长,谢忠春副局长、吴学武股长任副组长,市政管理股各办事员为小组成员,协调其他股室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明确责任分工,突出排查整治重点,精心组织部署,形成严管严查整治态势。
三、实施步骤
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11月8日至11月30日)。仔细部署,广泛发动,对本辖内市政道路、桥梁和在建道路工程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细致排查。
整治攻坚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以消除隐患、整治为主线,高密度、全方位开展市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市政道路安全隐患。
回头看阶段(2月1日至2月16日),深入事故易发区域、在建市政道路施工企业开展检视指导,重点检查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交通秩序是否有效改善等,进一步巩固排查整治结果。
总结提升阶段(2月16日至2月18日),以总结提炼、建章立制为主线,深入分析市政道路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建立健全长效持久、齐抓共管的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全面提升工作效能。
四、工作任务
市政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包括以下4个方面: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了确保做好我局市政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我股室召开相关部署会议,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成立市政道路交通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部署道路安全排查工作。
持续排查县城道路路面及安全设施的改造和修复工作。加强市政巡查工作,对井盖、止车石等道路设施加大检查频率,做好破损市政道路设施的登记和修复。每日派遣人员对市政基础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刻登记造册,通知市政维修企业进行处理,对于管线单位管井发现安全隐患立刻通知处理,不及时围闭处理的,派遣人员回填消除安全隐患。
持续对县城内不清晰、不规范和破损残旧的道路名牌、交通指示牌、交通标志标线进行更换。加大市政道路、桥梁的巡查力度,加强与交警部门的联系和合作,严格落实县城市政设施维修工程和县城交通标志标线工程等建设任务。
加强对在建市政道路工程的全方位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督、巡查和惩治工作。我股室将组织安排到县城卓峰路、幸福新城、县城东出口、下泡水文化公园路等在建工地进行道路安全隐患检查工作。严格要求施工企业制定交通疏解和安全防护方案,在施工期间配合辖区交警部门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改道设置、通行引导、交通指示牌安装工作和工地扬尘治理等工作,严格要求监理单位做好建设范围内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督和报告工作。我股室将坚持每周4-5次派遣人员对在建市政道路工地进行巡查,加强与住建部门的联系和合作,发现问题,立刻登记造册,并通知施工企业及时进行整改。
五、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推进。市政道路交通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小组要高度重视,落实加强统筹协调,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担负起预防和减少市政道路交通事故的职责使命。
明确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市政道路交通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小组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明确市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的`具体要求和实施措施,明确分工,切实做好市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加强巡查,规范执法。加大市政道路、桥梁和在建市政工地的道路安全巡查的频率和强度,同时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切实做到处罚一起,纠正一起,教育一起。
加强沟通,强化合作。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各股室之间、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加强与县道安办的沟通联系,重要情况随时报告,联合推进龙川县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顺利实施。
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方案 篇2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XX〕1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市20XX年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实现“一个有效控制、两个确保、三个下降”,即有效控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20XX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道路运输事故起数在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占比降至60%以下,为迎接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整治
1.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责任制。县、乡两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属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道路交通安全的负责人是直接领导责任人,要严格落实《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逐级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人员、经费,督促责任落实。
县级人民政府要根据辖区农村公路里程每50公里配备1人的标准,充实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按照辖区常驻人口人均2元的标准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对《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组织落实、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技应用,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
乡、村两级要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平安铜仁建设、乡村振兴重要工作内容,纳入“一中心一网格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明确中心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借鉴松桃孟溪“135”道路交通安全基层社会治理经验,全面实行社区、村组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形成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交通安全共建共治格局。
乡(镇、街道)道安站、派出所、村(居)两委人员要加强农村云平台管理力度,认真履行建立交通安全基础台账、开展村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报告农村交通安全隐患、协助执法部门开展乡村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职责。
2.严格推动农村交通安全风险源头治理。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要坚持农村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和长效治理机制,通过分析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违法情况对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全面分析研判,对无证驾驶人、无牌证机动车、无牌农村面包车、重点警示提示驾驶人、涉嫌违法超员、违法载人重点车辆,组织开展上门劝导提示。
3.严格管控农村交通安全风险点。在“两会”、节假日、赶集赶场、学生每周离返校、红白喜事等重要节点和重大活动期间组织乡镇(街道)干部、驻村干部、村(居)委人员、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安全员等开展现场管控,落细落实跟场管理、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开展违法劝导、交安宣传,现场提醒监督农村群众不无证驾驶、不酒后驾车、不违法载人、不乘坐隐患车辆、不上高速公路行走等。
4.严格落实警示约谈和挂牌督办制度。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约谈、挂牌督办制度,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未及时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时完成重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的单位和部门,要进行警示约谈;对事故多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突出的地区实施挂牌督办。
5.推动解决重点群体出行难出行不安全问题。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交通运输、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等部门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务农务工出行运输服务体系,加强重点时段农民集体出行服务保障;组织教育、交通运输等部门通过发展专用校车、定制客运等方式,缓解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乘车难问题。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村(居)两委
(二)全面深化道路运输安全风险整治
1.严格运输企业监管。对重点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货运源头企业进行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和“精准画像”,交通运输部门每月对“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开展分析研判、系统排查、动态监管、全面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车辆动态监管平台的日常监督和违规处罚,及时清除隐患,严格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
2.严格货运安全监管。对“大吨小标”“大罐小标”、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黑窝点”,一律依法查处取缔;公示货运源头单位名单,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推动建立源头治超监管系统,将重点货运源头称重检测和视频监控设施接入系统联网运行,对货运源头企业违规放行超载车辆一律开展责任倒查;对违法上路的严重超限超载货车一律按规定从严处罚。
3.严格低速货车安全监管。建立健全低速货车及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联动机制,加大源头管理、路检路查,推行尾部粘贴反光标识,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无牌无证、拼装改装、货箱载人等违法行为。
4.严格检验机构监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开展检验,对不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徇私舞弊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依法给予处罚并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应急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全面深化风险路段整治
1.提升农村道路风险隐患排查防治水平。3月以前,各区(县)要组织开展《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治手册》业务培训,准确掌握农村公路安全隐患风险评价和隐患排查标准。
2.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制度。3月底前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对事故多发路段和严重安全隐患路段完成排查和会商工作;4月底前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实施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布,立即启动整改,每月通报治理情况。
3.加大重点道路隐患整治力度。持续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和未正式交付但已开放通行的道路,动态消除安全隐患。推动高速公路老旧护栏升级改造,提高中央隔离护栏本质安全水平,优化重点路口路段的指路标志信息指引、标线渠化诱导。推动完善城郊结合部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栏、交通监控等设施。
4.推进重点事故隐患全面整改。对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及时开展事故溯源调查,实行分级挂牌督办,推动全面排查整改同类问题隐患,及时组织事故隐患整改“回头看”检查,逐一核查比对整改落实情况,对账销号、闭环管理,督促隐患消除到位。
5.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及交通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大“一灯一带”和“两必上”“三必上”“五必上”建设力度。20XX年,每个区(县)要在农村公路事故易发平交路口增设5条减速带,对近3年内发生机动车撞行人事故累计死亡2人以上的穿村过镇路段实现人行横道、警示标志“两必上”,对近3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翻坠道路交通事故的农村公路路段实现减速带、防护栏、警示标志“三必上”,对近3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或累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的路口实现交通信号灯(警示灯)、减速带、提示牌、道路标线“五必上”。2月底前完成排查上报,3月底前制定治理工作方案,8月底前完成治理。
6.严格落实农村公路安防措施。完成普通公路危桥改造20座和不少于300公里公路安防设施建设及提升任务。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铜仁公路管理局、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四)全面深化交通违法整治
1.严格全程执法监管。全面提升公安交警、交通路政等执法管理力量上路率、管事率,在事故多发路段常态化见警车、见警灯、见路政执法车。对“三超一疲劳”、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易导致较大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在客货运场站、高速公路收费站等地加强对“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的核查过滤,最大限度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在城市快速路、城郊结合部常态化整治超速、酒驾醉驾、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2.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对严重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对交通事故中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失职渎职罪的,要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依法严惩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3.严格国省干线风险管控。探索建立国省干线一路三方联勤联动工作机制,联合开展常态化路面巡查管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县)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公路管理联合对全市国省公路开展常态化联合路面巡查,查处交通违法、公路沿线“四违”,开展治超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铜仁公路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全面深化非法营运整治
1.严格摸排查处。全方位搜集非法营运情报线索,锁定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驾驶人,建立健全“非法营运车辆黑名单库”,常态化组织精准查处。对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车辆一律拦截查处,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对“黑客运站点”一律清理取缔。
2.严格依法惩戒。对非法营运严重超员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非法营运肇事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组织非法营运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打击非法营运中徇私舞弊、不作为、乱作为的公职人员,一律从严追责问责。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六)全面深化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整治
1.严防摩托车交通事故。开展摩托车违法大整治,及时劝阻、制止、纠正、查处摩托车驾驶人无牌无证、不戴头盔、搭乘多人、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头盔配戴率,实现摩托车交通事故大幅下降。
2.严防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事故。教育部门要加大本行业领域交通安全管理,建立完善人、车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全方位禁止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防范和遏制涉师生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各地要构建教育行政部门主导,学校、村(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管格局,压实家长监护看管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村(社区)基层治理责任,对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严肃倒查问责。
3.严防非标摩托车流入市场。加强源头治理,对辖区内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经营单位开展联合检查,严禁违规销售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的电动摩托车。
牵头部门: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村(居)两委
(七)全面深化高速公路通行风险整治
1.开展高速公路“筑网行动”。进一步深化高速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排查治理,严查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上下人行为,及时恢复高速公路缺失、损坏的附属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2.开展高速公路“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发挥视频巡查比对作用,依托公安交警执法站、临时执勤点、出入口、服务区,开展“安全带-生命带”集中整治。紧盯“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严格查纠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3.开展高速公路相邻(或交叉)公路、乡村公路、及上跨桥梁防护设施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开展全市地方公路临近、上跨、下穿高速公路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对存在隐患的路段、桥梁建立排查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及治理时限,按照“一处一方案”进行专项治理,逐一销号,确保高速公路行车安全。
牵头部门: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市交通运输局、铜仁公路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八)全面提升交通应急救援能力
1.提升道路交通应急引导能力。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共享气象变化和突发事件信息,依托互联网地图导航适时发布雨雪凝冻、交通事故、占道施工、交通管制、事故多发点段等预警信息,引导导航用户合理选择出行线路、自觉安全驾驶,防范化解行车安全风险。对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要及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并引导分流。
2.提升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救助保障能力。各相关部门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健全机制,简化程序,提升效率。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完善警医联动救援救治机制,健全完善交通事故救援救治网络,提升伤员救治能力和水平,降低事故死亡率。
3.提升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能力。健全主干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应急救援、交通疏导等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空地一体化”救援模式,加快推进直升机快速救援,提升快速反应、及时救援、高效救治能力。加强高速公路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严防二次事故发生。
牵头部门: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交通运输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市气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九)全面提升智能交通安防水平
1.加快推进交通安全态势感知能力建设。要推动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形成情报信息“一张网”。充分运用大数据、视频巡查、平台监管等技术手段,大力推行精准化管控,及时发现、查纠、消除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
2.加快推进智慧交通神经元系统建设。在全省高速公路连续长下坡路段、特长隧道、特大型桥梁、团雾路段、易凝冻路段、省际交界路段增设一批LED显示屏、可变限速标志、防雾灯、高音喊话设备和自发光线形诱导设施,新建一批能见度监测仪、气象监测仪、高清视频监控、自动预警设备,并健全完善LED显示屏对超速、占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时推送预警机制。大力推动智慧交通神经元系统建设从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向农村道路延伸,全面提升公路防控体系整体防控水平。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十)全面提升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1.深化交通安全巡回宣讲。以“守法知礼让,美丽乡村行”为主题,依托“交通安全大篷车”、交通安全宣讲团,开展系列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着力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通过恳谈会、坝坝会,出专栏、摆展板、发提示、交通安全文艺演出、电影放映等形式,重点讲解红绿灯、斑马线、安全乘骑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安全行路等交通安全常识,增强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自护能力。
2.突出重点群体宣传教育。每季度对“两客一危一货”驾驶人和网约车、快递物流、代驾等新兴业态职业驾驶人进行安全告诫,以企业为单位对从业人员开展交通安全集中教育培训,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交通安全承诺签名全覆盖。通过开展中小学道路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增强中小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培养良好安全习惯,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开展交通安全常态化警示提示。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载体定期刊播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定期曝光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高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及事故多发路段,精准推送交通安全预警提示;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级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微信群,常态化开展交通全法律法规宣传和安全风险警示提示;充分发挥户外广告宣传效果优势,在主要道路出入口、公园广场、建筑工地围墙设置各类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全方位开展公益宣传,提升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教育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级层面健全完善由分管公安和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市长牵头的工作机制,从相关责任单位抽调业务骨干充实市级工作专班,在市应急管理局集中办公,统筹推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地要比照市级模式,进一步强化工作专班建设,扎实推进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全省政府系统“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部署要求,围绕“人、车、路、企、政”,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综合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链条。
(三)强化督查问责。各地各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安全生产、平安铜仁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考核内容。加强跟踪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到位。对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挂牌督办并约谈事故发生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发生亡人交通事故的,一律进行闭环式倒查溯源,按照“四不放过”要求追责问责,凡是查处不严格或问责不到位的一律提级重新调查处理。
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筑牢安全管理防线,切实增强我县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水平和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挂牌整治工作能力,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摸清县城内市政道路、桥梁和在建市政道路工程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情况,严格源头监管和路面监控,有效治理市政危险路段、落实工程承包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改善道路通行秩序,严格按照领导指示,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全面维护县城市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政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钟惠强同志任组长,谢忠春副局长、吴学武股长任副组长,市政管理股各办事员为小组成员,协调其他股室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明确责任分工,突出排查整治重点,精心组织部署,形成严管严查整治态势。
三、实施步骤
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11月8日至11月30日)。仔细部署,广泛发动,对本辖内市政道路、桥梁和在建道路工程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细致排查。
整治攻坚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以消除隐患、整治为主线,高密度、全方位开展市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市政道路安全隐患。
回头看阶段(2月1日至2月16日),深入事故易发区域、在建市政道路施工企业开展检视指导,重点检查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交通秩序是否有效改善等,进一步巩固排查整治结果。
总结提升阶段(2月16日至2月18日),以总结提炼、建章立制为主线,深入分析市政道路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建立健全长效持久、齐抓共管的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全面提升工作效能。
四、工作任务
市政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包括以下4个方面: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了确保做好我局市政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我股室召开相关部署会议,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成立市政道路交通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部署道路安全排查工作。
持续排查县城道路路面及安全设施的改造和修复工作。加强市政巡查工作,对井盖、止车石等道路设施加大检查频率,做好破损市政道路设施的登记和修复。每日派遣人员对市政基础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刻登记造册,通知市政维修企业进行处理,对于管线单位管井发现安全隐患立刻通知处理,不及时围闭处理的,派遣人员回填消除安全隐患。
持续对县城内不清晰、不规范和破损残旧的道路名牌、交通指示牌、交通标志标线进行更换。加大市政道路、桥梁的巡查力度,加强与交警部门的联系和合作,严格落实县城市政设施维修工程和县城交通标志标线工程等建设任务。
加强对在建市政道路工程的全方位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督、巡查和惩治工作。我股室将组织安排到县城卓峰路、幸福新城、县城东出口、下泡水文化公园路等在建工地进行道路安全隐患检查工作。严格要求施工企业制定交通疏解和安全防护方案,在施工期间配合辖区交警部门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改道设置、通行引导、交通指示牌安装工作和工地扬尘治理等工作,严格要求监理单位做好建设范围内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督和报告工作。我股室将坚持每周4-5次派遣人员对在建市政道路工地进行巡查,加强与住建部门的联系和合作,发现问题,立刻登记造册,并通知施工企业及时进行整改。
五、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推进。市政道路交通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小组要高度重视,落实加强统筹协调,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担负起预防和减少市政道路交通事故的职责使命。
明确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市政道路交通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小组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明确市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的具体要求和实施措施,明确分工,切实做好市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加强巡查,规范执法。加大市政道路、桥梁和在建市政工地的道路安全巡查的频率和强度,同时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切实做到处罚一起,纠正一起,教育一起。
加强沟通,强化合作。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各股室之间、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加强与县道安办的沟通联系,重要情况随时报告,联合推进龙川县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顺利实施。
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特大交通事故,确保镇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农村客运车辆、面包车非法载客、无牌无证违法违规等问题,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通行条件明显改善,为全镇创造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人大主任任组长,庙中队长任副组长,各行政村支部书记为小组成员。
三、工作措施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工作要求,全力落实以下工作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镇人民政府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层机构,各行政村设立道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2—3名村干部组成,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道农村道路安全。
(二)加强农村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各行政村要积极配合交警队、派出所、镇安办、镇交管办、镇农机站,组织开展对“三车”(客运车、载客面包车、两、三轮摩托车)使用情况的清查,相关单位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对存在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政策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三)加强农村安全道路建设。在新建乡村道路的.设计、建设中,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制度,严格把好设计审查关、工程质量关和竣工验收关,确保新建道路不留下新的安全隐患;大力整治道路隐患,各村要对辖区内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排查整治,查看各类标志、标牌、标线设置情况,及时进行设置完善。
(四)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上安全课、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组织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村地区客运车、两、三轮摩托车、非客运载客车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及危害、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非客运车辆载客等交通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落实警示教育,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四、工作要求
1、增强责任意识。增强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工作相对较弱,同时农村道路也是交通事故最容易出现的发多、反复的地区。各村、各有关单位思想上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切实按照省、市、县专题会议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投入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2、加强组织领导。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协调下,各村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进一步明确分工,分解任务,细化方案,制订和落实工作计划。在交通安全会议框架下,整体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会议的建立和健全,规范交通安全会议的运作,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合力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3、迅速部署安排。结合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推进措施、进度安排,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协调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扎实做好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和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严格进行责任倒查,依法依纪坚决追究失职渎职的责任。
4、强化自身检查,及时解决整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高整治工作的效率。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自身检查,杜绝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偏差。要全程、全面、全力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强力落实各项管理工作,确保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