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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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方案 篇1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是于都县委、县政府着眼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的一项重大工作部署,是推动该县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现实需要。于都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把其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落实在具体行动中,聚焦健全机制、狠抓落实,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制定了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限;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定期调度,大力推动,确保推进工作落地落实。

一、注重三个结合,强化主动担当

一是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与加强党的建设相结合。更加自觉地把做好市域社会治理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将各项具体责任细化落实到班子成员,把各项具体任务逐一分解到相关股室,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与民政主责主业相结合。结合民政主责主业,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重点在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发展志愿服务、关爱困难儿童等方面,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推动民政系统市域社会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三是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与联创共建相结合。积极加强与县政法委、组织部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研究工作方法,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共同为工作开展献计出力。

二、突出三个重点,聚焦关键环节

一是突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逐步理顺基层组织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权责关系,制定事项清单,建立准入机制,使基层组织逐步回归服务群众的自治本位,切实帮助基层组织“减负增效”。全县391个村(居)按照“四议两公开”要求,落实了村(居)“三务”信息公开,将公开事项分为三类34项,建立了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等议事协商载体,增强市域社会治理的聚合力。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的指导力度,通过“以奖代补”措施落实,促进红白理事会在扭转“攀比之风”、抵制“高价彩礼”、树立“婚丧新风”等方面示范引领辐射作用发挥。指导对达到条件的思源安置小区、城南新建小区群、盘古山钨矿、银坑移民安置点、葛坳圩镇设立社区居委会,推进城镇规划区域内“村改居”试点工作,加强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二是突出社会组织管理。适度降低登记门槛,对城乡社区社会治理型社会组织采取备案制,以提高社会治理类社会组织覆盖率,目前,全县社会组织登记注册350家,其中社会团体9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59家,社会组织在村(居)覆盖率达89.51%,社区工作者3000余名,占全县户籍人员3%;组织开展社工理论和实践技能培训,今年“牵手计划”广州北斗星社会工作中心来该县开展社工培训78人次。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取得成效,强化线索摸排和行政执法,公布了该县第一批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对12家长期活动不正常、不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进行了行政执法。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助学、关爱留守儿童、健康义诊等社会治理活动,累计投入资金126余万元,禾丰商会在20xx年“百社解百难”行动中受到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的表彰,被评为“积极单位”。三是突出志愿服务队伍壮大。合力在于都微爱公益发展中心、于都义工联、于都长征应急救援协会、于都心理健康服务协会、于都“打铁佬”平安协会等社会组织发展社区工作者3000余名,占全县户籍人员比3%。积极开展婚姻危机干预和婚姻家庭疏导服务,促进家庭社会和谐。

三、做到三个到位,推动创新发展

一是关爱儿童到位。加强管理和服务,让留守儿童感受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殷殷嘱托,以儿童权益优先为原则,不断完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坚持分类施策、精准保护,及时响应并解决留守儿童监护照料、控辍保学、户口登记、依法打击遗弃行为、兜底救助、强制报告等现实问题,按照“一人一策一案”全方位落实保护措施,有效保障全县46635名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二是兜底保障到位。始终围绕“兜得准”“兜得住”“兜得好”的总目标,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工作职责,积极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保障了23703户51264名城乡低保对象和2592名城乡特困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临时救助3222人次发放资金487.44万元,扎实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坚决守住民生保障底线。三是责任落实到位。健全完善民政系统内部市域社会治理责任体系,补齐短板、培树亮点,加大督查指导和考核力度,打造民政领域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平安于都建设再上新台阶。

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工作部署,按照《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xx〕14号)要求,在全市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市深入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工作,培育和打造100个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详见附件1)。通过试点建设引领,着力提升我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严格考评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制定《昆明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考评体系(试行)》(详见附件2),作为全面扎实有效推进昆明市创新社区治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设计。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可参照考评体系,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三、工作步骤

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市培育和打造100个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分三个阶段进行。其中:第一阶段,从20xx年9月至20xx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培育和打造35个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详见附件1);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创建时间和任务将根据第一阶段创建工作情况适时提出。为稳步推进第一阶段的创建工作,需着力抓好以下工作环节。

1.宣传启动(20xx年9月)。市委、市政府动员部署全市社区治理创新试点相关工作,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明确各单位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要根据任务分工,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按照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任务要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推荐和申报试点社区。

2.试点创建(20xx年10月—20xx年9月)。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按照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部署要求,形成具体的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专项督查、定期不定期调研等形式,对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完善工作措施,提出整改意见,及时解决问题,推动试点创建工作。

3.评估验收(20xx年10月—11月)。在社区自查,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初评的基础上,通过专家评估、居民测评等方式,对第一批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进行评估验收。

4.总结命名(20xx年12月)。市委、市政府适时召开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工作总结会,推出一批成果能推广,经验可复制的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市城乡社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工作做好政策研究、工作指导和协调服务。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切实履行创建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的责任主体,及时动员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大推进力度,形成创建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的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责任意识,搞好协作配合,明确一位分管负责人和一位联络员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建设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试点创建工作要结合社区基础条件、居民状况,突出昆明特色,注重品牌导向,按照问题导向,缺什么补什么,补齐社区治理的短板,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要强调经验可复制、成果能推广,不搞资金和项目的简单堆积,不搞脱离群众的形象工程,重点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建设服务型政府,激发社会活力,构建和谐社区。

(三)强化资金保障,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和市级各部门要鼓励和尊重地方首创精神,注重培育典型,力争打造和培育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品牌和先进典型。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经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发挥财政资金对城乡社区治理的引导作用和激励作用。

(四)强化督查考核,形成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采取专项督查、定期不定期调研等形式,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完善工作措施,提出整改意见,及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开展。在试点创建的具体工作中,要注重调查研究,勇于改革创新,对社区治理创新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结合昆明实际,制定出台一批符合昆明实际的政策措施,推出一批解决群众现实问题民生工程项目,形成社区治理常态化的工作体系,力争通过3年的试点创建工作,形成具有云南元素、昆明特点,可以全面推广的经验和完善的社区治理运行模式及制度机制。

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方案 篇3

为提升我市社区治理水平,根据《关于进一步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的若干意见》(池办发〔20xx〕16号)要求,扎实推进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池州市社区治理任务清单》落地落实,结合年度工作安排,20xx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活动,推动各地积极探索城乡社区治理的新理念、新模式、新场景,鼓励城乡社区在培育主体、营造场景、创新机制等方面下功夫,推进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打造社区服务多样化、社区治理智能化、网格管理精细化、协商共治常态化的城乡社区治理样板,为全市城乡社区治理提供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二、创建标准

各试点社区要积极探索社区基层治理新模式,进一步整合辖区资源,推动社区治理创特色、树品牌、显活力,总结社区治理创新经验,打造社区治理特色品牌。

(一)党建引领成效突出。社区党组织健全,有力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社区居委会机构完善,依法自治;“两委”干部和社区工作者队伍素质优良,工作尽责。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主动参加社区各项活动。充分发挥社区大党委联席会议作用,引导组织驻区单位和在职党员到社区开展服务。

(二)社区设施配套齐全。社区综合服务用房配备到位,建有多功能、综合性的社区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健全完善、布局合理、有效使用,实现“办公空间最小化,服务空间最大化”。

(三)社区服务供给充分。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开展便民利民、特色明显、种类多样的社区服务,满足群众需求。大力开展志愿服务,不断优化物业管理服务,积极发展社区社区组织,农村社区社会组织不低于5个,城市社区社会组织不低于10个。

(四)社区协商逐步推广。常态化开展协商工作,社区协商效果明显,居民参与度高。优化社区工作协商机制,明确议事协商议题和主体,创新社区协商形式,运用议事协商成果,将协商事项纳入村(居)“两委”工作程序,支持和保障社区议事协商工作。

(五)村务公开规范有序。坚持和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做到“六规范一满意”即内容规范、时间规范、程序规范、形式规范、阵地规范、管理规范、群众满意,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网格管理科学精细。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网格划分科学合理,实行“多网合一”;建立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完善招录、退出、考核管理;完善网格工作机制,精准掌握居民需求和社区各类基层信息,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七)人居环境优美宜居。社区内净化、绿化、美化,生态环境保持良好。路、街、巷等公共场所管理井然有序,居民出行无障碍。将人居环境整治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优化社区人居环境。

(八)多元共治作用明显。有序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积极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经常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进社区等普法活动,社区居民能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落实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备案机制,有效发挥村规民约等自治制度作用,创新探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分制等制度落实。

(九)平安建设扎实有效。社区治安良好,突发性治安事件得到及时处置,无重大治安问题、刑事案件和火灾隐患。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健全,城乡社区人民调解组织作用有效发挥,民事纠纷能够及时化解在基层。

三、实施步骤

(一)培育申报(20xx年6月)。各地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部署要求,积极开展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工作。各地要推荐工作有亮点、治理有创新的社区,经街道(乡镇)审核后,报所在地民政部门进行初评。各县区根据初评结果,择优推荐上报市民政局(推荐数目不得超过5个),申报以电子版+纸质版材料的形式于7月10日前报送。

(二)全面评估(20xx年9月)。根据各地推荐结果,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初审,综合确定初步入选社区,后成立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确定候选社区。

(三)评比验收(20xx年10月)。组织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评比,各候选社区制作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工作PPT或微视频参与评比,根据评比结果确定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单位,并给予适当资金支持。

(四)总结宣传(20xx年12月)。各地要指导各县区试点单位总结社区创新治理经验,推动试点经验推广复制。各县区对本地区试点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评估总结,形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市民政局,市局将通过微信公众号等进一步宣传推广。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高度重视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工作,以此为抓手,着力提升本地基层社区治理水平。本次创新试点工作将纳入20xx年度综合考核和乡村振兴考核内容,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力推动试点工作落实,充分体现本地区特色和水平。

(二)强化组织实施。各地要切实履行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的主体责任,及时动员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乡镇(街道)层面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强化科学指导,加大保障力度,稳妥有序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创新。

(三)落实分类指导。要根据城乡社区特点分类指导,在城市社区,注重服务质量提升、精细网格管理、智慧社区建设、多元共治共建等;在农村社区结合“池州名村”培育工作,重点突出创新基层协商、三治融合机制、村规民约积分制等,不断创新基层社区治理主题和特色,确保硬件上有改观,软件上有提升,服务上有亮点,场景上有呈现。

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方案 篇4

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管理工作,维护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治安,保障学校良好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切实解决好学校及周边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我乡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同时也是确保当前和奥运会期间学校周边和谐稳定的重要措施。根据太综治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从5月8日至6月8日开展为期30天的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集中整治专项活动,为此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保障我乡学校的良好教学和生活秩序的必要前提,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省市县对这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把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狠抓落实,为此经研究成立了以乡长唐黎x为组长,乡分管的政法书记徐传x,乡综治专司副乡长韩x为副组长的专项行政领导小组。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以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为立足点,以安全文明校园建设为切入点,以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排查化解为着力点,集中整治学校及周边的治安乱点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体制机制,全力维护学校及周边的'治安秩序,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环境,确保我乡在当前和奥运会期间不出现影响学校稳定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

二、工作任务及重点

一是集中打击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使涉及师生的各类案件明显减少师生安全感明显增强。

二是坚决打击清理黑网吧,整治违法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整顿和取缔校园及周边地区非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点和各类流动摊点,依法取缔和收缴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各类非法出版物。

三是整顿校园及周边的交通序,加强交通管理,增设标语,防止交通事故发生,避免人员伤亡。

四是整顿和取缔影响学校的游商小贩、摊点,拆除校园及周边特别是校园大门两侧违章违规建筑。

五是加强学校内部治安管理,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督促学校做好各项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各单位职责

1、乡综治办:是本次专项整治行为的牵头部门之一,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督查和协调,及时向乡党委、政府汇报情况,争取重视和支持。

2、乡宣传部门:协助综合办做好牵头工作,对教育、卫生等单位的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统一组织,督查和协调。

3、乡中心校:要协助综治办

做好牵头工作,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加强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切实维护好校园治安秩序;要督促学校认真做好校园内部的整治工作,清理整顿校园内部的网吧,歌舞厅,录像厅等场所和违章建筑、商业摊点及出租房屋等。各学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校园内部的治安环境整治工作,加大校园内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净化校园内部环境。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包括计划外学生的管理,努力维护校园秩序。两所中学要力争在校园安装技术防范的设备。

4、各中小学:要集中开展“清理小书包”杜绝不良口袋书“活动,坚决禁止不良或有害读物在校园内的传播。大力整顿校园内部的秩序,协助公安机关加强校园的外来人员和出租房屋的管理,检查并整改内部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的治安秩序整治工作。

5、派出所:要加强对学校周边的巡逻控制,及时接警处置,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要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发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校园及周边存在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要坚决铲除,大力整顿学校周边交通,治安秩序,加强对流动人员和出租房屋的管理,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的整治工作,为整治工作提供执法保障。

6、司法所:要与教育部门一起,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和教育,特别是开展对新入校学生的安全防范教育,进一步做好对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培训,为广大师生提供法制咨询服务,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积极参与调解学校及周边地区的矛盾纠纷。

7、工商所:要加强学校及周边文化和娱乐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在学校公示无照经营举报电话,坚决查处取缔学校及周边的无证经验。

8、卫生防疫站:加强对校内食堂的食品卫生监管,排查相关隐患,加强学校周边饮食经营的食品卫生监管,督促整改。

四、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从5月8日开始至6月8日结束,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工作部署(5月8日——5月18日)各学校,各有关单位对学校周边的治安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摸排,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登记造册,上报乡综治办,乡再统一上报县综治委和县教育局,在此基础上,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安排部署,全面启动集中整治学校及周边秩序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行动,综合治理(5月18日——5月28日)根据摸排出的问题,由乡综治办牵头,组织教育、公安、工商、司法、卫生等各有关单位采取突出检查,专项检查,集中统一行动等办法进行集中整治,彻底整治学校及周边的治安秩序和文化环境。

第三阶段:建立立制,检查小结(5月28日——6月8日)按照整治和巩固并进的方针,建立和完善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有关单位的职责,加强日常管理与专项行动,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学校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有效地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巩固整治成果。整治工作结束后,乡综治办写出专题总结报告,上报县综治委及县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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