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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顽瘴痼疾整治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西峰区“两基”迎国检工作促进会精神,切实加大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全面净化学校周边环境,区教育局会同公安、城管、工商、文化、食品卫生等部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央和省、市关于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的指示要求为依据,以整治影响学校及周边环境的商业网点、文化场所、消防隐患、交通秩序、食品卫生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坚持部门配合,齐抓共管,标本兼治,构建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的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整治任务和标准
(一)整治任务
1、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区域的火灾隐患;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对校园周边道路及学生上下学重点路段,设置、完善警示标志;对地处复杂路段的中小学上下学时段,安排民警和协管员在校园门口路段值守,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加强校车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2、对校园周边餐饮、超市、小卖部等经营行为进行检查和规范;抓好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卫生监管工作,取缔流动摊点影响城市环境和校园周边管理秩序的经营行为,清理校园周边200米内的网吧、影吧、歌舞厅、游戏厅和音像制品放影等娱乐场所,整治校园周边的出版物市场;保障学校师生的健康与安全。
3、及时清理校园周边区域的卫生死角,重点清理商业垃圾和餐饮污染;清理和打击校园周边区域的乱招生等方面的非法“小广告”;加强校园周边区域施工噪声、商业噪声、生活娱乐噪声的查处和废气、臭气等污染校园及影响师生健康的清理工作,为教学活动带给安静、卫生、祥和的外部环境。
4、区教育局安排学校搞好学生的法制教育、道德培养、心理疏导和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学校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开展“平安校园”建立活动,建立健全人员、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和险情紧急处理预案制度,消除可能危及学生人身安全、健康的各类隐患。
(二)整治标准
1、消防配套设施齐全、完备,消防隐患得到排除。
2、交通安全措施齐全、值守到位、监管有力、无明显隐患,交通安全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
3、各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配备到位,校内安全保卫措施齐全,学校对在校学生管控严格,校属房屋出租登记清楚,管理严格,学生公寓管理规范,学生在外租房状况登记清楚全面,管理措施到位。
4、学校附近各类占道摊点得到取缔,整治、规范马路市场的工作取得明显效果。
5、学校附近噪声、废气污染程度明显减轻,泔水排放及餐饮污染状况得到有效遏制。
6、学校周围各类卫生死角得到清理,环卫基础设施趋于完善。
三、职责分工
区公安局:负责整治校园周边区域的治安环境和消防、交通安全;会同相关部门,抓好校园周边网吧、影吧、歌舞厅、出租屋等场所的清理、登记、取缔和安全管理;向学校选派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搞好校园内部的安全防范工作。
区教育局:抓好校园风气、道德培养和中小学、幼儿园的综合治理工作,清理整治黑幼儿园和小饭桌;组织、督导、实施职责范围内学校内部环境的管理和师生员工的政治思想、法律法规、道德品质和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督导中小学搞好校园内部环境的日常监控、管理。
区城管局:查处和整顿违章占道等行为,全面规范校园周边马路市场;督促学校周边建筑工地搞好封闭式管理,控制二次扬尘。
区安监局:负责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校舍及教学设备;加强对学校校舍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区文化局:负责清理、取缔校园周边200米内的网吧、影吧、歌舞厅、游戏(游艺)厅和音像制品放影、出租、零售等娱乐场所;清理整治校园周边的出版物市场。
区工商局:组织查处校园周边餐饮、超市、小卖部等方面的违法经营行为,加强各类经营场所的巡查。
区环保局:制止、查处校园周边的商业噪声和建筑噪声,筹划、建设、完善校园周边区域的环卫基础配套设施。
区卫生局:督促落实校园周边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职责制,督促清理卫生死角,搞好日常卫生保洁,根治“脏乱差”问题,负责校园周边餐饮单位、医疗门诊、保健食品经营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和规范管理工作。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校园内外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清理、取缔违规食品、药品及其营销活动。
四、时间安排
本次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自九月下旬开始,十月中旬完成,由区政府统一领导、区直相关部门具体实施、乡镇街办配合、学校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本次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区“两基”办成立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各职责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协调与工作,确保全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交通顽瘴痼疾整治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工作部署,彻底治理全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全面提升交通安全,坚决遏制交通事故发生,经会议议研究决定,从2022年继续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人、车、路、企、政”五个方面,继续深入推进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进一步优化“加强领导、部门联合治理、社会广泛参与”的交通安全管理格局,使全镇交通安全责任落实明显改观,管控效能明显提升,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安全隐患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坚决遏制一次死亡2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努力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高君林
副组长: 刘佳法
成 员:廖 勇、钟 科、徐钟鼎、邬 彪、向 童、彭 波、王文武、向 帅、徐周、及各村、社区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廖勇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及其统筹、协调、推进、检查、通报、总结等工作。
三、工作步骤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环节,全力以赴治顽疾、控风险、保安全,确保整治成效。梳理未彻底整治的问题;对照整治任务,启动整治。2022年10月底前,强化全过程、加强监管,深入推进源头隐患、风险路段、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等重点难点问题整治,严防风险隐患反弹,切实巩固整治工作成效。2022年12月底前,对全年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整治重点及内容
(一)重点车辆整治
1、整治办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严厉查处低速三轮摩托、“大吨小标”“大罐小标”以及非法改(拼)装车辆。以上车辆发生亡人交通事故的,一律启动深度调查,严肃追责问责。
2、严格落实省农业农村厅等4部门《关于加快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的指导意见》(湘农联[2020]75号),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加速淘汰变型拖拉机。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规范开展变型拖拉机强制报废和号牌注销工作,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变型拖拉机上道路行驶的,一律收缴、强制报废。违反规定为变型拖拉机办理登记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重点违法行为整治
联合交警中队严厉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以及车辆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非法载人违法行为。
(三)严厉整治重点人员
联合交警中队对驾驶人吸毒或患有精神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一律依法注销并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一律依法注销从业资格证。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按照“思想不松、队伍不散、机制不变”的工作要求,对照本方案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整治标准和整治措施。保持现有机构和工作机制不变,健全顽瘴痼疾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两个平台,充实人员力量,强化经费保障,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统筹调度、指导跟进。强化“两站两员”建设,推进派出所管交通,发挥社区辅警管交通作用。
(二)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三)强化责任,严格督查。全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专项督查由镇纪委督查室督查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督查各社区、镇属各单位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督查结果纳入2022年度绩效评估。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悬挂横幅和张贴宣传标语、发放交通安全宣传传单、手机工作微信群等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全面增强广大交通参与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促进形成镇村上下联动、社会共建的浓厚氛围。
(五)清单管理、逐一销号。各社区、部门单位、企业要对照集中整治清单,进一步细化交通整治标准和整治措施,限期整改,逐一销号。
交通顽瘴痼疾整治方案 篇3
为全力打造“平安校园”,用心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进一步贯彻上级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全力构建管理网络,有计划、有部署地推进我校建立“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活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安全、抓教育、促发展”为主题,突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学校工作顺利进行。正确处理好推进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和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相互联系,齐心协力,努力营造安全、礼貌、祥和的教育教学环境。通过建立“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活动,广泛宣传,完善制度,强化职责,落实措施,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校园无安全事故,无纠纷案件,无上访事件,无周边环境问题。以求师生平安,秩序井然。
二、组织领导机构
顾问:xxx
组长:xxx
副组长:xx
成员:xxx及各班班主任
三、工作任务与措施
(一)明确工作重点。根据上级件精神,学校将以下几个方面作为综合治理的工作重点:
1、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毒品危害等教育;
2、要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个性是法制教育,切实提高师生的遵纪守法观念;
3、要认真开展网络安全教育,提高学生抵制网络文化中的腐朽、消极资料的潜力;
4、要加强对校舍和教学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危房、消除安全隐患,严防伤害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5、对容易引发火灾、存放危险品及人员集中的场所作重点检查,要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更换,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
6、要加强对仪器室、实验室、机房等重点部位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严格剧毒品;
7、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工作;
8、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宽松、民主、和谐的心理环境。
9、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
10、做好贫困家庭学生的帮困结对助学,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广泛宣传,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开展建立平安校园活动是新形势下学校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举措。关系到教育系统的`稳定,和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要充分利用班队活动课讲座、橱窗、板报等广泛宣传,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好处,工作要求以及安全防范知识等。用心引导和教育师生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职责感,强化安全防范意识。
(三)加强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潜力。重点是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安全防护知识和卫生常识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要注意防电、防水、防火、防毒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学习。并注重自我保护潜力的培养,不断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防范潜力。
(四)完善制度,安全工作有章可循。结合学校实际和建立平安校园的工作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个性是要完善安全和卫生管理制度,诸如,学生安全管理制度、学校设施定期检查制度,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大型活动审批制度,流行病预防隔离制度,治理周边环境协调制度,使得相关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并在实际工作中依章办事,狠抓落实。
(五)排查隐患,安全工作防患未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针对我校实际主要对以下方面进行排查:
1、危房、危墙、基建场地等基础设施;
2、护栏、阳台、窗户、户外体育设施等;
3、用电设施;
4、交通方面;
5、师生饮水、食品卫生;
6、学生课外活动;
7、环境卫生;
8、教育不当造成的隐患等;
9、校园周边环境。
对以上隐患排查状况均要有专人负责督促整顿,确保各项安全防患于未然。
(六)协调关系,加强周边环境治理。学校将尽全力协调与当地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学校周边的关系,争取他们多方面的支持,严厉打击破坏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人和事,依法治理周边环境。同时,注重协调与全体家长之间的联系,取得家长的支持和理解,消除误会,增进了解,密切关系,努力使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得以正常进行。要教育学生远离网吧、游戏厅等,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远离不洁的小摊商贩等。
(七)开展活动,使建立工作不拘形式。为促使全校师生人人重视、人人参与建立工作,学校在全校开展以下几项活动:
1、开展“安全与卫生知识”专题讲座;
2、开展“安全在我身边”征文竞赛;
3、组织“安全隐患全面排查与整改”专项活动;
4、建立活动与优秀班群众评比活动紧密结合。
(八)强化职责,确保综治工作到位。为了加强学校对安全工作的管理指导、督促,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明确学校行政人员、班主任、教职工、家长及学生本人的职责,并分别与教职工签订安全卫生工作职责状,同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职责追究制,对因工作失职,玩忽职守或教育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要从严追究职责人的职责,确保综治工作落实到位。
总之,我们将举全校师生之力,齐抓共管,为建立“平安校园、和谐校园”而不懈努力。
交通顽瘴痼疾整治方案 篇4
为进一步治理交通问题顽瘴痼疾,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常德,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湘办发电〔2022〕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市交通管理责任体系更加完备,防控体系更加健全,安全意识明显提升,交通事故同比下降,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
(一)责任体系更加完备。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地方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失职渎职人员责任得到严厉追究。
(二)防控体系更加健全。完善交通事故倒查问责、多部门协同共治、交通失信行为信用联合惩戒、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农村交通安全责任落实、社会宣传教育、舆情应对处置等机制,健全县域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三)安全意识明显提升。“一盔一带”、安全文明驾驶等交通安全常识和企业安全生产观念宣传普及成为常态,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和“守法规、知礼让,远离违法、珍爱生命”交通安全承诺全覆盖。
(四)交通事故同比下降。落实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要求,力争亡人交通事故同比下降,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发生。
二、工作步骤
(一)整治攻坚阶段(2022年3月至10月)。各级各部门认真评估集中整治行动以来工作成效,梳理出风险最突出、还未彻底整治的隐患,坚持全面督导与专项督导并重,坚持问题整治与责任落实并重,坚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推动与部门各司其职并重,坚持末端查处与源头治理并重,坚持宣传教育与惩处曝光并重,坚持行政处罚与刑事打击并重,集中力量攻坚风险路段、超限超载、隐患车辆、重点违法及不合格驾驶人等重点难点问题。
(二)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1月至12月)。各级各部门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提炼、整章建制,固化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常态化道路交通安全及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体系,构建科学、精准、有效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模式,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1.加强农村道路安全设施建设。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及临水临崖、路侧险要、穿村过镇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占道摆摊”;2018年以来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累计超过3人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落实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2018年以来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累计超过5人的平交路口,落实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全面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整合工作力量,完善工作责任体系,认真落实委托执法相关工作措施,充分履行工作职责。适时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督查,及时发现重大道路交通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或整治工作不力的,按规定追责问责。(牵头单位:市道安办,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3.开展“三无”乡镇建设活动。积极鼓励建设无亡人事故、无酒驾醉驾、无重大道路隐患乡镇,按规定予以奖励。(牵头单位:市道安办,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二)深化风险路段整治
4.强化高速公路隐患治理。集中治理事故多发、长下坡、桥隧相连、易积水、2018年以来发生过穿越中央护栏事故且未提质改造等风险路段及紧急停车带、护栏端头等隐患;将大型车辆流量大、穿越事故风险高的高速公路未改造的中央护栏按要求逐步提质升级;完善高速公路货车“靠右行”道路交通标志、监控等设施。(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省高警局常德支队,责任单位: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常德分公司及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5.加强城市道路隐患治理。深入排查治理影响城市隧道桥梁结构安全、设施设备使用、安全运营等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城市隧道桥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人防办),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6.深入推进国省道隐患治理。完善国省道基础设施,建设交通气象监测预警等设备,治理突出风险隐患,借鉴推广示范路建设经验与做法,全面推动国省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逐步推进国省道平交路口“五小工程”(减速带、警示牌、凸面镜、道口标柱和爆闪灯)建设。[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气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7.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凡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必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未经交工验收严禁通车,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一律追究属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责任。[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应急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常德分公司及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三)深化超限超载整治
8.健全超限超载治理机制。严格落实《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健全路警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强化站点治超与流动治超,优化联合执法工作模式,严格按照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依法处罚;建立完善治超业务协同办理机制,加快推进联网管理;严格落实“一超四究”制度,依法严厉追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驾驶人(从业人员)、车属企业及货运源头企业法律责任。[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9.推进治超执法监督全覆盖。严格落实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健全市级治超工作数据监测评价机制,监督区县市治超工作;建立治超工作责任倒查与追究制度,严肃查处治超全链条、各环节中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10.强化治理超限超载科技手段。严格落实货运源头企业信息化管理,加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信息化建设,统一治超信息平台联网标准,规范运行机制,对接同级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云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加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提升违法超限非现场执法立案率、结案率。[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11.加强货运源头企业管理。常态化检查辖区重点源头企业货运计量称重、监控设备配备联网及货运车辆装载等情况,发现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一律责令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执行整改及关闭、破坏生产安全设备、设施和篡改、隐瞒、销毁数据、信息的,严格依法追究责任。(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四)深化隐患车辆整治
12.强化生产销售源头治理。严禁生产、销售非法非标电动车、货车、拖拉机等车辆,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处罚;严禁非法非标电动车、货车、拖拉机等车辆从事道路运输业务;严禁“底盘车辆”进入销售市场,凡车辆生产企业为非完整车辆核发整车出厂合格证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13.严厉打击非法改装“黑窝点”。常态化检查辖区从事挂车、车厢制作与维修等业务的企业经营场所,定期抽查维修记录、零配件采购记录,严厉打击擅自改装机动车、承修报废车、利用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改(拼)装机动车、未按规定备案及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的企业或个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14.加强对车辆安检、注册登记和报废回收机构监管。严格落实路面非法改装车辆倒查机制,强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废解体监管,严格按规定办理机动车检验、注册登记和报废拆解,严厉打击不按规定对在用货车空车质量进行检验及车辆替检、未实车检验、以篡改检测数据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机动车报废回收行业,严格落实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严厉打击违规出售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的企业及个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15.淘汰在用不合格车辆。加速淘汰57座以上大客车、变型拖拉机,落实变型拖拉机报废补贴政策及拖拉机实体报废要求,规范开展拖拉机报废与灭失登记工作;严禁使用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住建局(市人防办),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五)深化重点违法整治
16.深入推进“一盔一带”行动。加强“一盔一带”执法检查和宣传引导,全面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戴帽率及汽车安全带使用率,严厉整治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17.深化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工程运输车“三车”整治。严厉整治公交车、出租车、工程运输车“三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违反禁限行规定等“野蛮驾驶”行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18.强化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整治。将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列为乡镇(街道)安全管理人员日常巡查、劝导工作重点,严厉整治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载人、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19.严管“两客一危一校一货一面”重点车辆。加强智能监控平台系统应用,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动态监管制度,全面提高车辆在线率、报警处置率、违法推送率及相关责任主体惩罚率,严厉打击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及货车以跨道、压线、故意遮挡号牌等方式逃避不停车超限检测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六)深化不合格驾驶人整治
20.清查不合格驾驶人。实施“两客一危一校”等重点车辆驾驶人源头隐患清零,清查涉及行政拘留、刑事处罚、驾驶证计12分、驾驶证吊销等违法记录未处理人员;对驾驶人吸毒或患有精神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一律依法注销并收回其机动车驾驶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一律依法注销其从业资格证。(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举措,各牵头单位要制定专项方案,常态化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将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作为推动落实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有力抓手,形成“两个行动”相互促进、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追责问责制度,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主体“三大责任”,对执行上级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或党委和政府推进整治工作不力、监管部门执法检查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三)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市直相关单位要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督查,强化全过程、全链条监管,严防风险隐患反弹,根据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实行通报、提醒、约谈。对整治工作不扎实、不深入的,实施警示约谈或挂牌督办;对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的,严格依纪依法处理。
(四)强化考核奖惩。强化结果导向,对各级各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跟踪问效,整治工作纳入绩效评估。对年内发生4起及以上亡2人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地区,约谈政府分管负责人。对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地区,实施挂牌督办,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级,约谈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年内未发生较大交通事故,且在年度整治工作考核综合排名靠前的区县市,纳入本年度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并按规定给予奖励;对集中整治工作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进行奖励。
(五)强化工作保障。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资金保障,将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两站两员”建设、道安办实体化运行以及国省道信息化建设等必要的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