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短文提供的春节亮化工程方案(精选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春节亮化工程方案 篇1
为进一步美化我县城区夜景,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营造浓厚的节日气氛,使全县群众度过欢乐、喜庆、祥和的新春佳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原则
(一)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实施、社会参与”的原则,在确定的范围内安装灯饰,营造美丽的城市夜景和浓厚的节日气氛。
(二)按照“展现区域文化、突出新时代特征”的原则,宣传十九大和鱼台稻改精神,统一设计标准,统一审核把关,分别实施亮化,提高城市景观照明和节日亮化的档次和水平。
二、主要任务安排
重点实施观鱼大街、孝贤大道沿线楼宇亮化、重要节点灯饰及公园广场亮化。城区其它路段由县城管局组织社会力量实施,观鱼大街西支河桥以东部分由开发区组织实施。政府出资部分由县规划局负责编制春节亮化方案,县住建局负责实施;其他部分由各自实施主体负责编制,报县规划局审核后实施。
三、实施计划
1月8日前,县规划局完成政府出资部分春节亮化方案及预算编制。
1月10日前,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完成政府出资部分春节亮化方案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其他实施主体完成春节亮化方案编制及审批工作。
1月16日前,其他实施主体按照审批后的春节亮化方案优选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1月20日前,县住建局完成政府出资部分春节亮化工程的政府采购工作,确定政府出资部分春节亮化的施工单位。
1月31日前,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方案完成政府出资部分春节亮化设施的制作、安装、调试工作并正式亮灯。
四、职责分工
(一)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城区春节亮化的协调工作;具体负责实施观鱼大街水系(西支河至工商局)、星源矿山对过三角绿地路灯维护、孝贤广场廊桥春节亮化等工作。
(二)县规划局。负责组织城区政府出资部分春节亮化设计方案的`编制及其它方案的审批。(审批工作联系人:禚昌芬电话:15092630375)
(三)县城管局。负责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城区其它路段的春节亮化工程。
(四)县财政局。负责城区政府出资部分春节亮化的资金保障,协助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五)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城区政府出资部分春节亮化方案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六)县房管局。负责督导观鱼大街、孝贤大道沿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春节亮化工作。
(七)县交警大队。负责施工期间的交通疏导工作。
(八)县供电公司。负责城市景观照明和春节亮化的用电保障。
(九)县金融办。负责督导各金融机构做好亮化及灯雕、灯饰安装工作。
(十)县政府督查室。对部分城区春节亮化工作进行督导。
(十一)其他单位和企业做好单位建筑的楼宇亮化及门前灯雕安装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为推动城区春节亮化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由办公室副主任任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城区景观照明和春节亮灯组织、调度、检查、评比、验收工作。
春节亮化工程方案 篇2
为了进一步美化亮化城市夜景,营造浓厚节日氛围,使全县人民度过欢乐、喜庆、祥和的新春佳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营造氛围、美化环境、亮化城市、提升形象”的总体要求,坚持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实施、高效率推进,实现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烘托节日氛围与平时亮化相结合,不断提升柳林城市品位,彰显时代特色,扮靓柳林城市夜景。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县城区春节街景亮化工作的领导,专门成立柳林县春节街景亮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城区春节街景亮化工作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协调检查等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城区春节街景亮化工作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协调检查等项工作,办公室主任:李喜平(兼);副主任:蔡育新(兼)、景建红(兼)。
三、工作内容
城区春节景观亮化工作主要为城区公共区域、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居民住宅小区以及沿街门店景观亮化等。
(一)亮化范围
进入县城入口、城区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城区沿街建筑及各居民小区。
(二)亮化原则
1.喜庆吉祥。通过实施街景亮化工程,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全力营造浓厚节日氛围,为广大市民提供舒适、亮丽、吉祥环境。
2.节能低碳。将观赏性与节能性相结合,通过采取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既达到城区街景亮化效果,又提倡绿色照明,做到节能低碳环保。
3.多措并举。按照“统筹规划、多方筹资”原则,采取“政府主办、单位筹办、小区合办、门店自办”等形式开展街景亮化工作。
(三)亮化要求
1.自20xx年1月30日起,城区春节景观照明时间从每晚17时30分至24时,次日早上5时至7时。除夕、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或重要活动时,城区所有景观灯整夜开启。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夜间景观亮化责任分工和设计要求实施亮化。
3.20xx年1月28日前,城区街景亮化工作全部完成。
(四)亮化主题
1.主题一:多彩柳林迎盛世
在城区主次干道路灯杆安装灯杆造型,悬挂红灯笼;两侧行道树、绿化带及桥梁、人行道护栏等重要节点部位悬挂单色彩灯、中国结、轮廓灯、冬奥会吉祥物等装饰,烘托出喜庆祥和的节日气氛。(责任单位:柳林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1)贺昌大街以“金黄色”为主色。金黄色给人一种明快、亮丽、温暖、崇高的感觉,代表着柳林人民的光荣与辉煌。路灯杆上悬挂红灯笼、安装金黄色为主的`灯杆造型和灯光隧道系列,两侧绿化带和树木安装五彩流星雨、大小绒球等;树干缠绕暖色彩灯,彰显春节期间柳林城市生机蓬勃、充满朝气。
(2)307国道燎原大厦到杨家港段和高速东口到薛家湾引导桥段以“绿色”为主色。绿色给人一种自然、环保、生机、青春的感觉,代表着柳林人民对生命和春天充满着无限希望;路灯杆上悬挂红灯笼、安装绿色为主的灯杆造型系列,两侧绿化带和树木安装粉色圆形挂件等;树干缠绕白色彩灯等。
(3)北大街以“紫色”为主色。紫色给人一种热情、温和、浪漫、幽雅的感觉;路灯杆上悬挂红灯笼、安装紫色为主的灯杆造型和灯光隧道系列,两侧绿化带和树木安装黄色藤球挂件等;树干缠绕暖色彩灯等。
(4)307国道青龙大桥到庙湾段以“黄色”为主色。黄色给人一种明朗、愉快、高贵、希望的感觉。路灯杆上悬挂红灯笼、安装黄色为主的灯杆造型系列,两侧绿化带和树木安装红色彩灯等;树干缠绕暖色彩灯等。
(5)清河东路文化大楼到闫家湾路口以“蓝色”为主色。蓝色给人一种美丽、文静、理智、洁净的感觉。路灯杆上安装蓝色为主的灯杆造型系列,两侧树木悬挂暖色流星雨。树干缠绕五彩颜色彩灯等。
(6)清河南路青龙大桥到宝宁小区以“橙色”为主色。橙色给人一种宁静、自由、清新、忠诚的感觉。路灯杆上安装橙色为主的灯杆造型系列,两侧树木安装暖色五角星和月亮挂件;树干缠绕白色彩灯。
(7)青龙大街(包括柳林南站至青龙大街和高速东口到闫家湾路口)及青龙大桥以“红色”为主色。红色给人一种热烈、喜气、吉祥、欢乐的感觉。路灯杆上悬挂红色灯笼、安装红色为主的灯杆造型和灯光隧道系列,两侧绿化带、树木安装暖色五角星挂件等;树干缠绕蓝色彩灯等。
2.主题二:城光水映扬春意
在城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沿街门店、居民住宅小区等建筑物及清河河道安装轮廓灯和LED灯管,悬挂五色彩灯、中国结、灯笼等装饰,形成“城中有水、水中有城”的美丽柳林景象,彰显春暖花开的浓浓春意。
(1)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墙体外立面可采用LED灯管、投光灯、墙幕灯饰画等方式进行装饰,同时,单位门口装饰“欢度新春”等造型灯箱,院内可亮化的灯杆、树木、护栏装饰彩灯、挂件。(责任单位:涉及各机关和事业单位)
(2)居民小区
在墙体外立面可布置LED灯管进行装饰,院内悬挂灯笼、中国结、灯箱等,同时在小区内可采用背景墙、大型摆件等进行装饰。(责任单位:柳林镇、县住建局和各责任小区)
(3)沿街门店
沿街所有门店广告牌匾全部亮灯,并在窗橱处装饰新春花灯及挂件。(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4)清河河道
修缮河道两侧护栏和方涵现有轮廓灯,勾勒出河道线条;河坝外立面布置投光灯,营造自然夜景;河道建筑装饰彩灯、挂件。(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3.主题三:万盏花灯谱新篇
在城区广场以“国旗、彩旗、灯笼、灯箱、灯展”等为主题花灯元素,由企业冠名,营造春节期间“安定祥和、欢乐文明、优美靓丽”的浓郁节日气氛。(责任单位:柳林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1)燎原广场——以“虎虎生威”为主题,在广场放大型“春”字模型,周围爬着形象经典的虎宝宝造型,灯柱上悬挂传统灯笼,虎年彩灯核心元素为虎。既有威猛霸气雄壮之态,也有温和如羔呆萌之态,寓意着柳林20xx年祥和瑞气的美好愿景。
(2)县政府南门口——以“欢度新春”为主题,在门口摆放造型灯箱,营造喜庆的新春氛围。
(3)薛家湾公园——以“盘龙卧虎”为主题,在广场四周悬挂灯笼,在广场中央摆放以“虎”为元素的造型灯箱,并用其他彩灯装饰,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
(4)杨家港公园——以“如虎添翼”为主题,搭设造型灯安装轮廊灯和彩灯,悬挂灯笼,同时加入广场激光秀,通过激光机轮流舞动炫彩光投射图案,光芒斜向射向夜空,营造现代动感的新春氛围。
(五)职责分工
1.县住建局负责城区景观亮化的综合协调和物业小区楼体亮化工作;
2.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春节景观亮化的整体设计、对接、调试,以及各单位夜景照明的协调工作;
3.地电柳林分公司负责做好城区春节景观亮化的用电和电力增容等保障工作;
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沿街个人门店夜间景观亮化工作的发动、协调;
5.柳林镇负责城区居民小区的夜景亮化工作;
6.其它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全力配合做好城区夜景亮化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xx年12月24日—20xx年1月5日):组织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进一步明确城区街景亮化工作任务,不断强化工作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月6日—20xx年1月20日):要求各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街景亮化主题,按要求和标准严格落实到位。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月21日—20xx年1月27日):领导组办公室要组织专门验收小组,对县城区夜景亮化工作进行专门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城区街景亮化工作不仅是柳林城市发展的客观需要,更是提高人民群众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的必然要求。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做好城市夜景亮化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责任落实到人。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督导、抓好落实。
(二)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督导落实本单位亮化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城区亮化工作的督导,既要对各责任人进行督导,又要直接对各单位进行督导,确保亮化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三)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在保证安全和亮化效果基础上,加快工作进度,城区街景亮化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亮化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未完成任务或达不到要求的单位,领导小组将专门督导、限期完成。确保在20xx年1月28日前高质量完成各项亮化任务。
(四)保障运行,长效管理。要安排专人负责城区春节景观亮化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加大维护工作力度,同时坚持长效管理,确保城市夜景亮化设施正常运行。
春节亮化工程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城市夜景形象为目标,按照高标准、高质量的总体要求,坚持科学性和艺术性相统一,通过利用滨江地理优势和各类特色建筑物等,打造两岸独特的夜间景观,大力提升城市亮化工作,为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通过对东岸景观亮化(二期)工程改造提升的实施,到“中博会”召开前,老城区面貌有一定的改善,东岸亮化进一步得到提升。
三、具体任务
(一)区域范围
年东岸景观亮化(二期)工程改造项目,是按照市政府办公厅20xx年562号抄告单而实施的续建工程,建设范围南起南昌大桥北至八一大桥,全长约3700米。主要是对东岸的沿线高层楼宇、建筑物、公共绿地、树木等景观照明实施亮化,并对沿线整体环境进行创意灯光表演。
(二)任务分工
1、考虑东岸景观亮化(二期)工程的紧迫性和特殊性,建议该工程列为城市维护工程项目计划。
2、东岸景观亮化(二期)工程项目总概算6500万元,由市、区两级政府投资建设,由市、区两级财政解决工程所需资金,作为维护工程在城维费中列支。公共部分亮化资金和创意灯光表演建设资金由市级财政解决;建筑外立面亮化施工及经费由所辖区政府负责,市财政决算给予40%的以奖代补资金支持。亮化完成后运行纳入全市公共照明中控系统,统一启闭。电费由市路灯管理部门从城市电力附加费中支付。
3、东岸景观亮化(二期)工程设计和工程主材采购均依法依规走政府采购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等法律法规,考虑该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工艺技术复杂、景观产品要求新型节能和便于今后维护管理等原因,以及对于本次景观亮化工程具有知识产权保护和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特殊性,建议走政府采购程序,按照如下方式实施:
(1)东岸景观亮化(二期)工程规划设计和非标产品(创意灯光表演项目)具有知识产权保护,故材料采购及施工安装全部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2)东岸景观亮化(二期)工程施工监理统一委托,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走政府采购程序,监理费用由市城管委统一支付;
(3)根据《关于扶持光电子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我市作为全国“十城万盏”的建设试点城市之一,工程施工任务重、标准高,本次景观亮化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材料设备走政府采购程序,光源优先采用LED等节能光源,产品在本市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中择优选择;
(4)东岸景观亮化(二期)工程提升改造,公共部分的景观亮化由市路灯管理处负责实施;楼宇亮化由所辖区政府负责实施。
四、时间安排
改造工程从年7月1日开始,至8月31日完成。具体分三个步骤实施:
第一步:前期准备工作(7月1日至7月10日)。
进行亮化工程动员部署及单体方案设计,由市路灯管理处、各城区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对需要亮化的建筑调查摸底,确定夜景照明亮化改造的具体单位(楼体)、公共绿地、场所等的现有亮化设施的管线、配电等情况。
第二步:组织实施阶段(7月11日至8月28日)。
由各责任单位组织施工队伍及技术人员实施工程施工。
第三步:工程验收阶段(8月29日至8月31日)。
各单位景观亮化工程进行综合验收调试。
五、组织保障
(一)为使东岸景观亮化(二期)工程加快落实到位,决定成立工程领导小组,负责优化改造工程的政策制定和相互协调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二)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路灯管理处处长边江担任。主要负责该项目的整体推进及计划安排;工程有关文字材料的组织拟定;督促检查施工质量和项目进度;汇总工程信息、报告工作进展和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全力抓,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确保东岸景观亮化(二期)工程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改造到位。各责任单位要相互配合,每天进行工作小结,工程领导小组每周一调度。对东岸景观亮化(二期)工程项目要高标准、高质量进行改造,确保工程质量。
(三)规范操作、注重安全。各责任单位要攻坚克难、打造精品。实施方法上做到统一建设标准、统一材料采购、统一资金调度、统一验收标准、分项目责任人实施,工程施工要保质保量,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保障工作,强化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严格按照工程技术规程文明施工,做到安全警示设施齐全到位。
(四)鉴于迎接中博会在即,全市节点改造及西岸也正在实施景观亮化,其操作程序参照本方案实施。
春节亮化工程方案 篇4
为推进我市美化建设,改善夜景观瞻效果,提升城市品位,进一步推动国际旅游岛建设,市委、市政府对中心街道两侧建筑立面进行改造的同时也进行亮化改造,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我市是西部现代化热带滨海城市的区位优势,打造“魅力东方”。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上下联动”的原则,以增加亮化设施设置密度和提升亮化设施设置档次为重点,以“扮靓城市,美化环境”为目标,统一组织、科学规划、社会参与、分级负责,全面做好城市亮化工作。通过城市亮化,努力营造璀璨夺目、绚丽多彩的城市夜景,不断丰富市民文化生活,彰显现代城市魅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亮化范围
亮化范围主要包括城市主次干道、广场、公共绿地、重点桥梁和其他场所。具体有:九龙大道北路、九龙大道南路、东方大道、东海路、解放西路、东港路天桥、三角公园、府前广场。
三、亮化原则
1.设计制作要简洁、靓丽、新颖、色彩协调。兼顾长远、力求精品、布局合理的原则。
2.利用路灯、灯箱广告、街路两侧建筑立面楼型灯、地面射灯、高杆灯等多种亮化方式,立体化、全方位对城区进行美化亮化。
3.亮化灯饰与立面改造后建筑使用功能相一致,九龙大道、东方大道的亮化灯饰要融入东南亚的文化及元素符号;东海路要有欧洲的'韵味和风格,突出楼宇特色。
4.省、市、区直单位办公楼的亮化风格要沉稳、简约、庄重,建筑物要安装楼型灯和地面射灯;住宅楼的亮化要柔和,可安装渐变的楼型灯。
商服企业通过安装led显示屏、增加企业标识亮化等多种手法,营造璀璨动感、商机蓬勃的城市夜景,充分展示宽松和谐、充满活力的发展氛围。
公园、广场、天桥、绿化带等城区大型公共场所通过组合设置轮廓灯、泛光灯、彩色照明灯、景观灯、草坪灯等各种光源,采取动态照明等多种手法,形成风格各异、层次分明、动静结合、错落有致、充满活力的夜间景观亮点。
主次干道两侧三层以上(含三层)、七层以下楼房安装简易楼型灯,七层以上(含七层)建筑物的整体亮化要高标准,安装楼型灯及泛光灯,方案要经市住建局审核。
5.新、改、扩建项目夜景亮化设施与建筑工程要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时交付使用,其费用纳入项目建设总投资;规划和建设部门要把亮化列入新建(构)筑物办理规划许可和竣工验收、工程结算手续的审查内容。
6.要求采用节能环保灯具和led等新型现代光源。
四、专业规划设计
组织专项设计资金,邀请专业的照明公司进行系统规范的城市亮化规划设计,做到统一规划,分点实行。重点突出东方市地域特色,提高城市形象。
五、亮化设施开启时间
城市亮化设施启、闭灯时间根据昼夜长短不同分两个阶段:月日—月日、月日—次年月日。重大活动期间启、闭灯时间另行通知。
六、投资方式
1.重点桥梁、广场、公共绿地和其他公共场所根据管辖范围由市财政投资建设。
2.沿主干道两侧楼体亮化,由产权单位或开发单位投资建设;没有产权单位或开发单位解体的楼体由亮化责任主体投资;
3.沿街两侧门店亮化由各沿街门店经营户投资建设;
4.部分路段场所的亮化资金可由责任主体采取发布户外广告进行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投资建设;
5.亮化设
施日常开启、维护保养等费用由各投资主体负责。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快速启动。做好城市亮化工作,有利于展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成就,优化城区人居和投资环境,丰富广大市民精神文化生活,对进一步提高城市形象品位具有重要意义。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亮化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按照责任分工,立即行动起来,迅速开展工作,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
2.精心组织,科学施工。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我市城市亮化工作。要从“美化环境、共建家园”的大局出发,加大资金投入,拓宽工作思路,坚持高标准、高档次,按照亮化与节能相兼顾的原则,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光源、新工艺,精心设计,注重体现出亮化建设的科技含量和艺术品位,达到简洁、明快、经济、环保的效果。
3.突出特色,营造亮点。本着“节能环保、亮美和谐、凸现特色”的思路,对既有建筑物进行综合设计,增设亮化设施;对新建建筑实行建筑主体和亮化设施同步施工,确保一次到位。要注重突出艺术性和观赏性,体现建筑风貌特色,力求大气、新颖、高雅,努力体现地方特色、提高品位档次,着力营造城市景观新亮点。
4.加强管理,做好维护。各亮化设施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城市亮化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要明确专人定时开启、定期检修,对损坏的设施要及时修复,确保投入使用的亮化设施发光正常,显示完整,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八、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城市亮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东方市城市亮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认真抓好实施,确保我市城市亮化工作健康稳步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