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短文提供的老年人防范诈骗知识宣传活动方案(精选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老年人防范诈骗知识宣传活动方案 篇1
为有效预防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切实提高广大老年群体的防骗意识和能力,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提升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压缩犯罪空间,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人人参与家家受益”为主题,通过广泛持续的宣传活动,有力震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使广大老年群体有效识别和自觉抵制虚假诈骗信息,进一步增强防骗意识,提高防骗能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养老诈骗案件线索,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最大限度减少养老诈骗案件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进一步得到提升。
二、宣传内容
(一)揭露当前养老诈骗分子的“套路”手法;
(二)群众识别常见养老诈骗的意识和能力,防范措施等;
(三)群众一旦被骗,应该采取的补救措施,报案渠道等;
(四)群众举报养老诈骗线索的方式等;
(五)街道依法治理办随时推送的动态发案案例;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迅速按照本方案责任分工开展宣传,迅速在辖区内掀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宣传热潮。
(二)履职尽责,确保后续跟进。各社区利用音、视频播放、写真、横幅、展板、微信短信、LED等形式,积极宣传养老诈骗的危害和预防措施,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氛围。
(三)各社区及街道各部门固定专人,做好资料报送。建立联系人制度,负责本级的养老诈骗防范宣传工作,同时将宣传工作落实情况、文字资料、照片、视频、工作总结及时报送街道依法治理办。
(四)严格考核,确保工作实效。街道将严格逗硬考核,对工作落实积极、成效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老年人防范诈骗知识宣传活动方案 篇2
为有效预防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切实提高广大老年群体的防骗意识和能力,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提升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压缩犯罪空间,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人人参与家家受益”为主题,通过广泛持续的宣传活动,有力震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使广大老年群体有效识别和自觉抵制虚假诈骗信息,进一步增强防骗意识,提高防骗能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养老诈骗案件线索,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最大限度减少养老诈骗案件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进一步得到提升。
二、宣传内容
(一)揭露当前养老诈骗分子的“套路”手法;
(二)群众识别常见养老诈骗的意识和能力,防范措施等;
(三)群众一旦被骗,应该采取的补救措施,报案渠道等;
(四)群众举报养老诈骗线索的方式等;
(五)街道依法治理办随时推送的动态发案案例;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迅速按照本方案责任分工开展宣传,迅速在辖区内掀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宣传热潮。
(二)履职尽责,确保后续跟进。各社区利用音、视频播放、写真、横幅、展板、微信短信、LED等形式,积极宣传养老诈骗的危害和预防措施,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氛围。
(三)各社区及街道各部门固定专人,做好资料报送。建立联系人制度,负责本级的养老诈骗防范宣传工作,同时将宣传工作落实情况、文字资料、照片、视频、工作总结及时报送街道依法治理办。
(四)严格考核,确保工作实效。街道将严格逗硬考核,对工作落实积极、成效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老年人防范诈骗知识宣传活动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政法委关于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问题有关工作部署要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和诈骗风险,有效增强老年人防诈骗和自我保护能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和诈骗活动监测预警,紧盯发生在老年人身边、侵害老年人利益的人和事,从根源防范和化解养老服务诈骗问题。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完善管理机制,推动重点工作落实,提升全区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全面摸排
(一)摸排对象。已经登记的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要严肃认真开展摸排。将日常掌握的信息,与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获取的信息相结合,汇总形成摸排对象清单。
(二)摸排主体。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由区民政部门负责摸排;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由区各镇办负责摸排。
(三)摸排重点。从机构类型上看,重点排查民办的、公建民营的、规模相对较大的、涉足多产业领域的养老服务机构。从摸排事项上看,重点排查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有没有因为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特别是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
(四)摸排方法。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采用逐一上门排查,因疫情原因不能上门的,综合运用视频、电话、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有关情况,特别是要询问入住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了解养老服务机构是否收取预付费以及告知风险等情况。本轮摸底排查工作于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
三、分类处置
按照自治区民政厅要求,本次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问题专项行动坚持“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则,对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的风险管控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机构,纳入绿色名单,正常开展日常监管;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经营服务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强日常监测;发现养老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因为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黑名单的,以及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资金使用不规范,但资可抵债运营比较平稳的,纳入橙色名单,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对摸排中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可能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引起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的,纳入红色名单,及时上报区政法委,在区非法集资等诈骗防范处置机制领导下,配合处非牵头部门、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
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做好分类处置。对已经收住老年人,运营比较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登记,并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确保风险整体可控;对已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责令退还资金,并根据场所性质,属民非性质的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处置,属企业性质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取缔。
四、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抓紧抓细,制订了《玉泉区民政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职责。
二是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要以本次摸排整治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机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要持续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特别是民办机构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加强食品、药品、消防等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预收费、会员费、产品推销的监管,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及时移送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和舆情监测。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精准宣传、多样化宣传,走进社区、走进机构、走进公园、走进广场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开展宣传,围绕尊老孝老爱老、防范非法集资等主题,制作播放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是拓宽宣传渠道,时刻加强防范充分发挥养老机构作用,将防骗宣传知识积极向老人进行宣传。为加大宣传效果,深入到全区养老机构开展精准宣传工作。通过向老年人进行诈骗典型案例宣讲、老年人防诈骗指南解读、悬挂横幅等形式,向老年人宣传常见的养老诈骗方式,并就养老涉诈问题进行现场答疑解惑。通过宣传,进一步揭示了养老诈骗的欺骗性、风险性及社会危害性,提高了广大老年人防范养老诈骗意识,引导老人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远离养老诈骗陷阱,不断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老年人防范诈骗知识宣传活动方案 篇4
为坚决依法依规严惩欺诈老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建立长效打击治理养老诈骗工作机制,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荔城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部署要求,现结合我办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抵预涉老诈骗引发的各类风险。加强教育引导,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要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打击整治成果。
二、组织领导
为全面落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我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效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综治中心,主任由郑宇芃兼任,成员为:曾鲤榕、蔡碧云,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督查活动,负责动态跟踪、收集上报相关资料等工作。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入户阶段(5月中旬)。结合平安建设“三率”入户宣传活动采取多形式、多载体宣传方式,通过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及时摸排掌握一批重点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引,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
(二)全面整治阶段(5月下旬—8月底)。坚持线上线下摸排相结合、走访排查与发动群众举报相结合、信访接待和排查矛盾纠纷相结合,多渠道开展排查、收集线索。畅通群众举报线索问题渠道,并落实保护举报人措施,切实消除后顺之忧。对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办理的.涉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案件,动态排查问题风险隐患,列出问题风险隐患清单,完善工作台账。
(三)总结提升阶段(9月上旬起)。及时总结借鉴专项行动的有效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通过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深挖整治与长效常治相结合。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注重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深层次问题,巩固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补齐制度短板,完善制度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逐一建立台账,加强隐患排查。结合我办实际主动开展摸排,梳理养老诈骗领域发案情况及存在问题,切实摸清风险隐患底数,多维度对全办养老诈骗现状进行风险画像,建立台账,找准问题,综合评估,把准方向,逐一研究确定相关机构、企业等涉诈问题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管控名单。
(二)畅通举报渠道,及时核查线索。要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对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转办的线索及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尽快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落实保护举报人措施。各村居干部要开展要将走访常态化,多与群众交流,时刻注意老年群体思想动态和社会环境变化,不断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养老诈骗线索,对排查出的线索要认真对待、积极核实、稳妥转办、及时反馈,彻底掐掉“诈骗萌芽”,以扎实的工作守护好老百姓“养老钱”,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加强风险管控,坚持分级分类处置。对涉养老诈骗相关问题风险隐患,因地、因时、因事制宜,按照“一案一策”“精准拆弹”要求逐一化解,确保依法妥善处置,坚决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件。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加强相关涉稳情报收集研判预警,统筹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导、资金清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
(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群众参与的宣传氛围。充分发挥各村居村干、巡逻员、网格员等力量作用,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运用印发宣传手册、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滚动视屏等形式开展入户宣传,进一步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利用四级联动微信群及朋友圈普及养老防骗知识,同时运用短视频、参与线上答题参与抽奖等新方法,提高宣传报道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切实增强宣传效果。
(五)加强舆论引导,细化工作预案。各村居要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预案,及时协调加强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切实把专项行动宣传任务摆上重要日程,落实责任分工,明确专班专人负责,细化宣传任务,着力营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强大声势。要把专项行动宣传与日常宣传有机结合,发挥资源优势,把控好宣传节奏,确保宣传有力有效。
(二)协同配合,统筹推进。要统筹职责任务分工,压实地方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工作联络,及时汇总情况、研判形势、协调调度、督导推进,确保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针对养老诈骗问题严重程度等情况,因地制宜、有所侧重,有诈反诈、有乱治乱,要动员多方力量,统筹协调,科学多样地开展专项行动,抓实抓细各项工作,力求打击养老诈骗工作取得实效,齐心协力守好群众的“养老钱”。
(三)严格督导,强化问效问责。各村居要对发现的问题拉单列表、及时整改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对重点案件、线索问题开展督导,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见效。并将此次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村居平安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对行动成效突出的村居进行加分表扬;对推进不力的村居,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
(四)加强宣传,提高防骗意识。各村(居)及时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结合本村(居)实际情况,制定行动方案;组建包片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村主干为第二责任人的负责机制;结合平安建设“三率”入户宣传走访活动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海报等多种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典型案例,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增强老年群体对诈骗行为的警惕性和辨别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