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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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篇1

为了充分发挥畜牧业在“城市创新、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畜牧部门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调优产业结构,推进产业兴旺发展。

畜牧产业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只有推进猪羊禽全面均衡发展,才能实现产业兴旺目标,为此,畜牧部门重点制定了“突破生猪瓶颈、巩固羊产业、发展小家禽”的目标。

一是突破生猪发展瓶颈。确保全省“设施设备智能、治污工艺标杆、生态循环典范”的温氏生猪生态循环产业园9月份开工建设。二是巩固羊产业发展态势。以羊产业协会为依托、青贮饲料厂为保障,推进较大面积的秸秆综合利用,大力发展羊产业。三是推进小家禽稳步发展。在去年回马、蓬莱、卓筒井等贫困村建成50处乌骨鸡示范点的'基础上,今年再新建50处乌骨鸡饲养点,形成回马、蓬乐路、智水片区的乌骨鸡产业带。努力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畜牧产业,推进畜牧产业兴旺发展。

二、促进生态循环,努力实现生态宜居目标。

不遗余力推进畜禽养殖场提档升级、做好畜禽养殖延伸环节的环境保护工作,努力实现畜牧产业和美丽乡村和谐发展、生态宜居的目标。

一是继续巩固禁养区整治成果。提高准入门槛,对选址不合法合规的,坚决不予审批,并引导业主在适养区从事畜禽养殖;压实网格化监管,做到即养即发现即处置,确保禁养区整治不反弹、不复养,实现禁养区全面禁养目标。二是全力推进畜禽养殖2.0版工作。全力推行“前端节水、终端密闭、末端循环”的畜禽养殖2.0版升级改造工作。上半年完成寸塘口河周边养殖场的升级改造工作,下半年到2019年6月底前完成其余7条县级河流周边养殖场升级改造;2019年年底前完成全县其他养殖场升级改造工作。同时,对不符合提档升级标准的,按照“动态评估、末位淘汰”机制予以淘汰。三是做好畜禽养殖延伸环节环保工作。畜牧部门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医废物集中处置纳入畜禽养殖环保范畴,于2017年8月与遂宁浩川公司签订集中无害化处理协议226份,2017年集中无害化处理4882头,今年1-3月集中无害化处理5828头;于2017年6月与县医院签订医废物集中处理协议,截止目前,已集中处置医废物1.7余吨。

三、推动转型升级,确保畜禽养殖治理有效。

畜牧部门通过加快治污技术革新、解决资金难题、强化依法治牧等措施,确保畜禽养殖环境得到有效治理。

一是加快推进技术革新。针对以前“猪-沼-果”、“干榨+沼气+储液池+种植”等较为落后的粪污处理工艺,畜牧部门按照“源头控制、处理有效、循环利用”治污思路,推行“前端节水、终端密闭、末端循环”最终实现零排放的新型治污工艺,探索出了畜牧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新路子。二是加大投入保障。通过项目资金引导、龙头企业出资撬动,指导并督促业主投入不低于总投资的20%,用于建设环保设施设备,实现产业发展、企业增效、业主增收的三方共赢目标。今年,温氏、齐全、正邦等龙头企业将出资2000余万元用于养殖场升级改造工作,解决了环境保护治理资金难题。三是强化依法治牧。严格执行《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场日常监管的实施方案》,落实“辖区政府-畜牧部门-环保执法”多方联动机制;压实”主管部门包区、镇乡站包片、职工包场”的三级督导责任;发动群众加强日常监督,对举报属实的,按照县府办出台的《畜禽养殖污染环境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予以奖励;并同步研究推行“村规民约”制度约束小家禽下河。

四、实施产业扶贫,助力乡村振兴。

畜牧产业作为扶贫攻坚的重要力量,2017年实现牧业产值19.03亿元,占农业总产值45.63%,畜牧产业产联式帮扶贫困户户均增收0.34万元。今后要重点从技术宣传培训、新型主体培育、扩大带动面等三个方面进一步加大畜牧产业扶贫力度,力争实现贫困户畜牧产业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160元。一是加强专业技术宣传服务。通过开展“科技下乡”、“畜牧万家行文化巡演活动”、举办培训班、进村入户宣讲等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广泛宣传畜牧科技技术。目前正在组织专业队伍录制畜禽养殖技术宣传录音,下一步将充分利用各村广播高密度播放,实现养殖技术宣传全县全覆盖。二是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进一步深化产联式扶贫模式,想方设法解决贫困户资金难题、因户施策,充分发挥畜牧产业投资小、技术成熟、见效快的优势,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拓宽贫困户收入来源,丰富村集体收入渠道,帮助贫困村实现造血式脱贫。三是扩展产业扶贫带动面。去年,“温氏二次寄养”、“协会+合作社+村委+贫困户”养殖黑山羊、“公司+村委+业主+贫困户”养殖乌骨鸡等产联式扶贫,共帮扶贫困户330余户,户均增收3400余元,村集体收入约10万元。今年,将继续在蓬莱、隆盛、卓筒井、河边、智水等乡镇贫困村再建50余处乌骨鸡扶贫点,带动50余户贫困户户均增收9000余元。

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篇2

为扎实推进我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工作要求

按照“真抓实干、全民动员、创新机制”的总体要求,采取“先整后管、边整边管”的方法进行。

(一)、集中整治

1、整治范围

政府所在地沿线、村街、容貌及廊涿高速公路两侧村街。

2、整治重点

以政府所在地沿线、村街、容貌及廊涿高速公路两侧村街为重点。即东高线两侧村庄,即:大韩寨四个村街、高小营、大曹营。廊涿高速公路南侧村庄,即:礼合务、北市、东洋屯、西洋屯。

3、整治要求

河道:全面清除河道两旁违章搭建、杂草、杂物、种植等。

道路:彻底整治道路两旁“三坑”、“三堆”,全面清除道路两旁的废弃猪圈、露天粪坑、违章建筑、杂物垃圾等。

村庄:扎实推进农村环境“五清五化”:一是清理农村垃圾。全面建立日常的清扫、保洁、清运机制,推进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二是清理卫生死角。彻底整治乱扔、乱倒、乱摆、乱放等突出问题。三是清理秸秆。秸秆禁烧100%。四是清理农户“五乱”现象。解决垃圾乱倒、粪便乱堆、柴草乱放、禽畜乱跑、污水乱泼等问题。五是清理违章搭建,严格村庄布局规划。逐步建立“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长效化”的管理体系,切实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环境。

乡政府所在地:政府所在地无废弃猪舍、露天厕所,无暴露性垃圾;无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扔乱倒、乱贴乱挂等“八乱”问题。

4、整治标准。

结合实际,因村、因河、因路而宜,由乡城建规划办室工作组现场界定。

(二)、长效管理

1、管护要求及标准:按照水清、路净、岸绿、田美、村庄整洁的要求,做好长效管护工作。具体标准如下:

(1)、河道管护标准:河面无漂浮物;河坡无垃圾;河岸无杂物、露天厕所;水体干净,无直接排进河道的工业有害物质及人畜禽粪便。

(2)、公路管护标准:公路两边无乱搭乱建、无垃圾杂物堆放、无废弃猪舍、露天粪坑、无“马路市场”摆摊设点,公路路面平整化、路肩整洁化、边沟畅通化、边坡稳定化。

(3)、村庄保洁标准: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无乱搭乱建,四周无垃圾,杂物堆放整齐,无废弃猪舍、露天厕所。

(4)、政府所在地保洁标准:彻底整治“八乱”现象,街面整洁,管理有序。

2、创新管护机制。进一步整合资源,将河道管护、道路管护、绿化维护、村庄保洁、治安联防等结合起来,建立科学合理,长效的综合管护机制。

落实“六定”制度。即:定区域、定人员、定标准、定任务、定报酬、定奖惩。

(三)、考核办法

乡城建规划办公室负责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考核,对照整治考核标准,对村街实行“奖励罚懒”制度。

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1、成立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下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各村成立相应整治工作组。

2、党政负责人带队,分片调查摸底,制定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

1、组织召开村街干部动员大会。

2、各村召开相应会议,动员广大村民自觉参与。

3、各村上报本村整治方案。

4、制定东红寺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乡规民约。

第三阶段:实施推进阶段

1、集中整治。明确党政负责人牵头,相关所站和包村干部参与,各村具体组织实施整治。

2、组织现场推进。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组织突击整治,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3、乡城建规划办公室采取定期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到各村检查,对动作迟缓的村坐阵督办。

第四阶段:长效管护阶段

1、明确专职管护人员,落实管护责任,实行长效管理。

2、认真总结,扎实有效地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

组织领导

乡政府专门成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由书记任指挥,乡长任副指挥,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乡长任执行指挥,其他党政负责人及各所站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成员。并配备得力的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全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协调、检查考核以及长效管护机制的研定等工作。乡城建规划办公室负责集中整治阶段的各项工作。各村也成立相应的整治工作班子。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层层抓好落实。

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篇3

20××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年。吉安市委老干部局和吉安市浦发银行联合组成的帮扶工作队于8月份到驻点帮扶村汉溪村报到。为促进20××年乡村振兴帮扶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汉溪村的实际情况及对未来发展的思路,经过帮扶工作队和村两委的共同探讨规划,特制定20××年乡村振兴帮扶工作年度计划。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主体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确保脱贫不返贫,振兴不掉队。执行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做好产业就业帮扶,落实兜底保障措施,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着力推动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等的有效衔接,推进各类帮扶政策统筹、资源统筹、力量统筹、机制统筹等。要抓紧把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抓起来,尽快熟悉业务,主动作为积极开展工作,因地制宜探索多种路径和模式。

二、基本情况

汉溪村位于马市镇东部,全村共有13个村小组17个自然村,总面积2.6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2137.89亩,人均耕地1.56亩,农业以种植和养殖乌鸡为主。全村共454户1384人,脱贫户21户42人。村内目前共14个村,已经修建通组公路,17个自然村通生产用电及互联网站,并建有一座村卫生室。汉溪村的汪陂自然村系泰和乌鸡发源地,具有独天独厚的优势。但目前未突出汪陂作为泰和乌鸡发源地的特色资源和汪陂涂的生态禀赋。

三、工作计划

1、发展产业助力乡村振兴,今年计划有两大产业要尽快发展,一是乌鸡养殖项目,二是中药材种植项目。这两个项目都计划在汪陂开展,利用通往汪陂途中道路一侧的荒山养殖乌鸡和种植中药材。其中乌鸡养殖项目今年年底前初步开展,除了汪陂的荒山建立养殖基地外,同时我们也计划在汉溪村村部利用空地养殖乌鸡,涂绘乌鸡文化展示墙面,打造一个村部的乌鸡养殖的展示平台。中药材种植项目计划年底前全面完成,由村委会牵头联系药材老板和村民对接。

2、村部改造提升,汉溪村村部年久失修,庭院杂草丛生,办公大楼办公设备严重缺失,包括办公电脑、空调、会议桌、办公桌椅等均需添置更换,计划今年把村部的整体环境进行初步改造,另外还准备在村部建立养老互助之家,方便村里老人用餐。

3、修复农田灌溉水渠,汉溪村有很多村小组存在农田灌溉水渠损坏现象,村民的农田灌溉得不到保障,计划今年联系水利部门把无法正常灌溉的水渠进行修复。

4、开展高标准田园化建设,汉溪村作为一个以传统农业种植为主的村庄,目前有1、3、4、5、8、9、10等小组均未开展高标准田园化建设,因为历史原因,导致田埂高低不平,影响了村民的农耕生产,计划今年联系有关部门,把汉溪村未开展高标准田园化建设的村小组都规划到建设名单中。

5、修通组路,汉溪村目前有4个小组未通组路,乡村振兴局已经拨付了40万元可以解决6、10两个小组的问题,还剩7、11两个小组共计2000米未通组路今年急需解决,预计需要资金60万元。

6、村里路灯亮化,汉溪村目前大部分主干道均无路灯,村民出行存在安全隐患,大约需要安装350盏路灯能够覆盖现在的.道路,我们已经计划联系交通局,希望在年底前把该项工作开展起来。

7、建造大棚蔬菜基地基地,汉溪村目前的现实状况几乎没有村集体产业以及村合作社产业,唯一的村集体收入来源仅是汉溪水库每年的租金收入1200元。但汉溪村有肥沃的土地和大面积平原地块的优势,具备大棚蔬菜产业发展的优越条件,我们计划今年联系农业农村局帮助我村建造20亩大棚蔬菜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

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篇4

根据《河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度全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20xx〕6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xx年全县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如下:

一、治理畜牧业产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经贸局。

(二)协办单位:县农业局、卫生局、质监局、工商局、公安局、交通局。

(三)治理目标:实行定点屠宰区域的猪、牛、羊肉卫生指标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在县域范围内逐步推行冷却肉上市;生产和流通环节(生猪“瘦肉精”、上市禽类抗生素、磺胺类药物残留和鲜牛奶抗生素超标等)的检出率均控制在1%以内。

(四)主要措施:

1.加强生猪、牛、羊定点屠宰管理,加快推行牛、羊定点屠宰,提出全县加强私宰肉、病死猪肉监管的措施与办法,构建杜绝私宰肉、病死猪肉上市的有效管理机制,依法打击和查处生猪私屠滥宰行为。(县经贸局负责,县农业局、公安局、工商局配合)

2.抓好牲畜定点屠宰厂(场)清理整顿和管理工作,加快划分农村屠工区域,推行农村屠工制,建立和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县经贸局负责)

3.落实《福建省无害化处理染疫、病死畜禽管理办法》,加大养殖场治理力度,从源头上解决染疫、病死畜禽流入市场的问题。(县农业局负责)

4.在全县开展生猪莱克多巴胺尿样检测。(县农业局负责)

5.加强县际边境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工作,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加强疫情预警,严格执行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处置制度。(县农业局负责)

6.加强对规模饲养场使用抗生素和磺胺类药物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县域内奶牛生产企业(户)鲜牛奶抗生素残留的检测。(县农业局负责)

7.加强对全县乳品生产企业购进生乳原料检查验收、鲜奶成品卫生质量自检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学生奶定点生产企业卫生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县质监局负责)

8.加强对宾馆餐饮部、酒楼、饮食店、学校、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畜禽产品购进的卫生质量管理,监督企业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制度。(县卫生局负责)

二、治理种植业产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农业局。

(二)协办单位:县经贸局、卫生局、供销社、粮食局。

(三)治理目标:上市蔬菜农药残留和重金属超标率、上市主要水果农残超标率、主产区茶叶农残超标率均控制在5%以内;稻谷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3%以内;大米卫生指标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四)主要措施:

1.开展对全县蔬菜、水果、茶叶和稻谷等主产区环境污染状况的普查工作,开展农药残留产地监测,建立和完善全县产地定点监测网和主产区监测点,并开展农药残留和蔬菜重金属检测。(县农业局负责)

2.加强对禁用限用农药生产、销售、使用的查处,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加强对果蔬用药和农药店经营剧毒农药的管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县供销社负责做好系统内农药经营企业的管理工作,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提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县农业局负责)

3.开展对上市蔬菜、水果、茶叶、大米重金属、农药残留的抽检。(县卫生局负责)

三、治理水产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农业局。

(二)协办单位:县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供销社。

(三)治理目标:上市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检出率控制在5%以内;水产品及水发产品甲醛检出率控制在1%以内。

(四)主要措施:

1.抓好渔药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对重点养殖单位、重点养殖产品、重点经营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县农业局负责)

2.开展县级水产品药残等有害物质检测工作。(县农业局负责)

3.推进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建设,促进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县农业局负责)

4.开展对全县水产品批发、零售市场水产品及水发产品甲醛、织纹螺中麻痹性贝类毒素的监督抽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县卫生局负责,县工商局、畜牧水产局配合)

四、治理饮用水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水利局、卫生局。

(二)协办单位:县建设局。

(三)治理目标:县城区供水管网末梢水质合格率达到95%以上,二次供水4项常规指标合格率达到95%以上;矿泉水、纯净水生产企业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农村供水覆盖

率乡镇所在地达到100%、村级70%。

(四)主要措施:

1.开展对全县自来水水质、二次供水及其设施的监督检查,重点抽查城区市政供水单位设施及水质卫生状况,督促社区、小区物业管理等开展辖区内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工作,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县水利局、县卫生局负责)

2.会同财政等部门制定加快现有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工作方案,提出长效性的解决意见;继续加强对二次供水清洗队伍及其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督促清洗、消毒和水质送检;继续开展县城区供水水质检测工作的质量考核,确保市政供水水质达到国家标准。(县水利局、县卫生局负责)

3.对全县瓶(桶)装水生产企业(户)卫生许可证发放的规范管理,开展对全县瓶(桶)装饮用水市场和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户)的抽检。(县卫生局、县质监局负责)

4.继续协调有关部门实施《福建省村村通水工程建设规划》,推进“千万农民饮水工程”建设。(县水利局负责)

五、治理加工食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质监局。

(二)协办单位:县卫生局、工商局、粮食局、药监局。

(三)治理目标:全县酱油、食醋、鱼露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粮食复制品(挂面、线面、粉干)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豆腐等豆制品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食用油黄曲霉素B1市场抽检超标率控制在1%以内;食用油过氧化值、酸值市场抽检超标率分别控制在3%以内;小麦粉增白剂市场抽检合格率、肉蛋乳再制品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罐头、糕点、饮料、酒类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达到90%以上;米、面、油、酱油、醋、白酒、婴幼儿配方乳粉无证生产销售行为得到遏制;粮果制品等13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得到全面实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全部达到GMP要求;对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理率达到95%以上。

(四)主要措施:

1.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大米、小麦粉、食用油、酱油、食醋“老五类”食品无生产许可证的查处力度,全面完成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冷冻饮品、方便面、饼干、罐头、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新十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并按国家统一部署,从7月1日起全面开展无证查处工作;全面启动挂面、茶叶、啤酒、黄酒、葡萄酒、酱腌菜、果脯密饯、淀粉及淀粉制品、糖果(巧克力)等13类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县质监局负责)

2.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分类监管,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组织落实。(县质监局负责)

3.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行为,特别是强化对传统食品小作坊的管理和引导,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食品和质量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扶持一批名优企业,关闭一批不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的生产加工企业,惩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企业和犯罪分子。(县质监局牵头,县工商局、卫生局配合)

4.开展全县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以规范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面粉、熟肉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和饮料生产企业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监督为重点,查处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企业。积极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开展对流通环节和消费环节(皮蛋、酱油、月饼、密饯等)的卫生质量抽检。负责核发并加强保健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管理。(县卫生局负责)

5.在全县开展《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实施工作,监督散装食品零售单位严格按规范组织经营。(县卫生局负责,县工商局配合)

6.加强对粮食系统内大米加工企业和粮油销售点、军粮供应点的管理,完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引导企业提升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县粮食局负责)

7.加强对地方储备粮油的品质监测,严格执行《陈化粮处理若干规定》,配合工商局做好陈化粮流向跟踪监督工作,防止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县粮食局负责)

8.开展儿童食品及农村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加大对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各类食品交易市场,经营企业和个体户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经营假冒伪劣食品和质量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县工商局负责)

9.加强包装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饮料、酒、奶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豆制品、腌熏制品、调味品、罐头、食用油等10个品种,以“六查六看”为主要监管内容,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影响恶劣的食品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案件,加大对包装食品的质量监测力度,完善包装食品经营企业的经济户口档案,负责流通领域加工食品的抽检及治理。(县工商局负责)

10.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严格审批和标准备案的工作,严厉打击未经审批生产销售保健食品行为和非法添加药物成分以及超范围、虚假宣传保健功能行为。(县卫生局负责,县工商局、药监局配合)

六、治理餐饮业食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卫生局。

(二)协办单位:县经贸局、教育局、工商局、环保局、药监局。

(三)治理目标:全县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酒店、宾馆、旅社、饮食摊点各项卫生指标基本达到国家和省地方标准,各类熟食摊点食品基本符合国家或省有关食品卫生标准。

(四)主要措施:

1.加强对餐饮业的卫生监督管理,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并向社会公示进展情况,监督落实原辅料采购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台帐登记、食品留样、不合格原辅料退市销毁等制度。(县卫生局负责)

2.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学生用餐的监督检查,建立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第一责任人制度,并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的发生,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县卫生局、教育局负责)

七、其他

(一)落实全县治理“餐桌污染”工作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工作,并按要求适时组织联合执法。(县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联席办负责)

(二)组织协调、指导各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全县治理“餐桌污染”工作。(县广电局负责)

(三)落实安排县级年度财政预算治理工作经费。(县财政局负责)

(四)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饲料生产基地的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扩大无公害生猪、禽蛋、蔬菜、水果、茶叶和稻谷生产基地和无公害品牌产品;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管理,推进监管工作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探索农产品产地编码和标签管理的模式。(县农业局负责)

(五)根据省、市相关部门要求抓好全县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县发展计划局、农业局负责)

(六)开展农药、兽药、饲料、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规生产、销售、使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确保农产品安全。农药标签抽查合格率要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县农业局负责,县工商局、质监局配合)

(七)继续推动城区开展农贸市场超市化改造即“农改超”工作。(县经贸局负责)

(八)继续在县城区开展创建“食品放心示范店(市场)”活动,有计划地培植一批能让群众放心消费的.场所。(县经贸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九)县经贸局负责牵头,会同工商局、供销社、药监局,制定全县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方案,其中:由县经贸局、供销社制定“农村现代流通网”方案;县联席办、药监局负责制定“监管责任网”方案;县工商局负责制定“群众监督网”方案。“三网”方案经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县政府批准实施。

(十)建立和完善食品店经营主体准入和实施经济户口管理,加强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和强制检验等日常监督。12315申诉举报网络受理的食品案件办结率要达到95%以上;设立12315站(点)的各类大中型综合市场、专业市场、批发企业、商场、超市达到75%以上。(县工商局负责)

(十一)落实《福建省食品污染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规划》,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网点建设,加强各有关部门协作和监测信息交流,进一步完善全县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预警系统,增加监测品种、扩大监测范围,加强从生产到销售各个环节的监测,选定几个高风险食品品种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试点,逐步建立有害物质暴露危险性评估技术,健全全县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的预警和处置预案,做好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县卫生局负责)

(十二)《福建省食品质量卫生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经省政府批准后,由县质监局负责组织实施,县发展计划局、县财政局及县联席会议其它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十三)组织实施福建省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县交通局负责,相关单位配合)

(十四)进一步完善进出口动植物源性食品检验检疫监管体系建设,加强信息沟通与宣传,及时向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通报全县进出口食品安全卫生状况,加强食品安全卫生总体状况的动态评估,适时预警。(县农业局负责)

(十五)开展食品商标、标识、包装物印刷业的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非法印刷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的单位和个人。(县文体局负责,县工商局、公安局、质监局配合)

(十六)督促各职能部门依法依规组织行政执法。(县政府办法制科负责)

(十七)县治理“餐桌污染”六个工作小组的牵头(承办)单位负责依照本工作方案,并结合全县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上报县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

(十八)各职能部门对治理工作要做到逐项落实,建立健全治理工作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建立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分解工作任务,落实监管责任,杜绝出现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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