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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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方案 篇1

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和提升农村环境品质,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根据《乡村公路路边环境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将农村环境整治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以垃圾分类示范、美丽村落和美丽庭院打造、“四好农村路”创建为重点,加强源头管理,实施系统整治,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清理整治农村公路及两厢环境突出问题,把xx建设成幸福美丽宜居的新家园。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全民参与。街道切实加强对路边环境治理的领导,并充分发挥全体村民的主体作用。

(二)示范引领,确保实效。所有县道、乡道及通村公路以改善村容村貌为基本原则,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切实提升农村公路路边环境。

(三)健全机制,长效管理。实行集中治理与长效管护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改善人居环境与提高村民素质相结合,治理行动与宣传发动相结合。

(四)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各村(社区)负总责,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上下联动、协作推进,并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量化考核内容,层层落实责任,形成强大的治理合力。

(五)严格考核,注重实效。对村(社区)推进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指导和月度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跟踪解决,务求取得治理工作实效。

三、治理时限、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时限:20xx年xx月上旬至20xx年xx月。

(二)治理范围:全街纳入“路长制”责任制管护的所有农村公路道路两厢可视距离1000米以内。

(三)治理内容:全面治理全街农村公路及路边两厢环境,确保全街农村公路及两厢达到“十无”要求(无垃圾、无杂堆、无违建、无裸土、无滥呆、无毁损、无污物、无淤沟、无占道、无乱挂)。

四、治理任务

通过全面治理,要求每个村重点整治1个组,每个组重点推选10户示范户,不断巩固治理行动效果,让广大村民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农村环境治理带来的获得感。

(一)打造美丽村落。按照布局美、整齐美、清洁美、绿化美、和谐美的要求,在全街范围内打造1个以上美丽村落,并推荐参与区级美丽村落评选。

(二)评选美丽庭院。按照住户自愿投入、庭院整洁有序、房边绿意盎然、人文特色浓郁的要求,在全街范围内打造并评选“五星美丽庭院”30个、“四星美丽庭院”50个、“三星美丽庭院”100个。[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责任单位:财政所、城管办、城建办、文明办、各村(社区)]

(三)创建“四好农村路”。按照“建设好、管理好、养护好、运营好”的标准创建“四好农村路”。全面完成农村公路建设年度考核目标任务。新改建农村公路应满足《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20xx)及国省有关技术标准,同步建设错车道、路肩、排水和安防设施,一次性交(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以上。农村公路等级路率、路面铺装率分别达到90%、75%以上。以“农村公路路长制”为抓手,加大治超治限力度,各村(社区)落实必要的管养人员和经费,制定爱路护路的村规民约等其他有关规定。农村公路列养率县道、乡道、村道经常性养护分别达到100%、90%、70%以上,达到《公路状况技术评定标准》(TTGH20—20xx)中等路以上的县乡道、村道比例分别为80%、60%以上,各村(社区)全部达到农村公路管养示范标准,县道、村道文明示范路的'里程比例分别达到20%、10%。[牵头单位:城建办,责任单位:城管办、经济发展办、各村(社区)]

五、推进措施

(一)加快工作推进。街道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加强治理工作督查,督促各部门和各村(社区)落实工作责任,倒排治理工期,加快推进进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二)组织全面测评。街道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xx年xx月组织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测评。

(三)抓好典型示范。充分发挥好文明村、美丽乡村示范村的典型示范作用,总结推广可操作、可复制的治理模式,为全街乡村环境治理深入推进夯实基层基础。

六、组织保障

(一)建立统筹机制。实施“路长负责、村组实施”的联动工作机制,加快形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高效有力的治理工作格局。由街道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领导全街乡村公路路边环境治理工作,各路长要牵头调度所联系农村公路路边环境治理工作,协调解决治理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各牵头单位要自觉承担整治工作牵头责任,抓好治理任务的逐项落实,定期向街道工委、街道办事处报告任务推进情况。各村(社区)要组织实施好治理工作具体事项,确保治理工作全面落实、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相互协作,全力配合,形成推动治理工作的整体合力。

(二)强化投入保障。按照“奖补高效示范”的原则,加大对全街乡村公路路边环境治理工作的投入力度。要积极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治理工作,发现和推广更多全民参与乡村振兴的好做法好经验。

(三)广泛宣传发动。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全街乡村公路路边环境治理工作宣传报道,街道干部、支村“两委”和基层党员要深入群众做好宣传动员,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志愿服务组织的引导参与作用,挖掘和推介一批典型事例与典型人物,营造治理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查考核。强化日常督查和测评考核,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制度,对工作推进有力、圆满高质量完成治理任务的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拖沓不力、进度迟缓、不能如期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严格责任追究。将百日攻坚行动落实情况纳入街道对村(社区)的绩效考核内容,从严从实予以考评。

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培养出能团结好群众、落实好政策、发展好产业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打造新时代乡村振兴“样板之地”,依托县委党校组建成立了万安县乡村振兴学院,为充分发挥学院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优势,形成“三比一争”跨越赶超的浓厚氛围,汇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强大动能,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目标定位

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定位和全面建设“六个江西”、奋力建设“三区”及主攻“五大战略”,争当“五个示范”要求,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坚持“实用、开放、共享、融合”的办学理念,打造引领发展的党建阵地、人才培育的教学园地、成果转化的实践基地、产业项目的孵化宝地、政策理论的研究高地,致力为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全力绘就万安县乡村振兴新图景。

二、办学模式

学院坚持以“推进产业升级、培育乡村人才、提升文化服务、助力生态振兴、完善乡村治理”目标和“实用、开放、共享、融合”的办学理念,实行“1+5+N”的学院建设模式,即1个总院设在县委党校,5个分院为富硒产业分院(主要围绕富硒品种选育、品牌宣传、基础建设、项目策划、经营主体培育、平台构建和市场开拓等内容开课)、文化发展分院(主要围绕意识形态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红色名村建设等内容开课)、基层治理分院(主要围绕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综合治理、乡风文明建设等内容开课)、生态旅游分院(主要围绕“两山”转换、环境整治、绿色可持续发展、自然资源保护区开发与建设等内容开课)、乡村干部能力提升分院(主要围绕党性锻炼、政策法规、廉政教育、数字经济、干部学用技术等内容开课),并围绕5个分院主题在全县各乡镇(场)布局N个教学基地。

三、工作职责

围绕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大”目标,建立专家教授、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土专家”、“田秀才”等组成的师资库。各分院要针对党员干部、农业生产经营人才、乡村治理人才等不同群体需求,结合实际研发专业课程,组织分类培训,实现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方式系统化、精准化、实效化。

(一)合理组建师资队伍。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用“外聘+签约+推荐”方式,组建一支“类别丰富、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一是在江西农大、井冈山大学等高校和党校外聘“知名专家”。二是在省市县相关部门及帮扶单位的领导干部、业务骨干中签约“流动讲师”。三是在优秀村干部、产业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大学生、专业技术人员中推荐“乡贤能人”。

(二)科学设定课程体系。学院要围绕“党建+乡村振兴+主题课程”,开发兼具前瞻性、科学性、引领性、实用性的'课程体系,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践提供高质量智库成果。一是把党性教育列为“必修课”,把学院建成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的实践基地。二是围绕乡村振兴五大主题,根据学院特色开设专题讲堂,把学院建成探讨振兴理论的新平台,推动全面振兴的大舞台。三是设定特色拓展课堂,根据培训主体需求,开设团队拓展、农耕体验、直播带货、就业创业等课程,拓展学习针对性。四是针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发展短板和现实需求、突出矛盾等组织签约讲师深入调研形成报告和课题成果,组织行业部门和专家学者论证后设立专门课程,及时补齐工作短板。

(三)丰富立体教学方式。建立“课堂+现场”、“理论+实践”、“案例+推广”三大模式,采取课堂讲学、现场教学、外出研学等多形式,开展问答式研讨、洽谈式交流、会诊式座谈,结合“干部学用技术”、“干部夜读”等工作品牌,定期组织开展乡村振兴的技能评价和技能大赛,建立“线上+线下”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开发乡村振兴学院微课堂平台,上传乡村振兴培训微视频,不断丰富培养模式,让学员在沉浸式学习中开拓视野、启发思路,强化知识赋能。针对不同培养对象,量身定制不同类别、不同学时、不同形式的培训套餐,提供菜单式选课服务,满足不同主题、不同层次的学员个性化培训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万安县乡村振兴学院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具体工作由县乡村振兴局牵头负责,整合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财政局、县委党校、县文广新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等部门职能,用活乡村振兴项目、各地资源、各块资金,构建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管理体系。同时根据各分院的职能定位,确定分院创办的责任单位(附件2),为分院制定可行的培训计划,组建部门行业领域政治坚定、业绩精湛、实践能力强的师资力量,并加强日常运行监督管理。各涉及学院和分院建设的相关党委(党组)要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精细化打造学院教学基地,合理确定培训计划、维护相关基础设施、落实后勤服务保障等,指导好学院有序运行;各有关村党组织要以“三化三争”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整合特色优势资源,引导党员群众积极参与配合,夯实乡村振兴学院工作基础。

(二)强化要素支持。各地各单位要将乡村振兴学院作为提升农村干部乡村振兴综合能力的主阵地和全县乡村振兴交流学习的大平台,结合工作实际,整合部门单位和地方优势资源,大力支持指导乡村振兴学院运营发展。各乡村振兴分院要聚焦人才服务和技术需求精细制定培训计划,定期举办分类别、分层级、分区域的培训教学(各分院每季度开班至少1期以上),为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提高教学与实训水平,为农业发展、乡村治理、乡村建设提供高效服务。全县各级各部门拟举办的乡村振兴有关培训要优先安排到乡村振兴学(分)院开展。

(三)强化考核激励。县乡村振兴学院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根据乡村振兴学(分)院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运行成效突出的,给予学(分)院创办责任单位或培训基地所在乡镇(场)党委给予不等的资金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用于乡村振兴学(分)院创建和日常维护,进一步激励各地各单位打造符合条件、作用发挥常态、运营正常的乡村振兴学(分)院的工作主动性。

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方案 篇3

为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部署安排,发挥就业帮扶车间(原扶贫车间)就近吸纳就业优势,帮助脱贫人口实现家门口就业,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总量不减”“标准不降”“量质双升”的原则,抓牢抓实就业帮扶车间巩固提升,帮助人民群众实现“岗位送到家门口,就业顾家两不误”的目标。一是坚持车间“总量不减”,稳步推进就业帮扶车间规范管理,实施“有进有出”动态调整,持续激发就业帮扶车间活力;二是坚持建设“标准不降”,严格执行就业帮扶车间建设标准,努力扩大就业帮扶车间岗位供给量,增加人民群众就地就业机会;三是坚持既要实现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总量(含脱贫人口的提升和务工收入的稳步增加),更要帮助就业帮扶车间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就业帮扶车间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成立绥宁县巩固提升就业帮扶车间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张晨阳同志任组长,唐伯贫、罗兴、唐友柏、刘让文、贺恩森同志任副组长,陈先念、刘本廉、李立成、秦壬娥同志和17个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贺恩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巩固提升就业帮扶车间专项行动具体业务工作。

三、建设认定标准

就业帮扶车间,是指以促进脱贫劳动力就近就地实现灵活就业或居家就业为目标,从事农产品加工、手工工艺、种植养殖、来料加工等业务的生产车间或场所,主要包括厂房式帮扶车间和分散加工的居家式帮扶车间等形式。

1.开办条件。1.县内外具有合法资质、正常生产经营和纳税的企业、个体工商户;2.须依法在本县进行工商登记开工生产。

2.认定标准。1.厂房式就业帮扶车间: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乡镇、村建设、购买或租用厂房从事生产加工活动建筑面在100平方米以上,能提供就业岗位15个以上,并已吸纳脱贫劳动力5人以上(含)可认定为厂房式就业帮扶车间。2.居家式就业帮扶车间: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与脱贫劳动力建立产品加工承揽关系,签订承揽合同,并带动5名以上(含)脱贫劳动力居家从事生产加工活动的可认定为居家式就业帮扶车间。

四、主要内容

1.新建就业帮扶车间。根据脱贫人口在100人以上的集中安置点至少建成一家就业帮扶车间的要求,关峡乡三板桥集中安置点、红岩镇红岩村集中安置点、金屋塘镇主溪集中安置点和寨市乡寨市村集中安置点要按照就业帮扶车间建设标准在9月15日前完成建设任务。由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和县财政局进行认定。

2.已建就业帮扶车间。做到三个不少于,一是20xx年底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总量不得少于20xx年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总人数;二是20xx年底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总量不得少于20xx年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总人数;三是就业帮扶车间务工人员收入“稳中有升”,就业帮扶车间吸纳的就业人员收入增速不低于本年度该地区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水平。

3.确保就业帮扶车间政策落实到位。按照《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湘人社〔20xx〕10号)文件要求和《关于加快就业扶贫车间建设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意见》(湘人社〔20xx〕75号)文件要求落实政策打造一批规范化管理、可持续发展的就业帮扶车间。

五、考核评估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专项行动推进落实情况开展两次实地考核,实行“一月双考核、一月双通报”制度。具体按照《巩固提升就业帮扶车间专项行动考核细则》组织实施。

六、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和各乡镇要将巩固提升就业帮扶车间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加以组织推进,成立领导小组,实行专人专班负责,认真制定自查方案,落实落细考核指标。县发改部门、县人社部门和县乡村振兴部门要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共同组织开展好就业帮扶车间建设,确保形成巩固提升就业帮扶车间稳就业、促增收、助振兴的有效合力。

2.坚持问题导向。各部门和各乡镇要全面掌握就业帮扶车间基本情况,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到底数清、底子明,实行问题“清单制”和“销号制”管理。坚持对标对表,狠抓问题整改销号,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将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实行问责,全力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3.抓好提质增效。各部门和各乡镇按照既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内容,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建好管好用好就业帮扶车间,充分发挥好就业帮

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方案 篇4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小城镇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特别是一些城市周边的中心镇快速发展,有力推动了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在乡村振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受经济发展、自然条件、资源禀赋以及政策等因素影响,多数小城镇还存在着综合承载能力不强、产业聚集能力较弱、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组织机构不健全等问题和短板。为进一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聚焦问题、补齐短板,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完善小城镇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发挥小城镇连接城市、服务乡村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满足城乡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为目的,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顺应城乡发展规律,加快推进乡村建设行动,补齐小城镇建设短板,形成以镇带村、以建促产、以产富民、以治促管的新局面,助力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委领导作用,将脱贫攻坚中形成的有效做法运用到推进乡村振兴中,将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落实到示范镇建设上,形成党政齐抓共管、上下协调贯通、精准施策推进的工作格局。

坚持规划先行。提升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树牢全域规划理念,突出国土空间规划统筹,把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考虑,推进“多规合一”,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坚持突出重点。突出长春都市圈、其他城市周边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以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为突破口,立足不同资源禀赋,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因地制宜、稳步协调开展示范。

坚持“三生”融合。尊重群众意愿,以完善提升为主,不搞大拆大建,保留古树、历史建筑,严禁搞破坏性建设,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有序推进海绵城镇、节水型城镇、园林城镇建设,努力营造安全宜居宜业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

坚持建管并重。构建精细化、科学化、标准化的长效管理机制,鼓励群众参与小城镇建设管理,打造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幸福家园。

三、工作目标

从2022年开始,在全省遴选30个产业基础良好、发展空间较大、人口聚集力强的建制镇,建设以增强产业支撑能力、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治理镇村人居环境、强化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公共服务品质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振兴示范镇(以下简称示范镇)。力争到“十四五”末,示范镇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服务乡村功能持续增强,管理水平显著提高,镇容镇貌大为改观,乡风民风更加文明,成为促进全省乡村振兴的建制镇示范样板。

四、主要任务

(一)推动产业项目建设,提升造血能力

1.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推进园区与镇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动产城一体、镇园融合。拓展园区发展空间,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壮大园区发展规模。大力发展商贸物流、乡村旅游、新电商等服务业,鼓励大型流通企业在具备条件的建制镇建设商贸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

2.加快产业服务平台建设。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政府服务,为企业投资提供良好营商环境。吸引人才、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向示范镇聚集,加快二、三产业发展。做大做强“吉林大米”“长白山人参”“吉林梅花鹿”等“吉字号”品牌,依托秸秆变肉工程,着力培育和形成“一镇一业”特色产业,搭建园区中小企业服务平台。

(二)推动市政设施建设,提升承载能力

3.推进生活服务设施建设。尊重居民意愿,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困难家庭的住房安全,镇区住宅以低层为宜,应具有完善的配套服务设施。推动老旧住房改造,完善水电气热信等配套基础设施。更新改造老旧破损供水管网,保证供水水质。有条件的小城镇推动电网和通信网架空线入地改造。因地制宜开展乡镇燃气工程建设,积极拓展乡镇燃气覆盖范围。推进集中供热,改造提升老旧供热设施,确保供热质量安全。推动小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向周边村屯延伸。示范镇政府可按照市场机制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制定市政公用设施有偿使用办法,鼓励民间资本以个人独资、合资等方式建设经营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治理、商业等基础设施。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养护和管理。

4.推进道路交通设施建设。推进镇区与县城、村庄交通设施互联互通,鼓励对公路、乡镇客运站等设施升级改造,提升客运服务水平,增强交通保障能力。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完善路灯及信号灯、人行道铺装及镇区道路硬化、亮化、绿化,改善群众出行条件。

5.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注重应用海绵城市理念,尊重原有地形地貌,构建源头减排、雨水蓄排、排涝除险的排水防涝系统,推进雨污分流排水管网改造升级。完善镇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提升示范镇垃圾转运能力。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发展清洁能源供暖。坚持以城带镇,加快示范镇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实现专业化管理和稳定运行。

(三)推动公共事业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6.提升养老育幼能力。健全与村级建制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养老育幼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适老、适幼化改造。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性功能型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巡访+互助”养老模式,提升农村养老照护能力。鼓励利用闲置公房、校舍等存量资源建立婴幼儿看护中心,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创办托育服务机构,发展多元化托育服务体系。

7.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接纳农村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为重点,探索建立城乡统筹的教育、就业服务、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协调发展。

(四)推动人居环境建设,提升宜居水平

8.强化设计引导和风貌管控。在符合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积极推进乡镇城市设计,实现全域全要素空间管控。着力加强小城镇出入口、步行街巷、街头广场等重要街区、地段和节点的整治项目设计,不断提升空间环境品质。坚持应留尽留,不随意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严禁砍伐和擅自迁移古树名木。保护修缮老建筑,保留传统风貌,有机更新现存的传统街区、传统民居和老厂房,努力形成有记忆的街区、有故事的小镇,展示浓郁的东北民俗风情和地方特色。

9.加大环境卫生保洁力度。全面整治主次干道、背街小巷、镇村接合部、集贸市场、居住小区、公园广场、建筑工地和学校周边等区域的环境卫生,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以无积冰、无残雪、露出地面为标准,及时清雪除冰,有条件的镇可购置机械化清雪设备,减少人工作业和融雪剂的使用。强化公共水域综合整治,加强河流、湖泊、池塘、沟渠等各类水域保洁,保持水体清洁。

10.规范镇区生产生活秩序。推行县级综合执法力量下沉,在示范镇派出分支机构和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管理职责。整顿道路交通秩序,合理划定停车场,规范机动车通行和货车停放,治理占道停车。合理划定街道摊贩设置点,整治乱摆摊点摊位,规范经营秩序。加大违法建筑查处和整治力度,治理私搭乱建。规范户外缆线架设,做到入管入盒、标识清晰、牢固安全、整齐有序,治理线网乱拉。加强沿街立面整治,保持沿街及两侧立面整洁美观。

11.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和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提升村容村貌,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纳入千村示范创建范围的示范村,要全部达到“九有六无”标准,并确保验收通过。

(五)推动体制机制建设,提升治理能力

12.建立资金投入机制。市、县两级财政要加大对示范镇建设的投入,撬动社会资金,赋能乡村振兴。市级财政统筹使用现有渠道资金支持示范镇建设,县级财政将示范镇建设项目资金列入年度预算。

13.建立人才培养机制。选派规划建设专业人才到省级示范镇挂职或任职,加强对镇区规划建设技术指导,对作用发挥明显、表现突出、综合考评优秀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建立设计方案相关行业部门联审联批机制,做到有项目必规划、无设计不动工。

14.建立长效帮扶机制。省直部门要坚持重心下移,充分发挥对示范镇的政策支持、业务指导和帮扶作用。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自身在产业、管理、营销等方面的优势,通过联手经营和产业扶持,盘活线上线下资源。大专院校要通过校地人才合作,引导专家、教授送技下乡,定期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促进产业致富。引导建筑师、设计师和优秀团队下乡,发挥好乡村能工巧匠作用,提升乡村建设水平。

15.建立基层网格化治理机制。推进“网格化+信息化”“网格员+信息员”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统筹网格内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社会救助、疫情防控等工作。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共建共治,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实施步骤

(一)确定示范镇。突出长春都市圈和其他城市周边,围绕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重要节点镇、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边境地区,选定打造一批示范镇,每个市(州)至少2个省级示范镇,全省确定省级示范镇30个;每个市(州)至少2个市级示范镇,全省确定市级示范镇40个以上;每个县(市、区)至少1个县级示范镇,全省确定县级示范镇50个以上。由市(州)组织各县(市、区)上报候选示范镇基本情况、“十四五”期间建设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2022年4月底前,综合考虑规划布局、资源禀赋、基础条件等因素,选定产业比较兴旺、人口相对集聚、地理位置优越、道路交通便利、具有发展潜力和区域带动作用的示范镇。

(二)组织实施建设。落实上位规划提出的战略引导、指标约束、底线管控等要求,加快示范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推进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治理镇区人居环境,增强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公共服务品质。

(三)开展总结交流。尊重首创精神,及时总结示范镇建设经验和发展模式,每年9月份召开现场会,在全省推广示范镇建设成功经验。2025年,全面总结“十四五”期间示范镇建设工作成效亮点,推广、复制成功经验。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任总召集人,省政府有关副秘书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要负责同志任召集人,相关省直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省级议事协调机制,组织协调和推进示范镇建设。省级议事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示范镇建设日常工作,按照清单化管理、图表化推进、手册化操作、机制化落实、模板化运行方式,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坚持省负总责、市级督导、县抓落实、镇级实施的工作机制。市(州)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工作调度。县(市、区)党委、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制定实施方案,统筹协调解决实施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二)强化政策支持。2022—2025年,市、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指导示范镇谋划一批镇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改造以及环境治理领域的高质量项目。市、县在下达的新增债务限额内,优先安排省级示范镇公益性建设项目。对省级示范镇申报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建设项目,且单项工程投资规模超过500万元,省级予以重点支持。其中,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省级通过一般债券予以安排;对符合国家规定的专项债券投向领域,且收益能够覆盖本息的公益性项目,省级通过专项债券予以安排。示范镇享受省级有权决定的相关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要加大对示范镇的对口支持力度,制定具体实施政策,建立“1+N”政策体系。积极协调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结合各自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依法合规加大对示范镇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依法合规对示范镇建设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信贷支持。支持省级示范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优先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及产业发展项目用地,重点支持区域城乡统筹发展和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用地。

(三)严格考核考评。建立示范镇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定期调度示范镇建设进展情况,每年按照标准严格督导考核,对综合考核前5名的省级示范镇通报表扬,对排名靠后的省级示范镇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连续两年考核靠后的予以淘汰,由考核优秀的市级示范镇递补。

(四)做好宣传引导。市、县政府要广泛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简报等传统手段和微信、抖音、快手等现代传播方式,大力宣传示范镇的先进做法,形成良好舆论环境。主动释放正面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市(州)要参照本实施方案开展市、县两级示范镇建设工作。要建立本地区示范镇名录,择优申报省级示范镇,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我省示范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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