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周边安全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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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周边安全整治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经营行为,营造安全消费环境,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牢固树立“师生利益无小事,食品安全是大事”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国家、省食品安全有关规定和要求,注重以人为本,从关注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出发,不断提高食品经营者诚信度、食品消费环境安全度、师生和学生家长食品消费满意度,保障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为学生营造安全上学、放心消费、舒心生活、健康成长的环境,积极构建和谐平安校园、

二、工作目标

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主体证照齐全,食品质量明显提高,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得到有效治理;学生鉴别假冒伪劣食品能力显著提高,维权意识明显增强;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消费环境良好,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顺利开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药监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强兼任、

四、工作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区域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园及周边(指学校校门两侧及街道对面两侧300米以内的范围)食品摊点、

(二)整治的重点环节

校园及周边的小餐馆和饮食流动摊点;校园内商店(小卖部)及周边食品经营摊点(门店),小食品店及流动摊点、

(三)整治的重点品种

奶豆制品、熟肉制品、饮料、儿童食品以及各种烧烤食品、即食食品、裸装食品等、

(四)整治的重点内容

1、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行为;

2、食品经营者的各类食品农药残留、甲醛等超标问题;

3、定型包装食品无标签、无厂名、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和无生产许可的“五无”食品;

4、散装、裸装食品无安全标签(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

5、冷藏条件不达标、食品过期变质、卫生条件差等方面问题、

五、职责分工

(一)县食药监部门负责对校园及周边食品流通环节、餐饮环节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校园及周边超范围经营或无证经营食品行为的依法查处取缔工作;对以学校食堂或学生为供应对象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生产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

(二)县教育部门负责对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

(三)县工商部门负责校园及周边食品的仿冒侵权行为、

(四)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对学校周边流动摊贩的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经营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乱摆饮食摊点行为、

(五)县农委负责对以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饮食摊点为供应对象的农产品及农药污染残留状况的检查、

(六)县公安部门负责做好各相关单位行政执法的安全保障工作,并及时处理矛盾纠纷、

六、工作步骤

整治活动时间:

(一)宣传发动阶段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召开动员会,深入开展排查摸底工作,认真梳理校园及周边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确立整治重点、难点和整治内容,明确分工和责任,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存在的问题,依据各自职责,认真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并建立长效管理和整治机制、

(三)总结提高阶段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检查验收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情况,进一步查找薄弱环节和存在隐患,落实整改工作,巩固和扩大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活动成果、同时,加强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完善“平安校园”创建规划、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关系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千千万万个家庭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把此项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加快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证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通报情况、交流信息、研究解决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尤其是在监管执法中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要及时书面通知并移交相关部门,相关部门要立即处理,不得推诿,形成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强化宣传教育、食药监局和教体局要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分期分批培训、要采取广播、电视、报刊、专栏等多种形式,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广泛普及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知识,提高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意识、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工作信息收集和整理,以简报或动态等形式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要注重挖掘亮点、总结经验,对整治过程中好做法及时总结,全面推广、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在3月2日前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回、

(五)强化责任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对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失察、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校园周边安全整治方案 篇2

为切实消除校园周边环境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及师生安全和教育教学秩序正常开展,根据教育下发的《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定环城小学《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为出发点,以创建平安校园为落脚点,以保证校园和师生安全为目标,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整治和消除校园周边安全隐患,为师生创造安全和谐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推动我市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整治内容

1、整治占道经营。各类摊贩在校门附近占道经营,出租车私家车接送学生占道停车,影响师生上放学通行。

2、整治加工食品。小商小贩在校门口经营各类小吃,自制饮品,使用煤气罐加工烧烤油炸食品,这些食品卫生不达标,煤气罐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学校周边的小吃部、小超市经营的食品同样存在安全问题。

3、整治学校门前的减速装置和交通警示标志。学生上放学期间,校门前人流车流密集,个别司机不遵守交通规则,部分学校门前减速装置损坏,交通警示标志不完善,安全隐患较大。

4、整治娱乐场所。校园周边是否存在游戏厅、网吧、台球厅等娱乐场所,严重影响小学生的学习与成长,同时这些场所的消防安全和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地保障。

5、整治火灾隐患。学校周边是否有柴草垛,学校周边的柴草垛是否紧挨校墙,距离教室、备课室等学生活动场所很近,极易发生火灾,威胁学生生命安全和校舍安全。

6、整治私搭乱建。校园周边是否存在倚校墙私搭乱建的建筑物、有的占用消防通道,严重影响救援车辆进入,有的用作废品收购或存放其它杂物,基本是可燃物品,有的私搭乱接电线,有火灾隐患。

7、整治治安秩序。在校园周边活动的不法人员勒索或抢夺学生钱物、与学生打架等现象时有发生,给师生安全造成危害。

8、整治非法营运车辆。接送中小学生的非法营运车辆大多数车况差、无营运手续,个别司机驾驶资质不合格,超载超员超速现象严重,威胁学生人身安全。

9、整治接送班。校外接送班辅导班在我市城乡仍不同程度的存在,学生住宿场所的消防设施、饮食卫生环境及管理都存在不容忽视的`隐患。

10、整治校门管理。机动车辆和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的情况还不同程度存在,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规范管理,特殊情况必须进入的要联系相关人员认真确认并详细登记。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思想教育(5月上旬)

各校校长和安全保卫人员要提高认识,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找准问题症结,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加大力度向学生家长宣传校园周边环境存在隐患对学生的危害,营造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的良好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排查摸底(5月中旬至6月)

通过家长座谈、走访、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听取家长、教师、学生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征询线索,查找隐患。制定出符合本校的实施方案,同时协调乡(镇)街综治办联合行动,集中进行整治。针对排查出的校园周边存在的隐患逐条制定整治目标、措施和时限,做到责任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建立整治档案,对整治过程和结果做详细记载,争取做到发现一处,整治一处,消除一处。本校实施方案要于5月16日上交中心校。

第三阶段:完善制度(7月至8月)

针对整治工作中查摆出的问题,结合整治措施,不断健全和完善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的制度和长效机制,常抓不懈,确保整治效果让师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

第四阶段:监督检查(8月至9月)

一是建立回访跟踪机制。学校协调配合乡(镇)街综治办,围绕问题解决情况开展定期回访和不定期暗访,加强督查力度,推动整改进程;二是充分发挥家长群众监督作用。鼓励学生家长主动监督整改情况并积极举报,提供有力线索。

四、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于成军(校长)

副组长:董明生(副校长)

成 员:杨永波、张春国、芮汉纯、王福玲、冯英龙、

孙红岩、候立民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中心校成立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中心校由于校长任组长,其他校长和中层领导及村小校长任组员,同时副校长董明生和张春国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学校要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重要思想和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平安校园的高度出发,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提高对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务求实效。

(二)明确工作要求。各校校长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稳步推进。

(三)强化监督,严肃纪律。各学校要把这次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与做好学校其它各项工作进行有机结合,妥善安排时间,合理摆布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对因走形式、事故隐患排查不彻底和整治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校园周边安全整治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幼儿的人身安全,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开展校园(含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规范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整治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取缔非法办学的幼儿园,改善学校周边环境,增强广大师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杜绝校园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校园及周边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中心学校,由马兆雄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工作。

三、工作重点

1.重点整治校(园)车营运情况,非法营运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部分幼儿园违规自备或租用社会车辆接送学生的情况。

2.完善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出入口道路交通标识、警示标志和减速装置的配置。

3.依法取缔办学条件不达标、未办理合法手续的幼儿园。

4.对各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校舍安全及校内外治安安全进行整治。

四、工作步骤

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为:

1.宣传部署、摸底排查阶段(5月20日前)

召开动员会、制订工作方案,对此项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由镇政府牵头,联合相关站办所深入到辖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按照“三个掌握”的原则(即掌握车辆、车主及驾驶人基本情况;掌握车辆运行路线、运行时间及接送学生人数情况;掌握是否签订安全管理和安全行车责任书的情况),对所有接送学生车辆进行调查并逐一登记;对辖区内学校周边治安情况和所有非法办学的幼儿园进行排查并逐一登记。同时,对校内食品安全、校舍安全、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

2.集中整治阶段(5月21日—6月30日)

中心学校、城区交警中队、派出所和各中小学校要通过上安全教育课、设置安全宣传展板、播放安全警示资料片、发放宣传教育卡片、发放告学生及家长安全书、签订承诺书、对校园驾驶人进行面对面教育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工作,促使学生及学生家长自觉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维护自身安全。

运管所、交警中队、派出所、交管站要对固定接送学生车辆(含公交车)营运情况进行严格督查,责令不符合条件的车辆及驾驶员立即整改,合格后方可上路;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搭乘学生行为。

农机站要依法打击农用车搭乘学生行为。

派出所要大力整治校园周边排查出来的治安问题。

中心学校、卫生院、工商所要对学校商店、食堂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督查,严防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流入校园;要对从业人员健康情况、饮用水消毒、食堂卫生、疾病防疫等工作按要求进行整改。

中心学校、安监站要对学校校舍、压力容器、体育器材等进行安全检查,封闭、拆除D级危房,停止过期压力容器的`使用,对靠近山体的校舍进行风险评估。

中心学校、消防部门要对学校消防安全进行督查,全面检查学校电力线路和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情况,督促每所学校每学期要组织师生开展至少一次消防器材的使用培训和消防疏散演练。

同时,校园及周边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全镇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和办学资格进行清查,将非法办学的幼儿园的情况报请县政府予以取缔。

3.督查汇总阶段(7月1日-7月31日)

各单位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明确专人负责数据统计、资料收集、台帐整理和信息上报工作。镇纪委对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工作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同时,在7月底前,镇政府将建立健全校园周边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通过每月一次摸底,每季度一次督查,每半年一次联合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校园及周边安全事关广大中小学生和幼儿的生命安全,事关镇域社会大局稳定,各成员单位要从服务民生、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到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将本次集中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2.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加强部门配合,着力解决学校食品、校舍、消防、治安、道路交通等安全重点难点问题。派出所、交管站和中心学校要广泛听取师生、家长对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动员广大师生及群众积极参与到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同时,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努力构建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3.加强督查,确保成效。镇政府将强化对集中整治工作的督查,对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站办所予以表扬;对行动缓慢、工作不力的站办所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校园周边安全整治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优先”的教育发展理念,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管理要求,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力度,全面落实校园安全建设标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使学校的安全保卫、校车、校舍、食品、消防等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杜绝重特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预防一般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各学校、幼儿园校园安全无事故。

二、集中整治重点

校园安全集中整治活动期间,各学校、幼儿园在全面抓好校园安全建设标准规定的各项要求的同时,重点做好安全保卫、校车、校舍、食品、消防等内容的集中整治:

1.大门值守集中整治

重点整治:各学校、幼儿园落实大门值班制度不严,外来人员随意进出校园;值班期间值班教师未佩戴值班标志,保安未按要求着保安制服、手持警械坚守岗位,出现擅离职守、脱管失控现象;保安在岗不尽责,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在学生上课期间,学校未实行封闭管理,大门、侧门未上锁且保安未上岗值班;在学生上下学时段,值班人员数量不足、未提前到岗值班和到岗不尽责等。

2.交通秩序集中整治

重点整治:取缔接送学生、幼儿上下学的非标准校车;校车超员、超速;校车乱停乱放,校车未停稳前学生随便上下车和攀爬车窗上下车;无随车照管人员或随车照管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进出校园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超速行驶、不按规定停放、不避让上下学学生人群,与学生争道抢行;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家长接送学生车辆停放混乱;校园周边存在驾校培训点,规划考试路线导致的交通秩序混乱等。

3.校舍隐患集中整治

重点整治:校园场地、房屋出租或出售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利用校园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学校危楼危房、墙体开裂、门垛不坚固;走廊护栏、天花板、日光灯、吊扇、电视、空调、保温桶、多媒体等设施设备安装不合理、不牢固;未在事故易发地设置警示标识或防护设施,未在校内高层建筑及大型活动场所安装避雷设施;未在每层楼房、每栋平房醒目位置悬挂统一的安全负责人、监管人标牌等。

4.食品卫生集中整治

重点整治:取缔私自设立的小卖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取得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加工不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要求;未按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未对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进行净化、消毒;学校超市管理不到位,出售“三无”、变质、不洁等食品;未按规定设立卫生室,未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等。

5.消防设施及特种设备集中整治

重点整治:各消防重点部位未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或消防器材过期未检验;教学楼、宿舍楼未安装应急照明设备及疏散标识,消防通道不畅通;校内用电线路布置不规范、老化;锅炉等特种设备未按要求检验检修,锅炉工未经培训无证上岗;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液化气钢瓶等。

三、方法步骤

校园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采取自查与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集中检查与不定时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集中整治时间为XX年xx月份,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1.组织发动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

各镇(街、区)教管办、各市直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安全集中整治要求和各自实际,建立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发动,层层部署,全面启动集中整治活动。各镇(街、区)教管办、各市直学校(幼儿园)要将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于xx月xx日前报教育局安全科。各学校于xx月xx日前电子版报教管办。

2.自查自纠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

各镇(街、区)教管办、各市直学校(幼儿园)要根据《潍坊市校园安全建设标准》,结合这次集中整治重点,立即开展校园安全拉网式排查,排查要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所有问题和隐患都要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一般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整改计划,逐步进行整改;对学校自身难以整改的在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的同时,及时上报教育局及有关部门。各镇(街、区)教管办、各市直学校(幼儿园)要将这次集中整治的台账于5月20日前报教育局安全科。各学校于5月19日前电子版报教管办。

3.督促提升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

教育局、各镇(街、区)教管办组织人员对各学校(幼儿园)校园安全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组织得力、隐患排查彻底、整改到位的及时予以表扬;对思想不重视、隐患排查不彻底甚至被动应付、整改走过场的单位督促整改,并在全市通报;对仍有较大及严重安全隐患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进行责任追究。

4.总结工作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

对学校安全隐患自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巩固集中排查整治成果,进一步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各镇(街、区)教管办、各市直学校(幼儿园)要于xx月xx日前将集中整治活动总结(纸质版、电子版)报教育局安全科。各学校于xx月xx日前(纸质版、电子版)报教管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本次集中整治活动的领导,教育局成立以分管局长任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各镇(街、区)教管办、各市直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本次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性,结合各自实际,成立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全面部署集中整治活动。

(二)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各镇(街、区)教管办、各市直学校(幼儿园)要以本次集中整治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由校长、园长负总责,学校其他领导分工把关校门值守、校车、校舍、宿舍、食堂等各个方面,细化校园安全职责,共同分担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不走过场,确保校园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查,严格问责。集中整治活动期间,教育局将对各学校(幼儿园)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各镇(街、区)教管办、各市直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对学校安全的检查指导,切实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自活动开始起,教育局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安全隐患严格实行问责前置: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被安丘市教育局、潍坊市教育局及上级有关部门查处下达整改通知书和通报或被投诉举报并查实的,对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所在教管办及学校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对存在校园封闭管理不严外来人员随便进出校门、学校校车严重超员超速、校舍存在严重隐患危及师生安全、学校食堂及校内小卖部向学生出售违禁物品及“三无”、变质食品等严重安全隐患的,对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一律实行停职或免职,对所在教管办及学校相关人员一并追究责任。

(四)创新内容,巩固成果。各镇(街、区)教管办、各市直学校(幼儿园)要留存好整治活动的影像资料,及时将好的经验做法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教育局安全科,教育局将择优予以推广。成果显著的,推荐参加市政府安全教育教学成果奖和有关安全教育教学能手评眩集中整治活动后,各单位要坚持常态、长效的工作机制,对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不放松、不懈怠,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巩固整治成果。教育局将进行不间断的巡查,督促各类隐患排查整改,确保学生及校园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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