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短文提供的财务人员轮岗交流的方案(精选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财务人员轮岗交流的方案 篇1
1.目的
为促进本单位员工熟悉各部门流程,有效培养复合型人才,特制定此方案。
2.使用范围
适用于本单位中层管理人员、基层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
3.轮岗原则
3.1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发展规划。
3.2须保证对岗位轮出及轮入部门的工作无影响,正常工作顺利开展。
3.3有利于提升参与轮岗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4.轮岗时限
根据各个岗位实际情况决定轮岗时间。
5.轮岗实施办法
5.1轮岗前沟通
为保证轮岗的顺利进行,避免相关人员产生心理波动,轮岗前须注意沟通以下事项:
(1)了解当事人对轮岗的认知程度;
(2)了解当事人职业生涯规划;
(3)对轮岗工作计划进行阐述,包括轮岗目的、轮岗的计划、新岗位考核等;
(4)明确当事人对轮值到新岗位的接受程度。
5.2轮岗前工作交接
为避免因当事人轮岗造成原岗位工作出现紊乱,须在轮岗前须做好以下工作交接:
(1)完整工作文件的交接;
(2)目前进展中工作移交,包含目前进展程度、目标结果、相关人员工作分配等;
(3)工作资源交接,如数据报表等。
5.3轮岗培训
5.3.1轮入部门须对轮岗人员进行岗位培训,确保轮岗人员尽快了解工作环境和岗位业务;
5.3.2岗位前任者可对继任者面临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需要时可协助解决;
5.3.3人事行政部应建立轮岗人员沟通协调机制,了解轮岗人员的工作动态。
5.4轮岗考核
轮岗人员应按照相应岗位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将作为轮岗人员实施平级调动、职位晋升、薪资晋升、降职、降薪、解聘的依据。
5.5人事隶属关系、薪资待遇
5.5.1轮岗期间,轮岗人员的人事隶属关系暂保留原部门;
5.5.2轮岗期间,轮岗人员的薪资、待遇不变,基层操作岗位津贴可以按照轮入部门的岗位给予补贴。
6.附则
此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财务人员轮岗交流的方案 篇2
为了更好地落实岗位职责,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会计科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经5月8日处务会议研究,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决定我处会计科临柜会计实行分组轮岗、对口分类报账的管理办法(其他岗位轮岗办法以后根据情况确定),管理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一、分组办法:
财务处将全校48个报账单位按人员数及经费开支情况,划定为4个组,每个临柜报账会计对应一个组,负责本小组所有报账单位的报账工作,同时,将两个临柜报账会计组成一个互助组,解决报账工作量不均及人员临时走动缺岗问题。
二、轮岗办法:
第一次临柜报账会计对应的小组产生,由科里组织,随机确定。以后,则按照临柜会计号与报账单位组号轮流交换确定,每半年轮流一次,临柜报账会计互助组的搭配,原则上自由选择产生、一定半年,每半年完成后可自由调换。
三、工作要求:
(1)会计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业务知识,熟悉党和国家的.财经制度和各项开支标准,进一步提高报账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2)临柜报账会计互助组成员要密切合作,互相帮助,努力做到既分工、又合作,确保报账任务完成的质量和速度。
(3)岗位责任制考核以对应报账单位任务的完成情况为基础,兼顾考虑互助合作情况。
(4)特殊情况下,临柜报账会计要服从会计科长的调动和工作任务的调剂。
四、报账单位的分组情况如下:
1、农学院、计信院、人文院、外语系、教务处、档案馆、物管处、国交处、财务处、保卫处、纪检审计、人事处、科研处
2、园林院、国土院、生物系、研究生处、图书馆、后管处、管理处、后勤司、科技园、学报、党校、宣传部、组织部、统战部
3、动科院、经贸院、食品系、理学院、软件学院、学工委(学费、助学金)医院、附中、保育院、服务公司
4、工学院、职师院、军体部、成教院、校管处、老干办、校办、校领导、招就处、校建办、工会
备注:
1、 熊小梅兼管档案查询;
2、李红兼管收据的发放。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员工轮岗管理办法。
财务人员轮岗交流的方案 篇3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激活用人机制,加强干部多岗位锻炼,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根据省委组织部组通字[20xx]54号、市委组织部阜组[2015]54号文件、省委组织部《关于推进重要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关于推进重要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全覆盖的工作方案》,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展20xx年度重要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全覆盖工作的通知》(阜组[20xx]2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交流轮岗的范围和要求
(一)范围:
在局各科室间、各单位内进行轮岗,各单位间进行交流。
(二)要求:
根据《xx省党政机关内设机构关键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办法》(省委组织部[20xx]54号)中交流轮岗的条件:
1.交流轮岗的关键岗位:
党组(党委)应当结合机关内设机构工作职能、职位设置以及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研究确定本单位关键岗位。
下列内设机构职位一般应列入关键岗位范围:
(一)从事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财务、审计、项目审批、招标、采购工作的职位;
(二)从事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职位;
(三)其他需要列入关键岗位范围的职位。
2.交流轮岗任职条件:
关键岗位干部达到下列任职年限的,按要求交流轮岗:
(一)正职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或者在同一内设机构(或单位)担任副职、正职领导职务满8年且担任正职领导职务满2年的,必须交流轮岗;
(二)副职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任职满8年,或者在同一内设科室工作满10年且担任副职领导职务满2年的,应当交流轮岗;
(三)非领导职务干部在同一内设科室(或单位)工作满10年的,应当交流轮岗;满8年的有计划交流轮岗。
关键岗位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时交流轮岗:
(一)工作特殊需要的;
(二)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
(三)年度考核不称职需要调整职务的;
(四)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
(五)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担任现职务的。
3.交流轮岗几点情况说明:
关键岗位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交流轮岗或者暂缓交流轮岗:
(一)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3年的;
(二)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必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其他原因不宜交流轮岗的。
同一内设机构的正职、副职领导干部一般不同时交流轮岗;同一批次交流轮岗的领导干部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同一层次干部的三分之一;同一干部不宜频繁交流轮岗。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20xx年4月启动,12月底前完成。交流轮岗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份)动员阶段。召开局交流轮岗工作动员会,印发实施方案等。各科室、各单位进行动员发动,组织学习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5-9月份)推荐阶段。各科室、各单位进行摸底,组织填写有关信息,集体研究确定预备交流人选和职位,并上报局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
第三阶段(9-10月份)审核阶段。局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预备职位和人选,经局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公布预备职位和预备交流人选。
第四阶段(11-12月份)匹配阶段。预备交流人选填报志愿,按照第一志愿优先原则,进行人员与岗位匹配。
第五阶段(12月份)确定阶段。局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匹配规则,提出交流人选和岗位的建议名单,报局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交流轮岗的干部集中办理任免职手续。
干部的交流轮岗在局干部交流轮岗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局各科室率先开展轮岗工作,各单位干部的交流轮岗适时进行。符合交流条件的,20xx年分批次交流完毕,以后转入常态,每年进行1次;对当年符合交流条件的,在次年3月底前交流到位。
三、操作步骤
(一)推荐预备交流轮岗人选和职位
1.推荐预备交流轮岗人选。对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人选进行调查摸底,组织报名,填写《预备交流轮岗人选情况摸底登记表》(附表1),集体研究推荐预备交流轮岗人选。
2.推荐预备职位。将预备轮岗人选所对应的职位、本单位空缺的科级职位,推荐为预备职位。预备职位必须是“三定”方案确定的有效职位。
(二)审核预备交流轮岗人选和职位
1.上报预备交流轮岗人选和职位。各科室、各单位向局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预备轮岗人选和职位。上报材料包括:预备交流轮岗人选情况摸底登记表(附表1),预备交流轮岗人选综合评分表(附表3),交流单位基本情况备案表(附表5),跨岗位(单位)交流职位志愿表(附表6)。《预备交流人选综合评分表》要经科室或单位审核同意。
2.审核预备轮岗交流人选和职位。局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科室、单位上报的预备交流轮岗人选和职位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报局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予以公示。
(三)匹配预备轮岗交流人选和职位
1.预备轮岗交流人选填报志愿
(1)预备交流轮岗人选在公布的预备职位中,根据职位要求和自身条件,选择3个不同科室或单位的预备职位,填报《跨岗位(单位)交流职位志愿表》(附表6)。
(2)局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跨岗位(单位)交流职位志愿表》,填报职位未填满3个的,以及不符合要求的,必须更改志愿;不按要求更改志愿的,视为放弃志愿匹配,由局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直接提出匹配意见。
2.第一轮预备交流人选和职位匹配按照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第一次匹配,具体匹配规则如下:
(1)某个预备职位仅有1人第一志愿填报,则该同志作为该职位预备交流人选。
(2)某个预备职位有2人或2人以上第一志愿填报,局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预备交流轮岗人选综合评分表》得分情况,确定分数最高者作为该职位预备交流人选。如最高分数相同的,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人选名单给职位所在科室或单位,由科室或单位研究,确定拟接收人选,报局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科室无主要负责人的,由局交流轮岗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某个预备职位无第一志愿填报,且仅有1人第二志愿填报,则该同志作为该职位预备交流人选。
(4)某个预备职位无第一志愿填报,但有2人或2人以上第二志愿填报,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预备轮岗交流人选综合评分表》得分情况,确定分数最高者作为该职位预备交流人选。如最高分数相同的,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人选名单给职位所在科室或单位,由科室或单位研究,确定拟接收人选,报局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科室无主要负责人的,由局交流轮岗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5)某个预备职位无第一、第二志愿填报,且仅有1人第三志愿填报,则该同志作为该职位预备交流人选。
(6)某个预备职位无第一、第二志愿填报,但有2人或2人以上第三志愿填报,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预备轮岗交流人选综合评分表》得分情况,确定分数最高者作为该职位预备交流人选。如最高分数相同的,局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人选名单给职位所在科室或单位,由用人科室或单位研究,确定拟接收人选,报局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科室无主要负责人的,由局交流轮岗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第二轮预备轮岗交流人选和职位匹配,对第一轮未匹配成功和未确定职位的预备交流人选,局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组织第二轮填报志愿和人选职位匹配,第二轮匹配规则同上。
4.经第二轮匹配仍未成功的人选,由局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轮岗交流建议。
(四)确定轮岗交流人选和职位
1.局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个人志愿、科室或单位意见,按照匹配规则及匹配结果,审核把关、综合平衡,提出轮岗交流人选和职位的安排意见,报局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2.集中办理交流轮岗和任职手续。对已确定轮岗交流职位的干部,按照程序及时办理任免职手续。
三、几个问题的说明
1.关于时间的界定。任职年限和年龄统一截至20xx年12月31日。
2.关于任职回避的情形,按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3.交流轮岗的科室或单位,由局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交流轮岗的要求集体研究确定。
各科室或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交流轮岗工作的重要性,切实高度重视,加强对交流轮岗工作的领导,切实把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发展大局,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精心实施,规范操作,着力营造交流轮岗工作良好环境和氛围。
财务人员轮岗交流的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县党代会精神,加强股级干部队伍建设,激发队伍整体活力,根据《吉水县县直单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管理暂行办法》(吉水县办字〔20xx〕42号)、《中共吉水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县直单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通知》(吉水县办字〔20xx〕44号)有关规定,现就人社系统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原则。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开展。把推进轮岗交流与改进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加强对干部的培养、锻炼结合起来,通过轮岗交流,提高干部素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加快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轮岗交流工作遵循民主集中、统筹兼顾、逐步实施、公开公平、客观公正、按章办事的原则。
3.量才适用原则。根据干部个人的思想状况、业务专长、发展潜力和工作实绩,要充分发挥干部的个人专长,有效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按照部门工作职能与个人专长、工作经历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4.回避原则。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工作。职务层次不同的,一般由职务层次较低的一方回避;职务层次相当的,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决定其中一方回避。
5.稳定原则。对个别专业性很强、工作连续性强的工作岗位、本单位、本系统一时无合适接替人选的岗位、正在进行重要工作任务,不适宜中途轮岗或交流岗位等,可暂缓交流或不交流。
二、轮岗交流对象及要求
此次的轮岗交流对象为符合《吉水县县直单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管理暂行办法》(吉水县办字〔20xx〕42号)中规定的需进行轮岗交流的股级干部。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级干部,必须轮岗或交流:
(一)在现股级岗位任职满8年的;
(二)在现股级岗位懒政怠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较突出,不适合继续留任或不胜任现岗位的;
(三)其他必须轮岗或交流情形的。在现股级岗位任职不满8年,但任职时间较长的,单位也将视情况予以及时轮岗交流。
股级干部所任单位务没有发生变化,但所负责工作或分工发生重大变化的,也可视作轮岗的一种特殊形式。
三、轮岗交流操作程序
股级干部轮岗交流严格依照《吉水县县直单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在实际操作中,轮岗交流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全面摸底
对照股级干部职数设置情况,对本单位(包括独立办公、独立经费的下属副科级单位)现有股级干部配备和任职等情况认真统计梳理,填写《吉水县县直单位股级干部任职情况表》,掌握情况,摸清底细。
(二)任职考核
成立以彭木苟同志为组长,陈冬生同志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的领导小组,对股级干部任职情况进行考核。任职考核情况(见附件2)应作为股级干部轮岗交流的重要参考,对在一岗位工作或任同一职务时间较长且表现优秀的股级干部,优先轮岗交流到更重要单位或岗位;对表现差的,可按程序直接作免职处理。任职考核程序主要有:
1.个人总结。股级干部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本人近三年来履职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3000字左右的个人述职报告。
2.个人述职。述职可采取书面或口头等方式进行。(结合民主测评会开展)
3.民意测评。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召开民意测评和民主评议会,对股级干部进行民意测评与民主评议。
4.进行谈话。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组成谈话工作组,与符合轮岗交流条件的股级干部进行谈话,深入掌握股级干部个人意愿及近年来工作实绩、现实表现与主要不足等情况。
5.综合评价。综合个人述职、民意测评与民主评议、个别谈话情况,并结合平时的掌握了解,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对股级干部近年履职情况分别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同时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四个层次分别给予等次评定。
(三)执行实施
综合各方面情况,由局党组研究拟定本单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的意见(其中需跨系统、跨单位交流的,先报经组织人事部门协调同意),并按干部调动和股级干部任免等程序规定实施交流。
四、有关要求
股级干部轮岗交流是贯彻落实县党代会精神,提升股级干部队伍活力,提高机关效能和服务水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抓手和举措,人社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应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决定者,视情况给予免职或者降职使用。在轮岗交流工作中,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客观公正分析评价干部,坚持公道正派、人岗相适选用干部,不碰底线、不踩红线,排除私心杂念,不搞打击报复,把握导向,按规操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