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年终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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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年终考核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强化目标管理,明确职责任务,充分调动全镇村“两委”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执行力,推动我镇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我镇村(社区)工作目标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客观、注重实效、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和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平时工作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和民主测评相结合,实行百分制考核。

二、组织领导

成立黄市镇村(社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小组,负责村(社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组长:罗艺;副组长:雷忠喜、谭琨、刘新华、张云风、邓志良、黄双峰;成员:李清文、李勇、伍志勇、谭江成、李青松、欧阳运保、周孚军、伍慧云、刘洪良、刘丽、三中心主任及镇属相关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建办,由黄双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考核具体事宜。

三、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

1、基础工作考核(6分)。主要考核参加会议、报表和资料报送情况以及对各分管领导、各部门开展工作配合情况。每缺一次会议扣0.2分;每迟报一次报表、资料扣0.1分;每缺报一次报表、资料扣0.2分。每出现一次不配合分管领导或各部门工作人员下村开展工作情况扣0.2分,扣完为止。基础工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考核。

2、社会公认度评估(4分)。

①镇党委满意度测评(2分)。由镇领导班子成员、各站所负责人、驻村干部对村(社区)班子进行满意度测评,其计算公式为(满意票数×1+比较满意票数×0.8+基本满意票数×0.6)/总票数×100×3,由党委计算测评实际得分。

②村组长、党员、群众代表对村(社区)班子进行测评(2分)。由党委、政府在年终考核时派出考核小组到村(社区)组织召开民主测评会,村支书代表村班子在会上进行述职,参会人员进行测评,得分计算公式同上。

③民主测评内容为班子建设、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

社会公认度评估工作由党建办负责考核统计。

3、重点工作年终综合完成情况考核(90分)。

①党务工作(15分)。其中基层党建工作(8分)、宣传统战工作(2分)、政法武装工作(2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分)。由邓志良、黄双峰、李勇、伍慧云、刘丽负责考核。其中基层党建工作由黄双峰负责考核,宣传统战工作由刘丽负责考核,政法武装工作由李勇负责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由邓志良、伍慧云负责考核。

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危房改造工作(8分)。由张云风负责考核。

③政法综治维稳、信访工作(10分)。由李勇负责考核。

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10分)。由刘新华及安全生产各分管领域的党政领导负责考核。

⑤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工作(26分)。其中粮食生产工作(5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5分)、乡村建设工作(5分)、农业产业发展工作(5分)、改厕工作(3分)、农业其他工作(3分)。由张云风、李清文、李青松及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负责考核。

⑥民生保障工作(8分)。其中城乡居民医疗保险(5分)、养老保险(1分)、民政(2分),由伍志勇及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负责考核。

⑦卫健、文化、教育、旅游工作(4分)。由黄双峰、伍志勇负责考核。

⑧国土规划、环境保护工作(6分)。其中国土规划(3分),环境保护(3分),由谭琨、欧阳运保及自然资源所负责人负责考核。

⑨其他工作(3分)。由分管负责人负责考核。

四、考核结果运用

1、20xx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实行分组考核和奖惩。

按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分数排名,前二名的单位评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优秀单位,发放奖牌及奖金,奖金2000元;第三名至第六名的'单位评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良好单位,发放奖牌及奖金,奖金1000元;第七名至第八名的单位评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合格单位,不予发放奖牌、奖金;年度得分在60分以下,或者因工作重大失误被“一票否决”的单位为不合格单位。

2、对8个村(社区)每村(社区)评选优秀村干部1名,本年度被评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优秀单位的,增加评选优秀村干部1名,优秀村干部发放证书及奖金,奖金400元。

3、对党建工作、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工作(3项)、安全生产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等七项重点工作,每一项重点工作根据考核评选一个先进村(社区),发放先进奖牌及奖金,单项奖金600元。

4、对招商引资工作单独考核。年度内引进投资额度在1000万元以上企业的村(社区)评为本年度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对先进单位发放奖牌及奖金,奖金1000元。

5、对镇域经济发展或社会事业发展作出特别贡献的站所和单位,由党政联席会研究,评选3个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发放奖牌及奖金,奖金1000元。

6、对镇产业经济发展有较为突出贡献的企业或者合作社予以鼓励,由党政联席会研究,评选3个先进企业进行表彰,发放奖牌及奖金,奖金1000元。

7、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结果直接计入村(社区)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与村(社区)干部绩效工资挂钩,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该村(社区)干部总体按120%绩效工资发放;考核结果为良好的,该村(社区)干部总体按100%绩效工资发放;考核结果为合格的,该村(社区)干部总体按80%绩效工资发放。绩效工资的发放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镇驻村干部按本村(社区)“两委”干部日常工作具体情况造册核准后,上报镇党委审批备案。

8、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被评为不合格单位的村(社区),取消发放该村(社区)村干部绩效考核工资。

村干部年终考核方案 篇2

为扎实推进全镇农村清洁工程工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总结工作经验,宣传好典型,进一步完善工作督查指导机制,确保顺利完成农村清洁工程各项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1、村庄房前屋后无零星垃圾,公共场所无散落的“白色”垃圾,村庄角落无陈年垃圾,村内垃圾及时清理。

2、进村公路、主干道路无散落“白色”垃圾,无成堆垃圾,路旁无乱堆乱放,无建筑垃圾随意倾倒,村庄道路两旁无占道的杂物乱堆乱放。

3、进村公路、主干道路两侧无杂草、石头等。

采取专项治理、常规督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由镇成立农村清洁工程督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村保洁机制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1、专项治理。由镇农村清洁工程督查小组对所辖村进行拉网式的排查,要求所有村没有陈年垃圾、垃圾死角。

2、常规督查。由镇农村清洁工程督查小组抽调相关人员,开展常规性督查检查,做到一月一排队,一月一通报,年终总考核。

3、重点督查。在清洁工程实施期间,镇农村清洁工程督查小组组织不定期的就某一项或几项工作开展情况(完成情况)进行单项重点督查。

全镇20个村。重点督查辖区内入村主干道、村庄道路两旁,垃圾填埋场、村所在地中心场所等区域。

1、镇农村清洁工程督查小组每月对各村保洁机制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每月进行排名考核,考核等级为一、二、三个档次,

2、实行年终考核,将日常督查和每月评比结合,并按照进行年终考核。对年终考核名次靠前的村,在市分配给乡镇的农村清洁工程资金时到位后,镇分配时,将针对一、二、三档次的村以一类村资金100%拨付,二类村80%拨付,三类村以60%拨付。对一类村中排名前三名的村,将给以本村资金20%的奖励,而连续三个月排名前三位村,将给以30%卫生资金的奖励,而对连续三次排名在三类村后三名的村,镇里将不拨付卫生资金的方法,同时将对其重点整改,村“两委”书面自查自纠材料,提出整改方案,重点督查整治。

1、督查评比要深入细致,认真负责,不走过场,全面真实了解情况,严肃指出不足,帮助解决问题。督查评比结束后,要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领导反馈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各村要对督查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查摆原因,制订整改措施,切实改进提高。

2、镇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督查情况,认真总结,推广典型,排名通报。每次督查要建立台帐,以作为年终考评依据。

3、村干部实行包岗制,各村划分责任区,明确各村干部责任范围,对各村干部实行严格问责。

村干部年终考核方案 篇3

为加强村(社区)效能建设,规范村(社区)干部管理,强化岗位责任,提高工作绩效,打造务实、创新、廉洁、高效的村(社区)干部队伍。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考核范围为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村(社区)其他两委成员由党支部书记、主任考核。

第二条坚持职责明确、重点突出、绩效考评、目标量化、绩效挂钩、逗硬奖惩的原则。

第三条激励和约束相统一,着眼于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干部的自我约束能力。

第四条考核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坚持民主、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 考核办法

第五条采用每月计分、年终汇总方式综合考评。每月计分由自我检评、目标量评、组织考评“三评”确定,计分权重为1:5:4。每月基本分=当月“三评”分-当月加分;年终汇总分=12个月基本分加总/12+加分总分。

第六条 自我检评。自我检评是干部对自己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反思性自查评定。评价意见等次分值按优秀(90分以上)、称职(70-89)分、基本称职(60-69)分、不称职(60以下)计算。自我检评占10%权重。

自我检评由所联系村(社区)镇领导在月底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干部检评。检评内容主要有:自查是否按时、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总结当月工作特色亮点;查找不足和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议。

第七条 目标量评。目标量评是对干部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的定量考核评价。目标量评基础分为100分,考核由镇党委、镇政府目标督查考核组牵头,效能办指导各单位制定考评细则,对纳入考核内容的工作项目,要明确具体工作事项、完成时限、工作质量、目标要求和具体评分标准,做到细化量化。各办(所)负责考核,根据各村(社区)目标完成情况组织实施考核评价打分。目标量评占50%权重。在百分制的基础上,实行因素法加减分进行量化考核。

(一)加分项目、内容及分值:加分项目由个人收集经单位核实向效能办申报计分,未申报的按不满意档计分;减分项目由效能办牵头考核计分。

1.表彰奖励。凡工作被县、市、省委(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分别加3、4、5分,同级部门分别加1、2、3分。以奖状、奖牌、证书或文件认定。

2.突击工作。凡临时承担并完成镇、县、市、省委(政府)突击性工作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分别加2、4、6、8分。

3.通报表扬。凡受到镇党委、政府通报表扬的每项加1分。

4.迎检工作。代表镇政府接受县、市、省及以上工作检查并得到肯定的,每次加2、4、6分;同级部门分别加1、2、3分。

5.创新工作。村(社区)在现代服务业发展、社会建设和社会稳定以及党建工作中,具典型示范意义,在村(社区)中处于领先地位的(需提供证明材料),由各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经镇党委、政府审定后,每项加2-5分。

6.超额任务。超额完成镇上目标任务的,每项加3分。

7.督办事项。每完成1件加2分。

8.其他事项。全年本村(社区)无信访、安全、环境事件发生的,加5分。

(二)减分项目、内容及分值。由镇效能办会同各办(所)核实统计实施。

1.信访维稳综治。对本辖区出现的不稳定情况未及时报告镇上的`,扣1分/次;对信访事件因村(社区)稳控工作不到位、处置不力的,扣2分/次。由综治办负责考核。

2.安全生产工作。本村(社区)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扣2分/起,重大的3-5分/起。由经环办负责考核。

3.规划建设管理。出现违建,未及时发现并报告的,扣2分/次,对违建处置不力的,扣3分/次。由城建办负责考核。

4.城乡环境治理。由城管中心负责考核。“脏、乱、差”现象受到县以上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扣2分/次;发生污染环境事件,受到县以上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督办的,扣2分/次。

5.临时交办任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专项工作或临时性重点工作,未按要求或时限完成的扣1分/次,造成工作被动的扣2-5分/次。由镇效能办负责考核。

6.日常工作事项。分管领导或牵头部门所安排工作,未按要求或时限办结落实的,扣1分/次。由各牵头部门负责考核。

7.首问责任情况。对反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经查证属实的扣1分;应当告知而未告知的,每查实一起扣1分;对反映索、拿、卡、要的,每查实一起扣3分。由镇效能办负责考核。

第八条 组织考评。组织考评是考核领导小组对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及干部德才表现的定性评价。组织考评占40%权重。组织考评基础分100分,最终得分实行纪律考勤考核减分制度。有下列情形的个人分别给予减分:

(一)请假制度。支部书记和主任有事外出须向党委书记、镇长请假,并以书面形式报效能办备查,全年累计事假(病假、产假等有明文规定的另计)不得超过15天,每超过一天者扣2分;其余“两委”成员须向党务副书记请假。无假外出者每天扣2分。

(二)会议制度。参加镇上会议迟到、早退者扣0.5分/次,无故不参加镇或县上会议者,分别扣1、2分/次。

(三)查岗制度。镇纪委和考核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村(社区)干部在岗情况进行检查,督查中村(社区)干部不在岗的,且不能说明原因的,扣1分/次;主任当值不在岗者扣2分/次。公示牌未正确填写(时间不正确、个人去向不清楚或未留有效联系电话)的,扣0.5分/次。

(四)学习制度。每月未按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每次扣2分;党员分课堂未正常开展的,每季度扣5分(在每季最后一月扣减计分)。抽查发现村(社区)人员民情日记未记录,每次扣0.5分;民情日记反映的问题因主观原因未完成或未答复的,每次扣1分。

(五)公示制度。按规定要求做好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工作。以上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及时、次数未达到要求的,每项扣1分;财务支出审批不规范,手续不健全的,每宗扣1分;其他有明确规定需要公示而未公示的,每项每次扣0.5分。

第三章 综合评定

第九条综合评定主要是对村书记和主任“三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在全面梳理汇总考核信息的基础上,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客观公正地对村(社区)干部作出等次评定。

第四章 结果运用

第十条年度考核根据评分高低进行综合评定,原则上优秀(90分以上)、称职(70-89)分、基本称职(60-69)分、不称职(60以下)。

第十一条年终考核被定为“不称职”的,由镇党委对村(社区)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综合目标评定末位的村(社区),对支部书记或村主任作相应组织处理。

第十二条效能办负责做好统计工作,扣分、处罚、奖励情况每月通报公示,处罚、奖励分月和年度兑现。

第十三条本办法中未尽事宜,以党委、政府集体讨论决定为准。上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试行半年)。

村干部年终考核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强化目标管理,明确职责任务,充分调动全镇村“两委”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执行力,推动我镇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我镇村(社区)工作目标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客观、注重实效、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和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平时工作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和民主测评相结合,实行百分制考核。

二、组织领导

成立黄市镇村(社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小组,负责村(社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组长:罗艺;副组长:雷忠喜、谭琨、刘新华、张云风、邓志良、黄双峰;成员:李清文、李勇、伍志勇、谭江成、李青松、欧阳运保、周孚军、伍慧云、刘洪良、刘丽、三中心主任及镇属相关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建办,由黄双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考核具体事宜。

三、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

1、基础工作考核(6分)。主要考核参加会议、报表和资料报送情况以及对各分管领导、各部门开展工作配合情况。每缺一次会议扣0.2分;每迟报一次报表、资料扣0.1分;每缺报一次报表、资料扣0.2分。每出现一次不配合分管领导或各部门工作人员下村开展工作情况扣0.2分,扣完为止。基础工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考核。

2、社会公认度评估(4分)。

①镇党委满意度测评(2分)。由镇领导班子成员、各站所负责人、驻村干部对村(社区)班子进行满意度测评,其计算公式为(满意票数×1+比较满意票数×0.8+基本满意票数×0.6)/总票数×100×3,由党委计算测评实际得分。

②村组长、党员、群众代表对村(社区)班子进行测评(2分)。由党委、政府在年终考核时派出考核小组到村(社区)组织召开民主测评会,村支书代表村班子在会上进行述职,参会人员进行测评,得分计算公式同上。

③民主测评内容为班子建设、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

社会公认度评估工作由党建办负责考核统计。

3、重点工作年终综合完成情况考核(90分)。

①党务工作(15分)。其中基层党建工作(8分)、宣传统战工作(2分)、政法武装工作(2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分)。由邓志良、黄双峰、李勇、伍慧云、刘丽负责考核。其中基层党建工作由黄双峰负责考核,宣传统战工作由刘丽负责考核,政法武装工作由李勇负责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由邓志良、伍慧云负责考核。

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危房改造工作(8分)。由张云风负责考核。

③政法综治维稳、信访工作(10分)。由李勇负责考核。

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10分)。由刘新华及安全生产各分管领域的党政领导负责考核。

⑤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工作(26分)。其中粮食生产工作(5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5分)、乡村建设工作(5分)、农业产业发展工作(5分)、改厕工作(3分)、农业其他工作(3分)。由张云风、李清文、李青松及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负责考核。

⑥民生保障工作(8分)。其中城乡居民医疗保险(5分)、养老保险(1分)、民政(2分),由伍志勇及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负责考核。

⑦卫健、文化、教育、旅游工作(4分)。由黄双峰、伍志勇负责考核。

⑧国土规划、环境保护工作(6分)。其中国土规划(3分),环境保护(3分),由谭琨、欧阳运保及自然资源所负责人负责考核。

⑨其他工作(3分)。由分管负责人负责考核。

四、考核结果运用

1、2021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实行分组考核和奖惩。

按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分数排名,前二名的单位评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优秀单位,发放奖牌及奖金,奖金2000元;第三名至第六名的单位评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良好单位,发放奖牌及奖金,奖金1000元;第七名至第八名的单位评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合格单位,不予发放奖牌、奖金;年度得分在60分以下,或者因工作重大失误被“一票否决”的单位为不合格单位。

2、对8个村(社区)每村(社区)评选优秀村干部1名,本年度被评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优秀单位的,增加评选优秀村干部1名,优秀村干部发放证书及奖金,奖金400元。

3、对党建工作、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工作(3项)、安全生产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等七项重点工作,每一项重点工作根据考核评选一个先进村(社区),发放先进奖牌及奖金,单项奖金600元。

4、对招商引资工作单独考核。年度内引进投资额度在1000万元以上企业的村(社区)评为本年度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对先进单位发放奖牌及奖金,奖金1000元。

5、对镇域经济发展或社会事业发展作出特别贡献的站所和单位,由党政联席会研究,评选3个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发放奖牌及奖金,奖金1000元。

6、对镇产业经济发展有较为突出贡献的企业或者合作社予以鼓励,由党政联席会研究,评选3个先进企业进行表彰,发放奖牌及奖金,奖金1000元。

7、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结果直接计入村(社区)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与村(社区)干部绩效工资挂钩,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该村(社区)干部总体按120%绩效工资发放;考核结果为良好的,该村(社区)干部总体按100%绩效工资发放;考核结果为合格的,该村(社区)干部总体按80%绩效工资发放。绩效工资的发放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镇驻村干部按本村(社区)“两委”干部日常工作具体情况造册核准后,上报镇党委审批备案。

8、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被评为不合格单位的村(社区),取消发放该村(社区)村干部绩效考核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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