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短文提供的文明城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精选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文明城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篇1
2022年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夯实基础、重点突破的关键之年。近日,《亳州市2022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明确了今年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根据《方案》,我市围绕“首创首成”的工作目标,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的工作理念,聚焦城市建设与管理提升,突出市民文明素质培育,将开展14项系列专项行动,聚焦补短板和民生焦点,以14项系列专项行动为抓手和突破口,进一步强弱项、消盲区,带动整体创建工作深入推进。
交通秩序治理专项行动
严查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机动车闯红灯、逆行、不主动礼让行人、车窗抛物等行为。开展市中心城区电动三轮车治理,整治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乱穿马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乱象,提高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整治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加大对外卖、快递、环卫、渣土车等特殊车辆的管理力度,强化行业监管职责落实,严查不文明交通行为。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宣传劝导活动,常态化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
加强车辆停放管理。科学规范施划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增加停车位供给。常态化清理“僵尸车”,鼓励社会停车场降低停车收费标准,提高现有停车场、停车位的使用率。交警、城管部门加大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行为的巡查和处罚力度,常态化开展拖车行动。
提高电动自行车上牌率。实行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优化电动自行车上牌流程,增加固定上牌点和流动上牌点数量,加大上牌宣传力度,对逾期未上牌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查扣并依法管理,确保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社区小区的电动自行车上牌率达到100%。
完善城区交通基础设施。改造城区非标准化交通路口,增补交通护栏、隔离墩、交通标线和交通标志牌等设施,增设交通信号灯、违停自动抓拍、不礼让行人抓拍设备,确保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道路交通护栏、隔离墩无空缺、损坏、移位。
加强公共交通车辆管理。重点对出租车、公交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行业,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持续重点整治不礼让行人、违规拼客甩客拒载、不主动提供发票、使用不文明用语等行为,规范营运市场秩序,提升文明规范服务水平。加大共享单车管理力度,加强对共享单车企业监管,实现共享单车全面上牌、配备头盔和规范有序停放。
年度成果:2022年6月底前完成,实现交通秩序规范有序,健全长效机制。
道路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全面推行道路联合徒步执法工作,加大对道路交通秩序、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经营秩序的现场执法力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常态巡查解决市政设施、园林绿化、门头店招、车辆停放、道路清扫保洁、广告设施、工地围挡、建筑外立面等方面问题,推进公交站台和公交线路沿线综合整治工作,发挥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平台作用,建立问题及时发现、精准交办和快速处置工作机制。
年度成果:2022年4月底前完成,健全长效机制,实现道路常态化规范管理。
居民小区管理提升专项行动
全面推行居民小区联合执法工作,加大对小区物业公司管理和培训力度,夯实物业公司管理小区的主体责任,定期对物业公司服务情况进行监督考核,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开展居民小区地下停车场整治行动,解决停车场闲置和使用率低的问题。建立健全小区公益广告、公共环境、公共设施、公共秩序等日常管护机制,规范设置电动车充电桩,解决飞线充电、楼道堆放杂物、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问题。开展小区破损外立面修复工作,确保建筑物外立面整体干净、无大面积破损污损。对无物业的小区(家属院)实施托底管理,提高小区物业管理的覆盖率,积极推进“红色物业”建设,健全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的工作联动机制,组织开展“提升物业管理群众满意度”专项行动,以党建引领物业管理。
年度成果:2022年6月底前完成,健全长效机制。
老旧小区和背街小巷片区改造提升专项行动
实施26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启动城市更新项目,推进望汤阁社区、药都社区等10个老旧片区改造项目。优先实施农贸市场周边、车站周边、社区居委会周边、学校周边、商场超市周边片区改造提升工作,对片区内的居民小区、背街小巷进行高标准改造提升,强化对片区内基础设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空中管线等内容的'治理,改善城区人居环境。
年度成果:2022年8月底前完成,健全长效机制。
空中管线治理专项行动
重点治理主次干道、居民小区、背街小巷等区域部位杂乱的强电、弱电线路,完成主次干道弱电下地工程,实现主次干道弱电杆线全面入地。加强对市供电公司和通信运营商的调度,规范管理所属的杆体、配电箱、设备箱,确保设备完好、干净整洁。按照“共建共享”原则,推动线缆“上改下”,推行“多杆合一”“多箱合一”“多井合一”,治理居民小区、背街小巷、公共场所等各类凌乱、垂落的强弱电线缆,清理空中“蜘蛛网”。
年度成果:2022年8月底前完成。
农贸市场管理提升专项行动
加快人民路、芍花路等新建菜市场建设进度,提高西湖雅苑、丰水源等农贸市场的使用率,加大对光明路、紫苑路、文采家园等现有农贸市场的管理力度,探索引入专业化农贸市场管理运营公司,推动农贸市场规范运营、可持续发展。加大对农贸市场周边区域的整治力度,推动实施农贸市场周边片区改造提升工作,确保周边环境整洁卫生、规范有序,实现日常管理常态长效。
年度成果:2022年8月底前完成,实现农贸市场及周边对标达标。
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化提升专项行动
推进实施主干道“白加黑”改造工程,逐路段全面排查城区主次干道道路不连续、破损坑洼、路面积水、缘石坡道缺失、步道松动缺失、泥土裸露和绿化缺失等问题,及时快速完成道路修补和绿化补损工作。加快停车场布点规划和建设进度,挖掘路内、路外停车空间,利用闲置地块改建临时停车场,在主次干道两侧因地制宜增设硬隔离护栏、隔离墩等设施,减少车辆乱停放发生率。规范城区路名牌设置,全面查缺补漏,确保设置合理、名称准确、整洁规范。优化公用设施日常维护机制,充分运用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化小修快修机制,提高小修快修的标准和质量,确保道路连续、平整、通畅、无破损和绿化完好。推进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全面消除土地裸露问题。
年度成果:2022年8月底前完成,并常态化保持。
环境卫生提升专项行动
全面修缮各类环卫设施设备。加快公厕和垃圾中转站的新建改造进度,提高环卫设施管理标准和水平,主次干道每500米至少设置一处公厕或公厕指示牌,确保公厕、中转站、垃圾收集容器等环卫设施设备整洁完好、正常使用,保持设施周边环境清洁卫生。
推进城区环卫清扫保洁精细化。规范清扫保洁作业程序,推进城市道路、人行道和背街小巷深度保洁,确保道路清洁卫生、路面呈本色,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建立长效管理检查、监督、考评机制,将督查考核情况与环卫公司绩效挂钩,做到奖优罚劣。
加强城乡接合部环境治理力度。将城乡接合部纳入城区市场化清扫保洁范围,加强对建筑垃圾全流程监管,规范建筑垃圾收集、转运和终端处置流程,加大对乱倾倒建筑垃圾行为的执法监管力度,破解建筑垃圾无处可倒、偷倒乱倒的难题。
年度成果:2022年5月底前完成,健全长效机制。
广告牌和“小广告”整治专项行动
加快实施门头店招和外立面改造提升工程,坚持源头管理,严格执行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制度,规范审批户外广告和门头店招,及时清理非法设置的户外广告牌,依法整治未经审批、不符合标准的门头店招,修复斑驳破旧的外立面,确保广告设施和招牌高度、大小符合标准、牢固可靠。规范设置公益广告景观小品和公益广告宣传牌,建立公益广告设施养护制度。坚持“疏堵结合”原则,多措并举规范设置便民宣传张贴栏,全面清除积存的“牛皮癣”小广告,加大对乱张贴、乱张挂、乱涂写、乱刻画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年度成果:2022年6月底前完成,健全长效机制。
规范养犬治理专项行动
抓好《亳州市养犬管理办法》贯彻实施,统筹做好犬只免疫登记、养犬行为规范、收容领养等工作。以主次干道、广场公园、车站、医院、农贸市场、居民小区、背街小巷等场所及周边为重点区域,聚焦治理“遛狗不牵绳、粪便不及时清理”现象,强化宣传引导,培养市民文明养犬意识。采取定点巡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劝导和纠正不文明养犬行为,做好“流浪犬”“无主犬”抓捕收容工作。
年度成果:2022年3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实现养犬行为规范管理。
困难群体关爱专项行动
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为重点做好结对帮扶,广泛发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文明单位、志愿服务组织等,常态化开展困难群体志愿服务关爱行动。民政、公安、城管等部门进一步完善落实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体系,加大对主次干道、交通路口、商场超市、公园广场、学校、车站等区域部位的巡查力度,杜绝未成年人流浪乞讨行为发生,健全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发现、有效处置、快速转运机制。
年度成果:2022年5月底前完成,健全长效机制。
农村村镇创建专项行动
突出城乡一体,持续抓好全域创建工作。以文明村镇、城市周边镇村和建成区到镇村公路沿线为重点,强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厕所革命,治理农村污水、黑臭水体及面源污染,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着力解决“脏乱差”问题。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加大村镇道路、集贸市场、公厕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力度,完善镇村配套功能。扩大公益广告宣传覆盖面,积极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最美家庭评选和移风易俗等文明实践活动,大力倡导乡风文明,革除陈规陋习。
年度成果:2022年8月底前完成,健全长效机制。
市民文明素质提升专项行动
加大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力度,高密度、多视角进行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传播文明理念,培育文明风尚。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益广告宣传、入户宣传、“小手拉大手”等形式,开展文明礼仪线上线下引导,广泛宣传《亳州市民公约》《亳州文明20条》《亳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加强教育培训力度,引导村民遵守村规民约、中小学生遵守学生守则、窗口单位落实行业规范,开展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上网等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市民群众遵守公序良俗、践行文明礼仪。坚持党建引领文明创建,结合“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发挥机关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模范遵守文明行为规范的带动作用。发挥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示范作用,组织市民巡访团、文明监督员,常态化开展文明劝导实践活动。
年度成果:2022年8月底前,市民不文明行为发生率明显减少,健全长效机制。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提升专项行动
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和领导体制,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议事日程,召开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健康教育、劳动教育、节能环保教育、安全教育,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校园欺凌行为预防治理,落实“五育”课程安排,推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组织开展“童心向党”“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等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组织未成年人参与学校、社区、公共文化场所志愿服务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学习宣传“新时代好少年”,文明校园创建参与率保持100%。发挥社区作用,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体系。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年之家”等场所建设管理使用,探索推进乡村“复兴少年宫”建设。创作推出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优秀文化产品,培育常态化工作品牌。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管好用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站),常态化开展活动。加强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工作宣传,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文明城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紧扣“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聚焦“十四五”目标任务,围绕“三区”建设,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全面落实井冈山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为井冈山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上作示范和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从井冈山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交通事故防控的实际出发,围绕井冈山4+1重点工作,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核心,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各负其责、综合治理”为基本原则,通过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交通秩序整治、基层基础建设、安全宣传教育四大机制,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格局,全面提升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为期一年的交通安全整治提升活动,建立完善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强化源头管理,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坚决杜绝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实现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0%,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减少一半以上,不发生长时间、大面积拥堵,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交通秩序明显优化。
三、工作举措
(一)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扎实开展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排查治理。
①公安部门要在年内完成二三轮车登记上牌和整治工作。通过政策引导,逐步推进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车。进一步把好入口关,禁止“大吨小标”车辆登记上牌,提高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以及重点车辆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学习率,每月对外公示,涉及营运车辆的,及时通报交通运输部门,坚决防止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带病上路”。
②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强车辆销售企业的日常监管,滚动摸排,及时对违规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公开曝光,依法责令整改并严格处罚,彻底切断我市超标电动车、老年代步车“市场增量”(附件一:全市销售摩托车、电动车网点情况摸排表)。
③卫健部门将公安部门推送的疑似患有精神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驾驶人相关信息进行核查,以协助公安部门做好重点驾驶人管控(附件二:当前初步确认的疑似患有精神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驾驶人清单)。
2.扎实开展重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
①交通运输部门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客(货)运站场的隐患排查治理,配合各行业管理部门对重点货源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定期排查“两客一危”企业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并督促消除安全隐患。重点推动全市排查出的公交车驶离城市规划区、未落实“一人一座一带”等问题整改。
②公安部门重点加强城市工程运输企业车辆在城区的通行秩序管控,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闯红灯、超速、超载、污损号牌等严重违法行为。
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加强校车管理,督促学校、幼儿园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台账,定期对学生接送车辆的资质和安全状况进行排查,及时整改或取缔存在安全隐患车辆。
③自然资源部门强化对辖区建材、矿产等货物源头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督查,加大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力度,要求矿山企业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台账,并及时将相关隐患抄送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并联合开展隐患治理。
④城市建设、风景名胜和其他基建项目主管单位要加强对施工单位工程运输车的安全生产监管,并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台账。
3.扎实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治理。
市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道专委”)协调推动落实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和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健全联合排查、隐患通报、协作治理、挂牌督办、联合验收等机制,强化对道路隐患整治情况的全过程监督。落实市县乡三级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制度,实现道路隐患闭环治理,对隐患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上报市政府追究有关负责人责任。
①公安部门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强化交通事故统计分析,重点排查辖区农村近4年发生翻坠事故的险要路段、平交路口,及时抄报市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全部完成“三必上”(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和“五必上”(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建设。各责任单位对目前排查出的67处隐患,要按照一处一档,闭环管理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整治工作。
②教育行政部门要牵头联合交通运输、公路建养和公安部门对农村临路校园周边隐患问题等风险点,要设立管理台账,明确治理责任单位和时限。
③公路建养、环境保护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双抢”季节切实加强公路两侧农作物晾晒和秸秆禁烧监管,严防焚烧烟雾影响交通安全。
④城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城乡范围内的“马路市场”以及占道摆摊经营、占道堆放杂物等行为实施常态管控。
(二)健全路面交通秩序整治机制
1.深化重要节点区域风险防控。
①市道专委牵头组织建立健全重要节点和重点区域道路交通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定期开展重要节点梳理和重点区域风险评估分级。要实行节点情报研判、节点风险管控、节点指挥调度、节点舆情处置、节点督导督察,统一部署职能部门开展联勤值守、路检路巡、疏导管控工作。
②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各有关职能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依据有关规定参与涉及道路运输生产经营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发挥“数字经济”引领作用,深化大数据在交通治理领域应用。
公安部门深化交通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应用,每月对辖区交通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查找问题短板,定期将研判成果抄报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为交通治乱疏堵、安全隐患排查和交通事故预防提供决策依据;在国省道科学合理设置1-2处移动测速点,重点加强对“两客一危”超速违法行为整治;对辖区交通信号灯实施联网联控、配时优化工作,力争年内信号灯联网率、配时方案智能化比率均达到60%以上。
3.深化重点违法专项整治。
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加强联勤联动,科学调整勤务部署,加大对客运场站、学校、集贸市场、源头企业、旅游景点周边道路的执法检查力度,以面包车、客运班车、“营转非”和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校车、低速电动车等车辆为重点,聚焦“三超一疲”(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违法载人、酒驾醉驾、非法营运、无牌无证等重点违法,定期开展联合专项整治。
4.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
①公安部门每月根据吉安市“一盔一带”情况通报进行分析研判,着重发现隐患特点,总结隐患规律,严防群死群伤的交通事故。加强路面执法劝导,增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及车辆驾乘人员的安全带使用意识,引导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自觉使用安全带。
②交通运输部门在农村客运班线实行公交化运营后,要严格执行公交线路延伸联合审核机制,确保驶出城市规划区车辆“一人一座一带”措施得到落实。加强“两客一危”及相关营运车辆的安全带检查力度,严格“三不出站六不进站”要求,督促企业做好安全带的配备、使用等保障措施。
(三)健全交通安全基层基础建设机制
1.借力完善道路基础建设。
交通运输、公路建养以及城管市政等道路建设部门结合城市品质提升建设、平安公路建设、“四好农村路”建设等活动,组织加快推进城区“微循环”、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建设、镇村太阳能路灯及交通信号灯“双灯”工程建设。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对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建设单位要组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管养单位、道路所在乡镇街道场或工业园区及沿线群众代表,按照交通流量、路口形态等,开展交通安全评估。经过评估认为需要设置红绿灯、电子警察及其他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单位应负责一并纳入建设项目申报,并保障经费。在主体工程实施过程中,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建设标准和要求,组织红绿灯、电子警察和相关交通安全设施的专门设计、招标,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全力推进交通监控联网建设。
公安部门结合“雪亮工程”建设,组织加强可视化指挥系统建设,加大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施投入,以交通流量大国省道、城市平交路口、事故多发点段、农村劝导站等部位为重点,强化视频监控设施覆盖,整合政府部门、社会等路面视频监控资源,强化联网应用、共享共用。
3.大力推广体制机制改革。
①公安部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体制改革,加大农村交通安全管控力度,不断提升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②交通运输部门将公路“不停车”治超中逾期未接受处罚的违法货车,采取精准稽查、电子围栏、异地互查等方式进行查处;定期将审核立案、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违法信息抄告给辖区公安部门,联合开展路面查处,形成齐抓共管整体合力。
(四)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
1.教育行政部门落实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学校法治教育内容,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每学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主题班会不少于两次,并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等主题宣传活动。
2.创建办、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文明创建、乡村振兴等工作,推动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3.司法行政部门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指导督促普法责任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推动提升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
4.交通运输、公路建养部门利用路面电子显示屏和公路巡查车辆车载扩音器强化安全宣传,提醒驾驶人保持安全车速车距、减少疲劳驾驶。
5.公安部门在国省道及辖区重点道路开展“亮声提醒”工作,提醒驾驶人安全文明驾驶;健全完善农村交管力量培训机制,定期开展涵盖交通违法劝导、交通事故先期处置、隐患排查治理、基础信息采集、交通安全宣传等内容的专项培训,提升农村交管力量履职能力;通过线上线下双结合方式,扎实开展交通安全“七进”宣传活动,努力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与文明出行意识。
6.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完善农村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推进行政村村委(村民服务中心)固定宣传栏和行政村村口警示提示牌建设维护,构建农村交通安全“大喇叭”播报体系。做到一村一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栏,一村一交通安全警示提示牌,交通安全常识每月一播报。
(五)严格落实深度调查倒查机制
根据省公安厅关于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开展深度调查的工作要求,公安交警部门要牵头组织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对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以及相关因素开展延伸调查,分析查找安全隐患及管理漏洞,并提出源头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保障深度调查落地见效。对发现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的,要上报市政府严格按照“四个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要求一查到底,追究相关职能部门及责任人员的相关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底前)。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对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迅速组织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职责,把整治提升工作要求宣传动员到每一个监管部门、每一个监管人员,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全面排查阶段(5月中旬前)。各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各类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摸底梳理,认真分析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及道路交通秩序的规律和特点,查找薄弱环节,建立台账,明确整治提升重点,确保对症下药、靶向治理。
(三)全面整治阶段(5月-12月底)。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方案要求及前期摸排情况,列出工作计划,落实责任单位,对突出的交通安全及交通秩序问题开展集中统一整治提升行动,确保工作措施分批分阶段落实到位。由市道专委负责对整治过程进行跟踪问效,每月开展一次督导检查(附件八:井冈山市交通安全整治提升年活动工作任务清单)。
(四)检查验收和巩固提高阶段(12月份)。各相关职能部门在12月5日前将工作小结及相关工作资料交市道专委办公室,由市道专委汇总后牵头迎接吉安市的考核验收,并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组织考核、督查验收。考核结果报市安委会纳入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交通安全整治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市道专委第一主任、市政府副市长谢飞跃任组长,市道专委主任任副组长,市直相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道专委主任兼任。市道专委代表政府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考核评估等职能,确保交通安全整治提升年活动取得实效。
(二)健全工作机制。市政府将定期组织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听取、评估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难点事项,从细从实抓好我市道路交通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定期会商工作机制,每月一调度,每季一考核,推动部门间协同共治。市道专委负责对工作进度进行督促督办。各责任单位要确定分管领导,按照本单位职能及任务要求,进一步细化责任,逐项分解落实,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确保实现全年工作目标,实行死亡2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健全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联合督导、统筹协调调查、挂牌通报警示、重点约谈检查、跟踪整改落实”的联合督办工作机制,形成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强化经费保障。市财政加大投入保障和政策支持力度,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纳入政府预算保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保障乡镇“两站两员”日常运行、道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道路隐患排查治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设维护、交通安全宣传等经费。
文明城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篇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干最好,当标杆,争第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结合《2022年度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温创建办〔2022〕5号)和《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 年)》等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时间
2022年4月-12月
二、工作目标
以街面秩序专项整治、环境卫生美化提升、垃圾分类提标提质等为抓手,深化“群众工作+科技+执法”的城市街面治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城市街面秩序治理、环卫保洁水平、垃圾分类等工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夯实基础。
三、工作内容
(一)街面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1、开展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加强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跨门经营等专项整治,结合全市马路市场整治工作,全面取缔城区马路市场和流动摊贩。严格落实错时管理、街(路)长制、“门前三包”等长效管理制度,强化科技保障和执法保障,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城区市容环境整洁有序和长效管理。
2、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运用“查处、拆、整、修、饰”等综合措施,督促责任单位对破损卷曲、陈旧不洁、断字断亮等有碍市容的进行修整更换,确保城市主次干道建筑物、构筑物外形保持完好、整洁、美观,进一步规范门头广告装修施工围挡的设置。对非法设立的占道灯箱广告、小耳朵广告、横幅巨幅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予以拆除。对牛皮癣小广告开展集中清理,沿街店铺玻璃外不得张贴各类小广告。
3、开展规范门前三包提升专项整治。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指导发挥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门前三包”队伍,尤其是联动落实好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建筑工地、学校等周边环境治理,提供好执法保障,同时积极发动引导沿街商户做好“门前三包”,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各中队要继续发挥微信+执法,继续开展每周街路整治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形成整治声势。
4、开展静态交通秩序提升专项整治。开展人行道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从严查处机动车、共享单车等人行道违停现象,对重点严管路段、重点区域等加大抄告力度,对严重影响行人通行的加大联合执法进行拖离和清理。有序推进“按标识方向停车”等文明停车规范引导,全面查处城市道路人行道非法接坡、私自挖掘、 压占盲道、乱搭乱建违法设施等行为。
(牵头单位:综合一科;责任单位:各单位,各中队)
(二)开展环境卫生美化提升行动
1、开展环卫保洁清运提升行动。统筹整合环卫保洁资源,不断推进“环卫一把扫”工作,每月开展不少于3次的城中村、绿化带集中整治,清除卫生死角。进一步推进“撤桶并点”工作,主次干道实行100%“撤桶并点”,同时增加垃圾清运频次,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进一步优化“定时定点”收运路线,增加夜间收运路线。
2、开展公厕服务大提升行动。加强保洁人员业务培训及公厕硬件设施提升,加大考核力度,提升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管理。倡导社会各界和更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入公厕联盟,全方位宣传“公厕革命”的重要意义,加强文明如厕等知识教育,提升公众对“公厕革命”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3、开展环卫基础设施规范提升行动。按照“新建一批、改造一批、关闭一批”工作计划,着力提升垃圾中转站建设和转运能力。落实公共厕所、中转站、垃圾容器、运输车辆、垃圾焚烧厂和填埋场等环卫设施、设备的保洁、维护、修复和对标提升工作,完善公厕无障碍设施,确保各类环卫基础设施完好、数量充足、整洁有序、创建达标。
4、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通过加快消纳能力建设,推进资源化利用、提升监管水平等举措深化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加强建筑垃圾规范处置的监管和执法巡查,严厉查处偷倒、乱倒建筑垃圾和运输车辆抛、洒、滴、漏等违法行为,确保城区环境整洁有序。
(牵头单位:环卫处、建筑垃圾处置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各单位,各中队)
(三)垃圾分类提标提质行动
1、全域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加快推进商业街区、新交付小区、建成区主次干道撤桶并点工作,全面实施“两定四分”。加大已建垃圾分类投放点的管理力度,配强、配优集中投放点督导员队伍,进一步增强居民垃圾投放意识。重点推进无物业居住小区、六小行业、规上企业生活垃圾分类普及工作,促进全域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
2、继续完善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对照生活垃圾分类“一车一类、专桶专用、专车专收、专线转运”的收运要求,积极规划构建“四定一线”收运体系。加快各镇建筑(装潢)垃圾分拣点,村(居)、小区建筑(装潢)垃圾存放点建设。积极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和建筑装潢垃圾(渣土)三级网络,加快有害垃圾收运、存储及终端处理体系建设。
3、提升垃圾分类执法监管水平。重点加强沿街商铺、物业小区、运输环节的执法保障,加大对个人单位的追责和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倒逼源头精准分类。健全生活垃圾日常执法巡查和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做好管理与执法的有效衔接。全面运行三驾马车体系,加大对重点问题的执法整治,倒逼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
(牵头单位:市垃圾分类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单位、各中队)
(四)不文明行为执法攻坚行动
强化科技赋能和日常巡查结合,积极推进“非接触性执法”和现场执法,严格落实《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规,采取定期、集中开展不文明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强化对乱扔垃圾、乱扔烟蒂、乱吐痰、毁绿种菜、不文明养犬、垃圾分类等易发、高频、典型不文明行为的.查处力度。开设曝光台,加大各种不文明违法行为的惩治和曝光力度,促市民文明素质养成。
(牵头单位:综合执法一科、环卫处;责任单位:各单位、各中队)
(五)点位对标提升行动
对照我局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全国文明城市点位创建达标工作,对各类创建点位的宣传氛围、内外环境、设施维护等开展对标检查“回头看”,重点聚焦局机关单位、局包干路段和村居社区、环卫中转站、公共厕所、垃圾焚烧和填埋场、城区主次街道等重点点位,对发现问题要立即落实整改,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校园周边市容、停车等周边环境长效整治,切实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社会环境。
(牵头单位:办公室、综合一科、环卫处;责任单位:各单位,各中队)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全局上下“一盘棋”思想,同时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对照工作任务,真抓实干,切实增强责任担当,做到全面发动,精力到位,确保扎实有效推进创建行动。
(二)精心组织,密切协作。各单位要统筹安排整治行动,细化行动计划,明确行动任务和相关要求。要结合创建进程及时研究和总结,各中队要结合各自辖区的特点,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行动。在整治过程中要密切配合,积极联合属地街道、市场监管、公安交警等部门,发挥合力,确保按时完成攻坚任务,并定期向局创建办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三)依法行政,规范文明。各单位在开展整治执法过程中,要严肃工作纪律,在着装、执法装备配备、执法文书携带、执法流程等方面要严格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以依法行政树立执法权威。
文明城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篇4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诸葛翔为组长,X大队教导员鲁有明、区教育科副科长查红卫为副组长,各校校长和交警中队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教育科,由查红卫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工作的开展。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安全走路”养成教育为主线,以深化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为载体,集中开展“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征集”、“文明安全行黑板报展示”、“文明安全行小黄帽路队制”、“文明安全行辅导课观摩”等评选活动,营造幼儿园交通安全宣传教会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推进全区幼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交通安全法治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提高交通安全认知能力和自我防护能力,进而影响和推进学生家长乃至社会公众对中幼儿园中交通安全的重视和关注,进一步保障幼儿出行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幼儿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活动时间和内容
全区“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从20XX年11月下旬启动,至12月底结束。主要组织开展四项系列活动:
(一)“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征集”评选活动。各幼儿园要以班级为单位,针对幼儿交通事故的成因和特点,围绕“文明安全行”的主题,在家长的`共同参与下,组织每一位幼儿,创作一条以上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学生、家长分别署名),分中学生、幼儿园生两组,组织开展全校“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征集”评选活动。在此基础上,各校分别确定前2名“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及名单送区参评。全区共设一等奖8名(幼儿园4名,中学4名),二等奖14名(幼儿园7名,中学7名),三等奖24名(幼儿园12名,中学12名),稿件在12月7日前交教育科。
(二)“文明安全行黑板报展示”评选活动。各校以“文明安全行”为主题,每所幼儿园刊出一期“文明安全行”黑板报,用数码相机拍摄,送照片参加全区“文明安全行黑板报展示”评选活动,像素要求500万像素。全区共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照片于12月7日前以办公系统形式报送至教育科查红卫处,超过时间作弃权处理。
(三)“文明安全行小黄帽路队制”活动。这项活动的主要对象是幼儿园低年级学生,主要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对今年9月份以开展赠送“小黄帽”和“小黄帽路队制”活动情况进行自查。二是到目前尚未开展赠送“小黄帽”工作是赠送“小黄帽”未到位的.,要做好赠送和补赠工作。三是开展“小黄帽”赠送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小黄帽路队制”活动。四是开展“文明安全行小黄帽路队制”活动的检查、评选工作。评选方法:看交警中队暗访学校路队制实施情况的录像,各校实施路队制总结及台帐资料。暗访时间:12月6日至12月12日,各校于12月10日前交总结到各管辖中队进行初评,各中队于12月14日前将初评结果及推荐学校的材料送到大队(录像和总结)进行复评。推荐名额:城区中队4名,花园中队4名,西区中队4名,航埠中队4名。全区共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10名。今后每年在9月初开展“小黄帽”赠送活动,确保幼儿园一年级新生一人一帽。
(四)“文明安全行辅导课观摩”评选活动。组织学校教师或基层公安交警,以“文明安全行”为主题,开展交通安全法制辅导课活动。各校送“文明安全行辅导课观摩”录像资料参加评选,辅导课幼儿园40分钟,初中45分钟。评选方法:分初评和复评,初评以各中队组织人员对辖区学校的“辅导课”进行评选,在此基础上,推荐到区里进行复评。推荐名额:城区中队5名,花园中队4名,西区中队6名,航埠中队4名。复评时间:12月19—21日,各中队于12月18日前将复评材料送到大队,由区教体局和X交警大队共同组织评选。全区共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
四、活动步骤
(一)启动阶段(11月下旬),主要开展两项上作:一是召开相关公安交警中队负责人和各幼儿园分管领导会议进行部署;二是以学校或班级为单位,组织学校分管领导或班主任教师对学生进行具体动员。
(二)实施阶段(11月25日至12月25日),主要开展实施“文明安个行警示语征集”、“文明安个行黑板报展示”、“文明安个行小黄帽路队制”、“文明安全行辅导课观摩”等四项系列活动的评选工作,确定推荐到市参加评选的先进单位、优秀作品及名单。
(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25日至31日)。对全区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社”活动情况认真进行检查、总结,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重视和加强幼儿交通安全工作。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特别是20XX年9月开展全省幼儿交通安个教育宣传月活动以来,全省幼儿和学前儿童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出现了下降势头。20XX年,全省幼儿和学前儿章因交通事故死亡315人,同比持平。20XX年,全省中幼儿园牛和学前儿童因交通事故死亡258人,同比减少57人。但全省预防和减少幼儿和学前儿童交通事故的长效机制尚未健全,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如果工作稍一放松,就有可能出现反弹现象。今年以来,全省幼儿和学前儿童因交通事故死亡188人,同比增加10人。对此,各中队及中幼儿园领导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把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作为巩固和深化我区幼儿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的延伸措施,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的实际行动,扎扎实实地抓紧抓好,并以此带动学生家长乃至全社会关注和参与幼儿交通安全工作,为保障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二)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各交警中队、中幼儿园要把“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来抓。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从加强领导、动员部署、协作配合、检查指导、评选等方面,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确保“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起来。同时,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将幼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列入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并形成制度,建立健全幼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三)加强协作,切实抓紧抓实四项系列活动。各交警中队、幼儿园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加强协作配合,务必形成上作合力。同时,各中队要主动会同幼儿园,加强协作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加强针对性指导,积极提供有关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幼儿园要紧密配合,作为近期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积极协助开展好各项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同时,各校在做好上述活动的基础上,要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常识和艰苦奋斗教育,培养学生独立生活能力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锻炼学生克服困难的能力,消除学生相互攀比心理。要向学生发出倡议,拒绝公车接送。让家长尽量不要开车接送,并做到文明停车和行车。要规范学校及教师车辆停放,非学校及教师车辆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进入,校外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