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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全国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全省税务工作会议、全州税务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XX〕2号)落实,巩固拓展党史教育成果,打造黔东南特色“贵人服务”税务品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按照税务总局、省局统一部署,制定黔东南州税务系统20XX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税务总局、省局、州局及地方党委政府对税收工作的部署要求,紧扣省局党委“1234”工作思路,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的思想,围绕构建常态化、长效化党史教育制度机制,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以“智慧税务助发展·惠企利民稳增长”为主题,深入开展“春风行动”。首批推出诉求响应更及时、智慧办税更便捷、分类服务更精细、执法监管更公正、税收共治更聚力5大类20项99条便民办税缴费举措,持续深化智慧税务建设,推动执法更规范、服务更便捷、监管更精准、风险更可控,提升服务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打造黔东南特色“贵人服务”税务品牌,为推动黔东南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税务贡献。
二、行动内容
(一)诉求响应更及时
1.需求快速响应。配合总局、省局组织开展好20XX年度全国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调查,做好收集需求的分析及响应,以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改进管理和服务工作。依托税企互动平台做好常态化纳税人缴费人需求收集工作,按照“分级响应、上下联动、限时研究、及时响应”的要求,持续做好诉求响应。按照省局工作部署,建立税费服务支持中心,依托税企互动平台通过远程沟通方式,辅导纳税人线上办理涉税业务,有效解决“线下跑、找人难、耗时长”的问题。组织开展纳税人“大走访”专项活动,加强征纳沟通,广泛宣传税收政策,增进与纳税人之间的互信。及时更新运维12366知识库,做好知识库共享工作。依托税企互动平台探索远程咨询和办税辅导新模式。对升级改造后的电子税务局和税企互动平台进行应用和推广,配合省局探索实现在线交互服务。
2.政策及时送达。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做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消息服务的涉税信息收集、推送等工作。帮助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税企互动平台获取涉税消息服务,便捷了解税收政策。在省局指导下,通过电子税务局、税企互动平台实现智能推送、双向提醒。按照工作要求对税收新政、纳税人端软件升级及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热点的实操制作政策解读、系统操作类办税指南开展宣传、辅导,接受咨询。按照省局统一布署,拍摄、制作税收新政为主题的新媒体产品,丰富宣传产品的内容和形式,以图片、短视频、动漫等更加直观的新媒体形式进行宣传展示,并在州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税企互动平台及州内主流媒体进行展播。
3.问题及时解决。积极配合省局更新发布电子税务局功能升级操作指引,畅通征纳互动渠道,完善税务机关电子印章管理系统功能。
4.关注个性需求。围绕“优化现场服务”“响应特定需求”“便利智能服务”“强化服务保障”,完善办税服务场所特殊服务设施,积极推行适应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服务措施,加大涉税软件适老化改造后的宣传引导,定向解决特殊人员办税缴费的难题,提升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的获得感。对全州外语人才进行摸底,组建外语服务团队,为纳税人提供外语服务,消除语言沟通障碍。结合本地纳税人缴费人的群体特征,组建由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招募税收志愿者组成的苗语、侗语等少数民族语言服务团队,为我州少数民族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涉税服务。配合省局做好优化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办税缴费软件的界面设计,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界面优化,对社保缴费查询等事项提供字体放大、操作提示等适老化服务。
(二)智慧办理更便捷
5.提升“非接触式”办税体验。积极建设智慧办税服务厅、智慧办税服务区,积极引导进厅办税纳税人使用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办理涉税业务。加大自助办税推广力度,向省局提出丰富、完善自助办税终端功能的可行性建议,做好车辆购置税、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的自助办理。积极配合省局对电子税务局进行升级完善,落实税收完税证明线上开具。
6.精简办理流程。落实好贵州省推进政务服务“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改革工作要求,及时更新和发布贵州税务“全省通办、一次办成”事项清单,引导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全省通办事项。加大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延期申报、变更纳税定额核准、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由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的宣传引导力度,切实简化事项办理程序,不断提升纳税人的获得感。按照省局部署配合做好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推行工作,简化发票申领流程、环节和相关文书。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加大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延期申报、变更纳税定额核准、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由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后的加大宣传引导。配合做好第一批全国通办税费事项清单跨省办理工作。
7.减少资料报送。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落实好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由事前备案改为纳税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政策,加大宣传辅导力度,进一步减少纳税人报送资料,简化办理流程。配合省局组织做好第二批实行承诺告知制的税务证明事项落实工作,规范业务办理,进一步减少纳税人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8.便利发票领用。收集纳税人对政策、风险、办税提醒的意见反馈,与线下网格化服务相结合,精准派单给相应的网格员,及时响应纳税人进一步提供咨询辅导服务的诉求,显著优化纳税人体验。落实好“一户式”专票电子化制度机制,做好信息归集和网格化服务与管理,落实专票电子化试点岗责体系,做好电子专票同步核定以及开票引导。落实简化发票申领流程、环节和相关文书工作要求。在窗口、自助等线下服务渠道的基础上,做好电子税务局线上电子发票的代开服务辅导,满足纳税人便利开具发票的需要。按照省局部署,配合做好发票管理办法修订前的调研、征求意见等准备工作。按照省局布署做好我州铁路、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推行工作。配合省局通过电子税务局、税企互动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多渠道精准推送服务。配合省局在窗口、自助等线下服务渠道的基础上,增加电子税务局线上电子发票的代开服务,满足纳税人便利开具发票的需要。
9.提速退税办理。按照总局、省局要求简化申报资料,在《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规定的出口退税时限内办结每户每笔退税业务,防止超期办理出口退税的情况发生。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限,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低于5个工作日。配合省局统一部署,推进电子化方式留存出口退税备案单证。在省局指导下积极探索与遵从能力强和遵从意愿高的大企业纳税人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根据企业需要提供定制服务。
(三)分类服务更精细
10.助力大型企业。探索开展大企业集团遵从评价,根据企业集团遵从度,提供差异性服务和管理措施。按照省局统一布署试点开展税企数据互联互通,进一步降低大企业集团办税成本,提升纳税人服务体验。依托税企互动平台,建立健全大企业日常服务沟通渠道,做好大企业纳税人税收政策服务工作,助力企业及时、准确掌握政策。积极探索与遵从能力强和遵从意愿高的大企业纳税人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根据企业需要提供定制服务。
11.扶持中小企业。做好小微企业减税降费红利账单推送服务工作,根据纳税申报情况及时向法人、财务负责人推送已享受的税收优惠,帮助纳税人算清算细减税降费红利账。加强与工商联、民建贵州省委等部门的协作,充分发挥税收协作机制的作用,通过第三方引导民营企业关注减税降费红利账单,提升纳税人的获得感。按照国务院、税务总局、省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税收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主题服务月活动,着力破解企业发展中的涉税难点,发挥好“银税互动”的作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一户一档”税收服务工作。做好“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状况展示,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做好“银税互动”服务。探索将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等群体纳入“银税互动”数据共享范围,助力缓解市场主体融资难题,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12.完善缴费服务。认真按照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人群身份及标准做好社保缴费征收工作。结合税收宣传月活动,以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等行业为重点,联合人社、医保部门开展社保费政策进企业、进车间、进工地宣传和缴费服务活动。配合省局梳理社保缴费相关事项,发布社保费缴费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办理流程、办理方式、办理时限以及需提交的资料等内容,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便利缴费人办理社保费缴费事项。配合省局优化完善社保费退费“网上办”“掌上办”功能,发布办理指南,积极引导缴费人线上办理退费申请事项。
13.服务个税汇算。积极协调动员社会力量,壮大税收志愿服务队伍,针对不同对象开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志愿服务活动。投放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宣传辅导材料,丰富宣传的形式和渠道,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享受红利。充分运用“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支撑系统”,有序推进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提示提醒工作。配合省局做好年度汇算填报方式优化工作,加大对灵活就业自行缴纳社保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帮助其掌握填报方式的变化,提升纳税人的填报体验以及做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数据备份优化功能的宣传辅导,充分响应扣缴义务人的办税需求,让扣缴义务人在更换设备后恢复数据更加便利。
(四)执法监管更公正
14.优化执法方式。按照税务总局《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试点工作方案》工作部署,做好试点发票领用开具风险提醒工作,编制操作规范,稳妥推进试点,做好试点总结工作,并为推广做好充分准备。落实税务总局第二批全国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并对当事人加强税法宣传和辅导。坚持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费”,严肃组织收入纪律,严守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底线,强化跟踪督促,对违反组织收入工作纪律的,严肃问责相关单位和责任人。配合省局落实税收违法信息自动提醒、处罚流程全程网上办、处罚结果实时传递。
15.加强精准监管。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大税收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持续督促规范公正执法。紧盯税收执法和服务各环节,尤其针对不动产登记、土地增值税清算等业务事项,适时开展督察内审。推进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方式的稽查监管模式。推进我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贵州省双随机联席办工作要求,积极参与和发起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加大对高风险企业的监管力度。按照无风险不立案,无风险不打扰的原则,组织开展自查、重点检查工作,实现减负增效、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征纳成本。推行无风险不检查,小微企业少检查,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打扰。鼓励实体经济开展自查,实施帮扶式自查和说理式执法,重点打击偷逃税、虚开发票和骗取退税违法行为,维护税收公平正义。
16.保障合法权益。在制订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开展权益性审核,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打造公职律师咨询服务中心,及时妥善处理涉税争议。
(五)税收共治更聚力
17.推进部门联动。制定黔东南州税务局数据共享交换工作规程,强化对内提供、对外提供及外部获取数据管理,进一步规范全州税务系统数据共享交换工作。解决纳税人缴费人重复报送资料、数据等问题。落实已共享数据免填报,帮助纳税人便利办理出口退税。配合省局做好与残联相关数据的互联共享,抓好残保金征收管理,加大对优化后残疾人保障金申报表的填报宣传,方便企业办理残疾人安置情况认证和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8.深化国际协作。配合税务总局,做好《中国居民赴赞比亚共和国投资税收指南》《中国居民赴尼日利亚投资税收指南》的更新。筛选符合享受以利润分配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但未实际享受的企业,制作清册。通过税企互动平台等为纳税人精准推送提示提醒信息,帮助境外投资者应享尽享优惠政策。配合省局做好《中国居民赴赞比亚共和国投资税收指南》《中国居民赴尼日利亚投资税收指南》的更新。
19.促进社会协同。按照省局布署,扩大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影响力和知名度,支持第三方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开展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排查,加强机构信息报送监管;统筹开展涉税服务虚假宣传及广告信息专项治理,帮助纳税人降低选择涉税专业服务的风险。加大涉税专业服务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促进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秩序。通过州局网站、微信及相关媒体曝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警示震慑效应,促进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秩序。
20.拓展信用应用。组织开展20XX年度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加大信用宣传力度,引导市场主体关注信用状况。按照省局布署扩大纳税信用评价范围,探索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办税人员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加大纳税信用修复政策的宣传,依托税企互动平台、办税服务厅等渠道,为适用对象开展纳税信用修复提醒。落实好纳税信用修复管理措施,依法依规及时开展纳税信用修复工作,引导市场主体及时纠正自身涉税违规行为,强化纳税人信用意识。将纳税信用修复准期处理情况纳入系统绩效考核,对税务人员开展破产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等政策培训,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修复信用。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为守信纳税人在跨省迁移、发票使用、税收证明等事项办理时给予更多便利。按月更新税收违法“黑名单”,并依法提供联合惩戒部门使用。按照纳税信用修复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开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动态管理,支持失信主体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党建引领,提升站位。全州各级税务局要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春风行动”工作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将工作的推进落实与推进党史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结合起来、与加强党的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创建模范税务机关结合起来。各级税务机关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党员先锋队、党员示范岗的示范带动作用,将“春风行动”开展情况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将其作为模范税务机关创建的重要衡量标准,推进党建与业务更好融合。
(二)统筹推进、同步开展。全州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制定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和工作要求。纳税服务部门要协助党委抓好“春风行动”措施的推动落实,建立纵横联通的联络员制度,对标对表跟进任务落实情况,确保任务措施落地落实落细;各职能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安排,结合“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做实做好贵州税务“贵人服务”品牌创建工作,持续细化和创新推出“春风行动”举措;各地税务机关要按季明确工作重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专项行动,让便民春风四季长吹、常吹常新。
(三)督导检查、跟踪问效。全州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落实“春风行动”工作要求,切实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坚决避免搞形式、走过场。要把开展“春风行动”成效作为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推动“春风行动”扎实开展。州局将通过工作调研、巡察督查、走访调查等方式,对行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实际效果进行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并适时以集中研讨、座谈交流、书面反馈等形式持续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落细。
(四)总结经验,做好宣传。各地税务机关要组织全体税务干部学习掌握“春风行动”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适时对干部学习掌握情况进行测试、检查,确保每一位干部成为“春风行动”的实施者、宣传员。要强化正面引导和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在实践中形成的经验做法,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积极创建示范岗、示范厅。要结合实际创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渠道广泛的“春风行动”政策及便民利企措施宣传解读活动,扩大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晓度和可及性。要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制作新媒体产品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推介,全面解读政策,大力宣传工作成效、典型案例和创新做法,让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认同感更强,努力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的各项要求,根据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安排,紧扣党史的学习教育和模范机关建设,结合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2021年以“优化执法服务·办好惠民实事”为主题,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此次“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要紧扣“优化执法服务·办好惠民实事”主题,围绕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推进税收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的要求,结合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以“做好一批民生微实事、开展十项便民专项行动、落实好税务总局百项具体措施、建立千人体验官队伍”为着力点,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着力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行动内容
(一)完成一批税务领域民生微实事,做好便民服务大文章
积极落实税务总局“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工作要求,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以做好税务领域的民生微实事为切入点,不断提升深圳税收营商环境质量。各单位要扎实开展问计问需走访交流活动,认真了解收集税费政策、征管举措、服务举措、执法工作等落实情况及存在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帮助纳税人解决实际问题,精准聚焦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需求,以小切口,察民情、出实招、求实效,形成一批税务领域民生微实事的典型案例。
(二)开展十项便民专项行动,着力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
1.税费政策直达快享专项行动
(1)深入推进税费政策精准推送。建立税费政策标签体系,依托云平台大数据,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实现税费优惠政策措施精准直达。
(2)做好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监测。运用大数据监测减税降费等政策落实情况,建立优惠应享尽享情况筛查、反馈、落实平台,打通相关业务系统,及时扫描分析应享未享疑点信息,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
(3)持续提升12366咨询质效。持续推广网络客服,深化智能咨询应用,加大咨询员培训考核力度,进一步提升接通率和咨询解答质量。打造技术咨询中心,满足纳税人对涉税软件的技术咨询服务需求。
2.推进移动办、掌上办、智能办专项行动
(1)持续优化提升电子税务局。按照总局电子税务局建设规范的要求,继续优化完善电子税务局功能,做好电子税务局运行监控,保障系统稳定运行,确保各项税收政策的落地实施。推行要素化申报,通过纳税人特征提炼关联申报要素,通过数据预填、数据推荐、场景整合简化申报表填写。推进财产和行为税多税种一体化申报、企业所得税“一键申报”及非居民企业境内税收综合申报。
(2)丰富完善“@深税”移动办税。以微信小程序、企业微信、支付宝、i深圳等平台为载体,持续优化办税功能,提供差异化、个性化、便捷化的办税服务,实现视频互动、区块链电子发票扫码开票、无欠税证明开具、出口退税手机办理、财务会计报表要素化申报、汇算结算退税消息提醒及自动审批等功能,完善一站式业务办理结果推送及查询服务,打造移动端办税的深圳品牌。
(3)推广远程办税。全面推广“咨询办”“离线办”“视频办”远程办税模式,支持远程拍照上传资料、办理业务,查收结果、打印或邮寄结果,实现高频业务不到厅即可办理。
3.发票供给优化专项行动
(1)建设全免费、免对接的区块链发票通用开票平台。以@深税和微信商户平台作为区块链电子发票开票前端,纳税人不需对接,实名登录后通过扫码开票,实现中小微企业无障碍使用区块链电子发票,减轻纳税人用票负担。
(2)全面推广电子发票。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区块链电子普通发票,稳步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改革。
(3)最大限度满足纳税人正常经营用票需求。充分运用“2311体系”建设成果,加强对发票供给的有效支撑,依据纳税人税收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实际经营情况等综合因素,最大限度满足纳税人正常经营用票需求。
4.优化税务执法专项行动
(1)推进跨区域执法标准统一。根据税务总局“首违不罚”清单口径情况,联合广东省税务局制定发布珠三角统一的“首违不罚”清单,探索推行珠三角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2)加强柔性执法。在税务稽查执法过程中运用释法明理的方式开展“说理式”执法,讲清“事理、法理、情理、文理”,充分保障纳税人知情权,提高纳税人知法守法的意识和能力,降低税收违法风险。
(3)优化信用管理。加大纳税信用政策宣传推广力度,探索纳税信息修复精准辅导机制。加大推进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的执行力度,推进激励惩戒措施制度化、规范化执行。对符合条件的黑名单企业及时进行信用修复,并做好黑名单撤出公布工作,引导和鼓励企业“知错立改”。
5.出口退税再提速专项行动
(1)提升出口退税申报便利化水平。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在税务总局要求的7个工作日内的基础上,将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缩短至5个工作日内。
(2)推广离境退税“即买即退”便利化措施,进一步提升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服务的便利化和满意度。
(3)推广“非接触式”退税申报。减少纸质资料传递,推广影像资料报送,让退税企业实现“一次都不用跑”。
6.大企业个性化服务专项行动
(1)开展跨区域协调。对涉及跨区域的事项,由大企业部门发挥统筹牵头作用,协调市外兄弟单位,提高服务和管理的集中度,解决集团成员企业分布在不同区域、涉及不同税种的征管差异,提升政策执行统一性。
(2)深化大企业“白名单”举措。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结合大企业实际情况,在目前“白名单”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其内涵,建立出口退税、社保等相关的“白名单”机制。
(3)优化“小巨人”企业服务工作。为“小巨人”企业提供便利直通车、税收白名单、“一对一”联络员等个性化服务。开展“小巨人”企业深调研工作,收集问题和建议,推送相关处室研究细化措施并推进落实,需税务总局层面处理的拟形成相关调研报告报送税务总局。
7.自然人纳税人便利服务专项行动
(1)搭建多渠道“线上+线下”立体化自然人纳税咨询辅导体系。精准识别自然人涉税需求推送定制化税收资讯,持续打造“个税直播间”等高品质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个税”)宣传品牌。探索对纳税人按遵从度在申报和退税等环节实行差异化服务。
(2)优化大湾区跨境人士涉税服务。编写《跨境人员个人所得税宣传手册》(中英文版),针对跨境人员和外籍人士特点,梳理非居民个税汇算、境外所得申报抵免、相关优惠政策等问题解答,开展多语种外籍人个税宣传培训。
(3)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申请大湾区补贴提供“秒填”“秒查”服务。利用区块链技术,对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本地特色模块进行升级改造。联合人社部门,对大湾区人才补贴、市政府产业创新人才奖等补贴项目申请的个税查询服务进行优化,实现对大湾区人才补贴的申报表预填辅助功能。
8.服务无障碍专项行动
(1)推进全市办税服务厅无障碍环境建设。按照便利性原则,优化无障碍通道,实施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低位服务设施、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卫生间以及用于无障碍信息交流的语音、字幕、标识等无障碍设施,设置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提供优先办理服务,保障特殊人群办税缴费顺畅便捷。
(2)推进温情办税服务厅建设。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理念,在全市办税服务厅持续推行午间延时服务,提供应急便民物品及设施。坚持微笑服务,持续提升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能力。
9.跨境执业便利化专项行动
出台《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执业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港澳涉税人士执业登记和设立税务师事务所业务流程。建立与香港、澳门税务师学会联络沟通和信息传递机制,在前海税务局规划建设港澳涉税专业人士政务服务中心,为港澳涉税专业服务人士提供业务拓展空间,对接港澳专业服务优势资源,打造大湾区涉税专业服务人士聚集、示范、体验区。
10.“打虚打骗”守护行动
行动任务:持续聚焦“三假”企业,打击虚开骗税行为,维护税收秩序,保障2021年减税降费政策红利落到应享企业“口袋”,为守法企业提供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获得感。
(三)落实税务总局百项具体措施,拓展深圳本地化探索
按照税务总局“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各项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总局推出的10大类30项100个具体措施,立足深圳本地实际,细化工作举措,充分回应深圳纳税人缴费人关切,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持续优化深圳营商环境提供税务动力。
(四)建立千人体验官队伍,打造深圳纳税服务特色品牌
按照分级分层分类的思路,组建一支由900名纳税人和100名税务干部组成的千人体验官队伍,打造深圳纳税服务体验官品牌。
1.组建多元化体验队伍。在一般企业办税人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的基础上,增加招募大企业办税人员、自然人纳税人缴费人,相关领域专业人员,实现体验官分类管理。在纳税人体验官队伍中选拔意见领袖,打造“首席体验官”队伍。邀请大厅一线业务骨干、各单位青年业务骨干等税务人员100名加入体验官队伍,充分发挥税务人员专业能力。
2.提升体验项目质效。在体验项目准备阶段,充分应用大数据分析,加强与业务处室的沟通联动,发挥第三方调查公司专业能力,提高体验项目实施的针对性和精准度,确保体验效果。
3.深化体验成果运用。更加充分利用体验成果,提升整改反馈机制运转效率,对整改提升成效加强跟踪问效和绩效考核,切实推动优化改进。
4.加强体验活动宣传。建立“体验官说”专栏,通过内外部媒体加强对体验官活动的宣传,组织开展纳税人体验官年会等活动,扩大活动影响力,提升活动社会认可度,打造深圳纳税服务体验官品牌。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党建引领、把牢行动方向,要将“春风行动”开展情况作为党史的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将其作为模范税务机关创建的重要衡量标准,推进党建与业务更好融合,推动“春风行动”深入开展。
(二)切实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根据税务总局相关工作部署和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强化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形成分工明确、统筹合作的良好局面。
(三)切实加强任务统筹。市局纳税服务处负责“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落实情况协调统筹,跟踪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各项工作任务牵头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统筹,有序推进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各单位要按照市局扎口管理的有关要求开展调研、问需问计走访交流活动,切实避免重复访、多次访增加企业负担。
(四)切实提升宣传成效。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要充分借助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报送好的经验做法,开展交流互动,促进共同提升。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落实,巩固拓展党史教育成果,持续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XX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XX〕5号)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省税务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对税收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围绕构建常态化、长效化党史教育制度机制,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开展“春风行动”,推出系列改革创新举措,持续深化智慧税务建设,推动执法更规范、服务更便捷、监管更精准、风险更可控,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法治公平税收环境、服务“六稳”“六保”、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税务贡献。
二、行动内容
(一)诉求响应更及时
1.需求快速响应。贯彻落实税务总局组织开展的20XX年度全国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调查,深入分析调查结果,准确掌握纳税人缴费人共性需求,持续优化改进管理和服务工作。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整合优化知识库,推进知识库在全国共享共用,基本实现全国咨询“一线通答”。优化升级12366智能咨询功能,完善智能咨询知识库,提高智能咨询的解答准确率,加快推动咨询服务向以24小时智能咨询为主转变。强化12366咨询数据的多维度分析和多场景运用,聚焦减税降费政策出台、重大改革推进和社会关注热点,及时研究提出改进建议,快速响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探索远程咨询和办税辅导新模式,纳税人缴费人可直接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等远程发起税费咨询求助,实现“办问协同”。进一步推动涉税文书电子化推送,逐步实现“无接触”送达。
2.政策及时送达。优化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完善税费政策宣传辅导标签体系,发挥直联服务机制的作用,实现税费优惠政策的系统集成、精准定位、智能推送,帮助纳税人缴费人便捷了解政策。增加贴近实操的政策解读、操作指南等推送内容,开发图片、短视频、动漫等更加直观的新媒体产品,拓宽微信、抖音、税企沟通平台等推送接收渠道。
3.问题实时解决。积极拓展征纳互动平台、自助办税终端、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电子税务局等纳税人端税费办理渠道的征纳互动服务,实时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税收扣缴客户端,探索启用主管税务机关电子印章,在出具高频的表证单书上自动套印,提升办税效率。
4.关注个性需求。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加强服务保障,优化线下服务流程,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优先办理服务。推进办税缴费软件适老化改造。明确本地区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的情形以及办理流程、时限,提高困难减免税办理的确定性。结合本地纳税人缴费人群体特征,组建由税务人员、志愿者组成的民族语言、方言和外语等服务团队,消除语言沟通障碍。
(二)智慧办理更便捷
5.提升网办体验。扩大“非接触式”服务范围,持续拓展办税缴费网上办事项清单。试点推广税收完税证明线上开具,提升税收票证获取便利性。完善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申报比对功能,优化异常申报在线提示提醒事项内容。增加环境保护税申报数据批量导入功能,纳税人填报完成后即可线上提交。扩大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试点范围,逐步实现全国推广上线。在具备电子税务局移动端的地区实现非居民扣缴企业所得税套餐式服务掌上办理,方便纳税人办理相关业务。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范围数字人民币签约缴税功能,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缴纳税费新途径,办税便利度大幅提升。
6.精简办理流程。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对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依托税收大数据自动确定最高开票限额,并以动态管理为主、纳税人申请调整为辅,大幅简化发票申领流程、环节和相关文书。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推动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延期申报、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以及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等4个事项由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简化事项办理程序。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发布第一批全省通办税费事项清单,进一步方便纳税人缴费人跨区域办理税费业务。贯彻落实税务总局研究制定的简化企业涉税涉费事项跨省迁移办理程序措施办法,基本实现资质异地共认,便利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开展不动产登记区块链应用试点,进一步推动不动产登记税费信息共享,减轻纳税人缴费人提交资料负担,缩短办理时间。
7.减少资料报送。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将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由事前备案改为纳税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进一步减少纳税人报送资料,简化办理流程。开展整合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表试点,进一步统一不同税种征期、减少纳税人申报和缴税的次数。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发布第二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进一步减少纳税人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8.便利发票使用。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配合做好发票管理办法修订相关工作。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关于铁路、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方案并组织实施,提高社会满意度。深化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的“首票服务”,为纳税人提供线上多渠道精准服务,同步提升线下网格化服务效能,显著优化纳税人体验。
完善电子发票服务保障体系,税务机关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向纳税人免费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
9.提速退税办理。进一步精简出口退税涉税资料报送、简化退税办理流程,将全国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由7个工作日压缩至6个工作日以内。推进电子化方式留存出口退税备案单证。依托电子税务局,探索多缴退税业务由税务机关自动推送退税提示提醒,纳税人在线办理确认、申请和退税。
(三)分类服务更精细
10.助力大型企业。提供大企业税收确定性服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提升大企业纳税人满意度。试点开展大企业集团遵从评价,根据企业集团遵从度,提供差异性服务和管理措施。试点开展税企数据互联互通,降低大企业集团办税成本,提升纳税人服务体验。通过线上沟通渠道,适时推送行业性税收优惠政策,开展政策宣传,助力企业及时、准确掌握政策。与部分遵从意愿强、遵从能力高的大企业集团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提供定制服务。
11.扶持中小企业。扩大小微企业减税降费红利账单推送服务试点范围,帮助纳税人算清算细减税降费红利账。按照国务院部署,组织开展税务系统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主题服务月活动。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一户一档”服务措施落实,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深化规范“银税互动”合作,试点在税务和银保监部门间实现数据直连,安全高效助力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与外部门联合,协同开展调研走访、宣传辅导活动。
12.完善缴费服务。发布社保费缴费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办理流程、办理方式、办理时限以及需提交的资料。推广社保退费申请网上受理,让缴费人“少跑路”。加强与人社、医保等相关部门数据共享,落实好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人群分类资助参保缴费政策。以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等行业为重点,开展社保费政策进企业、进车间、进工地宣传和缴费服务活动。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规范和优化电力能源类、土地出让类等非税收入征缴流程,编制相关缴费指引,提高办理缴费业务的便利度。推进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水利建设基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非税收入项目自动预填申报,改善缴费人申报操作体验。
13.服务个税汇算。积极协调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开展税收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各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宣传辅导,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享受红利。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对灵活就业自行缴纳社保费的纳税人,优化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的填报方式,提升纳税人的填报体验。运用税收大数据智能分析,完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提示提醒,引导纳税人如实准确申报。优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数据备份功能,使扣缴义务人在更换设备后恢复数据更加便利。
(四)执法监管更公正
14.优化执法方式。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更好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在部分地区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试点,让执法既有温度又有力度。推出第二批全国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并对当事人加强税法宣传和辅导。推进简易处罚事项网上办理,实现违法信息自动提醒、处罚流程全程网上办、处罚结果实时传递。坚持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15.加强精准监管。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监督,持续督促规范公正执法。将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情况与数字人事结果运用挂钩。排查涉税代理人员并加强管理。推进税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规范双随机的方式方法,提高监管效率。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严厉精准查处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保障国家税收安全,为守法守规纳税人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试点推进动态“信用+风险”税务监控,简化无风险和低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流程,提醒预警或直接阻断高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依托大数据分析进一步提高风险管理效能。
16.保障合法权益。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权益性审核,制发权益性审核操作办法,更好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将“枫桥经验”应用于税收实践,推动建设“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开展涉税争议咨询、组织调解、出具意见等法务活动,推动争议化解,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五)税收共治更聚力
17.推进部门联动。深化税务、海关两部门数据共享,优化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进一步扩大出口退税申报“免填报”范围。联合省税协,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开展业务宣讲。结合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加强与各级残联的双向数据共享,优化残疾人保障金申报表单,方便企业办理残疾人安置情况认证和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推进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项目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减轻缴费人缴费办证相关资料报送负担。完善涉税数据共享机制,拓展数据获取渠道,推进数据共享共用,减少纳税人缴费人重复报送。
18.深化国际协作。持续加强国别(地区)税收信息研究工作,优化“一带一路”相关税收政策资讯服务,分批次更新国别
(地区)投资税收指南,帮助“走出去”纳税人了解相关国家(地区)税制等信息,防范和规避跨境投资税收风险。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扩大和完善税收协定网络,推动与更多国家(地区)开展税收协定谈签工作,为纳税人跨境经营提供税收确定性,避免和消除国际重复征税,降低纳税人在东道国的税收负担。针对符合享受以利润分配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但未实际享受的情况,向纳税人精准推送提示提醒信息,帮助境外投资者应享尽享优惠政策。
19.促进社会协同。制定出台相关措施,支持第三方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开展涉税服务虚假宣传及广告信息专项治理,帮助纳税人降低选择涉税专业服务的风险。曝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警示震慑效应,促进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秩序。
20.拓展信用应用。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编制税务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扩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引导市场主体及时纠正自身涉税违规行为,强化纳税人信用意识。加大对破产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支持力度,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修复信用。进一步优化守信激励措施,为守信纳税人在跨省迁移、发票使用、税收证明等事项办理时给予更多便利。对纳税信用连续三年A级的纳税人实行业务事项承诺办理。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体系,规范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管理,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实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税务总局令〔20XX〕54号公布),加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和当事人名单动态管理,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工作,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加强党建引领。各单位要对标纳税人缴费人所需所盼,努力在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各级税务局党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分管领导亲自抓落实,将落实“春风行动”与党史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结合起来、与加强党的建设结合起来、与创建模范税务机关结合起来,形成各级党组织聚力推进、广大党员积极行动的良好局面。
(二)坚持统筹推进,抓好贯彻落实。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工作实际和“春风行动”的总体安排,细化落实措施,尤其是各市县局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三)强化督导检查,务求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坚持求真务实,坚决避免搞形式、走过场,把开展“春风行动”成效作为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述职评议考核内容,通过工作调研、巡视巡察等方式,对行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实际效果进行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
(四)加大宣传力度,发掘特色精品。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在实践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形成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的常态化机制。各单位可在落实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积极丰富自选动作,打造行动精品,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方案 篇4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全力支持抗击疫情和企业复工复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制定东营市税务系统20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战疫情促发展服务全面小康”主题,落实好4类25项101条便民办税措施,推动实现优惠政策落实更给力、“非接触式”办税更添力、数据服务大局更尽力、疫情防控工作更加力。通过扎实开展“春风行动”,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加快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服务东营市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作出东营税务应有的贡献。
二、行动内容
(一)支持疫情防控帮扶企业纾困解难
1.落实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1)抓好已出台的支持防护救治、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稳产保供、鼓励公益捐赠等方面税收政策落实,执行好帮扶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的税收政策。结合东营实际,对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的纳税人、遭受重大直接损失的用人单位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2)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
(3)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4)简化税收优惠办理程序,加快完善配套实施办法,使各项优惠政策尽快落实到位。
(5)切实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6)通过税收大数据和第三方数据的应用,精准定位享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主动通过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给予税收优惠宣传辅导和提示告知。
(7)根据总局、省局安排部署,结合东营实际,持续发布政策热点问题解答。
(8)充分运用12366、96005656等服务热线和网站、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微信等线上平台,开展互动式政策宣传辅导和办税缴费问题咨询解答,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
(9)充分利用税收大数据资源,及时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政策帮扶专家团队,对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等4个方面的税收政策进行梳理,提出有针对性的服务措施,制定定点帮扶方案,确保第一时间响应处理纳税人特别是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的涉税诉求。
(10)针对企业合理诉求,加强政策需求提报及研究储备。
2.认真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
(11)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对缴费人的宣传辅导,做好政策解读、操作讲解、疑问回答等工作。
(12)及时调整信息系统,加强部门信息共享,简化操作流程,方便参保单位准确办理。
(13)落实执行好《关于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东医保发【2020】13)内容,自2020年3月1日起,阶段性下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将单位缴费费率在现行费率标准的基础上下调1个百分点,执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起回复原缴费费率。对已征收3月份的降低费率部分费用,尊重参保单位意愿,有限选择直接退费,或冲抵以后月份的缴费。(该政策只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
3.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
(14)依托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进一步拓展网上办税缴费事项范围。落实省局下发的“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232个事项清单,全面推行涉税涉费事项网上办、自助办、便捷办。
(15)推广电子税务局移动端缴纳税费业务的第三方支付。
(16)推广自然人支付宝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17)推广车购税网上办理。
(18)扩大发票领用“网上申请、邮寄配送”覆盖面,推行免费“票e送”,将发票“非接触式”领用比例提升至90%以上。
(19)推广涉税文书寄递服务。
(20)落实好疫情防控期间出口退(免)税有关工作要求,持续优化和拓展“非接触式”出口退(免)税服务。
(21)进一步精简退税资料,加快退税进度,持续完善电子退税系统功能,帮助企业减轻资金压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22)加大宣传引导、预约分流力度,依托精准定位宣传、线上智能辅导、大厅引导分流等方式,有效引导纳税人采取“非接触式”办理税费业务,逐渐形成“非接触式”办税习惯。
4.不断优化现场办税缴费服务。
(23)加强办税服务厅清洁消毒等安全防护,对确需到现场办理税费事项的纳税人、缴费人,充分发挥自助办税终端作用,加强导税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推行预约办、错峰办、容缺办,营造安全放心、便捷高效的办税缴费环境。
(24)配强配优办税服务厅导税力量和业务专家团队,有效辅导、引导到厅纳税人选择到自助办税区办理业务。通过大数据分析,对到厅业务频次高的纳税人和业务事项,主动对接,有针对性宣传引导“非接触式”办税。
5.切实落实延期申报、延期缴税和发票保障措施。
(25)对受疫情影响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缴税有特殊困难的,依法及时为其办理延期申报或延期缴税。
(26)对在2020年2月份申报期内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可按规定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依法对其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不认定为非正常户。
(27)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生产和销售医疗救治设备、检测仪器、防护用品、消杀制剂、药品等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以及对此类物资提供运输服务的纳税人,申请增值税发票“增版”“增量”的,可暂按需调整发票领用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不需事前实地查验。
(二)积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6.加强分析服务决策。
(28)各级税务机关应积极参加政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工作,结合税务部门职能提出意见建议,按要求做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
(29)深化运用税收数据加强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的分析,做好政策效应统计核算,研究提出更加精准的政策和措施建议并出具税收分析报告。
(30)积极推进税收智库建设,组建税收分析骨干团队,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山东自贸区建设、新旧动能转换等重点发展战略,以及重点事项、地方重点税源和支柱产业、重大税收政策调整,主动开展税收分析,更好服务各级党委政府决策。
(31)充分发挥增值税发票等税收大数据覆盖面广、及时性强、颗粒度细等优势,从多维度跟踪分析企业复工复产状况以及经济运行情况,细致梳理购销方、上下游配套等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务实管用的支持措施和有针对性建议。
7.加强协同凝聚合力。
(32)积极加强与发改、工信、财政、人社、医保、交通、农业等部门的对接,根据其需求主动提供税收数据等方面服务,并结合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和情况,积极采取税收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发展。
8.加强帮扶精准纾困。
(33)深入了解企业基本运行情况以及生产经营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建立工作台账,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限期解决清单,切实为企业解决困难。
(34)提高支持复工复产服务便利度,发挥税收数据搭桥作用,对上下游衔接不畅的企业,加强税收数据分析助力企业实现供需对接。
(35)实施“一业一策”“一户一策”税收方案。全面逐级逐户对接涉及疫情防控的生产经营企业,主动沟通了解企业涉税需求,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制定“一户一策”税收方案,为每一户纳税人建立包括应缴税费清单、减税降费清单、风险预警清单和已缴税费台账、减免税费台账、风险评估台账的“三清单三台帐”,确保纳税人对减税政策的“强制性”享受。
(36)强化税源龙头管理,完善各级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在定期监控全市税收规模500强、重点行业50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税收情况的基础上,优化数据采集方式,密切税企联系沟通,提供优质的个性化管理服务措施,促进重点税源管理再上新台阶。
(37)做好在建和新开工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
9.着力支持小微企业。
(38)在不折不扣落实好小微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基础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39)合理调整疫情期间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做好核定征收转查账征收等相关工作。
(40)优化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方式,在税务网站建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
(41)畅通小微企业诉求线上直联互通渠道。
(42)探索推行小微企业省内跨区迁移线上办理,切实减轻小微企业办税负担。
10.深化“银税互动”助力解决融资难题。
(43)加强与银保监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将纳入“银税互动”的企业范围由纳税信用A级、B级企业扩大至M级企业。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满足不同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信贷需求。梳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名单,依法提供相关税收数据,协助银行业金融机构精准放贷。
(44)进一步加大“山东省银税互动融资服务平台”推广力度,不断完善平台功能,扩大银税贷款惠及企业户数和授信额。
11.积极促进稳就业。
(45)落实好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或吸纳特殊群体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46)运用税收数据分析企业用工数量变化,为稳就业提供参考。
(三)全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12.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
(47)继续落实好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等税收政策。
(48)按照《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相关优惠政策,抓好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扶贫货物免征增值税等政策落实,跟踪执行情况、开展效应分析。扎实做好税务系统对口扶贫工作。
(49)根据总局、省局健全绿色税制体系相关部署,推动节能、治污设施、监测设备、第三方防治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
(50)实施好环境保护税法,做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
13.支持区域协调发展。
(51)配合总局、省局部署,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和落实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成渝双城经济圈、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设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税收措施。
(52)配合总局、省局部署,参考借鉴税收支持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征管和服务措施,并结合当地实际创新推广。
(53)配合总局、省局部署,根据长三角地区跨区域“最多跑一次”清单发布情况,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复制推广。
14.更好服务共建“一带一路”。
(54)实时关注总局更新发布50份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支持企业“走出去”。
15.大力支持外贸出口。
(55)用足用好出口退税工具,允许已放弃退税权的企业选择恢复退税权。积极推动扩大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范围,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
(56)根据总局、省局部署,在已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地区,积极推行离境退税便捷支付、“即买即退”等便利化措施。
16.积极服务外资发展。
(57)落实好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等优惠政策,落实非居民企业享受协定待遇资料备案改备查办法,增强对外支付税务备案便利度,进一步提升投资者信心,支持鼓励境外资本参与国内经济建设。
(58)利用税收大数据,跟踪分析外资企业生产经营、投资、利润分配等情况,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17.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
(59)巩固抓落实的力度、巩固抓落实的质量、巩固抓落实的格局,拓展政策宣传效应、拓展便利服务举措、拓展听取意见建议完善政策的渠道,以更实举措、下更大气力进一步抓好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落细。
(60)继续落实好降低增值税税率、留抵退税等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新动能成长。
(61)继续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支持科技创新。
(四)切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18.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62)做好国家发改委营商环境评价迎评等工作。
(63)确保《税收征管操作规范》《纳税服务规范(3.0版)》落地,持续提高办税缴费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64)全面建立和实施税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探索实现办税服务“好差评”小程序。
(65)开展纳税人需求调查和满意度调查,完善整改提升工作机制。
(66)继续推广“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完善服务功能,扩大覆盖面,搭建高效的征纳直连直通互动渠道。
(67)扎实开展好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
19.提高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
(68)推行新办企业涉税事项集成办理,实现企业开办涉税事项一套资料、一窗受理、一次提交、一次办结。
(69)根据总局、省局部署,简化优化税费申报手续。
(70)根据总局、省局工作部署,推进财产行为税一体化纳税申报。
(71)根据总局、省局工作部署,整合优化非税收入申报表。
(72)推行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免填写服务,纳税人签字确认后即可缴税。
(73)全面推广应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批量申报”功能。
(74)充分发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大委托代征零散税款力度。加强与政务服务中心、银行、邮政等部门合作,逐步扩大第三方代办业务的种类和范围。
(75)打造全市城区“8分钟”办税圈,科学布局办税服务场所,大力推进社会化自助办税。
(76)强化大企业跨区域涉税事项和重组事项协调。
(77)建立完善办税服务数据分析机制,通过大数据分析研判,了解纳税人办税习惯,科学调配办税资源,及时发现解决办税堵点、卡点问题,为纳税人办税提供便利。
(78)推广线上预约导税,实现线上鲁税通预约平台、微信预约平台和线下排队叫号设备的互联互通,拓展线上智能导税功能,为纳税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预约办税和办税引导服务。
(79)探索实现主动式智能服务,通过纳税人画像,分析纳税人现有应享税收优惠政策、票量等,主动对纳税人予以主动提醒,智能推送相关信息。
(80)探索实现远程办税辅导,搭建自助办税终端远程运维中心,实现自助办税终端交互运维,通过远程协助功能,实现网上远程办税辅导。
20.全面推进网上办税缴费。
(81)认真落实《电子税务局规范》,完善拓展电子税务局功能,实现纳税人涉税服务事项全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
(82)推行税务文书电子送达。
(83)加强与自然资源、住建、民政等部门合作,推动实现网签合同备案、婚姻登记等信息共享,便利办税缴费。
(84)配合省局建立纳税人网上办税体验群,邀请纳税人体验网上办税优化和新增功能,吸收纳税人意见建议,不断优化完善网上办税功能和应用。
21.优化发票服务。
(85)对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拓展升级,力争年底前在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上取得实质性明显进展,在部分地区先行先试的基础上,对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推进解决税控设备第三方收费问题。
(86)开放增值税进项凭证电子数据,允许纳税人自行查询下载本企业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票种的电子数据,方便纳税人勾选抵扣、纳税申报、财务核算等。
(87)自2020年3月1日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
22.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88)注重多运用税收大数据开展案头风险分析,不准搞大面积、重复性直接下户现场调研;注重多运用风险导向下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评价结果开展差异化管理,不准搞眉毛胡子一把抓的无差别稽查;注重多运用兼顾法理情的审慎包容监管,不准搞简单粗暴、选择性、一刀切的随意执法。
(89)全面梳理进户检查事项,制定并公布进户检查事项清单。
(90)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3.优化纳税服务投诉管理。
(91)探索实现线上维权中心,托鲁税通建立线上直联互通渠道,实现征纳沟通互动的移动化、智能化和精准化。
(92)建立和完善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缴费人咨询、投诉、举报等涉税涉费诉求的多渠道接收、快速转办、限时响应、结果回访、跟踪监督、绩效考核机制。
24.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93)根据总局修订《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公告》的进度,抓好落实。
(94)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应缴纳的欠税及滞纳金,可以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
(95)对逾期未申报的纳税人,在认定非正常户时取消实地核查要求,并将未申报时间统一延长为3个月;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由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自动解除非正常状态,无需纳税人专门申请。
(96)明确破产清算期间管理人可以企业名义按规定申领开具发票、办理纳税申报等涉税事宜。
(97)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收“过头税费”行为。
25.完善体制机制,构建“大服务”格局。
(98)制定办税便利化会商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基层办税服务工作质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加强市局机关各部门间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对基层办税服务工作的支撑保障作用。
(99)建立办税服务质效优化提升长效工作机制,以纳税人合理办税需求和基层办税服务问题为导向,形成“提出需求-分类论证-优化解决-成果检验-宣传推广”闭环工作链条,建立上下联通、部门协同的长效工作机制。
(100)进一步完善征期大运维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运维成员单位团队力量,健全各业务、技术部门及省、市、县三级运维沟通渠道,确保运维事项专人负责,密切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实现问题发现、需求提出、问题分析、解决反馈等全程畅通。
(101)坚决贯彻落实税务总局、省局部署要求,切实把利用税收数据服务发展大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落实好省局“1+2+3+N”工作思路,建立建立完善数据保障、综合分析和部门协作机制,加强疫情对经济运行和外贸出口的影响分析,形成综合与专题相结合的系列分析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作为税务部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全局性的重点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做好安排部署,加强指挥调度,切实保障各项行动措施抓严抓细抓实。
(二)统筹分工,压实责任。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具体落实措施,根据市局方案工作内容、分工安排和时间进度,明确本级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层层压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要强化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统一行动,同步推进,形成分工明确、统筹合作的良好局面。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不断丰富“春风行动”形式和内涵,及时总结提炼工作亮点和先进经验,开展交流互动,促进取长补短、共同提升。要借助各类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微博、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等渠道,在扎实完成各项行动内容、着力推广“齐鲁春风”纳税服务品牌的基础上,突出东营税务特色、打造“动赢税务春风惠民”行动品牌。
(四)强化督导,跟踪问效。各单位要加强对各项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跟踪实施效果,不断改进完善。要善于总结经验,结合“制度创新年”相关工作,把经过实践检验的好措施和好做法规范化、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并按要求分季度将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市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