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旅蔬菜大棚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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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旅蔬菜大棚建设方案 篇1

根据《海南省稳定“菜篮子”价格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常年蔬菜基地建设总体推进方案的通知》(琼稳价办〔20xx〕21号和《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部分农业项目资金(种植业部分)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办〔20xx〕179号)等文件要求,为保障我市常年蔬菜稳定生产,进一步提升我市常年蔬菜基地生产能力,稳定我市蔬菜价格,结合我市当前常年蔬菜基地建设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保基地、保规模、保产能、保供给、保淡季”的总体要求,发挥政府调控职能作用,新建和维修改造适合海南夏秋季蔬菜生产的设施大棚,提高常年蔬菜基地种植积极性,稳定常年蔬菜种植收益和市场价格。

二、目标任务

项目资金支持方向为“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主要新建夏秋季适用型大棚100亩以上,每年可为我市供应800吨的蔬菜;维修我市常年供应本地市场的合作社蔬菜设施大棚175亩,每年可为我市供应1400吨的蔬菜,和建设100亩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

三、项目建设内容

(一)新建2种适用型设施大棚(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即连栋分体塑料大棚和简易塑料大棚,面积100亩以上。

1.连栋分体塑料大棚。棚高3.85m,单跨6.0m,开间4.0m,单跨棚之间肩部设置80cm间距,肩隙间用40目绿色防虫网连接,作为顶部通风系统;屋面采用0.15mmPEP薄膜覆盖,四周采用40目的绿色防虫网封闭,采用Q235-B钢管作固定支架;棚内下弦杆处布置50%的黑色遮阳网,安装倒喷灌系统。该棚型可防病虫害、防雨和降温。经测算,(每亩含税工程造价6.95万元)。

2.简易塑料大棚。棚高2.17m,单跨4.55m,开间0.9m,单栋棚之间留1m~2m的通风道;屋面采用0.15mmPEP薄膜覆盖;大棚骨架采用C20细石混凝土,骨架为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倒喷灌系统。该棚型可防雨、降温。经测算,(每亩含税工程造价3.48万元)。

(二)维修大棚设施(采取先修后补方式)面积175亩,主要维修更换配电箱、防虫网、卡槽、塑料薄膜及卡簧等。

(三)基础设施建设(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建设面积100亩,主要用于安装蔬菜基地供水系统(包括电机房、抽水机械、管道、蓄水池等)。

四、扶持条件

(一)新建大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市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且满2年以上,确定为万宁常年供应本地市场的'蔬菜基地且挂牌的合作社或企业;

2.合作社或企业基地种植面积50亩以上;

3.有5年及以上土地使用权或土地租凭承包合同。

(二)维修大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市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且满2年以上;

2.确定为万宁常年蔬菜基地且挂牌的合作社或企业;

3.合作社或企业供应万宁本地市场的蔬菜供应量不少于80%;

4.常年蔬菜设施大棚损坏必须有第三方评估意见;

5.带贫益贫的常年蔬菜合作社(企业)优先考虑;

6.合作社或企业基地蔬菜种植面积100亩以上;

7.需有5年及以上土地使用权或土地租凭承包合同。

(三)基础设施建设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市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且满2年以上,确定为万宁常年供应本地市场的蔬菜基地且挂牌的合作社或企业;

2.合作社或企业基地蔬菜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的优先考虑;

3.需有5年及以上土地使用权或土地租凭承包合同。

五、实施程序

(一)申报。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并在市政府的网站上公开,从公开之日起,截止7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过后将不再受理,由符合申请条件的农业企业或农民合作社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申请,申报新建大棚附上附表1:《万宁市20xx年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大棚建设申请审批表》,申报维修大棚附上附表2:《万宁市20xx年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维修大棚审批表》,申报基础设施建设附上附表3:《万宁市20xx年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维修大棚和基础设施建设审批表》,并附上关于扶持条件相应的证明材料(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机构代码、税收登记证、开户银行及账户、租地合同或用地证明等,以上材料永A4纸复印加盖公章或签名按手印)。

(二)审核。申报结束之日起,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申报的农业企业或农民合作社的材料进行审查和进行实地核实,根据扶持条件拟定扶持建设项目。并经审核拟定扶持建设项目农业企业或农民合作社在市政府的网站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扶持建设项目。

(三)组织建设

由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政府投资项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后,在市政府的网站上进行公开7个工作日,公开期间,具有相关资质的研究机构向农业农村局提交申请。

(2)申请结束后,对申请进行审核,择优拟定,并提交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讨论确定。

(3)最终确定的第三方机构与市农业农村局签订委托协议,同时组织有相关资质的设计、招投标公司与市农业农村局签订三方协议。

(4)新建大棚和维修大棚采取先建(修)后补方式。审核通过的农业企业或农民合作社根据设计图纸、施工图以及概算、预算书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建设(维修)或委托专业施工队建设(维修),市农业农村局委派有资质的监理公司全程监理,竣工后,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与审计结算。

(5)基础设施建设采取公开招标方式。中标单位与市农业农村局签订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开展建设,竣工后,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与审计结算。

六、资金来源及安排

(一)资金来源

海南省20xx年部分农业项目资金(种植业部分)安排400万;万宁市财政资金配套150万元(用于建设面积100亩以上大棚),资金从市农业农村局20xx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冬种专项扶持资金和常年蔬菜基地建设资金600万元列支。

(二)资金安排

1.省财政资金给予新建100亩面积以上的大棚资金300万元,每亩3万元(建设资金的50%)补贴,我市配套150万元,每亩1.5万元(建设资金的25%)补贴,合计每亩不超过4.5万元,即最大投入450万元资金用于新建面积100亩以上大棚。且此笔经费包含购买第三方服务费20万元、管理费9万元,设计及预算费20万元(按实际验收结果支付)以及监理费5.5万元(按实际验收结果支付)。

2.维修大棚175亩,每亩不超过0.3万元,省财政资金安排52.5万元。

3.建设基础设施100亩,每亩不超过0.3万元,省财政资金安排30万元。

4.验收及审计相关费用安排10万元。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领导。市农业农村局做好项目实施督查指导工作,并做好资金安排及监管等工作。

(二)强化资金监管。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资金要专账独立核算管理,切实规范财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情况。资金使用要符合支出范围,会计核算资料要规范、齐全、有效,并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项目监管。明确项目的监管人和监管职责。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相关的合同签订、付款记录、票据收集、实物交接、工作记录、效果评价等,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面积和建设标准达到设计要求。

(四)做好验收考评。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做好项目验收、绩效考评和总结工作,重点对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实施、资金使用、项目成果和目标完成等情况进行评价。

(五)建立项目档案。承担单位的资金使用凭证、绩效自评和工作总结等文件资料要齐全、完整,并分类归档。

农旅蔬菜大棚建设方案 篇2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和范围:严店乡苏小村,占地5600亩

2、完成时间:20xx年12月20日

3、建设内容与规模:引进新品种美国西葫芦彼特1000亩,投入30万元;广东芥蓝500亩,投入15万元;辣椒萨菲罗500亩,投入15元;武植2号莲藕1000亩,投入30万元;共投入90万元。

4、钢架大棚建设100亩。

5、完成专业合作社,依托市周谷堆市场,就进或外运方便。种植蔬菜面积达6000亩。

6、基础设施完善,硬化水渠45公里,砂石路机耕路65公里,当家塘20口,农业生产用电配套设施完善。

二、购置设备

1、水泵30台,大型喷雾器100台,大型旋耕机3台,微型旋耕机6台。

2、完成时间:20xx年11月20日。

三、技术培训体系建设

1、品种引进,推广新技术。

2、培训地村点:苏小村1个,乡农业技术服务站1个。

3、完成时间:20xx年11月20日。

4、建设内容:在苏小村建立技术培训实习基地80亩,编印技术资料5500份,技术培训650人次。

四、组织落实:

成立项目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抽调相关机构精干人员任成员,具体负责项目落实工作。

五、资金投入概算

农旅蔬菜大棚建设方案 篇3

为增强蔬菜基地生产能力,保障居民的蔬菜消费,提高蔬菜自给率,更好地满足城镇居民的蔬菜需求,保障“菜篮子”长期稳定供给,提升我市常年蔬菜生产水平和能力,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xx年“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xx〕49号)和《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乡村振兴及百镇千村补助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xx〕116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保基地、保规模、保产能、保供给、保淡季”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政府调控职能作用,建成基础设施完善、生产布局和品种结构合理,常年生产供应均衡、价格平稳的.常年蔬菜生产基地,提高我市菜篮子产品供应能力,稳定常年蔬菜种植收益和市场价格。

二、建设目标

以市场供应充足、物价稳定为目标,大力推进常年蔬菜基地设施大棚建设,提高冬春季保温防虫、夏秋季降温防风防雨防虫的功能,尤其是提高常年蔬菜基地的生产水平,起到平菜价保供给、促增收的目标。

三、建设原则

(一)项目由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实施完成后移交乡镇管理,由乡镇与项目所在基地签订使用协议。

(二)市农业农村局和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及项目所在基地单位各自承担监管、正常蔬菜生产等相应责任。

四、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共278万元,一是利用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补贴资金139万元(琼财农〔20xx〕1163号)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补贴资金50万元(琼财农〔20xx〕420号),二是常年蔬菜基地业主自筹建安费的15%,剩余资金由市级资金配套完成。

五、项目建设地点和面积

符合建设的我市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面积约50亩。

六、组织实施

一是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根据项目资金金额编制项目预算书和项目施工设计图。

二是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设计和预算进行审核。

三是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有资质监理单位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管。

四是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组织实施。施工单位在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项目竣工,项目实施竣工后,项目实施单位需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竣工验收,并提交竣工报告等相关验收材料。

五是市农业农村局收到实施单位验收申请书后组织施工设计、监理、预算等单位进行验收。

六是竣工验收合格后,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进行验收结算评审。

七、资金拨付

常年蔬菜基地根据种植蔬菜实际需求,可选不同类型设施大棚,由设计方提供施工图和预算书,每亩预算造价不超5.8万元,每亩造价补贴标准由财政补贴的85%,常年蔬菜基地业主自筹15%。如超出,超出标准部分资金由常年蔬菜基地自筹,省、市级不予以补贴。项目合同签订后预拨30%的备料款,工程完成100%后按进度拨付至80%,剩余款待项目竣工验收评审后,根据项目结算评审审定资金拨付至95%,剩余5%的资金额在大棚使用一年后经核实无质量损坏问题后给予拨付。

八、保障措施

(一)认真履行职责。市农业农村局、乡镇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严把项目审核过程监理、审计、验收等关键环节。

(二)强化项目监管。市农业农村局要强化项目管理,设立项目监理,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实行严格监管,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间内能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

(三)做好项目衔接工作。项目实施完成后,移交项目所在乡镇管理,由乡镇与项目所在基地业主签订使用合同。

(四)严格蔬菜大棚的管理和使用。大棚使用业主必须常年种植蔬菜,加强蔬菜大棚管理和维护、参加蔬菜大棚保险,新建大棚业主连续种植常年蔬菜8年或以上(除自然灾害损毁等原因不能种植外),否则将依法追回补贴资金。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强台风)造成损坏的,项目大棚使用业主要主动通知乡镇、市农业农村局并拍摄现场报乡镇、市农业农村局备案,严禁以各种理由擅自拆除大棚,投保的理赔资金专项用于大棚修复。

农旅蔬菜大棚建设方案 篇4

一、总体思路与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

围绕我县田园综合体创建总体规划,充分利用我县农村特色农业、山水资源、田园景观、地域文化和人文传统,大力发展乡村农业观光休闲旅游业,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实施冬闲田油菜花种植,努力实现粮油增产、地力提高、乡村美化、农民增收的目标,助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xx年,我县田园综合体冬闲田油菜花种植任务5000亩。

二、项目分区及种植模式

1.核心区

白圩镇万亩垌缚龙亭周边区域的'冬闲稻田约1000亩为核心区。

2.辐射区(面上)

田园综合体总体规划范围内,澄泰乡下金庄起至白圩镇赵坐村沿清水河两岸区域冬闲稻田以及其他乡镇乡村旅游景点周边区域、公路沿线冬闲稻田共约4000亩,要求交通便利,宜耕能排能灌(详见附件1)。

(二)种植模式

1.社会一体化服务种植

核心区采取购买社会化服务种植模式,即通过招投标方式购买包括机耕、播种、施肥、开沟等一体化服务(包括建设观景台、步道等),由中标单位包干实施。

2.“先建后补”方式种植

辐射区(面上)采取“先建后补”方式进行,政府统一采购供应种子,以村委会或经联社为实施主体分片实施,即村委会或经联社自行组织机耕、播种、施肥和田间管理。

三、项目实施时间及进度安排

(一)实施时间

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底。

(二)进度安排

1.实施方案制定阶段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实施方案》制定,要求20xx年10月10日前完成。

2.种子及服务采购阶段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油菜花种子采购工作及核心区种植一体化服务采购,要求20xx年10月底前完成。

3.项目实施阶段

县农业农村局和各相关乡镇政府组织实施油菜花种植项目,要求20xx年11月20日前完成种植任务,拨付项目进度款。

4.项目验收阶段

县农业农村局和各相关乡镇政府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分部验收、总体验收),要求于20xx年2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拨付项目尾款。

5.项目总结阶段

项目实施结束后,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并以文件形式报告县政府。

四、项目经费预算、资金筹措及资金拨付

(一)项目经费预算(详见附件2)

1.核心区项目经费

参照20xx年政府采购价格,按450元/亩计,1000亩需45万元。

2.辐射区(面上)项目经费

参照20xx年种植管理补助标准200元/亩,4000亩需80万元;种子采购需27万元;共计107万元。

3.工作经费

全县安排油菜花种植工作经费2万元。

(二)资金筹措及资金拨付

资金筹措:油菜花种植项目所需资金共计154万元,由县财政局统筹安排。

资金拨付:核心区种植服务及面上种子采购由县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向县财政局申请资金拨付;面上种植由各乡镇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向县财政局申请资金拨付,资金申请材料需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后才能提交至县财政局。

五、组织保障及职责分工

(一)成立领导小组

(二)职责分工

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谋划组织实施上林县壮族老家田园综合体冬闲田油菜花项目。

(1)农业股:统筹协调乡镇实施油菜花种植项目,指导农推站、农机股开展工作,参与核心区项目验收;

(2)县农推站:负责全县油菜花种子及核心区种植一体化服务采购,开展油菜花种植技术指导,制定油菜花项目验收标准,指导各乡镇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参与核心区项目验收;

(3)农机股:负责油菜花种植机耕组织服务协调工作,协助农推站制定项目验收标准,参与核心区项目过程监督及分部验收工作。

2.县财政局:负责筹集项目实施所需资金,按进度拨付项目款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乡镇政府、农林水服务中心

组织实施本乡镇面上区域油菜花种植项目,负责做好种植技术指导、田间管理指导,项目竣工后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并将项目实施相关材料归档送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备案。白圩镇政府及农林水服务中心还需协助县农业农村局实施核心区油菜花种植项目,参与核心区项目日常监管和验收工作。

4.村委会或经联社:在乡镇政府指导下,具体实施面上油菜花种植项目,组织本村机耕队、贫困劳动力参与种植、田间管理工作。

5.中标企业:在县农业农村局指导下,实施核心区油菜花种植一体化服务,种植管理用工优先使用当地贫困劳动力。

六、主要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和指导,共同推进油菜花种植

各部门、各乡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油菜花种植工作。农业部门要早谋划、早准备、早行动,严格按程序做好服务购买及农资采购工作,确保种子及时供应到位;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积极交流沟通,整合相关资源,齐心协力做好冬闲田多功能油菜花种植。

(二)做好宣传和规划,重点打造核心区域

当地乡镇政府要广泛宣传发动,做好选点规划,加强对油菜花种植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资金监管。村委会(经联社)作为实施主体,要主动作为,加强合作,积极引进公司、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经营,共同推进油菜生产规模化发展。县农业农村局要重点做好核心区的油菜花种植,打造乡村旅游引爆点。

(三)严格技术标准和验收,确保种植效果。农业技术部门要全程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和田间跟踪管理,严格种植技术标准,特别是机耕环节,要切实监督指导到位,做到打碎、耙平、起垄和挖沟排水等,确保田间排水良好,保证种植效果。同时强化监管和考评验收,切实做好补助资金拨付工作,确保项目资金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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