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短文提供的中考教师奖励方案(精选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中考教师奖励方案 篇1
为了充分调动每位同学的学习积极性,激励学生刻苦、踏实学习,从而在本次期中考试中取得好成绩,现制定以下奖励办法:
1、年级前十名奖
在本次考试中取得1—5名的.同学奖励10元的物品奖励。6—10名的同学奖励8元的物品奖励。
2、年级前50名奖
在本次考试中取得11—50名的同学奖励5元的物品奖励。
3、进步奖(与上次成绩相比)
班级总分名次
(1)1—5:每进步一个名次给予奖励;
(2)6—10名:进入前五名给予奖励;
(3)11—15名:进入前十名给予奖励
(4)16—20名:进入前十五名给予奖励;
(5)21—43:每进步五个名次给予奖励;
4、单科奖
期中考试单科成绩名列年级第一给予8元物品奖励。
中考教师奖励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为营造爱学习、会学习的良好氛围,引导学生主动学习、提升对学习的重视程度,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激励师生勤勉共进、为校争光、为己争荣,掀起蓬勃向上的学习风气,特制定本奖励方案。
二、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三、基本原则
1、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2、公平、公正、公开
3、中考科目为主
4、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具体方法
1、各年级按考试统一考试科目统计成绩,按总成绩高低排名。
2、奖励人数:六、七、八、九四个年级各设定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1名。
3、奖励方法:给获奖同学颁发奖状,同时获得相应的`奖品,一等奖价值50元奖品,二等奖价值30元奖品,三等奖价值20元奖品。
4、由教务处根据各年级上报的汇总成绩表进行人员统计并上报学校审批。
6、对获得年级组总平均分成绩第一名的.班级颁发荣誉奖状,班级量化加一分。
5、以学校为单位在大课间时统一发放奖励到相应学生。
五、相关要求及说明
1、每次考试要严格监考、评卷、统分工作,巡视人员要加强巡视力度。
2、凡是发现作弊或有人举报作弊经查属实的学生一律不予发放奖励;
3、每次发奖要公开、及时。
中考教师奖励方案 篇3
1. 奖励年级组
(1)基础奖:九年级任课教师每人奖300元,其他非九年级教职员工每人奖100元。
(2)①若均衡招生录取萍中,均衡分不低于市直同类公办学校(或统招率不低于同类公办学校),则九年级的任课教师每人加奖300元, 其他非九年级教职员工每人加奖100元。
②若只划线录取萍中,考上萍中人数的百分率不少于市直同类公办学校, 则九年级的任课教师每人加奖300元,其他非九年级教职员工每人加奖100元。
2. 奖励备课组
各学科中考成绩中学科平均不少于市直同类公办学校,则该学科的九年级任课教师人均奖励600元(含体育)
同类班级比较,比最高平均低6分(含)以上的任课教师,(以百分制为标准,其他学科根据中考分值比计算:语、数、英7.2分,政4.2分,历3分,地、生、体1.8分)取消该项奖励。
3. 奖励班级
(1)优秀奖:
①状元奖:获得全市状元,奖励班级10000元;
②其它名次奖:全市第二名奖1000元,全市第三名奖800元,全市第四、五名各奖500元,全市第六、七、八、九、十名各奖300元;
(2)完成指标奖:超重点高中指标每个奖励800元,超普通高中指标每个奖600元(在完成重高指标的前提下)。
制定重点高中指标的说明:
①比本年萍中录取的实际人数m少10人为本年的总指标数(即【m-10】);
②在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三个时间段,全校性的考试成绩中各随机取一次作为指标样本,在以上三次成绩,全校前【m-10】名中各班所占人数的平均即为该班重点高中指标数(由本校其它班级转入的学生除外);
③转班的学生一律回原班计算;
④班级存在问题而换班主任的班级,重点高中指标可减少1个,特殊情况特殊处理.(由校长办公会决定)
4. 奖励教师
(1)平均分奖
①有三类班级时,各类班级的平均分第一名任课教师各奖150元;
②平衡分班时,奖第一、二、三名,第一名奖200元,第二名奖100元,第三名奖50元;
③同一位教师教同类班级平均分相差5分(含)以上,(以百分制为标准,其他学科根据中考分值比计算:语、数、英6分,政3.5分,历2.5分,地、生、体1.5分)则取消该项奖励。(特殊班级由校长办公会认定,酌情考虑接班之前成绩,但差距应在2倍及2倍以内)
(2)单科高分奖
单科成绩分不同类班级奖前十名,第一名奖50元,第二-五名奖30元,第六-十名奖20元。
中考教师奖励方案 篇4
稳定生源,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办学的根本。为激励莘莘学子志向高远,从我做起、奋力拼搏,为引导有志学子脚踏实地、潜心学业、博学善思,为稳定优秀学子理性选择、争先夺魁、成就学业,进一步落实学生的奖励机制。具体发放奖励办法如下:
一、奖励的对象。
小学一至五年级,中学七、八年级全体学生。
二、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1)按小学、中学分别设立总分奖:
评选标准,各年级按考试统一考试科目统计成绩,按总成绩高低排名,一(198分以上,含198分)、二(196分以上,含196分)年级总分依次取前三名,三、四、五年级依次取前五名,小学阶段总分应达到优秀,中学阶段应达到良好指标。如出现并列情况一、二年级取前三,三、四、五、七、八年级取前五数量不变。(若总分在指标以下即使进入前五名也将取消参评奖项)
(2)按小学(三~五年级)、中学分别设立单科奖:
评选标准,各年级按考试统一考试科目统计成绩,按总成绩高低排名,依次取前三名,中小学单科成绩应达到优秀等级。如出现并列情况三、四、五、七、八年级取前三数量不变。(若单科成绩在优秀分数线以下即使进入前三名也将取消参评奖项)
单科奖励具体分配:
三、奖项评选要求。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注意发挥自己的'特长和创造精神。
2.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学习成绩优秀或良好。
3.学生若有逃学、无故缺旷或者严重违纪现象,一律取消奖励资格。
四、奖励形式。
1、组织表彰会议。
2、授予称号。
3、颁发奖状及奖金。
4、号召全年级学生学习。
五、评选程序及要求。
1、各年级按期末考试统一考试科目,按总成绩高低排名,依次取前若干名。
2、认真批改试卷,认真统计分析(及时上交教务处)公正、公平地对待每一个学生,必要时进行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