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短文提供的疫情后幼儿园复学工作方案(精选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疫情后幼儿园复学工作方案 篇1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我园发生、流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维护我园正常教育教学、科研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合我园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本预案中所称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法宝管理的甲乙丙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会对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众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是及其它其它公众健康的事件。
二、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传染病防治工作在园党政领导统一领导下,接受教育局、卫生局等部门业务指导,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我园由分管园长负责全园日常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预防传染病健康教育,组织园内各办公室搞好我园的环境卫生及消灭鼠害、蚊、蝇等病媒昆虫,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和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组织对公共卫生设施的监督管理,保障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对食堂实行卫生监督。园保健室承担责任范围内的传染病防治管理任务,建立传染病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预防
1.利用网络、宣传橱窗、版报、等宣传阵地,开展健康教育。在幼儿中开设健康教育课,开办健康教育讲座。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增加师生员工自我健康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自我保健能力。
2.搞好园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消灭鼠害、灭蚊、灭蝇。对人员密集的教室、食堂、幼儿午休室、办公室、会议室、定期进行消毒。
3.加强食堂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定期组织对园内环境卫生、食堂卫生督查,对存在的总是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及时实施整改。
4.保障饮用水卫生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总务处定期组织对供水系统进行清洗消毒。
5.定期组织师生员工体检。保障师生有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6.按国家计免制度对幼儿进行甲、乙肝疫苗接种,并逐步开展风疹、水痘、流感、流腮等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
7.对发现的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或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和学习。幼儿必要时可让其回家治疗。
8.园保健人员要不断学习更新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诊疗水平。
(四)疫情报告
1.园师生员工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园保健室报告。
2.实行首诊负责制。在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时,必要按照规定时限:甲类传染病(包括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病种),6小时内报告;乙类传染病12小时内报告,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向负责传染病管理的前段时间报告。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向疾控中心报告并同时上报园有关领导。根据传染类别、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逐级上报。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后果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控制
1.无法确诊的甲、乙类传染病及疑似病人,均应立即安排转定点医院进一步明确诊断,必要时住院隔离治疗。园医应跟踪了解病人诊断和治疗情况。
2.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园保健室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做好终末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园保健室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3.园保健室要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和医务室内的消毒工作,尽量避免发生室内感染,千万传染病的扩散。
4.一旦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或接到市、区疾控中心的传染病疫情预警报告,园保健员应立即上报园有关领导。与当地卫生局、疾控中心、教育局的专家共同研究后向园领导建议是否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疫情后幼儿园复学工作方案 篇2
为全面做好我县教育系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和春季开学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延迟开学的工作要求,根据《关于全力防控疫情确保学校安全的通知》(宁教函〔20xx〕4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学校工作组视频会议精神,以“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使命担当,科学谋划、认真部署疫情防控和春季开学工作,做到开学准备严格规范,物资保障配齐配足,重点领域、重点人员防控到位,确保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平稳有序开学。
二、工作安排
(一)做好开学前准备工作
1、做好学校工作安排。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成立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全区学校(幼儿园)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要求,完善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和措施,建立健全管理台账,实行“一校一策”,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制定包括教师返校、学生报到、教学安排、宿舍管理、食堂就餐等内容的开学工作预案。及时调整学校及各处室本学期工作计划,科学合理安排教学内容、时间、方式,与开学前在线教学有效衔接,保证开学后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2、提前告知具体开学时间。严格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迟全区大中小学、幼儿园20xx年春季开学的通知》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一律不得擅自提前开学,不得组织学生返校。待具体开学时间明确后,提前向社会公布。
3、做好师生疫情信息摸排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对本校教师、学生近两周内从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回到盐池,或有过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的人员继续进行排查,阻断疫情传播渠道。开学前,要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外省、市、县返盐的教职工、学生情况,精准掌握每名教职工、学生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绝不允许带病或未解除隔离观察人员返校上班上学。
4、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学校。疫情解除前,坚决杜绝一切聚集性活动,防止因人员聚集带来传染风险。
5、做好校园卫生治理工作。按照《全区学校(幼儿园)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防护指南》要求,开学前对学校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卫生清扫和消毒工作,清理卫生死角,对室内进行通风换气,全面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对教室、图书馆、食堂、宿舍、运动场馆、卫生间等公共场所进行一次集中检查,确保设施设备畅通可用。
6、做好防控物资保障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提前储备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及必备的防护设备。根据学校实际,科学设置隔离室等防控所需场地,对防控人员尤其是门卫、保安、食堂、宿管等密切接触学生的工作人员进行防控知识培训,确保校园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7、做好疫情期间值班与信息报送工作。各学校要认真做好疫情期间的值班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学校班子成员要亲自带班,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保持电话畅通,一旦发生疫情,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每日收集、整理、汇总和分析学校的疫情信息和最新工作进展,及时报送至教体局体卫艺股。
8、做好学生教材发放工作。通过送教材上门的方式将教材发放到学生手中,同时推送电子课本,鼓励学生使用电子课本,保证2月17日“空中课堂”开课后学生都有教材。
(二)做好“空中课堂”教学工作
按照《盐池县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期间开展空中课堂教学实施方案》(盐教发〔20xx〕7号),做好“空中课堂”准备工作,指导教师下载安装教学助手,学生下载安装云校家,通过QQ、微信等平台,做好师生的应用培训和答疑指导工作,确保师生在家能够熟练使用电脑、手机进行教学活动。做好在线教学课程安排,做到科学安排课程、合理布置作业、及时在线辅导,真正实现“停课不停学、离校不离教”的工作目标。开学后,对延迟开学期间学生的居家学习情况进行细致摸底,对开展空中课堂教学的学习质量进行精准诊断评估,有针对性制定教学计划。至少利用一周时间,对已经居家学习过的内容有重点地进行讲解和复习,加大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尤其是防控一线人员子女、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学习指导和人文关怀,然后再进行新课程教学。
(三)做好开学后工作
1、加强学校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同卫生防疫、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各类应急预案,应急措施要精准、到位;疫情未解除前,师生一律佩戴口罩,进入校园人员一律查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做好值班值守,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学校要错时安排不同学段和年级学生入校和离校,小学低年级学生家长要按时接送学生,禁止学生提前到校,禁止学生、家长在校门口扎堆聊天,督促接送孩子的家长佩戴口罩,人群集中要及时疏散;全面落实早中晚三次消毒制度,每天做好各类教学和生活、工作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2、做好健康宣传教育。加强师生健康宣传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各学校要组织举办一期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班;在开学第一天,要把普及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作为开学第一课,引导广大师生做好科学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学生防疫抗病能力。
3、强化食堂管理。一是严格落实学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校(园)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切实把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校(园)长要亲自抓,明确分工,落实具体责任。二是各学校要提前准备开学前食堂所需疫情防控物品,按要求对食堂及周边环境进行清洁消毒,食堂内部各场所区域、餐厨具、餐桌椅做到每日消毒并做好记录。同时,加强对洗涤剂、消毒液规范管理,防止混用、误用。三是强化食品安全措施。各学校要严格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有效,台账、索证、索票、留样等制度是否落实,清洗消毒是否到位,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况。保证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应等各个环节符合食品安全规定,保证消毒、留样、陪餐、公示等制度有效执行。四是严格按食品卫生和安全规范操作,饭菜要烧熟煮透、分餐时要做好保温工作,存放要做到生、熟分开等。每餐食品按规范要求做好留样并做好留样记录。餐厨废弃物应分类管理、按规定处置,做到日产日清。五是要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中用餐卫生管理制度,抓好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和晨午检工作,按规定做好净化消毒并佩戴口罩,逐一进行体温检测,一旦发现体温超过37.3度或具有流行病学史人员,坚决不允许进入食堂,并要求其立即前往指定医院就诊,防止带病上岗。六是就餐要做好个人防护,密切监测学生的健康状态,规范洗手,入食堂前自觉测量体温。提倡就餐人员自备饭盒、错峰就餐,就餐时保持适当距离。七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制定详尽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全面提高防范和处置食品安全事件的能力。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校(园)长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理”的原则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3、加强疫情日常防控工作。建立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扎实做好返校师生的健康查验和监测,特别是对从疫区返回的教职工和学生进行重点查验和监测。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和因病缺勤学生病因追查与登记报告制度,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4、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要逐一核查学生到校情况,核实转学、休学、复学等异动情况,摸清未入学学生详细情况,无病因、无隔离学生无故未到校的,要及时组织班主任进行劝返,无法劝返的,及时报学生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人民政府,由乡镇(街道办)人民政府协同学校开展劝返复学工作,确保一个不漏,一个不少。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引导。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教职工和班级QQ群、微信群,通过在校门口张贴海报、发布致师生和家长的一封信、编制防控手册、倡议书等方式广泛宣传和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师生和家长正确面对疫情,掌握科学的防控方法,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热点话题,消除师生、家长焦虑情绪。
2、明确职责任务。各学校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进入工作状态,学校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积极主动配合,确保疫情防控和开学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同时,针对开学准备工作、具体情况、教学计划等进行自查,对开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尽早想办法,尽早解决,坚决杜绝敷衍了事,马虎大意。
3、严肃工作纪律。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各学校要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服从命令、服务大局,科学有序做好开学前各项防控工作,各项任务要不打折扣坚决完成,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4、健全工作台账。各学校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安排,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整理工作。
5、认真总结经验。各学校要认真总结经验,健全和完善教育系统公共卫生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疫情后幼儿园复学工作方案 篇3
一、开园前
(一)组织保障和制度要求。
1、各地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风险级别和疫情应急响应级别调整情况作出科学开园的决定,周密准备、有序推进托幼机构开园。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家庭责任,扎实做好托幼机构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安排。
2、落实主体责任,园长为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托幼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分解、任务落实和督促检查。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制度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每个细节、每个关键步骤落实到位,组织教职工进行培训、演练操作。
3、建立完善疫情防控联合工作机制。托幼机构应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辖区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沟通协调,配合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形成教育与卫生健康部门合力,建立托幼机构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确保开园前托幼机构疫情防控业务指导、巡查和培训全覆盖。
4、制定防控方案。托幼机构应围绕关键环节和重点措施,制定专门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流程和制度。如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返园证明查验制度等。
5、保障物资储备。做好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剂、婴幼儿口罩、手套、体温计、呕吐包、紫外线消毒灯等防疫物资的储备,洗手处配备足量的洗手用品。建立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托幼机构全面清洁消毒工作,包括清洁消毒用品管理、组织实施、工作监督等。
(二)场所和人员要求。
1、开园前对托幼机构环境和空调系统进行彻底清洁,对物体表面(如户外大型玩具、门把手等)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对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教师办公室、音乐室、洗手间等)等所有场所开窗通风。
2、在托幼机构内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设立提醒标识,应有单独使用的卫生间,配备专人负责,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3、托幼机构教师做好婴幼儿每日健康状况统计,与家长密切联系,向卫生保健人员进行“日报告”与“零报告”。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每日掌握教职工和婴幼儿健康情况,做好“日报告”、“零报告”的收集与管理,并上报主管部门;对全体教职工等开展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宣教。
4、家长每日做好婴幼儿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并如实上报托幼机构,确保开园前身体状况良好。开园前做好婴幼儿看护和防护物资准备,注意增减衣物防止婴幼儿感冒,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如必须外出,做好婴幼儿防护。
二、开园后
(一)人员管控。
1、登记排查入园。提前掌握教职工(包括食堂、保洁、保安等后勤服务人员)和婴幼儿健康状况,建立健康状况台账,做好健康观察。要求所有教职工和婴幼儿做好入园前至少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并如实上报园方。对有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相关症状的人员,应督促其及时就医,暂缓返园,不要带病到园、工作。原则上外来人员不得入园,严格执行家长接送婴幼儿不入园制度。
2、各班级错峰、错时入园和离园,防止人员聚集。教职工和婴幼儿每天入园时测体温,不发热方可入园,严格落实婴幼儿晨午晚检和全日观察制度。晨午晚检时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3、严格日常管理。坚持早、中、晚“一日三报告”制度和点名制度,每日掌握教职工和婴幼儿动态、健康情况,加强对教职工和婴幼儿的晨、午检工作,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做好缺勤、早退、病假记录,发现因病缺勤的教职工和婴幼儿及时进行追访、登记和上报。
4、建立婴幼儿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报告制度,每日由家长向主班老师报告。
5、从严控制、审核、组织举办各类涉及婴幼儿聚集性的活动,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6、做好婴幼儿手卫生,尽量避免婴幼儿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注意婴幼儿个人卫生,避免用手接触口眼鼻,注意咳嗽礼仪。入园后、进食前、如厕前后、从户外进入室内、玩耍前后、接触污渍后、擤鼻涕后、打喷嚏用手遮掩口鼻后、手弄脏后,均要洗手。洗手时应当使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正确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7、尽量选择楼梯步行或扶梯,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与他人正面相对;若乘坐厢式电梯,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分散乘梯,避免同梯人过多。
8、严格落实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措施。婴幼儿应在充分保障健康安全的前提下离家到托幼机构,因婴幼儿特殊生理特征,不建议戴口罩;托幼机构教师、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食堂工作人员还应穿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清洁消毒人员在配制和使用化学消毒剂时,应做好个人防护。
9、通过多种形式面向教职工、婴幼儿和家长开展预防新冠肺炎的宣传教育。教会婴幼儿正确的洗手方法,培养婴幼儿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等遮挡口鼻。指导家长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带婴幼儿去人员密集和空间密闭场所。
10、境外师生未接到托幼机构通知一律不返园,新生不报到。返园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返园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入境后严格执行当地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隔离医学观察,每日健康监测并填报健康卡,解除隔离后且身体健康方可返园。
11、鼓励具备条件的托幼机构教职工开园前自愿接受核酸检测。
(二)重点场所防控。
1、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保持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教师办公室、音乐室、洗手间等)等场所环境卫生整洁,每日定时消毒并记录。对门把手、水龙头、楼梯扶手、床围栏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
2、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教师办公室、音乐室、洗手间等)等场所加强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全空气系统应关闭回风。
3、应当加强对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教师办公室、音乐室、洗手间等)地面和公共区域设施等场所的清洁,定期消毒并记录。可使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4、加强饮食卫生。做好餐车、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贴名,一人一具一消毒。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洗干净。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应当定期洗涤、消毒,可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
5、加强饮水卫生和手卫生。饮水设施应每天进行必要的清洁工作,每天对出水龙头至少消毒一次。要确保操场、厕所、食堂、宿舍等场所或附近洗手设施运行正常。
6、加强婴幼儿个人用品消毒,包括玩具、毛巾等,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再用清水冲洗干净,放在通风处晾干。
7、加强托幼机构内垃圾分类管理。垃圾日产日清。日常使用废弃口罩按生活垃圾处理。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和消毒工作,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三、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应急处置
1、教职工或婴幼儿每日入园前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急促、精神弱、呕吐、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托幼机构报告,并按有关规定采取居家观察或就医排查等措施。
2、在园期间,教职工或婴幼儿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急促、精神弱、呕吐、腹泻等可疑症状,应当立即上报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第一时间采取隔离,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去定点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3、教职工或婴幼儿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托幼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在疾控机构指导下采取相应疫情防控处置措施,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管理。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4、托幼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工或婴幼儿家长进行联系沟通,掌握其健康状况。教职工和婴幼儿病愈后,托幼机构根据卫生健康部门要求查验应提交的返园健康证明材料。
疫情后幼儿园复学工作方案 篇4
为做好疫情防控过程中的消毒防护工作,有效预防疾病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依据哈尔滨市预防疾病消毒等相关条例制定本办法(试行)。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公共场所采取环境清洁和消毒相结合方式做好防控。
二、在校内公共场所(教室、体育场所、图书馆、食堂等)入口位置放置快速免洗手消毒液,并有醒目标识提示进行手部卫生消毒。
三、校内公共场所应每天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每日至少开窗2次,每次30min以上;通风条件不良的建筑,可采用排气扇进行机械通风换气。
四、每日对公共设施进行250mg/L-500mg/L有效氯溶液喷洒消毒。
五、通风条件较差的室内场所,尽量减少人员进出。可采用紫外线灯定期照射消毒,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消毒频次。
六、清洁人员需每日工作前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不超过37.3℃方可开始工作。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或乳胶手套,工作结束后保存好消毒用品,并按要求对消毒场所做好记录。
七、校园内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对口罩回收箱实施定时消毒(1次/4小时),并每天按照医疗垃圾实施处理,师生将佩戴过口罩废弃到专用回收箱内,独立隔离场所产生的垃圾要用医疗废物专用袋及时清运。
八、公共区域未清运的垃圾要置于有盖的桶内,每天用有效氯含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垃圾桶内外表面等。
九、学生寝室、教室、楼道、公共浴室、洗手间等公共区域,每日上、下午进行两次250mg/L-500mg/L有效氯溶液喷洒消毒及通风。
十、食堂要每餐对餐具进行彻底消毒,公共区域使用期间保持开窗通风,每日至少2次;就餐桌椅每日至少2次250mg/L-500mg/L有效氯溶液擦拭消毒。
十一、管理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对未按照规定执行的部门和个人要追究其相关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