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短文提供的春节期间项目人员留守补助方案(精选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春节期间项目人员留守补助方案 篇1
一、日期:20xx年1月16日起至2月5日止。
二、凡在个人排班周休日当日出勤上班者,依核准之加班时数,在2倍计算基础上,另加发奖励金每小时7元,个人班表最多3个周休日。
三、适用单位及对象:
各单位DL人员、15~17职等DL组级主管及相关直接配合生产人员
春节加班加发:
一、 奖励日期:xxxx
二、适用单位及对象:公司所有单位陆籍11至23职等人员。
三、春节期间的出勤安排,将视产能与订单状况依各厂处实际排班为准。
春节期间项目人员留守补助方案 篇2
一、春节期间的值班安排及要求:
1、本年度春节值班从20XX年1月15日早8:00开始到20XX年1月30日17:30止;
2、春节期间为加强保卫工作,临时从员工中聘请值班保安,值班期间履行保安职责,坚守岗位;
3、值班期间所有保安人员不得随意外出,特殊情况必须向保安队长请假;
4、春节值班期间由保安队长负责,所有留守公司的人员必须接受保安队长的管理和安排;
5、春节“值班”人员分为三个班,每班8小时,每班5人:大门2人,称废纸处保安亭1人,车间值班2人,大门设置门岗、巡逻岗。巡逻范围包括:厂区、宿舍、机器设备、门窗等,巡逻记录需由门岗和巡逻岗的人员同时签字确认。
6、春节值班期间,未经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外来人员车辆一律不得进厂区。
7、春节放假期间有亲友探访的,要在放假前写好申请,亲友探访时严格按照门禁制度进行登记。
8、春节放假期间,员工携带物品出厂一律凭放行条,由值班保安员签字确认后才可放行。
9、携带公司物品的,放行条需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或授权签字。
10、春节期间保安人员要确保公司财产安全,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如因擅离职守致使公司财产损失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罚;
二、有关春节值班的待遇。
1、大年三十晚公司为所有在公司留守的。员工每人补贴20元(所有留厂人员必须在1月14日下班前将名单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年三十当天在保安室登记);
2、春节期间值班人员每人每天补助生活费15元。吃饭问题自行解决或由保安队长统一安排;
3、放假期间公司要求维修设备或规定需上班的人员(如保安、清洁人员等)的工资待遇:(含征用的协助维修的其他员工)、保安队人员按出勤计工资外,每天补贴100元,年三十、大年初一、二每天150元。报名参加值班的人员按值班工资100元/天计,年三十、大年初一、二每天150元;
4、车间由于工作需要安排维护、检修的人员,工资由车间提方案,统一交人力资源部核定并报批;
5、值班指定带班人员每人一次性补助100元。
春节期间项目人员留守补助方案 篇3
因公司工作需要,春节期间需要一定数量的员工留守公司,凡过年前后留守在公司上班的员工,公司将给予奖励,现将奖励及过年利是方案公布如下:
一、凡外勤民工在2012年1月至2012年2月二个月期间正常出勤,且每月请假不超过2天、没有旷工记录的,每人每月奖励500元,二个月共计1000元;内勤人员(门卫、厨工,不包括办公室人员)每月奖励300元,二个月共计600元;以上奖金在2011年3月份工资中发放。
二、留守员工大年初一正常开工的员工派发过年利是300元;大年初八正常开工的员工派发开工利是200元。
另:
老员工春节后带回新员工,且新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半年的,公司奖励老员工每人/次200元。
特此通知,请公司员工相互转告。
xxx有限公司
20xx-11-25
春节期间项目人员留守补助方案 篇4
为规范党政办公室值班加班补助发放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干部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结合办公室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 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根据相关规定,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值班加班原则上给予一定的补助。
二、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可按本办法标准发放值班补助。
三、办公室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加班,确需加班的,须经办公室负责领导批准,方可安排加班。加班后原则上安排补休,对于加班后无法安排补休的,经办公室负责领导批准,可按本办法标准发放加班补助。
四、值班补助标准
1、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每12小时补助100元。
2、不需到办公室坐班、只需电话开通、有事进行安排处理的带班值班,不能安排补休的,按每12小时补助50元的`标准发给值班补助。
五、加班补助标准
1、正常工作时间后安排办公室干部职工延长工作时间 4小时以上的,每人每次按20元的补助标准安排就餐。
2、休息日(周六和周日)安排办公室干部职工加班的,每人每天按50 元的补助标准安排就餐。
3、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办公室干部职工加班的,每人每天发给100 元补助。
六、工作人员加班已得到相应劳务补偿,或单位以承包等方式承揽的工作任务完成后,已按有关规定提取承包奖等效益工资的,不再发放加班补助。
七、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轮班制的工作人员;对出差、 会议和单位组织社会活动占用节假日的、,不执行本办法规 定。
八、发放值班加班补助,采取办公室申请、分管负责领导审核、审批的办法,按月进行发放,每半年统计公布一次。
九、党政办公室负责领导要加强对值班加班工作的管理,从严控制值班加班补助发放。
十、本暂行办法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