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课防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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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课防控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精神,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疫情防控的整体部署,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市学校平稳有序复学,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属地管理、联防联控”的总体要求,切实做好学校复学前和复学后两个关键时间节点的防控和教学工作,加强专班力量,完善校园防控管理措施,有序组织全市学校复学,扎实推进校园疫情联防联控,确保新冠肺炎病例校园“零发现”“零传染”,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二、工作措施

(一)落实防控责任

1、成立领导小组。市教育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刘xx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和局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复学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全市复学工作方案,指导各地各校开展疫情防控和复学工作。

2、强化主体责任。各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为校园防控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各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切实担负起防控责任。各校成立强有力的工作专班,组建宣传教育、环境消毒、安全保卫、体温检测、后勤保障、应急处置和教学管理等工作组,明确责任分工,工作细化到时段、环节,任务明确到人。

3、完善制度建设。各学校(幼儿园)一校一策制订复学工作方案和防控应急预案,建立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和复课证明制度。建立教师、学校、乡镇、卫健部门整体联动的校园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联防联控管理机制。

(二)严格排查管控

1、有序组织滞留市外师生返回。按照“分批、错时、有序”的原则,组织滞留市外教师、学生返回。所有返回人员,主动向社区(村)和学校报备。从中风险和高风险地区返回的,严格按照市防控指挥部要求,做好14天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确保每一名师生身体健康进校园。

2、开展师生流行病学调查。按照“不少一人,不漏一生’的要求,对全市师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学校对外出返乡、自身或家庭成员为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等需居家隔离情况的,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认真做好登记,上报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三)强化防控举措

1、严格校园全封闭管理。严格按照省、市防控指挥部要求,认真落实校园全封闭管理,做到学校师生无必须不出校园,严禁校外人员进校园,严把校门第一道关口。做好教工小区与学校教学区、运动区、生活区等人员密集区域的隔离工作,严格管控人员流动,严防输入扩散情况发生。

2、做好学校复学防控物资储备。根据学校复学防控实际需要,精准测算校园疫情防控和全面复学后学校防护物资用量。配备必须的体温检测设备、消毒药品和师生防护设备,做好学校全面复学后各类防控物资的储备。

3、完善学校防控配套设施。开展洗手设施排查,按生比50:1的达标比例要求,在宿舍、食堂、厕所等重点部位,配备足够的洗手池。配备必要的洗手液、肥皂等,确保学校洗手设施满足学生需要。选择相对独立和安全的场所,设立学校隔离室,开辟专用通道,配齐桌、椅、床铺及被服等相关设施,切实保障校园应急防控之需。

4、全面开展校园环境消杀。认真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中小学、托幼机构、大专院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指导意见,扎实做好开学前、开学后两个关键时间节点防控工作,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大扫除和高密度、全覆盖的消杀,保持校园环境整洁。保持教室、宿舍图书馆、餐厅等场所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记录。对门把手、水龙头、楼梯扶手、宿舍床围栏等高频接触表面,用含氯消毒剂或消毒湿巾进行擦拭。学校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加强通风换气,课间尽量开窗通风。

5、做好错时错峰开学。根据教育部关于复学“高三年级省域同步、初三年级同一市域同步”的要求,全市学校复学按照高中和初中毕业年级,高中和初中非毕业年级,小学、幼儿园和天门职业学院等三个批次复学,每批次间隔一周。学校开学前,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开展线下培训。

6、严格开展师生体温检测。严把校门口体温检测第一关,坚决杜绝发热人员进入校园。加强对学生及教职员工的班级晨午检和宿舍晚检,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如发现师生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送诊。

7、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加强对学校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工作人员的管理,从业人员必须提供健康证明,并做好信息登记和健康考勤。对体温异常者,必须立即停止其工作。

8、规范学生进餐管理。食堂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避免交叉使用。采取分年级、分时段进餐或送餐制,减少学生聚集和流动。

9、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衣袖遮挡口鼻,正确掌握洗手方法,做到勤洗手。倡导师生在全校范围内佩戴口罩。严格限制班级与班级之间、宿舍与宿舍之间人员流动,严禁串门、串班走动。停止开学典礼、升旗仪式、各种文娱活动或比赛等大型集会。图书室、阅览室等功能馆室暂不开放。

10、适当调整教学计划。做好假期在线教学与学校教学的有效衔接,适当调整双休假、节假日和暑期放假时间,合理调整教学时间和教学计划。

11、加强学生心理疏导和干预。加强家校联系,深入做好复学前学生和家长心理咨询、疏导,消除疑虑和恐慌心理。加强对家庭困难学生、留守儿童和有亲人患病的学生的关爱。通过微信公众号、QQ群和微信群等有效载体,普及科学防控知识,大力宣传当前防控取得的成果,提高认识,增强信心,确保学生以良好心态顺利返校。

三、工作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校要把疫情防控和复学作为当前首要的工作任务,从保障师生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学校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领导班子要靠前指挥,统筹谋划好本地本校复学工作,细化校园防控举措,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

(二)加强指导督导。市教育局采取党组成员包片、机关干部挂点和责任区督学的方式,成立督导工作专班,对各地各校疫情防控和学校复学准备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

(三)严肃追责问责。凡在工作中出现渎职失职,造成工作失误,导致疫情反弹或者蔓延的,将依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复课防控方案 篇2

根据苍防办〖20xx〗23号《关于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春运期间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温州市教育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20xx年春季开学“十个必须”防控举措》,确保我校开学平安、有序、有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带着责任抓落实

学校于2月22前,通过网络平台等及时大力宣传防控办文件,2月22日召开的第1次行政会议,认真学习省市县防控办文件,学习温州市教育局防控领导小组2月20日发布的《20xx年春季开学“十个必须”防控举措》,明确国内处疫情防控形势,领会省市县防控办有关文件精神,明确自身岗位职责与要求,详见安排表。

二、对照标准抓落实

学生到校前(2月23前),开学前,再逐一对照开学疫情防控检查清单“55条”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做到有检查、有方案、有效果。

三、突出重点抓落实

1、由安全办牵头,政教处、武训处、教务处组织开展一次预案演练,根据上学期期末制定的“错时错峰”返校报到和疫情防控方案,开展预案演练,重点是校门、学习、生活、运动区演练,强化五个一律措施,确保防控物质充足有效。

2、由政教处牵头,检验年初期末学校发放的健康卡,学生提供假期期间,特别是近14天健康报告单,进行动态排查,若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的,需提供 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凡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严格落实“7+7”或“14+7”健康管理措施。

3、由卫生主管张博牵头,后勤处配合,建立一套清洁消杀制度,开学前,对学校教学、生活、运动等重点场所进行一轮彻底卫生打扫与消杀工作,做到有方案、有安排、有效果。

4、由后勤处牵头,政教处配合,设置隔离场所并设立醒目的标识,并配置好防护用品。

5、由后勤食品主管员负责严控一切冷链食品入校,强化快递物品管理,引导师生尽量不网购动物源性生冷食品。

6、由教务处牵头,文化班主任负责(武术班主任、配班教练配合),重点跟踪因病请假和病愈返校的师生,校医(保健教师)须精准分析判断,核验相关诊疗或证明材料,并建立师生员工的健康档案。

四、把控时间抓落实

由政教处牵头,学生到校前做好体温监测设备检查和校正,提前分时段印制好体温监测记录表(分时段),3月1日正常开学前,由武术班级负责,3月1日正常开学开始,主要由文化班级班主任(教练员配合)常态体温监测并记录。

复课防控方案 篇3

根据《xx市中小学校返校复学方案》,全市疫情防控总体形势,按照科学精准防控和分批有序返校复学原则,结合我市发布的关于恢复中小学校各年级线下教学的预告,我校为安全、稳妥、有序保证师生返校复学,特制定本方案:

一、做好复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一)加强人员全面排查

1、统计全校师生员工及共同居住人14天内健康状况、旅居史、接触史和隔离管控情况,建立登记台账,做到人头清、人数清、位置清、管控措施清。

2、通过排查,xx地区学生本次可以返校,安排学生5月14日上午、5月15日下午分别做2次核酸,5月17日由学校根据学生居住区域统一安排车辆实行点对点接送。

3、外省市学生,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学生暂不返校,待疫情得到控制,封、管、防范区域解除相应管控后再安排返校。

(二)做好入校前核酸检测

1、所有师生5月14日上午、5月15日下午完成2次核酸检测,同时提交核酸检测报告。

2、与第三方检测机构联系,学生5月17日返校后,5月19日安排师生返校后的核酸检测。

(三)做好环境消杀

1、返校复学前对校园环境开展全面的卫生整治,做好教室、卫生间、实训室、会议室、教研室、食堂、宿舍、超市、运动场等公共场所、重要部位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

2、要对学校食堂及学校饮水设备设施进行检查、清洁消毒,确保饮用水安全。

(四)做好防疫物资储备

按照1个月需求量补足校内防疫物资,包括口罩、消毒液、体温计、防护服、一次性手套、一次性鞋套等。

(五)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对校园所有场所的建筑、设备、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燃气、水电和等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六)做好入校秩序管理保障

做好校门前的引导分流隔断设施、观察区、一米线标识、测温和安保设备等准备,安排好足够的人力、物力保障,确保返校复学时入校测温、验码有序、规范、不聚集。

(七)强化应急处置

复学过程中,如发现体温异常的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二、全面加严复学后常态化防控措施

(一)严格把好校门关口

1、坚持“四个一律”原则,即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门,确需入校的,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身份验证、卡码联查、测温登记。

2、师生员工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行程卡和健康码,并检测体温。

(二)严格做好健康监测

每日进行健康监测,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实施师生员工早、中、晚三次测温。

(三)坚持做好“日排查”

安排专人专班负责“日排查”工作,要严格按照复学前有关要求做好返校人员排查,并要在每日收到《域外重点地区汇总表》后,立即反应、第一时间组织按表排查,排查范围既包括本单位所有师生员工及共同居住人员。

(四)加强师生员工闭环管理

住宿的师生员工非必要不离校,走读学生和通勤教职员工实行家庭、学校“两点一线”闭环出行,严禁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

(五)加大核酸检测频次

1、与甘井子第三方检测机构联系,在校师生2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2、食堂与后勤人员每日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六)加强公共场所管理

校园所有区域每日定时、定点进行消毒、通风,并做好记录。

(七)加强活动管理

1、除正常教学活动外,不组织大型聚集性活动。

2、实施网格化防控,尽可能划小管控单元,学生不串班级、不串楼层、不串宿舍。

(八)加强个人防护

校园内要求全程佩戴口罩。

(九)加强入校物资防疫管理

1、进校物资实行无接触配送,加强消杀和人员防护,司乘人员不得入校。

2、严禁外卖、快递及网购物品进入校园,防止疫情输入风险。

3、保障食品安全,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严禁冷链食品入校。

(十)加强人文关怀与心理辅导

时时关注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对于存在的困难要协助解决,做好心理疏导工作。

(十一)提高校园后勤服务水平

1、确保校园生活必需品准备充足、供应有序、价格稳定。

2、提高食堂饭菜质量,丰富菜品菜式,为学生提供营养丰富、多样化、高质量饮食。

(十二)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1、加强校园安全的全面排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2、全面强化校园治安管理,建立健全考勤、报告制度,强化值班值守和巡查巡逻,加强楼内管控,防止脱管、漏管。

3、确保校园运维安全,开展校园燃气、消防等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类隐患,保持安全运转,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十三)继续做好暂未返校学生线上教学

对不能返校的学生,继续做好线上教学。

(十四)强化疫情监测与应急处置

关注疫情变化,一旦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疫情,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立即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果断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复课防控方案 篇4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全省中小学校全部推迟开学,全省校外培训机构全面停止线下培训服务。但近日,省教育厅持续接到个别地方有准备培训的举报,已责成相关市、县认真核实查处。现就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对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监管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停止线下培训服务

各地要严格执行《xx省教育厅关于推迟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的通知》(晋教办〔20XX〕7号)要求,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暂停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做到令行禁止。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所有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全部暂时关停,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不得组织与培训有关的聚集性活动。要及时提醒家长和中小学生不参加培训机构集中辅导等一切聚集性活动。要督促培训机构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理解支持与配合。要引导培训机构妥善处理好课程调整及费用核退等事宜,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

二、全面加强日常监管排查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大与市场监管、民政、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巡查排查。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作用,联防联控,加强对一些藏身居民楼等隐蔽场所的“黑校黑班”的摸排,严防一些机构或个人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违法聚集学生从事线下培训活动。普通中小学开学后,培训机构必须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方可重新开展线下培训业务。

三、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疫情防控工作刻不容缓,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将我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辖区内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按照《xx省中小学幼儿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预案》要求,制定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预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指导所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定期报告疫情防控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是否开展线下培训、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和采取的措施等。各校外培训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防疫措施参照普通中小学要求严格执行,主动做好办学场所和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

四、全面强化督查和追责问责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督导检查。要严格执行“零开展”规定,疫情防控期间,对擅自开课、复课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上限处罚。有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一经查实,按照年检不合格处理;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无资质机构(含有照无证机构),一经查实,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严肃查处,立即取缔并列入黑名单;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全社会共同监督疫情防控期间各类违法违规办班补课行为。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对组织方、举办方、监管方依法依规逐级严肃追责问责。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向违规行为“亮剑”,保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高压态势,一经发现,立即查处,绝不允许在严峻的防控疫情期间出现任何违规行为。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其他校外培训机构参照此通知执行。

各地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关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方面的情况请及时报告我厅基础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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