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学成绩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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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学成绩考核方案 篇1

根据《玛曲县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意见》,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办法》,制订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1、实事求是对教师工作作出科学、客观的评价。

2、奖勤罚懒,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3、考评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晋升、评优选先和绩效工资的主要依据。

4、促进学校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对象、时间和权限

1、全校所有公派教师。

2、考核以月为周期,按照考核细则,每月末核算每位教师的考核成绩。

3、离职培训的教师、确因有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上班,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及量化标准

(一)、考勤(20分)

病假一场扣0.5分,事假一场扣0.5分,迟到一场扣0.5,早退一场扣0.5分,旷工一场扣2分,一天两场。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考核以学校考勤记载和教师请假条为依据。

(二)、工作量(30分)

1、教学工作量;本校教师任课节数基本持平,教学工作量各为30分。

2、管理工作量:教导主任记6个工作量,安全校长记4个工作量,后勤会计计4个工作量。收发报刊管理人员计1个工作量。

(三)、教育教学过程(30分)

1、备课(6分),要求教师对所任学科备写相应的教案,具体要求按照《采日玛乡寄宿制学校教学常规制度实施细则》关于对备课的规定进行,学校采取每月一次业务大检查方式进行,检查每缺一课时扣0.5分,备写简单,教学环节不全,字迹潦草,封面名目不全等不按学校要求备写教案者每项扣0.5分,无教案和使用旧教案者本项不得分。(以学校各科教案检查量化考评表量办法为依据)

2、课堂教学(6分),对教师的课堂教学根据《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意见》关于课堂教学的.要求进行量化评定,并不定期抽查教师的上课情况,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课堂迟到早退1次扣0.5分,旷课一节本项扣完,无教案上课或备写教案与上课教学过程不符者,发现一次扣0.5分,扣分累计在课堂教学量化评定总分中扣。

3、作业批改及辅导(8分)

按照《采日玛乡寄宿制学校教学常规制度实施细则》关于

对作业的`要求进行检查,采取平时抽查和月查结合进行,检查或抽查中作业量达不到学校要求的标准,每少一次作业扣0.5分,作业批改不及时,每落一次扣0.5分,作业批改粗糙,发现明显错误遗漏的,发现一处扣0.5分,无作业批改纪录者扣5分,作业批改不按学校要求,作业普遍书写潦草,封面不整洁,有家长反映,经学校调查核实,有明显问题者扣0.5分。(以作业检查情况反馈表为依据)

教师必须将培优补差纳入到教育教学过程之中并做好过程性资料的积累,要求每学期要有完整的培优补差计划、细致的记录、效果的分析及总结,计划、总结每项各占0.5分,每月组织检查,量化分数。

4、教研活动(6分)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各种教研活动,完成学校安排的听课任务。学科教学计划、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笔记、培训笔记、月考试卷分析、总结,每项质量不高、数量不足扣0.5,每缺一次听课活动扣0.25分,按照学校的要求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8节,领导组成员30节,每缺一次听课记录扣0.25分。周一例会每缺一次扣1分。

5、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4分)

教师要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做好学校安排的各种工作任务并积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在当月28号前把所负责安全区安全隐患排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安全副校长,安

全副校长进行汇总再上报中心校。在教师的管理职责和时间区限内不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者该项得满分,如出现安全问题,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外,本项不得分。安全日志每缺一次扣0.25分。学校路队护送每缺一次扣0.5分,门岗值班每缺一次扣0.5分。

(四)、师德规范(10 分)

1、政治思想:不按教育方针办事,在学生和社会中散布反动言论或歪理邪说,造成恶劣影响,有损学校形象和政府或国家利益经查证属实的扣3-10分/次。

2、职业道德:经学校调查落实教师对学生变相体罚扣0.5分/次,体罚扣1分/人次,严重体罚扣5分/人次;搞有偿家教,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扣2分/人次;乱收费、乱办班、乱订资料等“三乱”行为的扣5分/次。

3、为人师表:在公开场合(或网络上)语言不文明,拨弄是非,语言有损学校或他人形象,影响团结,查证属实的每次扣2分;穿戴、举止不端庄,乱吐乱扔等行为,扣1分/次。

4、敬业精神:不服从安排,工作推诿,敷衍塞责等扣2分/次。因非客观原因推迟完成的扣1分/次。如课题研究,参加各级教研活动,论文撰写、计划总结、质量分析、辅导学生参赛等。

5、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的,不予考核。上级另有规定的,按上级的规定执行。

(五)、教育教学业绩(20分)

按照学校每次期中、期末考试、教学质量评估的名次为依据,全校前3名20分,倒数2、3、4、5名10分,中间15分,全校倒数第1名5分。每上升一个名次加1分。

(六)、加分项目

1、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县级以上各种比赛,按获奖名次予以奖励,县级加2分,市级加5分,省级加8分,国家级加10分。

2、教师发文(含新闻报道)一篇,加2分,可累加。

3、教师在教育部门主管杂志发文一篇加2分。

4、教师参加校县级以上组织的教学比赛、优质课竞赛、个人才艺比赛、论文和教学设计评选等活动中获奖,校级加1分,县级加2分,市级加3分,省级加5分。

5、学校安排临时性工作应公开召集,个人报名。每次加1分,谁主管谁考核。

6、班主任工作加分按学生会各项检查结果为依据,月总分在前2名者加6分,后2名者加4分,中间加5分。

四、本学期考核组成员

组 长:xx

副组长:xx

组 员:xxxx

学校教学成绩考核方案 篇2

为加强学校教学质量管理,提高教师质量意识,规范我校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工作,客观评价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一)通过科学、客观的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全面反映教师的业务表现和工作实绩,获得全面、综合的教学质量信息。

(二)发挥正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进一步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质量。

(三)为教师评聘职称、评优评先、考核奖惩等提供基本依据。

二、考核原则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

在考核过程中,坚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实际,制订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情况。

(二)目标、过程与效果相结合原则

在考核过程中,把教师教学工作过程、教学效果和工作目标联系起来,对教师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价。

(三)科学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既力求考核指标体系和标准科学严谨,准确反映教师教学工作实际,又对教师提高业务素质提出导向性要求,同时,应简便易行,便于操作。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校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

四、考核分值

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满分110分,由学生对教师的“评教”分(40分)、教学督导组的“评教”分(15分)、各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考评分(25分)、教学工作量评定分(20分)和教学工作奖励分(10分)组成。

五、考核记分办法

(一)学生“评教”记分办法

学生“评教”的记分满分为40分。通过网上评教系统与纸质评教表相结合的方式对任课教师进行评分。

(二)教学督导组“评教”记分办法

教学督导组“评教”的记分满分为15分。教学督导组由学校、学院两级督导员组成,按照学校教学督导办公室的工作安排,每学期教学督导组至少对每一位任课教师进行一次以上的随机听课,并进行打分。

(三)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考评记分办法

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含同行评价)考评的记分满分为25分。其中,教师授课整体质量和学生学习效果分值20分,积极参与学院安排的各项教学活动分值5分。各学院考评方式和评分细则可根据本专业教学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报教务处备案。

(四)教学工作量记分办法

教学工作量的记分满分为20分。

1.达到学校要求的基本工作量,即周平均8学时,记16分,学院可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满分的周平均学时上限,超过部分不再记分。兼职教师记16分(经批准的特殊情况兼课,周课时4学时以上部分每增加1学时加1分,至20分为止)。

2.达不到周平均8学时的专职教师(没有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参加计算),每减少1学时扣1分。

(五)教学工作奖励记分办法

教学工作奖励的计分满分为10分,教学奖励分在文件确定的当学期一次性记分,同时参加多项者累加,总分不超过10分,同一项以最高级别记分。

1.教学工程项目:国家级记10分;省(部)级记8分;校级记3分。

2.教学成果奖:国家级记10分;省(部)级记8分;校级记3分。

3.教学研究项目:国家级记8分;省(部)级记5分;校级记2分。

4.教师职业技能比赛:国家级记8分;省(部)级记5分;校级一等奖记3分,二等奖记2分,三等奖记1分。

5.辅导学生比赛获奖:国家级一等奖记10分,二等奖记8分,三等奖记6分;省(部)级一等奖记8分,二等奖记6分,三等奖记4分;校级一等奖记4分,二等奖记2分,三等奖记1分。

以上第1、2、3项中,国家级项目按前10名计分,省(部)级项目按前7名计分,校级项目按前5名计分,按照排名次序依次递减0.5分,最低0.5分。第4、5项按项目计分。

六、考核等级

(一)学期考核等级

1.优秀

教学质量考核分值在本学院前30%且达到相应职称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值、无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优秀。

2.良好

教学质量考核分值在本学院30%至70%之间且无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良好。

3.合格

教学质量考核分值在本学院70%之后且无二级以上(含二级)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合格。

4.不合格

考核学期内出现二级以上(含二级)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二)年度考核等级

1.优秀

(1)各学院学年度考核优秀名额为在本部门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30%。

(2)各学院将学年内两学期教学质量考核均为良好等级以上且至少有一次优秀、考核分值均达到相应职称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值教师的两学期考核分值之和进行排序,按照本部门优秀名额确定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等级教师。

2.良好

学年内两学期教学质量考核分值之和在本学院前70%,年度教学质量考核等级未评定为优秀且无教学事故的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良好。

3.合格

学年内两学期教学质量考核分值之和在本学院70%之后且无二级以上(含二级)教学事故的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合格。

4.不合格

学年内出现二级以上(含二级)教学事故的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七、有关规定

(一)学生对教师的“评教”分值、教学督导组的“评教”分值、各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考评分值均为原始满分100分按照40%、15%和25%折算后的分值。

(二)教学工程项目的类别以河南省教育厅文件为准;教学成果奖可参评及获奖项目以河南省教育厅文件及我校校级评选及推荐为准;教学研究项目以河南省教育厅立项建设及我校校级立项及推荐项目为准。

(三)在考核学期内没有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参加考核(带队实习教师除外)。

(四)带队实习教师和经学校同意有特殊任务的教师考核,由教务处、各学院根据教师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细则另行制定)。

(五)辅导员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按照《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进行考核,优秀率按照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办法规定的前30%执行。

(六)课程教学工作质量评价按照《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课程教学工作质量评价实施办法》(校教文〔20xx〕1号)精神执行。

(七)各职称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值:教授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为90分,副教授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为85分,讲师以下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为80分。

(八)其他非归属学院的教研室(科)按照考核标准对任课教师单独进行考核。

(九)各学院各考核等级人数按照规定比例采取四舍五入办法确定。

(十)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分值一个学年内连续两个学期在学院排名前5%,且两个学期学生评教平均分值高于38分的(按比例折算后的分值),本学年校内津贴按照本职级升一级标准发放(教授职级升一级的,标准按照副教授升教授职级差执行),于下一学年执行,同时不再享受《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津贴补充规定(试行)》(校政文〔20xx〕102号)规定的奖励;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分值一个学年内连续两个学期在学院排名后5%(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学院排名定为后5%),且两个学期学生评教平均分值低于34分的(按比例折算后的分值),本学年校内津贴按照本职级降一级标准发放(助教职级降一级的,标准按照讲师降助教职级差执行),于下一学年执行。

学校教学成绩考核方案 篇3

一、考核目的:

为实现“强基固本,铸南苑品牌”的目标,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品位,厚实学校办学底蕴。学校拟进一步建立健全教师考核评估体系,优化竞争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学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二、考核对象:

在职一线教师

三、考核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

四、各类学科考评:

学科分为文化考试学科、会考学科、考查学科

(一)文化考试学科:

1、以班级各学科在年级中的名次波动情况为依据进行动态考核,即以分班时该学科均分率、及格率、优秀率的综合得分为N1,期中或期末该班学生的该学科均分率、及格率、优秀率的综合得分为N2,按N2-N1的大小排序。各年级的各学科综合得分算式为:

初一:均分率×40%+及格率×30%+优秀率×30%

初二:均分率×40%+及格率×30%+优秀率×30%

初三:均分率×30%+及格率×30%+优秀率×40%

2、起始学科:文科以语文进班考核成绩为依据,理科以数学进班考核成绩为依据。

3、优分标准:以卷面分的90%(语文学科为80%)为标准,及格分以卷面分的60%为标准。

(二)考查学科:

1、上全、上足应上课时占20分,一次缺课扣5分,3次以上缺课取消该年度考核奖。

2、备课按课时备课20分,期中、期末各检查一次,若缺一课时扣5分,扣完为止,无备课则取消该年度考核奖。

3、课堂教学水平及能力,以学校或年级组检查报告为依据(以听课为主)占30分,学生评教占15分。

4、奖项设置:一等奖全年奖金为300元/人,二等奖为200元/人,三等奖为100元/人。

(三)会考学科:

初二地理、生物、初三体育按中考会考成绩(设合格率为m),若m=100%,则按250元/班发放,若m≥98%(或全市同类学校第一),则按200元/班发放,若98%>m≥96%(或全市同类学校第二),则按150元/班发放,若96%>m>90%,则按100元/班发放,若90%>m>85%,则按50元/班发放,若合格率低于85%则不享受奖金。公办参照民办降一等次发奖,若公办m值低于80%不享受奖金。初二班主任享受该班学科考核奖。

初三体育满分率设为m,若m=100%,则按250元/班发放,若m≥98%(或全市同类学校第一),则按200元/班发放,若98%>m≥96%(或全市同类学校第二),则按150元/班发放,若96%>m>90%,则按100元/班发放,若满分率低于90%则不享受奖金。

(四)初三中考的奖励政策另行制定。

说明:

(1)参加考核的学生以期初各年级组核定为准,中途转进的学生按进班后第一次考试的成绩计入,重新计算综合得分后按相应学科的方案考核,转出(因故未能参加考试)的学生,仍按期初分班的时该学生的位次所对应的分数计入考核;擅自流失的学生,班主任所教学科的成绩以0分计入,其他学科按缺考学生处理。

(2)一等奖占该年级班级数的30%,二等奖占该年级班级数的40%,三等奖占该年级班级数的30%。

(3)语文、数学、英语的期中、期末奖励金额各为200元/班;物理、化学各为100元/班;初三政治、历史各为50元/班。

(4)一等奖的奖金为该科平均奖的1.2倍,二等奖的奖金为该科平均奖的1.0倍,三等奖的奖金为该科平均奖的0.8倍。

(5)若某年级某学科在市组织的调研测试中其优秀率、及格率、平均分均名列全市第二(除励才),则另行奖励该年级该学科任课教师每人100元;若名列全市第一(除励才),则另行奖励该年级该学科任课教师每人200元。

(6)若教师有教学事故(如所教学科(理科)的均分低于年级均分10分以上或所教学科(文科)的均分低于年级均分6分以上)等,则不享受考核奖。

五、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

学校教学成绩考核方案 篇4

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绩效工资分配的实施办法,经教职工全体大会讨论,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在我校实施绩效考核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小学教师收入分配机制,绩效工资以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坚持多劳多得的原则,适当拉开差距,坚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班主任教师、特别是做出成绩的优秀教师倾斜,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同时要妥善处理学校内部各类人员之间的绩效工资分配关系,防止差距过大,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三、分配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质优酬、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完全做到公平、公正,接受教师的监督。

3、坚持“差距、倾斜、调节”的原则。学校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以实际为准,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

四、发放形式

绩效工资分上半年(1-8月)、下半年(9-12月)两次考核造册,报上级审核后,通过个人工资帐户直接划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五、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一)绩效考核项目

考核基准分共计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常规3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1、考勤(1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旷工1天扣3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记载。

2、工作量(30分)。学校量化出所有岗位周工作量,尽量使教师周工作量均衡,根据课时数确定考核分。

3、教育教学常规(30分)。重在考核备、教、批、辅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

4、教育教学业绩(30分)。主要考核教师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

(二)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师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在对相关需奖励条目教师奖励之后,剩余绩效工资按月平均分配。

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1、实施评方案必须在经过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有半数以上的与会人员到会,且得到到会人员三分之二的多数人员同意。)

2、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天。

3、学校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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