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隐患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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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隐患处理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xxxx安全生产条例》,从思想和行动上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消除事故隐患为目的,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6月1日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公司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司字〔2009〕93号)部署,结合我项目部今年在施工生产中开展的“质量安全年”活动,为更有效地控制和减少施工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安全工作管理水平,确保交通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目标的实现,现将方案、总结上报。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综合治理、保障发展”及“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为依据,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切实控制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治理目标和原则

1、治理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推动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进一步健全吴忠黄河大桥项目安全管理机制,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全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重点解决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全面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2、治理原则

治理工作要坚持务求实效、不走过场;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实施相结合;公司督查与项目自查相结合;通报批评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短期治理和长期监督相结合;做到治一处,改一处,不留隐患。

三、治理依据

1、《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xxxx安全生产条例》

4、《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

6、公司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组织机构

根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厅、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行动方案的要求,我项目部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施工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

项目部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安全质量部,联系电话

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督促检查范围和内容

项目部的路基工程、桥梁工程、及临时用电、施工机械、起重吊装、高处作业、和安全生产管理行为。路基工程重点治理车辆运行与施工机械等安全隐患;桥梁工程重点治理支架跨蹋、箱梁预制张拉、高处坠落、基础坍塌、吊装设备失稳等事故隐患;重点治理现场施工机械及交通疏导存在的安全隐患;临时用电重点治理用电线路是否规范、是否采用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保护器等安全措施的落实;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治理项目驻地及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存在的安全隐患。

六、实施步骤及工作任务

1、部署

项目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办事机构和联系人;确定项目治理的范围和内容,制定治理方案;实施方案应结合施工工程整治重点,针对性和操作性要强,要有具体的检查、考核标准。

2、实施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结合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查找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我项目部认真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按照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局、和总公司开展“质量安全年”活动考核标准及公司进行的质量、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认证贯标工作要求,仔细排查,认真落实。

3、总结

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及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行动方案要求,对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提出今后预防安全生产事故、治理安全隐患的方法及意见,以便很好的指导后续施工中的安全生产控制。

八、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准备,精心组织。

切实认识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当前全面发展的客观需要,全面落实公司年度工作会议精神具体行动。我项目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和完成施工任务溶为一体,确保治理工作的实效性。

2、广泛宣传动员,创造良好的排查治理氛围。

我项目部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和利用公司信息系统、网络、内部刊物及社会媒体作用,把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目的、内容和要求及时传达到各个层次、所有人员。及时上报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3、开展自查自纠,坚持查改结合。

按本方案的内容及要求,坚持施工、排查、治理相结合。重点落实了施工机械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把每一台机械认真细致的检查,对作业证到期的及时督促审验。现场临时用电做了认真检查,每一台用电机具安装漏电保护器并进行保护接地,更换不合格电线3处,及时消除了用电隐患。认真做好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用品的督促检查工作,针对7.2日交通厅安委会xxxx主任检查时提出的要求,我项目部重新购买了安全网、安全带、并对每个施工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严格落实高处作业的规定。特别是在箱梁预制、张拉、压浆、移梁等各个环节,把龙门吊、移梁、捆绑、箱梁运输到架桥机吊装作为工作重点,把每个关键部位、每个特殊部位进行认真把关,确保治理工作能够落到实处。

4、认真总结,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项目部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中,做好排查治理记录,及时进行总结,对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虽然我们在抓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中取得了一点成绩,但距离领导的要求还很远,我们的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侥幸心理,有时紧时松的现象,安全工作还不够深、不够细、对作业人员的教育还不够经常,对问题的整改还不够彻底,我们项目部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落实存在的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效性,把吴忠黄河大桥工程安全顺利完成。

安全生产隐患处理方案 篇2

一、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深化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矿山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杜绝矿山事故的发生。具体目标有:

(一)实现矿山安全无事故。

(二)露天矿山开采工艺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开采高度在5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全部实施台阶式开采,其它的露天矿山也必须实施台阶式开采或分层开采,并按照开采设计要求控制台阶高度;应用中深孔爆破的露天矿山(条块石除外)的比例达到100%;矿山破碎系统安全防护装置进一步完善;配备、使用液压破碎机,杜绝二次爆破现象。

(三)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继续提高。所有的矿山企业全部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矿山企业基本技术资料比较完善,安全台帐记录及时、内容详细、规范清楚。

二、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原则,开展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重点

加强对重点隐患的排查与整治。今年重点排查与整治的隐患是:

1、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和“一面坡”开采;

2、不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违章开采;

3、矿山破碎系统安全防护装置不完善;

四、工作安排

矿山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等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安监部门负责督查指导,并对企业存在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一)矿山企业须完成的主要工作

1、矿山企业除做好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外,每季度须对照事故隐患排查表(见附件1)和有关安全规程、标准的要求,开展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第一次排查须在3月底前完成。

2、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立即落实整改。

3、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生产技术。

4、每季度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书面报送一次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按照《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落实责任制,加强现场管理、技术管理、劳动组织和安全培训。

6、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台帐。

(二)安监部门须完成的主要工作

各级安监部门按照工作分工和属地监管的原则,对监管的企业完成以下工作:

1、督促指导矿山企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技术以及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

2、督促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或采取相关安全措施。

3、对矿山是否具有《开采设计》或《开采方案》,以及有没有通过审查批复进行检查。

4、对矿山采矿方法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的,督促其完成整改。

5、对矿山改扩建项目 “三同时”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没有按照规定履行相关手续的,督促其完成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

6、市安监局每季度开展一次矿山安全整治工作督促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一是明确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中企业的主体责任。企业必须自觉履行隐患排查和治理的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必须及时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在隐患整改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实施停产整改。

二是明确整治工作中各级安监部门的监管责任,各级安监部门要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并结合上下级的工作分工,共同督促好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

(二)抓好落实。各地要按照省、市关于 “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阶段工作的落实。制订矿山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专项整治实施细则,明确工作要求与实施计划。对重点隐患的整治,要将整治目标、整治时间、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积极争取相关部门配合,加大隐患排查治理与整治工作力度。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要积极争取公安、国土、工商、监察等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形成治理合力,加大工作力度。

(四)强化隐患排查与整治过程中的执法工作,提高整治成效。各地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中,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及时进行查处;对整改到期后仍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或无力整改的矿山,要及时依法予以关闭;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无证非法开采、越界开采、违法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等违法行为,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查处。

(五)做好隐患排查和整治信息上报工作。矿山企业在每个季度末及时上报整治检查事故隐患排查表(报送镇、街道安监中队的同时抄送市安监局综合科),各镇(街道)安监中队也要在每季度末将矿山检查整改情况报送市安监局综合科,市安监局在每个季度末要将本辖区矿山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汇总后及时将报表报*市安监局工矿处。各镇(街道)安监中队在20xx年11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市安监局综合科。

安全生产隐患处理方案 篇3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提升集团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落实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员工人身安全,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工作目标的实现,特制订20xx年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二、实施范围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范围是集团建筑施工领域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单位、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情况。

三、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排查治理的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各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制度情况。

4、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企业和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6、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五、时间安排和步骤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时间从即日至9月1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文件精神和指导意见,制定各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企业自查整改阶段。8月21日前为企业自查整改阶段。各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和未遂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方案,认真细致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及时上报集团安全督察部。

(三)督导检查阶段。8月24日至8月31日。由区安委办组织有关行政部、纪检督察室组成督导组,对全集团各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各单位、部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隐患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

(四)“回头看”再检查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为“回头看”再检查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督察组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结束后,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对各单位、部门前期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复查,同时排查各单位、部门的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完善,隐患治理资金投入是否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行动,细化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二)落实责任,加大追责力度。督察组对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中工作不落实、检查不到位、隐患不整改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完善制度,长远推进。各单位、部门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对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既要切实消除当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宣传教育,发挥监督作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宣传力度。另外,要强化社会监督,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监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的环境。

安全生产隐患处理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精神,根据县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方案》(黎安监发【20xx】88号)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开展好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特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工作从20xx年10月20日开始,至10月24日结束,25日进行总结汇总上报县安监局。

二、检查范围及分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为:公司所有生产单位,重点是矿山、尾矿库等作业场所。具体分工如下:

1、矿山井下及地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由生产部、安全部负责组织各分公司排查。

2、尾矿库及选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由技术部、安全部负责组织各分公司排查。

3、矿山、选场机械设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由资产部、安全部负责组织各分公司排查。

三、检查内容

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重点是:矿山井下机械通风系统、作业面通风情况,井下采空区监测、处理、封闭情况,民爆物品储存、使用情况,重点设备检查检测、维护保养使用情况;尾矿库监控措施(水位、浸润线、位移观察)、安全设施(排洪渠、溢洪塔)及坝上照明、通讯等。

四、检查方式

公司主要领导牵头,相关部室组织,分公司参与,进行全面排查。

五、方式步骤

本次排查时间紧、任务重,为认真开展好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共分三个组。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矿山排查组:

组长:

成员:

二组尾矿库排查组:

组长:

成员:

三组机电设备排查组:

组长:

成员:

三个组分别制定隐患排查表,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三定”落实,消除安全隐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做好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特成立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严格分工落实责任

各部室、分公司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组织落实,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明确时间安排、工作任务、职责分工,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生产单位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工作。

(三)突出重点全面排查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重点,即以矿山井下通风、采掘、民爆、提升、机电设备等重点作业场所,尾矿库排放、监控措施、通讯及安全设施运行等为重点。要坚决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四)严格排查确保效果

要进一步规范排查方法,强化现场排查,对排查中发现工作进展缓慢、敷衍了事、自查整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单位,要在全公司通报批评并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事前责任追究。要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和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及时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动态,确保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顺利开展。

安全生产隐患处理方案 篇5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安委明电[20x]2号”文件精神,结合贯彻落实《四川省重点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切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思想认识、安全责任、制度措施、安全监管、治理整顿“五落实”的要求,深入排查治理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通过深入开展项目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逐步健全 “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完善“业主主导,监理监管,施工单位为主体,参建各方各负其责”的安全综合监控体系,逐步促进工程建设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构建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二、工作原则

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落实”,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实施相结合、督查与自查相结合、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相结合、短期治理与长期规范相结合;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

三、适用范围

宜宾伊力宜昭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须遵照本实施方案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工作重点内容

按照工艺、工序和作业活动的特征将工程施工划分为施工准备、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通设施和主要工序7个单元,紧紧围绕各单元系统的施工流程把具体的分项施工按照工艺特点细分施工工序,开展危险源评价、分级等工作,进而提出施工安全隐患的管控措施。

(一)施工准备:施工驻地与施工现场(材料准备、临时建筑)、场地清理(拆迁加固)。

(二)路基工程:路基土石方工程、石方爆破、防护工程、涵洞工程。

(三)桥梁工程:基础工程、墩台工程、上部工程。

(四)隧道工程:掘进、装渣与运输、支护与衬砌、通风及防尘、竖井及斜井、照明、排水及防火、瓦斯防治等。

(五)路面工程:沥青路面。

(六)交通设施工程:安全设施(护栏施工)、电力工程等。

(七)主要工序: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钢筋工程(钢筋加工、钢筋安装)。

五、工作任务

(一)各级施工安全隐患管控级别

1.危险源、安全隐患定义

危险源:是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的根源或状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公路工程危险源定义为: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施工作业活动、危险物质、不良自然环境条件等。

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的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危险源责任单位在对排查出的危险源不采取针对性措施或采取措施不到位时,即导致危险源转化为安全隐患。

2.安全隐患分级

安全隐患分为四级: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为一级安全隐患(Ⅰ);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为二级安全隐患(Ⅱ);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为三级安全隐患(Ⅲ);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为四级安全隐患(Ⅳ)。

3. 各级施工安全隐患管控级别

项目公司牵头,监理单位协助,施工单位具体负责。

(1)项目公司承担的各项风险管控措施针对一级、二级和三级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对一级、二级和三级安全隐患整治、验收、销号。

(2)监理和施工单位主要承担全部四级安全隐患的管控责任。

(二)项目公司工作任务

1、加强对本项目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组织和管理,成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同“项目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事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编制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在其责任管理范围内统一编制一级和二级安全隐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集中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调动全线救援器材、设备,实现各施工单位应急队伍的整合和互救体系。

3、汇总本项目一级和二级安全隐患(附件2)报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建立一级、二级和三级安全隐患销号制度并于每季度末月25日将本项目一级和二级安全隐患销号汇总表(附件3)报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4、在建设项目施工周期内,根据上报的安全隐患存续时段,在安全隐患关键控制时期对施工现场的管理措施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实现施工关键环节的监管控制;及时总结分析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每半年(6月底和12月中旬)将本项目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总结报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三)施工单位工作任务

施工单位要在项目公司统一组织和领导下,切实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施工单位明确施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成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本施工合同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同时,施工单位要抓住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内容,从安全制度和措施的制定、落实以及风险性较大工程事故隐患的防范入手,把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细分为排查登记、公示与告知、防范治理、验收销号四个步骤全过程监控。

1、排查登记

施工单位对排查出的各种危险源对照高速公路建设施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附件1)进行分析、分类、分级。各施工单位对排查出的已分级的施工安全隐患进行建档管理。

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图和施工计划,在施工进场前向项目公司上报二级以上安全隐患编制详细的名录,明确安全隐患存续时期和控制方法,经自审和工程监理单位、项目公司审查后执行。施工方案因施工图设计变更或施工条件影响发生变动的,施工单位应将施工方案变动后增加的安全隐患及时补充和完善,并经自审和工程监理单位、项目公司审查后执行。

2、公示与告知

进行一级和二级安全隐患公示:施工单位应当对工程项目的施工一级和二级安全隐患在施工现场显要位置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施工一级和二级安全隐患名录、可能导致发生的事故类别、注意事项及保障措施。在危险源处醒目位置悬挂警示标志;制作危险源告知书,向施工作业班组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当面告知,并要求所有参加告知人员签字确认。

3、防范治理

建立安全隐患管理台账: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工程项目安全隐患的管理台帐,建立健全安全隐患的控制与管理制度,管理台账和制度报工程监理单位和项目公司备案。

编制一级和二级安全隐患控制方案:施工单位应对一级和二级安全隐患编制专项控制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意见进行完善,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公司审查后,方可组织施工,并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施工单位应当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定期对其责任管理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各类危险源安全状况进行检查,作书面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针对一级和二级安全隐患开展教育培训:施工单位在施工人员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前,应当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应当包括工程项目的施工一级和二级安全隐患以及安全防护方案和保证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施工单位设在工程项目的管理机构应当在作业人员进行作业活动前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当明确工程作业特点和危险源、安全隐患,针对施工一级和二级安全隐患的具体预防措施,相应的安全标准,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坚持未公告与告知的三级和四级安全隐患班前安全交底工作:施工单位应将未公告与告知的安全隐患形成专项安全交底,班组施工前组织一线施工人员学习、交底。

4、验收销号

建立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安全隐患销号制度;上报的一级、二级和三级安全隐患存续时段过期后隐患已消除的,施工单位应及时向项目公司申请销号,尚未消除的安全隐患,应重新上报消除期限。

(四)监理单位工作任务

监理单位协助项目公司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隐患监理台帐,按规定认真编制包括施工安全危险源在内的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实施细则和旁站方案,严格审核各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隐患以及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理。对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并对整改情况负责跟踪监督,直至整改到位;情况严重的,应当立即下达暂时停工令,并报告项目公司。施工单位拒不及时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项目公司书面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方安全责任。各参建单位要充分认识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工程施工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抓好。要履行安全生产相关责任,切实强化参建各方特别是一把手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管理人员以及一线操作人员的安全责任环环紧扣,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严密的安全责任链条,将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确保排查治理工作进展顺利,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要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全面理解和把握排查治理工作的目标、要求和内容,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要充分依靠和发动从业人员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认真细致地排查治理各项施工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属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纳入到有关规划、计划中,跟踪督促整改进度,对一级、二级和三级安全隐患实行层层挂牌督办制度。

(三)查漏补缺,确保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效。按照《高速公路建设施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附件1),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查漏补缺,建立与本项目相一致的施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保证施工安全隐患分级正确、客观,确保本项目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项目公司和监理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促进施工单位按实施方案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各施工单位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全面实现和完成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项任务,真正使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保证工程建设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不断提高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能力,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严格查处安全隐患瞒报谎报行为:在检查中发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存在的一级和二级安全隐患与上报备案情况不符,有瞒报、谎报行为的应严格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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