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短文提供的高中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精选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高中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篇1
一、考核原则
1、激励性原则
考核工作要有利于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师的成长;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激励教师出满勤,使满劲,注重师德,钻研业务,更好地教书育人;有利于克服管理机制中的平均主义倾向,推进学校内部管理的`改革;有利于全面贯彻党教育方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全面性原则
在考核中应坚持平时考核和阶段考核相结合,领导、教师考核和家长、学生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全面评价,既要防止求全责备,又要防止以偏概全。
3、客观性原则
考核工作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力求做到考核内容真实全面,考核方法科学简便,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4、导向性原则
在考核过程中要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以精神鼓励为主,以物质奖励为辅,积极引导教师参与考核工作,引导教师立足岗位比奉献,比贡献。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德、能、勤、绩,工作负荷,班主任工作等方面进行。考核总分100分,附加分40分。
考核的重点是工作实绩,也就是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教书育人的工作实绩。
根据考核内容及其考核细则,汇总后作为学期及年终奖金发放,评优选先,工作调整的重要依据;教师年度考核等第按教育局名额,分班主任和其他教师两组按一定比例由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列。
三、考核方法
1、中心小学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考核小组部署和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学科教研组长、远程教育管理教师参加。
2、一般可采取观察、听课、座谈、民意测验与查阅教案、听课记录、学习笔记、学生作业、考卷、会议记录、出勤记载、教研活动等有关资料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
3、考核工作中要在充分听取学校领导、同行教师、被考核教师本人以及学生和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
高中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篇2
一、背景及意义
普通高中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才培养中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近年来,随着普通高中从“分层发展”向“分层与分类相结合”方向转变,我省暂停了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创建评估工作,但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方式和批次没有根本改变。为推进普通高中的优质均衡发展,着力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引导学校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加快构建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强化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决定开展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
二、指导思想
以市委、市政府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为总揽,以推动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内涵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监督、指导、服务并重,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学校个性发展、特色发展和多样发展。
三、基本原则
注重过程,以创建促改革、促发展;从实际出发,注重办学质量和特色;突出辐射效应,促进学校在推进教育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做好表率和引领。
四、申报的条件
有三年以上办学经历的.非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高中)。
五、评估组织和程序
(一)评估组织。市教育局成立市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承办具体事务。同时建立评估专家库,评估时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估组。
(二)评估程序。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由市教育局组织评估专家组具体实施。评估分为学校自评、县市区预评估后申报、市级评估三个程序。
1.自评。学校对照《阜阳市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试行)》及《评估细则》进行认真自评;自评达到优秀等级后,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申报。
2.申报。县市区所属学校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申报学校预评估,初步认定达到优秀标准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向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
3.评估。市教育局进行初步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专家评估组对申报学校进行评估,形成书面评估意见。
六、评估内容和要求
(一)评估内容包括课程改革、组织与管理、队伍建设、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学生综合素质、群众满意度等7个方面(A级指标),分为B级指标27条、C级指标76条,总分1000分。为鼓励学校特色发展,另设附加分部分。具体内容见《评估细则》。
(二)学校评估总分达到850分以上为优秀,其中A级指标中“课程改革”“组织与管理”和“学生综合素质”等三项须不低于本项总分80%。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评估:
1.学校所在县(市区)高中布局明显不合理,缺乏切实可行的规划;没有扶持薄弱高中建设的方案和具体措施,或工作没有明显成效;
2.学校近两年内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或发生因学校责任而导致学生死亡事故;
3.学校办学行为不规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4.学校存在严重的师德问题,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学校高中规模过小且不足24个班,或班额超过56人;
6.学校没有实施高、初中分离办学的;
7.尚未有普通高中毕业生的;
8.其他情况不适合参加评估的。
七、结果使用
市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领导小组审核专家评估情况,提出认定意见,评估结果总分达到850分以上为优秀。评估结果为优秀的普通高中学校可享受省级示范高级中学的政策待遇,但同时必须履行省级示范高中的义务。
八、其他
待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后,将进一步完善修订此评估方案。
高中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完善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机制,切实有效提升区域教育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实施方案》(浙教研〔20xx〕101号)《温州市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实施方案》(温教评〔20xx〕107号)精神为指导,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发展、科学规范、统筹协调”原则,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推进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加强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诊断和改进功能,形成规范、科学的教育质量管理机制,切实扭转单纯以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评价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倾向,有效提升瓯海区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
二、实施目标
以温州市教育质量“四维评价”指标体系为导向,不仅关注对学生学业水平的评价,也关注对学生品德发展、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学习生活幸福感的评价;不仅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水平,也关注教育过程中影响学生发展水平的相关因素。构建学校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基于指标体系的评价标准,改进评价方式方法,完善评价结果的运用等。
具体来讲,区域学校逐批推进,三年后达到100%,比例如下:
20xx-20xx年,推进学校占区域中小学校数的25%;
20xx-20xx年,推进学校占区域中小学校数的35%;
20xx-20xx年,推进学校占区域中小学校数的40%。
三、实施办法
通过三个层级分三年逐步推进,每所学校参与周期不少于2年。
(一)第一层级:区级层面
根据区域实际,确定以促进教育持续发展为宗旨的美好评价主题,统领区域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工作,确定5所左右基地学校作为示范引领,并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初步形成区域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特色。
(二)第二层级:基地学校层面
围绕区域评价改革主题内容,确定5所左右区域评价改革基地学校,基地学校必须是在区域评价改革主题内容方面有比较扎实的研究基础和比较成熟的研究成果,能在区域评价改革工作推进中起引领和示范作用。
(三)第三层级:其他学校层面
以三年为周期,分三批确定区域评价改革推进学校。
四、工作要求
(一)区级层面
在全面推进县域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过程中进行价值引领、统筹协调和技术帮扶,包括总体策划、指导实践和深化研究等,具体为:
1.制定区域全面推进的总计划书和分阶段计划书,建立基地学校对推进学校的“一对一”或“一对多”的结对帮扶名单和工作机制。
2.撰写各阶段区域推进活动记录单、过程性推进成果报告和推进结题报告。
3.为各推进学校搭建交流学习平台,每年组织推进学校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培训学习;组织专家对推进学校项目开展不少于一次的项目论证;每年对推进学校开展不少于一次的过程性指导,项目结束前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成果提炼指导培训。
(二)基地学校
要加强自身已有成果的深化研究和推广研究,在此基础上发挥辐射引领作用,对推进学校实现理论引导、技术输出和实践指导。
1.成立以校级领导为组长、教研、教科参与的领导小组,并确定至少1名负责人,专项负责学校评价改革推进工作。
2.制定基地学校对推进学校的“一对一”或“一对多”的结对帮扶总计划书和分阶段计划书,明确帮扶目标和任务,确保基地学校能持续、深入的参与指导与帮扶。
(三)其他学校
要积极、主动、常态化开展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
1.组建校级评价改革团队,由校长担任第一负责人,根据评价具体内容确定具体负责科室,配备1-2名专兼职校级评价员全程深入参与,确保推进过程中的人员稳定。
2.做好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改革顶层设计,建立明确的工作推进机制,制定详实的方案计划书,明晰实施路径和实施措施。
3.借鉴基地学校实践研究成果,将学校评价改革与课程建设、教学管理有效整合、协同推进,实现理论和实践层面的校本化改进与突破,确保评价改革在学校常态化、持续性、深入开展。
4.有明确、详实的过程活动记录单,中期成果报告(或相关研究案例)和结题成果报告。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保障
区级层面成立全面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区域评价改革推进工作。成员包括督导、体卫艺、研训、信息、装备等处室(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域以教育局分管领导为项目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区教师发展中心。
(二)落实经费保障
推进学校要将学校全面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之中,确保该项工作正常顺利开展。
(三)强化专业保障
搭建交流与合作平台,在培训学习、活动交流等方面向相关学校予以倾斜;教师发展中心还将在课题立项、课题成果评比、论文推荐等方面为各校提供专业指导,为各校提供项目研究成果展示的资源和途径,包括成果展示会,媒体报道、论文发表、书籍出版等。
高中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篇4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高中教育教学水平,推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协调、持续发展。经研究,制定以下评价方案。
一、评价对象及评价方法
1.评价对象: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全市高中阶段教师、高三学科中心组成员(含教研员)。
2.分类评价:分为省一级达标校、其他普通高中校、民办普通高中校等三个类别。
3.评价方法:
实行综合评价,即以过程性评价、终结性评价和奖励性评价相结合为原则。终结性评价和过程性评价两项总分100分,竞赛奖励分满分10分,考上清华北大学生奖励分不封顶。
①过程性评价:以高中三年市综合质量监测情况(占10分)、学校规范办学情况及校本作业推进情况(占10分)、学科实验开出率和图书借阅率(占10分)等项目为主要依据进行过程性评价得分。
②终结性评价:以当年高中毕业生中考成绩为参照依据,本一上线比例排名进步情况(占15分)、本二上线比例排名进步情况(占15分)、高考总分平均分排名进步情况(占15分)、各学科平均分在同类校排名进步情况(占10分),文科、理科学生总分在同类校后30%学生人数占比进步情况(占10分)、学生三年保留率(占5分)等项目进行评价得分。
③奖励分:分竞赛奖励分和考上清华北大奖励分两部分。
二、评价指标说明
1.学校规范办学及校本作业评价: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中学常规管理的若干工作通知》(莆教中〔20xx〕56号)要求规范办学,以及按照《关于推进中小学校本作业工作有关通知》(莆教综〔20xx〕85号)要求扎实推进校本作业工作,符合要求得5分。如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抽查中,发现存在不规范办学行为或校本作业工作开展不到位,每通报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2.学科实验开出率和图书借阅率评价:以全市教育装备与自动化管理平台和全市图书馆自动化管理平台统计的数据为准,学科实验开展情况、图书借阅情况每月汇总通报一次,符合要求得10分,不符合要求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3.高中三年综合质量监测评价:按各校高中三年市质量监测成绩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综合得分排名先后顺序得分。
4.本一上线比例排名进步情况评价:学校三年前招收全市中考本一生源学生数占当年度本市高考本一上线人数比例,与该校高考实际上本一线人数占全市上本一线人数比例的对比情况,按进步率排名得分。
5.本二上线比例排名进步情况评价:学校三年前招收全市中考本二生源学生数占当年度本市高考本二上线人数比例,与该校高考实际上本二线人数占全市上本二线人数比例的对比情况,按进步率排名得分。
6.高考总分平均分排名进步情况评价:学校高考总分标准分总和排名与高中生源生的中考总分标准分排名对比情况,按进步率排名得分。
7.各学科平均分在同类校排名进步情况评价:高考九门学科平均分排名名次的总和,在同类校排名得分。
8.文科、理科学生总分在同类校后30%学生占比进步情况评价:该校在同类校中,文科、理科毕业学生后30%人数总和与学校生源在同类校中后30%人数相比,按进步排名情况得分。
9.以上第3-8点每项指标按各学校在全市同类学校中排名先后计分。排在省一级达标校前两名、民办普通高中校前两名、其他普通高中校前四名的,得该项总分的100%分值;排在省一级达标校第三、四名,民办普通高中校第三、四名,其他普通高中校第五至八名的,得该项总分的80%分值;排在省一级达标校第五、六名,民办普通高中校第五、六名,其他普通高中校第九至十二名的,得该项总分的60%分值;其他名次的学校均得该项总分的50%分值。
10.学校学生三年保留率得分:实际参加高考人数/高一年级时新生人数×100%×5。
11.奖励分:一是竞赛奖励分,学生参加国家、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体育、文化学科等竞赛获奖的学校予以奖励加分(奖励分加分方案见附件),封顶10分。二是学生考上清华北大奖励分。对县区奖励加分:每位被清华或北大录取的考生,该考生的小学和初中生源地所属县区各奖励0.5分;对高中学校奖励加分:考上清华北大人数扣除生源中清华、北大种子数(该校全市中考前200名生源中的`招生数乘以6%),每考上一位,奖励高中学校1分,得分不封顶。
三、评选嘉奖对象
(一)集体嘉奖对象
1.县区
辖区内所有高中学校综合得分的平均分,加上奖励分,合计总分居全市前三名的县区,获高中教育优质管理奖。
2.学校
省一级达标高中学校综合得分前三名、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综合得分前八名、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综合得分前两名的学校获“高中教育优秀学校”奖;对各类学校中4、5、6、7、8五项进步率情况得分前三名的学校获“高中教育教学进步学校”奖。
(二)个人嘉奖对象
以下嘉奖对象分别授予:莆田市高中教育先进个人称号。
1.学校管理者
综合得分获奖的每个学校,各嘉奖两位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
2.教师
①综合得分获奖的学校按指标推荐嘉奖教师。指标分配办法为:上述三类高中校的第一、二、三名,分别按高考参考学生数除以12.5乘于7%、6%、5%的人数进行推荐高中教育先进个人名单(其中班主任不少于30%)。
②除莆田一中理科奥赛班扣去10名基数外,全市凡有学生被清华北大录取,该学生所在班级参考科目的所有科任老师。
③学生高考单科成绩居全市前五名的课任教师,同校同学科不超过2人。
④获得许阿琼奖学金体艺类考生的所在班级指导教师1人。
3.学科中心组(含教研员)
①全市学生高考单科平均成绩在全省前三名(含第三名),该学科市高三学科中心组(含教研员)所有成员。
②全市学生高考单科平均成绩在全省排名与上年度全省排名相比,前进两名及以上的学科,该学科市高三学科中心组(含教研员)所有成员。
③学科中心组在年度综合评价中取得前两名的该学科市高三中心组全体成员(含学科负责人)。
四、考评结果应用
1.对获得嘉奖的县区、学校及个人,在市教育系统和新闻媒体上进行表扬。
2.对获得嘉奖的个人,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并计入各学校规定的相应年度考核量化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