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课外读物管理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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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课外读物管理的工作方案 篇1

读书,是孩子们净化灵魂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途径。”古今中外的许多著名作家、科学家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往往也与他们的读书分不开的。我校开展课外读物进校园活动,将学生读书面拓宽,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课外读物作为育人的重要载体之一,在帮助学生开阔视野、陶冶情操、增长知识、启迪智慧、提高综合素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让学生通过阅读课外读物,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培养学生良好的阅读习惯,让每一个学生都热爱读书,学会读书并在读书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成立“课外读物进校园”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实施目标:

(一)通过课外读物的推荐,在班级甚至是学校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一)通过课外读物的阅读,在班级甚至是学校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

(三)通过课外读物阅读活动,使学生学会读书、学会学习,促进学生的知识更新,活跃学生的思维。

(四)通过开展课外读物的阅读,使学生的读书落到实处,使阅读成为我校的特色,逐步形成独特的校园文化。

四、实施内容:

(一)制定切实可行的阅读计划。

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推荐进校园课外读物,向家长公开推荐目录。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课外读物,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不得提供校内场所供单位或个人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方式销售课外读物。学校各班级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兴趣爱好推荐符合学生实际的班级读书计划,按照新课标的要求,阅读量不少于260万字,分解到各个学期,每学期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65万字。各班级还可以让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制定个人读书计划,班主任要认真督促检查,确保计划得到落实。

(二)营造良好的读书氛围。

1、各班级要充分利用好班级的黑板报(每周更新一次)、学习园地、墙壁等,营造书香氛围。

2、征集读书名言,可以把从各方面征集来的名言抄在黑板报上,或是做成书签与同学交换。

3、在黑板报的一角开辟读书方法介绍,向学生介绍科学的读书方法。

4、在班级里开展好书推荐的活动,可以利用阅读课让学生进行交流,也可以以书面的形式在班级里进行交流,还可以发挥板报、墙报的作用。

5、各班级要定期召开形式多样的以读书为内容的活动,以不断激发学生的读书兴趣,创设良好的读书氛围。

小学课外读物管理的工作方案 篇2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了《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小组

1、小组组织构成: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中小学各科教研组长和各班主任

2、小组职责: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小组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上级教育部门的工作指导和安排,负责学校课外读物的`推荐、审核和管理工作。

二、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小组严格执行《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做好推荐、购买、管理工作。

(一)严格推荐程序:

1、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

2、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

3、具体流程:

(1)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小组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

(2)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

(3)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严格购买程序:进校园课外读物由学校图书馆进行购买,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三)加强课外读物管理:进校园的课外读物,统一由图书馆进行管理。

三、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2、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接收捐赠。捐赠读物交由图书馆统一管理。

3、加强各班级自建的图书角的监督管理,班主任老师是第一责任人。凡进入图书角的课外读物,首先要经过审核。审核由班主任牵头,联系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小组,对本班图书角的课外读物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班级图书角,在班级内开展阅读活动。

小学课外读物管理的工作方案 篇3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具体实施方案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二条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中小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适宜性。符合中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适度性。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第四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五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六条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第七条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第十条学校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学校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第十一条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

小学课外读物管理的工作方案 篇4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特制定了课外读物管理实施方案。

一、明确课外读物的范围。

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学校做好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二、课外读物推荐原则。

1.方向性。学校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学校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学校推荐书目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学校推荐书目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三、课外读物的推荐标准。

1.主题鲜明。学校推荐书目需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学校推荐书目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可读性强。学校推荐书目要求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4.启智增慧。学校推荐书目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四、课外读物的推荐流程。

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体局备案。

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五、加强课外读物的管理。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2.学校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3.学校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学校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4.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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