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学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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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学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办学效益,按照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分配原则,根据市(连教政[20xx]80号)、县(灌教[20xx]9号)文件,结合我镇小学实际,在上年度绩效试行分配方案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制定本细则。

二、考核对象:

本镇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三、考核原则

(一)尊重规律,执行政策

(二)注重量绩,优绩优酬

(三)激励先进,优化管理

(四)客观公正,便于操作

四、实施方法:

教师考勤、教学常规扣款所得均摊给本校教师;教学业务奖、教学质量奖、活动竞赛教研奖和班主任费等累计总额从全镇教师的绩效奖励部分中均摊提取,奖给取得成绩、作出贡献的教师。获奖的相关证件时间从20xx年9月1日开执行。在核算奖金时以学校为单位提供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无证书类的要提供分管领导签字的证明材料。

五、考核内容分为六部分:

教师出勤、教学常规业务、教学效果、活动竞赛、班级管理、突出贡献。

(一)教师出勤(由各校考核,通过之日起执行):

1、每学期迟到或早退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超过的每一次扣10元。

2、病事假须履行好请假手续(先经校长批准,再自行安排好课务,最后到教导处备案),病假需出据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都要履行相关批假权限手续;无论病事假一天扣50元。

3、旷工一天扣100元。

4、重大活动、各种会议、值日等不能准时出勤的,每次扣30元(若因值日期间工作不得力,学生出现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5、特殊的事假由各校研究决定。

(二)教学常规业务(由各校考核。以各校的平时检查、周查、月查等为主,镇小教组织的视导及随机抽查情况反馈至各校并纳入考核):

1、教学常规:

(1)课堂无人上课扣50元(若课堂上因无人上课出现教学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2)私自调课不按课表上课每次扣20元(调课必须经校长或教导主任批准,持“调课”通知单上课)。

(3)违反其他教学常规每次扣20元(无教案进教室、坐着上课、课中擅离教室、接打手机、体罚学生等,若因体罚学生或擅离教室等违规情况而出现教学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4)语、数、英要定期对学生进行单元过关检测,并要附有相应的“学生成绩分析与教师的教学反思”,无检测成绩的每单元扣20元,无分析与反思的每次扣20元。

(5)不按时完成规定的其它业务,如组织学生书法考级、金钥匙竞赛等,每次扣50元。

2、教学业务:(每位教师的年度底分为200分,按两学期的量化积分情况,年底按15%比例评出教学业务奖,获奖者每人奖200元)

按照教学进度表的进程,做到业务一天一结。教案确保提前一天按要求备好(提倡提前一周备课),教案少一教时扣5分。上完的课要按要求及时写好教学反思,漏写一次扣2分。杜绝过度超前备课现象,在提前一周的基础上,超一周扣5分(提倡提前钻研教材,不作复备式的书写)。语、数、英作业按进度少做一次扣2分,并要求当天改完(包括本校所规定的教辅用书中必做必改内容),漏改一次作业扣2分。大作文少做一次扣5分,中作少做一次扣3分。作业批改的等第及符号要规范,作业中的错误要让学生订正,严禁套改。杜绝红错,尽量消除黑错,红错每一处扣2分,黑错每一处扣0.5分。各科作业的本数少于班级生数的,少一本扣0.5分,突破90%底限后,有一本扣5分。

(三)教学质量奖

1、普通教师(由小教统一考核)

(1)镇举行的学科质量调研:每年度对80%以上的班科统一组织质量调研,对教学效果较好的(班科数的前三分之一)给予不低于200元的奖励。如9班则奖第一至第三名200、150、120元。

教学效果较差的且和第一名平均成绩落差超过10分的给予适当扣款,超过部分以每分20元给予扣款。

镇举行的学科质量调研后要及时组织相关学科教师召开试卷分析会,通报成绩,介绍经验做法,分析差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2)县局教研室组织的调研检测,班科成绩进入全县班级数的前1/4,奖该科任课教师500元。如果片上调研检测,奖励第一名、第二名500、300元,取得第四名及以下成级且和第三名落差超过10分给予200元罚款。

2、专职教师(由中心校负责考核)主要以参加各级各类的竞赛活动的情况及结果为考核依据。

(1)教师自身的业务培训及竞赛。凡是县局下发的通知,无论哪一级的培训或竞赛必须参加,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的,每次扣相关教师50元;竞赛活动的获奖情况考核同普通教师。

(2)辅导学生类。凡是县局发出的通知,涉及到学生团体或个人的竞赛活动都必须参加,无故放弃每次惩相关专职教师100元。活动的获奖情况考核同普通教师。参加的竞赛活动都要有奖项,如果是零奖项的将惩相关专职教师100元(一年中未举行活动除外)。

(3)每位专职教师每学期末要对自已辅导的兴趣小组进行一次成果展示或汇报,并得到校领导与教师的肯定与认可。

(四)活动竞赛教研奖(由小教统一考核)

1、教师业务竞赛

在镇举行的教师基本功比赛、优质课评比、优秀教案评比、会卷比赛等业务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分别奖40元、20、10元;在县举行的教师基本功比赛、优质课评比中,获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分别奖100元、60元、40元;参加市、省此类业务竞赛,分别增加60元、120元。在全县组织的教师业务考试中,成绩进入同学科前1/4的教师奖60元。

2、辅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

(1)团体类:(以校、班、组为整体)参加镇组织的竞赛活动获一、二等奖的辅导教师分别奖60元、40元;参加县、市级竞赛奖额分别是镇级的3倍、4倍(高一级的三等奖作为低一级的二等奖计算)。

(2)个人类:学生个人参加镇组织的竞赛活动获一、二等奖的辅导教师分别奖20元、10元;参加县、市、省、国家级竞赛奖额分别在镇级的基础上增加20元、30元、40元、50元(高一级的三等奖作为低一级的二等奖计算,奖金按学生获奖的个数统计)。

(3)学生写字阅读类:省市级的此类通知(书法展示赛、经典诵读等)由县级组织,按县级标准奖励。

3、教科研奖

(1)课题在省、市、县级立项后并能认真按程序开展研究,在规定时间内结题,分别奖课题主持人300、200、100元。

(2)论文在省级以上(含本省级)正规主流教育刊物,如《江苏教育》等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奖第一作者600元;在本市级刊物()上发表,奖第一作者300元(外省刊物是本省奖金的三分之一,发表的文章均要提供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认证材料,认证权属小教)。

(3)论文参加省级评比:如在“教海探航”、“师陶杯”等论文评比中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第一作者500、300、100元;在市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教学案例评比中获一、二、三奖的分别奖100、60、40元.在县级论文、优秀教案、教学案例、会卷评比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40、30、20元。

(4)教研活动:承担镇、网片、县级教学研讨观摩课的执教老师,奖20、30、50元。

4、新闻报道:灌云教育信息网教育报道每篇奖作者20元,连云港市教育信息网每篇40元。在党报党刊上发表的按省市县分别奖500、300、100元。

5、表彰获得镇中心小学表彰的(按简报及奖状),奖100元每次。

(五)班务管理:(由各校考核)

1、津贴通过工作量及工作实绩的考核进行重新分配。

(1)津贴的二分之一(每月60元)根据班主任工作量发放,工作量的考核主要以所任班级的学生数为主(学生数为期初清点核定为准,班额数的量化津贴由小教提供)。具体划档如下:

A、25人以下:每月30元;B、26—39人:每月50元;

C、40—49人:每月60元;D、50—60人:每月70元;

E、61人以上:每月80元。

(2)津贴的另二分之一(每月60元)根据各校考核班主任工作实绩发放,具体的考核细则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可围绕安全、常规管理、班队活动、阳光体育活动、学额巩固,参加县、镇、校各种活动及竞赛等方面定出细则,与津贴直接挂钩。

2、在管理期间由于工作不得力,出现安全事故的扣除相应的班主任津贴;如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3、教干津贴参照执行。教干兼任班主任的只得较高类津贴。

(六)突出贡献:(由小教考核)

在各类创建及重大活动中,为集体争得荣誉或取得较好成绩的,奖励参与创建或负责群体1000、500、200元。

农村小学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等部门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xx]84号)、《南京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宁政办[20xx]109号)以及宁栖教字(20xx)20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通过建立适合教育事业特点和我校实际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合理拉开绩效工资的档次,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红色部分为区教育局最新下发文件精神)

二、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拟修订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优绩优酬)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科学、规范、简约”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

四、考核项目

依据宁栖教字【2012】122号文件精神,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0%用于学校教职工教育教学考核,按两块考核发放:月考核和学年度考核(500分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8%用于区教育局统筹,考核发放项目有名优骨干教师津贴、班主任津贴、学校发展综合评估奖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2%用于学校统筹,考核发放项目有中层以上人员管理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教龄津贴等。

拟修订为:按宁栖教字(2016)209号文精神,调整奖励性绩效工资切块方法。即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0%用于学校教职工教育教学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5%用于区教育局统筹,考核发放项目有班主任津贴、学校发展综合评估奖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5%用于学校统筹,考核发放项目有中层以上人员管理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目标考核奖,超工作量(加班)津贴补贴等。

(一)月考核

1.月考核津贴标准:人均800元。(拟修订为:1000元,其中800元考核工作量和工作业绩,200元考核出勤)

分为四项:①考勤奖200元;②师德奖200元;③教育教学常规考核奖250元;④安全卫生奖150元。以上4项根据《金陵小学月考核细则》经考核后每月发放。(拟修订为:①考勤奖200元;②师德奖200元;③教育教学常规考核奖300元;④安全卫生奖300元。)

2.月考核津贴发放形式:当月考核,次月发放,每学年考核发放十个月。

3.具体考核见《金陵小学月考核评价细则》。

(二)学年度考核(500分考核)

1.按《金陵小学教师500分考核评价细则》(后附)进行。

2.考核办法:学年末综合两学期500分考核均分作为个人500分考核实得分数。(拟修订为:每一学年末进行一次500分考核)

(三)学校自主考核

自主考核主要有:班主任考核、校内职务岗位津贴、超课时超工作量津贴、一线骨干教师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

1.班主任考核

每月人均300元。学校结合考核情况(参见金陵小学班主任考核条例),每月发放。发放十个月。两个月的班主任费用奖励副班主任。(拟修订为:每月人均500元,同时德育部门进一步明确副班主任工作职责)

2.校内职务岗位津贴:

⑴津贴系数设定:(以班主任津贴为单位1,即300元/月)(拟修订为:500元/月)

校级领导:正职1.5,即450元/月;副职1.4,即420元/月

中层:正职1.3,即390元/月;副职1.2,即360元/月。(拟修订系数降为:校级:正职1.4,副职1.2, 中层:正职1.0, 副职0.8 )

年级组长:50元,教研组长:50元。(拟修订为:年级组长:80元/月,学校学科教研组长:80元/月,年级学科教研组长50元/月,部门干事200元/月)

⑵以上管理津贴每学年按十个月考核发放。

⑶说明:

①正、副校长、书记由教育局统一考核,不参加学校考核。津贴由学校发放。

②一人身兼两职,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拿一份津贴,班主任除外。

③行政组成员兼班主任的,班主任津贴全拿,行政津贴拿一半。

④行政组加班原则上不再拿加班费。(拟修订为:校级领导加班不拿加班费,其他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履行相关报批手续。)

3.教龄津贴:

为鼓励教师终身从事教育事业,特设立教师教育工作奉献奖,根据从教年限,按1年7-9元计算,40年封顶。一次性发放。学校视分配总额的变化,每年适当微调。见习期不享受。

◆以上各项津贴因病、因事请假达到1个月,当月各项津贴不享受。

4.超课时、超工作量津贴:

⑴代课按10元/节补助(拟修订为:20元/节)。代班主任,按10元钱一天补助。(拟修订为:20元/节)

⑵节假日、下班时间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加班的,一天加班费50元,半天25元。

(3)体育老师组织课外训练按课时计入工作量(20元/节),带队比赛按加班一天100。

5.一线骨干教师津贴:(以下一线骨干教师津贴拟修订为:只针对区优青、区教坛新秀的,其他区及以上级骨干均由区教育局统一考核、奖励)

对于常年在教学一线的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经考核能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学校每学期给予一定奖励(按年发放)。

一线骨干教师津贴分为四类:A、特级教师; B、市学科带头人、市优秀青年教师;C、区学科带头人(注:A、B、C类教师津贴由区教育局发放);D、区优秀青年教师、区教坛新秀(300元一年)。

考核标准:严格遵守《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和“三要八不准”要求。

一线骨干教师达到考核要求方可发放全额津贴,有一项未达标下浮100元,两项未达标不享受津贴。教师如拥有多个骨干称号,按最高称号标准发放津贴,不重复计算。

6.全勤奖:

⑴一学期不迟到、不早退,不请任何病、事假,奖励200元。

⑵每个月教师有两张2个小时的事务卡,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两张连用。在使用时,要把事务卡交给年级组长签字留存。课务自行安排。事务卡一张未用,按10元一张发放,未用完,按一张5元发放。(以上两项未执行,建议删去)

⑶婚假、产假等国家法定的假期,每月考核奖全额发放,但全勤奖不享受。对于法定假未休或未休满即上班,学校给予奖励(全勤奖)。

7.教育教学成果奖:

每学年末按照《金陵小学考绩方案》,经个人申报,学校考核小组核实发放。

8.完成任务奖:

说明:

⑴以上条款按人均200元标准(见习期教师享受一半),结合教师完成各项任务情况,进行积分累加,按1分2元计算奖金。

⑵每项任务全部、认真完成计10分,未全部完成酌情扣分,未完成不得分。一学期因病因事请假,累计五天以下(含)不扣除任务奖奖;五天以上,10天以下(含),扣除完成任务奖的十分之一;10天以上,一月以下,扣除五分之一;一月以上,达到两月,发放一半。两月以上不享受此奖,公假、法定假除外。

9.创建目标奖:

学校在各类创建、评比中,经全体教师的努力,完成既定目标,获得集体性荣誉称号,按照获奖级别,给予教师一定奖励。(拟修订为:在学校奖教基金中考核体现,下文略去)

一学期病事假达到两月以上(含),享受一半奖励,达到3月以上(含),不享受。(放入考勤全勤,也包括全年病假累计超过的)

当年调进的栖霞区以外的教师以及见习期的教师享受一半奖励。

10.其它补贴:(已成为正常工作量或落实,建议删去以下两小点考核)

⑴跨年级教两班数学、三班(含)以上中高年级英语、高年级教两班数学,每学期给予100元奖励。

⑵自2014年起,每位体育教师每年12月报销服装费850元,从学校办公经费中支出。

五、考核办法与相关说明

1.月考核奖、班主任津贴每月由校长室、教导处、工会及年级组共同考核,考核结果上报校长室,由分管领导做出月津贴发放表,会计室按时发放。

2.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校党政工联席会。遇有此文件中未涉及的内容,由校长室研究,给予相应的奖惩。

3.本实施方案的实施标准是动态的,视教师工资总量的变动而适当调整。

4.本方案自20xx年起实行。(待通过后修订时间)

农村小学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篇3

为落实好国家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政策,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等原则做好我校绩效工资的考核、检查、分配工作,根据兰教发【20xx】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来源:教育和财政部门下拨我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实施对象:我校在编的教职工(特岗教师)

三、教职工基本情况:

啦井中学在编教职工49人,退休6人。

在编教职工中高职7人,中职16人,初职25人(含特岗教师3人),三级技工1人。

四、分配原则: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坚持“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原则;3、坚持向班主任、一线骨干教师倾斜原则。

五、组织领导:

成立啦井中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小组,负责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和实施工作。成员如下:

组长:杨庆文

组员:和剑坪 张照忠 和文勇 杨金林 和丽娟(教师代表) 奚彦松(教师代表) 和静江(教师代表)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全县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20名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全县实施绩效工资总人数×我校教职工总数+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70%

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17880.00元

1、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10%=1788.00元,作为我校班主任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中70%--1251.6元,作为班主任过程奖励性绩效工资,30%--536.4元,作为班主任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

2、(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班主任奖励性绩效工资=16092.00元)×80%=12873.6元,作为我校过程奖励性绩效工资

3、(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班主任奖励性绩效工资=16092.00元)×20%=3218.40元,作为我校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

农村小学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篇4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实教职工岗位目标责任制,激发教职工奋发进取、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客观、公正、合理地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实绩,推进学校科学、规范管理的进程,根据《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日照市岚山区教育局关于学校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等上级文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以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锲机,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教师的潜能,促进教师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不断提高,真正体现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孬一个样的问题,使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创造优良的工作业绩。

二、实施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我校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分配原则

1、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

2、坚持多劳多得,优教优酬的原则。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坚持向一线教师、优秀教师倾斜的原则。

5、坚持向班主任、农村偏远地区教师倾斜的原则。

6、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合理的原则。

7、坚持学校奖励性绩效总额包干的原则。

四、基本内容

(—)绩效工资的核定

绩效工资按基础性工资和奖励性工资两部分分配。基础性绩效工资只按月发放的津贴补贴工资,奖励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地贡献等因素,根据考核结果按学期或学年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内容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出勤率、工作量、教育教学工作过程个工作业绩等因素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分配。学校设立老师奖励性工资每学年人均1000元。

五、绩效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

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具体包括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工作能力与水平)、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效等四个方面。

各项考核的赋分:职业道德(10分)、职业能力(25分)、工作表现(15分)、工作成效(50分)。

(一)职业道德(考核总分为100分,此项成绩按10%计入绩效考核总成绩)

1、考核内容和标准:主要考评教师遵纪守法(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规范),爱岗敬业(对职业的认同感、敬业精神和事业心,教师的荣辱观、职业操守和以身作则情况),关爱学生(对学生的态度、方式和责任心),团结协作(大局意识和团队精神)等方面内容。要求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岚山区教育局关于对教师管理的相关规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

2、考核办法:

(1)日常考核占30分。实行扣分制,扣分依据学校日常检查到的、家长或学生举报反映问题查实的。凡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有关规定者,每次扣3分,扣完为止。情节严重的,将依据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期末评议70分。组织评议占30分;教师民主评议占40分。评议标准为新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进行。

一是组织评议30分。

1、团结同事、待人礼貌,从不说脏话、粗话。

2、遵守学校纪律、制度,早到晚归,不迟到或早退,很少请假。

3、积极参与学校管理,献计献策,言行积极向上,不乱发牢骚。

4、语言文明,行为得体,注重从一点一滴为学生做榜样和表率,个人习惯及修养好。

5、课堂上不抽烟、开手机、迟到或早退。

6、做学生工作注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体罚挖苦学生。

7、管理孩子方面:培养文明、守纪的良好习惯,保证自己的孩子不到教学区影响教育教学秩序。

8、关心公共卫生,保护公共环境。积极主动地参与公共卫生的打扫工作,自觉保持教学区清洁卫生。

注:评议时,总分100分,最后按30%折算。

二是民主评议40分。(民主评议内容同组织评议,最后折算为40分.)

(二)职业能力(考核总分250分,此项成绩按10%计入绩效考核总成绩)

1、考核内容和标准:落实教学常规,胜任所承担的教育教学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学会应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并使之不断提高,积极从事教科研活动,及时总结经验。

2、考核办法:

一是常规教学(150分),以镇中心小学常规检查成绩(可结合学校常规检查成绩)计分,折算得分。

二是课堂教学(50分)

学期末,教导处组织分管业务领导,教导主任,年级主任,教研组长、骨干教师等,根据日常听课,各种大型听课活动,教师日常课堂教学情况,对各教师进行评议打分。

三是常规教研(50分)

第一,听课与评课(40分)

Ⅰ、听课(20分):教师每学期听课节数不少于15节。每少一节扣2分,扣完为止。

Ⅱ、评课(20分):每学期评课不少于15次,评课要填写评课表,内容要与听课表相符;要结合教师授课的情况,根据新课标的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客观评价,提出自己的建议或反思。不符合要求,每少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考核小组适时进行过程检查,公布检查结果,没有教导处签字的听课记录或评课不在统计范围。

第二,按时参加各级教研活动(10分)。旷工一次扣3分,按照态度认真程度、端正与否,酌情扣0.5—3分。

(三)工作表现。(15分)

1、考核内容: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师的考勤情况。

2、考核办法:

一是工作量(5分,此项成绩按实分计入绩效考核总成绩)

基础工作量:根据教学计划、教师编制和学校实际,依据岚教法(20xx)59号文《日照市岚山区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的指导意见》计分,折算后计入绩效成绩。

二是考勤(100分,此项成绩按10%计入绩效考核总成绩。)

按照《教师考勤细则》计分,折算后计入绩效成绩。

(四)工作成效(此项成绩按50分计入绩效考核总成绩。)

1、考核标准: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首的原则进行教书育人,育人效果良好。完成教学工作计划,所任学科学生成绩的合格率、优秀率达到预定目标。重视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积极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努力工作,积极进取,综合成绩突出。

2、考核办法:

(1)教学成效(50分)。

Ⅰ.基础分(45分):任教统一测试科目教师,教学成绩评价以每学期的期末质量检测为准。计算方式是:全镇同年级同学科为一个考核单位,教两门测试科目的,取平均分,若是语文兼英语或数学兼英语,则语文或数学占60%,英语占40%。每门科目成绩的计算公式是:平均分最高者计30分,设为A,其他教师平均分设为B,其他教师教学成绩设为X,则:X=30*B/A。

Ⅱ.提高分(5分):分年级分学科相较上学期期末成绩,平均分每提高1分,计1分,计算方法是:设提高分为Y,则Y=(本学期平均分-本学期镇均)-(上学期平均分-上学期镇均)。该项计满为止。

教学效果成绩=X+Y。

音、体、美、劳、信息、综合实践、地方和校本课程等专职教师的“教学成效”考核(50分)。

第一种情况:每科只有1位教师。由全体教师测评(40%)和任教班级正副班主任民主评议测评(60%),综合折算,与其他教师拉平后,计入个人绩效成绩。

第二种情况:每科有2位及以上教师。一是理论和技能抽测(40%),二是课堂教学测评(30%),三是学科兴趣活动(20%),四是参加各级比赛获奖情况(10%)。综合折算,与其他教师拉平后,计入个人绩效成绩。

六、奖励分。

1、教干、教师迎接督导评估,按负责工作为单位所取得成绩分值折算计分,最高不超过3分。

2、担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根据考核情况为0-2分。完成学校教学工作量的兼职图书管理员、实验室管理员、食堂采购员等各特室负责人,若工作认真无误得0-1.5分;其他工作人员能完成学校安排的值班监护等工作任务且无重大过失,即得0-1分,否则不得分;负责学校的新教育、校本课程、少年宫等工作认真完成工作任务,无失误误工记1-2分。

可重复计分,但最高不超过3分。

3、学校安排的事务分(2分)。

协助学校完成突发性任务,每次计0.1分,最多不超过2分。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其他非统一测试科目教学人员缺项部分的考核

非统一测试科目教学人员的其他缺项部分(职业能力,育人效果,教学效果)可由考核小组考核和通过民主评议的办法,对其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和工作实绩进行打分,具体考核办法为:由被评议人述职后进行评价。非同一测试科目教师的优秀数,不得超过非统一测试科目教师总人数的30%。

(二)下列情况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作如下规定。

1、经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借调到教育系统以外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借调单位考核意见,由原单位发放,原则上不高于良好等次。

2、经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同意,教师支教或借调到教育系统内部的,指教、借调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受援单位和借调单位提供考核意见,由原单位发放。未经区教育局统一借调到其他单位的人员,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扣减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纳入原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4、当年退休人员及正常调动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工作月发放。

5、经教育局批准在职短期培训的教干教师,奖励性工资照发。

6、职业道德考核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奖励性工资直接定为一般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度不发放绩效性工资

1、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2、体罚侮辱学生受到追究的;

3、拒不接受组织安排和分配的工作任务,经教育仍不悔改的;

4、无理取闹,严重干扰社会秩序或学校正常工作的;

5、年度连续旷工5个工作日或累计超过10天的;

6、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7、受到一票否决和黄牌警示处理学校的校长;

8、其他按规定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人员。

(四)、依据绩效考核成绩,按照3:7的比例划定出优秀、良好两个等次,若有工作态度、成绩特差的划定为一般。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与规范单位津贴补贴结合进行。实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后,学校不的自行发放其他奖金、福利、补贴等。

(五)对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人员,或经组织人事部门、主管部门批准的因年龄原因离开原领导岗位的教育干部,个人申请,可比照良好等次参与绩效工资分配(不占用学校良好等次比列)。但本人必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较好的完成学校分配的工作任务,不服从学校安排的,考核结果视为不称职。

七、考核结果的最终确定和使用。

考核结果的最终确定:全镇各小学参照本《方案》制定本校的《绩效成绩考核方案》。结合本校实际,计算出教师绩效成绩并公示一周且无异议后,于学期放假后一周内,报黄墩镇中心小学汇总。

八、实施。

本《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实施。本考核方案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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