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短文提供的开展质量月活动方案(精选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开展质量月活动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推动实施《省质量发展纲要(20xx-20xx年)》,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贯彻质量兴县战略实施,引导和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质量发展事业,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题
打造经济升级版实现质量强国梦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20xx年全县质量月宣传咨询服务日”活动。制作展板、板报,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国家和我省《质量发展纲要(20xx-20xx年)》、《计量发展规划(20xx-20xx年)》、质量法律法规、标准化、计量、认证、许可证以及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知识;充分发挥“12365”热线功能,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和现场咨询,普及质量知识,提升群众的质量意识和维权意识。
时间:9月中旬
地点:县文化广场
牵头部门:业务股
配合部门:局有关股室
(二)大力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制作群发“质量月”宣传手机短信,张贴“质量月”宣传画,悬挂“质量月”标语,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及网络媒体,对全县质监系统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呈现出的亮点、特点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在城区主要街道、工业园区及局大院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见附件),努力营造“质量月”活动的浓厚氛围。
时间:9月
地点:全县范围
牵头部门:办公室
配合部门:局有关股室
(三)组织开展“县长质量奖”评选活动。对通过初审的申报企业组织进行专家评审,按程序推进20xx年度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工作,引导和激励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提高我市质量总体水平。
时间:9月上旬
地点:县
牵头部门:质量兴县办公室
配合部门:县局有关股室
(四)建立汽车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数据库。组织全县符合要求的专家、技术人员积极报名申请并开展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建立涵盖发动机、底盘、车身、电气和法律法规等各个技术组别的汽车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数据库。
时间:9月上旬
地点:县
牵头部门:业务股
配合部门:县局各股室
(五)继续开展“质监利剑行动”。围绕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农资、建材、汽配、儿童用品等产品,深入摸排线索,狠抓大案要案查办,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
时间:9月
地点:全县
牵头部门:稽查大队
配合部门:县局有关股室
(六)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申报。组织开展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申报,推动示范区承担单位健全并实施农业标准体系,带动农民按标准组织生产,促进企业建立品牌和质量意识,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时间:8月-10月
地点:县各(乡)镇
牵头部门:业务股
配合部分:县各有关股室
(七)开展《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办法》执行情况检查。严格按照《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规定》、《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全县现行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材料及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督导,进一步规范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流程,确保企业产品标准质量,把好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关,夯实质量工作基础,促进质量水平提升。
时间:8月-10月
地点:全县各生产企业
牵头部门:业务股
配合部分:县局各股室队
(八)开展“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双十工程。深入地开展民生计量工作,为全社会提供民生计量服务,增强全社会的诚信计量意识,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诚实守信、优质满意的市场计量环境。
时间:9月
地点:全县各地
牵头部门:计量所
配合部门:县局各股室队
(九)开展电梯安全宣传周活动。按照省局部署,在全县开展电梯安全宣传周活动,提升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质量,向广大民众普及安全乘用电梯常识,为电梯安全运行营造良好氛围。
时间:9月
地点:全县各地
牵头部门:安全股
配合部门:县各股、室、队、所,相关部门,相关媒体
(十)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履责报告活动。组织召开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履责报告会,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食安办、消费者代表及媒体参加,听取食品生产企业法人代表向质监部门主动报告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并要求法人代表就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向社会作出书面承诺,接受群众、媒体和监管部门的监督。
时间:9月
地点:全县各地
牵头部门:县局食品办
配合部门:县局稽查队、相关股室
(十一)开展强制性认证获证企业监督抽查。组织对全县流通领域电线电缆强制性认证获证产品专项监督抽查,保障强制性认证产品质量安全。
时间:9月
地点:全县各地
牵头部门:业务股
配合部门:局办公室、稽查队、计量所
四、活动要求
(一)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局20xx年“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
(二)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企业在开展“质量月”活动中的主体作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质量月”活动。要积极引导企业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质量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使“质量是企业生命”的理念成为企业领导和员工的核心价值观。
(三)全局要结合“质量月”活动主题,积极推进质量兴县、名牌带动、标准贯彻实施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推广等工作。要在“质量月”活动中,关注民生、汇聚民智,重点解决老百姓关心的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质量问题。
开展质量月活动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以《湖北省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工程实施意见》为指导,以实现教学管理的科学化,教学行为的规范化,教学常规的制度化,教学评价的多元化为目标,结合我校发展状况,特制定此方案。
二、活动主题
以“追求本真教育,规范教学管理;夯实教学基础,打造有效课堂;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为主题,全面提升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推进教育内涵发展。
三、活动时间
根据市局通知安排,作统一时间如下:
20xx年10月8日——20xx年11月8日
四、领导小组
为保证“教学质量活动月”顺利开展,成立以张全新同志为领导的学校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张全新
副组长:王良平 邹桂芳 陈义林
成员:邹彩霞 姜 敏 王秀枝 廖大明
五、实施步骤
为确保教学质量月活动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将整个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组织与发动阶段(10月8日——10月15日):确定主题,制订学校教学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选发相关资料组织学习,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发动。
第二阶段为实施与展示阶段(10月16日——10月31日):以管理区和学校为单位,展开教学开放活动;以教研组为单位开展各类研讨、听课、评课与检查活动。通过各种不同的方式落实教学常规;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展示质量月活动及成果。
第三阶段为反思与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8日):全面反思活动得失,经验总结推介,物化活动成果。
六、具体活动内容
1、学习交流,提高认识。把学习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教育教学质量的要求作为“教学质量月”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学习研讨,提高认识,创新育人理念,强化质量意识。
2、落实常规,加强管理。开展以“查、看、听、评”为主要内容的教学常规督查。
查:对教学的组织及规范性进行检查,包括教学时数与课程计划是否一致,教学内容是否符合课程标准要求,课堂教学是否有序等。通过检查,发现并解决课堂教学存在的问题,规范和加强课堂教学管理,改进教学工作。
看:看教学资料是否齐全和规范。一是教师的教案(备课笔记)、教材(参考资料)、授课进度等;二是教学计划、教研组活动情况记录、教学听课笔记、学生作业批阅等。
听:一是学校要组织教师和学生座谈会,认真听取广大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日常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师生进行沟通;二是任课教师要组织学生以“课堂教学是否有效”为主题的座谈会,虚心听取学生的意见,努力改进授课方法,提高授课艺术,让学生满意,让家长放心。
评:要开展听课、评课活动。一是组织青年教师优质课竞讲活动,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改进教学,共同进步。二是举行骨干教师展示课、高级教师示范课,让其他教师观摩并分享优秀教师在授课、育人和个人成长发展等方面的成功经验,修正教学行为,提高教学水平。三是学校要落实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听课制度,学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教学质量月”期间任课教师听课不少于6节。
3、以“集体备课”为突破口,研究科学、有效的集体备课模式。
4、每位教师写一篇有质量的教后反思或优质教案,并收集整理成册。
5、表彰备课优秀和作业批改认真的教师,并展示优秀备课本。
6、开展第二课堂,成立学科兴趣小组,举办各学科活动,激发学生学科兴趣,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七、活动要求
1、领导带头、以身示范。校长、处室主任、教研组长要为广大教师树立榜样,带头围绕“提高教学质量”中心工作,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2、发扬民主,凝聚智慧。要本着诚征“点子”和乐听“真言”的气度,广泛听取教师的意见,虚心听取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不断反思,不断总结。
3、研究措施,质量立校。要从质量立校的高度,自觉参与,出谋划策。通过讨论,弄清制约因素,理清工作思路,落实措施方法,找准“症状”,下准“良方”,争取实效。
4、求真务实,追求高效。要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不搞形式主义;要把落实常规与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紧密结合起来。
开展质量月活动方案 篇3
自分分公司成立来,秉承以科技兴业、质量第一、管理创新、诚信服务的方针,不断地推进着分公司进步和发展。为了贯彻分公司创一流企业的目标,提升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提高全体员工参与质量的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经分公司研究决定,举办以质量和创新为主题的质量月活动,使全体员工在活动中提高质量认识、在工作中关注产品质量,营造人人讲质量、重创新的良好氛围。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诚信赢得市场、科技创造未来”为统领,以质量、品牌、服务和效益为重点,围绕“没有质量就没有订单、没有订单一切免谈”的质量理念,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努力营造全员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全面提高全员质量意识,努力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二、活动主题
科技兴业、质量第一、管理创新、诚信服务
三、活动时间
20xx年4月26日~5月25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分公司“质量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20xx年“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考核小组。
1、“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胡晨曦
副组长:曾海军、周章怀
成员:李庆元、李孟辉、杨海云、刘立秋、何泽洪、唐海亮、蒋志强、陈望清、刘强、冯伟谦、何旺、王智勇、郭伟明、黄勇斌
2、“质量月”活动考核组
组长:曾海军
副组长:李庆元
成员:李孟辉、杨海云、刘立秋、陈望清、何泽洪、周章怀、唐海亮、蒋志强、郭伟明、黄勇斌
3、“质量月”活动办公室
主任:周章怀
成员:王斌、李德阳、梁晓红、肖莺
五、活动内容
“质量月”期间的各项活动均按照分公司的活动要求实际工作开展,具体如下:
1、大力营造“质量月”的浓厚氛围。质量月开展的前期,活动领导小组首先要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组织召开“质量月”动员大会,进行“质量月”活动动员和部署,利用横幅、板报在分公司的主要活动区域或明显地方对质量月活动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引导全体员工积极投入到质量月活动中。
2、知识竞赛。预计在质量月下旬举办质量知识竞赛,达到共同学习质量知识、重视产品质量的目的。办公室选择60—80道题目,由各部门/单位指派选手在规定时间内闭卷作答,参赛人员原则上各部门技术员、检验员、工艺员等不少于1人、不多于10人。按得分进行排名,排名成绩将在总结大会中公布一二三等奖并现场颁奖。
3、开展质量专项检查活动。办公室响应分公司号召,积极开展以“查质量管理体系、查标准执行情况、查质量损失(含投诉)”为主要内容的“三查”活动,要通过专项检查、综合检查等形式对熔铸耐火材料质量重点控制内容及关键点进行全面质量检查。
4、开展熔铸耐火材料质量竞赛活动。以电熔厂砂型、电熔各工段、加工厂加工各班和各职能部门作为参赛单位,考核组在4月26日—5月25日内对各个参赛单位按产品质量(合格数、合格率、废品数等)考核,职能部门按工作量、工作质量考核。砂型、电熔、加工、职能部门各评选一个优胜单位进行奖励。
5、有奖质量征文竞赛活动。从4月26日起至5月25日截稿,面向分公司全体员工开展以质量为主题的有奖征文活动,应征文体(如:记叙文、议论文、诗歌、散文等)不限,字数300—2000字,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但不得抄袭或摘录报刊、杂志、网站、书籍等媒体的文章。每个部门在质量月活动期间,必须于5月25日前提交1篇以上应征文章,5月30日前,活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对各活动小组提交的质量征文进行征文质量评选。优胜者发表瑞泰科技刊物上并奖励。
六、质量月活动的考核与奖励
5月26日至6月5日活动总结期间,由活动领导小组通过评定、考核,评选“质量知识竞赛优胜者”、“质量优胜单位”、“质量征文优胜者”、“质量标兵”项目奖,具体规定如下:
1、熔铸耐火材料质量竞赛活动,产品质量最优的单位奖励3000元并授予锦旗。
2、质量知识竞赛一等奖1名奖1000元、二等奖2名奖500元、三等奖5名奖200元并颁发证书;
3、质量征文优胜者奖200元;
4、“质量标兵”奖励500元。每部门推荐1—2名候选人(电熔厂砂型工序2名、电熔工序2名,加工厂加工工序2名、组装含包装2名,职能部门各1名),每个候选人必须提交一份竞选报告,说明自己对质量的认识、对“下一工序就是顾客”的认知、如何保证质量、已有的贡献或成绩、竞选优势和承诺等。然后由活动领导小组在活动总结期评选出10名“质量标兵”,每位“质量标兵”奖励奖金500元并颁发证书。
七、质量月活动总结大会
6月中旬由质量月活动组长召开活动总结会议,分公司领导发表讲话,对质量月活动作总结报告,办公室负责人发言。
八、活动要求
1、办公室要按照分公司领导的要求,高度重视,周密策划,认真部署、动员、开展好“质量月”活动。
2、质量月活动开展后,要认真总结“质量月”活动的经验教训,并对活动期间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3、要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活动,积极开展质量宣传活动,普及质量知识和质量法律法规,增强全体员工的的质量主体意识。
开展质量月活动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保障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房屋建设工程建设有序进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市建设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活动主题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通过宣传发动,学习教育,查摆问题,集中整治,树立典型,问题曝光,进一步提高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与法制意识,增强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自觉性,使我市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水平、安全防护能力有较大提高,确保全年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本次活动主题是:保质量、治隐患、防事故,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以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加强对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大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住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开发区工程,招商引资工程项目的监管,严厉查处个别施工单位曲解政府对招商引资工程项目的优惠政策,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搞“特区”,规避监管,无视生产安全,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促进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作业环境进一步改善,推动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的开展。
(三)有效控制一般事故发生,杜绝和防范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
(四)推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工程质量监督,严肃查处偷工减料,降低住宅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消除住宅工程质量通病。
(五)强化市政工程和大型公共建筑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市政工程质量水平,确保公众利益。
(六)抓好工程质量投诉及保修的管理工作。要以“质量安全月”活动为契机,强化开发商、物业管理和施工企业认真履行保修责任。对开发商、物业管理部门、施工企业在质量投诉中受理不处理,质量问题严重而又互相推诿,不履行保修义务或多次修理仍未解决质量问题的,要以一定形式予以曝光。
(七)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安全月”、“安全年”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活动,加大对“质量安全月”的宣传力度。
三、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6月15日至7月15日)。制定下发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月”活动方案,召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月”活动动员会。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统一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思想,强化开展“质量安全月”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确保“质量安全月”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自查排查阶段(20xx年6月20日至7月5日)。建筑施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排查施工现场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对存在的一些质量通病和安全隐患,由施工企业逐件逐项进行深入细致的自查整改。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建设局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开展拉网式质量安全大检查。
(三)综合治理整改提高阶段(20xx年7月6日至7月10日)。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对查出的各类问题进行综合梳理,制定详细可行的整改计划,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活动小组根据检查结果,树立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后进。对施工现场管理较差,问题较多的工程项目给予公开曝光。对问题严重,整改缓慢或拒不整改的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总结评先树优阶段(20xx年7月11日至7月15日)。组织召开总结表彰会议,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通过评先树优,奖优罚劣,促进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全面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四、推进措施
(一)为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盛威、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徐承运、市政府市长助理、建设局局长
成员:田锋、市建设局副局长文鸿儒、市建设局副局长、李立新、市建设局副局长、庄树友、市建设局助理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质量安全月”活动的组织、发动、协调、宣传报道、表彰、奖励等各方面工作。办公室成员由建设局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地点设在市建设局。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各施工企业根据情况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组织机构,加强对本企业“质量安全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
(二)加大宣传教育,营造质量安全管理的强大舆论氛围。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开展质量安全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断提高工程建设参建各方的质量安全意识,充分调动全市上下参与“质量安全月”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培育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先进典型。通过典型示范、现场观摩等形式,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整体水平的提高。各地要围绕“质量安全月”活动的主题,积极扩大“质量安全月”活动的宣传和影响范围,深入企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动员建设、施工、监理企业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明确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质量责任。建设单位作为项目法人,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负全面责任,必须牢固树立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施工单位是建设工程实物的建造者,是工程质量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观念,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强化质量与安全责任,形成质量与安全管理自律机制,严禁偷工减料,粗制滥造,违规操作,严禁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监理单位作为中介服务机构,受业主委托对工程质量安全实行监理,对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和遵守质量标准和安全防护规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努力提高勘察设计质量,从源头上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四)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格执法,维护法律的严肃性。要通过执法检查,对少数问题突出的工程项目进行综合治理,有效遏制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质量安全月”活动的跟踪督查,对在督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处理或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对在工作中措施不力、推卸责任的有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切实保证执法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各县(市、区)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质量安全月活动,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检查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完成质量安全月活动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