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短文提供的学校法制教育学习方案(精选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学校法制教育学习方案 篇1
教学内容: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教学目的:
1、使广大学生了解本法内容;
2、使每一位同学远离本法中所列的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3、理论联系实际,防微杜渐,自省自律,弘扬正气,作品学兼优的好青少年。教学重点: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教学课时:
二课时
教学过程:
一、谈话揭题
同学们~今天的法制教育让我们一起学习1999年6月28日由第九届全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十次会议通过的,1999年11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二、颁布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意义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对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对青少年一代寄予了无限的希望,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怀。国家出台诸多的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颁布和实施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这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是保护青少年成长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一共八章,分别为:总则;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教育;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法律责任和附则。
三、讲授新课
今天我们重点学习本法中的第三章;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1、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又有俗话说:风是雨的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积累、渐变过程。此间必然会出现诸多前兆与信号。小错不断,大错必犯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就是由于他们长期养成了不良行为,放任自己而又没有及时有利的得到矫正而发展形成的。根据常见的违法犯罪征候、迹象,根据外部表象的差异其前兆分成8类6种。
言语:经常骂街、谈男论女、隐语黑话、好说谎话、缄口不言、脏话不断。
举止:衣帽不整、精神不振、吊儿郎当、蛮横无理、顶撞师长、爱打群架、强行索物、哥们义气、逞强跋扈、轻佻放纵、坐卧不安、行踪诡秘、大把花钱,喜怒无常。结交“哥们、姐们”、口哨唤人、纸条传情、纹身标志。
起居:生活懒散、饭量骤减、出没无常、结群闲逛。打扮:注重打扮,过度化妆、讲究发型、统一装束。嗜好:抽烟喝酒、参与赌博、混迹舞场、偷阅书刊、迷恋网吧。携物回家、护身器具、异性物件、书包异物。
学业:旷课逃学、成绩突降、考试作弊、课堂捣乱、课上睡觉。
2、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列出了九种不良行为:旷课、夜不归宿;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出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其它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3、不及时矫正不良行为的后果
对具有以上所列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如果不及时教育、其不良行为得不到有力的尽快的矫正,那不良行为的进一步发展就会导致违法犯罪,前兆就变成违法犯罪事实。
例一:湖北某缔结连发生8起家庭被盗、商店被撬案件,现场不留痕迹,作案手法高超。经侦破,这伙神出鬼没的作案团伙是由21名13岁左右的初中学生组成。这些人有的从8、9岁就染有不良习气,优劣机,但又得不到及时的教育和矫正,最终走向犯罪。
例二、北京曾处理过一个8人抢劫、流氓团伙,平均年龄不足14岁,他们在不到四个月的时间内作案15起。这8个人也都是从小很小就不良习气缠身,行为不端,劣迹斑斑,有的不到及时矫正,最终也走向犯罪。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
4、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要从预防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开始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小抓起,从现在做起。
5、指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A、良好习惯,良好行为的养成要经过一个长期的培养训练。预防不良行为必须从小抓起;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具体的小事抓起。小事不小。小时不抓,就演变成大错。教育无小事;
B、从小抓,抓小事,久而久之,形成良好习惯,使不良行为得到及时的制止和矫治,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抓好两“小”,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环节。
C、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做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接班人。
D、《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是小学生行为的准则,应努力做到我们每一个同学都要做到:自尊自爱,注重中学生仪表,真诚友爱,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勤奋学习,勤劳俭朴,孝敬父母,严于律己,遵守公德。以高尚道德。
四、结束语:
祝:每一位同学都成为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用法律保护自己
学校法制教育学习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为组织开展好我校今年的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活动,营造全校共同关注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根据省公安厅、文明办、教育厅、司法厅、交通运输厅、安监局《福建省20xx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1月30日至20xx年12月4日
三、活动主题
守规则保安全
四、活动目的
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对全校师生法制和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增强师生法制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从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切实避免交通伤害等事故的发生、
五、活动内容及安排(具体是八个一活动)
1、在校园内外利用LED、宣传栏、广播台、校讯通等进行一次广泛的宣传活动,围绕“守规则保安全”营造氛围、(负责人:保卫科)
2、进行一次“守规则保安全”交通安全知识讲座、(12月2日上午课间操,负责人:保卫科)
3、部分班级出一期手抄报、主题是:“守规则保安全”交通安全内容、(负责人:保卫科)
4、组织学生观看一场交通安全教育宣传片、(12月2日上午写字课,负责人:各班主任、保卫科)
5、开展一次主题班队会活动,五、六年级为“守规则保安全”主题班队会活动,一至四年级为“知危险、会避险”交通安全主题班队会活动、(12月4日下午班队会,负责人:各班主任)
6、进行一次公益活动,部分学生上街发宣传单、(12月2日上午写字课,负责人:保卫科)
7、与每一个学生签订一次交通安全承诺书、(负责人:各班主任、保卫科)
8、组织学生观看一次交通安全展板活动、(负责人:保卫科)
六、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组织
全校师生要高度重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交通安全和法制宣传活动、
2、做好动员,营造氛围
要调动全员参与宣传教育活动,营造“遵纪守法、文明出行”良好氛围、
3、突出主题,注重实效
紧紧围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主题,突出活动重点,注重实际效果,防止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
学校法制教育学习方案 篇3
一、活动背景:
社会心态问题,说到底是一种人的心理需求与社会发展状况双向互动的产物。刚刚步入社会的青少年,心理的需求具有多角度性与多层次性,而社会变迁所发生的各种碰撞,又决定了青少年对社会现状心理反应的复杂性,青少年社会心态具有更大的模糊性与不稳定性,这与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就有着很重要的关系。
二、活动的目的:
1、使每一位同学远离本法中所列的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2、理论联系实际,防微杜渐,自省自律,弘扬正气,作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三、活动准备:
1、收集资料
2、把学生分为五个小组
3、布置教室。
四、活动过程:
1、活动地点:高二(11)班
2、活动时间:第十二周
3、主持人:
五、教学过程:
一、导入:今天的法制教育让我们一起学习1999年6月28日由第九届全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十次会议通过的,1999年11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对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对青少年一代寄予了无限的希望,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怀。国家出台诸多的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颁布和实施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一共八章。今天我们重点学习本法中的第三章;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二、主要内容:
(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又有俗话说:风是雨的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积累、渐变过程。此间必然会出现诸多前兆与信号。小错不断,大错必犯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就是由于他们长期养成了不良行为,放任自己而又没有及时有利的得到矫正而发展形成的。根据常见的违法犯罪征候、迹象,根据外部表象的差异其前兆分成8类6种
1、言语:经常骂街、谈男论女、隐语黑话、好说谎话、脏话不断。
2、举止:衣帽不整、精神不振、吊儿郎当、蛮横无理、顶撞师长、爱打群架、强行索物、哥们义气、逞强跋扈、轻佻放纵、坐卧不安、行踪诡秘、大把花钱,喜怒无常。
3、结交“哥们、姐们”、口哨唤人、纸条传情、纹身标志。
4、起居:生活懒散、饭量骤减、出没无常、结群闲逛。
5、打扮:注重打扮,过度化妆、讲究发型、统一装束。
6、嗜好:抽烟喝酒、参与赌博、混迹舞场、偷阅书刊、迷恋网吧。
7、携物回家、护身器具、异性物件、书包异物。
8、学业:旷课逃学、成绩突降、考试作弊、课堂捣乱、课上睡觉。
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列出了九种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带管制道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9)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对具有以上所列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如果不及时教育、其不良行为得不到有力的尽快的矫正,那不良行为的进一步发展就会导致违法犯罪,前兆就变成违法犯罪事实。
(二)从两个案例谈起
例一:湖北某缔结连发胜8起家庭被盗、商店被撬案件,现场不留痕迹,作案手法高超。经侦破,这伙神出鬼没的作案团伙是由21名13岁左右的初中学生组成。这些人有的从8、9岁就染有不良习气,但又得不到及时的教育和矫正,最终走向犯罪。
例二、北京曾处理过一个8人抢劫、流氓团伙,平均年龄不足14岁,他们在不到四个月的时间内作案15起。这8个人也都是从很小就不良习气缠身,行为不端,劣迹斑斑,又得不到及时矫正,最终也走向犯罪。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
请同学们谈谈自己的想法:
1、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小抓起,从现在做起。
良好习惯,良好行为的养成要经过一个长期的培养训练。预防不良行为必须从小抓起;
2、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具体的小事抓起。小事不小。小时不抓,就演变成大错。教育无小事;
从小抓,抓小事,久而久之,形成良好习惯,使不良行为得到及时的制止和矫治,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抓好两“小”,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环节。
(三)你对法律知多少:
1、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
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
(四)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逐渐增强。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的意识是很可贵的,有些未成年学生对家长和教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如认为父母“赶不上潮流”,对父母的话听不进去,甚至动不动就与父母顶撞,耍态度,发脾气;对教师的批评教育很反感,认为是和自己过意不去。如果连教师、家长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案例:一个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因为害怕第二天的家长会很晚才回到家。回家之后父亲知道他成绩很差就辱骂他,逼得他与父亲顶撞之后离家出走。请大家思考:你是怎样看待故事中的父子俩的做法的?(讨论)
(五)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案例:小陈是一个农村姑娘,9岁时由父母做主,同一个21岁的男青年订立了婚约。男方给了小陈的母亲1960元礼金。小陈13岁时,提出要与男方解除婚约。男方不肯,坚持“要人不要钱”。小陈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便到法院起诉,要求解约。法院经过调查,在做好疏导工作的基础上,依法裁决由小陈的父母退还男方1960元礼金,小陈与男方解除非法婚约。就这样,小陈依靠法律,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小周家住湖北农村,是六年级学生。1996年月11月3日,在骑车回校途中,不慎将8岁女孩小雷撞倒在地致伤,雷家要求周家赔偿,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雷家到镇派出所报案,要求周家赔偿损失。派出所召集双方家长调解未成,于是派人到学校将小周带回到派出所拘留。周母到派出所要求放人,派出所答复,必须交纳1000元才放人。周家因家穷被迫四处筹钱,但仍不够钱,被迫写下欠条,之后,派出所才放出小周。小周回家后,越想越不服,联想起在学校学的法律知识,决定讨一个说法。于是小周向当地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派出所行为是违法行为,必须退还周家交纳的钱。小周终于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尊严。
(六)学会断案
例1、父母不让孩子上学违法吗?
村民赵某家有一子一女,均达到法定入学年龄。但赵某有重男轻女思想,仅让其九岁的儿子上学,其女儿则被留在家里帮助干活。村委会干部多次劝说赵某将女儿送到学校去读书,均被赵某以自家的事不用他人来管而拒绝。你认为赵某的做法是否违法?
答案:违法
案例2、未成年人被判缓刑学校能否拒绝入学?
16周岁的小华是某中专学校的学生,去年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学校在得知小华涉嫌盗窃罪的通知后,作出了开除小华学籍的决定。法院对小华盗窃一案开庭审理后,认定小华犯了盗窃罪,但因他犯罪时不满18周岁,所以法院予以从轻处罚,判处小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宣判后,小华在父母的陪同下来到学校,要求继续读书。不料,学校却拿出一份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声称学校与小华已不存在任何关系。你认为学校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不正确
三、小结: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学校法制教育学习方案 篇4
活动目标:
1、在参加活动中通过观察和讨论,了解在家庭环境中活动时的安全注意事项。
2、根据已有经验,在木偶表演中,发现他人活动的危险,并积极为他们提出安全建议。
活动准备:
1、事先与住在幼儿园附近的幼儿家长联系。
2、小男孩和小女孩的木偶。
3、教学挂图和幼儿用书。
活动过程:
1、带幼儿参加真实的家庭环境,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
教师:今天老师要带小朋友们去一个小朋友家做客,你们想去吗?
2、幼儿观察客厅,了解在客厅的安全注意点。
(1)观察客厅,熟悉客厅中的摆放。
教师:我们先来到他们家的客厅,发现客厅中存在的危险。
(2)引导幼儿观看木偶表演,发现客厅存在的危险。
①教师:请小朋友们看一看小弟弟和小妹妹在干什么?
②教师才做玩偶表演:小女孩被小椅子绊倒,小男孩的脚踢到电视柜下面的尖角上。
③教师:小妹妹被绊倒疼不疼呀?怎样走路才不会被绊倒呢?小弟弟的脚踢到了哪里?他的脚会感觉怎么样?
3、引导幼儿观察餐厅,知道在餐厅中的安全注意点。
(1)引导幼儿观察餐厅,了解餐厅中的物品摆放
(2)引导幼儿观看玩偶表演,发现餐厅中存在的危险。
4、引导幼儿观察卧室,知道在卧室中的安全注意点。
(1)引导幼儿观察卧室,了解卧室中的物品摆放。
(2)引导幼儿观看玩偶表演,发现卧室中存在的危险。
5、观看教学挂图引导幼儿总结,结束活动。
教师:今天我们去做客,发现了小弟弟和小妹妹的危险,我们还帮助了他们。那我们在家的时候呀注意些什么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