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优短文提供的消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精选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消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篇1

为加强全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养老机构、社会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儿童福利院、救助管理站及其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和公益机构。

二、整治重点

1、新建建筑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是否取得相关部门下发的证书;是否符合设置的基本标准,是否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建筑;是否按规定经过年度检查合格;是否办理变更手续,活动是否超出批准范围。

2、是否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明确消防工作管理部门,配备经过培训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是否每月至少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每天安排专人进行防火巡查;对防火检查巡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是否及时组织整改。

4、是否建立并落实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制度,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和燃气管道、液化气瓶、灶具是否定期检查,有无违规用火用电现象。

5、是否按照国家、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是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不具备接入市政自水管网条的,是否建有消防水池,配备消防水泵等消防器材设施;是否安装应急呼叫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

6、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扬通,是否在门窗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外廓式建筑是否有两条以上的消防通道。

7、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是否在明显位置张贴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值班应急处置程序,工作人员是否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是否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值班人员是否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能够熟练操作消防设施设备。

8、已安装的自动消防设旋,各种联动控制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防排烟系统是否设在自动状态,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设备的配电柜启动开关是否处于自动位置。

9、是否针对特殊服务对象特点,在消防设施器材上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重要场所、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标识。

10、是否对所有员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护理人员和其他员工新上岗、转岗前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培训;是否结合服务对象的'身体、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教育。

11、是否根据白天和夜间、工作日和节假日值班在岗人员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负责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是否针对特殊服务对象制定专门疏散预案:明确负责疏散的工作人员及其职责,配备轮椅、担架等疏散工具;对无自理能力或者行动不便的服务对象,是否优先安排在建筑较低层和便于疏散的地点,逐一明确疏散救护人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民政部、公安部《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制定联合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二)形成工作合力。要明确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互相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形成合力推进专项治理。要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积极推动解决社会福利机构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三)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督促社会福利机构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培养消防安全管理专业人员,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评估,组织落实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维护、培训演练、隐患整改等工作,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对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责,按照标准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于小微机构,要会同民政部门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消防管理办法措施。对于因土地、建筑规划等前期手续不健全,或存在改变建筑原有使用性质作社会福利机构使用,无法申报消防有关手续的,民政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及时向政府报告。

(四)强化督导检查。要建立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各个岗位、每个环节。对于问题突出的地区,要派出工作组加强督导。

消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篇2

根据中共晋江市委办公室、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晋委办〔20xx〕16号)要求,结合我市文化市场特点及我局职责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进一步完善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理念,以开展安全发展城市创建工作为载体,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指导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和实际,按照安全生产部署,加大检查力度,标本兼治,严格依法办事,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运用各种措施和手段,把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我市文化市场平稳有序。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文体新系统各单位安全生产的检查、督促、指导工作,特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黄良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党组书记刘斌斌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陈茂和、李和范、许鹏飞、林徐源,纪检组长庄春霞, 执法大队长吴艺敏担任,组员由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及下属单位的领导组成。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文保单位、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指导工作。

三、工作范围

文体新系统各下属单位,文保单位,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经营单位。

四、工作重点

(一)严格企业安全管理,强化“红线”意识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条件,建立明确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2.督促企业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督促企业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三违”行为。

3.督促企业落实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行延伸,细化到具体岗位、落实到具体操作人员,严格实施企业岗位责任制,并加强对重点单位的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4.督促企业落实和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依照规定提取安全费用,确保必要的安全投入。

5.督促企业强化职工安全培训。切实抓好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重点的专项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岗位”(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复训;新员工上岗必须经过培训。

6.督促企业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并及时整改,加强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四个能力”建设。

(二)强化“一岗双责”,严格科学安全监管责任。

1.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加大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力度。对违法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和改变使用用途的公共娱乐场所、网吧,依法责令其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按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2.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等级评定,对所属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企业安全状况实行按照级别管理并向社会公开,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3.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工会等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举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对举报属实的予以奖励。

(三)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1.制定本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必要的应急装备和救援物资保障,加强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2.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3.督促企业强化消防安全整治。消除“三合一”生产经营场所为重点内容的消防安全隐患,加强“三合一”场所整治,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实现员工宿舍与车间、仓库及经营部位分离。

(四)严格安全目标考核,强化安全责任追究。

1.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和考核指标体系,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约束和激励机制。

2.加大对事故企业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力度。

3.强化生产责任事故问责制度。

4.强化事故查处督办制度。

五、时间安排

第一季度为动员部署阶段:

1.召开全市文体新系统各下属单位,文保单位,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经营单位业主会议,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2.对全市文体活动经营单位进行第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检查。

第二季度为回访检查阶段:组织对去年及第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检查中列为治理对象的单位、场所逐一进行回访。

第三季度为重点整治阶段:结合三季度工作重点,对所属行业进行第二阶段的检查。

第四季度为督查验收阶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

1.对在重点治理阶段存在的安全隐患仍未整改完成的或拒绝整改的单位,要依法从重处罚。

2.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复查、验收上报和抽查总结,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所发现问题的根源,制定有关管理措施,做好日常性管理监督工作,巩固整治成果,保证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是本单位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并参加安全生产,切实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

(二)深入检查,力求实效。要全面细致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真正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和时限。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专人负责,确保一个隐患也不放过。对重大隐患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坚决予以取缔。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的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先进典型与经验,曝光不负责任的单位,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意识,调动各方积极参与,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联络,及时反馈。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要求各单位接受当地政府的检查监管等工作,各单位要按照“依法严管、确保安全”的原则加强管理。各镇(街道)文体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市文体系统直属单位、全市文体活动经营单位要加强联络,及时通报反馈安全生产中的情况。

各镇(街道)文体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要积极配合工作小组的检查工作,切实查清存在的隐患,并跟踪监督;对拒不整改的,坚决给予停业整顿并通知工商部门给予吊销营业执照;对未取得消防安全认定书的公共娱乐场所,责令立即停止营业。

消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篇3

为认真吸取因消防引发的火灾事故教训,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坚决遏制我乡群死群伤等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县政府的安排。乡政府从即日起至20xx年6月1日,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在建工程工地、消防车通道场所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实现“三个确保不发生”目标: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不再重要场所、重要节点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不发生因监管不到位而导致亡人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立全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乡长

副组长:副乡长

成员: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及各单位负责人

三、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人员密集场所整治。

内容:

1、未依法取得有关消防行政许可,投入使用和营业的;

2、消防设施设备不到位、为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未落实管理制度以及值班人员不会操作自动消防设施、不熟悉火灾等紧急情况处置程序的;

3、未落实固定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检测、维护保养制度的;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设置不符合标准要求以及被占用、堵塞、封闭的,安全出口数量不足达不到人员疏散要求的;

5、擅自扩大防火防烟分区、破坏防火防烟分隔的,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以及在有可燃性气体散发场所使用明火做饭的,大量采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的,疏散走到两侧和安全出口附近采用影响疏散的反光镜面、玻璃等材料装饰装修的;

6、存在生产、经营、储存和住宿合用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建筑外墙、门窗上设置广告牌、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

7、未依法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员工培训流于形式、未组织开展灭火疏散演练的。

(二)易燃易爆场所整治。

范围:

化工企业、加油站及小化危场所等。

内容:

1、未依法经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特种设施设备未经过各类安全检测的

2、选址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和居民住宅区内的,与居民住宅区及其他重要公共建筑防火间距达不到规范要求的;

3、生产工艺、装置设备和储存设施、储存方式不符合防火防爆及防止跑、冒、滴、漏等安全规定的;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设置不符合规定或被占用、堵塞的

5、固定消防设置及冷却装置未保持完好有效的,灭火冷却用水、泡沫液储量不能满足灭火及冷却需要的,各类灭火器材数量、型号不符合规定的,防雷和防静电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6、未建立符合规定的各类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的,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未在重点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的,重点工种操作人员未经过专业培训的,未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演练的。

(三)在建工程工地整治。

范围:

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外墙改造、室内装修工程等。

内容:

1、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动工的,未经消防验收或备案投入使用的;

2、施工、监理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建议、施工及监理单位违法降低施工质量的;

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不到位的;

4、未设置临时消防水源、消防器材、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及救援场地的;

5、施工人员宿舍设在施工作业区或设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6、电(气)焊等特殊工种人员未经过消防安全培训的,未制定落实动火管理制度的;

7、外墙施工采用聚氨酯泡沫、彩钢夹心板等易燃可燃材料的,违章搭建影响建筑物防火功能的。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单位要按照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工作责任制,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职责,量化工作任务。

(二)定期研判,强化调度。

专项行动期间,各单位要分阶段对行动情况进行小结,要认真分析研判本部门、本行业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

(三)广泛发动,严格执法。

各单位要把法律赋予的职权用好、用足、用到位,从严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要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未予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施工工地员工宿舍与作业区未分开设置的,经责令限期改正未执行的,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

消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篇4

一、整治范围和标准

(一)整治范围

全办从事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二)整治标准

1、无厂房、宿舍、办公场所“三合一”现象。

2、无电器线路、设施混乱老化等现象。

3、生产场所规范整洁;有2个以上安全出口;疏散宽度足够,并保持畅通;防火分区符合相关标准。

4、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有禁烟、禁火标志;电线敷设和电器使用规范。

5、建筑结构与生产性质相符合;油漆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独立储放。

6、按规范配齐消防器材,员工会操作使用。

二、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5月30日—6月10日)

各村(居)要加大摸排力度,掌握辖区内印刷企业实际底数和消防安全状况,如实填写区印刷企业消防安全情况汇总表,6月18日前上报办事处安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0日—25日)

6月15日前,各印刷企业对照标准完成自查自整;6月20日前,各村(居)对辖区内印刷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6月25日前,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对各印刷企业整治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整治落实。

(三)验收总结阶段(6月25—30日)

各村(居)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将验收结果上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适时组织检查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提高认识。成立办事处印刷行业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安全副书记为副组长,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党政办、安办、民政所、社区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办事处安办,由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处理,收集、汇总、梳理、通报整治专项工作情况。各村(村)、部门要深刻认识专项整治对我区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抓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抓实。

(二)依法整治,严格执法。各村(居)、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合执行,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教育等手段,大力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对于消防安全隐患严重、存在“三合一”现象,印刷机械设备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要限期落实整改。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单位,予以曝光,并依法采取停业整顿、暂扣(吊销)证照、取缔关闭等措施。

(三)加强宣传,强化意识。各村(居)、相关部门要利用展板、会议、宣传单等方式,对消防安全知识及督办整治情况进行宣传通报,对典型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

(四)健全机制,纳入考核。要认真吸取屡经治理、多有反复的教训,切实贯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针对专项整治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隐患自查整改,发现举报等长效机制,大力加强经常性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监督管理机制。办事处将组织人员对各村(居)进行督查考核,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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