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经济春节慰问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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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经济春节慰问活动方案 篇1

春节即将临近,为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和浓厚的节日氛围,确保全区各族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经研究,决定春节期间对全区困难群众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为圆满完成此次慰问活动,特制定春节慰问活动方案如下:

一、慰问活动原则

(一)突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做好春节走访慰问工作的`有关要求,面向基层,结合党的群众忑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认真开展访民情、排民忧、解民难活动,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好吃、穿、住和过冬保暖等实际困难和燃眉之急。重点做好对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军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及离休人员的优抚慰问工作;认真解决困难老党员、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困难农民工,以及城市低保户、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广大群众之中。

(二)分级负责。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等活动,组织好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慰问活动,并广泛动员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帮扶济困的良好氛围,推动建设。

(三)集中走访。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基层,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精心组织,轻车简从,于20xx年2月18日前,认真开展集中走访慰问活动。

二、慰问对象及标准

(一)“双拥慰问”(重点优抚对象)

1、慰问对象:在乡残疾军人、“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军人、援外筑路民兵民工、60岁以上农村藉退役士兵。

2、慰问标准:

①一至四级伤残军人每人慰问400元;

②“三属”每户慰问400元;

③五至十级在乡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军人、援外筑路民兵民工、60岁以上农村藉退役士兵,每人慰问200元。

(二)城乡特困家庭、五保对象、特殊行业在岗职工、城市和农村低保特困户、因病返贫、敬老院及贫困户慰问

1、慰问对象:

①特困家庭;

②特殊行业在岗职工(民政低保管理员);

③部分城市低保特困户,农村低保特困户,因病返贫、五保对象、敬老院;

④20xx年以前,在园区农村原大队、村公所、村委会三个阶段连续任职10年以上(含10年),离职时未享受定期生活补助的村干部。

2、慰问标准:

①特困家庭每户慰问1000元;

②特殊行业在岗职工每人慰问500元;

③部分城市低保特困户部分和农村低保特困户、五保对象、因病返贫、敬老院每户(人)慰问400元;

④贫困户每户慰问200元;

⑤ 20xx年以前,农村原大队、村公所、村委会三个阶段连续任职10年以上(含10年),离职时未享受定期生活补助的村干部每人慰问200元。

(三)离退休干部慰问

1、慰问对象:

(1)享受副调研员待遇的退休干部;

(2)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比照享受正(副)科级待遇的退休干部;

(3)劳动模范。

2、慰问标准:

(1)享受副调研员待遇的退休干部每人慰问1000元;

(2)退休干部每人慰问500元。

(3)劳动模范每人300元。

(四)农村和社区60岁以上党员及贫困党员慰问

1、慰问对象:农村及社区60岁以上党员和贫困党员。

2、慰问标准:农村及社区60岁以上党员和贫困党员每人慰问300元。

(五)特困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及残疾人基本服务需求专项调查员

1、慰问对象:特困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及残疾人基本服务需求专项调查员。

2、慰问对象及标准:特困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每人慰问500元;残疾人基本服务需求专项调查员每人慰问300元。

(六)春节坚守岗位职工慰问

1、慰问对象:节日期间坚守在工作一线的职工(文化站、敬老院、派出所、消防中队、交警中队、供电所、卫生院、值班室)。

(九)服刑人员困难户慰问

1、慰问对象:部分服刑人员困难户。

2、慰问标准:服刑人员困难户每户慰问200元。

(十)在职在编干部和大学生村官慰问

1、慰问对象:在职在编村(居)委会干部和大学生村官。

2、慰问标准:在职在编村(居)委会干部和大学生村官每人慰问400元。

(十一)困难职工及凤仪劳保站企退人员慰问

1、慰问对象:困难职工和凤仪劳保站企退人员。

2、慰问标准:市级库内库外慰问困难职工每户慰问300元。

(十二)河道管理员、垃圾收集中、滩地保洁员、铁路护路员、公墓管理员慰问

1、慰问对象:河道管理员、垃圾收集员、滩地保洁员。

2、慰问标准:垃圾收集员、河道管理员、滩地保洁员、公墓管理员、铁路护路员每人慰问200元。

三、相关要求

(一)慰问方式:由部门领导分组集中慰问一部分人员,其余人员自行组织慰问。

(二)慰问时间:各级各部门务必于20xx年2月18前完成慰问活动。

(三)慰问资金:本方案所需经费由财政统一安排。

(四)新闻宣传:宣传部门要协调好新闻单位,统筹做好春节各项慰问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五)环境卫生:春节前,各单位要组织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努力营造一个优美的节日环境。

村集体经济春节慰问活动方案 篇2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20xx年新春佳节将至,为贯彻落实金委办发〔20xx〕2号文件精神,让更多的困难群众能够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确保全镇人民群众过一个愉快祥和的佳节,现制定20xx年春节前走访看望慰问困难群众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本着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以关注民生、为民解困,构建和谐高板为目的,通过动员和组织全镇机关工作人员深入城乡困难家庭,访民情、问民苦、排民忧、解民难,深入了解困难群众在生产、生活、就业、就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掌握困难群众所需、所想、所虑,将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每一个困难群众家中,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使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了解群众疾苦,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效率,密切党群干群联系。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这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高板镇春节前走访慰问困难群众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xx

三、活动内容

(一)走访慰问对象

1、农村低收入困难户和因病、因灾或其他变故造成的(含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生活困难户。

2、拆迁过渡困难群众。

3、其他特殊困难群体。

(二)走访慰问标准

慰问标准每户不低于500元(现金200元,肉、油、御寒物资等物资300元),慰问104户困难群众,总计慰问费用约54080元。

(三)走访慰问活动安排

1、20xx年1月9日—1月13日(十一月二十八至十二月初二):各村(社区)议事会严格按照活动要求评议慰问走访初步困难群众名单,公示时间(1月13日前完成3天公示),确定名单于1月14日上午报镇社会事务办。镇财政所、社会事务办负责筹集准备困难群众慰问物资及慰问金。

2、1月14日(十二月初三):镇党政办、社会事务办随机抽查各村(社区)困难群众,了解其困难情况,并确定重点慰问对象。

3、1月15日—1月16日(十二月初四至十二月初五):驻村领导、驻村干部及工作人员到村(社区)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困难群众慰问物资到镇社会事务办领取,慰问金在镇财政所领取)。

4、1月17日—1月18日:各村(社区)整理走访慰问活动期间的评议、公示、慰问等资料及照片,并报镇社会事务办汇总,镇社会事务办总结走访慰问活动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5、1月21日—1月23日:按照金委办发〔20xx〕2号文件关于形成常态化机制的要求,结合走访群众收集的信息情况,镇党政办制定“八个一”和“挂、包、帮”活动方案,使领导到一线、干部到家庭,加强党群干群联系,维护社会稳定。

四、活动要求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

此次慰问活动是镇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决策,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实际行动,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服务于改革、稳定社会大局的迫切需要,具有十分重要和特殊的意义。要通过开展走访活动,使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使机关工作人员思想上有触动,认识上有提高,作风上有转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因此,各部门、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年底前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使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工作上严格要求。

这次走访慰问对象有限,慰问金额较大。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作用及党员先锋带头作用,认真组织村民议事会、监事会、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等成员抓好评议、公示等工作,让真正需要慰问的困难群众能够得到慰问。

(三)方式上细致周密。

各驻村领导干部等入户人员要登门入户,把慰问品和慰问金送到困难群众家中。要详细了解群众面临的困难,和群众推心置腹地进行交谈,积极宣传党构建和谐社会的方针政策及十八大精神,鼓励困难群众树立信心,战胜困难,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坚决杜绝应付差事,走过场现象的发生。要注重形象,处处体现机关干部艰苦朴素的工作生活作风,主动拉近与困难群众的距离。

(四)镇党政办要做好走访慰问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努力扩大慰问活动的社会影响,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困难群众的'良好氛围。

(五)入户慰问人员要详细了解群众的困难情况,耐心倾听困难群众的希望和要求,积极帮助困难群众理清脱贫致富的思路,并认真填写《20xx年春节走访慰问困难户入户调查表》,待慰问结束后,和《领取慰问金人员花名册》《物资领取表》等相关资料一同报镇社会事务办。

(六)镇领导要亲自深入困难群众家中走访慰问,做慰问活动的带头人,确保慰问活动开展得轰轰烈烈,扎扎实实。

驻村干部、各部门、各村(社区)要把走访慰问任务分解细化,确保圆满完成自己所承担的慰问任务,严禁由他人替代慰问。慰问人员要做到应慰问的困难户不漏户,参加慰问的机关工作人员不漏人,使走访慰问活动实现全覆盖。慰问期间严禁增加村(社区)负担,严禁接受村(社区)的宴请。

村集体经济春节慰问活动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xx县20春节慰问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安排好各类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确保困难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春节。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保障春节慰问活动圆满、顺利完成,镇成立春节慰问活动领导小组。

政 委:

组 长:

副 组 长:各联村党政领导

成 员:各联村干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主任

成员单位:党政办、综治办、社会事务办、财政所和派出所

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慰问对象的审核把关以及入户慰问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社会事务办),陈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成员单位中党政办主要负责县领导慰问活动的沟通联络和会务保障等工作;综治办和派出所共同负责上级领导慰问活动的交通警戒、安全保障等工作;财政所主要负责慰问活动的资金管理和发放工作;社会事务办负责整个慰问活动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资料收集、归纳汇总和数据上报等工作。

二、活动实施

慰问活动从年1月4日开始至2月1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3)。

(一)研究部署阶段(1月4日至8日)。镇党委、政府召开党政办公会,研究确定《xx镇20春节慰问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各村(社区)结合本单位实际召开村支两委会或村民议事会,学习和传达会议、文件精神,并安排部署任务,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摸底审核阶段(1月5日至17日)。5日至17日各村(社区)根据慰问对象标准和工作流程(见附件1),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和评议公示等工作;17日前,各村(社区)将拟慰问对象名单(电子档)上报镇社会事务办,经初审和汇总后,呈报镇党委、政府审核。

(三)公示上报阶段(1月17日至1月19日)。经社会事务办入户调查和核实,并报镇党委、政府审核通过后,于17日将全镇拟慰问对象名单在政务大厅、政府官方网站与“阳光三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无异议后,于19日将全镇中、重度困难户慰问名册上报县民政局社救科;1月21日,《星沙时报》将公示全县中、重度困难户慰问名单,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四)入户慰问阶段(1月25日至2月1日)。联系本镇的县领导、县直部门以及各联点党政领导、联村干部和村(社区)干部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下,依据慰问名册逐户上门慰问(具体时间待定)。

三、慰问对象和标准

慰问对象分五类。

(一)重度困难家庭(每户慰问4000元)

1、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4万元以上的低保家庭;

2、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8万元以上的困难家庭;

3、有两个残疾人的非常困难家庭;

4、有重特大疾病患者并办理了特殊慢性病门诊救助(恶性肿瘤、肝移植术后、肾移植术后、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帕金森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重症肌无力、重性精神病、血友病、地中海贫血、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肝硬化、重性心脑血管疾病、小儿脑瘫)的非常困难家庭;

5、因灾因祸因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非常困难的家庭。

(二)中度困难家庭(每户慰问元)

1、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2万元至4万元的低保家庭;

2、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5万元至8万元的困难家庭;

3、有残疾人的比较困难家庭;

4、有重特大疾病患者并办理了特殊慢性病门诊救助(恶性肿瘤、肝移植术后、肾移植术后、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帕金森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重症肌无力、重性精神病、血友病、地中海贫血、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肝硬化、重性心脑血管疾病、小儿脑瘫)的比较困难家庭;

5、因灾因祸因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比较困难的家庭。

(三)一般困难家庭(每户慰问600元)

因各种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

(四)困难退伍军人(每户慰问600元)

生活困难的退伍军人家庭。

(五)政策性慰问

1、重点优抚对象(每人慰问800xx20xx元)。

2、劳动模范(慰问资金县总工会准备,慰问对象标准由县总工会确定)。

3、城乡“三无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集中供养的每人慰问600元,散居的每人慰问1000元)。

4、低保户(贫困户)一次性生活补助每人300元。

5、市定脱贫标准(年人均可支配收入4000元)线下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一次性生活补助3000、5000元;以上对象又同时符合中、重度困难家庭慰问标准的就高不就低并再增加1000元一次性生活补助,对象和标准由县农业和林业局确定。

四、资金安排

(一)县下拨资金

县民政局安排全镇春节慰问金共计86.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一般困难户慰问金15万元,不足部分从临时救助金中列支。

2、中、重度困难家庭慰问金40.4万元。

3、困难退伍军人慰问金3.9万元。

4、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一次性生活补助费22.6万元。

5、敬老院慰问金3万元。

6、优抚对象春节座谈会资金 2万元。

(二)县直接打卡资金

1、全镇重点优抚对象54人,由民政局、财政局直接拨付个人直补存折和列表发放相结合(1-4级在乡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三属、军队离退休干部每人慰问20xx元;5-10级伤残军人每人慰问1200元;参战、带病回乡、烈士子女、企业军转干部等每人慰问800元;无军籍职工每人慰问1000元)。以20xx年1月在册人员为准。

2、全镇城乡“三无人员”128人,共计110800元,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直接拨付到个人直补存折(城乡散居“三无人员”85人、每人1000元;集中供养“三无人员”43人,每人600元,由敬老院统筹,按200元/人的标准发放慰问金,400元/人的标准添置新冬衣、被)。

3、全镇低保户(贫困户)一次性生活补助每人300元,计718人,共215400元,由民政局、财政局直接拨付个人直补存折,已于11月拨付到位。

4、市定脱贫标准线下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一次性生活补助66户,计22.6万元(其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3000元以下且家庭人口较多的重度贫困户14户,每户5000元;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3000元-4000元的中度贫困户52户,每户3000元)。

五、申报程序与统筹方法

困难家庭慰问对象实行申报制度,按照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村(社区)评议小组集中评议和复核、镇社会事务办初审、镇党委政府复审的程序进行;对于无行为能力的`困难对象由村(社区)评议后上报。一般困难家庭慰问对象由镇统一安排,慰问对象经村(社区)评议、镇社会事务办初审、党委政府复审后张榜公示;中度、重度困难家庭慰问对象由县统筹,慰问对象在村(社区)、镇、县三级进行公示。

六、慰问活动安排

1、县级领导慰问:根据上级通知精神,联系本镇的县领导和县直部门将慰问镇敬老院和特困群众,慰问金和物资由镇社会事务办在县拨慰问资金、物资、一次性生活补助中安排(具体时间由县级领导确定)。

2、各战线慰问:县直单位对口组织对分管线上的困难家庭进行慰问,慰问资金由各相关县直单位自行安排,慰问对象由各相关单位和镇党委、政府共同确定,不重复慰问。除市级以上安排的慰问项目和资金有明确慰问标准要求的,其余均按县一般困难户慰问标准执行,对象统一纳入村(社区)和镇两级公示。

3、镇村入户慰问:由联村(社区)党政领导带队,全体群工队员、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参加,由各联村组长到财政所领取现金,按照审定的慰问对象分组上户进行慰问。

七、相关要求

(一)严格申报、评议、公示程序。

1、20xx年春节困难家庭慰问对象实行申报制。由困难对象本人向村(社区)写出书面申请(注明困难原因、困难程度、申请慰问标准),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无行为能力困难对象由村(社区)评议确定。市定脱贫标准线下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县农业和林业局提供的对象、标准为准。

2、集中评议和复核。由村支两委、村(居)民议事会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居)民小组长、党小组长、妇女组长和老党员、离职基层干部代表、村(居)民代表组成民主评议小组,对全村(社区)申请慰问对象进行集中评议,评议出的对象由村支两委、村民议事会成员和联点党政领导、联村干部对民主评议初步认定对象进行复核、复查后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镇社会事务办。

3、审核、公示并上报。镇社会事务办对各村(社区)上报的慰问对象进行初审,后报镇党委、政府复审,审核通过后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将中度、重度困难家庭标准慰问对象名册上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将于1月21日在《星沙时报》和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全县中度、重度困难家庭汇总名册。

(二)严格慰问资金、物资管理。

1、统筹确定慰问对象。各村(社区)要统筹安排好本辖区范围内的春节慰问活动,确保该慰问的困难群众不遗漏,同时也不重复慰问。

2、严格慰问金发放要求。各类慰问金、物质和一次性生活补助必须由镇联村干部和村(社区)干部一起送到户,慰问金发放表须由慰问对象、上户干部共同签名,并拍摄照片一张(照片交给所在村居,由村居汇总后统一上报给社会事务办),不得由村(社区)干部和其他人员代领慰问金。

3、规范慰问金发放台账。慰问金发放表由镇社会事务办统一打印,各村(社区)要及时提供和补充完善慰问对象准确信息,以确保慰问金发放表的要素齐全、地址清楚、分类明确、联系电话准确。慰问对象签名的原始发放表交镇财政所记账,并将原始发放表复印1份交镇社会事务办存档。

4、严格落实“四个严禁”。即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挪用慰问资金慰问部门、单位;严禁将慰问资金进行自由慰问;严禁不按照标准慰问、拆分慰问资金。

(三)严格落实走访慰问活动。

各联村干部要深入联系的村(社区)走访慰问困难群众,认真落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求,把更多的时间用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疾苦,给人民群众送温暖,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全镇的慰问活动原则上在2月1日前完成。

(四)严格督查和追责。镇党委书记和镇长是镇慰问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是村(社区)慰问活动的第一责任人;主管民政的副镇长和主任、联村(社区)干部是直接负责人。镇社会事务办将分组对各村(社区)上报中、重度困难家庭慰问对象进行入户核查;同时将设立咨询投诉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记录、认真核实并将办理情况反馈给举报投诉人。县委将成立督查组,对20xx年春节慰问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未按慰问要求落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村集体经济春节慰问活动方案 篇4

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困难群众能过上一个快乐、祥和、平安的节日,观山湖世纪城第四居委会开展“送温暖〃迎新春”新年慰问活动,为做好此次慰问活动,特制定如下慰问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送温暖 迎新春

二、活动时间

1、上午9:00-12:00;

2、下午2:00-5:00。

三、活动地点

第四居委会居民家中

四、参与人员

志愿者:

(一)世纪城社区 社事部

(二)第四居委会 工作人员

服务对象:

(一)留守儿童及困难残疾人家庭;

(二)空巢老人;

(三)生活困难老干部、老党员。

五、活动内容

第四居委会工作人员与世纪城社区工作人员上门入户,

为困难家庭送上慰问金。

六、组织单位

世纪城第四居委会

七、活动要求

1、第四居委会提前两天通知居民上门时间;

2、第四居委会工作人员认真记录服务时间、地点、对象等;

3、第四居委会详细收集活动资料,做到有记录、有简报(文字、图片)、有总结,并及时通过居务公开栏进行宣传。

4、应慰问对象全部慰问到位;慰问金全部发放到慰问对象手中,不截留,不挪用;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慰问金发放到慰问对象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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