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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方案 篇1
今年冬季持续干旱,正是森林火灾高发期,为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家《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严格落实防火责任
(一)森林防火工作实行村干部负责制和包村干部督导制。各村支部书记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的森林防火负总责,森林防火包山机关干部负有督导责任,村干部、护林员是森林防火的直接责任人。
(二)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镇、村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责任状,各村按照“谁管辖、谁领导、谁负责”的原则,按行政区域划定防火责任区,对各自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
二、科学防范森林火灾
(一)加强防火队伍建设。镇建立一支39人的半专业扑火队,配备相应扑火装备,人武部、林业站负责组织培训和训练;镇成立野外用火巡查管理队伍,由安监办、林业站负责;在高火险天气和重要节假日,各村要设立1—2名巡查员,配合该区域护林员的工作在重要地段进行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火警及火灾。有山林的村要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防火预备队伍,一旦发生突发山火,迅速组织扑救。各村必须选配1名责任心强且吃苦耐劳的森林防火巡查员,并签订责任状。
(二)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各村必须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标语、宣传栏、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面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中小学校要重点抓好对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每位学生要发一份防火安全明白纸进行学习,严禁学生到户外放野火。
(三)加强值班制度。各村要在森林防火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应急队伍集中待命,并确保政令畅通、通讯畅通,及时处置火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电话不得转接;村主要负责人、护林人员、应急队队员手机不得关闭。高火险天气和主要节假日安排专人每天进行巡山,村干部要带头上山巡查。
(四)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格落实“三个不准”即防火期间不准任何形式的野外用火,不准带明火上山,不准上山放牧,镇、村两级要加强巡查,做到冒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发现违规用火行为,立即坚决制止,并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
三、责任追究制度
(一)发生森林火灾通过查明起火原因。森林火灾发生后,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如因思想麻痹、工作不到位,瞒报、漏报,延误扑火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二)森林防火工作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直接挂钩,实行单项考核。凡发生森林火灾两起或一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或起火时间超过5个小时未扑灭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该村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
(三)加大对森林火灾肇事者的查处力度。对失火人员除责令检查悔过、恢复植被、赔偿损失外,根据灾情的性质、情节和后果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由镇林业站、派出所负责调查处理。
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方案 篇2
各村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20xx年1月25日龙岩市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xx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做好20xx年元xx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xx全镇林区安全、稳定,特制定本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严格落实责任。春节期间外出人员返乡过节,进山游玩踏青人员增多,农田冬种开始,以及民间大量燃放烟花爆竹,火灾隐患突出,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各村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警惕,对春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抓好各项防扑火工作;严格落实挂钩领导责任,各挂村领导和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对所在村负责,对因失职、渎职或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引发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要求,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开展防火宣传。充分利用春节期间外出人员大量返乡过年的.有利时机,通过标语、广播、微信、鸣锣告示等方式广泛深入辖区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野外火源管理规定、安全扑火和紧急避险常识;要在上山入林等重要路口设立醒目的严禁用火告示,提高林区群众防火意识。
三、抓好隐患排查。各村各有关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入山旅游人员增加、非生产性野外火源增多的情况,组织挂村干部、村干部、护林员等加强巡山巡逻,及时发现并制止野外违章用火;春节期间有燃放烟花爆竹、祭祖扫墓习俗的地点,要提前部署,采取超常规措施严格管控野外用火;对智障人员、学生等重点人群要加强监管,落实监护人责任。要组织开展重点区域的森林防火专项督查,彻底排除火灾隐患。
四、做好扑火准备。按森林火灾处置预案要求,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扑火的组织责任、火场指挥、消防队伍、扑火机具、后勤保障等各环节全面落实到位。在春节期间,xx镇专业消防队伍取消节假日、严阵以待(在林业站待命)、进入临战状态, 一旦发现火情,要迅速出动,重兵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在扑救森林火灾时,镇村主要负责人应靠前指挥,科学组织,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五、强化值班值守。春节期间,xx镇主要领导将进行带班督查(附值班表),各村各单位必须强化值班值守,带班领导必须在岗在位。值班人员要加强调度,及时全面地掌握本辖区森林火情动态。春节期间严格执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 各村各单位于每天下午5点前向党政办报告(xx)。
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有效遏制人为火灾的发生,确保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本年度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无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根据省林业局20xx年10月25日召开的全省林业系统森林防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我省已进入秋冬森林防火期,为进一步贯彻省、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做好琅琊山风景名胜区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市琅管委拟召开琅琊山风景名胜区毗邻地区森林防火联防工作会议,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深入贯彻国家、省、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琅琊山管委会工作发展思路,以强化责任落实为前提,以制度执行为抓手,以火源管控为重点,以应急处置为保障,全面做好20xx-20xx年度森林防火工作。
二、工作目标
1、年森林火灾受害率不超过0.5%;。
2、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
3、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三、组织机构
(一)调整琅琊山国家森林公园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琅管委主任严明任指挥长,副主任张斌任副指挥长,各单位、景点、驻山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森林防火各项工作。
(二)组建专兼职扑火队伍
1.琅琊山林场组织成立1个专职扑火队(场部7人)和1个兼职扑火队(36人),
2.琅琊山管委会组建1个扑火预备队,作为琅琊山林场扑火队的.替补、后备队,共同承担保护琅琊山森林资源的责任。
(三)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制定森林防火预案;广泛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动员和组织群众预防森林火灾;检查指导森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有关单位维护、管理森林防火设施及设备,掌握火情动态;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积极配合有关单位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进行森林防火工作统计,建立档案。
四、任务部署
1. 琅琊山国家森林公园森林防火责任区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同时管委会相关领导对重点火险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
2. 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做到责有人担、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打。
3. 在大丰山、大包山、黄大山设立三个固定瞭望点,在鸡爪山、蛟龙山和宝塔山设三个流动瞭望哨,进行瞭望,发现火情,立即报告。
4. 对现有的扑火机具、基地中转台、通讯器材、防火车辆进行全面的保养和维护,备足专用油料,配齐扑火装备。特殊情况,观光车、巡逻车参与运输扑火人员。
5.建立健全和完善防火各项规章制度,森林防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保证通讯畅。发生火情,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并做好扑火准备。
6.开展防火宣传月活动,分时段(森林防火期之前、森林防火期、森林防火戒严期)做好防火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景区LED屏、网络媒体、防火宣传展牌、设置防火碑、防火警示牌、张贴宣传标语、散发防火宣传单等形式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五、保障措施
为了切实保护好琅琊山的森林资源,杜绝大的火灾面积发生,确保一旦发生火情火警,真正做到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原则,保障工作是关键,要落实到位,确保供给。
一是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做到人员落实、责任制落实、责任区落实、防火物资设备落实、人员报酬落实。
二是开展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特别是森林重点区,在主要山口要道,设置防火牌,刷写宣传标语,使森林防火的规定、制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形成“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风尚。
三是狠抓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在森林防火期,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每天有一名领导值(带)班,做好防火记录,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发生火情火灾即时组织扑救,并立即通报有关责任单位。
四是严格控制火源,切实加强预防措施。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对入山人员和林区用火要严格管理。特别在森林防火重点时期,坚持林区用火“十不准”即:不准烧荒开垦,不准烧灰积肥;不准烧田埂地边;不准烧牧场;不准乱丢烟头、火柴梗等易燃物品;不准烧火煮烤食物和林副产品;不准烧火取暖;不准打火把;不准放鞭炮烧纸点蜡;不准烧山驱兽、狩猎。对违规造成损失的视其程度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五是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力度,落实整改到位。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到责任区检查森林火灾隐患,督促森林防火各项措施的落实,遇到火情全力以赴,积极配合扑救火灾。
六是加强防火设施和扑火队伍建设,建立瞭望台报告制度,健全通信网络,组织专兼职扑火队伍,做到发现火情及时扑灭。
七是对森林防火造成重大损失的进行处罚。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在森林防火期间,擅自离岗的,不服从森林防火指挥的,防火指挥部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是层层签订年度森林防火责任状,琅管委森林防火指挥部与各景点、驻山单位签订责任书,林场与护林、瞭望人员签订责任书,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任务到人。修订年度森林防火预案,组织半专业和专业扑火队,建立全景区森林防火网络。
九是加强扑火专业知识培训,使扑火队员掌握一定的扑火知识技能,关键时刻用得上,严防火灾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方案 篇4
为切实做好我区20xx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杜绝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将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1‰,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强化责任分工,落实防火责任
(一)落实政府行政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划区包干,层层落实责任。乡镇(街道)、村(社区)、组、户要逐级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及承诺书,各乡镇(街道)要与承担防火责任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单位或个人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并报送区防火办备案,确保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到位。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后,相关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扑救工作,切实担负起一线扑救森林火灾的重任,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二)落实部门分工责任制。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抓好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督促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有森林防火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做好森林火灾的防范工作,特别要加强森林旅游景区、林区加油站、花炮厂、酒厂、油库、炸药库、燃(煤)气站等重点区域的防火责任制的落实,确保责任明确,预防措施到位。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严格按部门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加强联络沟通,联合联系乡镇(街道)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工作。
(三)建立基层联防联保责任制。各乡镇(街道)要建立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工作机制。相邻乡镇(街道)之间、村(社区)与村(社区)之间必须签订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协议,确定重点联防区域,建立联防会议制度,落实联防互援措施,形成严密的防范网络。要坚持“林火有界,扑火无界”的原则,对发生在行政交界处的森林火灾,谁先发现,谁先扑救,必要时共同扑救,不得推卸责任。
二、突出灾前防范,强化火管控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要积极主动深入基层一线,采取上防火、张贴宣传标语、播公益广告、定乡规民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森林防火的认识,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自觉行动。1月1日至月1日,区电视台要每日滚动播放森林防火警示标语和有关防火规定,及时播报森林火险等级。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在林区主要路口、公路沿线、风景区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牌(对字迹不清的要刷新),悬挂森林防火横幅。特别在元旦、春节、元宵、清明、五一、国庆等节假日期间,要提前做好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宣传,并对森林火灾典型案的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报道,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二)强化火管理,严防火灾发生。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把野外火和居民生活用火管理关。在1月1日至月1日期间,乡镇(街道)、村(社区)、林场要组织人员在林农交错区、坟墓集中区、风景区、封育林区等重点区域的主要路口设立固定或临时的检查站(点),实行实名登记,加强对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的检查,严禁火种入。区民政局要对在公墓区烧纸、燃放鞭炮等祭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区公安分局要依法查处、取缔非法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行为;区旅游局要加强景区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劝导并制止群众在风景区等场所燃放孔明灯;区委区政府督查目标办要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常态化督查。
(三)加强预警巡查,防患于未然。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限期全面清理防火隔离带和林地边缘杂草。对设在林区或林缘的炸药库、加油站、花炮厂、酒厂、燃(煤)气站、重要物资储备库等,区森林防火部门要责令并督促责任单位对周边0米内的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涉及林木采伐的,区林业局要给予支持,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尽早尽快消除火险隐患。进入森林防火期后,要将巡设卡、护林员上巡逻工作落到实处,实行全天候、立体式监测。特别是森林高火险时段,乡镇(街道)、村(社)要建立村(社)干部、村民组长、护林员为主体的野外火监测络,做到早发现、早报警、早处置。区气象局要及时发布天气预报和相关信息,并根据天气条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区电视台要及时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做好森林火灾预警工作。
三、夯实防火基础,提高扑救能力
(一)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切实做好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等工作,要有针对重大节假日的专门的预案。要做到早修订、早培训、早演练、早准备、早启动,全面落实扑火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全年组织预案演练不得少于2次。
(二)强化森林火灾扑火队伍建设。要加强各级森林消防扑火队伍建设,区防火办要组建0人以上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成立20—0人的森林火灾半专业扑救队伍,村(社区)要成立10—20人的群众扑火队伍,并对所有的扑救队员组织1次以上的森林防火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在1月1日至月1日期间,区、乡镇(街道)两级队伍必须24小时待命,保证随叫随到,快速集结,有火扑火,无火巡查。
(三)做好扑火安全工作。要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扑火观念,坚决把安全保障放在首位,推行“半小时扑救机制”和“以水灭火”扑救方式,科学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在扑救火中,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老人和儿童及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扑火,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四)夯实基层基础。深化“三进六有”,即进学校,进林区(景点)、进村组(社区)、有队伍、有经费、有制度、有预案、有装备、有措施,规范乡镇(街道)防火基础建设。建立与森林防火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物资储备管理体系,确保物资储备充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森林防火通道、隔离带、消防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注重配足适用有效的多级水泵和水带。完善森林防火无线电通信网络建设,提高火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确保指挥调度畅通。
四、加大查处力度,有效震慑犯罪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区森林公安和乡镇(街道)派出所要及时介入,从严从快查处森林火灾及违规用火案,特别是森林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在案的侦破查处上,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特别是对纵火者、无视防火法律、法规人员,要依法严加惩处;对重大和影响恶劣的森林火灾案,要成立专案组,挂牌督办,快侦快破。
五、完善值班制度,严格信息报送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并保持通讯畅通,杜绝漏岗、脱岗现象的发生。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乡镇(街道)、林业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各岗位值班人员要各司其职,恪尽职守。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按照《火情报告制度》规定及时上报,在报告森林火灾时,要严格执行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特别是发生在风景区、重要区域等重点部位的森林火灾,实行即时报告制度,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区防火办,不得迟报、隐报、瞒报。区防火办在知悉火情后,在10分钟内核实后向区政府报告。
六、加强督办督查,严格奖惩制度
各乡镇(街道)及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森林防火监督和管理职责,加大对森林防火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办督查力度,特别要加强对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和火管理薄弱单位、火灾多发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督查力度,对执行力不强、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力等原因造成较大以上森林火灾事故的失职渎职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防火值班人员、护林员等擅自脱离岗位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失职、渎职、瞒报、迟报、责任不明、组织不力等造成灾害后果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责任落实到位、业绩突出、保障有力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