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文明交通劝导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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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文明交通劝导活动方案 篇1

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城区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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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活动时间

本年度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即6月1日至6月30日,9月1日至9月30日,12月1日至12月31日。

上岗时间:周一至周五的上午7:45-8:30,下午17:45-18:30;周六、周日的上午10:30-11:30,下午16:30-17:30。端午、中秋小长假不安排活动。

三、参加人员

市直及滨城区、沾化区、XX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志愿者,市、区直及驻滨参与文明创建的单位志愿者。

四、活动内容

(一)整治机动车不文明行为。针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车窗抛物、乱停乱放等交通陋习进行劝导。

(二)纠正非机动车不文明行为。针对非机动车越线停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

(三)引导行人文明交通。对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不走人行道、过街不遵守信号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

(四)开展现场帮扶。主动帮助未成年人、老人和残疾人安全过马路,主动向群众介绍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的目的、意义,树立文明交通志愿者的良好形象。

五、活动安排

此次活动实行定岗服务,分别负责城区30个路口120个岗位的文明交通劝导服务,详细安排见附件。各参与单位根据方案要求,确定本年度的志愿执勤表,确定每天的执勤人员,定责定岗;由多个单位共同承担劝导服务的岗位,由排第一位的单位负责进行统筹协调确定本岗全年的志愿执勤表。请于5月31日前将志愿执勤安排表报市文明办(联系电话:XXX,电子邮箱:XXX,政务协同办公:市委宣传部文明办)。

滨城区、沾化区、XX经济技术开发区参照市里活动安排,组织实施本区的城区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立足实际,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定单位、定人员、定路口,保秩序”的“三定一保”责任制,将任务落实到每一名参勤人员,做到任务明确、目标清晰,提高出勤率、管事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确保实效。各单位要对活动进行充分动员发动,确保活动参与面。要教育职工志愿者遵守纪律,不溜岗、脱岗,不得在志愿服务期间做与志愿服务无关的事情;要严格遵守安全防护规定,注意避让车辆,确保自身安全;注重单位和自身形象,做到精神饱满,举止得体,语言文明。市文明办按照《志愿服务条例》要求,活动期间为志愿者购买岗位意外伤害保险;市公安局为志愿者统一配发帽子、反光背心和交通指挥旗,由现场执勤民警为志愿者发放;执勤交警负责对劝导志愿者进行岗前培训,明确劝导员的职责、任务,并负责对志愿者在岗情况进行日常考勤。市文明办、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将组成督导组对此项活动的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督查,对缺勤、迟到、早退、在岗不尽责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通报,通报结果计入文明单位考核成绩。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市级报纸、电台、电视台要开辟专题专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大力宣传报道,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解读文明交通行为规范。要组织记者深入一线采访报道,设立曝光台,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不听从劝导、态度不好的不文明行动进行曝光,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志愿者文明交通劝导活动方案 篇2

为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文明交通素质,创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根据林州市交通运输局工作安排,特制订林州市交通路政管理所文明交通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努力提高职工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以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大力开展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的文明交通活动,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交通安全法制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并以此为契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思想道德建设。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

文明交通行动的工作目标: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全所干部职工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文明交通长效机制更加健全,交通环境明显改善,广大干部职工对交通出行安全感和交通环境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文明交通行动的主要内容: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这一主题,重点组织开展四项活动:

一是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

二是“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自觉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

三是“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即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

四是“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即进一步完善城市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设施。

三、实施步骤

林州市交通路政管理所建设文明交通行动方案分三个步骤实施:20xx年积极营造良好的文明交通环境;20xx年重点解决交通痼疾问题;20xx年巩固、深化文明交通行动成果。

(一)宣传造势阶段(20xx年)

1、开展“文明交通,平安出行”大型公益宣传活动。通过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大力宣传“平安交通,禁止酒驾”、“文明交通,健康运动”、“交通安全,全民联动”、“文明交通,温情感动”等系列公益活动,让文明交通观念深入人心,促进我市建立和谐、文明、安全的交通大环境。

2、开展“改变陋习,珍惜生命”宣传行动。发挥黑板报、橱窗、网络等媒体优势,继续开展以“文明礼让斑马线”、“车辆各行其道”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公务用车及公务员私家车文明礼让斑马线活动。

3、开展对单位工作人员,重点是公务用车的文明倡导和宣传。对单位工作人员要提倡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单位工作人员的文明程度和素养,树立交通路政的良好形象,旨在倡导全社会共同创建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二)解决痼疾阶段(20xx年)

1、进一步加强全所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

2、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

3、在全单位大力提倡文明交通行动,从每个人做起,促进我市的文明交通行动更好的开展,促进我市建立和谐、文明、安全的交通大环境。

(三)巩固成果阶段(20xx年)

对两年来的文明交通行动成果及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检验。通过对全所推荐的优秀个人,对酒驾宣传、文明礼让斑马线、遵守标志标线、非机动车/行人遵章、驾驶人车内违法行为等宣传活动的成果进行检查,认真总结三年文明交通行动的成功经验,适时召开现场会,表彰先进科室,对下一步文明交通行动进行部署。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省部署用3年时间在全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是一次全省性的大型交通安全社会活动。各科室、中队要高度重视,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我所成立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由所领导任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本单位工作。各科室、中队要做到组织、人员、职责、措施到位,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细化方案,加强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确保行动计划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作。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各科室、中队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加强协作配合。要将本单位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与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相结合,做到上下联动,整体推进。

(三)加强检查,狠抓落实。

要根据行动计划制定相应的细化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标,将任务和责任落到实处,督促做好全体干部职工的文明交通安全教育,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

(四)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报送情况。

要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报工作情况。

志愿者文明交通劝导活动方案 篇3

一、活动要求

1、活动目标:

按照要求,达到在规定地点规定时间有足够人数开展活动;友善耐心回答他人问路;交通秩序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有序通行,无侵占通道通行现象;无摩托车无牌行驶和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现象等目标要求。

2、活动方式:

采取集中开展和自主活动的方式。集中开展由区委文明办统一组织安排,活动时间为8月5日;自主活动由我局自行安排时间、地点、志愿者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活动次数不少于5次(具体见附表)。

3、活动时间:

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总体时间为20XX年7月30日——20XX年12月31日。

4、活动地点:

交叉路口。

5、活动对象:

本局志愿者队伍所有成员。

6、活动内容:

一是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各志愿者在交通路口劝导行人过马路遵守信号灯,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跨越护栏;友善耐心回答他人问路;劝导驾乘摩托车戴头盔。

二是开展示范带头活动。本局所有干部职工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做文明交通示范者,树立文明单位良好社会形象。做到在单位、家庭、社会倡导文明出行,带头摒弃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步行过街闯红灯、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带动更多市民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营造和谐文明交通环境。

二、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8月初):

制定实施方案,拟定参加对象名单,确定活动路口,启动文明交通活动。

2、集中实施阶段(20XX年8月5日):

派六人参加,分成三组,于上午7:30——12:00、下午15:00——18:30在制定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3、自主活动阶段(20XX年8月6日——20XX年12月31日):

我局自行安排时间开展文明交通活动,展示我局的良好精神面貌,自主活动次数不少于5次。同时做好日常活动图片资料保存,作为我局文明单位创建考评材料。

4、总结推广阶段(自20XX年1月1日起):

总结活动经验,推广活动做法,建立活动长效机制,推动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

开展文明交通活动是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内涵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的有效抓手。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确保活动有效开展。

2、务求实效。

局文明办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广泛宣传发动。各股室、大队、中心要把开展文明交通活动与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结合起来,把开展文明交通活动列入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内容,积极参与,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增进活动的实效。

3、加强督导。

局文明办要加强对文明交通活动的管理,要把这项活动的成效作为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加强日常督查指导,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活动的经验和做法,确保文明交通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志愿者文明交通劝导活动方案 篇4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有序推进各项活动,不断提升广大市民的文明交通素质,根据《宜城市志愿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和《20XX年宜城市志愿服务工作计划》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关要求,坚持“就地就近”和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各部门、单位、企业在城区重要路段、路口开展文明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增强市民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在全社会形成“文明交通,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任务及时间

(一)活动任务

志愿者在执勤民警的指导下,对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不遵守交通信号和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引导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不文明交通行为,积极营造安全出行氛围,维护交通秩序,缓解交通压力,提升城市交通管理和谐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具体任务如下:

1、对行人不走人行道、翻越护栏、随意横穿马路、闯红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

2、对三轮车、电动车逆行、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法载客、乱停乱放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

3、对机动车随意调头、乱停乱放、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占用非机动车道、开车接打电话、不系安全带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

(二)活动时间(根据作息时间变化,另作通知)

1、上午7:30——9:00;

2、下午17:30——18:30。

五月为主题活动月全面铺开,周一至周五由市直各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周六、周日由义工组织具体组织实施。其余月份另行组织重点路口志愿引导活动。个别路口上岗服务时段可结合实际高峰拥堵时间调整。

三、活动区域安排

第一片区:振兴大道政府转盘——振兴大道望江路口

牵头单位:市委办

参与单位:国税局、建投公司(政府转盘路口)

规划局、环保局(九龙路口)

住建局、安监局、联通公司(建行转盘)

第二片区:振兴大道望江路口——振兴大道燕京渠化岛

牵头单位:人大办

参与单位:物价局、司法局、中行(望江路口)

地税局、移民局、移动公司(龙头转盘)

人社局、商务局(万象大酒店路口)

国土资源局、工行(燕京渠化岛路口)

第三片区:襄沙大道楚都山庄路口——楚都巷路口

牵头单位:政府办

参与单位:畜牧兽医局、水务局(楚都山庄路口)

卫计局、经信局(鲤鱼湖路口)

教体局、文旅新局(城关中学门口)

供销联社、招商局(西街口)

行政审批局、粮食局(楚都巷路口)

第四片区:襄沙大道楚都巷路口——宜城大道路口

牵头单位:政协办

参与单位:农业局、总工会、妇联(自忠路口)

科技局、统计局(武商门前)

交通运输局、团市委(中华路口)

第五片区:自忠路

牵头单位:市纪委

参与单位:审计局、质监局(实验小学门前)

民政局、林业局、工商局(中医院门前)

组织部、财政局、农行(京忠路口)

宣传部、发改局、老干局(紫阳观路口)

统战部、电信公司、烟草局(好邻居路口)

第六片区:育才大道、宜城大道、情侣路

牵头单位:政法委

参与单位:法院、信访局(二中路口)

行管局、气象局(气象局路口)

检察院、广电台、盐务局(紫阳观路口)

食药监局、党校(医院门口)

城管执法局、建行(一中路口)

公安局、邮政局(环翠小学路口)

注:周六、周日义工组织由交警大队统一安排。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分类指导,切实把此项工作当作提升驾驶人和行人素质,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从源头上强化教育,预防交通事故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每周制定上岗执勤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公布,并将执勤名单每月向市文明办上报一次,力求活动扎实有效,长期顺利开展。

(二)参加岗前培训,确保文明安全。教育志愿者在文明交通劝导服务活动过程中使用文明用语,行为规范,听从交警指挥,注意保护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不得强行在车辆前方拦车、随意追车、强行拉拽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坚决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三)加强交通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LED屏宣传文明交通知识,传播文明交通理念;各临街单位要悬挂宣传标语,引导正确舆论导向;交通志愿者要将交通安全宣传展板摆放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街道;交警部门要印制交通安全宣传资料交由志愿者广泛发放;新闻单位要及时曝光各类不文明交通现象和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四)开展文明劝导,严治交通违法。各路口都要安排至少一名民警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除指导志愿服务者在路口正确文明劝导、宣传、纠章外,还要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严格整治,宣传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志愿者要统一标识,佩戴口哨(各单位自备),主要路口使用警戒绳(市交警大队统一配发)。

(五)明确工作责任,严格检查督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要联合市文明办组织工作专班,对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进行专项督查,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如一个月内3次以上发现有未安排劝导人员和开展活动的单位,将取消文明单位的评选资格。各单位对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的人员排班、时长要进行记录,可结合实际调整志愿者工作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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