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全员核酸检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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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全员核酸检测实施方案 篇1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x疫指[2020]x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x疫指[2020]x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监测工作,对回x的在外务工人员,全员落实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举措,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核酸检测对象

(一)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回x的务工人员必须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和隔离措施。

(二)所有回x的在外务工人员必须落实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举措;

对持有一周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免于检测,但要落实自我健康监测举措。

二、检测对象摸排

(一)符合要求检测对象自主申报,由所在地乡镇防指办进行登记确认为检测对象。

(二)各乡镇(开发区)安排各村居落实专人进行主动摸排,每日进行汇总上报所在地乡镇防指办,由所在地乡镇防指办审核确认为检测对象。

(三)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安排落实专人对本单位符合检测对象进行摸排,每日进行汇总上报所在乡镇、社区,由所在地乡镇防指办审核确认为检测对象。

三、检测采样时间、地点

(一)原则上每日上午8点至12点进行采样,特殊情况除外;

所有应检对象须在返x24小时内完成采样。

(二)所在乡镇(开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当日应检对象在做好个人防护后,到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指定场所进行采样,采样工作在县疾控中心指导下进行。

四、采样人员安排

(一)各乡镇采样人员原则上由该乡镇卫生院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担任,人员不足可向所在医共体牵头医院申请支援。

(二)县疾控中心采样人员不足,在报县防指办同意后,可临时抽调民营医院和县直卫生健康单位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支援。

(三)县级公立医院原则上负责做好本院发热门诊、住院、陪护、一线人医务人员采样检测和“原检尽检”对象的采样检测工作;

县防指办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抽调人员参与采样检测工作。

五、采样点设置和采样设备配备

各乡镇卫生院采样点设置和采样设备配备参照相关文件要求于1月xx前落实到位。各乡镇卫生院采样点设置和采样设备配备由所在地乡镇防指办协助落实,县疾控中心给予业务指导。

六、采样标本转运

各乡镇卫生院采样点采集标本由县疾控中心负责安排专车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转运,规范做好交接工作,确保生物标本安全。

七、检测单位及费用

所有采样标本由县疾控中心负责统一安排检测,按规定时间出具检测报告,如果日检测量超过县疾控中心承受能力的,可委托县医院、县中医院或第三方进行检测,所有“应检尽检”对象的采样检测等费用由县疫防指研定。

八、工作要求

(一)组织动员,精准摸排。各乡镇(开发区)各单位要按照省委书记疫情防控专题会议“四个强化”和完善“四个链条”要求,成立专班、落实责任,组织动员应检对象参加采样检测;

及时精准摸排应检对象信息,确保做到应检尽检和健康检测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防护,规范操作。所有参与摸排、采样、检测人员均应按照规定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专业人员要按照操作规程规范开展采样检测工作,确保采样准确、检测规范,生物安全。

(三)加大宣传,维护秩序。各乡镇(开发区)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解释工作,争取检测对象的理解和支持,并安排专人到采样点现场负责维护秩序,有序排队、保持安全距离,保证采样工作顺利进行,保护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

(四)及时汇总,准确报告。各乡镇(开发区)各单位要及时准确汇总参检人员信息,督促落实应检人员采样到位;

县疾控中心要按照规定时间准确报告检测结果,对检测阳性人员做好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复检,第一时间处置,并确保信息安全。

医院全员核酸检测实施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省市防控指挥部关于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序、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力做好大规模人群新冠病毒核酸筛查工作,根据《宁波市大规模社区新冠核酸筛查操作指南》和象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24小时内完成辖区内56万人口全员筛查的要求制定工作预案,组建标本采样队伍,多个采样点同步实施完成采样任务。分区分类按照1:1、1:5、1:10方式检测,大规模筛查标本检测主要由市里统筹,县里补充的方式完成。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总院、象山县红十字台胞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总院、象山县中医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总院、象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家PCR实验室及第三方实验室(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负责医疗机构、隔离点应检尽检和社会层面愿检尽检标本检测。

二、组织保障

成立象山县新冠肺炎疫情大规模村(社区)核酸筛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采样检测组、后勤保障组、宣传引导组、安全维稳组、运输保障组和数据统计组7个工作组,负责统筹全县大规模村(社区)核酸筛查人员排摸、组织发动、采样检测、物资调配、队伍建设、宣传引导、安全维稳、全县调度、数据统计等工作,确保核酸筛查工作安全有序展开。(各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

三、前期准备

(一)工作人员准备

1.组建采样点工作队伍。采样点由各镇乡(街道)或相关单位(企业等)负责建设和管理。每个采样点必须指定1名负责人,全面负责采样点的管理和协调工作。每个采样点可根据实际工作量,设置若干个标准采样工作单元。每个标准采样工作单元上岗期间至少配备工作人员9名,包括负责人1名(可兼任)、入口管理人员1-2名、出口管理人员1名、等候区工作人员2名、采样准备区工作人员2名、采样医务人员2名。为确保采样点24小时运作,每个工作单元需安排2倍数量以上的工作人员进行轮班,准备区和采样区每班工作2-4小时;其他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轮休,同时,每个采样点应配备1-2名样本打包员。采样人员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安排。其他工作人员由镇乡(街道)协调采样点所在村(社区)或相关单位(企业等)负责落实,公安、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派人予以协助。

2.组建核酸检测队伍。县域四家实验室符合核酸检测资质的52名检验技术人员通过再培训、再考核,以实验室为单位组建核酸检测队伍5支。

3.组建运送队伍。每个镇乡(街道)安排2名人员负责辖区内标本收集转运,要求每组配备安卓系统手机1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根据采样单元设置情况,按照分区包干的原则组建若干个医疗废物收集运送队伍。各组按照预先设定的路线巡回收集标本和现场医疗废物运送至指定地点或医疗废物暂存点,同时接受大规模村(社区)核酸筛查工作领导小组的调度。

4.组建采样质控队伍。抽调县级医疗机构院感和护理专家36人,每2人一组,每组负责一个镇乡(街道)采样单元,巡回指导督查各采样单元工作人员采样操作技术是否符合规范,个人防护是否到位,现场流程设置是否合理,标本打包储存和医疗废物处置是否符合要求,保障现场采样质量,防范现场感染风险。

5.组建应急队伍。县委宣传部负责向社会招募志愿者100名,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抽调核酸采样医护人员100名,组成村(社区)核酸采样应急小分队,每组4名(信息采集志愿者2名,采样医务人员2名),用于应对紧急情况下的小规模村(社区)核酸采样和混采阳性复采复检。

(二)采样对象准备

1.人员排摸:以镇乡(街道)为单位,结合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开展辖区常住人口排摸,实时掌握筛查人口底数和分布,包括近阶段内短期外来人员,同时要摸清本辖区内老弱病残无法自行前往采样点的人员名单。预先确定各采样点承接的人口数量、覆盖区域和采样顺序,制定采样计划表。工业园区要摸清园区常住人员与工作人员,并与园区企业所属镇乡(街道)密切沟通,确保人员排摸到位。各企事业单位要实时掌握临时务工人员信息,落实责任人,各宾馆、景区要负责大规模核酸筛查启动时,本区域内人员固定和信息提供。

2.人员组织:一旦启动村(社区)新冠核酸筛查工作,由各镇乡(街道)牵头,按照事先制定的工作预案和采样计划表,以居民小区楼宇、自然村组、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等为最小单元,有序组织群众(随带身份证,外籍人员随带护照)分批前往临时采样点采样。企业采样对象排摸和组织,由企业负责协调各镇乡(街道)落实。

(三)采样点准备

1.场地选址。遵循安全、科学、便民的原则,由属地根据目标要求,综合考虑辖区人口数量、人口分布、交通环境、天气因素等情况制定采样点和采样单元设置方案,根据需要可以多个采样单元集中在一个采样点或者一个采样单元负责多个采样点。原则上就地选择面积宽裕、通风良好,便于出入口管控的广场、空旷场地作为采样点优选条件,固定采样点面积原则上不少于200平方米,能满足每小时300人次以上排队采样的工作需要。采样点需提供电源和网络,室外场地根据天气条件配备保温、降温、遮阳、遮雨等设施。

2.布局分区。采样点按照不同功能,划分为出入口、等候区、准备区、采集区、缓冲区、临时隔离区、临时救护区、医疗废物暂存区等。各分区之间设置警戒线,避免交叉重叠,有明显标识,室外场地可按需搭建临时帐篷。采样点入口、等候区、准备区、缓冲区、临时救护区设置在上风向;采集区、临时隔离区、医疗废物暂存区和采样点出口设置在下风向。

(1)出入口:采样点设置若干个出入口。入口处设置1台自动测温仪或配置若干把测温枪,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引导、测温和查验健康码(甬行码、甬行证)和行程卡。出口处安排工作人员引导分流,便于快速撤离。

(2)等候区:在醒目位置张贴采样流程、注意事项等须知内容。等候区设置人员通道,同时设置一米间隔线保证采样对象的防护安全,避免人群聚集。老年人、儿童、孕妇和其他行动不便者优先等候。有条件的在等候区设置间隔1米间距的简易座位(如小塑料凳)供等候群众就座等候。志愿服务人员负责秩序维护、现场安保等工作。

(3)准备区:每个标准采样工作单元在准备区配备2张桌椅;设备配置首选2台安卓智能手机和配套充电设备,同时配备1台笔记本电脑、1台身份证读卡器和1台扫码枪,并调试连接宁波市核酸检测信息采集系统。工作人员负责采样对象信息登记、采集管准备(包括条码绑定)和采样对象分组等工作。

(4)采集区:每个标准采样工作单元在采集区配备2张桌椅,以及采集用消毒用品、医疗废物桶(袋)、拭子、采集管、专用转运容器,并为采集对象准备纸巾、呕吐袋和口罩备用。必要时准备4℃冰箱或低温保存箱,用于无法及时送检标本的临时暂存。

(5)缓冲区:空间应当相对密闭,可供采样点工作人员更换个人防护装备,放置与采样规模相匹配的防护用品、采集用消毒用品、拭子和采集管,户外消杀设备等。

(6)临时隔离区:可选用邻近单独房间或搭建帐篷,用于采样过程中发现的高危或可疑人员的暂时隔离。

(7)临时救护区:可选用邻近单独房间或搭建帐篷,用于采样现场人员突发意外时的紧急救治。配备临时急救设备、器械和急救药品,并能满足病人在急救转运前的暂时留置。所有参与采样的医护人员应接受紧急医学救护知识培训并具备相应能力。

(8)医疗废物暂存区:在室外设置围栏或搭建帐篷,并配备若干个密封容器,用于临时存放采样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

(四)物资准备

1.后勤物资。采样点布置所需帐篷、桌椅、隔离装置、电源(线)、照明、监控、标识标牌、办公用品等设施,信息采集所需的手机、笔记本电脑、身份证读卡器和扫码枪等设备,必要时标本储存所需的4℃冰箱或低温保存箱等均由镇乡(街道)协调采样点所在村(社区)提前准备到位,或由镇乡(街道)统筹配置,要求落实专人负责保管和维护。

2.采样物资。采集管和采集拭子由县卫生健康局(县疾控中心)提前采购储备,采集工作人员所用防护口罩、隔离衣、手套、鞋套、面屏、防护服、手消剂、消毒用酒精等消毒防护用品,医疗废物袋(桶)、标本转运箱等物资由辖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准备,防护用品按照每个采样单元1组工作人员需求量打包成防疫包储存在备用仓库,应急时由每组指定人员领取即用,节省时间、避免遗漏。

(五)信息系统准备。

1.采样检测系统。使用宁波市核酸检测信息采集系统(浙江省核酸检测信息采集系统备用),每个镇乡(街道)需提前准备4台笔记本电脑、4台身份证读卡器、4台扫码枪、6台安卓智能手机(含流量卡)以及相应的充电设备和电源(线),安装好系统程序和设备驱动备用,日常有专人保管和维护。提前测试信息系统,使用身份证读卡器、二维码扫码等信息化手段关联受检者信息。县卫生健康局提前准备能与检测实验室LIS系统对接的编码,在启动时分发各镇乡(街道)。同时准备村(社区)大规模新冠核酸筛查信息系统的单机版软件,以及手工方式进行采样对象信息登记核对、编码并与采集管绑定等的工作预案,以便应对断网、断电等突发情况。

2.指挥调度系统。建设指挥部调度系统,实时反映全县各采样点设置、采样进程、标本收集检测情况,便于指挥部根据各镇乡(街道)现场进度随时调度队伍和物资,及时进行策略调整。

3.视频监控系统。采样点附近应有监控摄像头,或者在现场安装临时摄像头,对采样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并至少保存1个月,以便必要时配合流行病学调查。

(六)运送车辆准备。根据镇乡(街道)采样点数量配备标本转运车,原则上至少每个镇乡(街道)配备1辆,丹东、丹西、石浦、西周、鹤浦至少2辆,负责收集辖区内各采样点标本运送至县检测机构,县卫生健康局安排若干辆标本转运车,负责将全县标本统筹运送至县外检测机构。标本转运车辆,统一挂牌生物安全标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采样单元数量安排医疗废物运送车辆,统一制定医疗废物标识。每组车辆进行编号,分区负责,统一调度。分区域集中安排车辆消毒点,用于转运后消毒处置,车辆承担转运任务期间,不得用于其他用途,转运时做好生物安全防护。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运输安全保障工作。

(七)完成人员培训。大规模村(社区)核酸筛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镇乡(街道)预案培训;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各基层分院院长、核心实操骨干、采样人员、运送队伍、应急小分队的培训。内容包括采样全流程、采样点布置、系统应用、各岗位职责以及个人防护等;各镇乡(街道)负责各采样单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系统应用、个人防护、场地消杀等方面的培训。

(八)检测实验室准备。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总院实验室力争达到每日5000管的检测设备储备。县机关事务局改造老便民服务中心水电设施和污水处理系统,作为方舱实验室用地。

四、筛查启动

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在应急状态下成立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下设县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县疫情防控办,根据镇乡(街道)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包括发生本地病例、聚集性疫情、冷链食品及从业人员检测阳性等情形),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市、县两级专家进行风险评估,认为有可能在镇乡(街道)内造成村(社区)传播的,县卫生健康局立即上报县疫情防控办,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并向县大规模村(社区)核酸筛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达启动命令。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发动

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向需筛查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下达启动大规模村(社区)全员核酸筛查指令,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通知村、村(社区)、企业、学校等负责人,由联村(企)、村(社区)干部包干包片负责通知到户、到人,充分依靠网格管理员、辖区民警、村(企)、村(社区)干部、志愿者等力量,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告示、发送短信、上门通知等方式,告知辖区内广大居民(包括居住人口),主动前往采样点配合进行集中核酸采样检测事宜,做好前期人员排摸情况比对登记,确保所有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二)现场采样

1.采样点启用。按照封闭区、封控区、闭环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域先后顺序启用采样点,区域采样点按照不同功能分区和预先设置的平面图和流程图尽快布置到位。由镇乡(街道)牵头,以村(社区)为单位,按照每个采样单元工作队伍名单组织人员到岗,完成采样点布置,设备、系统调试,实施流程预演。各医疗健康集团、质控队伍、卫生监督所做好现场场地设置、院感防控、个人防护、医疗废物处置等环节督导。

2.信息登记。采样对象到达采样点后,严格执行测温、验码措施,体温或两码异常者由工作人员引导至临时隔离点,并联系专车就近转运至发热门诊进一步检查;体温和两码正常者由现场志愿服务人员引导到等候区排队等待进入准备区。在准备区,工作人员根据采样对象的身份证逐一采集个人信息,对未携带身份证的采样人员指导使用本人(或现场志愿服务人员)的智能手机通过扫描专用二维码的方式进行个人信息登记。登记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触碰采样对象的身份证件等随身物品。

3.人员编组。人员信息核对无误后,工作人员先通过手机扫描转运容器条码和采集管条码,完成采集管与标本专用转运容器绑定,随后根据封闭区、封控区、闭环管理区等要求以1人一组,5人一组,最多10人一组进行人员身份信息与采集管条码绑定。工作人员如与采样对象有身体或随身物品接触,必须用手消剂进行手卫生。

4.标本采集。人员编组完成后,由工作人员将同一采集管绑定的.一组采集对象引导到相应的工作点位进行采样(首选鼻咽拭子),并按照编组人数进行样本混合,形成待检样本。封闭区按照单人单管方式采集。采样完成后,引导采样对象从出口处快速撤离。

5.标本送检。样本采集量达到标本转运箱最大量后,准备区工作人员更换标本转运专用条码。经核对采集管数量无误,由采样区工作人员对专用转运容器规范打包,并在外包装贴上专用条码,等待标本转运人员交接运送。实验室收到专用转运容器时,在信息平台输入专用转运容器条码并核对数量无误后,完成标本转运交接。送检机构由县卫健局根据采样数量和检测能力统一调度。样本原则上应当低温(2-8℃)保存,如不具备低温保存条件的,在采样点放置时间不超过4小时。样本采集后应当在4小时内按批转运,6小时内上机检测。

6.环境消毒。采样结束后,医务人员负责工作区域物品(包括现场登记使用的所有电子设备)消毒,镇乡(街道)安排专业消杀公司按规范进行采样点环境消毒。消毒规范参见《关于印发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0〕276号)附件2中的“清洁与消毒指引”等相关规范文件。

7.防护要求。采集区工作人员采用N95及以上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防护服、乳胶手套(必要时双层)、防水靴套;准备区工作人员采用N95及以上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防护服(或隔离衣)、乳胶手套(必要时双层)、防水靴套;手套被污染时,及时更换外层乳胶手套。每采一个人应当进行严格手消毒或更换手套。标本运送人员采用医用外科口罩、医用乳胶手套、工作服,可戴医用防护帽。环境清洁消毒人员,建议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和长袖加厚橡胶手套、防护服、KN95及防护口罩、防护面屏、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防水围裙或防水隔离衣。其他工作人员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必要时,等候区志愿人员可使用KN95及医用防护口罩,佩戴防护面屏。

8.医疗废物处置。各环节产生的医疗废物,均应做好收集、包装、无害化处理、暂存、交接和转运等工作,使用双层包装袋盛装医疗废物,有效封口,确保封口严密,确保医疗废物包装无破损、无渗漏。应当由经过适当培训的人员使用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和设备处理危险性医疗废物。所有危险性医疗废物必须按照统一规格化的容器和标示方式,完整且合规地标示废物内容。由医疗废物转运队伍负责各采样点医疗废物转运处置。

(三)样本检测

由县卫生健康局协调市卫生健康委支援,按照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标本分配。检测按照《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核酸10合1混采检测技术规范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0〕352号)和有关文件执行。

(四)结果反馈

标本送检后,力争在24小时内反馈结果,受检群众通过“浙里办”或“健康象山”等平台查询检测结果。

(五)应急处置

检测机构一旦发现阳性标本,立即报告县卫生健康局和县大规模村(社区)核酸筛查工作领导小组,县大规模村(社区)核酸筛查工作领导小组通知村(社区)、公安尽快排摸、控制、单人单间隔离相关人员,通知县急救站派遣负压救护车运送阳性人员至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流程规范接诊救治,县疾控中心进一步流调,排摸密切接触者和次密接人员,实施隔离观察,指导疫点消杀处置。混检检测阳性时,立即通知应急采样小分队落实被检人员一人一管单采,采取首检负责制,单采复核样本送至原实验室进行检测。如单采复核阳性,参照单采检测阳性处置流程,混阳单采检测工作应在6小时内完成。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乡(街道)制定辖区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预案,切实履行大规模村(社区)核酸筛查的主体责任,县大规模村(社区)核酸筛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大规模核酸筛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第一时间启动到位。县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合力推进工作开展。

2.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的科普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多角度开展大规模村(社区)核酸筛查意义和作用的宣传。压实属地责任,做好辖区内群众的宣传动员,配合有序开展采样工作,避免出现混乱、恐慌和人员聚集等现象。

3.做好应急准备。各镇乡(街道)、村(社区)要制定本辖区大规模核酸筛查具体实施方案,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不备”的原则,做好采样点布置平面图、工作人员组织及培训,物资准备和调度预案,同时组织开展辖区不同层级应急演练,持续完善工作预案。

医院全员核酸检测实施方案 篇3

按照要求,一旦我镇被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就要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其中中高风险地区2日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低风险地区5-7日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标本采集按照高风险地区单检、中风险地区5:1混检、低风险地区10:1混检的方式进行。都要按照2日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的要求,合理安排采样点、工作人员及后勤保障有关工作。各村(社区)和企业之间要做好对接,避免全员核酸检测有关工作落空。现将核酸检测方案制定如下:

一、采样点设置工作

采样点的设置由镇统筹、各村(社区)负责,要根据本辖区人口数,合理设置。采样点要设置在空旷、通风良好、交通便利、人员集中、便于人员组织的场地,如村委会、学校、广场。

(一)关于分区及人员要求

每个采样点应划分为等候区、采集区、缓冲区、临时隔离区等四个区域。其中:

等候区:主要用于被检人员等候,要设置人行通道和1米线距离标识,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每天按2班人员准备,每班至少安排3人,由各村(社区)负责,承担人员组织、测量体温等工作。

采集区:每个采样组需2顶帐篷,每个帐篷至少配备2张桌子、4只凳子、1个医疗废弃物桶。每天按2班人员准备,每班至少安排4人,其中2人由政府、村(社区)负责,承担被检人员身份核实、信息登记工作;另2人由卫生院安排,承担标本采集及临时保管等工作。

缓冲区:每个采样点设置1个,配备1顶帐篷、2张桌子、4只凳子及1个垃圾桶。每天按2班人员准备,每班至少安排2人,由村(社区)和卫生院共同负责,承担采样物资管理等工作。

临时隔离区:每个采样点设置1个,配备1顶帐篷、1套桌椅。每天按2班人员准备,每班至少安排1人,由村(社区)负责,承担临时隔离人员的临时看管工作。

(二)其他人员保障

每个采集点设负责人(联络员)1人,由村(社区)负责;设后勤保障人员1人,由村(社区)负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责;设安保人员至少2人,由村(社区)负责。

设信息统计、报送人员2人,由镇政府负责。

以上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村安排轮班,所需总人数由各村确定。

(三)关于采样速度

在人员组织安排到位、组织有序的情况下,每个采样点按两班倒计算,预计满负荷运转每日能采样1000人。

(四)关于采样点数量

要根据上述要求,合理确定采样点的数量。具体办法如下:镇40542人,按1000人/天采样计算和我镇实际情况设置23个采样点。

二、全员核酸检测人员摸底工作

各村(社区)下周内要摸清本辖区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情况,包括姓名、性别、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社为单位,建立全员核酸检测人员摸底表。一旦启动全员核酸检测,各村(社区)应对居住人员立即进行再核实,第一时间将全员核酸检测人员摸底表题目修订为“市全员核酸检测人员申报表”报镇指挥部办公室刘泽强。

三、后勤及物资保障工作

镇负责政府工作人员的`安排工作、村(社区)负责村(社区)工作人员的选拔安排工作,村(社区)负责受检群众动员组织(最好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织)等工作,镇政府负责每个采样点位的帐篷、桌凳、一米线、体温测量设备等的储备及现场布置工作,负责采样点所有工作人员的饮水、就餐等工作。

医院全员核酸检测实施方案 篇4

核酸检测是新型冠状病毒(以下简称新冠病毒)感染防控的重要手段。为指导各地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大规模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划定区域范围内全员核酸检测任务,实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

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快速高效管控疫情,规范全员核酸检测组织、采样、检测、报告等工作流程,统筹调配核酸检测资源,提高核酸检测质量。500万人口以内的城市,应当在2天内完成全员核酸筛查检测任务,必要时可通过省(区、市)内统筹保障。5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应当在3—5天内完成全员核酸筛查检测任务,必要时可申请全国支援。

二、组织实施

按照“省级统筹、市县负责、突出重点、组织有序、确保安全”的原则,科学划分责任网格至最小单元,全面摸清动态掌握网格全员底数,根据疫情涉及范围和严重程度,落实市域、县(市、区)域、中高风险网格内全员核酸检测筛查各项措施。

(一)党委政府负总责。各级党委政府对全员核酸检测筛查工作负总责,统筹各级各相关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二)统一调度指挥。成立大规模核酸筛查检测指挥中心,对全员核酸筛查检测工作进行统一调度,科学划分责任网格,规范筛查流程。以居民小区楼宇、自然村组、学校、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司、市场、宾馆等为最小单元,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做好全员核酸筛查检测物资的统一购买和统一调配。

(三)组建工作队伍。组建各级核酸采样、样本运送、核酸检测、信息平台技术保障和相应的应急等队伍,明确采样和检测责任区域,全省任一地方启动全员核酸筛查检测时,能立即投入开展工作。各应急队伍保证24小时在岗待命,做好随时出发的各项准备。

(四)统筹调配资源。建立省内核酸采样和筛查检测片区支援机制,动态全面掌握各地各核酸检测机构基本情况和日(24小时)检测能力,根据全员核酸检测启动地的需求进行科学、合理调配。必要时向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申请支援。

(五)制定应急预案。各乡镇、社区组建工作专班,配足配齐工作人员,全面摸清、动态掌握网格全员底数,做好采样场所的合理规划和物资准备,明确采样点布局及人员配备等。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保证一旦启动,能够迅速组织到位,有序开展现场采样。

三、工作准备

(一)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各地要以公安户籍和人口普查数据为基础,通过采取信息化手段预登记,摸清辖区人口数量和分布,准确掌握特殊人群情况、检测机构能力、核酸检测物资储备、区域采样和检测队伍、样本运送人员和车辆需求等相关情况,建立工作台帐,制定明确的时间表、路线图,根据核酸检测任务量,对照现有储备,及时查漏补缺,保证出现突发疫情时,可及时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

(二)合理划片,科学布点。各地应当综合人口数量、地缘交通、核酸检测机构分布等情况,科学规划采样点布局。参照2000—2500人设1个采样点的标准(各地可按照社区、街道、乡镇、农村、城郊实际人口数量统筹设定),明确采样点位置。在固定检测点的基础上,采取网格化管理模式,以社区采样为主,通过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形式细化完善布局,方便市民采样、提高采样效率,采样点应当在4—6小时内完成规范建设和启用。根据疫情实际,加强研判,第一时间科学划定风险地区并动态调整,第一轮检测可以全部采用10混1检测技术,尽可能快速筛出感染人员。之后的全员核酸检测筛查,可以按照重点人群和高风险地区单采检测,中低风险地区混采检测的方案进行。混采检测可以采取10混1或者5混1混采检测技术。根据筛查结果综合研判,确定筛查检测轮次,必要时可对局部地区和重点人群采取多轮次筛查检测。各地要完善采样、运输、检测、结果报告、阳性样本跟踪等全环节的信息化建设,保证指挥调度高效、畅通,确保阳性病例得到及时监控和治疗。

(三)配齐人员,备足物资。各地要根据采样人员数量需求,强化对辖区内所有医护人员的核酸采样培训,确保随时执行采样任务。根据采样点的设置,建立包括采样人员、公安民警、机关干部、志愿者等若干采样工作小组,提前划分到采样点。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在充分考虑雨雪、低温、高热等特殊天气情况的基础上,储备全员核酸采样检测所需的各类物资,就近就便保管。

四、工作内容

(一)完善信息登记。在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准备阶段,以社区(村)为工作单元,通过多种方式提前对辖区内居民采样信息进行收集、登记,至少包括居民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具体到门牌号)和联系电话。同时,要做好居民信息安全保护。

(二)规范设置采样点。一个采样点可由多个采样单元组成,一个采样单元应包含采样人员、信息采集员、志愿者等相关工作人员及相关必要物资。

1、人员准备。

(1)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负责前期采集人员信息录入,引导人员分组、分时段有序采样,避免人员聚集,严格落实“1米线”间隔要求,严控人员密度。合理设置等待采样区域或人员通道,加强现场秩序维护,采样区域中每个采样单元每次进入人员不超过10人。

(2)每个采样单元应当配备1—2名采样人员。合理安排采样人员轮替,原则上每2—4小时轮岗休息1次。

2、空间准备。采样点应当为独立空间,具备通风条件,内部划分相应的清洁区和污染区,配备手卫生设施或装置。采样点需设立清晰的指引标识,并明确采样流程和注意事项。设立独立的等候区域,保证人员单向流动。

3、物资准备。

(1)基本设施:帐篷、桌、椅或凳等保障采样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物资。

(2)采样物资:专用的采样拭子、合格的采集管、足量的试管架、运输车辆和运输箱(B类包装)以及采样人员防护物资。

(3)信息采集系统:各地应当建立专用信息采集系统,提高采样效率,加强核酸采样信息化管理,避免出现人工填报的情形。

4、采集方法:按照《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0〕313号)执行。

5、相关要求:

(1)人员要求。从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样本采集的人员应当为医生或护士,熟悉样本种类和采集方法,熟练掌握样本采集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做好样本信息的记录,确保样本质量符合要求、样本及相关信息可追溯。

(2)采集管要求。管帽和管体应当为聚丙烯材质,螺旋口可密封,松紧适度,盖内有垫圈、耐冷冻。管体透明,可视度好。保存液应当带有易于观察、辨识的颜色(如粉红色),并保持一定的流动性,方便取样。

(3)采集拭子要求。宜选用聚酯、尼龙等非棉质、非藻酸钙材质的拭子,且柄部为非木质材料。折断点位于距拭子头顶端3cm左右,易于折断。

(4)采样人员防护装备要求。按照《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0〕313号)执行。

(5)信息采集系统要求。样本采集前,采样人员应当对受检者身份信息进行核对。信息采集系统应当至少可以包括以下信息和功能:

①受检者信息:受检者(患者)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居住地址、联系电话。

②采样信息:采样点名称、样本编号,样本采集的日期、时间、采集部位、类型、数量等。

③信息反馈:对接检测单位和疫情信息上报单位的信息系统,尽快反馈疑似阳性样本的受检者信息。

(三)采样人员配比。采样点因故需采用手工登记信息时,采样工作人员、服务保障人员、待检人员配备比为“1:4:100”,即每100个待检人员,需要配备1组采样工作人员、4个服务保障人员。在采样点采用信息化扫码方式登记信息时,采样工作人员、服务保障人员、待检人员人员配比为“1:3:130”。

(四)样本保存与转运。样本原则上应当低温(2—8℃)保存,如不具备低温保存条件的,在采样点放置时间不超过4小时。样本采集后应当在4小时内按批转运,6小时内上机检测。如果需要长途运输样本,应当采用干冰等制冷方式进行保存。非灭活样本按照WHO《感染性物质运输规章指导》中UN2814的A类感染性物质以PI602进行规范包装,灭活样本按照UN3373的B类感染性物质以PI650进行规范包装。样本转运箱封闭前,须使用75%酒精或0、2%含氯消毒剂消毒容器表面。

指挥中心应当准确掌握采样情况和检测能力,精准匹配采检量,要配备足够的车辆和专业人员,保证专人专车对样本进行转运。承担转运任务的车辆应办理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准运证书。车辆承担转运任务期间,不得用于其他用途,转运时做好生物安全防护。要协调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运输安全保障工作。

样本如需送往外省(区、市)检测的,应当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提出申请,根据回复意见实施。

(五)规范样本接收。实验室建立样本接收专业队伍,并制定科学、规范、高效的收样流程,开展培训。

(六)保障检测能力与质量。各省(区、市)应当加强统筹,根据人口数、医疗资源分布等实际情况,做好人员和仪器测算和配备,在此基础上增加20%人员、设备配置作为检测能力储备,并指导辖区内市级政府制定完成全员检测任务时限以及样本采样策略。每日检测1万管(单管为1万人份、5混1为5万人份,10混1为10万人份)所需要准备的检测能力如下:

1、检测人员和设备:新冠核酸检测人员24—25人,相关辅助人员15人,96孔核酸提取仪器4—6台,96孔PCR扩增仪器10—12台,A2型双人生物安全柜3个。配套使用的八通道移液器、板式离心机、涡旋混匀仪。

2、检测试剂和耗材:按照混采或单采准备相应数量的试剂。除常规检测试剂外,还应当准备有1—2种灵敏度更高的与常规检测的扩增靶点不同的其他试剂用于结果复核。配备相应数量的耗材,如PCR扩增板、加长型吸头、试管架等。

3、防护用品:医用防护口罩(头戴式)、外科口罩、隔离衣、防护服,无粉乳胶手套,鞋套,面屏或护目镜,帽子、洗手液等,按每人每天一套配置2—3天用量。应按人员体型配置不同型号防护用品。

4、相关要求:

(1)人员要求。按照《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相关要求执行。

(2)提取仪和扩增仪器要求。若使用核酸提取仪,核酸提取试剂应与核酸提取仪配套使用,选用扩增检测试剂盒指定的核酸提取试剂和扩增仪。所有设备应经过必要的检定/校准,建立仪器设备使用、维护、检定校准的程序文件,并按照程序文件严格执行。

(3)试剂要求。试剂要与检测仪器相匹配。推荐选用包含针对新冠病毒开放读码框1ab(openreadingframe1ab,ORF1ab)和核壳蛋白(nucleocapsidprotein,N)基因区域的试剂。扩增试剂盒应当选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有注册文号的试剂盒。建议选择检测限低、灵敏度高的检测试剂盒(检测限≤500拷贝/mL)。所有试剂应当严格按照要求条件妥善保存,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七)规范检测、及时上报结果。

1、样本检测。实验室接收样本后,应当立即进行检测。检测前进行充分震荡洗脱,之后进行核酸提取及扩增实验。

2、质量控制。性能验证、室内质控、室间质评等按照《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相关要求执行。

3、检测报告。新冠病毒核酸定性检测报告应当包括检测结果(检出/阳性、未检出/阴性)、方法学及其检测限、检测时间等。依据所用扩增试剂说明书,判断检测结果为未检出/阴性或者检出/阳性。

4、明确时限。检测结果应当及时上报,重点地区重点人群6小时、其他人群12小时,原则上不得超过24小时。

(八)规范阳性病例报告处置程序。

1、单采检测样本结果阳性报告处置程序。检测样本结果为阳性的,检测机构应当立即上报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并由法定报告机构在2小时内将相关信息进行传染病网络直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第一时间派出负压救护车将阳性病例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组织开展流调、环境消杀和密接追踪。

2、混采检测样本结果阳性报告处置程序。混采检测结果为阳性、灰区或单个靶标阳性的,由检测机构立即上报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混采数量第一时间派出相应数量应急采样队(如5混1同时派出5支应急采样队,10混1同时派出10支应急采样队),同时对样本涉及人员进行复采,并通知疾控部门对该采样管所涉人员暂时单独隔离。复核单管核酸检测如均为阴性,则按照阴性结果回报,暂时隔离人员即解除隔离;如检测结果阳性,锁定阳性人员,其余人员解除隔离。同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在第一时间派出负压救护车将阳性病例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组织开展流调、环境消杀和密接追踪。

3、应急保障措施。各区县应当成立至少10支应急采样队,对混采阳性结果及时进行复采复检。应急采样队应当由采样人员、信息采集人员、司机组成,并配备车辆。公安、社区(村委)等相关人员应当配合应急采样人员入户采样,采用鼻咽拭子方式,所采样本送原检测机构检测。

(九)医疗废物处理。核酸检测各环节均产生医疗废物,做好医疗废物收集、包装、无害化处理、暂存、交接和转运等工作,使用双层包装袋盛装医疗废物,有效封口,确保封口严密,确保医疗废物包装无破损、无渗漏。

1、基本要求。新冠病毒样本采集场所和开展核酸检测的实验室应当制定医疗废物处置流程。所有的危险性医疗废物必须按照统一规格化的容器和标示方式,完整且合规地标示废物内容。应当由经过适当培训的'人员使用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和设备处理危险性医疗废物。

2、医疗废物的处理措施。医疗废物的处理是控制采集场所和检测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关键环节,必须充分掌握生物安全废弃物的分类,并严格执行相应的处理程序。

(1)在采样场所,应设置医疗废弃物收集装置,做到及时清运,对场地定时消毒,杜绝环境污染。由各街道(乡镇)组织人员,按每个采样场所3—5人配备,负责采样场所的终末消毒和医疗废弃物转运。

(2)实验室废液、固体废物的处理按照《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相关要求执行。

(3)样本检测完成后,检测结果为阳性时,需将生物安全柜和实验核心区的医疗废物在产生地点进行高压蒸汽灭菌,然后按照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如检测结果为阴性,确认检测结果无误后可立即将阴性样本检测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规范包装,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流程进行处置,可不再进行高压蒸汽灭菌。

(4)基因扩增检测结束后,扩增后反应管不要开盖,直接放于垃圾袋中,封好袋口,不再进行高压蒸汽灭菌处理,按一般医疗废物转移出实验室处理。

(5)实验室每次高压均需采用化学法进行消毒效果验证并保存消毒和验证记录。根据生物风险评估,可以每月或每季按照操作要求进行一次高压灭菌效果的生物监测。

3、医疗废物清运。

(1)确定管理单位。核酸检测机构(实验室)可以自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单位承担医疗废物的清运、无害化处置任务。但当卫生健康部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大量增加核酸检测任务,导致医废运输能力与产废量发生矛盾时,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可以根据辖区医疗废物收运企业现行收运路线按照就近便利原则,合理分配收运任务,提高收运效率。

(2)核酸检测机构(实验室)应当与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单位协商签订服务合同,服务价格执行发改部门指导价。若未能与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单位签订合同的,由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指定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单位负责收运医疗废物并与检验机构签订合同。

(3)确保及时清运。核酸检测机构(实验室)应根据暂存场所医疗废物贮存情况与收运单位预约清运时间,清运应避免大风、雷雨天气。收运单位要优化运输车辆调度,合理安排收运路线,做好医疗废物清运保障。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当大量增加核酸检测任务时,应适当增加清运频次。

(4)强化清运防护。核酸检测机构(实验室)应划定医疗废物搬运专用通道,使用专用货(楼)梯。医疗废物清运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搬运普通医疗废物前应穿戴工作服,搬运涉疫情医疗废物前应穿戴防护服),并正确佩戴防护口罩、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搬运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与其他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清运人员按约定时间将医疗废物沿专用通道送至指定场所,应确保医疗废物不落地,不得丢弃、遗漏医疗废物。清运交接过程中要明确告知该批次医疗废物是否属于“涉疫情医疗废物”。

每次医疗废物清运工作结束后,应对清运人员的防护用品进行消毒后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且应对门把手等清运人员接触部位、转运区域环境(如搬运专用通道、货(楼)梯、暂存场所清空处)、设施、转运车及容器等进行全面消毒。

(5)落实台账与联单制度。核酸检测机构(实验室)应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台账制度,及时登记医疗废物的产生量、清运量、清运单位等情况。医疗废物转移应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并按要求存档备查。

六、核酸检测支援队有关要求

各省(区、市)党委政府可根据本省份情况,至少成立10支核酸检测支援队,每支核酸检测队按照日检测能力1万管储备相关物资,以承担支援本地区或其他省份的全员检测任务。核酸检测支援队所需物资应当单独配备,不得占用核酸检测支援队派出单位物资储备。各省(区、市)党委政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核酸检测能力建设的工作部署,可将国家公共实验室、城市核酸检测基地优先确认为核酸检测支援队,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建设其他核酸检测支援队。

每支核酸检测支援队应当至少配备以下人员及物资:

(一)人员。

1、数量。26人(按三班倒,每班8人,检测能力1万管/24小时计算)。

2、基本要求。具有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岗位培训证书,职称不限,有2年以上病原体核酸扩增检测经验,并有新冠核酸检测经验,身体健康。其中领队1名,要求有团队管理经验,综合素质好,具有较强的领导、组织协调、沟通能力。领队助理(兼联络员及检测机动)1名。其中至少有1—2名队员具备仪器安装调试、维护维修及校准和信息网络调试能力;至少有4—6名熟悉核酸检测质量控制以及检测结果分析报告人员。至少有1名队员具备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及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知识和能力。至少有1名队员接受过高压灭菌容器使用培训并具有资质。

(二)仪器设备。仪器设备包装尽量选择可重复使用的耐用包装。以备仪器设备的多次打包运输。

1、核酸提取仪(96孔):6台。

2、荧光PCR扩增仪(96孔):12台。

3、微量可调加样器:单通道(1—10L、5—50L、10—200L、200—1000L)4—5套;8通道3—4支。

4、辅助设备:单管掌式离心机2—3台;8联管和/或96孔板离心机各2—3台;小涡旋混匀仪2—3台;多管旋涡混合仪1—2台(用于采样管的整板振荡混匀);加样器架5个。

5、仪器备用配件:一定数量的易损耗配件如提取仪磁力棒、保险丝、灯泡等。

(三)试剂。

1、核酸提取试剂。可供2—3万份样本检测。核酸提取试剂应当与核酸提取仪配套。

2、扩增检测试剂。至少两种,其中一种日常检测用试剂应当与提取试剂配套,分析敏感性(检测下限)≤500拷贝/mL,可供2—3万份样本检测。另外1—2种试剂应与日常检测试剂的扩增区域不同,且分析敏感性应当较日常检测用试剂敏感,如100—300拷贝/mL,用于日常检测试剂出现阳性时的复检确认。扩增试剂应当使用冷链运输箱运输。

3、其他。仪器校准用试剂盒;用于检测系统性能验证和室内质控的假病毒颗粒质控品等。

(四)耗材。

1、加长型带滤芯吸头。规格10L,100L,1000L,无DNA和RNA酶,数量与检测试剂对应。

2、八联排管、配套的96孔板及封膜、封口袋、加样槽。与检测试剂数量对应,并与扩增仪配套。排枪配套的加样槽10个、八连管用板架20—30个。

3、试管架。4*8或8*12试管架50—100个(大孔,能放下5合1及10合1混采的核酸采集管)。

4、防护用品。医用防护口罩(头戴式)、外科口罩、隔离衣、防护服,无粉乳胶手套,鞋套,面屏或护目镜,帽子、洗手液等,按每个队员每天一套配置2—3天用量。应按队员体型配置不同型号防护用品。

5、其他。

(1)对讲机4—5部,用于实验室各区和实验室外部沟通。

(2)智能手机一个。用于实验室内及时向外部传达图像信息和结果及时上报。

(3)电脑1台。除扩增仪配套电脑外,额外配置电脑一台用于实验室外部数据处理。

(4)移动硬盘或大容量U盘1—2个。

(5)共享软件。有条件的可在所有电脑上预先安装共享软件,如:teamviewer等,便于领队或质量负责人在实验室外可随时查看、审核阳性结果。

(6)急救箱一个,配置常用药品和急救用品。

七、核酸检测实验室储备及保障

500万人口以下的城市,应当储备2处以上可供核酸检测支援队使用的实验室或可改建的区域;5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应当储备5处以上可供核酸检测支援队使用的实验室或可改建的区域。每个实验室或可改建的区域应当至少可容纳5支检测队(每支队伍日检测量按1万管计算),并储备相关检测设备、试剂和耗材。每处支援核酸检测实验室应当配备的人员、场地和物资具体如下:

(一)人员。

1、样本接收、灭活及整理样本人员:20—25人。

2、清洁及医疗废物处理人员:4人。

3、医院联络人:1人,负责核酸检测支援队与对口医疗机构的沟通联络。

4、政府联络人:1人,负责核酸检测支援队的当地政府的沟通联络。

(二)场地准备。

1、样本接收及灭活(适用时)处理。样本接收空间应当在50平方米左右,配备双人A2生物安全柜2—3台,人员四班倒,每班次5—6人。前处理室至少要配备大号样本转运箱、冰柜、空气消毒机、空调、大量试管架、货架等。大批量样本不能在生物安全柜内灭活的,可选择通风、宽敞、相对偏僻且方便样本转运车辆通行到达的场所接收样本并灭活处理及编号。

2、核酸扩增检测实验室。应当至少有试剂准备区(大于20平方米)、样本制备区(大于40平方米)和扩增及产物分析区(大于40平方米)等三个在物理上处于完全分隔状态的工作区域。如实验室有机械通风系统,各区域通风换气应当大于10次/小时;如无通风系统,则样本制备区和扩增及产物分析区必须有通向外面的窗户,可在窗户上安装1—2个向外的强力排风扇。相应各实验室区域内应当有足够摆放提取仪和扩增仪等仪器设备的实验室台。同时,实验室的用电量负荷应达到摆放仪器数量的负荷。

3、休息室。应当为每支核酸检测支援队配备一间清洁的房间,供人员办公及休息使用。

4、库房。应当为每支核酸检测支援队配备专用库房,放置所携带的各种耗材、仪器设备包装等。

(三)仪器设备。

1、生物安全柜:A2型,双人,4—5个。前端样本接收及灭活(适用时)处区2台;样本制备区2—3台。

2、灭活用温箱:3—4台。

3、超净工作台:1台。放置于试剂准备区。

4、—20℃冰柜2台,放置于试剂准备区。2—8℃冰箱2台,放置于样本制备区。

5、可移动紫外灯:8个。

6、空调:各区域应有良好的空调,室内温度维持在18—20℃。

7、内排式高压灭菌器:≥80立升,2—3台。

8、空气消毒机:3—5台。

(四)试剂。

1、核酸提取试剂:与拟筛查检测人数相应的检测量想匹配的数量。

2、扩增检测试剂:与拟筛查检测人数相应的检测量想匹配的数量。

(五)耗材。

1、加长型带滤芯吸头(盒装,无DNase和RNase,要与所用加样器配套)(10L、200L,1000L)。

2、锐器盒:中号。

3、个人防护用品:N95口罩、外科口罩,帽子,隔离衣,防护服,无粉乳胶长手套,无粉乳胶手套,鞋套,靴套,护目镜,面屏,防起雾的喷剂、分体衣、长筒胶靴。

(六)消杀用品。75%酒精(500mL规格,6箱)、84消毒片(1箱)、喷壶(大中号10个)、垃圾桶(大中号各6个)、带桶拖把(5套)、抑菌洗手液、免洗手消、医用垃圾袋(大中小号)、捆扎带、医疗废物标签、1250压力蒸汽灭菌化学指示卡、干手纸、嗜热脂肪芽孢杆菌片。

(七)办公用品。对讲机5部、电脑1台、打印机1台、A4纸、剪刀、镊子、记号笔、中性笔、宽胶带、长尾文件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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