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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酒驾宣传活动方案 篇1
为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扎实推进我镇酒驾醉驾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涉酒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普宁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零酒驾”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遏事故保平安”为目的,以宣传教育为载体,以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为手段,准确把握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新形势、新要求,持续有序推进全镇“零酒驾”创建行动,大力宣传倡导“拒绝酒驾、文明出行”理念,营造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全社会共同监督、人人自觉抵制的良好氛围,努力实现“三个明显下降,一个普遍形成”,即:酒驾醉驾违法犯罪明显下降、涉酒道路交通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涉酒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醉酒入刑全民皆知,酒后禁驾共识普遍形成。
二、工作内容
(一)成立领导小组。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成立创建“零酒驾”单位(村居)争做“文明交通无违法好司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创建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各村居、各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确保工作实效。
(二)建立固定宣传阵地。在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设置固定交通安全宣传设施,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建立宣传阵地,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利用好已有的宣传板栏、LED显示屏等媒介,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宣传酒驾醉驾危害后果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常识,形成常态化宣传氛围。
(三)设立酒驾劝导站。在各村居、各有关单位的主要进出口和其它重要路口,饭店、娱乐场所、商场超市、村居委会停车场进出口,要设置交通违法行为劝导站,设立“拒绝酒驾、文明出行”宣传牌,放置宣传材料,及时劝阻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已设置交通劝导站的村居,要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和设施设备,充分发挥好其劝导宣传作用。
(四)制作发放特色宣传制品。结合实际,制作一批“拒绝酒驾、文明出行”的标语、宣传手册等宣传材料,发放到酒后代驾、社会群众手中,提示提醒广大驾驶人特别是公职人员、专业驾驶人算好“名誉账”,“经济账”,自觉加入到酒驾醉驾共治劝阻活动中来。要组织辖区餐饮娱乐行业协会、饭店等涉酒场所,开展酒驾醉驾共治劝阻活动,在涉酒场所的大厅、酒桌、收费处等醒目位置,摆放“拒绝酒驾、文明出行”宣传桌签,提示提醒社会群众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五)成立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组织辖区村民、联防队员等有关人员,成立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开展以“拒绝酒驾、文明出行”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传递倡导文明交通理念,在午餐晚餐、节假日等时间节点和酒驾劝导站等重点路口路段,开展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巡逻劝导活动;在集市、民俗活动、婚丧嫁娶等重要节点,开展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劝导宣传活动。积极发动停车场管理员、收费员配戴“拒绝酒驾”红色袖标,参与到共治酒驾醉驾劝阻活动中来。
(六)开展集中承诺活动。组织辖区村民,普遍开展一次以“拒绝酒驾、文明出行”为主题的集中承诺签字活动,现场发放承诺书,呼吁群众争做“拒绝酒驾”的宣传者、践行者、劝导者。同时,将“拒绝酒驾、文明出行”写入村民守则,形成共同抵制酒驾的良好氛围。
(七)开展交通安全上门宣传服务活动。配合镇政府以“送法下乡”、“文化下乡”为载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村居开展抵制酒驾醉驾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大力倡导“拒绝酒驾、文明出行”理念。
(八)开展“文明交通无违法好司机”评选活动。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广泛动员广大驾驶人,特别是客货运、出租车、危化品、校车等专业驾驶人,积极参与全镇、全村居争做“文明交通无违法好司机”活动,引导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养成“拒绝酒驾、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九)开展警示曝光活动。要通过新闻媒体集中曝光一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驾驶人及其所在村居名单,公布处理情况,起到“一人出事故,全体受警示”的效果,教育震慑社会群众和主体责任单位。积极开展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有奖举报,向社会公布举报渠道,鼓励群众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浓厚氛围。
三、方法步骤
(一)加强领导,制定活动方案。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成立南溪镇政府创建“零酒驾”单位(村居)争做“文明交通无违法好司机”活动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常务副镇长和各农村单元长任副组长,安委办、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委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创建“零酒驾”村居和争做“文明交通无违法好司机”活动的目的意义,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广泛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活动中来。
(三)落实措施,扎实开展创建。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推进创建活动扎实开展。要适时召开文明交通志愿者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学习交流经验;要每周组织开展一次文明交通志愿者劝导活动,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并建立工作记录和活动档案,认真开展创建活动
(四)实地督导,建立长效机制。活动期间,镇政府活动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村居、各有关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在全镇通报表扬一批创建“零酒驾”村居示范典型和“文明交通无违法好司机”先进典型。活动结束后,镇政府活动办公室还将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零酒驾”单位(村居)创建活动成果和“文明交通无违法好司机”先进事迹,总结活动成效,推动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共建共治共享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创建“零酒驾”村居争做“文明交通无违法好司机”活动的.重要意义,强化大局意识、协作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扎实部署推进。
(二)注重方式方法。要紧追时代脚步,拓展思维,丰富创建内容和创建形式,注重宣传方式方法,避免空洞的说教和做秀式宣传,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
(三)加强示范引领。大力宣传“零酒驾”创建活动的工作成效,引导社会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向示范典型学习,以点带面,促进全社会形成“拒绝酒驾、文明出行”的浓厚氛围,让示范典型成为各单位学习的榜样,使模范行为上升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自觉行动。
拒绝酒驾宣传活动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XX县酒驾醉驾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改进作风,坚决遏制并杜绝酒驾醉驾问题在教育系统再发生,切实维护好教育系统良好形象,决定在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幼儿园)开展拒绝酒驾醉驾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一)增强干部职工法纪意识。通过开展拒绝酒驾醉驾教育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教育系统干部职工法纪意识,使教育系统干部职工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维护好教育系统良好形象。
(二)家校协同攻破违纪思想。利用“拒绝酒驾醉驾”系列主题班会、家委会等为载体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起到“小手拉大手”,提高家长思想认识,达到“教育孩子、带动家庭”,攻破公民违规违纪违法意识的效果。
二、活动范围
全县教育系统各中小学校(幼儿幼儿园)。
三、活动时间
20xx年5月16日起,常态化开展。
四、活动实施
(一)落实宣传教育,严格监督管理。一是局机关及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常态化开展酒驾醉驾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及时通报教育系统及县直部门酒驾醉驾典型问题案例,剖析教育系统酒驾醉驾案件,做到警示教育全覆盖,突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明纪说法,教育全体干部职工知敬畏,守底线,树立良好形象。二是各学校要及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各类纪法政策,大力推进从严治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订杜绝酒驾醉驾承诺书,做到全员承诺。
(二)集中家访排查,做到防微杜渐。各学校要结合“政治家访”等工作的开展,在6月中旬前开展一次干部职工家访工作,通过向干部职工家人、邻居等身边人员走访了解,进一步掌握了解干部职工8小时外的情况,做到摸排全、底数清、情况明。坚持抓早抓小,早发现早提醒,对于排摸的具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人员,要建立台账,进行谈话提醒,防微杜渐。
(三)健全完善制度,严格追责问责。对干部职工发生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一律从严从重处理。严格执行“七个一律”:一律实行通报曝光,当年一律不得评优评先,一律扣发当年奖励性绩效,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一律予以免职,单位年度考核一律降低考核等次,一律开展“一案一整改”,一律深挖倒查酒驾醉驾背后的“四风”问题、“酒局”“饭局”组织人、召集人、参与人的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干部职工酒驾醉驾问题的学校要加强内部警示教育,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剖析,查摆剖析存在的问题,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构建完善日常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源头治理、长效治理。
(四)强化宣传教育,发挥阵地作用。各校(幼儿园)在教育局指导下,要充分发挥学校桥梁纽带、教育阵地作用,常态化开展拒绝酒驾醉驾安全教育主题宣传活动,将交通安全知识纳入主题班会、学生家长会内容,达到“教育孩子、带动家庭”效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充分利用微信、报刊、新媒体、学校宣传栏等各类宣传平台和途径将交通安全知识纳入活动内容中,并邀请法制副校长到校开展酒驾醉驾专题交通知识教育讲座,观看交通安全影片,全方位、多角度宣传酒驾醉驾的危害性。
(五)长效开展教育,家校协同共管。开展“大手拉小手”活动,通过组织学生学习酒驾醉驾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由学生向父母及亲戚朋友宣传交通法规,将交通法规的宣传推进到家庭教育中,利用亲情促进交通安全意识的培养,潜移默化的提高学生家长思想认识,为提高公民思想建设做出贡献,真正做到家校共同监督、共同拒绝酒驾醉驾类似违法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
五、活动要求
(一)结合实际,精心布置。各学校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并精心组织,要以这次酒驾醉驾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文明素养为目的,全面开展活动,并固化为常态化活动,积极调动全体师生和家长参与,保证活动效果。
(二)积极宣传,总结推广。各学校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工作,注意收集活动过程中的材料和图片,积极向局机关推送,扩大活动影响,并在活动中不断总结经验,努力固化工作成果,力求将宣传教育行动内化为文明素养。
拒绝酒驾宣传活动方案 篇3
为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扎实推进我乡酒驾醉驾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涉酒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县“零酒驾”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遏事故、保平安”为目的,以宣传教育为载体,以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为手段,准确把握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新形势、新要求,持续有序推进全乡“零酒驾”创建行动,大力宣传倡导“拒绝酒驾、文明出行”理念,形成“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全民共识,营造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全社会共同监督、人人自觉抵制良好社会氛围,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零酒驾”创建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郭军任组长,分管副职、各片片长任副组长,乡交安委成员、各村支书为成员。领导组设在乡交安委办公室,负责创建行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各村成立“零酒驾”村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创建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各村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确保工作实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实际,各村因地制宜建立宣传阵地,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已有的宣传栏、大喇叭等媒介,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酒驾醉驾危害后果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常识,形成常态化宣传氛围。
(三)成立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组织辖区村民、联防队员等有关人员,成立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开展以“拒绝酒驾、文明出行”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传递倡导文明交通理念。
(四)发挥劝导站作用。充分发挥交通劝导站作用,在集市、民俗活动、婚丧嫁娶等重要节点,开展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劝导宣传活动。在节假日等时间节点和劝导站等重点路口路段,开展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巡逻劝导活动。
(五)开展集中承诺活动。组织辖区村民,普遍开展一次以“拒绝酒驾、文明出行”为主题的集中承诺签字活动,现场发放承诺书,呼吁群众争做“拒绝酒驾”的宣传者、践行者、劝导者。同时,将“拒绝酒驾、文明出行”写入村规民约,形成共同抵制酒驾的良好氛围。
(六)开展交通安全上门宣传服务活动。结合“送法下乡”、“文化下乡”为等载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村居开展抵制酒驾醉驾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大力倡导“拒绝酒驾、文明出行”理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创建“零酒驾”村、争做“文明交通无违法好司机”活动的重要意义,强化大局意识、协作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扎实部署推进。
(二)营造良好氛围。各村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创建“零酒驾”村活动的目的意义,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广泛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活动中来。
(三)扎实开展创建。各村要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推进创建活动扎实开展。要适时召开文明交通志愿者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学习交流经验;积极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并建立工作记录和活动档案,认真开展创建活动。
(四)建立长效机制。活动期间,乡政府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村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各村要定期总结“零酒驾”村创建活动成效,推动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共建共治共享长效工作机制。
拒绝酒驾宣传活动方案 篇4
为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扎实推进我镇酒驾醉驾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涉酒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普宁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零酒驾”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遏事故保平安”为目的,以宣传教育为载体,以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为手段,准确把握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新形势、新要求,持续有序推进全镇“零酒驾”创建行动,大力宣传倡导“拒绝酒驾、文明出行”理念,营造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全社会共同监督、人人自觉抵制的良好氛围,努力实现“三个明显下降,一个普遍形成”,即:酒驾醉驾违法犯罪明显下降、涉酒道路交通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涉酒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醉酒入刑全民皆知,酒后禁驾共识普遍形成。
二、工作内容
(一)成立领导小组。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成立创建“零酒驾”单位(村居)争做“文明交通无违法好司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创建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各村居、各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确保工作实效。
(二)建立固定宣传阵地。在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设置固定交通安全宣传设施,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建立宣传阵地,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利用好已有的宣传板栏、LED显示屏等媒介,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宣传酒驾醉驾危害后果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常识,形成常态化宣传氛围。
(三)设立酒驾劝导站。在各村居、各有关单位的主要进出口和其它重要路口,饭店、娱乐场所、商场超市、村居委会停车场进出口,要设置交通违法行为劝导站,设立“拒绝酒驾、文明出行”宣传牌,放置宣传材料,及时劝阻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已设置交通劝导站的村居,要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和设施设备,充分发挥好其劝导宣传作用。
(四)制作发放特色宣传制品。结合实际,制作一批“拒绝酒驾、文明出行”的标语、宣传手册等宣传材料,发放到酒后代驾、社会群众手中,提示提醒广大驾驶人特别是公职人员、专业驾驶人算好“名誉账”,“经济账”,自觉加入到酒驾醉驾共治劝阻活动中来。要组织辖区餐饮娱乐行业协会、饭店等涉酒场所,开展酒驾醉驾共治劝阻活动,在涉酒场所的大厅、酒桌、收费处等醒目位置,摆放“拒绝酒驾、文明出行”宣传桌签,提示提醒社会群众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五)成立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组织辖区村民、联防队员等有关人员,成立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开展以“拒绝酒驾、文明出行”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传递倡导文明交通理念,在午餐晚餐、节假日等时间节点和酒驾劝导站等重点路口路段,开展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巡逻劝导活动;在集市、民俗活动、婚丧嫁娶等重要节点,开展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劝导宣传活动。积极发动停车场管理员、收费员配戴“拒绝酒驾”红色袖标,参与到共治酒驾醉驾劝阻活动中来。
(六)开展集中承诺活动。组织辖区村民,普遍开展一次以“拒绝酒驾、文明出行”为主题的集中承诺签字活动,现场发放承诺书,呼吁群众争做“拒绝酒驾”的宣传者、践行者、劝导者。同时,将“拒绝酒驾、文明出行”写入村民守则,形成共同抵制酒驾的良好氛围。
(七)开展交通安全上门宣传服务活动。配合镇政府以“送法下乡”、“文化下乡”为载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村居开展抵制酒驾醉驾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大力倡导“拒绝酒驾、文明出行”理念。
(八)开展“文明交通无违法好司机”评选活动。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广泛动员广大驾驶人,特别是客货运、出租车、危化品、校车等专业驾驶人,积极参与全镇、全村居争做“文明交通无违法好司机”活动,引导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养成“拒绝酒驾、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九)开展警示曝光活动。要通过新闻媒体集中曝光一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驾驶人及其所在村居名单,公布处理情况,起到“一人出事故,全体受警示”的效果,教育震慑社会群众和主体责任单位。积极开展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有奖举报,向社会公布举报渠道,鼓励群众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浓厚氛围。
三、方法步骤
(一)加强领导,制定活动方案。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成立南溪镇政府创建“零酒驾”单位(村居)争做“文明交通无违法好司机”活动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常务副镇长和各农村单元长任副组长,安委办、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委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创建“零酒驾”村居和争做“文明交通无违法好司机”活动的目的意义,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广泛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活动中来。
(三)落实措施,扎实开展创建。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推进创建活动扎实开展。要适时召开文明交通志愿者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学习交流经验;要每周组织开展一次文明交通志愿者劝导活动,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并建立工作记录和活动档案,认真开展创建活动
(四)实地督导,建立长效机制。活动期间,镇政府活动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村居、各有关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在全镇通报表扬一批创建“零酒驾”村居示范典型和“文明交通无违法好司机”先进典型。活动结束后,镇政府活动办公室还将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零酒驾”单位(村居)创建活动成果和“文明交通无违法好司机”先进事迹,总结活动成效,推动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共建共治共享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创建“零酒驾”村居争做“文明交通无违法好司机”活动的重要意义,强化大局意识、协作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扎实部署推进。
(二)注重方式方法。要紧追时代脚步,拓展思维,丰富创建内容和创建形式,注重宣传方式方法,避免空洞的说教和做秀式宣传,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
(三)加强示范引领。大力宣传“零酒驾”创建活动的工作成效,引导社会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向示范典型学习,以点带面,促进全社会形成“拒绝酒驾、文明出行”的浓厚氛围,让示范典型成为各单位学习的榜样,使模范行为上升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自觉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