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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人员稳定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的部署要求,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确保员工健康安全、企业生产有序、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11部门决定春节前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鼓励和保障异地务工人员、农村劳动力、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及就业困难人员等留穗就地过年,全力稳定春节前后我市企业用工,稳定全市就业形势,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行动时间
20xx年1月21日至3月31日
二、服务对象
(一)异地务工人员、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帮扶对象。
(二)重要医用物资生产、生活必需品生产、保障城市运转、重点产业链等企业,重点项目、重大工程相关企业,其他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
三、具体措施
(一)多措并举提供服务保障
1.倡导异地务工人员就地过年。向我市异地务工人员、农村劳动力、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发出节日慰问信,发动各驻穗机构及其所联系的商会、协会、企业,共同引导务工人员就地安心过年。指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鼓励制定错峰放假和调休计划,在落实节假日工作待遇的基础上,采取发放“留岗红包”、改善就餐条件、安排文娱活动等措施,以岗留工、以薪留工、以情留工,尽可能让异地务工人员特别是原籍在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就地过春节。(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协作办公室;配合单位:各区政府)
2.开展多场温情送暖活动。春节期间,开展50场“春暖万家”社区行活动,举行逾“千”场慰问活动,送“万”份暖心围脖,慰问“十万”就地过年农民工,发送“百万”新春短信祝福。邀请20户异地务工青年家庭来广州过团圆年,开展对异地人员随迁子女和“候鸟儿童”的关爱活动,组织开展线上“四送”服务进家庭、线下“四送”服务进社区活动;开展广州市“把爱带回家”20xx寒假儿童关爱服务活动,线上依托广州市家政服务综合平台“云上”送祝福,线下深入“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开展留穗家政从业人员送温暖活动。(牵头单位: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
3.更好满足文体娱乐等生活需求。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鼓励全市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场所设施春节期间向就地过年异地务工人员及其家属免费开放,举办羊城春节“云”体育花会、职工网络春晚、职工书屋线上阅读以及送万福进万家年俗等系列活动,丰富大家的文化体育生活。与市场化平台合作,提供24小时的本地生活服务及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开展向异地务工人员免费赠书活动,满足节日期间群众多样化消费需求。(牵头单位:市总工会、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
4.开展“迎春送福留人心”志愿活动。在火车站、汽车站、加油站等归途场所开展协助返乡志愿服务活动。依托“志愿驿站”“青年地带”“青年之家”等团属实体阵地,通过现场挥笔教写春联、福字体验活动传承经典渲染年味,向就地过年异地务工人员、本地市民送春联、福字作品贺新春。(牵头单位:团市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
(二)落实政策持续援企稳岗
5.鼓励企业留岗留人。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就业补助政策、职业培训补贴、失业保险保障等相关政策,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对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在疫情防控期间新招用员工(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缴纳1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由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或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6.优先支持重点企业用工保障。为各类企业和其他春节期间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提供用工保障。落实重点用工企业和服务专员工作对接机制,摸清用工需求,优先支持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大工程连续生产、保障供应、保障用工。协调支持阶段性用工需求量较大的企业与生产不饱和、富余员工较多的企业开展用工余缺调剂。(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线上线下就业服务不打烊
7.搭建平台服务灵活用工和共享用工。发布线上线下灵活就业和新业态就业服务平台,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多方合作,多渠道采集并发布各行业的灵活用工、共享用工岗位信息,支持灵活就业,促进用工调剂,为相关人员和企业提供更好的就业服务和权益保障,保障异地务工人员在就地过年期间获取更多收入,保障企业春节前后用工需求。(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8.持续为各类就业群体提供就业服务。各级人社部门带头,发挥党员回社区、青年志愿者的服务作用,为社区居民、就地过年的异地务工人员、困难群体开展走访,登记其就业、生活需求,分类施策提供慰问、帮扶、生活保障等相关服务。不间断开展就业线上线下服务,春节期间分行业分岗位举办专项招聘会。在工业园区、村居、社区、生活小区大力开展宣传活动,推送防疫注意事项、新春文化娱乐活动、出行提示、技能培训、消费折扣优惠等各类便民服务信息。(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
9.鼓励异地务工人员提升技能。结合“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羊城行动,依托覆盖全市的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线上服务平台等,推出系列线上线下培训课程,开展专项家政技能培训讲座、“新妈妈”母婴知识讲座、公益性家政知识讲座、粤菜制作等课堂,鼓励就地过年的异地务工人员以及广大市民就地“学技能”“涨知识”。对就地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得相应证书的人员,符合政策规定的按规定给予技能培训补贴;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毕业2年内的“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党员,可在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给予一次性500元的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妇联)
10.维护重点群体合法劳动权益。畅通劳动保障维权和法律援助渠道,设立务工人员政策宣传、法律援助咨询服务点,开展维权知识宣传及法律咨询日专项活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推进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及清理整顿人力资源秩序行动;加强对在穗就业、生活困难的异地务工人员、农村劳动力、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及就业困难人员关心关爱力度,及时疏解疏导,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配合单位:各区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全国鼓励引导务工人员就地过年是有效防止病毒扩散的有效举措。各职能部门要统一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稳定务工人员留穗过年、稳岗留工的重要性,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稳岗留工、关心关爱等各项服务。各商会、行业协会等要引导企业承担主体责任,留住员工,尽最大能力鼓励引导务工人员留穗过节,减少人员流动。
(二)建立机制,做好应急保障。各区人社部门要建立春节期间24小时服务保障机制,安排专人值班、跟进各项事务,发布应急联系方式,做好就业服务、权益维护、关心关爱、心理疏导等工作;摸清春节前后企业开工复工和异地务工人员返乡返岗情况,加大与企业对接,保障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用工所需。加强与输出地的信息对接和劳务协作,按要求开展“点对点”“一站式”返岗复工服务,对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优先稳岗就业。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广泛发布留穗过节的倡议,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发布稳岗留工先进事迹,促进务工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全力保障企业用工平稳,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春节前人员稳定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巩固来之不易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xx〕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鼓励引导务工人员留在就业地安心过年;为重点企业和其他春节期间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提供用工保障;组织在我县的务工人员有序错峰离岗返乡;确保务工人员健康安全、企业生产有序、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二、实施范围
九寨沟籍在省外、省内中高风险地区就地过春节的务工人员;省外和省内中高风险地区籍在我县就地过春节的务工人员。
三、实施时间
20xx年1月28日至20xx年3月8日(春运时间)。
四、实施内容
(一)摸清九寨沟籍在省外、省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务工人员底数。各乡(镇)摸清九寨沟籍在省外、省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务工人员情况,精准掌握人员动态情况,做好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和引导,鼓励务工人员留岗工作,并将务工人员信息(附件1)于1月29日前报送至县农民工服务中心。
牵头单位:县农劳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
(二)摸清省外和省内中高风险地区籍在我县的务工人员底数。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各乡(镇)配合,摸清县内各企业、工程建设领域的县外籍务工人员情况,精准掌握务工人员信息、来源地、春节期间是否返乡等情况,做好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和引导,鼓励务工人员留岗工作,并将摸排的务工人员信息(附件2)于1月29日前报送至县农民工服务中心。
牵头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负责涉旅企业务工人员,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超市、商铺等务工人员,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类项目建设务工人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乡住房和市政项目建设务工人员,县水务局负责水利设施项目建设务工人员,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水电站、电信移动网络工程等项目建设务工人员,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自然灾害治理项目务工人员,其他涉及行业的部门)(下同)。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鼓励务工人员春节留岗和错峰离岗返乡工作。一是通过各类新闻媒体、网站、微信等方式广泛宣传《务工人员春节留岗倡议书》,积极引导鼓励务工人员春节留岗,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和聚集,不到中高风险地区探亲访友和观光旅游。二是对确需离岗返乡的务工人员,行业主管部门要引导用工企业根据生产需要和务工人员意愿,统筹安排休假时间,实行弹性作息、错峰休假。务工人员分散返乡返岗的,应引导其提前规划,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出行安全,减少旅途疫情传播风险;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单位统一组织外来务工人员集中返乡返岗,提供“点对点、门对门、一站式”直达运输服务。
牵头单位: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做好留岗务工人员人文关怀
1.省外和省内中高风险地区籍在我县的务工人员。一是给予春节节日补助。对1月28日至3月8日期间在我县留岗的省外和省内中高风险地区籍务工人员,给予500元/人的节日补助。二是开展送文化到企业等活动,鼓励企业做好留在九寨沟务工人员节日物质文化生活保障工作,要妥善安排好困难务工人员节日期间的生产生活。三是开展免费健康服务活动。乡镇卫生院对辖区留岗务工人员开展健康防护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为有需求的务工人员提供免费健康服务。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委宣传部、总工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
2.九寨沟籍在省外、省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务工人员。一是给予春节节日补助。对1月28日至3月8日期间在省外和省内中高风险地区留岗的务工人员,给予1000元/人的节日补助。二是开展线上送“送温暖”活动,通过网络宣传《务工人员春节留岗倡议书》(附件5)和疫情防控知识等,营造关心关爱务工人员的良好氛围。三是做好辖区内省外和省内中高风险地区留岗家属全覆盖走访慰问工作。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村(社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申报方式和流程
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我县在省外、省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务工人员由乡(镇)、村(社区)审核;省外和省内中高风险地区籍在我县的务工人员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申报材料:劳动合同、20xx年1—3月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工程建设领域可提供工伤保险缴费凭证)、工资证明、留岗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务工人员春节留岗慰问补助申报表”(附件3、4)。申报材料由乡(镇)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0xx年3月20日之前报送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财政局审批后发放补助。
六、全面落实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和服务。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企业要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我县鼓励务工人员春节留九过年及疫情防控相关政策,积极引导动员省外和省内中高风险地区籍务工人员留九过年、九寨沟籍在省外、省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务工人员就地过年。要依托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平台,及时公布鼓励政策、申报要件和流程、补贴标准等。对重点企业,要开展点对点宣讲,精准推送政策。同时,要加强务工人员的实名制管理,做好数据动态更新、跟踪服务工作。
(二)加强属地属事管理。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属地属事责任,鼓励企业结合实际和务工人员意愿,制定省外和省内中高风险地区籍务工人员留九过年的激励措施和办法,通过发放过年红包、在岗津贴、灵活放假等方式,尽量留住务工人员在九寨沟过年。同时,县根治办要加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及时发现和化解欠薪隐患,维护社会稳定。
(三)加强返乡返岗服务保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劳务输出地和输入地的对接,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务工人员返乡返岗“点对点、门对门、一站式”直达运输。引导返乡返岗务工人员自觉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途中务必全程做好个人及家庭健康防护,主动向所在乡(镇)、村(社区)报告。用人单位要保持与务工人员的沟通联系,做好企业生产、人员返岗计划衔接,合理安排返岗。各单位在组织各类活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各项防护工作。
春节前人员稳定方案 篇3
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黑人社函﹝20xx﹞27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绥稳就办发﹝20xx﹞3号)文件要求,为鼓励非绥化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以下统称外地员工)在我县过好春节,在20xx年1月21至3月31日期间开展好以“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为主题的专项行动,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通过提供就业服务、权益维护、慰问关怀等措施,使外地员工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关心,鼓励引导其就地过年。
(二)通过用工服务和政策支持,保障企业和有用工需求的单位正常稳定运转和健康发展。
(三)通过政策咨询、岗位信息、劳务对接等服务,为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重点帮扶对象、返乡农民工节后务工提供帮扶。
三、服务对象
(一)就地过年农民工等务工人员;
(二)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
(三)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
(四)重要医用物资生产、生活必需品生产、保障城市运转、重点产业链等企业,重大投资项目相关企业;
(五)其它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
三、工作内容
(一)送温暖留心,支持外地员工在绥化过年
1、发出一封“慰问信”。主动关心关爱农民工等外地员工,制发一封慰问信或倡议书于2月9日前发放到本部门所属的外地员工手中,引导其安心留在兰西欢度春节。[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工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扶贫办、总工会、妇联]
2、鼓励企业“发红包”。鼓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实际,科学合理安排生产活动,采取发放“留岗红包”等方式,积极引导外地员工留在就业地过年。[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扶贫办、总工会]
3、开展活动送慰问。在2月9日前开展针对快递小哥、网约送餐员等八大群体外地员工开展慰问活动,将防疫物资、防寒保暖、过年物品和慰问金发到外地员工手中。[责任单位:县总工会]
4、丰富业余文化生活。春节期间,通过职工之家、职工书屋、户外劳动者站点等工会服务阵地,为外地员工等人员提供节日期间锻炼和学习休闲场所,丰富外地员工精神和文化生活。[责任单位:县总工会]
5、关爱留守老人和儿童。春节期间,开展“把爱带回家”关爱服务“四送”活动,让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感受到关爱,使在外务工的劳动者安心放心。[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妇联]
6、及时提供社会救助。加大对外地员工救助力度,对因疫情防控需要留居我县的外地员工,符合条件的`应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本县内留居外地的员工可在留居地或户籍地享受临时救助待遇,参照“急难型”落实留居人员临时救助标准。[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二)强政策留岗,全力稳定就业岗位
7、提供职业能力建设政策支持。落实好《关于开展“迎新春稳岗留工送培训”专项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xx]29号)培训政策,鼓励引导企业灵活安排职工在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不裁员少裁员。推行企业申领补贴承诺制,企业补贴申领按照现行职业技能行动专账资金有关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
8、提供失业保险返还稳企稳岗政策支持。在3月31日前全面完成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落实工作,助力稳岗留工。[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
9、保障职工工资待遇支付。指导企业合理安排春节期间在岗职工节后休息休假,企业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要依法支付工资报酬;企业安排员工在休息日加班的,要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工资报酬。[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三)稳生产留工,支持各类企业生产经营
10、加大服务力度。聚焦百大项目中的工业项目、双百工程项目和百千万工程滚动项目,强化产业发展政策支持,优化工程项目建设环境,扩大投资规模带动就业。强化重点企业动态监测,对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医药物资生产、生活必需品生产、保障城市运转、重点产业链等重点企业给予帮助和支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企业稳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
11、强化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优先支持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大工程连续生产、保障供应,为重点企业提供全方位、多渠道、常态化的用工服务和指导。[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商务局、人社局]
12、积极发挥工会组织、行业协会作用。引导行业协会根据行业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协调行业内实力强、订单多的企业开展订单调剂、半成品收购、原材料及产品销售渠道调剂等帮扶,有效发挥工会组织及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保障企业生产经营不间断、务工岗位能留续、劳动者就业有保障。[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商务局、总工会、人社局]
(四)优服务留人,着力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13、坚持“绥化就业大集”促就业“不打烊”。人社就业部门继续坚持每周五上午9点定期举办“绥化就业大集”活动。发挥“绥化市劳动人口就业统计分析平台”功能,时时靶向推送岗位信息,促进精准对接,满足各类人员求职应聘和用工单位招聘用工需求。面向重点群体开展“131”服务,提供至少1次职业指导、3个适合的岗位信息、1个培训项目。依托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的就业信息,动态掌握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就业情况,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就业需求、技能提升等实际困难,促进稳岗就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扶贫办、工信局、商务局]
14、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强力度”。落实好《关于开发疫情防控非全日制临时社区公益岗位的通知》(黑人社函[2020]34号)文件精神,在2月末前完成消杀防疫、治安协管、社区服务等临时性岗位开发工作,兜底帮扶重点群体就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民政局、财政局]
15、农民返乡创业“多帮扶”。结合国家开展的《全国返乡入乡创业创新政策宣传周》集成一批、落实一批、创设一批、宣传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创新政策,进一步优化创业创新环境,吸引各类人才就地就近入乡返乡创业创新,激发创业创新活力,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开好局、起好步。[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人社局]
16、返岗复工“保畅通”。强化输出地和输入地信息对接和劳务协作,根据实际需要和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农民工“点对点、一站式”返岗复工服务。扩大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机会,组织参与春播春种农业生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以工代赈项目。[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人社局]
17、失业保险“保生活”。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等各项失业保险待遇。要认真做好网上申领服务,同时合理设置经办服务窗口,采取灵活办理方式,及时兑现各项失业保险待遇。参保失业人员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网、龙江人社官网服务大厅、龙江人社手机APP实现快速申领。[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压实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将“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摆在突出位置,压实工作职责,狠抓落实。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精心谋划推进措施,抽调骨干力量将各项工作任务逐一落到实处,在3月31日前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强宣传,及时报送信息。各成员单位要做好“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将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每位在我县过春节的外地员工手中。同时在2月8日、2月25日、3月15日、3月29日前将本部门工作动态、亮点做法及整体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连同《兰西县“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调度表》、《“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统计表》分四次报送县稳就业工作专班办公室。
(三)监测分析,加强风险防控。相关成员单位要及时开展就业形势监测分析,准确把握企业减员、农民工回流等情况,做好应对预案。要推进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畅通线上线下农民工维权渠道,落实领导包案及快速联动制度,严肃处理各类欠薪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虚假招聘、就业歧视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春节前人员稳定方案 篇4
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黑人社函﹝20xx﹞27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绥稳就办发﹝20xx﹞3号)文件要求,为鼓励非绥化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以下统称外地员工)在我县过好春节,在20xx年1月21至3月31日期间开展好以“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为主题的专项行动,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通过提供就业服务、权益维护、慰问关怀等措施,使外地员工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关心,鼓励引导其就地过年。
(二)通过用工服务和政策支持,保障企业和有用工需求的单位正常稳定运转和健康发展。
(三)通过政策咨询、岗位信息、劳务对接等服务,为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重点帮扶对象、返乡农民工节后务工提供帮扶。
二、服务对象
(一)就地过年农民工等务工人员;
(二)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
(三)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
(四)重要医用物资生产、生活必需品生产、保障城市运转、重点产业链等企业,重大投资项目相关企业;
(五)其它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
三、工作内容
(一)送温暖留心,支持外地员工在绥化过年
1、发出一封“慰问信”。主动关心关爱农民工等外地员工,制发一封慰问信或倡议书于2月9日前发放到本部门所属的外地员工手中,引导其安心留在兰西欢度春节。[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工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扶贫办、总工会、妇联]
2、鼓励企业“发红包”。鼓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实际,科学合理安排生产活动,采取发放“留岗红包”等方式,积极引导外地员工留在就业地过年。[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扶贫办、总工会]
3、开展活动送慰问。在2月9日前开展针对快递小哥、网约送餐员等八大群体外地员工开展慰问活动,将防疫物资、防寒保暖、过年物品和慰问金发到外地员工手中。[责任单位:县总工会]
4、丰富业余文化生活。春节期间,通过职工之家、职工书屋、户外劳动者站点等工会服务阵地,为外地员工等人员提供节日期间锻炼和学习休闲场所,丰富外地员工精神和文化生活。[责任单位:县总工会]
5、关爱留守老人和儿童。春节期间,开展“把爱带回家”关爱服务“四送”活动,让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感受到关爱,使在外务工的劳动者安心放心。[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妇联]
6、及时提供社会救助。加大对外地员工救助力度,对因疫情防控需要留居我县的外地员工,符合条件的应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本县内留居外地的员工可在留居地或户籍地享受临时救助待遇,参照“急难型”落实留居人员临时救助标准。[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二)强政策留岗,全力稳定就业岗位
7、提供职业能力建设政策支持。落实好《关于开展“迎新春稳岗留工送培训”专项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xx]29号)培训政策,鼓励引导企业灵活安排职工在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不裁员少裁员。推行企业申领补贴承诺制,企业补贴申领按照现行职业技能行动专账资金有关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
8、提供失业保险返还稳企稳岗政策支持。在3月31日前全面完成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落实工作,助力稳岗留工。[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
9、保障职工工资待遇支付。指导企业合理安排春节期间在岗职工节后休息休假,企业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要依法支付工资报酬;企业安排员工在休息日加班的,要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工资报酬。[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三)稳生产留工,支持各类企业生产经营
10、加大服务力度。聚焦百大项目中的工业项目、双百工程项目和百千万工程滚动项目,强化产业发展政策支持,优化工程项目建设环境,扩大投资规模带动就业。强化重点企业动态监测,对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医药物资生产、生活必需品生产、保障城市运转、重点产业链等重点企业给予帮助和支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企业稳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
11、强化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优先支持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大工程连续生产、保障供应,为重点企业提供全方位、多渠道、常态化的用工服务和指导。[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商务局、人社局]
12、积极发挥工会组织、行业协会作用。引导行业协会根据行业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协调行业内实力强、订单多的企业开展订单调剂、半成品收购、原材料及产品销售渠道调剂等帮扶,有效发挥工会组织及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保障企业生产经营不间断、务工岗位能留续、劳动者就业有保障。[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商务局、总工会、人社局]
(四)优服务留人,着力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13、坚持“绥化就业大集”促就业“不打烊”。人社就业部门继续坚持每周五上午9点定期举办“绥化就业大集”活动。发挥“绥化市劳动人口就业统计分析平台”功能,时时靶向推送岗位信息,促进精准对接,满足各类人员求职应聘和用工单位招聘用工需求。面向重点群体开展“131”服务,提供至少1次职业指导、3个适合的岗位信息、1个培训项目。依托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的就业信息,动态掌握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就业情况,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就业需求、技能提升等实际困难,促进稳岗就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扶贫办、工信局、商务局]
14、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强力度”。落实好《关于开发疫情防控非全日制临时社区公益岗位的通知》(黑人社函[2020]34号)文件精神,在2月末前完成消杀防疫、治安协管、社区服务等临时性岗位开发工作,兜底帮扶重点群体就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民政局、财政局]
15、农民返乡创业“多帮扶”。结合国家开展的《全国返乡入乡创业创新政策宣传周》集成一批、落实一批、创设一批、宣传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创新政策,进一步优化创业创新环境,吸引各类人才就地就近入乡返乡创业创新,激发创业创新活力,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开好局、起好步。[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人社局]
16、返岗复工“保畅通”。强化输出地和输入地信息对接和劳务协作,根据实际需要和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农民工“点对点、一站式”返岗复工服务。扩大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机会,组织参与春播春种农业生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以工代赈项目。[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人社局]
17、失业保险“保生活”。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等各项失业保险待遇。要认真做好网上申领服务,同时合理设置经办服务窗口,采取灵活办理方式,及时兑现各项失业保险待遇。参保失业人员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网、龙江人社官网服务大厅、龙江人社手机APP实现快速申领。[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压实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将“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摆在突出位置,压实工作职责,狠抓落实。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精心谋划推进措施,抽调骨干力量将各项工作任务逐一落到实处,在3月31日前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强宣传,及时报送信息。各成员单位要做好“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将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每位在我县过春节的外地员工手中。同时在2月8日、2月25日、3月15日、3月29日前将本部门工作动态、亮点做法及整体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连同《兰西县“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调度表》、《“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统计表》分四次报送县稳就业工作专班办公室。
(三)监测分析,加强风险防控。相关成员单位要及时开展就业形势监测分析,准确把握企业减员、农民工回流等情况,做好应对预案。要推进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畅通线上线下农民工维权渠道,落实领导包案及快速联动制度,严肃处理各类欠薪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虚假招聘、就业歧视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