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短文提供的帮扶困难户活动方案(精选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帮扶困难户活动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帮扶工作,切实做好全镇“困难人员”的就业再就业工作,建立健全援助长效机制,实现夏张镇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出如下方案:
一、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
(一)总体工作目标。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为统领,按照“源头控制、动态管理、政策扶持、跟踪服务、确保落实”的要求,实施“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援助工程,以政府组织引导为主,集中社会各方力量,积极组织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为有就业需求的“困难人员”提供合适的就业岗位,帮助“困难人员”成员实现稳定的就业再就业。
(二)稳定就业标准。被用人单位招聘的,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人员,应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月均收入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灵活就业人员,月均收入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完善申报登记制度,实施动态管理
(一)完善“困难人员”申报登记制度。重点帮扶对象为:夫妻双方都下岗或失业的;一户两代下岗或失业的;单亲扶养子女的失业人员;主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夫妻一方有工作但下岗失业,另一方无工作的下岗失业人员。要严格“困难人员”的申报登记制度,从2012年4月开始,实行“就业困难人员”申报、切实摸清底数,隶属单位核实、乡镇认定、区人社局把关备案制度。
(二)实施动态管理。“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统一政策规定、统一认定程序,建立统一的登记台账和数据库,及时调整更新;建立月报表制度,要在全镇范围内建立统一的编号、台账、数据库,做到家庭状况、失业(未转移)原因、技能特长、培训愿望、择业(转移)愿望、就业(转移)去向“六清楚”并及时跟踪、调查、帮扶,实现全镇范围内动态管理。
三、加大组织力度,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
(一)加大政府组织力度,开发一批岗位。要进一步拓宽开发公益性岗位范围,多元化开发就业岗位。在继续做好保洁、保安等岗位开发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有组织地开发社区配送、居家养老护理、集中连片回迁小区物业管理、病残疾人看护、公益小饭桌、小学生接送等就业岗位,为“困难人员”中的下岗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就业再就业提供更多合适的公益性岗位。
(二)调动用人单位积极性,空出一批岗位。继续鼓励用人单位对本单位后勤等服务岗位进行清理,把适合“困难人员”成员的岗位空出来,优先考虑或按照一定比例安排其就业再就业,并对用人单位在税收等方面给予一定程度的优惠。同时,通过兴办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创业市场、再就业一条街等形式,安排“困难人员”成员就业再就业。
(三)发展多种就业形式,拓展一批岗位。鼓励“困难人员”成员自力更生、自谋出路、自主创业,积极从事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活动,解决无出路、无收入问题,并在政策、税收等方面给予一定程度的优惠。进一步推动家庭手工业发展,拓宽家庭手工业产品销售渠道,不断开发新产品,扩大家庭手工业规模,使有劳动能力但受一定条件限制的“困难人员”成员实现就业再就业。
(四)加大劳务输出工作力度,寻求一批岗位。进一步加大组织输出工作力度,探索多种就业方式,建立劳务输出合作基地,延伸就业和维权服务,扩大劳务输出规模。要定期组织面向“困难人员”的劳务输出活动,发布岗位需求信息,认真落实劳务输出奖励政策,引导“困难人员”成员到区外就业。
四、突出重点援助,认真落实就业援助政策
(一)做好政策落实。各类用人单位要按照区政府文件精神及区政府的要求通过腾岗、扩岗、创建就业援助基地、鼓励和引导个人自主创业、区外转移等多种形式安置“困难人员”。对于创建就业援助基地、个人自主创业的,帮助其协调工商、税务部门落实有关工商、税收减免政策。对于个人自主创业,暂时缺乏资金的人员,凡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帮助其申请办理小额担保贷款。
(二)搞好“就业困难人员”培训。对于因缺乏技能而不能实现就业或转移的“就业困难人员”,分别推荐到劳动办、农业办,免费为其进行下岗失业培训或阳光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子女要纳入技能扶贫计划,按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帮扶困难户活动方案 篇2
为助力打赢全区脱贫攻坚战,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中山街办事处党委结合各社区的特点和XX镇5个村实际情况,现制定开展“城乡结对、社区帮村”活动方案。
一、工作思路
按照“抓基层党建促脱贫攻坚”的总体思路,发挥办事处及社区的工作特长和资源优势,通过结对共建,开展五项帮扶活动,着力推行党建与扶贫双推进模式,努力实现基层党建与精准扶贫的深度融合,互促互进,助力打赢全区脱贫攻坚战。
二、帮扶措施
1、助力产业发展
发挥辖区资源优势,以陕南最大的“菜篮子”XX市过街楼蔬菜批发市场为平台,在过街楼蔬菜批发市场设立XX镇农产品宣传营销专柜,将XX镇产出的蔬菜、水果、水产等农产品纳入全国销售网。充分利用今年10月份XX镇年度“柑橘文化节”,在过街楼蔬菜市场设立分会场,实现“小农户”对接“大市场”的优势,把XX镇的所有农产品推向全国市场。
2、传授科学技术
发挥社区“大党委”作用,联系辖区双报到单位汉台区科协,通过集中培训和上门指导等多种形式,将XX镇各村需求的科学养殖、种植技术送进每村每户,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提高贫困农民自主“脱帽”的能力。
3、关注留守儿童
结对社区深入被帮扶贫困村,了解有留守儿童的家庭状况,定期送书籍、文具等学习用品,结合社区实际,联系辖区小学,将XX镇的留守儿童接到中山街小学、青年路小学等重点学校交流学习,开拓留守儿童眼界,提高学习兴趣;组织参观拜将坛、古汉台等历史文化遗址和城市展览中心,让孩子们更直观的学习历史知识,展望XX的未来和发展。
4、关爱群众健康
针对贫困村基础设施薄弱,医疗卫生发展滞后的现状,社区引导和鼓励辖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力量参与特殊群体关爱服务工作,联系辖区卫校医院等医疗资源,组织医护人员开展“送医进村”活动,免费为贫困村农民检查身体,提供医疗服务。
5、提供就业信息
结合办事处辖区宾馆、酒店、餐饮等三产单位较多的优势,点对点联系,有针对性地帮助困难家庭解决就业问题,同时充分利用劳动保障系统,了解辖区以外企业用工需求,多途径进行劳动力输出,并建立长效帮扶机制。
三、组织领导
1、建立领导机构
成立办事处结对帮扶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事处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社区党组织书记为成员,统筹协调、指导结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副书记兼任,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推进、落实。
2、实施村社结对
办事处确定5个社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与XX镇5个村结对进行资金、资源和技术帮扶。同时,动员“双报到”单位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多渠道募集帮扶资金、物资。各社区要落实帮扶责任,结合帮扶村情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做好活动项目对接,从人财物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
3、加强舆论引导。
各社区要整合宣传资源,充分利用横幅、微信等各种宣传载体,大力宣传脱贫结对帮扶的重大意义、扶持政策、结对帮扶举措等,进一步统一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激发干部的脱贫攻坚信心,加强工作凝聚力。各社区和“双报到”单位要大力宣传各项政策,让帮扶村、贫困户了解帮扶政策,掌握帮扶政策,对接落实到位。同时,要注重群众工作方法、做到不扰民,尽量不增加镇村干部和扶贫户工作负担,保持中山干部良好的形象。
4、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督促检查机制。建立办事处对社区帮扶责任人的督促检查机制,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对工作不力的要责成限期整改。二是完善信息反馈机制。各社区要指定一名联络员,切实做好对口脱贫工作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对接、联络工作。三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各社区要将帮村助力脱贫工作典型事迹及时通过扶贫专刊、“两办”信息、“中山一键通”网络等平台广泛宣传。
帮扶困难户活动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省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试点的通知》以及县政府下发的《县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试点方案》文件,现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明确工作对象
1、持续做好“兜底保障对象”的社会救助对已纳入低保和特困供养的家庭和个人,持续做好跟踪。
对因疫情影响或因病因灾造成生活困境的,给予临时救助。
2、积极关注“低收入贫困对象”的帮扶救助。
要对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的1倍(含),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且因各种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因灾因病因学造成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及时纳入低保救助或临时救助。尤其是要关注受疫情影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临时救助对象、近期申请未通过对象、近期退保对象中新出现的困难对象,做好筛查,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应保尽保,对支出型困难的`予以临时救助。
3、重点探索“特殊困难对象”的精准救助。
对以下四类重点困难对象,要分类分层实行精准排查,针对性地用好用足救助政策,织密兜底保障网。
(1)“老”对象:
80岁独居老人,属于无稳定收入的孤寡对象,纳入特困人员集中供养。
80岁以上失能老人,除孤寡之外,享受失能社会化服务补贴,加强居家服务。
80岁以上困境老人,除孤寡之外,因病因灾的予以临时救助,符合低保的,纳入低保。
80岁以上留守老人,属于建档立卡和困境的,纳入低保,因病刚性支出的,予以临时救助。
(2)“弱”对象: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和孤儿政策救助。
困境儿童。纳入低保或视家庭情况,予以临时救助,并确保此类儿童不因病因灾因困而失学。
农村留守儿童: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对象,通过教育部门享受寄宿生营养餐和生活补贴,其他困难留守儿童予以临时救助。
农村留守妇女:计生二女结扎户,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的1倍(含),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纳入低保;大病支出型贫困的纳入低保并予以临时救助。
(3)“病”对象:
加大对因病而困群众的救助,对因大病重病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低保。并对其医疗费自费超额部分,通过临时救助和县爱心扶贫基金两个途径进行救助。
(5)“残”对象:
对重度残疾人(含精神、智力三级残疾),按照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低保。有因病刚性支出的,予以临时救助。其他残疾人,家庭困难符合低保条件的,应保尽保;因病因灾有刚性支出的,予以临时救助。
二、明确救助帮扶方向
1.生活救助。一是创新低保、特困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二是落实支出型贫困家庭低保政策,对扣除医疗、残疾护理、教育等刚性支出(多重致贫可叠加扣除)后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支出型贫困对象,按规定纳入低保(特困人员)。
2.急难救助。一是提高临时救助筹资标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二是加大救助力度,着重将低收入对象纳入临时救助对象范围;三是建立快速审批机制,对发生重大困难的,第一时间给予救助。
3.医疗救助。一是对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提高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补助比例;二是探索建立医疗帮扶基金,对因病困难对象给予一定比例的互助帮扶。
其他方面: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困难对象如有涉及,做好与扶贫办、社会保障所、学校等部门的协调联系。
三、明确工作任务
1、建立动态管理的特殊困难群体基本信息数据库,编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络。
(1)摸底。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对扶贫办和残联等部门数据库比对筛选基础上,逐户逐人摸清未兜底保障对象数,并对帮扶服务需求作出评估,精准识别各类特殊困难群体。
(2)建档。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把特殊困难群体从因病、因残(伤)、因学、因灾(疫)致贫原因入手,按照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对象、重度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困境儿童、孤寡困难老人、失能困难人员、低收入困难家庭等类别进行细化分类,形成特殊困难群体基本信息数据库。
2、探索特殊困难对象分类分层帮扶服务工作机制.
在对“老、弱、病、残”困难对象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进行精准帮扶施策。四类困难对象,总体要纳入生活救助,有大病的要实施“临时救助”。对困境儿童还要关注就学问题,确保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对失学和辍学的困境儿童要与教育部门及时协调解决;对残疾和精神病患者,要重点关注有无办理“残疾证”,对事实患者且无“残疾证”的对象,要单列整理,上报残联统一核对处理,对“残疾证”未年检换新证的对象,要敦促其及时换新证;对孤寡与留守的困难老人,还要关注住房条件,对住房有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与村委反馈,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解决,确保不发生住房安全事故。
3、积极稳妥做好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审批权限委托下放试点工作。
增强工作责任意识和“底线意识”,认真学习领会低保政策,执行好社会救助的工作纪律,既不“漏保”,也不“错保”,坚决杜绝“人情保”。严格执行工作流程和要求,及时高效提供救助服务。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组织准备阶段(20xx年4月30日前完成)。
各村(社区)成立由主任挂帅的“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增加人员力量;各村(社区)成立工作小组,并安排专职人员负责。
2、宣传培训阶段(20xx年5月10日前完成)。
各村(社区)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并安排工作培训,培训对象为村(社区)业务人员。
3、摸底排查阶段(20xx年5月25日前)。
各村(社区)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对本辖区的特殊困难群众走访调查和摸底排查,做到全覆盖,不遗漏,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按因病、因残(伤)、因学、因灾(疫)等致困原因进行分类。并于5月25日前将摸底排查数据报送至街道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试点工作推进办公室(设在街道社会事务办)。
4、实施推进阶段(20xx年6月-12月)。
6月底前,完成特殊困难群体精准识别,录入相关摸排数据表。
7-12月,用好“特殊困难群体基础信息”,实施精准救助,同时组织引导群众团体、社会组织、慈善基金会等社会各界力量进行结对帮扶。并做好动态管理。
帮扶困难户活动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做好全镇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工作,真正建立关爱帮扶长效机制,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特殊困难群体,聚焦基本生活保障,建立健全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长效机制,综合运用联系帮扶、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措施,强化家庭履行赡养、抚(扶)养和监护职责,分类施策,精准帮扶,长效帮扶,提高综合保障能力,补齐补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短板,坚决杜绝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
二、范围对象
本方案所指特殊困难群体重点包含以下几类人员:第一类为自理能力不足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第二类为生活自理能力不足的空巢老人、留守老人;第三类为生活照料存在困难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第四类为赡养、抚养缺失或照护不到位人员;第五类为困境儿童中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受监护人侵害儿童、流浪儿童以及遭遇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儿童。
三、工作安排
(一)做好人员信息摸排、审核、和评级工作(5月18日前完成)。各村(社区)在5月18日前从范围对象中的五大类人群中逐组逐户逐人进行全面摸排,召开村(社区)“两委”会议,对摸排出的困难户进行审核和评估定级,同时明确困难群体人员名单。
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三级、二级和一级,等级认定方法如下:
五大类人群中单独一人生活的失能半失能人员且居住地较为偏僻,附近500米左右没有其他常年在家邻居照应的应当定级为三级。
五大类人群中有大病重残的、生活自理能力不足的、照料人自身困在困难的,居住地500米左右在家邻居不超过3家的.应当评估定级为二级。
五大类人群中有法定监护人或赡养、抚养人的,但是赡养、抚养存在缺失的或照护不到位的应当定级为一级。
(二)明确关爱帮扶主体(5月18日前完成)。各包联村(社区)干部、村(社区)干部是特殊困难群体的关爱帮扶责任人。评估等级为三级的要明确镇包联村干部进行包保联系。关爱帮扶责任人至少每3天要走访联系1次并向管理服务系统上传联系走访情况。
评估等级为二级的由村(社区)包组干部进行包保联系。关爱帮扶责任人至少每周要走访联系1次并向管理服务系统上传联系走访情况。
评估等级为一级的要落实落细监护人或赡养人责任,村(社区)干部要定期联系走访并督促监护人或赡养人履行责任。关爱帮扶责任人每月走访探视至少2次并向管理服务系统上传联系走访情况。
关爱帮扶工作要充分发挥村民小组长、网格员、志愿者、党员等作用,根据就近就亲就邻原则,定期联系走访区域内特殊困难群体,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对在规定时间内走访不到位、走访间隔时间过长(三级高于5天、二级高于10天、一级高于20天)或有重大风险隐患的,管理服务系统将实行监测预警,及时提醒帮扶责任人开展关爱帮扶服务。突发公共事件或重大灾害期间按照要求加大走访探视频次。
(三)做好信息的采集与系统录入工作(5月25日前完成)。各村(社区)在5月18日前要完成基本信息采集表的填写与上报工作。镇民政办将于5月18日后对村(社区)进行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培训,5月23日前各村(社区)需将信息在系统中录入完毕,并建立特殊困难群体信息台账。
(四)建立镇村两级联动问题解决机制。各村(社区)可以根据扶贫、人社开发的辅岗位和公益性岗位以及党建工作中的”四联四帮”对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对象开展探望、代购等服务。对于走访发现的问题,各帮扶责任人要主动对接镇级相关部门,各部门要积极协调多方资源,解决关爱帮扶对象遇到的困难。镇中心学校要落实学龄阶段困境儿童教师包保责任,开展心理疏导、精神慰藉;镇司法所要充分发挥司法调解中心作用,督促监护人、赡养人履行责任,及时纠正并解决特殊困难群体中赡养、抚养缺失等问题;镇妇联、团委、卫生院等要定期组织志愿者、医疗人员开展入户关爱帮扶;镇残联、计生办、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站等部门要统筹资源,及时落实部门政策;各村(社区)要建立特殊困难群体“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并及时上传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信息管理服务系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专门工作组。工作组由镇民政办负责牵头,镇残联、扶贫站、中心校、卫生院、司法所、妇联、团委、计生办、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站等部门共同参与,各联村干部负责走访与督导。镇民政办具体负责协调和处理日常事务。
(二)强化监督问责。对于因摸排不精准,存在错漏导致关爱帮扶缺失而发生事故的,将严格追究各包片干部的直接责任和村书记的领导责任。
对于因帮扶工作不到位、工作不力的责任人,将追究帮扶责任人相应责任。
对于因没有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村(社区),镇民政办将向主要领导进行通报,适时调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