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短文提供的律师培训心得体会(精选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律师培训心得体会 篇1
我们的的培训分为两部分进行,第一部分是网络课程的学习,第二部分是面授培训。
网络课程通过东方律师网云课堂进行。内容丰富、实用,对我们专业能力的提高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由于授课教师众多,我再次就不一一详述了,只就印象最深的一门课,谈谈自己的体会。
这门是李老师讲的《法制史》课程。李老师讲课风趣、生动,往往将法制史讲得栩栩如生,让人印象深刻,这种深入浅出的授课方法,对我们帮助很大。
另外一门是刑诉课,这门课我们过去参加司法考试时,也学过,但角度并不完全相关联、相一致。其中,授课老师重点谈到了一名律师,在实际工作中,作为刑事辩护律师,自身应注意的事项,也包括了如何规避执业风险,如何正确处理好于委托人、公诉人、法官之间的关系,这些都对我的实际工作起到实实在在的帮助。
第二部分的培训,就是这次集中面授。律所准备的课程都非常精彩。
李老师讲的课题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令我们从更广阔的视野,更高的角度,来认识法律工作者的定位问题,也深刻认识到是国家的进步、文明、民主、富强,催进了法治的进程,反过来法律工作也在不断促进着国家的发展。因此,对自己所从事的这份职业有一种自豪感。
著名的王律师精彩的'演讲,大堂内多次响起掌声。我深深感到,作为一名老律师,王先生的人品、风范都是值得我们好好学习的,同时对我们这些新入行的实习律师的真诚忠告,以及殷切希望也给我们的莫大的鼓励。
张律师来给大家授课,重点谈到了律师业务的开拓与创新,让大家开阔了眼界,对今后的美好未来有了具体、明确的最后目标。
总之,今年的培训活动,让我更深入地了解了自己的执业,既看到法律工作的艰辛、风险与挑战又看到这一职业的价值与荣耀,所有这些收获,必将对我今后的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令我受益匪浅。
律师培训心得体会 篇2
6月16日,20xx年省律师协会组织的实习律师集中培训结束,今年共有一百五十多人参加实习律师培训。本次培训授课的教员都来自法律实务部门的领导和南京地区律师行业在各个专业领域表现突出的律师。培训课程上,注重技能和实务,结合南京法律服务市场的特点和法律服务主要领域,对实习律师进行岗前培训。我作为一名刚入行两月的实习律师,在经过此次集中培训我受益良多,对此主要有以下两点培训结业总结:
一、本次培训课首先由律协的几位领导授课,培训涉及内容:律师执业道德与律师执业规范的必要性、重要性,从总体上让我了解了律师行业的特点。首先,律师执业规范是律师执业道德的抽象具体化。律师行业的内容是鉴于社会冲突的焦点中,律师作为社会冲突问题的调节器应当具备很好的执业道德规范,在此前提下公正合理的适用法律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其次,律师执业道德规范是律师安全执业的有效保障。律师行业内容复杂性预示了律师执业的风险性。作为一名执业律师认真遵守律师执业道德规范,可以保障自己的职业生涯得到律师组织的认可。最后,律师行业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律师执业过程中应处理好与各类人员的关系。律师与客户、法官、检察官等人员关系处理有所不同应当区别对待。律师应当在不损害公共利益的条件下,合理适用法律使当事人的利益依法最大化;律师与与法官、检察官应当彼此相互尊重的前提下进行工作间的沟通,彼此之间不应存在特殊关系并以此对当事人有所执业之外的承诺。
二、随后的培训是从事多年职业的专业性律师对各专业性法律服务的学习指导。其涉及领域包括:传统民事诉讼业务的办案经验总结、传统刑事业务的办案心得、合同纠纷业务的审查注意问题、经济社会最普遍的劳动争议案件劳资纠纷、医疗纠纷涉及的法律业务及一些非诉讼业务办理。以上的培训内容包括各资深律师对相关法律的理解行政程序中的细节问题、取证的技巧,更为重要的是在每一堂培训课上,各培训律师均细心地将其办理各类专业性案件的多年工作经验对我青年律师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提醒。在传统的案件办理中,律师应当遵循律师业务指引性文件,在此基础上做好律师代理工作,确保律师安全执业的基础上最大化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律师与客户当事人之间利益价值的双赢。保证律师与参与案件各类人员之间的平衡关系,最终实现律师执业环境的良性化发展。 短暂的实习培训即将结束,此次律协组织的集中培训,是律师协会对青年律师的关怀,是各专业领域具有多年经验的资深律师对青年律师的眷顾。对此,作为刚入行不久的实习律师,我会严格遵守律师执业规范,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保证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
律师培训心得体会 篇3
我自20xx年律师执业以来已经x个年头,可以说在律师职业中是一名老律师了。经过几年打拼,每年收费在我看来还算可以,在枣庄这个经济相对比较落后的三四线地级城市来说,也算不错的。但通过青岛的一天和青年律师的沟通学习,我意识到了自己的差距,在许多方面存在很大差距,我感觉自己的工作存在许多不足。
首先是自己的思维僵化,意识落后,没有市场开拓意识。
这几年的律师经历,磨砺了自己,没有了锐气,感觉到:上班—坐门等案—然后休息的生活模式是自己的生活常态。用三个字来形容自己的形象就是懒、散、慢。这次青岛学习,使我耳目一新,感觉眼前顿时一亮。我深深意识到,做律师必须要有精神,这种精神的体现就是:借东风,入主流,做主角。这种精神不仅体现在日常穿着打扮的精神,还体现在思维要有精神,为人处世要有精神,工作要有雷厉风行的精神,案源开拓要有坚毅不拔的精神,总之归结到一句话:人总是要有精神的,做律师更要有精神。
在对待客户态度上,彻底改变过去那种冷漠的态度。试想委托人把案件委托给你,他不但给你付费,况且把案件的希望(该案件有可能改变他的一生,或一个企业公司的命运)都寄托在你身上,那么当事人对给你打一个电话,哪怕再啰嗦,那又有什么?我们换位思考也能体会到当事人的心情。通过这次学习,深刻感到顾客就是上帝,顾客就是衣食父母这句话的深刻内涵。在以后的办案中,做到尽量不要让客户问我们案件办理情况,积极主动的多和客户沟通交流案件情况。
在业务开拓上,彻底克服坐门等客那种惯性思维。要走出去,积极推介自己,借集团蒋琪总裁的那句话来讲就是:律师工作时间除在办公场所正常办公时间外,剩余时间不是在客户那里,就是在去客户的路上,和客户拉近距离,积极开拓新的案源。做到:我是大律师,我要走出去。
其次,要不断加强学习,在专业化上不断探索,学习,争取在自己带领的团队领域有有更多的发言权。
社会的发展,使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社会上流行一句:找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情。律师行业同时也是这样,要想收费有突破,要突破律师收费瓶颈,专业化是必走之路。不是专业化律师不可能在这一类型的案件中揽到高端案源,高端客户也不会主动找到你。通过压低收费揽到的案件,也必定做不成高质量的案子。
再次,要有团队意识,积极帮助年轻律师不断成长,在各种团队活动中历练自己。
团队是个大家庭,一个和谐、团结、奋进的团队,是所不断发展壮大的基石。通过这次青岛交流学习,增强了归属感,认识到只有所发展了,才有自身的发展。年轻律师是所发展的未来,年轻律师因社会阅历少,执业经验少,在律师执业初期存在着巨大的困惑和焦虑。作为所一名合伙人,要做年轻律师的表率,多帮多带年轻律师,使其不断成长。
总之,青岛这次学习,我感触颇深。我相信这次学习不仅是对我的鼓舞,也是对德衡(枣庄)办公室全体律师的鼓励。争取在新的一年了,各项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律师培训心得体会 篇4
6月2日至29日,我有幸参加了省司法厅和省律协举办的二季度申请颁发公职、公司律师证书人员培训班。短短天时间,在举办方的精心安排下,9位专家学者给大家贡献了生动、精彩的讲解,有些让我触动较大,引发了我的一些思考,现分享如下:
讲的老师们实践经验丰富,干货满满,分享了很多实践总结出的真知。作为法律工作者,要想提高水平,就是要多加实践,多加总结。美国霍姆斯大法官提出:"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而经验则自于实践。"纸上得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不办理案子,不参加诉讼,只关注非诉案,只关注合同审核,总感觉像是少了些什么,就像一条腿走路,难免要走得磕磕绊绊。法律工作者就像医生,必须亲自办案,亲身感受,才能有更好的提升。
崔冠军老师分享了一些刑事辩护的经验和心得,他办理的案,善于抓住关键点,说理不再多,在于说到点子上,很有"铁肩担道义,一语定乾坤"的感觉,让人听得心潮澎湃,畅快淋漓,深感刑事辩护之美。
刘海亮老师分享了行政诉讼案的律师事务,我学到了"捋法条、找案例、绘制时间轴"的重要性,到他的培训结束,我对律所的一体化体制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抽空要从网上好好拜读他的。
举办方请了礼仪专家薛巍讲解礼仪程,薛老师风趣幽默,给我们讲解了待人接物、着装、用餐方面的礼节,听得让我有些汗颜和脸红:讲究真是不少,需要学习的地方太多了。不由得让我想起了许小香的一篇,里面最后写到:"如果同你用餐的人违反了之前任何一条(用餐礼仪),哪怕他全都没做对,不要放在心上,忽略掉就可以了,因为一旦你因餐桌礼仪而产生了对别人轻视的念头,那便是最大的失礼"她的话震耳发聩,令人醍醐灌顶。礼仪当中,包容一门大的礼仪,无需对别人斤斤计较,不必纠结于他人的细枝末节;要严于律己,更需宽以待人。包容是情商高的体现,也是一门艺术,一种大境界。要达到这种境界,就必须拥有博爱的心,宽广的胸襟,还要坦荡、从容。"我果为巨海长江,何患横流污渎之不能容纳"包容是赢得朋友、事业的基础,包容他人的一些小过错,是为了让他人更好地改过。
王茂松老师是较早成为公司律师的,做为前辈,他有很多经验和我们分享,有些做法是我闻所未闻的,我听了后感觉大开眼界,心生佩服,真想有时间的话再跟他讨教一番。
张慧老师给大家讲解了合同审查与动态管理,我作为公司法务,接触了大量的合同,故对她的讲解深以为然。其中她列举了几个条款,比如说送达条款,有效送达就非常重要。司法实践中法律书送达难也是一个重要问题,在某些合同中必须要加上送达条款,就是防止以后出现送达难问题,导致案拖期严重。地址信息应包括双方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电子信箱、邮政编码等信息,简易版的送达条款可以这么写:本合同所留地址为双方居住地址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址,此地址视为法院邮寄法律书及双方邮寄催收函、律师函等的送达地址。任何一方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书面通知的,变动一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损失。因一方提供的地址不准确、地址变更未书面告知另一方,导致无法送达或拒收(含代收人拒收)等情形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由此,我联想到了"模块化条款"的问题,众所周知,公司法务对标准化合同本比较熟悉,每个公司或单位多多少少会有一些标准合同本,而从更微观看,组成标准本的条款有一些是可以重复使用的,比如其中的法律条款,完全可以模块化(模式化),在甲合同里面有,在乙合同里面同样可以有。比如上述的送达条款,还有争议解决机构选择条款、禁止贿赂条款,清洁本条款、保密条款、不可抗力条款、知识产权条款等等。有了这些相对固定化的条款后,在合同起草和审核时,只要到检索到这些条款,复制粘贴过去,即可使用,由此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并且降低了工作成本。再升级一步,把这些条款输入到数据库,进行数据库化。充分利用好数据库,可以有效地避免重复劳动。此外,有了数据库,还能使众多人的智慧、技术积淀下,并能在不断地积累、共享、完善中日趋完美。
此次培训转瞬即逝,但拓宽了工作视野,又学会了诸多工作方法,由衷地感谢举办方和公司给予的这次机会,感谢9位专家的辛勤付出,我期望能把培训后的收获融入到以后的工作中,并尽职尽责地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