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法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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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说法观后感 篇1

今日我看今日说法,深有感触,讲的是一位八旬夫妇四十年前由于传统观念作怪,虽然生育了两个女儿却领养了一个男孩。对于这个男孩可说是关爱有加,溺爱倍至,甚至自己的亲生女儿也无法得到这样的感觉。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溺爱使这个孩子变得任性,粗暴,动不动就对父母拳打脚踢,他给这个家带来的就是一场噩梦。

长期以来对父母的虐待,邻居和亲戚都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特别是两个结了婚的女儿更是每天为父母担惊受怕。由于父母的忍让,更是助长了养子的焰气。

在他四十一岁的一个晚上,他有野兽般虐待自己八旬的老父亲,拳脚相加,老妇人趴在老翁身上求饶。忍耐了四十年的姐姐亲眼目睹了禽兽不如的弟弟如此对待老人,一怒之下在他熟睡的时候用斧头将他看似而后去自首。

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案,可最后的结果却出人意料。我当时就得这起故意杀人就算自首也要怕被二三十年啊!可这起自首案件,一是有自首情节,二是死者长期虐待老人的事实。三是百多邻居联名集体向法院请求宽大处理。最后判决的'结果仅仅是判处姐姐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这个判决在中国审判史上开了先例。

为什么这个案件会是这么判决呢?老人是弱势群体,儿子如此禽兽不如,这个判决也给了那些长期虐待老人的不孝者敲响了警钟。兔子急了也咬人。而法律真正保护的这个群体的弱势,真是大快人心。

我为那位姐姐而庆辛,这样的法律是能够让人们接受和信服的,是公正的!

我们也该从这个案件中接受教训,对虐待老人这绝不饶恕!同时也提醒我们教育儿女不能过于溺爱。“惯子不如杀子”我们不能说这个不孝子该死,不过也是咎由自取,老天有眼,可谓自作孽不可活呀!

今日说法观后感 篇2

“噢!放寒假啦!放寒假啦!……”我像一只离开了束缚的小鸟一样,高兴地欢呼雀跃起来,离开了妈妈的唠叨声,拿起了遥控器,目不转睛地换着电视频道。突然,一个广为人知的名字进入了我的视线——雷锋。一提到这个名字,我就被这个频道吸引住了,我指着电视大声地对爸爸说:“雷锋!雷锋!”一看,原来现在播放的是《今日说法》。

《今日说法》节目主持人讲了一个令人深省的法制故事:

湖南省雷锋的故乡发生了一件事,今年放暑假期间,同村有三位小朋友一起到村庄边的'水库抓鱼其中一位不慎滑进了深水区,在如此危险的时刻,另外有一位12岁小朋友奋不顾身地跳下了水,用自己的全身力气,把落入深水的小伙伴推上了岸边,而自己由于精疲力竭,便沉入水底,溺水身亡。奇怪的是被救的和另一位小伙伴不但不救,反而将死者的衣裤悄悄地藏了起来,然后若无其事地跑到死者的邻居家借书和看电视,企图制造不在现场的假象,使寻找死者的工作错过了机会,直到警察侦查时才说出了真象……

看到这里我为救人的小英雄感到可惜,他舍己救人的行为正是雷锋精神的体现,值得我们学习和赞扬,但是,我还是认为他的方法欠考虑,因为他如果用呼叫的方法让大人来救(因为在不到十多米的地方有人),就不会白白地牺牲自己年轻的生命。而另两位小朋友应该受到批评,这么能见死不救呢!特别是那个被救小朋友应该好好地思考一下,假如没有死者的相救,死亡将是自己,他应该感到内疚。

同时我也从这个事故中知道了:凡事都要注意安全,尤其是在放假期间,不遵守这一点,它会毁了一个人、一个家。

今日说法观后感 篇3

仅从节目内容看,程家弟弟妹妹,为了争夺不属于自己的财产而罔顾亲情,无所不用其极:委托律师开立刑事案件,网上追逃大姐,在大姐被网上追逃的同时,“怂恿”老父亲立非法遗嘱又做公证,然后又昧着良心说各种谎话。而程家大姐,在被刑事立案追逃后,痛定思痛,发起了漂亮的反击,虽说如此,但官司也是打了好几年。

打官司,打的是证据,此言非虚。当初,程家大姐实际出资建立了中天拍卖公司,海边别墅是烂尾楼,流拍;但程家大姐看到了商机,但是,作为拍卖公司是不能参与烂尾楼竞拍的,所以,她就以弟弟妹妹的名义买下了这些烂尾楼,当时花了很多钱。

多年过去了,那些烂尾楼,还有其他资产,翻了十倍、几十倍,但,程家弟弟妹妹,口口声声说门面房、车库、几套别墅是自己的,但是,却无法提供当初购买房产和开立公司的资金流水证据,就是因为,这些资产本就是程家大姐实际出资购买的,律师从头至尾,将十数年来的这些证据都一一搜集出来。

特别地,程家妹妹,当初与前夫离婚,离婚判决书中说,那几套别墅是大姐的,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离婚后,又反过头来跟大姐争这几套别墅;那个年代,程家妹妹在医院上班,而万元户才开始流行,她何德何能凭工资买下那么多套房产。像程家弟弟,为了转移财产,跟妻子先是补办结婚证,当天就闪电离婚。像程家老父亲,自己的女儿在被网上追逃的'当天,就立下了非法遗嘱,说自己在中天还有40%的股份。

节目最后,程家弟弟说大姐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把我们变成了没有房子,无家可归的人;程家妹妹说人是会变的,她掌握了金钱后,会自私,会跋扈。

一家人,本该手足情深,然而,却没有在关键问题上理清界限;二十年来,一把辛酸泪。金钱不等同与罪恶,但,没有理清归属关系的金钱很可能会引诱人性深处的罪恶。

今日说法观后感 篇4

一位八旬夫妇四十年前由于传统观念作怪,虽然生育了两个女儿却又领养了一个男孩,对这个孩子可说是关爱有加,溺爱倍至,甚至自己亲生的女儿也无法得到这样的待遇,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溺爱使这个孩子变的任性,粗暴,冷酷,动不动就对父母拳打脚踢,他带给这个家的就是一场噩梦。

长期以来对父母的虐待,邻居和亲属都看在眼里,急在心上,特别是自己的两个已经结婚的女儿更是每天为父母耽惊受怕。由于父母的忍让,被虐待后从不报警,助长了养子的气焰。养子曾对八旬的养父说:“你不是我爹,我是你爹!”

在他四十一岁的'一个晚上,他又野兽般虐待自己八旬的老父亲,拳脚相加,老妇人爬在老翁身上求饶。忍耐了四十年的姐姐亲眼目睹了禽兽不如的弟弟如此对待老人,一怒之下在他熟睡的时候用斧头将他砍死而后去自首。

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案件,可最后的结果却是我们无论如何没有想到的,我当时觉得故意杀人就是有自首情节最少也要判处二十年徒刑啊!可这起故意杀人案,一是有自首情节,二是死者有长期虐待老人的事实,二百多名邻居联名集体向法院请求宽大处理,最后判决的结果仅仅是判处姐姐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这个判决绝对在中国的审判史上开了先例。

为什么这个案件会这样判决哪?老人是弱势群体,儿子如此禽兽不如,这样的判决其实是给那些长期虐待老人的不孝者敲响了警钟,兔子急了也要咬人的,而法律真正的保护了这个群体的弱者,是大快人心的好事情啊!

我为那位姐姐而庆幸,这样的法律是能够让人们接受和信服的,是公正的。

我们也应该从这个案件中获取教训。对虐待老人的绝对不能饶恕,同时也提醒我们在教育子女方面一味的溺爱其后果是极其严重的,“惯子如杀子,”父亲从小就教育我的这个道理得到了验证。我们不能说这小子死的活该,不过也是咎由自取,老天有眼,可谓人不报,天也要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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