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为青春护航”演讲稿

优短文提供的“法律为青春护航”演讲稿(精选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为青春护航”演讲稿 篇1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七年级(二)班的学生xx。为了让同学们更好地了解法律,增强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领导为我们组织了这次法制会,这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是一场及时雨。老师的`精彩讲座让我们懂得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道理;认识了“学法、知法、守法”的重要性。

刚才主讲老师结合丰富而具体的案例警示我们,警示这些正处于青春年华,享受着美好与自由生活的我们。要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醒我们“一言一行,要从道德之道,一举一动,要守法理之理”,告诫我们,对法律和的无知,在法律面前没有敬畏之心,只凭一时冲动就会铸成大错。这对于我们来说不仅是一种启发,而且是一种强烈的心灵震撼。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有的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没什么大不了!今天看来是非常错误的,也是非常危险的,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慢慢地恶习就会在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来越严重,最终,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我们正处在花样的年华,诗一样的年龄,谁愿意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呢?

我们要以这次法制报告会和学校开展的“争做三好少年”活动为契机,学法、知法、守法,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家做个好孩子,在社会做个好小公民”,发奋读书,立志成才,用实际行动报答党和政府对我们的关爱。

谢谢大家。

“法律为青春护航”演讲稿 篇2

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律人》。

在我的演讲开始之前,我想先问大家一个问题,我们大家有多少人是要参加司考的?请举手。(手势:举手)

前几天,在食堂吃饭的时候,遇到一个老乡,也是我要好的朋友,老乡见老乡嘛···而且是一个县的,一个高中的,邻班的,开学以来大家一直在忙自己的事情,没有时间仔细聊聊天,这次我们聊了很多,聊到了各自今后的打算,毕竟就要大三了,我说,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将来怎么打算,也不知道自己将来干什么,他说,你们xxx每年那么多人参加司考,那你总要考司考吧,我说,对呀,有这个打算,毕竟最后一次机会了吗。他说,那就是啦,如果你对法学感兴趣,你就可以走这条路啊,难道你学法律只是为了将来的'谋生?你就没有一点点的兴趣?这一句话直接把我问蒙了。

因为是文科出身,所以在当初填志愿,选专业的时候就是填一些法学啊,金融啊,跟文科有联系的专业,后来误打误撞来到了中警院,听说可以考司考,那就考呗,如果再考一个政法院校的研究生那就更好了……

我现在才发觉,原来在我的认识中,法学、法律、法律职业就是高大上的,学好法律,考过司考,就可以有好工作,就意味着高薪,成为“大法官”“大律师”“法学家”,我的这个想法对不对呢?

05年的时候,在我们安徽合肥,有一名律师叫,江业胜,因为贿赂官员和法官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他为了承接诉讼代理业务,获取不菲代理费,重金贿赂官员多达百余万元,还曾贿赂过法院领导。

江业胜在合肥律师界很有名,我就在想,学习法律,成为法律人,难道仅仅是为了获得一种谋生之道?在获取生存技能之外,我们要学习法律的目的究竟是为了什么?从根本上说,法律的目的是除暴安良,惩治不法之徒,为被害人提供最稳妥的救济。法律人,应当具有最基本的正义观、是非观和善恶观,追求个案的公正处理,这源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中国传统,显示出一种超越生存和功利考虑的追求。

20xx年2月26日晚,9时30分,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法庭法官,马彩云,在住所楼下遭到歹徒枪击,为维护社会正义、避免无辜群众受到伤害,与持枪歹徒英勇搏斗,壮烈牺牲,年仅38。她在基层工作15年,自独立办案以来,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近3000件,年均结案近400件,因业绩突出,马彩云多次被评选为优秀公务员及政法系统“先进个人”。

这是真正的法律人的坚守,把个人奋斗融入到基层的司法事业中,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热忱的工作态度,尽心尽力地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在平凡中创造伟大,在奉献中实现价值。

“法律人”是关于立法、司法、用法,使法之精神薪火传承的“人”。就拿律师来说,律师是法律人,以法为业,以律为师,律师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它不是一般的职业,是关乎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国家法律关系的智慧,是对事实和证据的判断者,是对法律和正义的维护者。

我们为什么要立志进入法律,成为法律人呢?我想,我们大家未必都很清楚。是不是大部分人并没有作非常认真的考虑,只是觉得现在学法律现在很热门,于是就考司考?考法硕?不过我觉得,这就可以了。就像我的老乡说的,哪怕我们只有对法律的那么一点点的兴趣,只要坚持着一名法律人的信仰。要正确理解法律人该是什么样的,照理必须先搞清楚所学的对象即法律究竟是什么,这需要系统的学习研究,需要在今后的法律实践中才能明白的事。

我只是想提醒大家,当我们真正进入法律人的行列时,一定要时刻铭记公平、正义、平等、自由、诚信的价值观,应该是我们一生的追求。虽然在很多的情况下,出于某种原因我们难以做到,但是正如司马迁所说,“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

谢谢大家!(鞠躬)

“法律为青春护航”演讲稿 篇3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话题是"小学生法制教育"。

同学们一定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要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再改正就很难了。如若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后悔也就晚了。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法制教育宣传日。邓小平爷爷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那我们到底应该怎样做呢?

首先,我们要积极学习《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是对小学生思想品德和日常行为的基本要求,可以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身心健康发展。只要我们能自觉遵守《守则》和《规范》,就能增加国家观念、道德观念、法制观念,懂得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并且提高分辨是非,区分善恶的'能力,增强守法、守规、守纪的意识。所以只要我们自觉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已经做到了遵纪守法的第一步。

其次,我们还要自觉遵守和小学生有关的一些法律。比如:未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将近12周岁学骑车必须有家长陪同;营业性的舞厅、网吧我们不能进入;不健康的书籍、录像自觉不看等等,这样把自己放在一个健康安全的环境中,既保护自己,又杜绝犯罪发生的可能。

同学们,生命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彩的,要享受这一切必须以人身安全为前提。我们的安全不仅关乎我们自己,更关乎着我们的家人、朋友、甚至社会各界关注我们成长的人。那就让我们所有的同学都从我做起,主动学法,让我们在充满法律意识的氛围中健康成长,做个知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快乐的小公民。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法律为青春护航”演讲稿 篇4

同学们:

现代社会,因为利益的驱使,触犯法律的人实在太多了,有的是因为经济困窘而走上了极端的,有的是一时兴起,好奇心的驱使,不慎扭曲了人生的慢速。他们的行为造成的后果只有一种,那就是立法的惩罚、自由思想的剥夺甚至是一生的宽恕忏悔。在这些冲动无知的人群中会,有一小部分就是像我们这样无知的未成年人。年纪,驶上是什么让他们走上了一条不归路?我想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

走进监狱的人大都因为自私,常常只考虑自己的利益,所以当别人家的树苗伸到你家的院墙,当你家田地的土地被别人挤占了一寸,当原本属于你的东西流入了别人的,你可能会天然地心理失衡,心怀怨恨,从而发生争执,打斗,以致造成伤害。本是为了防止自己的利益受损,因为因为在不理智的`自己意识思维牵制下,采取了不恰当的方法,最终全失只会失去了更多的利益。

事后,当一系列的后果猛然来袭,当事人幡然醒悟,悔不当初,可是,一切已经晚了。我们多么不希望比较复杂的事件重复上演,所以在紧要关头,要保持理性,克制情绪,这是最为妥当的方式,也是个人修养的体现,更是学法,知法,懂法,护法的必然结果。法律不仅可以民事保护我们的权益,也是提高整个社会公民素质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处在花一般年纪的我们,单纯,简单,通常也更容易受到环境遭受的影响,是一个可塑性非常相对而言可塑性的群体。学习适切的法律常识,可以抵御社会不良因素扼制的侵蚀,用法律武装和建立健全意志,知道可为和不容为。

同时,在法律的正确指引下,我们也能够学会包容,学会避让,抵制诱惑,不畏强权,做一个有节制、有原则的文明礼仪道德公民,整个社会也将因此更加美丽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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