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短文提供的遵纪守法心存敬畏演讲稿(精选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遵纪守法心存敬畏演讲稿 篇1
各位领导,同志们:
你们好!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我们应做到以下两点:
一、勿以恶小而为之
刘备去世前告诉其子刘禅说:“莫以恶小而为之,莫以善小而不为。唯贤唯德,能服于人。”目的`是劝勉他要进德修业,有所作为。好事要从小事做起,积小成大,也可成大事;坏事也要从小事开始防范,否则积少成多,也会坏了大事。所以,不要因为好事小而不做,更不能因为不好的事小而去做。小善积多了就成为利天下的大善,而小恶积多了则“足以乱国家”。放眼今天,又何尝不是呢?
勿以恶小而为之。一个犯错误,也往往是从并不起点的小事开始的。俗话说“小时偷针,大了偷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坏事虽小,但它能腐蚀一个人的灵魂,日积月累,就会从量变导致质变,最后就会跃进犯罪的泥坑,成为可耻的罪人。有些学生平时不注意自己的道德修养,久而久之就养成了一身坏习气:迟到、旷课、泡网吧、吹口哨、相互打骂、讽刺,甚至结交一些社会痞子,向同学敲诈要钱;有的甚至去小偷小摸;还有的因为与同学有些矛盾,就纠集一帮人打群架。同学们不要认为这是区区小事,如果我们若闻,不能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不防薇杜渐加以改正,依然我行我素的话,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就会发展到违法行为,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有些学生现在的一些行为已经得到了违法的地步,比如盗窃同学财物、收取保护费等,只是因为你们年龄尚小,没有进行刑律追究而已,一旦继续下去,必将受到严厉制裁而毁了前程,那时再痛心疾首后悔晚矣。
二、勿以善小而不为
一滴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一件好事可以看出一个人高尚纯洁的心灵。小事是大事的基础,大事是小事的累积,轻视一件件平凡的好的小事,就不会做出伟大的事情。轻视一滴水就不会有有浩瀚的海洋。轻视一棵树,就不会有茂密的森林。轻视一砖一瓦,就不能盖好高楼大厦。千百年来,古人有许多强调“做小事”重要性的名言警句:集腋成裘,聚沙成塔,垒土成山,纳川成海,积善成德。我们要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如果一个坚持做好事而不做坏事,那么,他必然会得到社会的尊重,人民的赞扬。一次关灯,一句善语,一次让座,一个微笑,都是对公共利益的贡献。小小的善举,举手之劳,并不需要我们付出很多,却能换来谅解、和睦、友谊,为社会做点事,为他人做点事,为自己做点事,美好的生活在大家的点点滴滴中创造,在持之以恒中延伸。
请留意你的行动,因为行动能变成习惯,请留意你的习惯,因为习惯能成为性格,请留意你的性格,因为性格能决定你的命运。小与大是相对的,但善与恶却是绝对的,再小的善也是善,再小的恶也是恶。善是一种循环,恶也是一种循环,让我们始终记住“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谢谢大家!
遵纪守法心存敬畏演讲稿 篇2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我是来自三四班的XXX同学。今天我在国旗下演讲的主题是“交通安全教育”。
上个星期五,我爸爸参加了坂田街道组织的“交通安全志愿者业务知识”培训会,回到家后给我和弟弟上了一次交通安全课,现在我和大家一起来分享。
文明走路,文明乘车,文明行车是人们在日常生活出行安全的基本要求,不仅关系到自己的生命和安全,同时也是尊重他人生命的'体现,是构筑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因素。
行走时的一次走神,过马路时的一次侥幸,路边玩耍时的一次大意,开车时的一次违章,仅仅是一次小小的疏忽,这一切都会使一个生命转瞬即逝,飞旋的车轮会无情地吞噬掉行人的生命。
根据龙岗区交管局统计,20xx年1月份到11月份,我区发生严重交通安全事故有100多起,其中造成31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另外,还有几位小孩还在医院抢救中,惨痛的事实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人们应当学会保护自己,要养成文明出行的习惯。在学校中,老师常常教育我们乘坐电动车上下学时,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都要佩戴好头盔,注意安全的细节,防患于未然,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
每个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事故的悲剧告诉我们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真正做到“关爱生命,安全出行”。平时里,我们要多多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懂得步行安全知识、骑车安全知识、乘车安全知识、乘船安全知识,交通事故、消防事故逃生急救常识,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也可以在某些时候帮助有需要的其他人。
作为一名普通的小学生,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宣传交通安全知识,维护交通秩序,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人人做一名合格的交通安全员。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遵纪守法心存敬畏演讲稿 篇3
敬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争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小学生》。
同学们,你们知道吗?7月,哈尔滨市南岗区某学校一名学生因小小的摩擦与同桌发生撕打,同桌被重物打伤,抢救无效而死亡。事后,他竟无知的说:“是他先来说我的,难道我错了吗?”一件区区小事,残害了一个少年的生命,毁了另一个少年的前程。人们不禁要问,惨剧何以如此轻易发生?问题的答案在于: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
或许有的同学会说,我并不会那样去违法犯罪呀,但是我们部分同学还是存在没有严格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满分要求来做的现象,比如,有的同学没有做到诚实守信,没有按时按量完成作业,经不起表扬,也经不起批评,不能很好地团结同学,没有养成良好的习惯等等。当然,我们在遵守纪律的同时,同样会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护。国家针对我们未成年人国家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这个法的颁布实施对我们未成年人赋予了自我保护的法律武器,我们了解和懂得了这部法,今后就会在受到危险和伤害时就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学生,依靠法律这把双刃剑,平安、健康、茁壮地成长!
遵纪守法心存敬畏演讲稿 篇4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做遵纪遵法的小学生》。
同学们,我们都属于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但不要误以为法律就与你们无关,未成年人的行动同样要遭到法律的束缚。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法法》中就明文规定了未成年人不能够去做的一些不良行动。
我们知道,一个人如果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惯,要改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所以,我们就应当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处处遵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共规范,遵守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解和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法行动的勾引。
未成年人除了要遵纪遵法外,增强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也是很重要的。平日不和不三不四的`人交往,不给坏人在自己身上打主张的机会,不留下让坏人侵害自己的隐患。一旦与坏人“拉上钩”,就必须彻底摆脱同坏人的联系,避免被拉下水和被害。
下面,我再给同学们讲一些自我保护的具体方法:
一、上学和放学的路上,与同学结伴而行。
有事外出时,一定要告知父母、老师或周围的人,你和谁在一起,要到什么地方去、干什么事。发觉有人一直随着你时,你不用惧怕,你可以尽快到繁华热烈的街道,商场等地方,想办法摆脱跟踪者。也能够跑向邻近人多的地方报警求救。如果是在校门口,就给家里打电话,让大人来接。关键是当只有你一个人时,要有谨慎性,多动脑筋。
二、当你遇到抢劫时,应以保护自身生命和安全为重要原则,不要过量地顾及财物。
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硬拼,避免造成更大的缺失。关键时候要大声呼救,及时报警。
同学们,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每个社会成员的责任,创建平安校园也是我们全校师生的义务。我真诚地期望同学们依法律己,抵制不良诱惑,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提高道德修养,为自己将来美好的人生打下坚实的基础。
青少年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与法同行,做新时期自觉遵法的小公民。
